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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時尚作文集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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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作文吧,根據寫作命題的特點,作文可以分爲命題作文和非命題作文。那麼一般作文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時尚作文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時尚作文集合6篇

時尚作文 篇1

不知道怎麼的,我們學校的同學一下子就開始流行了“時尚”這個詞,不僅是穿搭,就連講話方式,學習用品,都漸漸時尚起來。

現在穿衣服都變得酷酷的,女生都扎着高馬尾,越高越好,衣服都是黑漆漆的。男生呢,就開始了鞋子的時尚,要麼是A J,要麼是耐克。每當下課鈴一響,他們又開始聊起了心愛的鞋。而女生呢,就是聊頭髮、衣服,常常聊得熱火朝天。實際上,這時尚只不過是自己穿搭的風格而已,每個人喜歡的風格不一樣,所以每個人的時尚的類型也不一樣。像我的風格呢,就是有有個性有氣質,衣服得與衆不同,這就是我的.風格。每當媽媽帶我去買衣服時,我都得選半天,要是衣服沒選好,白白浪費了這個錢怎麼辦?待會不穿了又浪費,所以我挑衣服總得萬里挑一。

慢慢地我就開始了每天早上都要搭衣服的習慣。然而衣服是好看了,可成績卻下降了。媽媽說是因爲我的學習不在心思上,全天都在想今天穿什麼,明天穿什麼。其實國小生都沒必要這麼精緻,樸樸素素就好了。但一到學校裏,同學們都會說你的衣服好土啊之類的。所以爲了讓自己在學校裏好一點,大多數同學都會回到家,央求爸媽幫自己買件漂漂亮亮的衣服。

都是“時尚”惹得禍,很多人因爲自己的衣服不如其他人都好看,常常自卑,其實樸素也是“時尚”,只要你成績好,你就是人羣中最耀眼的那顆星!

我又要想起那句話,“世界上不缺少美,只缺少發現美的眼睛”,覺得可以,就是時尚。

時尚作文 篇2

那是怎樣的一種感覺,就像飛鳥劃過整個頭頂,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長的笛,就像整個山坡開滿了鮮豔的花卻又迅速枯萎。我知道憂傷與寂寞又一次佔領了我的心房。

自從於偏僻的小村考到這個繁華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爲開了花就會結出碩大的果,本以爲下過雨就會有彩虹,本以爲走出小村前路就會平坦無阻。這麼多的本以爲蘊含着我對於未來生活的無限希冀,就像火紅的鐵塊經現實的冷水一淬又變爲了冷色。

我在這個城市的學習並不很順利。 同學們都很好,只是我總是感覺自己像個異類。時尚的他們光鮮動人,風風火火,而我?呵,還屬於八九十年代未經造化的呢!我開始冷靜地觀察着,時尚原來如此: 這裏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學說,“真時尚!” 這裏的青年,有些人的頭髮比家裏老母雞的顏色還要黃。同學說,“時尚,帥!” 這裏的蔬菜,小瓜比村裏的肉還貴,同學說,“綠色食品,時尚健康!” …… 呦,時尚原來如此,趕明兒回去讓媽媽補丁別補了,這裏有個洞才時尚呢!

說這話,我心裏有點酸,同學們有些話又現了出來,什麼“菜鳥”、“蝦米”之類的我不甚瞭解。 說“菜鳥”是時尚,那我告訴你,想當年我在村裏上樹掏鳥蛋、下河摸河蚌別提多“酷”了! 可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們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聽到他們談論什麼遊戲球賽之類的,我都靜靜地跑開。他們的“時尚”是他們的,我什麼也沒有。 也許就不該憂傷,這些時尚又與學習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靈時尚就夠了。

想到這裏,我又釋然起來。時尚不過如此,經過我細細品味,還是咱們原先農村好啊! “農村生態遊”已成時尚,我估計我以後也就成時尚了。所以品味時尚,毋須憂傷嘛。 作爲一個少年,我相信未來也許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時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時尚,頗有收穫。

時尚作文 篇3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爲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爲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裏的花兒趕着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臺,報了名,上了臺,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說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纔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裏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博客,還是明星博客,寫着寫着,就思念起文學.這裏嚴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學,博客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說: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爲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說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博客,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裏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

時尚作文 篇4

檔次潮流!何意?檔次,即細心的調查日子,領會其間的含義和趣味。而時髦,望文生義:時,一時之意;尚,風氣之意。那麼,時髦,即是一時的風氣。其實,日子中的人事景象、書文音韻,乃至點點滴滴,都會使咱們有所領會。只需咱們細心去調查,用心去領會,就會發現一個人的內心世界,一件事的深入含義,就會發現大自然中的景象也蘊含着人生道理,一書一文、一音一韻都會使你取得享用和啓迪。

信任咱們都曉得,要變成時髦,首先得捉住——尚。據解說,尚本來指喜愛,那即是說,只需喜愛的人多了才幹變成一種潮流,纔有可以變成時髦。

或許有人要問,是不是一種東西只需喜愛的人多,就可以變成時髦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其實,除了“尚”,還必須捉住“時”。一種潮流只需在短時間內以風捲殘雲之勢席捲全國乃至全世界,才幹稱之爲時髦。

不知咱們有沒有發現,時髦年年有,但是每年都不一樣。爲何呢?如今看來,緣由通常出在這個“時”上,正所謂:成也蕭何敗蕭何啊!

