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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常德會考具體錄取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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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

2017年湖南常德會考具體錄取安排工作

1.招生計劃。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國中畢業生源、高中學校招生能力和普高招生計劃總量綜合覈定後下達。市教育局根據普、職比例大體相當和不低於上年的原則掌握,並將執行結果納入年終教育強市目標考覈

2.招生原則。根據學生志願,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擇優錄取。招生工作由縣市區教育局統一領導,中招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3.錄取依據。以國中畢業學業考試成績、實驗操作考查結果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作爲各級各類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新生的依據。錄取時不得隨意取捨學科,更不得只將語、數、英考試成績作爲錄取依據。

4.錄取方法。一般採取“等級入圍、分數定人”的.辦法進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先根據學生等級評定結果確定入圍對象,再在入圍學生中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總分劃線錄取。等級入圍對象一般不高於招生計劃的150%,不低於120%。等級入圍標準要全面衡量學生的等級評價結果,不得將綜合素質評價、體育、地理、生物等學科的等級評價結果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