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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品味時尚作文

時尚1.44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作文吧,藉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調節自己的心情。寫起作文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品味時尚作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品味時尚作文

品味時尚作文1

而我是個六年級的國小生。國小生去寫大學聯考題,總是會有挺可笑的感覺,但我還是忍不住要去命這個題,因爲今天要寫的是我們班的時尚,而且是我們班的祕密——QQ羣。

放學了,天有些放晴了,我和媽媽一起走回家。一路上,沒有說話,也許我們都感到累,沒有什麼好說的吧,就這樣,我們沉默着。

快到家時,媽媽忽然問我:“你知道嗎?你們王老師知道你們班有QQ羣。“噢。”我輕輕地應了一聲,最近班上很多人都在談論“QQ”這個話題,老師也大概覺察到了什麼吧。

“QQ”一直都是青少年心目中時尚的代言詞。五六年級的同學,一般都有QQ,都各有自己的羣,比如我們班,每晚至少25人上線,當然,他們上線的極體面的理由,可以節省話費。他們愛把白天該問的問題,在晚上的QQ上聊,也愛對別人的呢稱品頭論足,一開電腦,便上線,久而久之,打字速度倒是快了很多,有時興致高時,手指在鍵盤上“啪搭啪搭”地跳“踢踏舞”,“嘀嘀”聲不覺於耳。當然,更刺激的是充Q幣、玩QQ遊戲了。

終究,紙包不住火,這麼一來二去的.,老師也自然知道了。“有QQ的,給我站起來!”如河東獅吼,呼拉一下,全班44人,39名“壯士”挺身而出,個個表情“視死如歸”。而我依舊坦坦蕩蕩地坐在座位上,與還有4名倖存者,相視而笑,打着勝利的手勢。

這不能說是幸災樂禍吧。畢竟,沒有“QQ”曾讓我們格格不入。每當他們興奮地談論起“QQ”時,我只能坐在一旁靜靜地翻書,思考。我明白,這會讓許多人都認爲我是個呆板的“書呆子”,不懂時尚。但是,他們不知道,時尚不僅僅只有他們口中的“QQ”“遊戲”“SHE”,時尚應該還包含許多更富實際意義的內容。

什麼叫“品味時尚”?品味在時尚前面,說明品味比時尚更重要,就像氣質比美麗更值得擁有。如果,時尚在他們手裏演變成了一種純粹的娛樂、遊戲,我覺得,這種時尚也就沒有價值可言了。

有一件事,讓我驚訝不已,班羣的創建者,竟是吳京杭,誰都知道,她是學習數一數二的。也許,我的驚訝過於大驚小怪了。畢竟,二者是不相干的,也許真正該驚奇的也許是我們的老師吧。

現在,我還在寫我的博文。我知道,這個時候,班上的許多人又在聊“QQ”了……

品味時尚作文2

天蒼蒼,野茫茫,蒼穹下的草原自沉睡中醒來,籠蓋了四野的光華。蒙古漢子酡紅的臉龐映着朝陽,馬背上的姑娘笑得張揚,潔白的氈房升起嫋嫋的炊煙,慈祥的老額吉捧着馬奶酒眺望遠方。

長調歌聲便在這時響起了。

那歌聲渾厚而久遠,凝結着數不盡的故事,帶你回到那賽馬疾馳的日子,回到那敖包相會的夜晚。歌聲裏,兀鷹自遠遠飛來;歌聲裏,你彷彿就是那個彎弓射鵰的蒙古汗王。

長調就這樣在草原上傳承了很多年。人們是那麼地想揭開她神祕的面紗,卻又怕觸動河底的軟泥青荇,擾動一池萍碎。

直到越來越多的人慕名而來,遼闊的草原漸漸萎縮,牛羊站在平坦的公路邊不敢歸圈,兀鷹飛不過子彈的高度,長調開始從草原走向舞臺。

那首叫做《月亮之上》的歌誕生了,大街小巷的音箱裏奏出一樣的旋律,呀呀學語的孩童也會隨着節拍扭上兩下,唱上兩句。馬頭琴,蒙古草原,長調,彷彿一夜之間成了一種席捲而來的時尚。

可是,那真的還是長調嗎?

