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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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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在某些事情上我們有很深的體會時,馬上將其記錄下來,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麼好的心得體會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集合15篇)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1

交通事故視頻觀後感 世界上什麼東西最珍貴?毫無疑問,是人的生命!世界上失去什麼最令人痛心?勿容置疑,是親人的生命! 如今我國經濟發展蒸蒸日上,但同時導致了城市車輛增多,交通事故也同樣愈演愈烈。據統計,從20xx年以來,連續三年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數超過10萬人,平均每天死亡300人,每五分鐘就會死一人。這是一個多麼可怕的數字啊。 造成事故的發生是多方面的。駕駛人的違章作業常常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如在不應該或不允許超車的地方強行超車,或超車不提前鳴笛,前車尚未示意讓路就超車。駕駛人該讓的'車不讓,甚至故意不讓超車。在交叉路口支線車不讓幹線車先行,轉變車不讓直行車先行等很容易造成事故。在夜間會車不關閉大燈等。車輛的自身的車況不好,比如經常出現故障的關鍵部位和系統主要有制動系統的轉向系統。這些關鍵部位都是會常常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還有酒後駕車。

由於酒精的醫學專用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的控制油門,啥車及方向盤,從而發生事故。 有多少個家庭是去了親人;有多少快樂變成了悲劇;有多少幸福化爲烏有!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後,是一個個家庭失去了"頂樑柱",是一個個白髮人送走了黑髮人,是一個個孩子與父母陰陽相隔。這是多麼讓人感到心痛!面對一幅幅血淋淋的畫面,警示着我們珍愛生命。生命只有一次,世上沒有比生命更珍貴的東西。雖然每起交通悲劇都各不相同,但原因卻都是因爲五十交通法規,忽視交通安全所造成的。因此有多少冤死而去的人成爲了千古恨。

我們在幼兒時,就學會了一首首膾炙人口的兒歌:綠燈行,紅燈停,遇上黃燈等一等;過街口,走斑馬線;左右觀望,保平安。在那些年代,從小培養的良好安全意識,確實給人們帶來了出行的安全和平安。可是時代在變化,經濟在發展,道路建設速度總是滿足不了車輛的增加。這就給我們在參與交通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文明出行纔是讓我們享受到汽車便捷的同時,減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前車之鑑,後事之師。爲了大家的生命安全和幸福生活,我要高聲呼籲廣大的交通參與者,關愛生命,遵守法規,安全出行。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千家萬戶,事關每一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啊!各級政府部門高度重視道路交通安全,做

出了一系列的重大決策,不斷加大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力度,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 親愛的朋友們,讓我們用實際行動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和諧、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托起幸福美好的今天和未來吧!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2

交通安全直接關係到學生的健康成長,學生的安全,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幸福。我校一直十分重視交通安全教育,從領導到班主任,到老師,一直到學生,層層落實,做了許多有關安全的工作和活動。

1、學校應舉辦有關“交通安全法”的宣傳圖片展,讓學生認識到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識。

2、學校應定期安排老師向同學傳授交通安全知識。

3、通過該活動可以使同學們認識常見的交通標誌,知道自己平時參與交通時的錯誤,瞭解相關的交通法律,懂得相關交通知識,與爭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拉近了距離。

4、平時在網上或書報雜誌上看到有關安全方面的報道,及時地向同學們反講解。

5、和學們一起學習已實施的`新交通法。

經過安全教育課,可以使安全意識深深地烙在老師和每個學生的心中。學生們提高了安全防範意識,懂得了一些基本的安全知識,也懂得了自我保護的方法。通過學習讓同學瞭解更多更新的交通法規,懂得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自由與規則同行,生命與自律同在。生命彌足珍貴。安全提供保障。安全維繫着社會的穩定,牽動着家庭的幸福,關係着廣大學生的健康成長。在學校的正確領導和統一佈署下學習交通安全教育,廣大師生積極配合,熱情參與,交通安全知識深入人心,得到廣大師生的一致好評。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3

4月30日下午14:10,我部門領導組織全體員工在東河作業區的住宅處,召開了一次安全經驗分享。會議的內容是吊裝事故安全經驗分享,是十分痛苦的,更是作爲一聲驚人的警鐘,敲醒着那些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忽視安全的人們。

曾經在新聞中、報紙上、書本里、乃至宣教課堂上看到、聽到過無數起因爲藐視安全而喪命的悲劇,這些教訓觸動着我的心靈,並一直在告戒我,要時時刻刻牢記安全。回過頭來想想,我的心中又生出許多的疑問。是怎樣的原因導致這樣的悲劇呢?他爲什麼會站在吊裝物品旁邊手扶吊裝物品?吊裝重物爲什麼會突然傾斜?種種的疑問讓我一時間無法想明白?然而,讓我們感覺到了安全的重要性。我們下步應該做的是,以此事例來提醒我們,告戒我們,無論是在工作和生活上,安全是第一位的,這個就發生在我身邊的'鮮活的事例更加警醒我們,安全對於我們就是生命,安全對於我們就是幸福。

我們仔細地回顧一下這起事故,如果他當時能夠按照操作規程執行操作,如果他當時不站在吊裝重物旁邊,如果他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如果他能在工作崗位上積累更多的經驗……這些假如也不會造成很大的傷害,給我們深刻的警醒。一句話,假如我們每一名鑽井工人都能夠樹立安全意識,時時刻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工作中勝任崗位,堅守安全操作規程,對企業負責,對家庭負責,更對自己負責,那麼這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悲劇。這起事故教訓足以讓我們深刻地意識到: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我們年輕的工作者們,特別是在一線的石油工作者們,我們又該怎樣地去做呢?面對安全這個不容忽視又不能迴避的答卷,我們又是怎樣填寫、怎樣回答、怎樣對待的呢?

