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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品味時尚作文15篇

時尚3.04W

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寫過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組成,經過人的思想考慮,通過語言組織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文體。一篇什麼樣的作文才能稱之爲優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品味時尚作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通用]品味時尚作文15篇

品味時尚作文1

繁文縟節的唐裝是唐朝的時尚,張揚簡約的晚禮服是當今的時尚。從唐朝到當今,女人們勇敢而艱辛地走過一條華彩的道路;

詰屈聱牙的文言是古代的時尚,曉白如話的文章是現代的時尚。從古代到現代,文學沿着歲月那騰挪跌宕的血脈,走過一條清香的道路;

氣度恢宏的交響是昔日維也納的時尚,震撼人心的搖滾是如今英格蘭的時尚。從過去到現在,音樂穿過歌聲的白夜,走過一條燦爛的.道路。

是時尚推動人類前進。

時尚的出現源於大膽的創新。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證實了螃蟹是鮮美、可食用的,繼而,“吃螃蟹”便成了一種時尚。

時尚在一段時期內的存在依靠模仿和流傳。奧黛麗·赫本主演的《蒂凡尼早餐》風靡歐美,當時的婦女們效仿片中的赫利,紛紛養起了斑紋貓,一時間,有關斑紋貓的電話訂購如潮水般從世界各地涌來,這種動物竟賣得供不應求了。時尚的存在需要這種純潔的虛榮,否則,它只能孤芳自賞。著名的服裝設計師範思哲的靈感剛剛落筆,坊間的各種複製品就開始層出不窮。然而,如果沒有這些幾乎可以以假亂真的擁護者和追隨者,當年那個穿上黑色禮服的戴安娜又會顯得多麼孤獨!

時尚是一幀雅俗共賞的浮世繪。高雅的戲劇曾經是一種時尚,而現在吐字不清的R&B也是一種時尚。曾經,尊師重教蔚然而成風尚,如今,學生、家長、老師三足鼎立的利害關係也是熱鬧的社會劇。時尚反映着這個時期的人們心靈的純淨度和審美的高度。

有些時尚如過眼煙雲,瞬間即逝,而有些會沉澱爲經典,歷久彌新。時間是對時尚最好的考驗。當紛紛擾擾的網絡文學制造出使你沉迷的環境,香草美人的《離騷》、《九歌》、《天問》至今依然燦若日月。今天的女孩子讀青春小說是一種時尚;清朝,“家家爭讀《飲水詞》”,讀納蘭的詞是一種時尚。時尚究竟是進步了還是倒退了,究竟是上升了還是低落了,不敢妄自評論,因爲它畢竟是大多數人熱情與偏好的總和。各個時期有各個時期的特點,審判者將在未來作出定論。

時尚有精華,也有糟粕。陽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究竟應不應該有所摒棄,這很難說;但是,面對美好的時尚和泡衝的時尚,我們定要明辨是非。

品味時尚作文2

陽光下,“時尚”鍍上金色的光芒,在時光中熠熠發光,在歲月流逝中留下深深印記,沉澱成溫潤的經典,泛着淡淡的馨香。

陽光下,“時尚”換上絢麗的舞衣,在時代的前沿引領潮流,絢麗奪目的色彩讓人眼花繚亂,在喧囂熱鬧過後,被人漸漸遺忘,留下一個模糊的背影,慢慢被人遺忘。

在時間的河流中,一部分時尚最終不能掩飾其華麗外表下的空虛內心而被淘汰,一部分經過時間的驗證,成爲了經典。

一切的經典,都是曾經的時尚。《詩經》中經典的名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蒹葭蒼蒼,白露爲霜”在當時是廣爲流傳的民歌,在當時看來是一種時尚,現在變成了經典。 “凡水井處皆歌柳詞”,柳永在當時的風靡可見一斑,他站在了時代的最前列,引領了時代的潮流,成爲了一種時尚,也成就了現在的經典。韓柳倡導古文運動,抨擊了當時的靡麗文風,爲文學史帶來了一股清新的風,他們的觀點在當時是一種時尚,成爲了文學史上的經典。明朝民間流行的評書和話本文學,如今成爲我國文化的瑰寶,成爲文學中的經典。俄國作曲家柴科夫斯基的《天鵝湖》在當時風靡一時,如今成爲芭蕾舞劇的經典曲目……這一個個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事物,總是給我們帶來美的享受。

