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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廣場場地租賃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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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購物廣場場地租賃協議,歡迎閱讀與收藏。

購物廣場場地租賃協議

購物廣場場地租賃協議1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場地情況:

1、該場地位於天天購物廣場營業廳西側樓梯1—2層平臺西側,總面積約爲 m2。

2、該場地由乙方承租,主要從事飾品、大頭貼經營活動。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_______年。租賃時間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租金標準:租金按平方米計算,租金交付辦法爲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年租金 元。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經營場地,並保證供電、供暖、供水等基本條件。

2、甲方對乙方從業人員有培訓、指導、管理的權利。

3、甲方有對乙方店內產品廣告宣傳管理的.權利。

4、對於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管理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並建議乙方調換或辭退。

5、乙方在租賃期間甲方在商場內不得引進第二家大頭貼和第三家飾品經營。

6、乙方在合同期內如因消防檢查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金,但不承擔其它責任。

五、乙方權利、義務:

1、按規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要有自己的營業執照,合法經營,照章自行納稅,並負責工商管理等費用。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行業管理,乙方在經營期間發生的火災、盜竊、涉及人身安全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所經營出售的商品要符合國家標準,不準經營假冒僞劣商品,不得以次充好,由於質量問題造成損失均有乙方負責。與顧客發生糾纏時,乙方要妥善解決,不得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

4、乙方裝修設施須經甲方同意,不得佔用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影響商場整體形象,如因商場需要或上級主管部門檢查需停業整頓,乙方要積極配合、無條件服從,一旦有關部門查出有不合格情況,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5、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保證商品供應,出現斷檔、斷號要及時調貨補貨,以達到增加客流促進銷售的目的。

六、以上各項條款要求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諾,由於市場競爭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盡事宜,合同不能繼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

七、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此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乙方 :

20xx年x月x日

購物廣場場地租賃協議2

甲方:

乙方:

乙方租賃甲方文體活動中心籃球館場地舉辦文藝活動(經營),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內容及場地使用要求

1、租賃內容:乙方租賃文體活動中心籃球館場地和看臺,用於舉辦文藝活動。

2、場地使用:甲方僅提供現有場地及設施的租賃,舉辦文藝活動若需要增加其他設施或設備由乙方負責。

3、乙方舉辦的文藝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禁止演出低俗、淫穢、政治性節目。乙方全權負責並承擔因節目活動產生的一切糾紛及法律責任。

第二條租賃期限

1.20______年____月__日至20____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間共進行十場文藝活動,具體日期及時間由甲乙雙方按每次活動情況協商確定。

2.每次活動前,乙方可提前2天進場佈置舞臺、調試燈光和音響。在活動結束後1天內乙方須拆除和撤走其所搭建的舞臺、燈光和音響。

3.本租賃期限是指:乙方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間舉辦每場文藝活動的時間(1天)、每場文藝舞

檯燈光的佈置時間(2天)、每場文藝活動舞臺燈光的拆除時間(1天)。租賃場地在剩餘時間內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第三條租金、衛生垃圾清運費與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金按場次進行支付,每場文藝活動的場地租賃費用爲__元人民幣(大寫:整)。在文藝活動前2日內付清。如需增加場次,則費用另計。

2.每場文藝活動的衛生垃圾清運費__元人民幣(大寫:貳仟元整);

3.押金50000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元整);

3.1合同押金主要用於逾期未撤除離場、破壞場地設備設施、衛生清理未完成等產生的費用。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甲方根據乙方履行合同情況辦理退保證金手續。保證金只退本金,不計利息。

3.2合同簽訂之日即支付押金5000元人民幣(大寫:伍仟元整)。待乙方辦理完文藝活動相關的前置法律行政許可手續後,再支付剩餘的押金45000元(大寫:肆萬伍仟元整)。