千里長堤,潰之蟻穴!警惕與安全共存,麻痹與事故相連。朋友,當您籌劃着新的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時,你是否想到了安全,當你對他人的提醒與忠告不以爲然的時候,您又是否會想到,這一時的疏忽,一次小小的失誤都將會給您個人帶來痛苦,給家庭蒙上陰影,給國家造成損失。作爲年輕的工作者,作爲一名管理者,我們不僅要讓自己牢記安全,懂得安全操作,向老師傅們學習並積累經驗,做到以身作則,更應該提醒他人做好安全工作,制止他人的違章行爲,讓身邊的每個人都從心中明白失去了安全就等於失去了生命的道理。對於我們一線工作者來說,只有保障了安全,就是幸福的最大最根本的來源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4

通過論壇學習,我發現當前交通存在許多問題,如:超車、超載、超速、行人亂穿馬路、亂闖紅燈等。之所以存在以上問題,最重要的原因是人們對交通安全目標和內容的理解不夠,對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認識不足,從而導致車禍悲劇不斷髮生。

孩子們的生命安全牽動着每個家庭和教師的心,因此,要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作爲班主任要有強烈的交通安全意識,要把交通安全常掛嘴邊,每天放學都要記得叮囑孩子在回家和上學的'路上注意交通安全,走在路上靠右行,不隨意在馬路中間穿行。徒步行走的時候一定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能在馬路上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多一份謙讓與耐心,不闖紅燈,走人行橫道,絕不能貪一時之快,違規橫穿馬路。因爲,一個疏忽、一個馬虎、一個走神都可能釀成危及生命的嚴重後果。作爲班主任還要經常通過班級羣或者召開家長會對家長進行交通安全宣傳,引導家長參與交通安全活動,提醒家長在接送孩子的過程中注意交通安全,寧等一分,不搶一秒。從而影響孩子做一個有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的小公民。

通過這次交通安全培訓,我希望學生們會把存在的交通問題一一改正,做一個遵守交通規則的好學生。讓爸爸媽媽放心,讓老師安心。每個學生都能平平安安回家去,安安全全上學來!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5

(一)我國關於機動車交通事故賠償責任承擔主體的立法現狀

關於車主在交通事故賠償中的責任,存在太多的爭論。《民法通則》第123條規定: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此條確立了無過錯責任原則在我國的侵權行爲法中的適用。按照目前的通說,機動車屬於高速運輸工具,機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害,無疑應當適用《民法通則》第123條的規定。

隨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施,《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終止施行,車主的墊付義務失去依據,這是否意味着車主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無須再承擔任何責任?答案是否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車主責任未作出明確的規定,並不是忽略了這個問題,而是因爲確定承擔責任的主體較爲複雜,在實踐中需要根據民法的有關規定和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因此才未作出一刀切的規定,故而採用了“機動車一方”這樣一個比較寬泛的用語。顯然,“機動車一方”包括駕駛員和車主,甚至包括乘車人員(譬如車上人員與駕駛員爭吵、車上人員發生打架致駕駛員未能專心駕車而引發交通事故等情形),既未一概肯定由車主或駕駛員承擔責任,也未排除車主或駕駛員承擔責任,交由法官在個案中根據民事法律的規定,再結合案件事實確定,以免產生因特別法作出硬性規定而排除了一般法律的適用,但又不合理的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只解決了機動車之間、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責任分配,對於機動車一方內部及單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情況下的責任承擔,則須根據民事法律和具體案情認定。侵權行爲法的基本原則是自己責任原則,即每個人只應對自己的行爲所造成的損害後果負責,侵權行爲人要能夠轉移責任,或者他人必須替侵權行爲人造成的損害後果負責,均須有法律的規定。針對交通事故中駕駛員與車主的責任承擔,駕駛員系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權行爲人,如果沒有其轉移責任的法律規定,自然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而對於車主是否須爲駕駛員的行爲承擔責任,則須從實際出發,進一步審查車主對交通事故發生是否有過錯以及車主與實際使用人之間的關係,確定其相應的責任,簡單的一概令車主承擔共同賠償責任、連帶責任或不承擔責任,都是不公平的。

(二)、無過錯責任產生的社會和法理基礎

1、無過錯責任產生的社會基礎

我們知道,從無過錯責任產生的歷史淵源來說,無過錯責任之所以產生,是因爲:19世紀,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經濟的迅速發展,導致工業災害頻生、交通事故驟增、公害嚴重損害人們的生命健康以及產品缺陷經常導致消費者的嚴重損害。而且在現代工業事故中,基於工人過失或不可抗力的事件佔有相當大的比重。在這種情況下,人們試圖尋找一種較之傳統過錯責任原則更爲嚴格的法律對策對受害人提供保護和救濟。於是在實行過錯推定和舉證責任倒置之後,進一步產生了無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是從整個社會利益之均衡、不同社會羣體力量之對比,以及尋求補償以息事寧人的角度來體現民法的公平原則的,它反映了高度現代化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的公平正義觀,也帶有社會法學的某種痕跡。無過錯責任對於個別案件的適用可能有失公允,但它體現的是整體的公平和正義。無過錯責任其實就是一種危險責任,即因所從事的作業活動具有高度的危險而產生的責任。

2、無過錯責任產生的法理基礎

從危險責任的法理來說,侵權行爲法中之所以產生危險責任這一歸責原則是基於以下原因:

其一,風險開啓理論。從事危險活動,或者佔有、使用危險物品的人本身製造了對他人人身、財產權益造成損害的危險,因此作爲危險源的開啓者,當然需要承擔責任;