如今的.時尚,可以說是方方面面,讓人眼花繚亂,它熱情如火,它絢爛如花,它從不猶豫,身後緊隨着一羣忠實的愛慕者;它沒有退卻,在喧囂中盡情宣泄自我。你看,郭敬明透明的憂傷細數着成長的感傷,在 80後90後的隊伍中引起多少人的共鳴;你看,超男超女的選秀中成長起多少“民星”,只要盡情展現自我,沒有什麼不可以;你看,于丹和易中天說三國講論語,一時間風靡全國上下,被人們稱爲“學術超女超男”。流行音樂開始復古,方文山的詞配上週杰倫的曲成爲流行樂壇的風向標;新興的網絡語言,沒有做不到,只怕想不到,“囧”“槑”“打醬油”等大行其道……這一個個時尚細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衝擊着我們的感官神經,在繁忙與時尚中穿越,我們被一場大雨淋溼了原來的軌跡,這場大雨叫時尚。

豔麗的“時尚”招人豔羨,也許不一定會有耐心等待沉澱成經典,因爲商業的炒作過於急切,很多原本可以成爲經典的時尚,一不小心失去了成爲經典的機會。

時間或許可以說明一切,真正的時尚必然會成爲經典,一個個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事物,總是給我們美的享受,我們期待着更多的時尚走向經典。品味時尚,保持清醒,歲月裏便有了輕鬆的意趣,生命裏便有了豐富的體驗。

品味時尚作文3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爲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爲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裏的花兒趕着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臺,報了名,上了臺,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說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纔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裏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博客,還是明星博客,寫着寫着,就思念起文學。這裏嚴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學,博客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說: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爲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說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博客,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裏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

品味時尚作文4

鄧麗君的歌聲如碎玉空靈,經久不衰的是美好的記憶;網絡歌手的嘶吼在兩個月後便銷聲匿跡。

紅樓裏的花魂月魄植入我心,化作睡夢裏的笙歌,時興的愛情小說在一場雨後化爲子虛烏有先生的輕咳。

它們都是曾經的時尚,卻有的轉眼成了明日黃花,唯有值得品味咀嚼的才成了永恆的經典。尼采有言:一切文字,餘獨愛以紅書者。當今文人才子的作品也得有些至誠的內容,才能化爲時尚經典。創新而出的作品總有其生命力,但若想讓這生命力長久,仍需要不斷地爲其注入新的源頭活水,不能以“我新我怕誰”而橫行於世。于丹的《莊子》,易中天的《三國》,都是新樹立而起的文化牆,然而只是將老莊的話、劉備的語水煮一番,何可長留於大衆心靈深處呢?

一切實踐活動,倘若沒有精神目標爲動力,沒有精神價值爲追求,無論其表面多麼轟轟烈烈,其實質還是空洞、乏味的`。我以爲周國平此語正道出了時尚的關鍵。時尚的需要有值得人追捧的亮點,時尚的要有存活於世的資本,那便是其中的精神價值。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無論搬出哪一角的磚,哪一塊不是時尚化爲的經典?三閭大夫的行吟澤畔,柳屯田的淺吟低唱,李白的唐詩典章,數不盡的珍寶,說不完的美好。如今的時尚,難道不該向它們看齊?所以讓時代的弄潮兒們不可忽視自己的價值追求,不能只滿足於讓大衆瞭解那些燈紅酒綠的繁華墟場裏的瑣事。

時尚的仍需不斷創新,模仿的也要挖掘出屬於自己的品牌。山寨之風吹遍大江南北,多少人在追問,它究竟能夠走多遠?如今的它,的確是衆人追捧的明星,它,抓在誰的手裏都炙熱如火燒,可誰能夠保證它在那舞臺上永遠豐華絕代。所以,它仍需不斷向前跑,找出自己的優勢,利用科技知識武裝自己,提升自己的活力,立起自己的品牌,讓時尚成爲永遠的時尚,讓歲月磨不光精神的棱角,多年後,依舊光亮如初,美麗,動人。

時尚,它踏着現代的步子走在舞臺上,舉手投足間朝氣蓬勃。

經典,是洗去鉛粉的女子,素面朝天,卻依舊不減當年的風采。

我希望,所有的時尚都能成爲明日的經典。

品味時尚作文5

天蒼蒼,野茫茫,蒼穹下的草原自沉睡中醒來,籠蓋了四野的光華。蒙古漢子酡紅的臉龐映着朝陽,馬背上的姑娘笑得張揚,潔白的氈房升起嫋嫋的炊煙,慈祥的老額吉捧着馬奶酒眺望遠方。

