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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喚讀後感集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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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一本書以後,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東西,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後感了。千萬不能認爲讀後感隨便應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荒野的呼喚讀後感,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集錦15篇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1

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這句話的含義,從這本書中,我體會到了。

狗的祖先是狼,狼屬羣居動物,單獨行動是做不了任何事情的。而每個狼羣都會有一個首領,所有狼會對它絕對服從,也不會自相殘殺。狗也一樣,它潛意識裏把自己的主人當做自己的首領,因此對主人的朋友,親人也會友好,把他們當自己人。而狗的防範意識也很強,決不允許陌生人闖入自己的領域,在自己主人受到威脅時連陌生的狗狗也會攻擊。這是它的天性。

巴克從小一直過着無憂無慮的貴族生活,但在它四歲時,被家中的一位僕人偷出來並賣掉了,淪落爲人類賺錢的工具,從此,它的一生命中註定要坎坷……

巴克從“國王”變成了拉雪橇的狗,在棍棒下忍受疼痛的它,懂得了應該服從現實,它漸漸變得狡詐,它的野性也開始慢慢復甦了。同時,它也牢記住了一個道理:弱肉強食,勝者爲王!在艱難的工作中,巴克也憑着自己的能力,佔領了領頭狗的位置,而它的野性也在不斷被經歷所喚醒。雖然巴克在狗隊中是領頭,但在人類嚴重,它並沒有地位,沒有關愛。直到它的最後一個主人桑頓的'出現。

在巴克生命垂危的時候,是桑頓救了它。他們經歷了一件又一件事,使他們感情加深,兩人互相關愛,互相照顧。巴克與桑頓就這樣結成了好朋友。巴克一邊陶醉在桑頓給它的幸福生活中,一邊嚮往着森林中無拘無束的生活,它?在兩邊徘徊着,猶豫着,可命運還是幫它做出了選擇,它最終走向了狼羣……

像巴克一樣,在我們的生活中也會遇到重重困難,該面對的,我們絕不能逃避,因爲逃避就證明我們懦弱。只有勇敢面對,生活纔會有更美好的明天!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2

該書的主人公是一條狗,本來過着舒適的生活,因爲在北極掀起的淘金熱,人們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園丁助手曼紐爾賣到了北國。它一共和六個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給了他不可磨滅的記憶。第一個主人給了他舒適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紅衣衫(訓練狗的人)教會了他一個認他銘記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敗一個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兒,他與狗的頭領史皮茲決一死戰,殺死了他,並代替了他,成爲了狗中的領袖;第四個主人只把它當做工具,讓他們拖着沉重的貨物,一口氣跑了兩千多裏,使他們那一隊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個蠢傢伙,他用便宜的價格買下他們之後,不給他們絲毫休息的時間,還冒險在融化的冰層上奔馳,最後冰裂開了,他們和狗一起掉進河裏淹死了,只有布克被約翰·宋頓給救了;這最後的主人與布克在相處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爲主人屢建奇功,當主人被殺害後,它毅然替主人報仇雪恨。最終,布克迴歸荒野,成了一羣狼的首領。

讀完書之後,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備堅強的生存能力。他周圍的衆多夥伴,在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難和危險後都無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堅強的活了下來。這讓我聯想到我們生活的`社會就象一個殘酷的戰場,萬一堅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須儘快的站起來,否則你將永遠起不來了。悲傷會把你徹底打垮,讓你喪失鬥志。只有頑強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們遇到一點挫折就被打倒,那麼就還不如一條狗,也更不會在將來大有作爲。站着的人應該讓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斷進步,並繼續尋找更高的立足點。

第二:人的貪慾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貪慾驅使穿過已經開始融化的湖面,結果沒有性命,就連約翰·宋頓也是因爲想要多拿一些黃金,才被土著人殺死了。貪真是太可怕了。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3

假期裏,我讀了《荒野的呼喚》這本書,書中的故事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這本書講了一條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園丁助手曼紐爾賣到了北國。它有過四個主人,經歷了許多磨難。

在第一個主人手裏,他差點被狗的頭領史皮茲殺死,但最終學會了生存的法則;

