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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合集15篇

運輸1.94W

爲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合集15篇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1

近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提到:“新蒲新區對蝦子鎮存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產品的問題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打擊不力”,充分暴露出我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有盲區、有漏洞。爲有力有效、全面無死角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行爲,結合《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切實做好第四季度直管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省應急管理廳關於立即組織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網點“下店上宅”“前店後宅”違法行爲的緊急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切實增強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制度執行力,依法從嚴從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爲,確保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爲確保我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特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於區應急管理局,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統籌調度、資料收集等工作。

三、行動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

四、職責分工

各鎮(街道):是本轄區內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的責任主體,組織落實好本轄區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環節非法違法行爲的排查和宣傳工作,發現情況及時處置。

區公安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許可焰火晚會,組織銷燬非法煙花爆竹產品,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在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行爲,對構成犯罪的及時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進行許可,依法查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煙花爆竹,嚴防僞劣產品流入市場,依法查處無證生產、經營或經營假冒僞劣煙花爆竹行爲,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交通運輸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車輛資質、駕駛員、押運員的資格管理。督促客運企業加強檢查,嚴防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交警大隊:負責加大路面檢查巡查力度,及時發現並查處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車輛或者駕駛員、押運員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等違法行爲,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五、專項整治內容

(一)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爲;

(二)未經審批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爲;

(三)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爲;

(四)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煙花爆竹;

(五)未經許可煙花爆竹零售店變更經營場所(異地經營)行爲;

(六)批發企業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超許可範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在倉庫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儲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籤的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爲;

(七)煙花爆竹零售店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點,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行爲;

(八)零售店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爲。

六、工作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各鎮(街道)要定期對花圈殯葬用品經營場所、副食店、原煙花爆竹零售店經營位置、城中村等可能從事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場所進行重點排查,對重點村居(以前發現過非法經營儲存行爲的村居)、重點戶(提供過煙花爆竹非法儲存行爲的住戶)、重點人員(以前參與非法經營、儲存的人員)進行回頭看檢查,確保所有可疑場所全面排查到位。

(二)全面開展聯合執法。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屬地鎮街對全區所有煙花爆竹企業(批發企業和零售店)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嚴厲打擊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零售店“三嚴禁”等違法違規行爲,由區公安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屬地鎮街對排查出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爲進行嚴厲打擊以及對羣衆舉報線索進行及時覈實,確保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爲無處藏身。

(三)全面開展集中宣傳。各鎮(街道)要利用鄉鎮趕集集中宣傳、廣播喇叭、張貼安全宣傳標語等方式,廣泛宣傳政府對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爲的工作態勢和獎懲措施,同時宣傳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對家庭、他人和社會的嚴重危害,引導廣大人民羣衆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活動。

(四)全面開展舉報獎懲。各鎮(街道)要通過微信羣等方式公佈舉報電話,張貼舉報獎勵制度,依託周邊羣衆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爲,對舉報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爲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本轄區本部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主要領導要主動上手,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指揮,確保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依法依規,嚴格執法。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職盡責,要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對煙花爆竹非法行爲實行重點打擊、有效打擊,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職責明確、措施得力,效果明顯。

(三)強化督查,嚴肅問責。對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措施落實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力的鎮(街道)、部門要給予通報批評,對因“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而發生非法違法事故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2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徹底的安全檢查,進一步推進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主體責任落實,促進提升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安全管理水平,嚴厲打擊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違章行爲,大力夯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防範較大事故發生,實現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爲使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特成立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長:勾武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吳仲勳(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員:黃林(鎮綜合辦負責人)

袁海燕(鎮派出所所長)

張維(鎮安監站站長)

陳飛(鎮交管站站長)

吳漢強(鎮市監站站長)

各村(社區)支書、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站,由吳仲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張維、鄭宇超、黃山具體負責辦公。

三、整治範圍和時間

(一)整治範圍:全鎮7家煙花爆竹經營網點

(二)整治時間: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3月1日

四、重點整治內容

零售經營網點:

1.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網點;

2.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未按專店銷售的零售網點;

3.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的;

4.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存放煙花爆竹的;

5.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的;

6.私自變動經營場所和一證多店的;

7.現場未配備消防設備和警示標示;

8.走街串巷銷售的;

9.未與批發企業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的;

10.拒不執行安全生產監管指令的。

五、職責分工

(一)鎮安監站牽頭聯合派出所對轄區內7家煙花爆竹經營點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銷售點處消防設施,安全警示標誌的設置情況;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進貨來源;是否與縣內合法批發商簽訂合同;存量是否超標;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是否與經營許可證上載明的一致;除店面外是否還存在其他的存貨點或銷售點。

(二)鎮派出所負責組織銷燬處置廢舊和收繳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負責開展打擊煙花爆竹非法儲存運輸活動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三)鎮市監站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質量。對超經營範圍和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負責查處流通領域的煙花爆竹假冒產品。

(四)鎮交管牽頭聯合安監站、派出所利用日常開展路檢路查工作時,負責對非正規渠道採購並運輸至亭子壩鎮的非法煙花爆竹進行查處打擊。防止不合規格的煙花爆竹產品流通至鎮內的煙花爆竹市場,形成潛在的隱患。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監管。強化對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煙花爆竹旺季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大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工作力度。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着力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嚴防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

(三)切實加大違法違規經營單位執法處罰力度。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加大行政執法處罰力度。對轉讓《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將上報縣安監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對超許可證經營、超量存放等違反“三嚴禁”的,依法實施處罰。

(四)加強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微信、廣播、場天宣傳等方式,及時曝光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爲,強化震懾作用。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3

爲全面貫徹執行瑞昌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管理,大力改善空氣環境,減少噪音污染,消除火災隱患,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社會安定穩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要求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全面落實各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措施,引導交通相關單位、企業、交通從業人員及廣大旅客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相關規定,切實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二、組織領導

交通運輸局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羅永林

副組長:張吉安、張錕、陳衍陽、姜文勝、張敢

成員:局屬各單位、科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綜治辦主任艾宏明兼任。具體負責本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組織和實施。

三、工作措施

(一)抓宣傳,全覆蓋。

採用多種宣傳方式,進行高頻度、大密度、全方位、多渠道地集中宣傳,利用出租車載視頻以及汽車站、收費站、辦公場所的LED顯示屏,滾動播放“禁放”宣傳內容及標語,確保“禁放”工作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抓查處,強震懾。