長調歌聲便在這時響起了。

那歌聲渾厚而久遠,凝結着數不盡的故事,帶你回到那賽馬疾馳的日子,回到那敖包相會的夜晚。歌聲裏,兀鷹自遠遠飛來;歌聲裏,你彷彿就是那個彎弓射鵰的蒙古汗王。

長調就這樣在草原上傳承了很多年。人們是那麼地想揭開她神祕的面紗,卻又怕觸動河底的軟泥青荇,擾動一池萍碎。

直到越來越多的'人慕名而來,遼闊的草原漸漸萎縮,牛羊站在平坦的公路邊不敢歸圈,兀鷹飛不過子彈的高度,長調開始從草原走向舞臺。

那首叫做《月亮之上》的歌誕生了,大街小巷的音箱裏奏出一樣的旋律,呀呀學語的孩童也會隨着節拍扭上兩下,唱上兩句。馬頭琴,蒙古草原,長調,彷彿一夜之間成了一種席捲而來的時尚。

可是,那真的還是長調嗎?

作者說,歌曲中融入了蒙古長調的元素,可我只聽到現代的說唱與搖滾,長調微弱的低吟混雜其間。她在哭泣。

她說她厭倦那小到可憐的舞臺,討厭那亮到刺目的鎂光燈。的確,與廣袤無垠的草原相比,城市的舞臺,太小太小。

也許,有些東西,註定了無法成爲時尚。

給一首頗具現代感的歌貼上了長調的標籤,依據着大衆化的娛樂品味重新包裝,留下破敗的身體幾乎看不出原貌,傷痛到體無完膚。所有人都稱之爲時尚。長調啊,你怎能不哭泣?

歌曲的流傳仍在繼續,所謂時尚一點一點蠶食着長調的本來面目。也許,這是長調走向大衆的一種手段,可手段過後,誰能還給她那廣袤的草原,自由的天空?

那天在網上搜索那首流傳了百年的經典長調《六十個美》,卻只收到沒有結果的空白屏幕,那屏幕,大到空曠可怕,彷彿白牆上起皺的牆皮,一碰就要分崩離析了。

所謂時尚,原來不過如此。

長調的歌聲漸漸縈繞,糾纏,她渴望撕去時尚的標籤,回到家鄉。

如水的月華打溼了寒鴉的烏紗,它開始啼叫,爲了長調,也爲了那變味的時尚。

品味時尚作文6

去年的現在,我在上海黃埔江,經不起旅遊宣傳手冊上“江楓漁火對愁眠”的誘惑,爬上了一葉扁舟。

“現在最流行這個了”,漂亮的導遊說,“大城市裏就興這個,復古嘛。”

搖搖晃晃的小船上覆蓋着一頂編織的棚,遊人就坐在裏面。棚裏貼着一張打印紙:30分鐘50元。導遊見我盯着紙看,不無得意地說:“我們的團員只要30塊錢,1分鐘才1塊錢。你看這意蘊。”

意蘊,船頭的老人在搖槳,沉默地重複這急切的動作,我走過去也不回頭來看一眼。而走進時才發現,老人的白汗衫上露出的標籤赫然寫着:Made in China。原準備與老人搭訕的,也只好悻悻地回到船艙。

船繼續在江面上晃盪,隔着晨霧依舊能看到這繁華的上海。高樓屹立在霧間,消失在雲尖,好象在得意地訴說什麼。而不遠處駛來一坐不大的輪船,飛快地開遠,只留下一道巨大的水痕,讓我們的小船顛得更厲害。

而這所謂的“復古時尚”,在這繁華的城市面前,卑微得一如這搖槳的老人,一言不發,格格不入。

從上海回來,又到**的老家逗留了幾天。那是個沿海的小城鎮,混濁的黃海打小鎮邊起伏,卻承載了整個小鎮的一切衣食住行。

我來到海邊的時候是傍晚,潮水不安地咕咕冒泡。恰好媽媽遇到她的舅爺爺,便叫我爬到他的船裏玩一會兒。這是隻極老的木船,船沿高高地圍着船膛。舅爺爺和我一併爬進來,讓我坐在小凳上。船裏有一張綠色粗繩編織的`網,也許是在海水裏泡久了的緣故,已經快成黑色了,但仍散發出陣陣腥味,魚鱗也粘在上面。“待明天再熱些就禁捕了,那時候就不能下海啦。”舅老爺說。