作者說,歌曲中融入了蒙古長調的元素,可我只聽到現代的說唱與搖滾,長調微弱的低吟混雜其間。她在哭泣。

她說她厭倦那小到可憐的舞臺,討厭那亮到刺目的鎂光燈。的確,與廣袤無垠的草原相比,城市的舞臺,太小太小。

也許,有些東西,註定了無法成爲時尚。

給一首頗具現代感的歌貼上了長調的.標籤,依據着大衆化的娛樂品味重新包裝,留下破敗的身體幾乎看不出原貌,傷痛到體無完膚。所有人都稱之爲時尚。長調啊,你怎能不哭泣?

歌曲的流傳仍在繼續,所謂時尚一點一點蠶食着長調的本來面目。也許,這是長調走向大衆的一種手段,可手段過後,誰能還給她那廣袤的草原,自由的天空?

那天在網上搜索那首流傳了百年的經典長調《六十個美》,卻只收到沒有結果的空白屏幕,那屏幕,大到空曠可怕,彷彿白牆上起皺的牆皮,一碰就要分崩離析了。

所謂時尚,原來不過如此。

長調的歌聲漸漸縈繞,糾纏,她渴望撕去時尚的標籤,回到家鄉。

如水的月華打溼了寒鴉的烏紗,它開始啼叫,爲了長調,也爲了那變味的時尚。

品味時尚作文3

當我們將剪了無數個洞的牛仔褲,放進衣櫃底時,這種往日的時尚已經過時了;當我們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時,這種往日的時尚已成經典。

同是時尚,爲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別?關鍵是一種時尚經歷了衆口品味後,還剩什麼。所以——

時尚需要我們去接近。沒有實踐沒有發言權。同理,也只有當我們親身感受體驗時尚,才能摸清此時尚的脾氣。邊騎車邊塞個耳機大聲放着音樂,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邊的危險也漸漸逼近;阿迪的服裝、耐克的品牌,那個顯眼的標誌就是年青人的資本。而身後的父母卻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歸。如果身邊太多的時尚現象我們不去接近、去認識,或許自己也會擠入追求“時尚”的大軍中。

時尚需要我們去感悟。畢竟時尚是青春的代名詞,追逐潮流成了我們80後、90後的法寶。也不能否認,有些時尚也有着明顯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講壇》是一個近幾年纔開辦的央視欄目,而請去開講座的名師也是大學、中學校園的佼佼者。他們生動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尋味的講課,不僅滿足了全社會感受大學教育的'機會,也將各方面文化知識大衆化普及,而這些教授也成爲了衆多觀衆追捧的“明星老師”。人們從他們身上學習其餘娛樂明星少有的文化修養和待人處事,而一些學生也開始重新規劃人生,非某某大學不上,因爲那個大學裏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時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種時尚,讓我又多了份信心與希望,何樂而不爲?

時尚需要我們去沉澱。大千世界對我們這些人生閱歷空缺的中學生來說,身邊充盈着各種誘惑,難免盲從去跟風、去追求個性自我。將所有的時尚一概接受,將自己攪得和污水一樣渾濁不堪。其實時尚本身沒有好壞,需要看哪些適合我們成長,靜下心來耐心思考,學會將有用的吸收,沒用的毅然決然地排斥沉澱下來。當我們通過一系列的過濾、洗滌後,我們便從純淨水變成了礦物質活性水!有益時尚讓我們更有內涵。

接近、感悟、沉澱……時尚這東西也給我們品味完全了。別人的時尚未必是我們適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時尚,讓我們成爲礦物質活性水!

品味時尚作文4

一個人站在黑夜的城市,望着霓虹燈的花花綠綠,看着路邊梧桐身披的燈火新裝,伴隨着一聲聲那些年輕男女的嘴裏發出的歡笑。一個寂寞,而又有些失落的背影,漸漸地離開了五光十色的城市,悄悄地消失在那塊連月光都不願到達的工地。

那是一塊沒有完工的工地,深黑的夜色中只能見到那幢仍在拔節而上、周圍搭着腳手架的高樓;還有一盞不知疲倦的太陽燈,在不停地轉動着,巡查着工地的每一個角落。

隨着燈光的探照,依稀可以看見他翻了一個身。簡陋的工棚裏,躺着無數個和他一樣的人——付出那樣多汗水的農民工。

他,只有二十一歲。如果他是個城裏的'孩子,他現在或許已經是一個大學生了,他可能和其他幸運的同齡人一樣坐在窗明几淨的教室裏,正細膩地品味着一個新時代驕子所擁有的所有時尚。

