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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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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音樂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音樂管理制度

音樂管理制度1

音樂室管理制度

1.本室用於音樂教學,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學生到本室上課

活動,須由本室統一安排。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設備登記,音樂器材應規範擺放整齊。

3.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東西到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

不準在座位、牆壁上亂刻亂畫。

4. 學生進入音樂室應安靜、有序。上下課後,排隊出音樂教室。

5.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

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6.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

可出或開門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窗鎖好門。如造成損失,

追究事故責任。

8.音樂教師應該發揮音樂室的作用,認真上好音樂課。

國小音樂室管理制度音樂管理制度

1、音樂教室一切音樂專用設備由專人負責管理。設備按上級和學校有關公共財產保管制度,定期清點;如有損壞,及時上報。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設備添置登記,鋼琴、電子琴、琴架、樂譜、節奏樂器、cd片等專用器材擺放整齊。

3、學生進入教室,應提前排好隊,有序進入教室,按規定座位坐好,室內保持安靜、嚴禁隨意喧譁、走動、打鬧、不準亂丟紙屑、雜物,更不能帶食物飲料入內。下課時依次離開教室,不得擁擠。

4、教師在使用本教室前,應首先學會操作,注意用電安全;避免造成人爲故障和損壞。

5、使用音樂教室,應愛護教室內的公共財產,不隨意動用室內的樂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使用後應切斷室內的所有電器的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6、音樂室一切設備,教具未經負責管理的教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室內器材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如因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每天活動結束,要進行大掃,搞好室內環境整潔工作、及時做好使用後物品的歸類和存放,並認真做好使用情況登記的記錄。

8、其他師生需要使用音樂教室,須經本室的管理教師同意,使用前應由雙方驗收器材,設備等,使用時應按本制度要求進行管理,使用後,雙方及時聯繫,清查設備與器材,做到有效管理。

9、音樂教師應配合學校積極組織開展校園藝術活動和學生課外藝術課程。

10、室內要做好通風、防潮、防塵、防黴、防盜、防火的安全工作。

音樂室管理制度

1、 音樂室由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

2、 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設備登記,音樂器材應規範擺放整齊。

3、 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寬東西到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臺、牆壁上亂刻亂畫。

4、 上課、排練節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方就座,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譁、走運、打鬧。

5、 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6、 每週教職工文藝活動,管理人員要按規定時間開放

7、 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借出或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8、 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窗鎖好門。如失職造成損失,扣學期崗位獎或按損失的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國小音樂室管理制度

一、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音樂教室。

二、音樂室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

三、音樂器材按類擺放,整齊有序。

四、愛護室內公物,音樂室內物品多數爲貴重物品,嚴禁隨意觸摸、挪動,如有損壞者,按價賠償。

五、音樂室內保持衛生、整潔,禁止隨意亂丟垃圾。

六、禁止將音樂室內的物品帶出室外,特別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辦理手續,並按時歸還。

七、音樂室內不準帶零食進入

八、加強管理,做好防盜、防火安全,每次學習後,最後一位離開教室者須關好電燈、門窗。

音樂管理制度2

一、 管理人員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素質教育的精神,努力貫徹我校保護天性、尊重人性、促進個性、協調共性的辦學理念,刻苦鑽研業務,認真執行各種規章制度。

二、 管理人員要定期對器材進行維護和保養。

三、 管理人員要妥善保管音樂器材,及時管理、檢查和維修。要做到放火、防盜、防鏽。

四、 建立借用制度,嚴格借用手續,對損壞或丟失器材者要追究責任、酌情賠償。

五、 每學期末要對器材進行整理和清查,向有關領導做出書面彙報,要做出維修和購置計劃,爲下學期教學做好準備。

六、 要建立音樂器材明細帳目,要做到帳物相符、有據可查。

七、 對器材要及時整理,分類保存,放之有序。器材室內整潔、條理、衛生。

做好安全防範和財產保護工作,經常檢查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音樂管理制度3

1. 本室用於音樂教學,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學生到本室上課活動,須由本室統一安排。