老人的兒子也來了,他是在海上開快艇的。10塊錢坐1次的快艇可以讓你在海上飛快地打旋,驚險卻有趣。這是這個小鎮上最有趣的遊戲。白天很多漁民的孩子會花上10塊錢在海上刺激一把。老人力勸我也坐一回,說不會收我的錢,我卻因恐懼不敢一試。這小鎮上的“時尚”,是那麼的驚險,弄不好就會翻船。他們沒有更多的錢來構建更安全的遊戲,只能在這海上嬉鬧一回。老人也很無奈:“這有什麼辦法,開這玩意兒來錢啊!”

不一會兒又有人來乘快艇。看着快艇離我們的老木船越來越遠,開始不停地急轉彎而激起一陣陣白浪,又想起上海那“復古的時尚”,不知爲什麼,心裏涌上一陣無名的酸澀。

而這兩種時尚下,又有着怎樣的我所看不見的落差?

品味時尚作文7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爲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爲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裏的花兒趕着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臺,報了名,上了臺,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說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纔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裏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博客,還是明星博客,寫着寫着,就思念起文學.這裏嚴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學,博客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說: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爲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說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博客,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裏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

品味時尚作文8

當沾染暮色的晚風湮沒最後一聲蟲鳴,西天的最後一朵雲彩也溫柔地臥進了遠山,黃昏的晚鐘又如期響起,悠悠向遠……

喧騰了一天,靜默的時光易惹遐思:爲了一個袒臂露背的少女,一張古銅色的老臉慌轉過去;爲了一羣縱情歡歌的紅男綠女,一個菸袋鍋子圈着微弱的嘆息瀰漫,似乎又聽見何處的“九斤老太”抱怨着“一代不如一代”。

時尚,在新舊的衝突中逐漸變了味。誰會花時間去認識那個風華絕代美豔絕倫的“仙草”呢!看,“芙蓉姐姐”來了,“國家辣妹”在一孔子像前扭動腰肢,聲稱是多少代儒學傳人。一個一生都克己復禮的偉人培養出如此時尚的後輩!林妹妹化一縷香魂歸逝了,悼念着“何處有香丘”;唉,都雲你太癡,誰知你心衷!

喧騰是短命的別名,餘秋雨如是說。在覬覦輝煌、走紅的時刻,在做弄潮手的雄心壯志面前,別忘了,時尚也代表着一種幼稚。新生的力量無論好壞,終是脆弱。人們在用電子郵件代替問候的同時,也失去了那妝樓禺頁望的淚眼;失去了再別康橋的悽美;更不會體味那離別後天南地北遍地皆是的離愁。一封別書,更能撩起千年的悸動,刻骨銘心。

不知何時,人們又開始熱衷買雕牌洗衣粉,穿NLKE運動鞋,用拉芬洗髮露。往往在享受天堂的厚遇時,魔鬼也正屏息嗅着你的氣味。時尚應學會包容,卻不能縱容泥沙俱下。學會在交錯雜陳的時刻堅持原則,我們可以讓塞北的'朔風吹出一部《狼圖騰》,也可以讓江南的柔波滋養出《妻妾成羣》,可以高唱“大江東去,浪淘盡”,亦可低吟“楊柳岸,曉風殘月”。和諧共榮,纔是傳統與時尚的平穩過渡。看看那黃梅戲,聽聽那塞外鼓角、大浪淘沙。在雅俗之間,在厚重與輕盈之間,馳騁、感悟。時尚,從不是刻意摒除一切。

星幾鬥,月一彎,夢裏依稀,我變成持戟的勇士,搖着鞭絲,挺着長槍,征衫劃過籲喘的前胸,讓劍鋒似霜花般飛舞,賺取紅襟翠袖。誰成想,她竟是穿着婚紗的新娘!原來一切都可以共生!

明日,我要走過阡阡陌陌,走上古塬,看芊芊芳草,綠遍天涯。耳朵里正塞着新潮的耳機呢!時尚,無處不在,隨時可爲。

品味時尚作文9

時光荏苒,純真無邪的童年漸行漸遠,我們稚氣未脫的眼眸裏,開始閃爍出青春的喜悅。在歲月悄然流逝中,我們步入多彩明媚的青春。

“時尚”這個詞,當今的我們非常敏感,可是面對身邊的人一個一個地追逐所謂時尚,我更感到困惑與擔憂。成長的路上,那些是真正的時尚嗎?