然而,他不是大學生。他所擁有的只是一張硬生生的冰冷的牀鋪,他的周圍是一羣命運相同的工友。跟其他工友不同的是,他還辛苦地供養着一個讀高中的小妹妹。

月亮終於在午夜時分,露出了她美麗的身影;皎潔而又明亮的銀輝,透過工棚的頂部裂痕,灑在了他的牀前。

他又翻了個身,輕輕地從枕下摸出了一張照片,恰好對着一束月光。那是一個時尚的女孩,她雪白的膚色上兩隻黑色的大眼睛好似黑珍珠一般地閃亮,一頭棕黃色的大波浪配上一條米黃色的非主流短裙。如果她再配上一雙鋥亮有光的馬靴,那絕對配得上一個非主流的時尚美媚。

望着照片裏的小妹妹,他的臉上露出了欣慰而又苦澀的笑。

不少工友,每當看到他這副望着照片的傻樣,都勸說道:"兄弟,城裏的時尚女孩好是好,但咱農民工可沒有這好運氣啊!"

可他沒有說什麼,只是無奈地笑一笑。其實,又有誰知道,這麼一個美麗時尚、非主流的女郎,竟是他的那個相依爲命的小妹妹!

想到這,他不禁下意識地摸了摸口袋裏的一百塊錢。這是明天要給他那時尚妹妹配一雙時尚的馬靴的錢。這是他一點一滴節約下來的生活費。

他想,妹妹明天得到皮靴,一定會綻放如花般的笑靨……伴着月光,他漸漸地,靜靜地睡了。

可是,他那非主流的妹妹哪

品味時尚作文5

鄧麗君的歌聲如碎玉空靈,經久不衰的是美好的記憶;網絡歌手的嘶吼在兩個月後便銷聲匿跡。

紅樓裏的花魂月魄植入我心,化作睡夢裏的笙歌,時興的愛情小說在一場雨後化爲子虛烏有先生的輕咳。

它們都是曾經的時尚,卻有的轉眼成了明日黃花,唯有值得品味咀嚼的才成了永恆的經典。尼采有言:一切文字,餘獨愛以紅書者。當今文人才子的作品也得有些至誠的內容,才能化爲時尚經典。創新而出的`作品總有其生命力,但若想讓這生命力長久,仍需要不斷地爲其注入新的源頭活水,不能以“我新我怕誰”而橫行於世。于丹的《莊子》,易中天的《三國》,都是新樹立而起的文化牆,然而只是將老莊的話、劉備的語水煮一番,何可長留於大衆心靈深處呢?

一切實踐活動,倘若沒有精神目標爲動力,沒有精神價值爲追求,無論其表面多麼轟轟烈烈,其實質還是空洞、乏味的。我以爲周國平此語正道出了時尚的關鍵。時尚的需要有值得人追捧的亮點,時尚的要有存活於世的資本,那便是其中的精神價值。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無論搬出哪一角的磚,哪一塊不是時尚化爲的經典?三閭大夫的行吟澤畔,柳屯田的淺吟低唱,李白的唐詩典章,數不盡的珍寶,說不完的美好。如今的時尚,難道不該向它們看齊?所以讓時代的弄潮兒們不可忽視自己的價值追求,不能只滿足於讓大衆瞭解那些燈紅酒綠的繁華墟場裏的瑣事。

時尚的仍需不斷創新,模仿的也要挖掘出屬於自己的品牌。山寨之風吹遍大江南北,多少人在追問,它究竟能夠走多遠?如今的它,的確是衆人追捧的明星,它,抓在誰的手裏都炙熱如火燒,可誰能夠保證它在那舞臺上永遠豐華絕代。所以,它仍需不斷向前跑,找出自己的優勢,利用科技知識武裝自己,提升自己的活力,立起自己的品牌,讓時尚成爲永遠的時尚,讓歲月磨不光精神的棱角,多年後,依舊光亮如初,美麗,動人。

