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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老師崗位職責

書法老師崗位職責

在現在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崗位職責的地方越來越多,一份完整的崗位職責應該包括部門名稱、直接上級、下屬部門、管理權限、管理職能、主要職責等。到底應如何制定崗位職責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書法老師崗位職責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書法老師崗位職責

書法老師崗位職責 1

1、少兒書法老師,教授書法,軟筆書法,硬筆書法;

2、具有豐富的書法知識及兒童教育心理學知識,書法功底紮實,熟悉書法材料的使用;

3、能夠熟練掌握教學方法,並能根據學生的'學習進程,進行教案設計,因材施教;

4、根據教學情況,做好課後輔導跟進,跟學生及家長做好溝通、回訪等工作。

書法老師崗位職責 2

1.完成校區教學主管安排的教學任務

2.參與教學培訓,教學開發等工作

3.配合教學部對新老師進行培訓

3.依據教學計劃協助學員完成教學目標

4.按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及教案,並按時完成備課任務,確保上課質量。

5.配合校區完成各項活動。

書法老師崗位職責 3

崗位職責:

1.精通書法,普通話標準,有4-9歲少兒書法教學經歷者優先;

2.熱愛教師本職工作,教風嚴謹,關心學生...

3.能夠洞察兒童心理,瞭解兒童成長心理需求。

4.能開展書法專項展示活動。

任職資格:

1.講授、輔導學校毛筆、中華寫字硬筆書法。

2.負責學生學習進度跟蹤與反饋,組織開展學生學習作品和成果的展示活動,關注學生的全面健康成長;

3.負責完成教學任務;

4.嚴格按教學大綱標準講課;

5.認同學校管理制度,服從上級領導的管理,完成上級領導教派的.任務;

6.負責指導學生專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