範文齋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心得體會通用

當我們受到啓發,對生活有了新的感悟時,可以記錄在心得體會中,這樣有利於培養我們思考的習慣。那麼寫心得體會要注意的內容有什麼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心得體會通用,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心得體會通用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心得體會通用1

學生不服從管理、擾亂課堂秩序,甚至吸菸飲酒、欺凌同學,學校、老師能不能管?怎麼管?日前,教育部頒佈《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系統規定了教育懲戒的屬性、適用範圍以及實施的規則等等,那麼這樣的規則,家長、學校、專家們都怎麼看呢?

規則明確,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學校、教師可以在學生存在不服從、擾亂秩序、行爲失範、具有危險性、侵犯權益等情形時實施教育懲戒。根據程度輕重,教育懲戒被分爲三類。一般教育懲戒適用於違規違紀情節輕微的學生,包括點名批評、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增加額外教學或者班級公益服務任務、一節課堂教學時間內的教室內站立、課後教導等;較重教育懲戒適用於違規違紀情節較重或者經當場教育懲戒拒不改正的學生,包括德育工作負責人訓導、承擔校內公共服務、接受專門的校規校紀和行爲規則教育、被暫停或者限制參加遊覽以及其他集體活動等,並應當及時告知家長;嚴重教育懲戒適用於違規違紀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且必須是國小高年級、國中和高中階段的學生,包括停課停學、法治副校長或者法治輔導員訓誡、專門人員輔導矯治等,並應當事先告知家長。

學生家長楊先生說:“我覺得這樣挺好的,以前站在學校的角度,他不好管或者是不敢管,現在有這個細則出臺,學校可以把自己該做的這塊做好。”

學生家長樂女士表示:“對於一些調皮搗蛋的這些孩子,有一個條條框框的規則去把他們約束起來,其實這種約束對於孩子來說也是好事,我們家長的話也會更加放心一些。”此外,爲防止將體罰和變相體罰作爲教育懲戒,規則細化了禁止實施的`七類不當教育行爲:一是身體傷害,如擊打、刺扎等;

二是超限度懲罰,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反覆抄寫,強制做不適的動作或者姿勢,以及刻意孤立等間接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

三是言行侮辱貶損,辱罵或者以歧視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

四是因個人或者少數人違規違紀行爲而懲罰全體學生;五是因學生個人的學習成績而懲罰學生;六是因個人情緒、好惡實施或者選擇性實施教育懲戒;七是指派學生代替自己對其他學生實施教育懲戒。

x市第九中學教務處副主任xxx說:“前面沒有規則可循,所以老師在做事的過程中也是畏首畏尾,甚至是做得不好,有了這樣的規則可循以後,在今後教育的過程中,肯定會遵循這樣的規則去辦事。”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心得體會通用2

教育部在前期廣泛調研、公開徵求意見基礎上,制定頒佈《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教育部令第49號,以下簡稱《規則》)。《規則》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教育懲戒做出規定,系統規定了教育懲戒的屬性、適用範圍以及實施的規則、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懲戒納入法治軌道,更好地推動學校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規則》首次對教育懲戒的概念進行了定義,規定教育懲戒是“學校、教師基於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爲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爲”,明確教育懲戒不是懲罰,而是教育的一種方式,強調了教育懲戒的育人屬性,是學校、教師行使教育權、管理權、評價權的具體方式。《規則》強調,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適當性的原則,“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規則》指出,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學校、教師可以在學生存在不服從、擾亂秩序、行爲失範、具有危險性、侵犯權益等情形時實施教育懲戒。同時,根據程度輕重,《規則》將教育懲戒分爲一般教育懲戒、較重教育懲戒和嚴重教育懲戒三類。一般教育懲戒適用於違規違紀情節輕微的學生,包括點名批評、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增加額外教學或者班級公益服務任務、一節課堂教學時間內的.教室內站立、課後教導等;較重教育懲戒適用於違規違紀情節較重或者經當場教育懲戒拒不改正的學生,包括德育工作負責人訓導、承擔校內公共服務、接受專門的校規校紀和行爲規則教育、被暫停或者限制參加遊覽以及其他集體活動等;嚴重教育懲戒適用於違規違紀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且必須是國小高年級、國中和高中階段的學生,包括停課停學、法治副校長或者法治輔導員訓誡、專門人員輔導矯治等。