2. 進入音樂教室要聽從教師指揮,不準喧譁、打鬧。

3. 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東西到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位、牆壁上亂刻亂畫。

4. 學生進入音樂室應安靜、有序。上下課後,排隊出音樂教室。

5. 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6. 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出或開門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 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窗鎖好門。如造成損失,追究事故責任。

8. 音樂教師應該發揮音樂室的作用,認真上好音樂課。

音樂管理制度4

一、音樂器材室必需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器材、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器材、設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三、器材、設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登記、編號、分類存放,做好賬冊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帳物相符。

四、音樂器材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辦理手續,並按時歸還。

五、做好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如有損壞應及時填寫'音樂器材損壞報告單',按有關規定報損。

六、做好音樂器材的消毒衛生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設備完好無損。

七、根據教學安排,及時做好準備工作。使用完畢,做好使用記錄。

八、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它無關物品。

九、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音樂管理制度5

1.音樂器材由學校指派音樂教師專人負責管理。

2.認真做好音樂器材設備的登記,對入櫃的音樂器材應規範存放整齊,做到賬、卡、物相符。

3.做好對音樂器材的維修、損壞、賠償登記工作。

4.按照音樂課程標準和教學需要增添音樂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員負責向學校申報添置計劃。

5.愛護音樂器材,未經管理人員的許可,其他人員不得隨意動用音樂器材,違者如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

6.音樂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借出。外借器材如遇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

7.注重音樂教室教學氛圍的打造,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整潔。

8.每次學生使用器材完畢後,管理人員要檢查器材的數量和完好情況,並有序存放,關好門窗。如因失職造成器材損壞丟失,由管理人員負責賠償。

9.音樂器材管理人員因工作發生變動時,應按規定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音樂管理制度6

1.本室用於音樂教學,由音樂教師負責管理。學生到本室上課、活動,須由音樂教師統一安排。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使用、添置設備的登記,音樂器材應規範擺放。

3.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食物進入教室,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位、牆壁上亂刻亂畫。

4.學生進入音樂室應安靜、有序。上下課,需排隊進出音樂教室

5.教育學生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反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6.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借出或開門使用,如因借出、使用造成的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每次活動完畢,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電源、門窗。如因疏忽造成的損失,追究事故責任。

8.音樂教師應該充分發揮音樂教室的功能作用,認真上好每節音樂課。

音樂管理制度7

1.凡音樂室設備儀器,必須登記造冊.

2.音樂教室教學時間禁止帶入一切食物和其它無關書籍,物品.

3.在音樂教室學習及活動人員須愛護音樂教室設備物品,如遇損壞,立即通報音樂組負責人,同時上報總務部門解決.

4.音樂教室設備未經負責教師允許,其它教師、學生不得使用

5.任課教師要愛護和負責保管音樂教室內所有公物,不得隨意外借和轉移,如有損壞要及時查清原因,並令其照價賠償.

6.要保持室內清潔,做到牆壁潔,門窗亮,地面淨,上課時教師學生不準隨地吐痰,不亂扔物品.

7.學生進入音樂教室時,腳步要輕,不擁擠,不大聲喧譁.上課時,不做與音樂課無關的事.

8.授課後,學生應有秩序地離開教室,做好衛生清掃工作,教師檢查,確定公物,設施無損,環境整潔,關好門窗,方能離開教室.

9.音樂課時間音樂教室進行音樂活動由任課音樂教師負責,不得借用爲其它教學或活動.

