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校園範文 > 購物

我的購物史散文

購物2.93W

我不是購物狂,更不是時尚達人。作爲醜小鴨級的消費者,還是可以有自己的“購物經”的。儘管購買的對象都不是LV的包包,範思哲的晚裝和施華洛世奇的紫水晶,但每次逛街,我都會有或大或小的收穫。只要是我一見鍾情的東西,都會毫不客氣地收入囊中。

我的購物史散文

當然,這些經驗是慢慢總結出來的。

記得前年夏天一次逛街時,相中了一件深藍色的連衣裙。當時嫌價錢太貴,就沒捨得掏錢。可是回到家後,無論白天或是晚上,眼前總是出現那條裙子的顏色和款式,心裏老是惦記着放不下。大約過了三四天,還是請假去了那家服裝店。向老闆問起那條裙子時,才知道我喜歡的顏色已經賣沒了,只好買下了同款式的淺藍色的一條裙子。拿回家後,因其顏色太淺,不適合自己的膚色就很少穿了。直到現在,每次看到那條裙子都很後悔,恨自己當時爲什麼想要節儉,爲什麼就不能大方一點兒。

還有一次,在一家名店裏相中了一件黑色背心,當時標價是二百元。圍着櫃檯轉了幾圈之後,還是戀戀不捨地走開了。心想,也許在別家店裏會便宜些。可是走了很多家店鋪,都沒遇到心儀的背心。只好“吃”了一次回頭草,又返回來買下了那一件。那次之後,我便暗下決心,只要是喜歡的,適合的,就一定不要錯過。

我有一串特別喜歡的珊瑚石項鍊,那是在一家賣瑪瑙玉石的小店裏淘來的。晶瑩的白色珊瑚石串珠,中間夾雜着三顆同質的紅色珠子。第一眼看到時就燃起了我的佔有慾,立即和老闆問價,討價,最後拍板買下。買到家裏,自己親自動手,特意爲它縫製了一個小布袋裝起來。每有閒暇時,都會拿出來自賞一番,漂亮卻不俗氣,簡單卻不單調,真是越看越喜歡。

漸漸地,我便樹立了自己的購物觀:只要適合的就堅決拿下,不適合的白送也不要!

如今在我的衣櫃裏,已經積攢了很多的衣服。有的是當季添置的,有的是去年買的,有的是很久以前的。每當換季時,我會把上一季的衣服全部疊好,收藏,再把當季的衣服掛滿衣架。很多衣服在當季裏穿不上幾回,有的根本就是一次也沒穿過。由於工作的原因,很多時間裏都是穿着簡單方便的工作服,很少有機會穿上自己喜歡的衣服。因此,很多至愛都沒有與我肌膚相親過,就匆匆地作了藏品,或者說是成了擺設。

那些很久以前,早已過時的衣服,我也不會丟棄或輕易送人,而是疊好後裝進塑料袋裏,擺放在衣櫃的最底層。因爲它們也曾是我千挑萬選帶回來的,它們也曾流行過風光過,它們也曾帶給我驕傲和自豪。雖說喜新厭舊是人之常情,但我,還是比較念舊的。總感覺那些走過流行季的東西,就像一頁頁發黃的日記,記載着我的經歷和成長;就像自己的夥伴一樣,陪伴自己從初春走到寒冬,從少小走到中年。那些物件兒,就是我走過的歲月裏留下的清晰痕跡。曾經一串碎貝殼串成的手鍊帶給我快樂,一件媽媽親手縫製的“的確良”花襯衫,讓我美美地享受到了“你真漂亮”的誇獎;曾經一件紅色的連衣裙讓我“多了一個怒放的夏季”,一件深灰色的羊毛裙我穿了五六年,至今還是喜歡的不得了。每當春秋時節還會穿上它,然後在外面搭上一件風衣或是毛呢大衣,就可以信心滿滿地出門了。

很多同事和朋友開我玩笑說,你買衣服是給自己看的,不是穿的。這樣的說法不完全正確,但也不乏道理。我承認,確實有很多服飾被帶回家後,就像被囚禁一般,過上了暗無天日的生活,但我從沒有要將它們拋棄的念頭。之所以說同事、朋友們的話不完全正確,是因爲,他們不知道那些物件兒對於我的生活有多大的影響,對於我的意義何其重要。

每當心生煩惱,心情低落的時候,我就會把它們全部翻出來,讓它們做我的發泄出口,徹徹底底地把它們折騰一番。先是一件一件地端詳,然後再試穿。穿上這件,左瞧瞧右看看,然後脫下來再穿上那件。換上另一件首飾,走到鏡子前。周身上下仔細地看一遍 ,看看哪一條絲巾更適合,試試配上哪一條項鍊更出彩。如此三番四次、不厭其煩地臭美一番之後,煩惱沒了,快樂回來了,開心的笑容又爬上了我的臉頰和嘴角兒。

也因此我還有了意外的收穫。如果將新買回來的'衣服,和上一季流行的裙子搭在一起,竟然會出現意想不到的完美效果。搭配上不同的首飾,還會產生不同的風格,從而展現出別樣的自己。

生活中,很多煩惱是無法預料和逃避的 。但是,要怎樣將煩惱放下才是生活的難題。我們總不能天天耷拉着腦袋,唉聲嘆氣地過日子吧,所以就要找到適合自己的獨特方式,將煩惱一點點地理清,撇開,踢出去。

隨着購買經驗的不斷提高,我現在置辦的都是些顏色簡單,款式大氣的服飾了。我不喜歡繁瑣複雜的東西,尤其是衣服上帶有花邊,荷葉似的點綴,也不喜歡大紅大綠的顏色;我不喜歡與別人穿同樣的衣服,也不喜歡買成套的服裝。也許與本人的性格有關吧。穿衣戴帽雖說是個人所好,但也會表現出個人的性格和氣質。性格有着天生的成分,而氣質絕對是後天培養的,所以我們每個人在日常生活的穿搭中,儘量去發現和發掘適合自己的服飾,從而挖掘出最靚麗的自己。不但快樂自己,還愉悅了別人,何樂而不爲呢?

當然,我的“火眼金睛”也不是一天兩天就修煉成的,而是在不斷地“買買買”的過程中,一點點地修煉出來的。有一次和同事逛街,想買一件與棉麻材質的半身長裙相搭配的短袖襯衫,就進了一家服裝超市。自己一直沒找到養眼的,同事就幫我選了一件白底黑花兒的短袖,感覺還可以,就掏錢買下了。結果回到家後,和那件長裙一搭,並不是我理想的效果,所以這件短袖一次都沒露過臉兒,就直接被我打入了冷宮。

自己也有挑走眼的時候。曾經買過一雙“魚嘴”涼鞋,顏色款式都很喜歡。有一次外出,由於長時間走路,腳背被鞋面磨得又紅又腫。剛踏進屋門,立即被雙腳甩出老遠。從此,它再也沒有機會和我親密接觸了。在一次整理鞋櫃時,爲了節省空間,乾脆把它徹底淘汰掉,送進了焚燒爐。直至今天,我都不買腳踝處沒有繫帶的涼鞋或瓢鞋了。

我時常這樣想,一個人的購物經歷和人生的成長一樣。只有在做錯了幾件事,看錯了幾個人之後,纔會逐漸成熟,纔會慢慢看清現實,認識自己。只有在不斷地取捨過程中,才能懂得珍惜的真正含義。

標籤:購物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