夜晚的被窩裏,不時閃出手電筒昏黃的微光,在濃烈的黑色背景下,格外刺眼,那是他們在翻閱“時尚”。明亮的教室裏,“明星”八卦滿天飛舞,在書香陣陣的環境中,很不搭調,那是他們在談論“時尚”。美麗的日記本里,憧憬的眼神中,時不時閃現出某明星的身影,那是他們在追逐“時尚”。名車,名牌,大腕,明星,這些都是他們日思夜想的“時尚”。也許,不只是他們,也是我們。

這些紛紛揚揚的時髦舉動,究竟是因時尚而留下,還是因流行而時尚呢?

相比之下,我是一個極不“時尚”的人。學不會熬夜看“感人肺腑”的小說,寧願吟幾首杜陵詩賞幾幅王維畫。不懂得追逐一些“青春偶像”,寧願省些時間做自己想做的事。不理解八卦新聞何以津津樂道,寧願一語不發地獨自回憶有趣的往事……難道說,這個世界追不上“時尚”就成爲了與社會格格不入的“異人”?成長的路上,我問上帝:“青春到底怎麼了?”

當我看到楊麗娟爲劉德華而家破人亡時,當我聽見有人因見不到偶像而自殺時,當我看到那個可伶蟲爲時尚而出賣自己的腎臟時,當我看到無數人爲了一個“星”而瘋狂時,我知道,不只是青春怎麼了?時尚怎麼了?更是我們中國人怎麼了!難道那些已經足以俘獲炎黃子孫的芳心嗎?

唐詩的輝煌燦爛,宋詞的字字珠璣,元曲的蕩氣迴腸,明清小說的.曲曲折折,留在了歷史的時尚榜上,可謂是千古流芳。那“零落車泥碾作塵”的迎寒傲骨,那“出淤泥而不染”的清逸出絕,那“大江東去浪淘盡”的萬世風流,還有精忠報國的岳飛,代父從軍的木蘭,留取丹心的文天祥,捨生取義的譚嗣同,甚至有爲保漢匈百年好,直至“獨留青冢向黃昏”的昭君……他們遺下的風韻,穿越時空,亙古如斯,直到現在還閃耀着美麗光芒。爲什麼我們不去追隨他們的腳步,看2008奧運中國燃遍世界的激情,世博盛會感動歷史周遭的盛典,神舟系列上天的驚天動地,去領略那些真正的時尚?

一個時代的風尚可以被印在書上,刻在碑上,那些時尚是美麗的,但沒有哪一座碑永恆過山水!千年歷史告訴我們:真正的時尚是讓人心靈的感動,是讓歷史永遠的難忘,我們應該恭敬地去仰望。

品味時尚作文10

當我們將剪了無數個洞的牛仔褲,放進衣櫃底時,這種往日的時尚已經過時了;當我們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時,這種往日的時尚已成經典。

同是時尚,爲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別?關鍵是一種時尚經歷了衆口品味後,還剩什麼。所以——

時尚需要我們去接近。沒有實踐沒有發言權。同理,也只有當我們親身感受體驗時尚,才能摸清此時尚的脾氣。邊騎車邊塞個耳機大聲放着音樂,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邊的危險也漸漸逼近;阿迪的服裝、耐克的品牌,那個顯眼的標誌就是年青人的資本。而身後的父母卻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歸。如果身邊太多的時尚現象我們不去接近、去認識,或許自己也會擠入追求“時尚”的大軍中。

時尚需要我們去感悟。畢竟時尚是青春的代名詞,追逐潮流成了我們80後、90後的法寶。也不能否認,有些時尚也有着明顯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講壇》是一個近幾年纔開辦的央視欄目,而請去開講座的名師也是大學、中學校園的佼佼者。他們生動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尋味的講課,不僅滿足了全社會感受大學教育的機會,也將各方面文化知識大衆化普及,而這些教授也成爲了衆多觀衆追捧的“明星老師”。人們從他們身上學習其餘娛樂明星少有的文化修養和待人處事,而一些學生也開始重新規劃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學不上,因爲那個大學裏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時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種時尚,讓我又多了份信心與希望,何樂而不爲?