各單位、科室要密切協作,主動作爲,採取有效手段,發現、查處非法運輸、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要與公安、安監、工商、城市執法等部門做好執法銜接,按照各自職能對涉及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爲依法從嚴打擊處理,形成高壓態勢,震懾違法犯罪。並要根據違法情節及造成的危害後果輕重程度,依法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由新聞單位予以曝光。

(三)抓防範,控源頭。

一是嚴監控。各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管轄服務範圍,開展拉網式清理檢查,督促本單位幹部職工和交通運輸企業及本行業從業人員不儲存、不銷售、不燃放煙花爆竹,對旅客、車輛、汽車站、收費站等公共場所實施全過程檢查監控。二是堵源頭。運管所要加強汽車站進出站車輛和旅客攜帶煙花爆竹的查堵工作,及時發現、制止違規攜帶煙花爆竹行爲,對違反“禁放”規定的要依法依規處理。

四、任務分工

(一)運管所負責本單位及客貨運車輛、客貨站場、汽車駕校、汽車維修檢測等場所的“禁放”宣傳、教育、檢查、勸阻、制止違反規定行爲等工作,負責在出租車顯示屏上滾動播放“禁放”字幕,負責做好旅客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的監管,加強路面巡查,打擊非法運輸行爲。

(二)長運公司負責本單位運輸車輛、汽車客運站、維修廠、停車場等辦公場所的“禁放”宣傳、教育、檢查、勸阻、制止違反規定行爲等工作,負責做好旅客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的查處工作,利用站牌、屋頂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售票窗口等設置“禁放”公益廣告、標語口號、溫馨提示語,在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禁放”視頻或字幕。

(三)公交公司負責本單位及維修廠、停保場、換乘中心等場所的“禁放”宣傳、教育、檢查、勸阻、制止違反規定行爲等工作,利用站牌、屋頂廣告牌、電子顯示屏、繳費窗口等設置“禁放”公益廣告、標語口號、溫馨提示語,在車載視頻上滾動播放“禁放”標語,負責做好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上車查處工作。

(四)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班幹部職工及辦公場所禁放宣傳、教育、檢查、勸阻、制止違反規定行爲以及值班安排等工作。

(五)局財務科負責協調解決交通運輸系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經費保障。

(六)局安全科負責牽頭交通運輸系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局屬各單位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嚴密措施。20xx年春節是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第一個春節,時間緊迫、工作敏感、任務艱鉅,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親自部署、親自督辦;要逐級落實責任,嚴密工作措施,確保交通運輸系統不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二)強化責任,嚴格紀律。各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勇於擔當,主動配合,不推諉扯皮。春運期間,主要領導要堅持值班、帶班,保持通訊暢通,紮實抓好本單位“禁放”各項工作。凡因責任不落實、宣傳不到位、查處打擊不力等造成出現燃放煙花爆竹的將予以問責。

(三)明確專人,暢通信息。各單位要落實專人收集掌握本單位開展“禁放”工作情況,對查處的典型案件和重要情況,要做到及時上報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4

當前,煙花爆竹經營進入旺季,是煙花爆竹行業生產安全事故高發、多發時段,爲深刻汲取各類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爲,有效防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全鎮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方案》、《全縣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爲,持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治違”高壓態勢,採取強有力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堅決遏制煙花爆竹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全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整治內容

(一)堅決取締煙花爆竹非法生產行爲

重點摸排轄區內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窩點及家庭作坊,對於曾經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重點戶以及轄區交界地區、偏遠村莊、出租房屋、廢棄廠房、閒置居所等重點部位,要落實專人反覆排查清理,重點監控。一經發現要堅決予以搗毀,並對生產工具、成品、半成品一律予以收繳,同時要追根溯源,認真查清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原料來源和煙花爆竹產品的銷售渠道。

(二)重點整治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存儲、運輸、燃放行爲

進一步規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店佈設和道路運輸及燃放許可,在鎮政府已劃定的禁燃禁放區域要杜絕煙花爆竹經營、燃放,嚴厲打擊取締無證經營運輸活動和走街串巷銷售行爲。

(三)嚴格查處落實不到位行爲

嚴格查處煙花爆竹零售企業是否落實“六嚴禁”(嚴禁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嚴禁超許可範圍經營及向零售店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嚴禁在倉庫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嚴禁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嚴禁儲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嚴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籤的產品)的規定和要求;煙花爆竹零售店是否落實“兩關閉”(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點;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零售點)、三嚴禁(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嚴禁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和要求。

三、責任分工

(一)各村居具體負責本村內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鎮直有關部門負責人是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負總責,要統一部署、集中行動、突出重點、找準方向,制定煙花爆竹打非治違“網格化”監管措施,開展拉網式檢查,切實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重點排查閒置房、出租房、養殖場、菜園屋、廢棄磚瓦窯場等部位,確保鎮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房。鎮督察室要督促所轄村居(社區)等區域全面排查,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嚴格落實村居(社區)排查責任。

(二)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和溝通,強化對有證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管,嚴把行政許可和安全條件關,科學合理佈設零售網點,禁放區不再許可煙花爆竹零售店(點)。進一步深化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實現全覆蓋執法檢查,從嚴查處未經許可批發、零售煙花爆竹行爲;嚴厲打擊批發企業違反“六嚴禁”、零售店(點)違反“三嚴禁”行爲,堅決關閉取締屬於“兩關閉”範疇的零售店(點)。對查出的無證非法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予以關閉取締,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負責組織調查處理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三)市場監管所負責煙花爆竹市場監督管理

嚴格執行煙花爆竹企業工商登記相關規定,加強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及產品包裝、標識等的監督檢查,集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依法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爲;依法嚴肅查處經營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假冒僞劣產品行爲。

(四)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

嚴格實施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確定運輸路線,並加強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負責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違法案件,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和其他部門移交的轄區內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窩點,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非法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的刑事責任。

其他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各職能部門,加強協同聯動,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爲。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前)

各村和相關部門要迅速行動,成立工作專班或工作小組,結合自身職責,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的內容、措施和工作要求,進行動員部署,全面啓動專項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11月11日到20xx年2月16日)

各村和相關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打非治違”活動,對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對於無證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的單位和人員進行集中嚴肅查處,一經發現要堅決沒收產品,依法追究責任,並追查進貨渠道,對上游相關批發企業違規銷售行爲給予嚴處。嚴厲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爲,防止非法流通。各相關部門要統一行動、聯合執法、協同配合、形成合力。

(三)總結督查階段(20xx年2月17日至20xx年2月28日)

各村和相關部門要建立健全“打非治違”工作長效機制,對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和經營市場再次進行“回頭看”,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加大懲罰力度,防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和違規經營現象,死灰復燃,鞏固打擊取締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措施