4.乙方若需使用文藝活動場地及照明燈光以外的設施設備,則費用另計。

第四條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場前必須辦理完並取得文化、治安、消防、工商等部門的許可手續,保證文藝活動的依法合規。相關安全預案及許可手續經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乙方應提供給甲方備案,否則甲方有權中止合同,押金不予退還。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的場

地。乙方在使用場地過程中,可根據活動需要對場地進行佈置、增設燈光、音響、舞臺等活動設施,乙方應將相關活動設施佈置方案在佈置前1天提交甲方,增設的活動佈置設施必須要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佈置。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修繕、增設設施造成場地的磨損或損壞,以及要求乙方使用後將場地恢復原狀。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每場文藝活動結束後1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衛生清理費、修理費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租賃場地的佈置方案、活動方案等涉及租賃場地安全的內容提出修改建議,乙方應當在甲方約定的期限內予以調整,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5.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活動過程中,涉及到的不安全行爲予以糾正,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調整。

6.租賃期間甲方若需使用租賃場地,與乙方文藝活動時間發生衝突的,乙方須無條件配合甲方,讓出場地,並根據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調整乙方的文藝活動時間,甲方不負責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7.甲方有權在乙方未舉辦活動的期間,將場地租賃給第三方舉辦包括但不限於文藝演出、音樂會、話劇等商業活動。

第五條甲方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電源供應。

2.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活動。

第六條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乙方有權要求必須由甲方提供的必要服務和幫助。

第七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具備合法的舉辦活動資格,並按照文化、治安、消防、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項目舉辦活動。

2.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開始前,按照相關部門要求,辦好各項審批手續。否則,甲方將不提供場地,並視此情況爲乙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所收押金不予退還。

3.乙方在舉辦文藝活動期間,由乙方負責租賃場地的安全保衛、消防工作,

4.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要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5.乙方應按時支付租金並承擔因活動所產生的各項費用。

6.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和器材,使用完畢後應及時拆除相應設施設備,按原樣交還甲方。

7.乙方搭建、佈置租賃場地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乙方所使用之材料必須全部爲防火材料。

8.乙方應當妥善使用並保管甲方提供的包括租賃場地配套設備設施在內的全部設備設施,對甲方及租賃場地的各項建築、固定設備不得擅自毀壞或拆改。門、窗、牆、柱、地

面不得釘釘、鑿洞或塗寫,如需要張貼的,應保證不損害甲方相應的`設備設施。否則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實際損失。

9.乙方應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使用場地,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10.舉辦文藝活動期間乙方全權負責文藝活動的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並按照行政管理機關要求,配備相關的安全設施設備和安保人員,確保活動安全。若在文藝活動期間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經濟賠償損失。

11.因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無法確認每場的時間,經協商,乙方應在舉辦每場活動前10天向甲方書面提出舉辦活動的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舉辦。

12.舉辦文藝活動期間乙方全權負責活動的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並按照行政管理機關要求,配備相關的安全設施設備和安保人員,負責活動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必須在各個門和通道配置安全保衛人員,在活動期間保證人員進出有序,文明觀看,防止發生踩踏、騷亂、喧鬧、向場內投擲物品、燃放易燃物品等不安全行爲,確保活動安全。若在活動期間發生相關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經濟賠償損失。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舉辦文藝活動期間,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進行活動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單場租金

價款10%的違約金。因不可抗因素如:自然災害、緊急搶修、搶險造成的供水、供電影響除外。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定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變更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2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乙方單場租金價款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簽訂後甲方要確保乙方的場地使用權。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乙方單場租金價款20%標準支付違約金。

3.1因違法活動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命令停止的;

3.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3利用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3.4被新聞媒體暴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場地的;

3.6逾期2日未支付租金的;

3.7未按照轄區公安機關和轄區消防管理部門要求,配備相關的安全設施設備和安保人員的;

3.8未按照本合同約定,足額舉辦十場文藝活動的;

3.9違反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第十條有效期和終止: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訴至貴陽市白雲區人民法院。

第十二條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或委託代表人:法人或委託代表人:

經辦人:經辦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