第二個主人讓他拖着沉重的'貨物,一口氣跑了兩千四百里;

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無能,最後他和他們的狗一起掉進河裏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

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爲主人立了好幾件大功,在主人被殺害後,他替主人報了仇。

最終,布克迴歸荒野,成了一羣狼的頭狼。

讀完這本書,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萬分。

首先是布克堅強的生存能力。

他的衆多夥伴,在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難和危險後,只有布克活了下來。我覺得社會也象一個大戰場,一旦倒下去,要不趕快站起來,你就完蛋了。悲傷會把你徹底打垮,然後吃掉你的靈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應該讓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斷進步,並繼續尋找更高的立足點。

其次是布克對第四任主人的濃厚感情。

在布克的生活裏,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這感情像一根繩子似的把他不斷從荒野里拉回來。他救過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過好幾件大功,在主人被殺害後,他又想方設法替主人報了仇,並且在每年主人被殺害的那天,他還會回到那個地方紀念主人。相比之下,我們人對動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點是人的貪心。

第二個主人因爲貪心把布克他們給賣了,第三個主人因爲貪心想得到金子,穿過已經開始融化的湖面,結果掉進湖裏淹死了,就連第四任主人也是因爲貪心想多拿一些多礦石而被人殺害了。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點。

《荒野的呼喚》的確是一本好書,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書,希望大家一定都要看一看。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4

人有情,動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動物小說叫《荒野的呼喚》。古時的主人是一條狗,名叫巴克。它聰明,忠誠,講義氣,面對困難不屈不撓,任勞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盡了折磨,後遇到了新主人,最後了卻了人間的羈絆,回到了荒野。

這部小說中的主人公巴克讓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撓的精神。巴克面對困難從不退縮這個精神值得我學習,因爲平時我遇到困難就退縮。小時後幼兒園的老師讓我們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參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極地奔波比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從來都不放棄。我很羞愧,決定下來,以後不論遇到什麼困難都決不輕易放棄。

第二感:巴克的任勞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處,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樣值得我去學習。因爲在學校裏,大家都要值日,我總是在抱怨,一會兒說到垃圾又髒又臭,一天要好幾趟,擡飯麼又累又重總是雙手油油的。可是巴克,連飢餓發燒,受傷時都勤勞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紅了臉,心裏想和巴克比我這點兒苦算是什麼?

第三感:巴克的忠誠。巴克在被主人救後,對他照顧的體貼周到,和主人關係密切,心有靈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馬奮不顧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傷也不去關心自己,只顧就主人。當主人被兇惡殘暴的伊哈野人殺害,巴克二話不說把伊哈野人殺了個精光爲主人報了仇,但它卻仍然悲痛欲絕。這一件事讓我明白了一個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個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應該湖心信任,彼此瞭解,彼此心靈相通,互相忠誠。而我們班裏,同學朋友之間就有些少了這種忠誠。我覺得在其他同學背後議論他是一種朋友同學之間很不應該有的行爲。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5

近期,我讀了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的《荒野的呼喚》。這本書向人們展示了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本書主要講了:一隻可愛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裏。長大的巴克統治着這片領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惡的曼紐爾趁着沒有人時偷偷地把巴克買給淘金者。就這樣,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頭領斯皮茨幹掉後,成爲了新的雪橇犬頭領。巴克把狗羣治理的煥然一新。後來,佩羅和弗朗索又把狗羣賣了,之後又接二連三換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虧桑頓救了巴克,才讓它免於一死。在探索金礦時,桑頓被印第安人殺死了,憤怒悲傷的巴克瘋了似的把在場的印第安人一個一個咬死。巴克再無羈絆,聽從靈魂的指引,迴歸荒野,獲得新生,成爲狼羣的頭領。

讀完這本書,我被這種弱肉強食的生活驚呆了:如果你不是強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飢挨餓;如果你不是強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強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條。這讓我想起了我們這一代的“小皇帝”。從小嬌生慣養,過着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寄生蟲般的生活,如果放進叢林裏,恐怕小命很難保全。瞧瞧傑出的巴克,走過道道險溝,踏過無數陷阱,趟過條條激流,最終以勝利者的姿態站在叢林中。人也一樣,只有經歷千錘百煉,才能積累豐富的經驗,只有在失敗中站起來,纔是生命的強者。如果只做溫室中的花朵,註定要被社會淘汰。