10.音樂教室爲音樂教學場所,主要功能爲音樂教學及相關活動.其它人,部門借用須申請登記.歸還時要及時檢查,人爲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音樂管理制度8

1、凡音樂室設備儀器,必須登記造冊。

2、音樂教室禁止帶入一切食物和其它無關書籍、物品。

3、在音樂教室學習及活動人員須愛護音樂教室設備物品,如遇損壞,立即通報音樂組負責人,同時上報總務部門解決。

4、音樂教室設備未經負責教師允許,其它教師、學生不得使用。

5、任課教師要愛護和負責保管音樂教室內所有公物,不得隨意外借和轉移,如有損壞要及時查清原因,並令其照價賠償。

6、要保持室內清潔,做到牆壁潔,門窗亮,地面淨,上課時教師學生不準隨地吐痰,不亂扔物品。

7、學生進入音樂教室時,腳步要輕,不擁擠,不大聲喧譁。上課時,不做與音樂課無關的事。

8、授課後學生應有秩序地離開教室,做好衛生清掃工作,教師檢查,確定公物,設施無損,環境整潔,關好門窗,方能離開教室。

9、音樂課時間音樂教室進行音樂活動由任課音樂教師負責,不得借用爲其它教學或活動。

10、音樂教室爲音樂教學場所,主要功能爲音樂教學及相關活動。其他人、部門借用須申請登記,歸還時要及時檢查,人爲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音樂管理制度9

爲確保本培訓班的順利開辦和教學質量,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望全體學員共同遵守!!!

一、學員們可以先來免費試聽1-2節課,確定學習時,必須先預交學費後再學習。

二、培訓期間,學員們務必嚴格遵守有關規定,違紀者給予批評處理,嚴重者立即開除,並不退學費。

三、學員們不得半途而廢,爲確保教學質量,中途停學者不退學費。

四、學員們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上課,每天不超過規定的學習時間;爲不影響其他學員的學習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如需要請假,則必須經過主管老師同意方可;學員無故曠課者,老師不再爲其專門補課。

五、學員們未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動弄教學器材。教學器材全部屬於私人財產,有意損害者,加價賠償。

六、培訓期間出現其它事故,按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音樂管理制度10

一、愛惜音樂室的財物,不在音樂室牆壁及工作臺面上亂寫亂劃,物品或工具要輕拿輕放。

二、保持音樂室清潔衛生,每次課後均需做好值日工作。

三、上課、排練節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方排練,就坐,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譁、走動、打鬧,不得用手機、MP3等工具聽歌

四、音樂室的多媒體使用按照多媒體管理要求執行,學生不得隨意操作。

五、對所有設備進行登記造冊,一學期一清理,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如有丟失、損壞要責任到人。

六、對所有儀器、設備使用後,要做好記錄,對設備的完好率和運行情況作出說明。

七、音樂室的一切設備、鑰匙、教具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擅自拿走或外借(含學生),發現一次罰款30元。不得將食品帶進音樂室,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 元;室內器材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使用,移動借用後要立即放回原處。器材人爲損壞的,要照原價的1—3倍賠償。

音樂管理制度11

一、學校音美各項器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二 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要辦理登記手續,課後按數量歸,放回原處。

三、課餘時間需用器材,應辦理借出手續,並按時送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按價賠償。

四、音美器材,每期全面查點一次。逐年購置和自制,保證按省規定的器材要求達標。

五、搞好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盜的工作。

音樂管理制度12

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是五原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並具有教學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爲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爲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願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範、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長音琴行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爲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長音琴行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爲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長音琴行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並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麼去彈奏,怎麼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餘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裏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裏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裏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後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後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後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長音琴行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後服務(免費上門調試、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調試費用。

音樂管理制度13

職業學院音樂放鬆室管理制度

一、凡是需要進行音樂放鬆的同學,需與教師共同確定放鬆項目並且履行登記手續後,方可進入音樂放鬆室。

二、進行音樂放鬆的同學,要服從教師和管理人員的安排,不要高聲喧譁,保持室內安靜。

三、進行音樂放鬆時,一次最多不要超過兩個小時,如確有需要或對其他放鬆項目很感興趣,可以下次再來。

四、音樂放鬆室是專門用於大學生進行心理放鬆的場所。因此,不要在音樂放鬆室上網、玩遊戲查資料等,不能夠做與音樂放鬆無關的事情。

五、參與音樂放鬆的同學,應自覺愛護音樂放鬆系統的設施設備,不得對音樂放鬆的軟件系統進行擅自查看、修改或刪除等非法操作,一旦發現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學校有關管理規定處理。