鎮黨委政府將進一步加強領導,科學分工,細化責任,牽頭組織或配合相關職能部門搞好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統一組織實施,成立以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的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專班或領導小組,明確各村居(社區)負責人和網格監管人員的責任。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強聯合執法

各村和各相關部門單位要突出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重點環節,實施嚴厲打擊。建立部門聯動、聯合執法的工作機制,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有關規定,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形成打擊整治工作合力。

(三)加大宣傳教育和舉報獎勵力度

各村居(社區)、相關單位要通過主流媒體滾動播放、流動宣傳車、村居大喇叭廣播、公共場張貼警示標語等多種形式,加強對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爲的宣傳力度,積極宣傳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慘痛教訓和案件追責處理案例,提高觸動力、威懾力。積極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加大密度張貼《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公開舉報電話,加大獎勵力度,充分調動羣衆參與監督的積極性,形成黨委領導、政府組織、部門負責、全民參與、羣防羣治、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嚴格督導問責

鎮安委會辦公室將聯合鎮紀委對各村居(社區)、各相關部門開展“打非治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暗查暗訪,及時通報各村、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對因日常監管不到位、管理責任不落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和對因失控漏管、執法檢查不到位而導致非法違規行爲長期存在的,鎮紀委將依法依規進行嚴肅問責。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5

爲認真貫徹落實州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20xx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暨全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煙花爆竹零售、批發、儲存等環節安全監管工作,結合《西雙版納州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檢查執法工作方案》,從源頭上強化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的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和“兩關閉、三嚴禁”的原則,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合藍天保衛戰重點工作任務,按照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限放區域,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緊盯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加強源頭管控,做好城市建成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禁限放政策的宣傳,最大限度減少對全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影響,堅決守護好西雙版納藍天白雲。

二、整治範圍

全州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零售店(點)。依法取締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

三、整治內容

(一)合理規劃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嚴格把控煙花爆竹銷售許可。

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售店,特別是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按照各縣(市)人民政府禁限放政策規定,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原則,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嚴格把控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市場準入關,堅決取締不符合布點規劃、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

(二)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措施,確保安全有序。

嚴格規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行爲,督促指導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準確把握大氣污染治理禁限放政策規定和市場需求情況,合理安排進貨。加強對批發企業倉庫的監督檢查,嚴禁菸花爆竹倉庫改變設計用途使用、超量儲存、違規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危險品,嚴禁超高堆放或者堵塞通道。

(三)加強禁限放政策規定的宣傳,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知曉率。

及時向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經營者宣傳屬地人民政府針對大氣污染防範治理明確的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和禁限放政策規定。並督促轄區內煙花爆竹銷售門店在店內粘貼屬地人民政府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禁燃限燃區的劃定範圍圖,在銷售過程中向購買者宣傳縣(市)城市建成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政策規定,營造大氣污染防範治理人人蔘與的良好氛圍,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縣(市)應急管理局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學習新分佈實施的《安全生產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圍繞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鉅性,與有關部門聯動配合,全面落實煙花爆竹源頭管控責任,嚴格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審批和整治,協調做好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的回收處理。

(二)加強宣傳,強化意識。利用此次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契機,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煙花爆竹“禁限放”和大氣污染治理相關政策措施,做大氣污染治理的宣傳者、實踐者和監督者,進一步提高煙花爆竹領域從業人員的環保意識,推動全州大氣污染治理取得實效。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6

爲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關於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和市建成區煙花爆竹禁放專項行動的工作要求,全面執行《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市城市建成區和城市建成區外重點場全止燃放花爆行的通告》的規定,鞏固深化我區全面禁止煙花爆竹工作成果,推動我區煙花爆竹禁放專項行動,現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以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爲核心,以解人民羣衆反映突出的環境問題爲重點,立法與監管並重,教育與處罰並行,部門聯動,疏堵結合,精準施策,全面開展城市建成區煙花爆行禁放專項行動,切實提升城市品質和交明形象,全力打造“臨川藍”,不斷增強人民羣衆的生態環境獲得感、牽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

教育管理好全局幹部職工在市城區不得燃放煙花爆竹。負責指導車站的安全檢查,嚴禁乘客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加強對煙花爆竹專業運輸的監管,嚴防違規向禁止燃放區運輸煙花爆竹。積極配合區勸退禁售組和執法監管組的開展相關工作。

三、組織領導

爲切實推動我局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根據我局實際,經局黨委會研究決定,成立區交通運輸局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詹恆傑,副組長:邱田生、徐長科、龍冬玲、丁員平,成員:湯銘、章大雲、邱福林、餘淑光、饒永波、李小輝、楊建文、萬光輝、董建明、趙書堂、許桂林。

四、主要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利用電子屏,橫幅在車站、辦公樓、幹部職工宿舍區開展宣傳教育,使禁放政策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社會各界人民羣衆自覺遵守禁放有關規定,在全局形成濃厚的禁放氛圍。

(二)加強對各車站及客運車輛監管。加強對各客運企業及客運站場的監管,煙花爆竹不能出入車站,站外上客的同時堅決杜絕煙花爆竹攜帶上車。

(三)加強對運輸煙花爆竹貨運車輛嚴厲打擊。兩個運管所要加強對運輸煙花爆竹貨運車輛監管,一旦發現即頂格處罰。

(四)嚴格懲誡,嚴格責任追究。局屬各單位辦公區內出現燃放現象的,取消該單位本年度一切評先評優資格;幹部職工在其生活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上級有關部門查處的,第一次對所在單位在全局給予通報批評,第二次取消單位本年度一切評先評優資格;對被上級有關部門查處的違規燃放的幹部職工,堅決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問責,屬公務員的,年度考覈定爲基本稱職或不稱職;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覈定爲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7

爲進一步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降低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維護羣衆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努力營造出文明安全、節約環保的社會新風尚,根據《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濮陽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濮政辦〔20xx〕44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爲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降低因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造成的各類污染,進一步鞏固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舒適宜居的生態文明新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縣(區)爲主,齊抓共管”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組織協調和相關部門的主力軍作用,實施綜合治理。通過全面宣傳發動、嚴格社會面清查、嚴密源頭堵控、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全力查辦一批違禁燃放和違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爲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實將《濮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濮陽市禁止市城區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通知》(濮政〔20xx〕82號)文件精神落到實處。