《規則》強調,教育懲戒與體罰和變相體罰是不同性質的行爲,明確禁止了七類不當教育行爲,劃定教師行爲紅線,規定了對越界教師的處罰方式,方便各方監督。同時,《規則》也強調學校應當支持、監督教師正當履行職務,維護教師合法權益,教師無過錯的,不得因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而給予其處分或者其他不利處理。《規則》還明確了教育懲戒的相關救濟程序,並鼓勵充分發揮家長在學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規則》將於20xx年3月1日起實施。下一步,教育部將積極指導推動各地、各校貫徹落實《規定》,依據《規則》健全教育懲戒的實施、監管和救濟機制,讓學校、教師會用、敢用、慎用教育懲戒,讓家長、社會理解、支持、配合學校、教師教育和管理,共同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教師心得體會通用3

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試行)》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懲戒權成了熱議話題。

的確在過去相當長的一個時期裏,由於片面強調賞識教育,學校和教師對學生的管理處於不能管、不敢管,動輒得咎的尷尬境地。由於缺乏保護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爲學生管理問題發生了糾紛,學校和老師幾乎都是處於弱勢地位,屢屢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學生家長無理取鬧,學校和老師也不得不犧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讓步。很多教師感到非常無助,甚至“談管色變”。《中國小教育懲戒規則》的出臺,爲廣大教育工作者撐了腰、壯了膽,使大家揚眉吐氣。面對即將被賦予的教育懲戒權,教師應該如何正確運用,確實是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對教師教育懲戒權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還是非常認可的,而且呼聲很高,普遍有些教師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爲這是真正爲教師代言,以後懲戒學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氣壯,不再怕家長和公衆的說三道四。不過個人認爲,教師對教育懲戒權,不要有那麼高的期望,教育懲戒權,並不是什麼尚方寶劍,也不是靈丹妙藥,教師即使有了教育懲戒權,也不能任性地使用。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1條明確規定: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爲。教育懲戒權有其特定的含義,不含體罰、打罵、辱罵,對其理解要準確。可見,沒有具體實施細則的懲戒權,教師如何去用好是個難題,一旦操作不當,就會因爲懲戒失當引發不必要的麻煩。

對於教師而言,並不是靠加持懲戒權就可以讓學生服你,即便以後立法允許教師可以使用懲戒權,也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使用,而不是任性而爲。

那麼如何才能更好地運用教育懲戒來達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這也是每個教育人應該面對和思考的問題。首先教育是出自於“愛”的,對學生的懲戒一定要出於“愛”的'目的,並且事後要讓學生知道。如果爲了懲戒而懲戒,讓學生感受不到你的關心、愛護,你的懲戒不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會引起學生反感,造成師生敵對,達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對學生的懲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緒激動的情況下進行。教師一定要學會剋制自己的情緒,做到學生着急老師不急,等情緒冷靜下來再進行處理。這樣處理時就會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於有過激行爲,不會造成不可控的後果。另外對學生的懲戒要儘量避免在公衆場合進行。我們的古人說過“揚善於公堂,規過於密室”。這也應該是我們懲戒學生的準則。對學生懲戒儘量單獨進行,懲戒目的是教育學生遵規守紀,使其知錯能改。如果在公開場合對學生實施懲戒,會使學生失去顏面,容易造成師生敵對、衝突,或者學生乾脆“破罐子破摔”,越來越難管。

教育懲戒實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標杆樹立在哪裏,使得教師能夠真真正正地站起來管理學生。在教師社會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對於那些品質惡劣的學生管不得,教師的人身安危甚至縷縷被學生侵犯,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師的社會地位,保證教師的人身安全。對於那些品質惡劣、道德敗壞的學生給予一定的懲罰,讓他們知道有一些底線是不能觸碰的。

教育是循序漸進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導”、“說服”的。教育懲戒權的意義主要在於教育,而非懲戒,因此,教育懲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進學生成長,而不是把學生治服。還有一句話,學生犯點錯誤是很正常的,這就需要教師的教育和引導。如果一個教師能走進學生心中,讓學生真正服你,那麼,這個教師也無需用教育懲戒權來爲自己壯膽。因此,對於教師而言,還是用平常心來看待教育懲戒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