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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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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9月20日從教育部獲悉,我國將在試點地區推行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將學業水平考試作爲檢測學生完成國中教育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主要依據,實現“一考多用”,減輕學生多次備考負擔。

國中學業水平考試

針對“唯分數”“機械記憶”“加分項目不合理”等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表現突出的問題,教育部20日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在試點地區推行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招生錄取辦法、進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加強考試招生管理。

意見明確,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

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司長鄭富芝說:“在考試內容上,強調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注重考查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學生創新精神和能力素質。”

此外,在成績表達上,意見要求可以採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重申了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等級”呈現的.要求,避免學生分分必爭、過度競爭。

綜合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還包括,錄取計分科目構成、關注個體差異、發揮綜合素質評價的作用。“語文、數學、外語統一作爲考試科目。同時,根據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的原則,由試點地區確定其他納入錄取的計分科目,防止羣體性偏科和增加學生負擔。”鄭富芝說,除此之外,要求將體育科目納入錄取計分科目,科學確定考試分值或等級要求,引導學生加強體育鍛煉。

意見強調,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對本地區加分項目和分值進行清理和規範,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項目,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地方實際保留的加分項目,要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覈公示制度。

據瞭解,綜合改革試點地區的確定由各地結合自身情況自行決定,試點地區從2017年之後入學的國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試點之外的其他地區,可以繼續按照現行的招生錄取方式進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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