二、禁放要求

(一)禁放原則。本着“循序漸進、分步推進、擴大覆蓋”的工作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積極參與,嚴格區域管理,加強綜合治理”的禁放原則,全面推動“兩個帶頭”,行政企事業單位、駐軍各單位帶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黨員幹部職工帶頭響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自覺不燃放煙花爆竹。全面落實各項禁放工作措施,切實杜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確保禁放區不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爆炸、重大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放區域。濮陽市城區下列區域內全年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晉豫魯鐵路以北、濮範高速以南、大廣高速以東、S209路以西。禁放區域外,各縣可以根據本地實際設定本地禁放區域,開展禁放工作。

三、組織領導

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負責,濮陽軍分區、市委宣傳部、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商務局、市外事僑務旅遊局、市文廣新局、市房管中心、市衛生計生委、市供銷社等部門爲成員單位,具體領導禁放工作。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辦設在市公安局,相關部門參加,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研判、統籌、部署禁放相關工作。濮陽軍分區、各縣(區)、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明確專人負責,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負責本轄區禁放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濮陽軍分區、各縣(區)、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本區域內的禁放工作。禁放區域內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範區管委會、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駐軍各單位及其有關部門、鄉(鎮、辦),要細化工作方案,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明確工作重點和措施,確保轄區內的禁放區域無違規銷售、燃放行爲發生;積極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和督促本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遵守禁放規定。組織轄區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安監、環保、公安、宣傳、工商、教育、民政、衛生計生等部門及街道、社區,共同組織管理好禁放區域的禁燃禁放工作。

(二)財政部門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和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做好禁放管理工作經費保障。

(三)公安機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爲。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安全監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銷售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全市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煙花爆竹零售單位嚴格產品流向管控,禁止向禁放區銷售煙花爆竹,做好源頭化管控。

(五)城管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政執法工作,加大街面巡查,負責清理非法佔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管理執法,並加強對沿街門店的監管工作,將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納入“門前三包”管理,並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進行行政處罰。

(六)宣傳部門要組織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社、網絡等媒體積極開展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宣傳,統一口徑,強化正面引導;在電視、電臺、報刊、網站等媒體設立曝光臺,對違法燃放人員特別是違法燃放的黨員、幹部進行曝光。

(七)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對危險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告知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防止煙花爆竹進站上車。

(八)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加強對企業、商戶的禁放宣傳告知,積極配合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查處取締無證銷售煙花爆竹行爲。

(九)環保部門要做好禁放區域空氣質量的監測,加強禁放環保宣傳。如遇重污染天氣,及時啓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採取臨時性管控措施。

(十)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市政設施的保障,協助有關部門設置禁放區禁放標誌。

(十一)司法行政機關要結合普法教育,開展相關政策和知識的宣傳,引導市民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十二)教育部門負責對全市中國小校的學生進行禁放法規宣傳教育,通過開展班會、“小手拉大手”活動,動員學生自覺遵守禁放規定,並通過學生勸阻家長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十三)民政部門負責禁放區內敬老院、殯儀館(火葬場)等場所的禁放工作;同時,在婚姻登記窗口設立禁放提醒,強化對新婚夫婦的禁放教育,努力避免婚慶活動中出現違禁行爲。

(十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建設施工單位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十五)衛生計生部門組織協調醫療救治的應急處置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救治等相關情況,加強本系統單位的安全防範工作。

(十六)房管中心部門負責督促有資質的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放宣傳,配合協助街道辦和相關部門做好物業小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十七)各街道辦負責本轄區的禁放工作,指導村(居)委會加大對城中村的禁放管控工作;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放宣傳教育,確保有物業單位的小區不出現違規燃放現象。

(十八)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各自生產生活區域的禁放工作。

(十九)濮陽軍分區負責濮陽駐軍的禁放工作,動員現役軍人及其家屬遵守禁放規定。

(二十)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禁放工作,教育本單位黨員幹部和職工認真遵守禁放規定。

(二十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查處單位、黨員幹部違禁行爲。對黨員、幹部違反禁放規定的,除由執法部門依法處罰外,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

(二十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負責對各縣(區)、各部門禁放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二十三)消防部門要制定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進行管控。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11月下旬)。細化行動方案,召開動員會議,全面落實各縣(區)、各單位專項行動工作任務和責任,確保職責明、任務清,機構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傳教育(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20xx年11月底之前,由市委宣傳部負責制定禁放宣傳工作方案。從12月初開始,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召開新聞發佈會,組織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社、網絡等媒體積極開展爲期三個月的禁放集中宣傳工作。

(三)檢查落實(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20xx年12月下旬,市政府派出檢查組對禁放縣(區)和各職能部門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力的縣(區)和單位領導進行約談。20xx年1月上旬,對問題縣(區)及單位整改、鞏固情況進行復查,對推動不力的進行問責,並全市通報。同時,要積極探索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放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發動,積極營造聲勢。各縣(區)、各部門要精心策劃,嚴密組織,迅速發起宣傳攻勢,全面營造禁放氛圍,不斷掀起宣傳高潮。一是要強化社會面宣傳。各縣(區)要組織街道(社區)張貼、發放禁放提示牌等相關宣傳資料,組織城管、公安、安監、工商等部門,在轄區主要交通幹道沿線及重點部位周邊開展流動宣傳。二是要協調媒體宣傳。宣傳禁放政策規定、執法工作情況,曝光違法行爲,刊播禁放公益廣告。宣傳部門要組織電視、電臺、報紙、網站等新聞媒體刊播禁放宣傳內容,要協調電信、移動、聯通公司適時向手機用戶發佈禁放短信,進一步擴大宣傳面;交通運輸部門要協調有關單位,通過公交車、出租車、汽車站點的電子顯示屏開展宣傳;城市管理部門負責街面路牌、廣告欄禁放宣傳;有條件的單位要在網絡上要開闢專欄、播放提示標語,通過手機短信、微博、微信等現代媒體傳播禁放信息。三是要開展主題宣傳。環保部門要以減少環境污染爲主題,公安消防部門要以防止火災爲主題,衛生計生部門要以避免人員傷亡爲主題,工商、安監部門要以合法經營爲主題,城市管理部門要以市容整治爲主題開展主題宣傳活動。

(二)突出源頭堵控,嚴打私販私運。各級執法部門要立足各自陣地,採取聯合整治等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爲。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在各交通收費站點、各級治安卡點、查報站開展流動稽查活動,並加強高速公路匝道口、國道、省道,以及人員、車輛較多的公路沿線的巡查堵控,特別是對大貨車、麪包車、農用車,要重點攔截檢查。安監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管,規範非禁放區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特別是重點加強禁放區與非禁放區接壤部位的檢查管控。堅決遏制非禁放區域一證多點,集中出攤,形成連片銷售的現象。同時,要加強市場監管,規範非禁放區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公安、安監等部門要充分發揮治安耳目和信息員的作用,加強對門面房、出租房、空關房以及城郊結合部偏僻區域的排查,搗毀一批私存私儲窩點,收繳一批非法煙花爆竹,切實消除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現實隱患。