時尚,它踏着現代的步子走在舞臺上,舉手投足間朝氣蓬勃。

經典,是洗去鉛粉的女子,素面朝天,卻依舊不減當年的風采。

我希望,所有的時尚都能成爲明日的經典。

品味時尚作文6

他說,你來人間一趟,要看看太陽。於是,那時,“面朝大海,春暖花開”成了許多人眼裏嚮往的時尚。

時尚,不應是名錶豪車麼?有人反問。一本《小時代》將許多人對時尚的認知帶入英文字母組成的品牌裏。屏幕裏紅毯上明星舉手投足間用物質堆砌起來的華麗,被許多人用兩個詞概括——時尚。所謂的時尚。

愈來愈多的雜誌把自己定義爲時尚,每一頁封面都要是引領時尚潮流的。款式各異的服裝加上互相碰撞的顏色,人物不苟言笑,居高臨下頗爲自得。像是手錶裏精緻的零件,均分的時間嚴肅的態度。更像是平面裏無法理喻的奇怪吧。這,就是所謂時尚?

那好吧,換一種。像海子一樣“做一個幸福的人”,升學,考試的壓力置之不理。作業本上潦草的字跡叫“放達”,毫無紀律的違規叫“不羈”。像陶淵明一樣“不求甚解”,洋洋自得的笑他人的迂。直到有一天,學霸們在抱怨錯了一道選擇題,只考了97,自己卻拿着卷子,看着那個正好相反的分數。桌上有一攤液體,還好,那並不是我的悲傷。

紙上孤單地寫着“時尚”二字,周圍是無數種被劃去的'可能。到底何爲時尚?它真的真實存在在我們的生活裏嗎,還只是有名無實的讓人嚮往?女生辮子上頻繁更換的飾品;男生嘴裏脫口而出的網絡用語;鏡子前偷偷穿上大人的衣服;梳妝檯上悄悄抹上姐姐的妝。自已爲是的時尚成了老師父母眼裏的問題學生,素面朝天的校服帆布鞋纔是青春的主旋律。可是,這又怎麼不是時尚?

周圍的女生開始學着偶像劇裏留長髮,而我依舊是短髮素顏。所謂時尚,並不一定是披金戴銀,也沒必要把自己活成另一個人的樣子。校服帆布鞋裏的青春,素顏短髮裏的自然,一切的一切又怎會擔不起時尚之名?在對的時間對的地點遇上對的事,對的人,適逢花開的驚喜便是時尚。即使生在小時代,我也願走在街上,去看看太陽。

品味時尚作文7

當人們的血脈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飲料時,似乎再有哦沒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詩意地流淌的蹤跡。

當人們地將頭髮燙染得捲曲蓬鬆,五彩斑斕時,似乎大家忘記了自己原本擁有一頭烏黑亮麗的的秀髮。

當人們開始將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體”、奇形怪狀時,似乎特立獨行成了時代的標籤。老祖的含蓄之美漸漸讓步於時尚裝扮。

當人們以車代步,進入了電動馬達四輪的新,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閒庭信步,邊走邊欣賞,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溫存的擁攬。似乎沒有人用腳步去丈量腳下的土地,生命的重量與自然的厚實。

當人們用電郵、用短訊、用視頻支起了整個地球村,網住了這個偌大的城市,似乎人們丟失了驛寄梅花,魚傳尺素的期待與盼望。鴻雁飛過,絲毫沒有等待的不安與渴望。咫尺與天涯丟失了那份如同別離般的重量。

當人們開始流行在飯店吃年夜飯,一家人聚在喧鬧的酒店大廳時,人們似乎沒有發現少了一份緊密,少了一份擁擠的溫馨。沒有了忙忙碌碌的籌備,便少了互相幫上一手的暖暖之語。沒有了鍋碗瓢盆的鏗鏘交響,便聽了過年的“滋味”。只是吃頓飯,那還何需在外遠遊的.人風塵僕僕地趕回嗎?

當人們在電視前津津有味地觀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選秀節目時,時尚的魔力將戲曲民樂從人們的耳朵裏出境。

當人們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誇虛假的“青春文學”時,海子的眼淚便成爲他們炫耀自己“博學”的家珍。而那些關於生命與愛的性靈,便被巨大的商業浪潮湮沒在泛黃的紙上。

當人們再也沒有閱讀經典的習慣之時,這個由時尚的世界是否會透徹明亮?

