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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種姓制度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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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種姓制度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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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種姓制度是以印度爲主的南亞各國印度教居民中存在的一種彼此嚴格區分的社會等級或集團制度.梵語爲瓦爾納,意爲色、種、質.中國古代的漢譯佛經或旅印高僧的著作中,稱爲種姓或族姓.依葡萄牙語音譯爲卡斯塔,世界上則多用卡斯特一詞.現在已逐漸廢除.但在一些民族中依然存在.

在種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爲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 婆羅門是祭司貴族.它主要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道農時季節,在社會中地位是最高的. 剎帝利是雅利安人的`軍事貴族,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力. 波羅門和剎帝利這兩個高級種姓,佔有了古代印度社會中的大部分財富,依靠剝削爲生,是社會中的統治階級.吠舍是古代印度社會中的普通勞動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階層,包括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他們必須向國家繳納賦稅. 首陀羅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實際上處於奴隸的地位.

各個種姓職業世襲,互不通婚,以保持嚴格的界限.不同種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是賤民,或叫不可接觸者,賤民不包括在四個種姓之內,最受鄙視.

標籤:種姓 印度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