其二,風險控制與分散理論。從事危險活動或者佔有、使用危險物品的人對於這些活動或物品的性質具有最爲真切的認識,也最具有能力控制危險的現實化,因此作爲危險的控制者,其應當承擔責任。而且通過法定的強制責任保險以及商業保險,這些人完全有能力將風險加以分散;

其三,報償理論。從事危險活動或者佔有、使用危險物品的人從這一活動中獲得了利益,基於享受利益者承擔風險的原則,其應當承擔責任。具體到交通事故中,一個人購買了一輛車,他就能夠支配該車的運行,並從該車的運行中獲得利益,這種利益可以多種形式體現,用於生產經營、出租可獲取經濟利益,自用則獲得工作生活的便利,但擁有車輛的同時也爲社會增添了一個合法的危險物,給社會帶來潛在的危險,因此,作爲車輛的保有人,應當承擔相應的危險責任。

從無過錯責任產生的社會和法理基礎可知,機動車損害賠償責任的負擔以法定義務爲依據,是一種“危險責任”,其責任主體應包括機動車的所有者和使用者。首先是汽車的所有人(車主),亦即保有人,一般情況下,車主對其車輛握有支配權,運營的利益歸屬也歸車主;其次是車輛使用人,車輛使用人如果從駕駛車輛這一高度危險的活動中獲得了便利或者運營利益,也應當成爲承擔危險責任的主體。作爲僱員的機動車駕駛員,其從事高度危險作業所獲得的只是謀生的工資,沒有獲得高風險作業下的高利益,雖車輛的具體操作是自己掌握,但運行支配受車主的控制,運行利益歸屬車主,因此,法律規定僱員的責任由僱主承擔。

(三)我國司法實踐對機動車保有人的判斷標準

我國司法實踐對承擔無過錯責任的機動車保有人的判斷標準明確採取了運行支配說與運行利益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被盜機動車輛肇事後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批覆》答覆“使用盜竊的機動車輛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質損失的,肇事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法理基礎在於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非自願地喪失了對車輛的控制和支配,不具有運行支配權和運營利益,因而不承擔責任,該答覆未排除車輛在正常運營下車輛所有人的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原車主是否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的覆函》則認爲:“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因車輛已交付,原車主既不能支配該車的運營,也不能從該車的運營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該覆函基本上反向明確了車主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要承擔責任,只是要確定誰是真正車主。負責起草該批覆的楊永清法官對該批覆的解讀爲:“根據危險責任思想和報償責任理論來確定機動車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具體操作就是通過‘運行支配’和‘運行利益’兩項標準加以把握。所謂運行支配通常是指,可以在事實上支配管領機動車之運行的地位。而所謂運行利益,一般認爲是指因機動車運行而生的利益。換言之,某人是否屬於機動車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要從其是否對該機動車的運行於事實上位於支配管理的地位和是否從機動車的運行中獲得了利益兩個方面加以判明。進一步說,某人是否是機動車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以該人與機動車之間是否有運行支配和運行利益的關聯性加以確定。”

(四)、車主承擔責任的類型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司法解釋和理論,按照運行支配與運行利益說,車主承擔責任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1、自己責任:在駕駛員就是車主的情況下,駕駛員的責任就是車主自己的責任。

2、僱主責任:在駕駛員是在從事僱傭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與車主之間的責任承擔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予以確定。

3、連帶責任:在車輛有安全隱患或車主有過錯的情況下,車主與車輛使用人構成共同侵權,車主責任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予以確定。

4、不承擔責任:①因被盜、被搶等車主意志外原因,導致車輛被他人控制,進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②如果名義車主提供了充分證據證實車輛確已實際移轉,且名義車主自身沒有過錯,真正車主也承認其車主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名義車主可不承擔責任。

5、在一定範圍內承擔共同賠償責任:車主與實際使用人之間存在承包經營、掛靠、租賃等經濟利益關係,車主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沒有過錯,則應在一定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6、補償責任:車輛被借用,車主從車輛的使用中不獲取經濟利益,對交通事故中的發生也沒有過錯,依據《民法通則》第123條及公平原則確定車主承擔一定的責任,主要考慮應確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能夠得到適當補償。