我們,義無反顧地沉浸在時尚的大潮中。

我們,也在義無反顧地遠離經典傳統之美爲我們鋪設的沙岸。我們,只能無助地掙扎。

品味時尚,卻有一絲苦澀,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們日漸的心靈,在未來流下的一滴淚水。

品味時尚作文8

古往今來,無論在什麼地方,時尚都是人們討論的主題。縱使時尚的內容不斷翻新,人們對時尚的追求之心也從未變過。但是,時尚也千差萬別,不一定凡是人們追求的時尚就是好的時尚,真正的時尚應是美的,有內涵的。

古代絲綢之路的開通,古中國的商品被駱駝載往歐洲。一時間,歐洲人被中國的“玩意兒”給迷住了,人們使用中國的瓷器、香料等與中國有關的物品都成爲了一種時尚。其中最耀眼的時尚東西,就是絲綢了。歐洲人將其視爲異寶,是高貴身份的象徵,它的價格甚至比黃金還要貴。這種時尚,它表現出了東西方經濟文化交流的盛況,這種時尚是對美的推崇,是對先進生產技術的充分認可。它促進着社會的開化和發展,是一種真正的時尚。

類似的時尚還有很多。上個世紀的法國女人香奈兒,打破人們的認識常規,在巴黎開了一家帽子店,出售各種漂亮的帽子,引起不小轟動。但還不僅如此,隨後她又自己設計了一款簡單輕便而又有別於當時那種撐着沉重的鐵箍的緊腰闊擺裙的裙子,還極力宣揚女性應有表現美的自由與權力,鼓勵女性大膽解放自己。一時間她更是名聲大噪,成爲了歐洲時尚的風向標。再後來,又有了著名的香水品牌。她對時尚的理解打破了傳統,更打破了宗教的禁錮,以合乎人性的美爲核心,增添了時尚的內涵,沉澱爲了永恆的`經典。

不過世界上也有着許多別樣的“時尚”,像很多人盲目的跟隨潮流,不分辨好壞,着奇裝異服,弄打眼的髮型,寫另類偏激的文字,追捧低俗氾濫的流行歌曲,這些人們定義的時尚,與其說是時尚,還不如說是“僞時尚”更加貼切些。表面上看着覺得很酷,很拉風,感覺與別人不同,實際上不過是流於形式,只爲迎合膚淺的娛樂,沒有真正的內涵,更別提什麼高雅格調了。

真正的時尚應該既能給人審美上的愉悅,又有令人深思的底蘊,從中人們能聽到一種思想的吶喊,能感覺到一種精神的力量。願你我都成爲真正的時尚達人!

品味時尚作文9

我並不是個迂腐至極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歡時尚,與“時代共同至尚”,但我卻難以捨棄那些爲時間過濾後的時尚———經典文化。

十里洋場,燈紅酒綠,風流韻致……隱約在這大上海風月中的還有曼妙的身姿,彷彿能看見那一個個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這就是張愛玲一生鍾愛的旗袍,那個舊上海時代的風尚。將滿人的服飾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貼合每一寸肌膚,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畫筆。這樣“露骨”的服裝在那個講求“禮義廉恥”“三從四德”的時代,卻有些膽大包天,然而當它成爲一種時尚,受人青睞和追捧,進而迅速蔓延時,一切禮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種女性的嫵媚和嬌柔也只能通過那些老舊圖片和電視劇大飽眼福,現代人有當代的“時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補丁褲……那些漂洋過海,歷經長途跋涉而至的歐美時尚和順風吹來的“韓流”。

我並不是一味否定這些時尚,它們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們又能存在多久,它們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後幻作泡影淡出歷史舞臺。

我在尋找像旗袍這樣經典的時尚,它能長久地存在,從未被人遺棄,那些沉睡的經典似乎在等待,當一個個奇思妙想和創新的.箭射中它們,它們定會再次颳起經典的時尚之風。這樣的時尚總值得人去品味,猶如一杯經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無窮……

在重金屬充溢的時代,誰還會爲一把二胡嘆息,爲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價的眼淚呢?人們一窩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視古典文化傳統如草芥。其實,我們都深陷追求時尚的“迷網”中而不懂得品味時尚。