六、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黴、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設備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確保始終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七、下班時必須關好窗、鎖好門,切斷電燈、多媒體等電器設備的電源。

音樂管理制度14

學校音樂室管理規定

音樂室規則

一、進入音樂室按指定座位就坐,並保持室內安靜。

二、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樂器、設備。

三、使用前,要認真檢查樂器、設備,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老師。

四、聽從老師指揮,正確使用音樂器材、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要愛護公物,如有損壞,按賠償制度處理。

六、使用完畢,按要求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音樂室管理制度

一、音樂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器材、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記帳,編號後分類存放,定期覈銷實驗材料,做到帳物相符。

四、帳冊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帳相符。

五、經批准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六、經批准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七、做好各類器材、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做好吹奏樂器的消毒衛生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設備完好無損。

八、按實驗聯繫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工作。

九、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完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煤總開關和門窗。

音樂管理制度15

一:本校上課時間一課時爲60分鐘,每節課教師可根據學生的情況安排課間休息10分鐘

二:教師上課嚴格按照教務處安排的“教師課程表”準時上課,教師課程表一式兩份,教務處一份,教師一份(以便更好安排新生,掌握好學生上課時間)如有調整及時更正,兩份必須保持一致(不能安排學生的時段,由老師用紅筆劃掉)教師調整學生課時時,應先徵得家長和教務處一致同意後方可調整。注:“教師課程表”不規範的不予安排新生。

三:本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曠課、不隨意調換學生課時,如有事不能上課,必須提前四小時向教務處請假,經教務處在“師生請假薄”上登記‘覈實後方能准假,否則一律按曠課處理。教師未經教務處同意,不得擅自給學生放假、休課,導致學生不能正常上課的一切責任由教師負責!

1:教師曠課,教師由此造成學生無法正常上課,扣除教師該課時費標準的20%曠課費,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2:教師遲到,以遲到每分鐘1元的標準在當月工資中扣除,並主動抽時間給學生補課且不得佔用下節課學生的上課時間。

3:教師曠課、遲到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5次)除按前面1、2款執行外同時降低當月提成比例的1級。

4:教師不得將本校學生帶回家上課,經查實有該情況者,按帶走一個學生扣除押金200――500元由教務處開處罰單。

5:學生有事需提前四小時向教務處請假,經教務處人員在“師生請假登記薄”上登記審覈批准方可請假,請假時間未提前四小時不予批假,不來上課按曠課處理。由授課教師在授課記錄本上籤上日期、及“曠課“字樣。月底扣除課時費發給教師提成。事後由學生或家長與教師協商,在教師有時間的前提下,由老師通知學生補課,補課時間不得佔用下課時的正課時間。

6:學生遲到減短當節課授課,課時費按全節計算。

7:師生請假一律由教務處審批,教師沒有批准學生請假的權利。

8:學生連續三個月不上課,視爲自願退學所剩學費一律不退。

9:教師每上完一節課後,要帶頭並督促學生簽字,授課簽字缺項的暫不結算該節課的課時費,待補籤後轉入下月結算。

四:凡本校學生上課時,必須帶上由本校統一印製的“學生學琴記事本”具體授課內容由教師填寫並安排回家練琴計劃,然後簽字,學生回家練習由家長督促並將一週練琴的情況寫上,上第二課時教師好了解學生練習情況,以便更快提高學生學習技能!

五:教師在上課期間,不準抽菸、吃零食、接撥電話。

六:教師應積極參與和配合學校組織的各項演出活動。

標籤:管理制度 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