時尚需要我們去沉澱。大千世界對我們這些人生閱歷空缺的中學生來說,身邊充盈着各種誘惑,難免盲從去跟風、去追求個性自我。將所有的時尚一概接受,將自己攪得和污水一樣渾濁不堪。其實時尚本身沒有好壞,需要看哪些適合我們成長,靜下心來耐心思考,學會將有用的吸收,沒用的毅然決然地排斥沉澱下來。當我們通過一系列的過濾、洗滌後,我們便從純淨水變成了礦物質活性水!有益時尚讓我們更有內涵。

接近、感悟、沉澱……時尚這東西也給我們品味完全了。別人的時尚未必是我們適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時尚,讓我們成爲礦物質活性水!

品味時尚作文11

現在,中學生興起了整容熱。每到寒暑假,有許多愛美心切的人,便去整容店整容,有的甚至去韓國,對這種追求虛榮的時尚,我表示反對。

中學生爲表面的光鮮而整容,美其名曰是爲了增添個人的自信。在我看來,這種時尚很偏頗。憑藉外表的漂亮真能增加自信?未必。因爲內心不自信,而去追求外表的美麗,隨着時間的推移,這種“自信”會湮滅。

我們應該是“腹有詩書氣自華”,而不是隻求謀得剎那間的芳華。古往今來,許許多多美人最終都是“朱顏辭鏡花辭樹”,根本不可能得到長久的美麗。

在韓國濟州島機場,如果你在候機大廳坐上一會,你就可能看到那些頭上裹着紗布的愛美人士,這都是進行整容手術的人。有的人在花費了大量的時間、金錢之後,甚至還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這是多麼悲哀啊!

中學生盲目地追求整容,會影響進取精神的培養。在浮華的世風裏,盲目整容,不利於培養青少年良好的.思想品德。有的中學生15歲時爲了增強五官的立體感,便去打玻尿酸,這讓我覺得不可思議。那些煩躁的、對社會了解不深的年輕人,盲目追求虛榮,認爲只要有姣好的容貌,便擁有了攀折高枝的捷徑,進而放棄努力,最終一無所獲,只會被社會拋棄。

同時,中學生盲目整容也反映出一定的社會問題,包括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的缺失。大多數未成年人心智並不成熟,對於成年人追求美而去整容等行爲也只是一知半解,所以纔會有盲目的舉動。如果家長能對孩子加強教育,讓孩子清楚地瞭解了整容的利與弊,那麼他們想必就不會衝動而爲了。在這方面,不僅僅是家長,甚至在學校的日常教育中也可以有所涉獵,讓中學生理性對待。我們並不反對因身體健康原因做微小的整形,但應合理而適度。

作爲一個年輕人,我們要追求健康的時尚,不能成爲虛榮時尚的俘虜。當我們欣賞、追求更高層次的時尚時,我們更注重於內心的美。外表美,可以通過打玻尿酸等整形劑做到,可以做整形手術實現,這不值得我們推崇。我們希望通過自己不懈的體育鍛煉來塑形,通過藝術來提升個人修養,來培養自己的氣質。

時尚有時候會成了過眼的煙雲,隨着時間的流逝便消失了。那些當初沉魚落雁,閉月羞花,讓人醉倒的美人,後來,也會紅消美褪,不再美豔。哪有真正亙古不變的紅顏?哪有永恆不變的時尚?哪有永遠鮮豔的美麗?

年輕的朋友,讓我們與中學生整容這類追慕虛榮的時尚說再見,我們要追求心靈的美,追求正能量的美!

品味時尚作文12

孔子的那幫門生編了《論語》,老子的門生見了,趕編了《老子》。一來二往,漸漸地,隨着歷史洪流,《荀子》、《孟子》等書陸續出場。圖書市場日漸火爆,不管什麼聖人或是庸人都能寫本《*子》,以至於秦始皇焚書那會兒忙了好長一段時間。現如今,中國倒是出現了這樣一種局面,上不了好大學,寫書啊!那不是一姓蔣的被清華錄取了嗎!