還記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經打動多少人的心,浸潤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謝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聲色犬馬,那不是二胡弦上開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綺麗繁華,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韻。二胡是屬於平凡人開心時的工具,潦倒時的支撐。

就這樣一種沉澱下來的經典時尚,屬於普通人的時尚,爲什麼時至今日,它會如此蒼涼。

在文化交流頻繁的今天,我們似乎更需要靜下心來品味“時尚”,爲傳統文化尋一片天空。

品味時尚作文10

繁文縟節的唐裝是唐朝的時尚,張揚簡約的晚禮服是當今的時尚。從唐朝到當今,女人們勇敢而艱辛地走過一條華彩的道路;

詰屈聱牙的文言是古代的時尚,曉白如話的文章是現代的時尚。從古代到現代,文學沿着歲月那騰挪跌宕的血脈,走過一條清香的道路;

氣度恢宏的交響是昔日維也納的時尚,震撼人心的搖滾是如今英格蘭的時尚。從過去到現在,音樂穿過歌聲的白夜,走過一條燦爛的.道路。

是時尚推動人類前進。

時尚的出現源於大膽的創新。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證實了螃蟹是鮮美、可食用的,繼而,“吃螃蟹”便成了一種時尚。

時尚在一段時期內的存在依靠模仿和流傳。奧黛麗·赫本主演的《蒂凡尼早餐》風靡歐美,當時的婦女們效仿片中的赫利,紛紛養起了斑紋貓,一時間,有關斑紋貓的電話訂購如潮水般從世界各地涌來,這種動物竟賣得供不應求了。時尚的存在需要這種純潔的虛榮,否則,它只能孤芳自賞。著名的服裝設計師範思哲的靈感剛剛落筆,坊間的各種複製品就開始層出不窮。然而,如果沒有這些幾乎可以以假亂真的擁護者和追隨者,當年那個穿上黑色禮服的戴安娜又會顯得多麼孤獨!

時尚是一幀雅俗共賞的浮世繪。高雅的戲劇曾經是一種時尚,而現在吐字不清的R&B也是一種時尚。曾經,尊師重教蔚然而成風尚,如今,學生、家長、老師三足鼎立的利害關係也是熱鬧的社會劇。時尚反映着這個時期的人們心靈的純淨度和審美的高度。

有些時尚如過眼煙雲,瞬間即逝,而有些會沉澱爲經典,歷久彌新。時間是對時尚最好的考驗。當紛紛擾擾的網絡文學制造出使你沉迷的環境,香草美人的《離騷》、《九歌》、《天問》至今依然燦若日月。今天的女孩子讀青春小說是一種時尚;清朝,“家家爭讀《飲水詞》”,讀納蘭的詞是一種時尚。時尚究竟是進步了還是倒退了,究竟是上升了還是低落了,不敢妄自評論,因爲它畢竟是大多數人熱情與偏好的總和。各個時期有各個時期的特點,審判者將在未來作出定論。

時尚有精華,也有糟粕。陽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究竟應不應該有所摒棄,這很難說;但是,面對美好的時尚和泡衝的時尚,我們定要明辨是非。

品味時尚作文11

時尚是潮流的代名詞,潮流是跟風的代名詞,那麼跟風是什麼?爲什麼要跟風?在這重重疑問中,我尋覓到了答案。

小小的我,喜歡和同齡的女孩比較誰的花裙有更多的皺褶,像百疊裙,每張開一下,便跑進一個五彩的夢,絢麗而多彩,那是兒時的時尚,甜蜜、透明。

大一點了,有了自主的選擇觀念,開始喜歡翠色的綠,喜歡在田間找,在枝間尋,更愛在書山裏覓,看波濤澎湃的麥浪,看陪伴在似錦繁花旁的嫩葉,看一篇篇帶着綠意的文章從指尖滑過。

再大些,開始迷惘,到底什麼是時尚。是漂亮的短裙,精緻的髮夾嗎?還是“衣着光鮮”的洗面奶?抑或是一張張可愛的貼花?可那不是我追求的時尚,爲什麼那麼多人卻前仆後繼地追逐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終於,小心翼翼地邁出了一步,開始探索屬於我自己的時尚。