對於上述分類中的自己責任、僱主責任、連帶責任和不承擔責任,已有法律的明確規定,應沒有爭議。司法實踐存在較大爭議的是出租車輛與出借車輛兩種情形下的責任承擔。

(五)正確區分以營利爲目的的車輛出租與純友情的車輛出借,合理劃分車主責任承擔。

確定車主在交通事故致人損害中應承擔何種責任及數額,應區分以營利爲目的的出租車輛行爲與不具有營利目的的純粹的友情借用車輛行爲。

1、以營利爲目的車輛出租的車主責任

車輛所有人將其車輛投入以營利爲目的的出租經營,顯然屬於從事高度危險作業,具有典型的運營經濟利益,表面上看,出租人將車輛出租給租用人後,就喪失了對出租車輛的控制和支配,讓其承擔責任似有不公,其實不然。車輛的所有人對出租車輛負有維修保養,確保車輛保持適於運營的良好狀態的義務;對租用人負有謹慎審查,確保將車輛出租給駕駛技術熟練的駕駛員,以儘可能降低交通事故發生風險的義務。而實際上,車輛出租人爲追求營利目的,對車輛租用人的審查僅限於表面形式審查,只審查有無駕駛證,對租用人的駕駛技術熟練程度無法審查,更無法對出租車輛的轉借轉租進行控制,無疑大大增加了汽車這種合法的危險物對社會可能造成損害的風險。車輛所有人失去對出租車輛的控制和支配是由於自身追求營利目的的主觀故意行爲,與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非自願地喪失了對車輛的控制和支配完全不同,車輛出租人對因追求營利目的而主動放棄約定時間內車輛支配權並由此造成的事故潛在危險應承擔無過錯的`危險責任。最高人民法院在被盜車輛案批覆及連環購車案覆函兩案中的亦反向確定了車主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出租車輛的車主應承擔責任的限額,一概讓車主承擔連帶責任是不合理的,這樣會扼殺了整個租車行業的發展,不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但車主不承擔任何責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這會造成出租車輛的車主只享受從事汽車營運這種高度危險作業所帶來的利潤,而不需承擔從事高度危險作業所帶來的風險,助長唯利是圖,降低或省去採取措施防範高危作業事故發生的投入,加大整個社會的交通公共安全隱患,也不符合《民法通則》第123條規定的無過錯責任原則。讓出租車輛的車主承擔無過錯責任,也並不是要將車主置於清家蕩產的地步,而是爲了促進出租車輛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爲彌補或減輕車輛運營高危作業給第三者或車上人員造成損害的風險,同時也降低和分散車主經營車輛出租的風險,車主可通過積極、主動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車上人員險來降低和化解車輛運營風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對第三人的損害,可通過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來獲得賠償,對於本車上人員所造成的損害,可通過投保車上人員險來獲得賠償,亦即從事車輛出租運營的車主,由於其對社會公共安全的潛在危險加大,比純粹個人使用的私家車主應當負有更多的投保義務,除投保交強險外,還應當投保適當金額的商業三者險、車上人員險,以增強自己的償還能力,負起與通過高度危險作業獲取運營利益相對稱的社會義務。此種加重的義務雖然法律尚未作出規定,但法院可以通過個案的判決逐步引導確立某些社會關係的建立所應遵循的公平的行業規則,分散不確定的交通事故可能給特定的受害人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或難以彌補的損失的風險,而車輛出租人爲承擔此投保義務增加的費用則可通過整個車輛出租行業的普遍適當增加租車費用轉嫁給車輛承租人,其實質仍爲出租人代承租人投保。對於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保險公司有合理理由拒付保險賠償的,出租車輛的車主仍應當在與交強險、三者險或車上人員險相適應的限額內與使用人共同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並不得以車主在交通事故中無過錯而免責,以促使車主在從事車輛出租運營中盡到最大謹慎注意義務,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促進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此亦即法律規定從事高度危險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無過錯責任之立法初衷。出租的車輛在交通事故中也可能受到損壞甚至報廢,或許有人認爲在這種情況下再讓車主承擔對第三人或車上人員的無過錯責任有失公允,其實是合理的。因爲車主的財產損失與第三人或車上人員的生命健康權損害是不可相比的,車輛財產的損失可以通過保險獲得賠償或向事故責任人索賠,即使在向保險公司或事故責任人索賠受阻的情形下,也可通過先前或以後的車輛租賃收入得到補償而修復,但第三人或車上人員的生命卻是無法挽回的,即使受傷者通過治療身體得到康復,其所受到的心靈創傷也是難以撫平的。

2、純粹友情行爲出借車輛的車主責任

對於純粹因友情行爲而借出車輛的車主,由於現在一般的私用家庭轎車已非高消費產品,已有較大的普及面,並有逐漸發展成爲日常交通工具的趨勢,親友、同事之間一時之需借用車輛成爲可能,但私家車車主一般均不太情願借出,只是礙於情面、維繫友情而借用,而且絕大多數私家車的車主在將車輛借給朋友使用時,都會盡到非常謹慎的注意義務,具有不良嗜好或駕駛技術生疏的借用人一般會受到朋友的婉拒,友情借用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相對要低得多,對社會公共安全的潛在危險要小得多。如果因友情借用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對車主課以較重的損害賠償義務,無異於禁止友情借用行爲,這將導致社會人際關係的冷漠,妨礙同事之間、親友之間關係的正常交往,有悖於人情常理,因此,不應當對友情借用車輛行爲課以較重的賠償義務。但友情借用行爲車主不承擔任何責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畢竟這個合法的危險物是車主的,而且車主保有車輛獲得了生活與工作的便利,不承擔責任與《民法通則》第123條的規定精神不符,而且也會導致車主對自己支配的合法危險物不能盡到最大的謹慎注意義務。

友情借用車輛情形下車主的賠償責任,應較以營利爲目的出租車輛的車主責任要輕得多,除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之外,還應適用公平原則,其性質應爲補償責任而非賠償責任,因車主相對於受害人而言應具有一定的經濟承擔能力。賠償限額在車主已投保交強險和車上人員險的情況下,僅應以保險金承擔賠償責任,在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保險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拒賠的情況下,車主承擔的責任不應超過車上人員險可獲得賠償的一半。

參考文獻:

1、中國法院網《試論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問題》任衛利周瑞生

2、中國法院網《新交法在當前審判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對策》高海鵬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法律精神解析張新寶

4、機動車損害賠償責任主體之研究(程嘯)

5、論機動車損害賠償責任及其立法應然狀態于敏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6

今天我在晶澳的培訓室裏看到了這樣一段視頻和聽見這樣一段感人置身的話:

我叫錢紅豔,今年七歲了。在我四歲的時候,我們幾個小朋友去找正在地裏幹活的媽媽拿鑰匙。在我們穿過公路的時候,一輛大汽車向我們猛撲過來。等我醒來的時候,我只覺得我的兩隻腳冷冰冰的。我叫媽媽給我穿上鞋子,媽媽什麼也不說,淚水滴到了我的臉上。原來,我今生今世再也不用穿襪子、穿鞋子,甚至連褲子也不用穿了。