中國寫書的人特多。主要分爲作家、詩人、小說家、官員、學生、老師……以及罪犯、、乞丐等等。

我想這年頭寫書是種時尚。

當年明月寫了本《明朝那些事兒》,賣得特火,腰包鼓鼓的。許多人眼饞了,不就是把《明史》給翻譯成白話文嗎?那咱也會啊!於是《漢朝那些事兒》、《宋朝那些事兒》相繼粉墨登場。談史倒是一種時尚,但沒人去讀真正的.史書。總覺得文言文太深,然而這麼深奧的文言文被他們翻譯之後,還具有文化意義嗎?難不成到咱孩子那輩時,李白、杜甫的詩也翻譯成現代的?這種時尚,是對文化的污染。

那些寫書的“家”都特傷感,噢,不!叫做“明媚的憂傷”,偶爾還會“放肆地微笑”。那些寫書的,稍狂的號稱不進作協,即使進去也要當主席,然後下一秒將作協解散;不狂的以至於不敢說自己是作家,只是自稱爲“小說家”,特別沒自信。估計當年他的情書也是當小說寫的;狂的不得了,卻又藏得很深的,進入作協,當上了副科級幹部,儼然是一個“文化商人”,還辦雜誌,辦比賽,整一幫穿着開檔褲號稱作家的大孩子當評委。

我想那“文化商人”真算是“文化傷人”,化文字爲利劍,將萬千學子刺倒在文化殿堂之中,並且從中大獲金錢,榮登文人富豪之榜。真是春風得意啊!但小心你寒風吹徹,凍死路邊!我看過那本《最小說》的某期,其中內容無非早戀、逃課、叛逆、打架、抽菸……哥們,能不能整點別的,咱江蘇高考試卷上都說了:由於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好奇心又強,對事物缺乏分辨力,容易被大衆媒介中的不良信息誘導,從而產生思想上,行爲上的偏差。您大人大量,少賺點錢多積點公德。然而,當你的《小時代》發行之時,十萬冊三天結束,可見,思想上,行爲上有偏差的人還是很多。

咱這文章由於思想覺悟不高,很多內容都是個人觀點,估計非得零分不可了,不過咱不怕,考不上大學,咱也寫書去!

品味時尚作文13

一個人站在黑夜的城市,望着霓虹燈的花花綠綠,看着路邊梧桐身披的燈火新裝,伴隨着一聲聲那些年輕男女的嘴裏發出的歡笑。一個寂寞,而又有些失落的背影,漸漸地離開了五光十色的城市,悄悄地消失在那塊連月光都不願到達的工地。

那是一塊沒有完工的工地,深黑的夜色中只能見到那幢仍在拔節而上、周圍搭着腳手架的高樓;還有一盞不知疲倦的太陽燈,在不停地轉動着,巡查着工地的每一個角落。

隨着燈光的探照,依稀可以看見他翻了一個身。簡陋的工棚裏,躺着無數個和他一樣的人——付出那樣多汗水的農民工。

他,只有二十一歲。如果他是個城裏的孩子,他現在或許已經是一個大學生了,他可能和其他幸運的同齡人一樣坐在窗明几淨的教室裏,正細膩地品味着一個新時代驕子所擁有的所有時尚。

然而,他不是大學生。他所擁有的只是一張硬生生的冰冷的牀鋪,他的周圍是一羣命運相同的工友。跟其他工友不同的是,他還辛苦地供養着一個讀高中的小妹妹。

月亮終於在午夜時分,露出了她美麗的身影;皎潔而又明亮的銀輝,透過工棚的頂部裂痕,灑在了他的牀前。

他又翻了個身,輕輕地從枕下摸出了一張照片,恰好對着一束月光。那是一個時尚的女孩,她雪白的膚色上兩隻黑色的大眼睛好似黑珍珠一般地閃亮,一頭棕黃色的大波浪配上一條米黃色的非主流短裙。如果她再配上一雙鋥亮有光的馬靴,那絕對配得上一個非主流的.時尚美媚。

望着照片裏的小妹妹,他的臉上露出了欣慰而又苦澀的笑。

不少工友,每當看到他這副望着照片的傻樣,都勸說道:"兄弟,城裏的時尚女孩好是好,但咱農民工可沒有這好運氣啊!"

可他沒有說什麼,只是無奈地笑一笑。其實,又有誰知道,這麼一個美麗時尚、非主流的女郎,竟是他的那個相依爲命的小妹妹!