置身於琳琅滿目的衣物中,我感到無助,看着身邊一個個衣着靚麗的人走過,心底的聲音堅決地喊了出來:“不,這不是你的.時尚!你要做的是你自己。”

終究還是踏進了書店,喜歡浸在這濃濃的書香中,喜歡看着一個個骨節分明的鉛字,喜歡撫摩那並不細膩卻帶着原木淡淡條紋的紙張,喜歡隨着作者的筆調在書中游走……

我終於明白,何謂時尚,就是太多太多的人,追逐不適合自己風格的種種物件,只因爲,那是大家認可的。

現在的我,把自己放在李煜“寂寞梧桐深院鎖清秋”的愁思裏;把自己置於蘇軾“庭下如積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橫”的幻景中;把自己拋上李白“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的奇景邊……

看書時,點上一碟薰香,看淡紫色的煙霧,帶着桅子花的清香在室中飄散開去。閒暇時,去樹林裏尋找春夏秋冬留下的痕跡,忙碌時,放一盤歐美鄉村風格的磁帶,讓緊張的心情隨着淡雅的聲音飄遠——這,就是我的時尚,不繁忙,不雜亂,也不華麗,始終透着淡淡的雅緻,陪伴着我。

品味時尚,是尋找自己的風格,縱使清苦,仍舊快樂……

品味時尚作文12

當今社會是信息社會,亦或是說,現在是屬於信息的一個時代。用數學的思維來想,信息是我們現代社會這個大函數的一個值域,無論你是以三角函數週期性的亂蹦,還是對數、指數朝∞延伸,你都逃不出信息這個值域的掌心。而時尚,亦隨着信息社會的發展而與人們的生活更加密切。他時時刻刻都在影響着我們的生活。可時尚究竟爲何物?

在我看來,時尚不僅只有一層含義。用辯證的眼光去看,有真正意義上的時尚和假“時尚”。爲此,我先給時尚加上雙引號。

先來說說假“時尚”。既然說是假“時尚”,這必是消極的一面。要知道,真正的時尚並不等同於跟風。英國古典經濟學就指出,人們在消費時,會有從衆心理和攀比心理。似乎覺得“大家好,就是真的好”。比如說,衆所周知的Iphone。在我看來,iphone早就不是單純的一部手機了。很多人購買iphone的目的,不是爲了那一大串是否會用到的功能。而是爲了讓別人看到那被咬了一口的蘋果標誌罷了。用iphone,只是爲了告訴別人,我有iphone。或者是因爲身邊的親戚朋友都買了iphone,自己若是沒有則會顯得“沒面子”,所以也買iphone。試想一下,如果沒有這從衆心理和攀比心理,很多人在購買手機時一定不會選擇iphone。爲什麼?因爲iphone的.高價,實際使用價值優勢不明顯……由此看來,這種“時尚”,就已經與時尚的本意背道而馳了。甚至可以說,這是人們一種病態的心理,或者是一種不健康的社會現象。這種假“時尚”,不如不要。

再來看看真正的時尚。一件事物成爲時尚,衆人便喜愛它、追逐它。實際上,這應是一種相反的關係。因爲這件事物所具有的某種優勢、某種特點令衆人所喜愛,受衆人的追捧,所以才成爲了時尚。這樣的例子就更多了,大多數的體育運動都“遵從”這“時尚定論”。各種運動都有各自的擁簇。另外,時尚也不是單純的喜愛,它也可以成爲一種生活方式,或是一種習慣。一種跟隨自己內心的自在的生活,不也是一種時尚嗎?

總的來說,時尚就是跟隨自己的內心,並切記時尚不是盲從。這就是我所品味的時尚。

品味時尚作文13

樓主:各位帥哥靚妹們,在下今日又出糗了,當我漫步在樣園的林蔭大道,獨自一人孤獨惘悵之時,忽有一身影從眼前掠過,擡頭,一雙特步板鞋,一條嘻哈運動褲,一件寬鬆T恤衫外加一頭飄逸長髮,不正是我同宿舍的好姐妹嗎?於是我用光速飛奔到她身後,照準後腦勺就猛地把她的頭摁了下去,結果,那人一臉驚愕,轉過頭來,我被霹靂到了:認錯人了,真是糗大了……