我走路的鞋子是一個籃球。到今天爲止,我已經磨破了六個籃球了。……有些好心的叔叔、阿姨來看我,總給我買一些糖果啊、餅乾啊什麼的,可我多麼希望他們給我買一個新籃球,一個新書包啊!駕駛員叔叔阿姨們,你們飛快地開着汽車在路上跑的時候,請你們想想我這個坐在籃球裏的小孩。我天天在想,誰能給我像別人一樣的兩條腿呢?(童音自述)

爲什麼如此多的人死在車輪下??? 我又不想說“死”,他們還在我們身邊。他們沒有走,他們累了,休息一會。中國的經濟好了,道路是越來越寬敞了,越來越好了。老百姓也有錢了,車子也越來越多了。可是相關的交通法規卻還不健全,普法的力度還不夠。行人,開車人的交通安全意識仍然還不夠。每年有多少人死於交通事故,都是一些觸目驚心的數字。20xx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469911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18。8億元;與20xx年相比,事故起數減少67635起,下降13。1%;死亡人數減少8339人,下降7。8%;受傷人數減少10953人,下降2。3%;直接財產損失減少5。1億元,下降21。2%。萬車死亡率爲7。6,比20xx年減少2。3。就是這樣的數字,每年多少個家庭處於悲痛之中。多少無辜的.人死與非命。請大家在路上要小心,不管你是開車的,還是行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死亡"一個很可怕的代名詞,一個鮮活的生命竟然在瞬間灰飛煙滅,真的是脆弱得比不上一顆小草,小草尚且可以“野火燒不盡,春風春又生”,可生命的夭折卻是如此地迅速,只留給這個世界一縷青煙和親人朋友的悲痛和緬懷。

曾幾時何,我一直以爲死亡離我很遙遠。直到現在我才真正發現,生與死其實就在你我的身邊。原來生命是這麼不堪一擊。……一次又一次的車禍,一次又一次的意外事故,都在向我們警示着生命的可貴,警示着我們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脆弱到讓你在不明的顫動中深感害怕,卻又無法躲避。有的生命,既沒有力量掙扎,也沒有來得及思考,生命的輪迴卻就在瞬間結束了。

“生命誠可貴!”人對生的眷戀是那麼強烈。只有珍愛生命時,纔會在短暫的生命中尋找並理解生命的價值。我們既然已經擁有了寶貴的生命,就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生命是不可永久延續的。在有限的生命裏,我們應該知道:什麼是生命的責任?不能讓自己白白地來這世間一次。我們不要去找理由輕視那些低沉的靈魂,我們也不要去逃避無數次應該的責問。生命是世界上最寶貴的財富,所有的財富都可以失而復得,唯有生命只有一次。生命從它誕生的那一天起,就開始走向死亡,就開始與死亡進行着較量。

生命是如此地脆弱,脆弱得讓人害怕,讓人震驚,一個事故,一場風雨,一個疾病,都會令生命隨風而去,可面對逝去的生命,自以爲強大無比的我們,竟顯得那樣的束手無策,那樣地孤立無援,只好心痛地任憑一個生命消失在我們無奈的視線裏。面對脆弱的生命,感悟着生命的脆弱,在唏噓嘆息之餘,我們該更加珍惜生命,因爲生命是如此脆弱,我們要好好保護,好好珍惜,好好經營,面對坎坷的命運和遇到的困難,包括親人的離去,我們也只能選擇堅強:堅強地的活着,快樂地活着,讓我們的生命綻放出一份精彩!

生命很珍貴,生命也很脆弱。生命福禍卻在無數難以意料之中,在冥冥之中,禍事或許會降臨到你我的身上。福禍相依,在看似幸福、平安的日子依舊存在着許多不幸。也許我們可以逃過某一次的劫難,然而不幸的事情卻依舊天天發生着,不是我們不小心,而是我們身邊不安全的因素實在太多了。在百般小心中,我們開始變得疲憊;在極度快樂中,興奮的細胞已經不聽指揮,災難往往是在不經意間發生着。

生命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可貴的,更是脆弱的。縱然生活中會有很多不如意,也請你務必珍惜父母帶給你的生命。生命讓我感受到生活的真實面目,讓我觸摸到生活的一切!我感謝父母的給予!生命如此可貴,如此脆弱,轉瞬即逝。我們如果能讓生命象流星一樣流光異彩,不也是一種偉大嗎?生命如此脆弱!朋友,如果你時時惋惜自己人生的短暫,那就讓我們付出對天下所有生命,所有靈魂的無尚關愛,相信脆弱的生命就會變得精彩。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7

就膠濟鐵路交通事故4—28事故傷亡慘重吸取教訓展開大反思。

劉xx說,“4·28”事故傷亡慘重,損失巨大,鐵道部黨組以及我本人和全路廣大幹部職工極爲痛心。他要求立即在全路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反思、大檢查活動,鐵道部黨組決定,從今天起,到北京奧運會結束,在全路開展爲期4個月的安全生產大反思、大檢查活動。要有目標、有步驟、有檢查、有考覈地推進這一活動。

劉xx強調,要嚴格調度命令管理。嚴格執行行車工作調度集中統一指揮,按規定必須發佈調度命令時,不得以文件、電報代替調度命令。各鐵路局要對調度命令發佈、審覈、登記、轉抄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進一步規範和強化調度命令管理,嚴格調度命令發佈紀律。各局調度所將每日管內線路限速處所揭掛限速揭示牌,由工務調度和施工臺調度簽字,各行車調度臺調度員記錄清楚,對進入本區段的列車逐列覈對限速要求,確保調度命令發佈、傳輸及時、準確,無漏洞、無隱患。