(三)加強排查清查,嚴查違規燃放。各縣(區)、各部門要突出重點時段,重點方面,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要全面排查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及時做好上門宣傳告知,並重點加強巡查盯防。要加強街面巡查,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確保查禁違規燃放工作切實有效。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賓館、飯店等單位門前的違禁燃放巡查,對經營者未履行勸阻義務,發生消費者在其門前三包責任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影響市容環境的,一律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教育、住建、民政、外事僑務旅遊、商務、衛生計生、文廣新、房管中心、城市管理、濮陽軍分區、濮陽供電公司、中石化、中石油、燃氣公司等重點保護單位,要組織加強本系統管理單位門前及周邊的巡查,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爲,並向執法部門舉報處理。

(四)全面監督檢查,加強應急處置。濮陽軍分區、各縣(區)、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全面開展防火、防爆安全檢查,落實各項消防措施,整改消除火災隱患。要重點加強易燃易爆、文物保護等重點安全保衛單位的安全防範,落實其值班制度,並逐一簽訂安全防範責任書,切實落實其安全防範的主體責任。城管綜合執法、公安、消防、安監、工商、住建、房管中心、質監、衛生計生、環保等部門要做好應對突發火災、阻礙執法、矛盾糾紛、人身傷害、環境事件和不可預知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落實處置力量,確保及時妥善處置。環保部門要加強大氣污染監測監控,每天適時將大氣污染指數和預警等級報送市禁放聯席辦。

(五)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一是要突出違規燃放的處罰力度。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有關執法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二是要突出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執法查處。對在禁放區經營銷售煙花爆竹的,安監部門要嚴格查處,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在易燃易爆場所、公共場所、居民小區等區域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危害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要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三是要突出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的查處。對通過各類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交通運輸和公安交管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嚴格依法進行處罰。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要依法給予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採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對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做好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禁放標識設置、燃放區域劃定等各項工作,切實把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根據本工作方案,制定具體的禁放實施方案,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各級禁放辦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迅速制定細化本轄區整治工作方案,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城管、公安、安監、工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周密制定本部門工作方案,明確整治重點區域、部位、路段,嚴格整治舉措,確保責任、力量、措施“三到位”。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各縣(區)、各部門要加強整治工作的情況收集。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工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負責收集系統內整治工作情況,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並按應急處置辦法,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系統禁放問題。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禁放區域內各縣(區)政府、各部門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將任務層層落實分解,責任到人。同時,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爲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導致轄區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或發生大面積違規燃放、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8

爲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全區安全穩定,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營口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方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區委、區政府具體工作要求,抓實抓細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環節安全監管工作,全力保障市民度過一個安樂祥和的節日。

二、工作目標

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不發生有惡劣影響的非法銷售和違法燃放事件;不發生因處置不當引發的次生事故。

三、工作職責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指導、協調工作,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遵守經營許可規定的情況;查處儲存、銷售不符合規格品種煙花爆竹的行爲;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爲;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宣傳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燃放期間的公共安全與管理;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和確定運輸路線等工作;依法審批大型焰火燃放,組織銷燬處置過期、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違法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爲。

區教文旅局:督促指導全區中國小(含幼兒園)開展合法途徑購買和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區生態環境局:加強春節期間空氣質量的監測和預警,強化重污染天氣下的管控工作,及時發佈空氣污染預警信息。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排部署物業行政管理部門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小區內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宣傳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督促指導農業系統宣傳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通報抽查結果,查處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僞劣、超標和過期的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的行爲。

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煙花爆竹臨時經營點的設置和轄區內佔道許可與管理工作,依法組織開展違規佔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爲的清理整頓。

區消防救援支隊:組織安排救援力量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前置值守,及時撲救突發火情。

區營商局:依據站前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臨時銷售點的經營許可。

區各辦事處:組織轄區內開展合法途徑購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統籌轄區志願者力量,積極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

四、臨時銷售有關要求

(一)20xx年春節期間臨時銷售煙花爆竹培訓報名時間截止爲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2月30日,培訓時間爲20xx年1月4日,臨時佔道許可及煙花爆竹臨時經營許可證辦理時間截止時間爲20xx年1月9日,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銷售時間(即許可證有效期)爲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2月5日。

(二)煙花爆竹批發單位要對所銷售的產品質量負責,嚴禁銷售假冒僞劣煙花爆竹和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向臨時經營點銷售煙花爆竹前要主動向轄區應急管理部門提供本單位煙花爆竹生產廠家的資質、產品質量合格證書等相關資料。

(三)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在銷售煙花爆竹時要與煙花爆竹臨時經營點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嚴禁無《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購買和銷售煙花爆竹。

(四)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對簽訂合同的臨時經營點未售出的剩餘煙花爆竹要在經營結束後3日內回收完畢,實行免費保管,並出具回收管理證明。

(五)臨時經營點必須由煙花爆竹批發單位統一實行貨物配送,嚴禁採購、經營非法和假冒、僞劣、超標和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的超規格、超藥量及無廠名、無生產日期、無出廠合格證、無燃放說明的煙花爆竹產品;嚴禁經營含有氯酸鉀、禮花彈等產品以及A、B級產品;嚴禁經營過期煙花爆竹製品;嚴禁採購、銷售未按要求進行標誌和登記流向的煙花爆竹產品。

(六)《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頒發的具體流程和所需要件行政審批部門制定並解釋。擬申辦《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的經營者,到站前區應急管理局報名,並按照站前區有關要求提交有關材料。

(七)臨時經營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培訓教育並經考覈合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應當留存在銷售攤點備查,不得轉讓、買賣、出租、出借,逾期自動作廢。

(八)站前區頒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的實施機關要向當地應急、公安、消防、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通報《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發放情況。

(九)爲便於煙花爆竹產品配送和回收管理,減少長途運輸,杜絕非法運輸和非法儲存,確保煙花爆竹質量安全,嚴禁跨縣(市)區銷售煙花爆竹。

五、安全條件

(一)禁止在與居民居住場所在同一建築物內銷售,臨時經營點的面積不大於15(3×5)平方米,備貨存放面積不大於經營點面積且需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臨時帳篷的面積不大於24(4×6)平方米,其周邊50米範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