也讓我知道了身體的`重要性。我們不能只把學習搞好就OK,還要把身體鍛鍊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發展,這樣纔有可能在競爭中屹立於不敗之地。縱觀歷史上的偉人,基本上都是身體棒棒的,壽命長長的。我以後要多鍛鍊,走路不上躥下跳,保護身體,不能讓身體受到傷害。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如果沒有了生命,一切都無從談起。

做生命的強者,不向厄運低頭——這是我向巴克學習的地方。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6

昨天,我讀了一本書,它的名字叫《荒野的呼喚》。它的作者是一位加拿大著名的作家查爾斯道格拉斯羅伯茨。書裏寫着一些關於動物的命運。

在一個空中之王的故事裏,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禿鷹。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樹上住着空中之王禿鷹一家。每次禿鷹和它的妻子都會帶回很豐富的食物,給自己可愛、貪吃的寶寶。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條很大的白鮭魚,將魚放在岩石上,並在岩石邊設下陷阱,然後躲在大樹後面等禿鷹大王來自投羅網。禿鷹大王來後,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鮭魚。誰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魚網,將它捉住帶走了。妻子在家見丈夫還沒回來,孩子們又餓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禿鷹無法逃走,因爲它脖子上掛着一個鐵鏈,它無法動彈。它的願望是自由。後來,小鳥們知道大王失蹤後,便放肆地在寶座上亂跳,覺得無聊時就飛走了。有一次,印第發人要將鐵鏈換成金鍊時,禿鷹藉此機會飛起來,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後,就飛回鳥巢登上了寶座。

看了這個故事,我不由自主地開始敬佩兇猛的禿鷹了。首先,它心裏有個信念,它一定要掙脫鐵鏈,獲得自由,然後快快飛回妻子、孩子身邊,去保護、餵養它們。其次,它每時每刻都在尋找逃脫的.機會,從未放棄,耐心等待。最後,它抓住印第安人將鐵鏈換成金鍊的機會,成功地逃脫了。

我從禿鷹身上感悟到了,我們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標。像我們國小生從小就應該對立遠大理想,一旦確實了自己的理想,就應該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地向前邁進。即使遇到困難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費,要永不放棄。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7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荒野的呼喚》,讀完之後,我百感交集,作者傑克·倫敦帶我走進了動物的內心世界,讓我以動物的眼光去審視這個世界。

小說講了一隻叫巴克的狗,從小過着養尊處優的生活,但由於淘金的興起,有一天,巴克被拐賣到加拿大,來到一隻雪橇隊拉雪橇,他不僅需要與惡劣的環境抗衡,還要時刻提防着別的狗的暗算,終於有一天,巴克被殘酷的環境和艱辛的工作擊倒了,正在它奄奄一息的時候,好心的桑頓收留了它,桑頓的愛讓巴克感到溫暖,巴克也爲桑頓贏得了財富。在桑頓遇害後,巴克掙斷了與人類社會最後的紐帶,迴歸了荒野,匯入了狼羣。

回顧巴克的生活經歷,我們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環境對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從小過着養尊處優的生活,以至於它變得嬌嫩、柔弱,容易被擊倒。而到了北方以後呢?他的天性因爲環境的變化而在變化,它爲了生存下去而在磨練自己、考驗自己,成爲生活的強者,成爲王者。但是如果巴克沒有迅速適應環境,就必定會被淘汰。生活中也有着優勝劣汰的規則。如果一個人從養尊處優的.環境中到環境惡劣的地方,只要沒有迅速學會基本的生存技能,就會被迅速被生活淘汰。

而小說中提到的環境激發內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果巴克沒有被販賣到北方,那麼他獲取永遠都是一條與人類朝夕相處,幫人類幹活的家犬。而他被販賣到北方以後,在殘酷的環境中學會了殺戮,讓所有拉雪橇的狗對他敬而遠之。也正是因爲這樣,巴克在幹掉殺害桑頓的印第安人之後,獲得了極大的成就感。而桑頓這根讓巴克與人類社會連接的紐帶斷了之後,巴克也就重歸了荒野。