劉xx要求嚴格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現場要嚴格按規定設置防護標誌和現場防護人員。未設好防護,禁止開工;線路狀態未恢復到准許放行列車的條件,禁止撤除防護,禁止放行列車。現場監護人員要嚴密監視列車運行狀態,發現異常立即攔停列車,並及時報告。防護標誌必須做到準確清晰。

劉xx強調,要強化車機聯控工作。車站必須嚴格執行車機聯控制度,限速地點的關係站要主動與司機覈對慢行要求,覈對不一致時,寧停勿放,按規定補交命令,確保行車安全。限速運行調度命令,必須由指定車站人員進行提示。強化應急處置。機車乘務員要加強了望,發現線路嚴重晃車、限速標誌與運器數據不符等危及行車安全問題時,要果斷採取措施並及時報告車站值班員或列車調度員。

劉xx最後要求深化落實安全生產的逐級負責制、領導負責制、崗位負責制,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覈。對那些疏於管理、作風飄浮、工作不力、不在狀態的幹部,要及時進行調整;對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責任。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8

通過觀看交通事故情況報告,我深深被震撼了。誰能夠承載的起曾經鮮活的生命?我陷入了深思。幾起車禍,讓我感慨生命的脆弱,作爲駕駛員的我,更感覺自身的責任重大。

交通安全關乎生命,生命沒有彩排。車禍,讓許許多多溫暖的家庭支離破碎,讓幸福在車禍中斷送。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在車禍中轉瞬即逝,觸目驚心的數字,成千上萬的親人就在車禍的轉眼間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去年以來,中國先後發生的飆車肇事、醉駕致死案件,引發社會輿論強烈關注。發生車禍的`原因許許多多,但當事情發生後,結果卻永遠只有一個。超速行駛無視法律法規的要求結果釀成了大禍;因超載而引出的慘重車禍,爲了一點蠅頭小利和一時的方便便漠視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知識匱乏,無證駕車、違法超車、疲勞駕駛、闖紅燈、搶黃燈、操作不當等交通違法行爲,導致了接二連三的交通事故,一個個都讓我們觸目驚心。

在血的教訓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卻也顯示出其如此的寶貴,生命只有一次。爲不再讓親友生離死別的場面再一次出現,不讓交通事故無情地吞噬我們無辜的生命,珍惜生命,從我做起。安全無小事,在以後工作中,我一定會嚴格遵守各項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時刻以清醒的頭腦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盤,控制好腳下車輪,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線,不開霸王車、不違規超車、不無證駕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不超載、超速,避免心存僥倖給自己和他人留下終生的痛苦和遺憾。多一份小心,多一份關心,就會少一份災難,少一份失望。

遵章守紀,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當我們能做到這一切的時候,我們就向社會交了一份合格的試卷。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遠離傷痛,珍愛這美好的生命吧!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9

安全是企業興亡的基石,是企業的生命線、效益的前提,安全生產事關職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事關社會穩定,因此作爲一名金翔石化集團的員工,更應該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學習,增強自身安全意識。

通過這次集團公司安全健康環保部下發的《安全生產事故案例》的觀看學習,使我意識到在工作中要強化“超前意識”,“預防爲主”的理念。通過《安全生產事故案例》裏的幾個案例我知道,生產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將會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和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即使多加幾個“不放過”也爲時晚矣。在貫徹“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須遵循“預防爲主”的原則,通過對設備的狀態,檢修管理,有效防止設備維修過或又維修,從而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提高設備利用率。再者,要加強個人安全技術培訓,提高自身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身素質不僅僅是安全生產管理的要求,也是企業發展的需要,在班組績效考覈中要把自身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術水平,業務能力相結合,使自己具有較高的技能,較強的分析判斷和緊急情況處理能力,實現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會安全”的.轉變。

安全生產是企業的頭等大事,在今後的工作中,我會認真貫徹落實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理念,並將安全生產工作放在自己的職業價值中去。

參加了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在觀看了安全教育片後,現場的情景觸動了我的內心,思想發生了很大的轉變,一幅幅畫面映入眼簾,內心此起彼伏,感受到生命的可貴和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真愛生命、關愛幸福、善待自己和他人。

兩千年前的荀子說:“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先其未然謂之防,發而止之謂之救,行而責之謂之戒。防爲上,救次之,戒爲下。”上學時讀這段話並沒有多想,現在我明白了,對付事故保障安全,可以藉助古老的中國智慧。因爲,荀子說了三種辦法,第一種辦法是在事情沒有發生之前就預設警戒,防患於未然,這叫預防;第二種辦法是在事情或者徵兆剛出現就及時採取措施加以制止,防微杜,防止事態擴大,這叫補救;第三種辦法是在事情發生後再行責罰教育,這叫懲戒。荀子列出了三種方法後認爲,預防爲上策,補救屬中策,懲戒是下策。衆多的案例表明:安全事故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違章;事故的責任也只有一個,那就是人。在職工生產活動的第一線,現場環境複雜有時存在着不確定的因素,切實做到安全生產的前提是遵章守法,其次是提高人的安全意識。我們不需要補救更不要懲戒,我們只需要從每一天的工作做起,從一點一滴開始,在工作和處理問題時,時刻保持冷靜的頭腦並不斷提高業務技能,以不變應萬變,防範各種突發情況。同時,要樹立危機意識,因爲事故是對思想麻痹者的懲罰。

切莫讓一時的疏忽,成爲你終身的遺憾。

這次觀看完之後還使我認識到:安全管理不需要人治,而需要法制,也就是要治人。要建立安全考評機制,並把它作爲各級管理者的常規武器,運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在安全考評過程中把業績考覈和素質評價、狀態評價結合起來,使安全狀態評價貫穿於考評工作的始終。業績考覈應該落實到每週或者每月,不能等到年底算總賬,安全素質評價卻可以每年一次。同時考評必須做到程序化、制度化、經常化。這樣安全管理纔不至於開空頭支票。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10