口說無憑,舉個比如吧!

就比如說,前段時間在歌壇上所向無敵的一首歌——《兩隻蝴蝶》吧。牛向陽把它創造出來後在全國範圍內敏捷升騰起一股《兩隻蝴蝶》的時髦,街頭巷尾到處可聽到那美麗流通的旋律,不經意間就發現又一人口中飄出了那瞭解的旋律,乃至呈現了英文版,由此可見這勁頭是多麼強勢!可現如今呢,只能嘆氣——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一樣。這股時髦熱潮降溫之快與其升溫之快相同令人驚惶,並且相似此種的表象還有許多。這不由讓人匪夷所思,莫非就沒有永久的時髦了?

答案清楚明瞭。再舉個文明界的吧!信任咱們都曉得《洛陽紙貴》吧!這個故事是說出名文學家左思(西晉太康年間)寫的一部《三都賦》,經名人作序引薦後,很快風行京都,懂得文學的人無一不對它稱讚不已,乃至連之前不認同的人細心品嚐後都改動觀點,嘖嘖稱讚。咱們都爭相傳抄這部奇作,一時間《三都賦》廣爲撒播,街頭巷尾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最終,居然連紙張都貴重起來。

看來,《三都賦》在那時確實風行一時,但在千年之後的'今日,咱們依然可以發現,它並未因年代長遠而失其魅力,這又是爲何呢?

或許思前想後總不得其方法,理不出條理來。其實緣由很簡單,這即是內在豐厚、共同與外表浮華、羣衆的差異。總的說來,文明沉澱與其共同的方法是時髦的命脈。

左思勇於應戰,做前人之不敢做,並且踏踏實實又不乏斗膽探究的才能,所以他樹立的時髦歷久彌新;而如今的歌手原封不動、墨守陳規,儘管不時移風易俗,也僅僅譁衆取寵、虛張聲勢算了,所以他們的時髦便成稍縱即逝。

真實的時髦就好像一杯白開水,平平淡淡卻可以讓你每次都在其間品嚐到新的東西,而暫時的時髦,就像一杯用五顏六色來爲自個掩蓋的一般鹽水罷了。

時髦就好像前史,是浮華和沉澱永不停歇地互動,勇於應戰、勇於創新的時髦變成經典撒播千秋萬代而不衰,可泥古不化的時髦只能被韶光無情的吞沒。

品嚐時髦,品嚐浮華的喧囂與不實,品嚐沉澱的魅力與精華。

時尚作文 篇5

美國的牙醫感到震驚的一個嘴巴寓裝飾的貴重金屬及珠寶牙齒的趨勢。

烤架,作爲移動代言人是已知的,已經普及的說唱歌手誰的黃金花數萬美元,白金或鑽石鑲嵌銀牙材料。

牙科專家說,貼身飾品可以捕捉細菌,造成齲齒和牙齦疾病,並在一些國家的衛生官員已禁止其生產。

最近獲得的喉舌,部分全國知名度感謝歌手Nelly的單曲Grillz,這是指他作爲一個昂貴的覆蓋在岩石上“,”微笑。由於歌曲的.發佈,紐約網站已經看到每個業務增加百分之三十。

休斯頓說唱歌手保羅長城,誰介紹他的25,000美元(14,000)爲“迪斯科球”口頭金光閃閃,已經與一個德克薩斯珠寶商,推出了定製的喉舌線。

爲了使烤,一種牙齒的印象是一個演員,並採取了。但馬修墨西拿的美國牙醫協會警告說,使用更便宜的金屬可能使配戴者的過敏性反應。

時尚作文 篇6

一顆善於觀察的心加上滿滿的真情,筆下的人物就能“活”起來!

我的姥姥長着濃密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長長的頭髮……她雖然老了,但身上透着一股年輕的氣息。

我的姥姥是個“武林高手”。你看:姥姥把麪糰往案板上一放,隨手就拿起兩把菜刀“唰唰唰”地切了起來。一會兒,一碗精美的面就做出來了。

我的姥姥還很時尚呢。你看:她的頭髮還沒有白,就跑去理髮店染髮了。今天是紅色的,明天是黃色的,後天不知道又是什麼顏色。問她時,她總是說:“跟上時代嘛,落後了可是會被笑話的.。”這不,受我媽媽的影響,她也學會了上網買東西,我的書、玩具,至少有一半是她網購的。

姥姥還是個“舞林高手”呢。每天晚上,她吃完晚飯,立刻離開餐桌,穿上舞鞋,馬不停蹄地走向舞廳,和她的舞伴跳起舞來,那舞姿比年輕人還好看呢。有一次,姥姥做飯做遲了,當她正興高采烈地把飯放到餐桌上時,看了一下表,立刻發出尖叫:“啊,7點了,遲到了,鬆旗(我外公的名字),快帶我去舞廳!”

這就是我的姥姥,一位時尚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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