(二)零售攤點與學校、幼兒園、醫院、農貿市場、大型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築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電力安全距離,220KV及以上的區域變電站圍牆,220KV以上的架空輸電線路(煙花爆竹總藥量小於等於80kg50米;大於80kg且小於等於100kg60米;大於100kg且小於等於200kg65米;大於200kg且小於等於300kg70米)。

(三)臨時經營點應配備不少於50升的消防鹽水和足夠的消防器材。(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5kg不少於2個,滅火器要在有效期內。)

(四)臨時經營點菸花爆竹擺放高度不得超過1.5米(含墊放物架高度)。

(五)臨時經營點不得使用明火取暖或架設臨時性電氣設施。

(六)臨時經營點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嚴禁煙火”、“易燃易爆”,以及周邊設置“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標誌。

(七)臨時經營點在產品銷售過程中應提示並指導消費者按燃放說明燃放,公安部門要嚴格路面查控,打擊不按區域購買、非法運輸行爲和非法儲存行爲。

(八)臨時經營點要對煙花爆竹的型號、數量、流向進行登記,並對其銷售煙花爆竹的質量和安全負責。

(九)臨時經營點需設置夜間值守人員並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人員及聯繫方式負責夜間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站前區高度重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工作,積極探索批發企業設點連鎖經營模式,科學合理規劃佈局零售店(點),確定臨時銷售網點控制數量,向符合《煙花爆竹店(點)安全技術規範》(AQ4128--20xx)的申請人頒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所有露天零售(點)全部採用阻燃篷布。

(二)站前區根據本文件的要求,制定和公佈本行政區域內申請人員條件、人員培訓等具體申辦《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條件。

(三)站前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重點,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相結合的方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並向社會公佈12350舉報投訴電話,鼓勵羣衆曝光非法違法行爲,形成全民參與的良好工作氛圍。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9

爲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安委會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我鎮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規範經營秩序、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確保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形勢穩定,根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通渭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安委辦法【20xx】44號)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治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規範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秩序。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執法措施,集中打擊、整治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等行爲,嚴肅查處無證非法經營、擅自設立儲存場所、銷售劣質和超藥量產品違法違規行爲;強化措施,管控風險、消除隱患,促進全鎮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公平、誠信、規範、有序。

二、職責分工

(一)鎮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對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環節的安全監管。指導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準確研判市場需求,科學計劃倉庫儲量,防止盲目進貨,超量儲存。對批發企業倉庫開展全面檢查,覈查倉庫安全條件,嚴禁菸花爆竹倉庫超量儲存,嚴禁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對擅自改變庫房設計、超量儲存、超範圍經營、查沒違規產品與合格產品同庫違規混存的行爲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庫房等倉儲設施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一律責令停業整頓,限期整改,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加強對零售店(點)的安全檢查,依法查處生產經營違禁菸花爆竹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爲;凡是屬於“兩關閉”“三嚴禁”範圍內的零售店(點),一律依法依規予以查處,直至取締。

(二)華嶺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監管職責,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違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爲。負責查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批,嚴肅查處非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運輸車輛、警示標識和產品裝載不符合國家標準等違規行爲。對承運單位、車輛、人員涉及違法運輸行爲的,及時通報交通運輸部門予以查處。

(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強化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管。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嚴把煙花爆竹經營登記註冊關,依法查處無證照或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爲。

(四)鎮交管站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危貨運輸車輛和客運的安全監管,從嚴核發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加強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的監督檢查,要強化客運站危險品查堵責任,嚴格落實客運經營者安全告知義務,嚴禁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上車。

三、整治範圍及主要任務

(一)整治範圍

全鎮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戶百貨鋪、小賣鋪、紙火鋪、超市、街道、集貿市場、住宅小區、大街小巷、路口等其他非法經營場所;非法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

(二)主要任務

1.嚴格條件,源頭把好市場準入。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合理規劃佈局(見附件)。凡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必須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許可證由縣應急局受理、審覈、發放;對往年經營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企業)個人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布點規劃且符合零售許可條件的,經鄉鎮初查後,申請人到縣應急局申請辦理零售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2.嚴格執法,強化煙花爆竹監管。打擊無證、證照過期、冒用或者使用複印、僞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爲,嚴禁在集市街道擺攤設點、走街串巷叫賣經營煙花爆竹,嚴禁在商店、超市、百貨鋪、小賣鋪、紙火鋪等場所經營煙花爆竹及農用車輛非法運載經營煙花爆竹,一經發現,根據各自職責依法查處。加大宣傳力度,引導零售經營者不得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和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禮花彈等應當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煙火藥、黑火藥、引火線,不得在許可證載明的儲存(零售)場所以外儲存煙花爆竹,不得店外經營煙花爆竹,不得超過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範圍和限量,不得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使用僞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重點整治零售店是否專店專營、按規定張貼相關安全警示標誌標識、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流向登記等情況;是否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及“三無產品”行爲,是否專店經營,經營、儲存、居住“三合一”“多合一”;是否存在店內使用明火、電熱水器、小太陽等設備進行取暖,吸菸、收留他人在店內做客、聊天等行爲;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爲要嚴肅依法查處,該關閉的一律關閉,該整改的一律限期進行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的全部予以關閉,撤銷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及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機關移交,對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整治方式

專項整治行動採取“企業全面自查、監管部門檢查、政府綜合督查”的方式進行。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企業)個人根據要求制定企業自查自糾工作方案,全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並建立隱患臺賬。監管部門組織執法力量對轄區內經營戶開展拉網式督查檢查。

五、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戶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臺賬。把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整治行動作爲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做好動員部署,落實保障措施。

(二)培訓換證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組織全鎮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戶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按照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布點,嚴格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審批,優先保障往年經營戶,原則上不新增經營戶,嚴格按照“總量控制,出一進一”的原則;對往年經營戶的申請,經應急局審查、覈查符合安全條件的,換髮《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2月19日)。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整治分組和零售經營戶名單另行通知),聯合開展督查檢查;查處無證、證照轉讓、一證多點、倒賣轉讓、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爲,維護煙花爆竹市場秩序。

(四)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2月24日)。各村對將煙花爆竹領域專項行動進行總結(部署推動、執法檢查、隱患整改、行政處罰等情況),連同專項整治方案於20xx年2月25日前總結報送鎮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各單位要認真研究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全面深入細緻地開展專項整治,集中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嚴格落實重點環節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的安全。

(二)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屬地管理”的工作要求,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細化措施,紮紮實實開展本轄區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各經營戶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組織,全面開展自查自改,把各類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強化輿論宣傳。通過專項整治,要着力解決煙花爆竹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到重點突破,不留死角。同時,要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發揮羣衆的監督作用,鼓勵羣衆舉報安全隱患,形成社會合力,打擊非法違法行爲。