一樓跟貼:唉,沒辦法,現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個打扮,你這樣的“驚歷”我深有同感。現代人都愛追求時尚,看到哪個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熱褲,走在路上個個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劇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陳冠希的“豔照門”事件餘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門熱”,不管是娛樂圈的“魔術門”還是政治領域的“收錢門”,都產生了“蝴蝶效應”,除此之外,似乎給明星的粉絲團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熱門,比如李宇春的玉米們,張峻寧的檸檬們,韓庚的庚窩們等等,不勝枚舉啊……

二樓跟帖:樓上的,話不能這麼說,像我身邊就有着一批不盲目跟風,特立獨行的人,現代人是講究時尚,像現在我們說的“囧”字就引發了不少爭論,很多網絡語言也都風靡全球,當時尚成爲一種潮流,我們也不能跟着別人亂鑽啊!王菲穿燈籠褲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贅肉的大媽們也不能覺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無顧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紀缺的是什麼?異類嗎?不,是創新,周杰倫一開唱,時尚風與傳統風相結合的熱潮便席捲而來,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種時尚,還有,劉謙也憑着自己不同於他人的魔術表演風格而引發了另一種時尚……

樓主回帖:多謝各位光顧,本主讀罷兩位高見,確是深有感觸,如今各種時尚層出不窮,其間美與醜、雅與俗、好與壞交錯雜陳。創新與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動,有些時尚如過眼雲煙,有時時尚會沉澱爲經典,像前幾日央視播出《傾城之戀》後又掀起一股張愛玲熱,如此可見,時間自會證明一切,在我看來,時尚隨時代的變化而不斷髮生變化,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方爲“尚”!

品味時尚作文14

要品味時尚,首先要弄明白時尚是什麼意思,時,一時之意也;尚,風尚之意也。合在一起,時尚便是一時的風尚。

要成爲時尚,首先得抓住這個“尚”字。尚原義是喜歡,只有喜歡的人多了才能成爲一種潮流,纔有可能成爲時尚。

但除了這個尚字,還需抓住一個時字,一種潮流只有在一段時間內以風捲殘雲之勢席捲全國乃至全球,才能稱之爲時尚。

可現在看來,諸多時尚如此短命的原因也往往出在這個時字上,正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就比如說,前些年很流行的《百家講壇》吧。易中天、劉心武等一批學者的講座在全國範圍內迅速升騰起一股讀《三國》讀《紅樓》的時尚,街頭巷尾隨處可見手捧叢書仔細研究的老幼婦孺。可現如今呢,只能說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了。這股時尚降溫之快與其升溫之快一樣令人咋舌,這不禁讓人費解,難道就沒有永恆的時尚嗎?

答案是當然有。還是舉個文化界的例子吧!奉旨填詞的柳三變一改北宋詞壇當時文風浮華的局面,將市井俗語引用到詞作之中,一時成爲風尚,按照當時的說法是“凡有井水處,皆能歌柳詞”,不得不承認在那時,柳永的'詞已風尚一時,但是千年以後,柳詞卻未因時代久遠而失其魁力,這又是爲何呢?

思前想後,或許想不出頭緒。但原因很簡單,這便是創新與模仿的區別。創新是時尚的生命。

柳永敢於創新,爲前人之不敢爲,所以他建立的時尚歷久彌新;而現在的學者陳襲舊章,按圖索驥,美其名曰“獨特見解”的也只不過爲博人眼球而故弄玄虛罷了,所以他們的時尚便是過眼煙雲。

真正的時尚就如同一杯普通的水,平凡卻能夠讓你每次都在其中品味到新的東西,而暫時的時尚,卻是用光怪陸離的色彩掩蓋住的一杯普通的鹽水而已。

時尚就如同歷史,是創新和重複永不停歇地互動,敢於創新的時尚成爲經典流傳萬代,因循守舊的時尚只能湮沒在時光的無情中。

品味時尚,品味重複的單調,品味創新的魅力。

品味時尚作文15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爲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爲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裏的花兒趕着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臺,報了名,上了臺,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說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纔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裏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博客,還是明星博客,寫着寫着,就思念起文學。這裏嚴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學,博客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說: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爲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說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博客,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裏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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