這本書讓我學會了許多,遇到困難,不要放棄,要堅持並用上智慧,也一定能成功!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8

最近我讀了一本小說《荒野的呼喚》,作者是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這本書主要講述了一名叫巴克的大狗被賣到阿拉斯加的狗隊做“狗工”,然後逐漸迴歸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狗工的任務非常艱鉅,因爲他們要把一些物資從北極運到加拿大,差不多每天要跑40 多英里呢!而每隻狗每天的食物卻只是根本吃不飽的一磅半魚乾。

狗統統被累垮後,狗隊的主人爲了賺到更多的錢,把狗全都賣了。巴克被賣到了三個新手淘金者那裏爲他們拉雪橇,但是因爲這三個人缺乏經驗,又自以爲是,不聽別人的意見,導致最後葬身北極。而巴克則逃到了一個叫桑頓的大冒險家那裏,桑頓非常愛護巴克,讓他吃好睡好住好,過得十分舒服。

漸漸地,巴克的身體恢復了。與此同時,它體內的野性正在被慢慢喚醒,它開始感覺到殺戮的樂趣,每天都要到森林轉一圈,捕食一些小動物。一天,巴克從森林回到營地,驚奇地發現:桑頓和他的夥伴們全都被印第安人殺死了。此時的巴克已經變成了一隻兇猛可怕的野獸,他嚎叫着衝向印第安人的部落,和他們展開一場大戰。一週後,巴克幾乎殺掉了所有的印第安人,回到了森林。巴克正準備捉幾隻小鹿來吃,卻被一羣狼擋住了去路。巴克立刻和它們展開大戰,結果,只用了半個小時的時間就憑藉自己的力量將狼羣擊潰了。狼羣很佩服這位勝利者,便想讓巴克當狼王,巴克接受了這份請求,當上了狼族的.王者。

讀完這本小說,我覺得那是個不同的世界,因爲和平時期人人平等;而在小說裏,則是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誰的牙齒更鋒利,誰就是王者!!但是,我更向往和平,因爲在和平時期,不打仗,不殺戮,大家都過着安逸的生活,多好哇!!!同學們,你們怎麼認爲呢?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9

《荒野的呼喚》是傑克·倫敦的一部中篇小說。講述了一隻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也延續了他一貫的創作主旨:生存。

這部小說的視角十分奇特,是以巴克的視角來寫的`。他原本生活在米勒法官家的大宅子裏,養尊處優。但又被園丁曼努埃爾偷拿去換錢了。巴克先是被轉手到一個訓狗專家那裏,被大棒打明白了:勝者爲王,敗者爲寇。如果對方手中拿着大棒,你一點辦法也沒有。巴克着實是一條聰明的狗。他後來被佩勞選中,成了一條拉雪橇的狗。它是條好狗,學的很快。而荒無人煙的環境也逐漸激發了它的野性,它就這樣一直在原始的環境下,學習着原始的技能。在旅途中,它也並不是一帆風順。中途有赫斯基狗來洗劫他們的營地,甚至殺死了巴克的同伴。它與頭狗發生爭鬥,最終戰勝了頭狗成爲狗羣的領袖,它見到了忠犬的死亡。

這一切都給它帶來了難以磨滅的印象。後來巴克又被轉手給了一個親戚團,其中領頭的叫哈爾。他是個爲了淘金不顧一切的人,他每天都在驅使着狗隊,卻從來不爲它們考慮。對他而言,狗只是工作的機器。巴克在這種環境下幾近崩潰,直到遇見了約翰·桑頓。桑頓是一個真正愛狗的人,他對任何的狗都十分大度慈愛,他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好主人,這讓巴克十分的愛他,桑頓是唯一能拴住巴克的人。而桑頓終究還是被伊哈特人殺死了。巴克就此徹底脫離了人類,迴歸了荒野。