(四)嚴格執法檢查。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通渭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轉發<定西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安委辦發〔20xx〕15號)《通渭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安委辦法【20xx】16號),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要加大對城鄉結合部、鄉鎮的農貿市場等重點部位的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三無產品”、超標違禁產品以及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爲。

(五)加大追責問責。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對工作開展不力、未按時限要求開展工作的村、單位,將進行通報;對自查自改不認真、隱患整治不徹底,責任不落實、組織不得力、執法不嚴格,發生事故的,將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10

爲貫徹落實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做好20xx年下半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皖應急函〔20xx〕489號)文件精神,規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行爲,提升經營場所安全條件,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監管機制,進一步促進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市場安全、規範、有序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體系,理順管理關係,明確並落實各監管單位責任,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安全條件關,杜絕無證經營、超量儲存煙花爆竹現象,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爲,淨化經營市場,維護合法經營單位利益,大力提升經營網點安全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防範事故發生。

三、整治範圍和內容

1、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

2、無照無證零售經營網點: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

3、持證零售經營網點:未做到專店專人經營;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標誌未到位;超量存放;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私設非法儲存點。

四、時間步驟與措施

1、時間:20xx年11月20日-20xx年2月28日。

2、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1月20日-3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利用廣播、有線電視、微信等新聞媒體和採用開動宣傳車、懸掛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營造專項整治活動濃厚的輿論氛圍,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羣衆抵制和舉報無證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自覺性。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2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加大對非法違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爲的查處力度,要充分發揮村(社區)、組幹部,村級信息報告員等作用,對重點區域、重點戶、重點人,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信息蒐集、上報工作。市安委會辦公室從市應急、公安、市監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以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爲組長、分管負責人爲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組,赴全市20個鎮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工作組所到鎮,鎮分管負責人負責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工作人員全程配合,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經營中的一切非法、違法、違規行爲。

(3)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2月21日—28日)。各鎮人民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將此次活動小結於2月28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市安委辦彙總後進行全市通報。各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建立覆蓋各類市場主體的網格化市場監管體系,提升執法效率和效果。

3、整治措施:

(1)對於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查處。

(2)對於批發企業向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查處。

(3)對於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市監局依據國務院第370號令《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查處。

(4)對於沒有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查處。

(5)對於行爲構成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對於持證零售網點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7)對於持證零售網點超量存放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實效,聯合執法。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等部門要在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切實落實部門責任,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行爲。市專項整治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負責安排執法車輛和召集組員,並對整治組整治效果負責,嚴禁“走過場”。市整治工作組成員要服從組長領導,做到令行禁止,不得互相推諉、扯皮,各自在履行部門職責的同時,要相互協調、相互配合、聯合執法。

(二)嚴肅工作紀律。市、鎮各抽調人員在專項整治期間要克服困難,不得無故缺席和請假,確需請假的,市級向市專項整治工作組組長請假,鎮級向鎮分管負責人請假。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嚴格對照“負面清單”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跟蹤督查,問責問效。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市安委會辦公室對整治活動跟蹤督查,不定期抽查整治進展和效果,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11

爲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淨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境,嚴防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於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後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決定即日起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專項行動,爲確保行動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於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後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全面排查煙花爆竹在經營領域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超許可範圍等非法經營、無照非法銷售等問題,堅決予以取締無照無證的經營行爲,嚴格防範產品安全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產品流入市場,切實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防範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點:爆竹生產企業、煙花爆竹銷售門店

(一)檢查主體資格,嚴把登記准入關。對從事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和零售經營者,必須在其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後,才能核發有相應經營範圍的營業執照。對已被取消許可證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應根據有關部門的信息通報,責令其辦理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取締無照無證經營行爲。(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二)檢查煙花爆竹經銷商違規經營禮花彈等A級禁售產品。禁售非法購入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三)配合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重點檢查未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的黑作坊、黑窩點以及在居民區非法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爲。(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嚴把質量關,安排對轄區內所有經營銷售煙花鞭炮的企業和網點開展產品監督抽樣,嚴厲查處不合格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所)

四、具體措施

(一)成立機構,精心組織。爲抓好此項工作落實,成立株洲市石峯區監督管理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朱正光副局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牽頭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產品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由李廣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各相關股室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要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制定具體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責任,分管局長、所長親自抓,切實形成整治合力。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單位要結合本轄區實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清理整治,對轄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臺帳。重點監督檢查流通領域無營業執照和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行爲、批發銷售假冒僞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爲,按照《產品質量法》、《商標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查處。

(三)強化巡查,加大監管力度。各單位要堅決執行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零售網點進行重點檢查,排查整治安全隱患。

(四)加強督導,強化責任。各市場監督管理所、股室要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與檢查,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到人制度。要嚴肅紀律,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健全制度,嚴肅紀律。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節日值班制度,認真落實值班責任制,確保信息暢通,及時處置煙花爆竹在銷售領域突出的問題。嚴格報告制度,遇有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上報。

整治情況、圖片及查處案件數字分別於每月15日以書面形式上報局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12

爲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傷亡事故,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職責分工,嚴格落實屬事屬地管理責任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安監局、市供銷合作社、市工商局等部門和單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市級層面設立20xx年春節期間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燃放辦),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安監局、市交通執法總隊、市供銷合作社等單位抽調專人到市燃放辦集中辦公。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含兩江新區管委會、萬盛經開區管委會,下同)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具體職責如下:

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及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市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爲;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開展危險性廢棄物銷燬處置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督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做好剩餘危險品的清理和登記造冊;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市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爲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市供銷合作社:負責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督促經營企業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市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照經營行爲。

市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的行爲。

市市政委: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市商務委: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制訂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宣傳工作。

市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燃放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國小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市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市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進行燃放安全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措施。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制訂全市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市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佈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聯繫和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運營商,利用其通信平臺向用戶發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提示短信。

重慶警備區:負責駐渝部隊人員燃放安全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渝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市公安消防總隊:負責制訂全市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 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市林業、園林、文化、民政、電力、公交、民航、國土房管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訂工作方案,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點設置,及時查處各類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煙花爆竹行爲,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時段巡邏守護等防範措施。

二、突出重點環節,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各項措施

當前,煙花爆竹已進入銷售旺季,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突出重點環節,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確保全市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傷亡事故,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

