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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遊記》的兩次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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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來古代小說研究發生了諸多爭論,僅是明代“四大奇書”,許多基本命題都受到挑戰,關於《西遊記》的兩次爭辯。作品著作權不同程度地遭到懷疑,作品問世年代時見新說,版本嬗變也被重新檢討。《金瓶梅》研究的紛爭曾甚受關注,“文人獨創說”遇上對手“世代累積說”,作者考證的可能性又爲邏輯推理所反對。至於各書主題,則是衆說蜂擁而至。鳥瞰整個領域,爭端頭緒繁多,此伏彼起,如歷來就是多事之地的紅學界,圍繞脂批真僞就曾掀起大波瀾,至今有些紅學家對此還耿耿於懷。

《西遊記》的兩次爭辯

講演者小傳陳大康教授。1948年12月生。1982年1月畢業於復旦大學數學系,獲理學學士學位;1990年6月畢業於華東師大中文系,獲文學博士學位。現爲華東師大終身教授,中文系系主任兼文學研究所所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上海古典文學學會副會長,教育論文《關於《西遊記》的兩次爭辯》。出版《通俗小說的歷史軌跡》、《明代商賈與世風》、《明代小說史》等專著,發表學術論文百餘篇。

約二十年前,關於《西遊記》的著作權以及作品主題的爭辯頗引人注目,因爲它們都在質疑多年來被認爲是理所當然的命題。後來類似的現象又連續不斷,它們匯合成一種強烈要求:重新審視已有的基礎,獲取研究突破的動力。

一、應該如何判斷《西遊記》的著作權

1983年末,章培恆先生在《百回本〈西遊記〉是否吳承恩所作》中指出,從《西遊記》問世直到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的.三百餘年裏,各種刊本或署朱鼎臣編輯,或只署華陽洞天主人校而不署作者姓名,或署丘處機撰,沒有一本承認吳承恩的著作權。胡適1921年的《西遊記序》也說此作“是明朝中葉以後一位無名的小說家做的”。後來魯迅先生力主吳承恩說,胡適得到魯迅抄給他的材料,便在《〈西遊記〉考證》中也持此主張。然而細觀他們的考證,所依據的間接材料有二條,直接材料僅一條。

間接材料1:吳玉?|(1698-1773)《山陽志遺》卷四:

天啓舊《志》(指天啓《淮安府志》)列先生(指吳承恩)爲近代文苑之首,雲“性敏而多慧,博極羣書,爲詩文下筆立成,復善諧謔,所著雜記幾種,名震一時。”初不知雜記爲何等書,及閱《淮賢文目》,載《西遊記》爲先生著。考《西遊記》舊稱爲證道書,謂其合於金丹大旨,元虞道園有序,稱此書系其國初邱長春真人所撰;而郡志謂出先生手。天啓時去先生未遠,其言必有所本。意長春初有此記,至先生乃爲之通俗演義,如《三國志》本陳壽,而《演義》則稱羅貫中也。書中多吾鄉方言,其出淮人手無疑。或雲:有《後西遊記》,爲射陽先生撰。

吳玉?|距《西遊記》問世已近二百年,判斷的依據又唯有明天啓《淮安府志》,他的發言權其實和我們差不多。

間接材料2:阮葵生(1727-1789)《茶餘客話》卷二十一:

按舊《志》,稱射陽性敏多慧,爲詩文下筆立成,復善諧謔,著雜記數種。惜未注雜記書名,惟《淮賢文目》載射陽撰《西遊記》通俗演義。是書明季始大行,里巷細人樂道之,而前此未之有聞也。……按明郡志謂出自射陽手,射陽去修志未遠,豈能以世俗通行之元人小說攘列己名?或長春初有此記,射陽因而演義,極誕幻詭變之觀耳;亦如《左氏》之有《列國志》,《三國》之有《演義》。觀其中方言俚語,皆淮上之鄉音街談,巷弄市井婦孺皆解,而他方人讀之不盡然,是則出淮人之手無疑。

這裏判斷的唯一依據仍是天啓《淮安府志》,據魯迅先生分析,阮葵生實際上是據吳玉蕁渡窖糝疽擰肪硭男闖桑因爲它沿襲了該書將《淮安府志》中“復善諧劇”作“復善諧謔”的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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