巴克是一條狗,但在書中,巴克的一些品質表現出它比有些人類還要好。它正直忠誠,十分勇敢,而有些人,卻是利益至上,十分虛僞的。巴克它有自尊心,在被訓狗人的大棒打的時候,它感到了羞愧與恥辱。它被逐漸激發着自己骨子裏與生俱來的野性,會自己捕獵,懂如何生存。它明白:弱肉強食,適者生存。

爲巴克敢於抗爭的精神與它忠誠無私的品質致敬。有時,我們甚至需要向一條狗學習。因爲它在某些方面比我們強得多。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10

在躍過天山的時候,我看到了一片荒野。它完全暴露在月光下,沒有積雪的遮擋,一望無垠。這倒不是因爲它多麼廣闊,而是因爲它的下方是一個陡坡,徒然讓人生出那種豪氣沖天的錯覺,着實讓我惋惜了一場。

爲什麼要惋惜呢?可能這個回答有些許勉強:我想它應該是被誤解和錯過了許久。它立於人煙稀少的天山懷抱中,披着貧瘠的外衣,日夜忍受着風吹日曬,在不多的幾雙目光的注視下,在我們轉了幾個彎後,不甘願地讓我們發現了這個祕密。這就好似說它是僞裝的博大胸襟每每在人路過時遭受這樣不清白的冤屈。僅僅是一個不大不小的陡坡,卻讓它的地位與那貧瘠的戈壁沙漠更低一籌。在無意識的欺騙了那幾雙眼睛時,它不得不承受被他們奚落和不念真相的後果。這並非它意,卻也是它所無奈的。本來麼,它沒有腳也沒有手,無法移動,也無法辯白。即使是雪天的銀裝素裹讓它暫時得以不必“欺騙”那些路人,因爲茫茫大雪掩蓋了一切謊言。但若有人來遊玩不慎落下陡坡,哭天搶地地爬上坡後,簡直狼狽不堪,又致使這樣的驚嚇與那“謊言”相去不遠了。我想,這時候,它的心裏,想必是黯然不已。

所幸的是,在我最後一次路過那個荒野時,發現那裏一片片大大小小的樹苗在風中搖曳,嫩嫩的葉片在招手歡笑,爲荒野增添了幾分春色,再放眼望去,居然還一望無垠。只是在暮色中,荒野那陡下的坡地,像一條堅固的脊樑在野風中挺立着,寂傲蝕骨,不停地呼喚着它所向往的真正的廣闊和寬宏。像真正的荒野一樣,在靈魂中聲聲呼喚,生生不息,誰不爲之動容?

試想,在我們的.生命中也有過許多如它般的荒野,不情願的欺騙,不情願的放棄,對現實充滿無奈和不滿,在與時間長久的僵持之中,自成一種如山野呼喚自然的追求。這種不被現實征服的思想是如此明顯地體現在詩人們的身上,讓他們歌頌那些不願被生命遺忘的人們。同時,讓我們好好地堅持夢想,堅持對生活的追求。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11

荒野的呼喚中,我最喜歡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條混血獵犬。他的父親是一隻聖伯納德犬,它的母親是一隻蘇格蘭牧羊犬,而巴克則是貴族生活裏的國王。

但巴克的一生並沒有一直過着貴族的生活。1879年秋天,巴克被曼紐爾賣到了一個叫大學公園裏。後來巴克就被酒店老闆放進了箱子。他們把箱子擡上了一輛運貨的馬車,就這樣,巴克在箱子裏一次次的被人轉手。他首先被交給輸運公司的人看管,之後又裝上另一樣馬車,然後他又被裝進一輛卡車裏,隨着卡車上了蒸汽船。卡車離開蒸汽船後,巴克又被送到一個大型火車站裏。最後,他們把巴克扔進了一節快車車廂。

然而,巴克的命運不只是到此就結束。他被送到一個矮胖子手上後,又被費朗索瓦用300塊錢買下來。送到了一個叫獨角鯨的'大輪船裏。在輪船中,巴克認識了幾個朋友。終於他們來到了一個正下雪的地方。因爲巴克從來沒有見到過雪,邊上去舔了舔,引得旁人直笑它,讓巴克感到害羞又不知所措,還是很迷惑。