研讀着安徽電力修造廠7。30交通事故、8。16太和特大交通事故等幾個事故情況報告,我深深被震撼了。薄薄的幾張紙能夠承載多少曾經鮮活的生命?我陷入了深思。紙上記錄的幾起車禍,讓我感慨生命的脆弱,作爲駕駛員的我,更感覺自身的責任重大。

交通安全關乎生命,生命沒有彩排。車禍,讓許許多多溫暖的家庭支離破碎,讓幸福在車禍中斷送。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在車禍中轉瞬即逝,觸目驚心的數字,成千上萬的親人就在車禍的轉眼間中沉浸在悲痛之中。11死2傷,轉眼讓喜事變成了慘痛。

今年以來,中國杭州、南京、成都等地先後發生的飆車肇事、醉駕致死案件,引發社會輿論強烈關注。日前,全國開展爲期兩個月的專項行動,嚴厲整治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爲,對酒後駕駛實行“零容忍”政策。酒後駕車在車禍原因裏佔據重要部分,嚴厲打擊漠視交通規定的醉駕者,是保障司機及廣大公民人身安全的有力手段。

發生車禍的原因許許多多,但當事情發生後,結果卻永遠只有一個。超速行駛無視法律法規的要求結果釀成了大禍;因超載而引出的慘重車禍,爲了一點蠅頭小利和一時的方便便漠視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知識匱乏,無證駕車、違法超車、疲勞駕駛、操作不當、肇事逃逸等交通違法行爲,導致了接二連三的交通事故,一個個都讓我們觸目驚心。

在血的.教訓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卻也顯示出其如此的寶貴,生命只有一次。爲不再讓親友生離死別的場面再一次出現,不讓交通事故無情地吞噬我們無辜的生命,珍惜生命,從我做起。安全無小事,在以後工作中,我一定會嚴格遵守各項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時刻以清醒的頭腦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盤,控制好腳下車輪,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線,不開霸王車、不違規超車、不無證駕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不超載、超速,避免心存僥倖給自己和他人留下終生的痛苦和遺憾。多一份小心,多一份關心,就會少一份災難,少一份失望。

遵章守紀,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當我們能做到這一切的時候,我們就向社會交了一份合格的試卷。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遠離傷痛,珍愛這美好的生命吧!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11

今天的心情也因爲他們而變的很差,雖然他們是藝人,但是他們更像是我們身邊的朋友一樣,無時無刻想要去關心,瞭解!

最近車禍的報道接連不斷,真不知道是怎麼了?對於車禍來說,每一次的報道都對人們是一種打擊,因爲車禍就是一瞬間的`事情,那麼爲什麼還有那麼多人不把交通事故放在眼裏呢?往往最重要的卻是人們最容易忽視的問題!這次的事故對於我們來說也是不小的打擊,他們是那麼的優秀,那麼的受歡迎,聽到這種消息真的心痛極了!

不過還是一句話,希望他們儘早康復,重新回到他們的舞臺上!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12

通過觀看此視頻,讓我進一步地認識到危險就在我們身邊,而且是時時刻刻地伴隨着我們。在今後的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要處處小心,提高警惕。

首先,在日常工作中,要遠離叉車作業區域。嚴禁在叉車的盲區內穿越、活動。在指揮叉車作業時,要站在安全區域,以防貨物的傾覆、滑倒。

其次,在廠區道路行走的時候,要時刻注意身邊車輛的經過,及時躲避廠內車輛。嚴禁在行走的時候看手機、聊天。

在車間、路口的地方,我們一定要做到停5秒,保安全。在車間門口的死角盲區是最危險的。我們應該要觀察確認好安全後再通過。

最後,要教育好叉車司機。做好叉車的每日點檢和定期的.保養工作。嚴禁叉車帶病上路,導致車輛失控的情況發生。同時要提高叉車司機安全意識和工作責任心。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13

最近,一位同事的嫂子因爲一起交通事故不幸罹難。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間籠罩在一片陰霾之中。造成這起事故的肇事者是一名醉酒駕駛的男子,此人曾因酒駕被公安交警部門吊銷了駕照,此次肇事屬於無證醉酒駕駛,駕駛一面包車下道後將騎電動車正常行駛的受害人撞成重傷後逃逸,後被公安部門抓獲,現已進行了刑拘。受害人因傷勢過重加之貽誤治療而死亡。近日,該事故已經公安交警調解,雙方達成賠償協議,死者已按農村風俗辦理了喪事。

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這樣的事故目前還處於多發的時期,安監部門通報的`事故也大多數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但是,從這起交通事故中,我想到了很多。是不是我們的監管體制還有一些不盡完善的地方?我們應採取怎樣的措施,來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發的勢頭,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讓每一個家庭少受意外傷害呢?

