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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時尚作文合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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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大家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作文吧,寫作文是培養人們的觀察力、聯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記憶力的重要手段。相信寫作文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時尚作文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有關時尚作文合集4篇

時尚作文 篇1

當代的人們,特別喜歡流行。特別是年輕一代,今天流行周杰倫的歌,明天又換成潘瑋泊的曲。這幫年輕人可真是精力充沛,不亦樂乎。

哎!不是我這小鬼瞎嚷嚷,對於現代時尚流行風我不是反對。而是,許多同齡人因此成了流行一族。對此我覺得很不滿。我覺得當代學生的喜歡追星思想,有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來自社會

看着年輕人帶着隨聲聽,穿着緊得幾乎穿不下的緊身褲,梳着可以嚇死人的鋼絲頭。漸漸地,對於對外界充滿好奇心的學生們,不知不覺中也穿起了拖鞋,把校服改成什麼樣式的。早晨,女生的書包裏不再是一本本的課本,而是有許多化裝品一類的。當然不是說全部學生。也許在他們眼裏這就是酷,他們覺得那些明星們就是他們的`偶像,於是他們有些會像他們看齊。

你隨便找個學生問:“‘東方紅 ’這首歌你聽過嗎?”我想,一定會有學生說沒聽過。真可憐,連這也不知道。要是隨便問一下週杰倫的新歌是什麼,恐怕會說的頭頭是道。

我這個小鬼,不敢多言,只希望奉勸各位灑(傻)學生們,認清你們現在的任務, 我這個小鬼,不敢多言,只希望奉勸各位灑(傻)學生們,認清你們現在的任務,也許會有點嚴重吧,只希望你們能多把注意力放在學習上。

時尚作文 篇2

從詩經“砍砍伐檀”聲中走來,從古樂府清麗文章中走來,從唐詩宋詞中走來,一路文字飄香,岸芷汀蘭。

然而,我們的古典在消逝,一陣風過,它已悄悄被荒煙蔓草遮掩。它已在“暮靄沉沉楚天闊”中遁於無形,一竿獨去。

重拾古典,沿歷史溯流而上,去追尋我們所向往的。

重拾古典,讓我們去讀《莊子》。面對高官顯位,他甘願“曳尾於塗”,在明月清風中做一棵獨守心靈月亮的大樹。心如澄澈秋水,行若不繫之舟。面對物慾橫流的物質社會,讀《莊子》讓我感受到孰是孰非,何可爲何不可爲。

重拾古典,讓我們去讀《史記》。太史公凜然正色、剛直不阿,留作正氣滿乾坤;幽愁發憤,著成信使照塵寰。站在人生之巔,他高呼:“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我們看到了他胸中肝膽照崑崙的一身豪氣。他教我們在現實中如何做人,做什麼樣的人。

“花謝花飛花滿天,紅消香殘有誰憐?”“儂今葬花誰葬儂,他年葬儂誰可爲?”我聽到了林妹妹的低吟,我看到了湘雲雖寄人籬下,卻像一隻雨燕,站成了堅強。重拾《紅樓夢》,我看到那些紅樓淚眼的是是非非,洞察了封建王朝的最後一聲嘆息!

經典,我們中華民族的文化財富。讀古典名著,我們的思想會得到昇華,在不知不覺中讓我們明善惡,知得失。歷史在變遷,朝華夕拾,不變的是祖先教給我們的道理。

現代世界變化多端,一些時尚相伴而生。把《西遊記》歪說,把古典作新編,也許正如一些少男少女說的:“有圖畫,有笑話,有意思得多”。然而,孰不知,在這改變之中,我們的文化在泯滅,我們的古典在消失。

時尚不可拒。我們也許可以挑揀它。在讀古典之餘,不防酣然一笑,俯仰之間,緩釋我們的壓力。

但,古典不可改。

重拾古典,挑揀時尚。讓我們在千古風流人物中找到自己吧!

【簡評】這是一篇充滿詩情畫意的優秀作文。全篇緊緊圍繞文題展開,鮮明深刻。文章開篇起筆不凡,作者善於引用、化用學過的詩句,足見學生駕馭材料、駕馭語言的能力。

時尚作文 篇3

時尚與傳統看起來似乎毫無關聯簡直可以說是天壤之別。其實不然,時尚與傳統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隨時隨地都得以體現。

如現在的流行音樂中融入了大量的中國傳統文化。一首由周杰倫創作李玟演唱的《刀馬旦》還有信樂團演唱的《onenightin北京》周杰倫的《青花瓷》等,可謂是膾炙人口老少皆知。它們爲何傳播得如此廣,就是因爲它成功的把傳統與時尚結合在了一起。

還有一些時尚器型的瓷器融入了傳統的花紋青花等;一些木製傢俱上既不失時尚風,也不失傳統元素。在這些方面傳統與時尚完美的結合在了一起。

但在服飾方面,在中國,傳統的服裝中有許多值得繼承和發揚的地方,只是現在無論是國內的服裝設計師把時尚的眼光只盯住巴黎。東京。紐約,就連“中華杯”國際服裝設計大賽出現的獲獎作品竟是某國外雜誌的翻版。是中國傳統服飾不美觀嗎?不要說我國的旗袍堪稱一絕,還有民國時期的中山裝,也是那麼威武挺拔。

我們要向時尚邁進,但也不能拋棄傳統。上面的兩個例子就說明了這一點。

時尚作文 篇4

時尚的腳步在前進,對於正處於青春期的我們是一個很大的誘惑,我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時尚迷。

對於“時尚”我可是瞭如指掌。我喜歡購買時尚雜誌,對於一年的時尚潮流,我可是一清二楚。今年,最流行的是紅色,爲了緊跟時尚,我購買了許多關於紅色的物質:鞋子、髮夾、指甲油、本子……簡直是個“紅色瘋子”。

我和許多時尚愛好者一樣,我有偶像。那便是耍着雙截棍唱着“哼哼哈哈”的周杰倫。我喜歡兩耳塞着耳機,聽着他的歌漫步在校園裏;我喜歡瘋狂的購買一切與他有關的事物;我喜歡在牀上,邊唱邊跳“雙截棍”。對於諷刺和辱罵他的人,我感到討厭,我喜歡他的音樂,雖然有時候聽不懂他在唱什麼,但我依舊喜歡他,媽媽總是說我是瘋子,連人家唱的是什麼都不知道,還如此喜歡。

以前,我最討厭的動物就是豬了。可今年流行“黑白豬”,於是我便買了一大包,有:筆、尺子、吊飾、玩偶、包包……買回來還歡喜得不得了,媽媽問爸爸:“這孩子是不是燒昏了頭,她不是最討厭豬嗎?”爸爸只是點點頭。看着這些“黑白豬”,我第一次覺得豬很可愛!

我喜歡上網,因爲這也是一種時尚;我總是不斷的更換我QQ秀,因爲這是一種時尚;我總是QQ空間裏放置許多帥哥、美女的照片,把空間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因爲這也是一種時尚.

時尚的腳步在前進,我也一直尾隨其後。我總是和好友談論時尚,一起購。有時候,我覺得,我該停下來休息一下了,可潮流一來,我的魂便被勾走了。

時尚迷就是時尚迷,喜歡跟着潮流走,經不住半點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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