之後呢,巴克就從貴族的身份變成了雪地裏奔跑的淘金狗的身份,在狗羣中,他早已告別了從前的那種文明,高雅的生活。大家每天都在你爭我鬥,如果巴克想在這樣的環境下生存下去,就必須改掉從前的生活習慣。就這樣,巴克的淘金狗生活就這樣開始了……。

從巴克的遭遇中我們知道了:我們一生的生活不可能會一帆風順,我們的一生肯定會經歷困難重重的日子。面對生活的突變,我們必須要學會在逆境中成長,而且必須要學會在失敗的環境中堅強!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12

暑假裏,我讀了《荒野的呼喚》這本書,書中的故事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這本書講了一條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園丁助手曼紐爾賣到了北國。它有過四個主人,經歷了許多磨難。在第一個主人手裏,他差點被狗的頭領史皮茲殺死,但最終學會了生存的法則;第二個主人讓他拖着沉重的貨物,一口氣跑了兩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無能,最後他和他們的狗一齊掉進河裏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爲主人立了好幾件大功,在主人被殺害後,他替主人報了仇。最終,布克迴歸荒野,成了一羣狼的頭狼。

讀完這本書,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萬分。首先是布克堅強的生存潛質,他的衆多夥伴,在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難和危險後,只有布克活了下來。我覺得社會也象一個大戰場,一旦倒下去,要不趕快站起來,你就完蛋了。悲傷會把你徹底打垮,然後吃掉你的靈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就應讓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斷進步,並繼續尋找更高的立足點。

其次是布克對第四任主人的濃厚感情。在布克的生活裏,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這感情像一根繩子似的把他不斷從荒野里拉回來。他救過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過好幾件大功,在主人被殺害後,他又想方設法替主人報了仇,並且在每年主人被殺害的那天,他還會回到那個地方紀念主人。相比之下,我們人對動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點是人的貪心。第二個主人正因貪心把布克他們給賣了,第三個主人正因貪心想得到金子,穿過已經開始融化的湖面,結果掉進湖裏淹死了,就連第四任主人也是正因貪心想多拿一些多礦石而被人殺害了。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點。

《荒野的呼喚》的確是一本好書,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書,期望大家必須都要看一看。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13

寒假期間,我讀了一本關於動物的小說,名叫《荒野的呼喚》。

這部小說的主角巴克,擁有高貴的血統,原本無憂無慮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裏。一天,它被偷走了,幾經轉手,被賣到一個穿紅色絨線衣的人手裏。這個人用大棒反覆擊打它的腦袋,讓它明白了“大棒法則”。被帶入狗羣之後,斯匹茨咬死捲毛,捲毛死也沒留個全屍,又讓它明白了“犬牙法則”。後來,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發起進攻,讓斯匹茨得到了同樣的結果,自己取代它當上了排頭狗。但是,主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替換,也致使它們狗羣的任務越來越重,奄奄一息。這時,它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頓。它不但在索恩頓那裏得到了休息,恢復了健康,而且體會到了平等的愛。爲了這份愛,它追隨索恩頓來到了一個寬闊的峽谷。在這裏,狼嚎喚起它的記憶。當最愛的主人被伊哈人殺死之後,他憤怒的爲主人報了仇;隨後了卻人間紅塵,毅然回到了荒野。

狗,多麼忠實啊!文章裏的.巴克和其他狗夥伴們雖然吃得不太飽,但它們卻以工作爲榮,竭盡全力地工作。它們絕不會違背主人的命令,非常忠實。

狗,多麼聰明啊!當巴克成爲排頭狗之後,妥善地管理着雪橇狗羣;走在危險的薄冰上,兇惡的斯匹茨掉進了冰窟窿,但它死也要拉狗陪葬,於是幾乎把整隊的狗都快拽了下去,幸好巴克聰明,使勁讓自己不動彈終於得救了。

狗,多麼勇敢呀!在遇到野狗來搶奪食物時,它們奮勇殺敵似的撲咬起來,趕走了那夥“強盜”。在主人索恩頓失足掉進河裏時,在湍急的水流也阻擋不了它救起主人。

想想我平時對狗的態度:碰到小狗就拿着戲弄;家裏的看門狗總是受我的氣;寵物狗怎麼也逃不了被關在籠子裏的命運……….現在回想起來,真是太慚愧了。我應該要善待它們,關心它們,呵護它們。