想到這,他不禁下意識地摸了摸口袋裏的一百塊錢。這是明天要給他那時尚妹妹配一雙時尚的馬靴的錢。這是他一點一滴節約下來的生活費。

他想,妹妹明天得到皮靴,一定會綻放如花般的笑靨……伴着月光,他漸漸地,靜靜地睡了。

可是,他那非主流的妹妹哪

品味時尚作文14

時尚是一種生活態度,很早的時候就聽人講了,不過那麼寬泛的說法,到現在我也解釋不清這句話,雖然我贊同它。在寫這個之前,我入迷般的在想時尚本身指什麼,這一問原本簡單的事也許複雜了,不過我真的很好奇。翻開新華字典,時尚就是“當時的風尚,一時的風尚”。

我追求時尚。不只是因爲我是天稱座的緣故,我知道時尚是一種表達,它往往能很準確的表達出潛意識中的價值觀與行爲方式。前幾天,一則新聞說一個HR在整理剛通過面試的應聘者資料時,發現一位應聘者的QQ簽名是“老子,回來了”,而他的頭像則是最潮流的莫西幹髮型。Duang! Duang! Duang!HR果斷拒絕了這位應聘者,退回其資料。理由委婉,原因直接明瞭。

能理解HR的做法,幾個字的簽名傳達不了什麼,而他選擇的時尚背後很清楚的講明瞭態度與生活方式。當一個人從對面向走來,熟悉的或不熟悉的,只是一個衣着打扮就知道他的態度與追求了。

我不是時尚達人,我追求的時尚並不高昂。常會聽到時尚等於錢的感嘆,之所以會與錢那麼緊密的聯結起來,完全因爲時尚是對美的追求,總與art有關。是藝術讓時尚到達了一定的高度與境界,成爲衆人仰慕的堂前燕,我向往但不需要。

我追求的是我自己的語言,也不是人云亦云的個性。在穿着上,先從生活的要求上去考慮,然後去搭配選擇。款式樣式代表了語言方式,好比我要選擇普通話還是英語一樣;然後是面料,這是語言的措詞,他會表達我認真還是隨意的.態度;我不再意品牌,但一定不會選高仿,這是修養。全搭配好之後就是細節了,這關乎信仰部分,我信仰極簡主義,追求大方,細節就變得很重要了,能把信仰表現出品味。

我太太的衣服有時也會讓我挑選,整選一身是我常做的事,雖然很貴,可因爲搭配的好就喜歡穿,就會穿很久,買的衣服數量也就少了,算下來還是偏宜些,衣櫥裏常備着兩套應季的服裝,而普通的生活便裝,就是面料很舒適的休閒裝,價格便宜好洗!

不過這些都得益於我和我太太都沒有強烈的購物慾,否則就會加速敗家的速度,成爲十足的敗家子而矣。

品味時尚作文15

我並不是個迂腐至極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歡時尚,與“時代共同至尚”,但我卻難以捨棄那些爲時間過濾後的時尚———經典文化。

十里洋場,燈紅酒綠,風流韻致……隱約在這大上海風月中的還有曼妙的身姿,彷彿能看見那一個個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這就是張愛玲一生鍾愛的旗袍,那個舊上海時代的風尚。將滿人的服飾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貼合每一寸肌膚,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畫筆。這樣“露骨”的服裝在那個講求“禮義廉恥”“三從四德”的時代,卻有些膽大包天,然而當它成爲一種時尚,受人青睞和追捧,進而迅速蔓延時,一切禮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種女性的嫵媚和嬌柔也只能通過那些老舊圖片和電視劇大飽眼福,現代人有當代的“時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補丁褲……那些漂洋過海,歷經長途跋涉而至的歐美時尚和順風吹來的“韓流”。

我並不是一味否定這些時尚,它們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們又能存在多久,它們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後幻作泡影淡出歷史舞臺。

我在尋找像旗袍這樣經典的時尚,它能長久地存在,從未被人遺棄,那些沉睡的經典似乎在等待,當一個個奇思妙想和創新的箭射中它們,它們定會再次颳起經典的時尚之風。這樣的時尚總值得人去品味,猶如一杯經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無窮……

在重金屬充溢的時代,誰還會爲一把二胡嘆息,爲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價的眼淚呢?人們一窩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視古典文化傳統如草芥。其實,我們都深陷追求時尚的“迷網”中而不懂得品味時尚。

還記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經打動多少人的心,浸潤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謝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聲色犬馬,那不是二胡弦上開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綺麗繁華,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韻。二胡是屬於平凡人開心時的工具,潦倒時的支撐。

就這樣一種沉澱下來的經典時尚,屬於普通人的時尚,爲什麼時至今日,它會如此蒼涼。

在文化交流頻繁的今天,我們似乎更需要靜下心來品味“時尚”,爲傳統文化尋一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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