想法一,要進一步加大對交通肇事者的法律懲戒力度。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對交通肇事者的懲罰仍然較輕,不足以讓交通肇事者畏之如虎,不少違法者頂風而上,我行我素,酒後駕駛、肇事逃逸的事情屢禁不止。所謂“亂世用重典”,欲改變交通事故多發的情形必須對違法者下重手打擊,打得他們肉疼、心疼,從而不敢再出現交通違法行爲。推而廣之,則全社會的交通安全意識或變大焉。

想法二,要進一步加大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賠償力度。現行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對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受害者的賠償標準還不一致,農村戶口的賠償標準低於城鎮戶口。從同等國民待遇和本着加大對交通肇事者的經濟處罰兩點出發,應該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按照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年收入爲基數,統一賠償標準,避免出現“同命不同價”的問題。

想法三,要加強對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屬的心靈撫慰。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交通事故已成爲人民羣衆身體健康的“第一殺手”,因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家庭全國是一個龐大的羣體。每一起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都給受害者家庭及其親朋好友帶來不幸。爲撫慰這一顆顆受傷的心靈,除了物質方面的賠償外,我們還應該在精神方面對他們進行“療傷”,通過政府部門、民間組織、志願者隊伍等多種渠道,開展心理諮詢、心理矯治活動,對受害者家庭予以精神撫慰,使他們儘快走出失去親人的陰影,更好地融入社會,讓我們的國家增添一份和諧,人民更加幸福。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14

交通安全關乎生命,生命沒有彩排。車禍,讓許許多多溫暖的家庭支離破碎,讓幸福在車禍中斷送。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在車禍中轉瞬即逝,許許多多肇事司機在一失足間鑄就了千古恨。

在安全生產領域,有這樣一個定律:每一起事故的背後,都有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

遺憾的是,一些學校根本不重視學生的安全管理,對學生的安全隱患漠然視之。他們感興趣的是學生的`成績,只要升學率上去了,學生的安全則可以疏於管理,甚至放任不管。

一些學校正是抱有這樣的僥倖心理,纔沒有將學生的安全管理放在心上,任憑事故隱患長期存在甚至由小變大、積少成多,最終造成難以挽回的惡果。就此次而言,如果阿克蘇第五學校高度平時重視學生的安全管理,加強學生安全應急的演練,這次或許就能避免。

退一步講,既使細心的老師們平時在課堂上提醒一下課間和放學的秩序,並進行有序的疏導,這次車禍事故還會發生嗎?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15

1月3號上午xxx駕駛xxx車由銀湖開往鳳凰當行駛至xxx時,車速過快,《估計在60碼左右,剎車拖印23米,違反了車隊的規定:輔道行駛不得超過35碼。沒有及時觀察,分析路邊的行人動態,以僥倖的心理駛過有行人亂闖的危險路段,終於車頭與路邊闖出的趕車行人董某相撞造成的傷人事故,《已知傷者3—11節肋骨斷裂,其餘傷情還要進一步觀察》經損較大。

運用系統工程觀點方法分析可知,每一次事故發生都取決於一些基本的因素即;人《人的失誤和不安全行爲》,物《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管理的漏洞和欠缺》環境《複雜多變的道路環境,氣候等不良環境》四個要素。軌跡交叉論認爲在一個環境中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的形成過程中一旦發生時間和空間的運動軌跡交叉就會造成事故,可以認爲這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是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管理的欠缺不到位,是引起事故的間接原因。

我認爲1月3號這起事故是由於車隊的管理不到位,沒有加強對竹子林————白石洲事故多發地點的監控管理,沒有對入職不久的新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安全態度的加強教育和培訓。司機彭香蓉的不安全行爲,思想麻痹大意,安全意識差,存僥倖心理行車,1沒有時刻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2不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安全行車指引《輔道行駛速度不能超過35碼》違章操作,3在經過車輛。行人混雜的危險路段時沒有提前做好預防措施如:“一慢,二看,三通過”。沒有提前減速,觀察和分析路邊的行人動態,沒有想到萬一有人亂穿馬路怎麼辦。由於車速過快,剎車不住終於和慌慌張張急着橫過馬路,而沒有注意有車輛經過的行人董某相撞,造成傷人事故。給傷者帶來痛苦,給公司帶來負面的社會形象和經濟損失,給自己帶來經濟上的損失。

我們要在這次事故中分析原因,吸取教訓,經驗。確保以後的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首先車隊應該爲員工創造良好的行爲環境和工作環境,關心員工生活,融洽和諧的工作氛圍。使員工有集體凝聚力,團隊合作精神。實行有效的.談話機制,關懷員工,充分觀察和了解每一個員工的素質;思想;安全心理特徵;性格特點;行爲動態;工作績效。發現員工的長處加以鼓勵,增加員工的工作信心。加強對員工安全知識;文化素質和安全技能;安全態度的培訓和教育。加強對員工不安全行爲的監督管理,主要方法有“心理調適法;激勵措施;紀律措施;組織管理措施;行爲抽樣法”等。對這次事故依據“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車隊提出整改措施,加強對車隊危險路段的路查路控力度。我們司機要把這次事故當作是發生在自己身上一樣去體會,不要有“別人開車會出事,不關我的事,我開車保證不會出事”的僥倖心理。事故存在偶然性也存在必然性,爲了預防事故發生,因此我們要努力學習,提高安全知識水平,安全素質和技能,端正安全態度。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出車前做好“三檢”工作,防止病車上路,行車中牢記線路的安全行車指引。不違章超車,不開快車,不開賭氣車等不安全行爲,時刻保持正確規範操作,減少失誤和不安全的行爲。要調整好心態,以平常心對待工作,改變不良的生活習慣,以飽滿的精神狀態進入每一天的工作,提高安全意識,時刻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安全生產方針。在行車中無論碰到什麼緊急情況都有心理準備,關鍵時刻不慌張,規範操作,正確處理突發事件,防止事故發生。我們要把集體利益放在首位,不計較個人利益,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強烈的安全責任心,做到人人關心安全,時時注意安全,事事想到安全。

我們的行車道路環境,社會環境和氣候環境等因素不是我們個體所能改變的,我們只有適應環境,融於其中才不會和環境發生衝突,纔會儘可能減少事故發生。車隊加強安全制度管理,加強對重點路段的路查路控,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和安全態度提高,消除司機的不安全行爲,建立完善的預防型安全管理體制。我想安全事故是可以預防和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