在這個血肉豐滿的世界裏,我哭了,我笑了,我懸念疊生,我由衷地感嘆生命的無限頑強。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14

看了這個故事,多麼冷酷無情的人都會潸然淚下。它寫了一隻狼狗的故事,這隻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後換過多個主人:法官、法蘭夏、派勞特、哈爾、查爾斯、梅西子、宋頓。可布克最後只選了宋頓作自己真正的主人,爲他赴湯蹈火,獻出生命也在所不惜。爲什麼?因爲法官把布克當作玩具,法蘭夏等人更是把布克當奴隸對待,只有宋頓,把布克當作朋友!與它玩,與它說話,與它比賽跑步……當宋頓慘遭印第安人殺害時,布克十分悲憤,憤怒地撲向不知必他自己強大多少倍的人,並咬死了數十個人。正應了那句老話:“士爲知己者死。”

布克雖然是一隻狗,但它是忠義還是實實在在地打動了我。

“忠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歷史上的忠義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單騎、義釋曹操的關羽;背水一戰的韓信;抗倭英雄戚繼光;金戈鐵馬辛棄疾……

看看“精忠報國”的岳飛吧,他馳騁沙場,爲國殺敵,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戰功。他還有着“打進黃龍府,迎回二聖”的雄心壯志,最讓我感動的還是他在風波亭就義之前說的.最後一句話:“我岳飛以身許國,雖死無恨。”

再看看同朝爲官的奸臣秦檜吧。他外表看起來對宋高宗一片忠心,內心其實奸詐無比。他在金兀朮帳下時呆了十幾年,當年金兀朮對他略施恩惠,秦檜便回國作了臥底。

秦檜“見利忘忠”、“見利忘義”,連一條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雖說是一隻狗,卻比秦檜——人還要懂得做人(對布克來說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秦檜做到了麼?還有,秦檜的做法算得上“忠義”嗎?相反,岳飛便是我們的忠義典範!

現在時代不同了,可我們依然需要“忠義”這種傳統美德,不是麼?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15

寒假裏,我讀了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創作的《荒野的呼喚》。它向我展示了在一個充滿競爭的世界,只有強者纔是生命的`主宰者。

書中主人公小狗巴克他單純,活潑,習慣了舒適安逸的生活。直到被園丁拐走,從而走上了一條不歸之路,生活一落千丈。被賣出的巴克最初無法適應那顛簸困難的環境,它反抗、掙扎逃脫,但發現自己太弱小,遭遇鞭抽棍打,同類相殘,以及生活之難,經歷多次失敗後它深深地明白只有自己不畏縮困難,不斷學習成長,克服各種障礙,讓自己變得更強大,纔會獲得成功。幾經努力,巴克最終成了狼羣首領。

巴克的一生經歷,讓我想起二年級發生的一件事情。那時,我剛換了新學校,之前一直沒有接觸英語,對英語幾乎一竅不通。記得有一次,老師同大家一起玩“UP”OR“DOWN”的遊戲,“DOWN”,老師一聲令下,我自作聰明的站了起來,卻引來了大家的鬨堂大笑,各種嘲諷迎面撲來。頓時,我臉漲得通紅,恨不得眼前有條地洞直接鑽進去。從那以後對英語課,我一點興趣都沒有,甚至還有幾分討厭。

但我知道,如果英語不行,怎麼能實現我要做全優生夢想呢?此後,我暗下決心,一定要通過自己的刻苦努力把英語給追上來。每天放學後,我獨自留下來學習英語,不會讀的主動請教老師。制定學習計劃,每天早上和臨睡前都主動看積木英語或聽磁帶……我十分努力地去學習,經過長時間的積累,我的英語成績突飛猛進,上課能聽懂老師在講什麼,課堂上也活躍了很多,能積極大聲地回答問題。現在也會用口語對話與同學們交流,同學們都投來驚訝的眼光。

這本書,使我明白了,在這個充滿競爭的世界,懶惰與退縮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給自己生存的空間,就必須爭取,就必須讓自己不斷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