(一)強化監管,規範經營。對尚未進行整頓規範和轉型發展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所在地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和工作措施,確保轉型工作穩定、有序推進。安監部門要落實安監人員駐廠制,強化轉型企業停產期間的日常巡查和安全監管,嚴禁其擅自恢復生產或在市外貼牌生產後流入市場。全市煙花爆竹配送時間爲20xx年1月13日至2月11日,可先農村後城區;城區銷售時間爲20xx年1月25日至2月11日。供銷、安監等部門要依法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於20xx年1月5日前完成城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資質許可工作。零售網點的煙花爆竹最大存放量由安監部門在許可時決定。

(二)加強整治,嚴格執法。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強化煙花爆竹儲存倉庫、零售網點的檢查,督促其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銷售非法、僞劣、超標產品及本市規定禁放的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滋事肇事。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圍繞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省市縣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出租房屋、閒置廠房、院落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依法查處打擊各類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爲。全市各級公安、交通部門要採取“點上查”“線上巡”等方式,加大道路運輸盤查力度,有效堵塞煙花爆竹非法運輸渠道。

(三)組織排查,消除隱患。20xx年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重點排查本地區的加油(氣)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城市地下管線和下水道,有效清除城鄉棚戶區、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農村房前屋後等部位的可燃物,清掏社區居民樓、物業小區化糞池。對排查中發現問題,要落實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劃定區域,強化巡控。全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時間爲20xx年1月27日至2月11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於20xx年12月30日前,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劃定本地區的禁放、限放區域並向社會公佈;20xx 年1月15日前,完成有關單位、部位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20xx年1月27日至2月11日,要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要組織開展街面、小區和大院巡邏;每個銷售點應落實1―2 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零售點燃放煙花爆竹。公安消防部門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自備消防力量並進行消防滅火演練。市衛生計生委要指導督促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五)強化宣傳,注重教育。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爲主題,通過各類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宣傳內容節前以《條例》、禁放限放規定、“打非”舉報電話、典型案例爲主,節中以安全燃放知識、購買正規產品、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爲重點,節後以回收剩餘產品爲重點。20xx年1月15日爲全市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細化各項工作要求

歲末年初是各類事故易發高發期,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項工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要圍繞煙花爆竹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等重點環節,以打非治違爲抓手,隱患排查整治爲牽引,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會議、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全市各級監察部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級政府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央紀委《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紀嚴肅問責。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市燃放辦的工作聯繫,落實專人彙總、報送有關工作情況。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於20xx年1月5日前和2月15日前報送市燃放辦。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13

爲做好全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據《xx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職責分工

(一)區級部門及有關單位職責

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公安局牽頭,區安監局、區供銷社、區工商分局、區質監局、區交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委、區文化委、區教委、區城鄉建委、區衛生計生委、區環保局、區人武部、區公安消防支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爲;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爲。

區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爲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供銷社:負責做好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企業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區工商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爲。

區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區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的行爲。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區商委: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單位安全守護措施。

區政府新聞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區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國小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區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進行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措施。

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制訂全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佈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區人武部:負責駐永部隊人員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永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區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制訂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林業、園林、文化、民政、電力、公交、民航、國土房管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設立20xx年春節期間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從區公安局、區安監局、區供銷合作社、區工商分局、區交委等單位抽調專人集中辦公。

(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責

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機構,抽調人員集中辦公;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網點設置和安全監管,加大各類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煙花爆竹行爲的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20xx年12月上旬)。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階段:檢查整治(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開展綜合執法,打擊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爲,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階段:宣傳教育(20xx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進行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四階段:全面看護(20xx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20xx年2月7日(農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農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爲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的安全管理,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加強巡查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0xx年2月23―28日)。總結工作,表揚先進。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春節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落實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圍繞省區縣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閒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覈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爲主題,運用各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佈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爲主,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爲重點,節後以宣傳禁放、回收剩餘產品有關規定爲重點。20xx年1月30日爲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由區燃放辦要嚴格按照《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地區禁放、限放區域,並向社會公佈。20xx年1月15日前,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鐵路、高鐵線路和輸變電設施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重要軍事設施以及居民小區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強化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市民燃放安全。供銷社、區安監等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市政部門予以配合。城區應於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資質許可工作,除按規定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保險費外,免收其他辦證費用。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面積爲20―40平方米的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最大允許存放量爲100件;面積爲15―19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量爲60件。20xx年1月15日前,由區燃放辦向社會公佈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煙花爆竹配送可先農村後城區,配送時間爲20xx年1月24日至2月22日,銷售時間爲20xx年2月5―22日。區燃放辦負責煙花爆竹臨時配送運輸車輛及相關人員資質審查,並報市燃放辦統一製作《臨時通行證》,公安交巡警憑此證予以放行。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嚴禁銷售、燃放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本區規定禁放的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肇事。

(五)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組織機關幹部、村(居)委會、內保單位的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人員看守。每個銷售點要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零售點燃放煙花爆竹。

20xx年2月7―22日,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部位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小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區公安消防支隊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組織自備消防力量進行消防滅火演練,重點時段啓動二級戰備,隨時做好撲火準備。區衛生計生委要指導督促各醫療衛生機構,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救治。如遇到空氣重污染極端天氣時,區環保局要及時預警,區安監局、區供銷社要及時組織零售網點和批發企業停止銷售及配送,並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停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公安局要加強巡邏檢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區監察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單位各部門貫徹執行中紀委《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區燃放辦的工作聯繫,落實專人彙總、報送相關工作情況。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請分別於20xx年1月15日和2月24日前報送區燃放辦。

區燃放辦地址:xxxx號;郵編:xx

聯繫人:王xx

值班電話:xx

舉報電話:xx 傳真電話:xx

電子郵箱:xx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14

爲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全鎮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滿足廣大人民羣衆節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羣衆的正當權益,根據《關於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爲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羣死羣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居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羣衆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我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職責分工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燃放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鎮人武部部長任副組長,鎮黨政辦、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農服中心、規建辦、社事辦、經發辦、財政辦、文服中心、社保所、衛生院、石灘派出所等部門和單位爲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鎮燃放辦”),由鎮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主任,從鎮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規建辦、石灘派出所、社事辦、農服中心、文服中心、經發辦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鎮燃放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全鎮和各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鎮燃放辦職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煙花爆竹各環節安全監管;組織、協調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開展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爲;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落實鎮政府和鎮燃放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鎮級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爲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居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石灘派出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爲;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爲;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爲。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區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做好全鎮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制訂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平安辦:要將禁限放煙花爆竹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範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鎮財政辦:負責落實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

鎮經發辦:負責配合區級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協助區市場監管所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爲;配合區質監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鎮綜合行政執法辦: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要在春節前組織力量對化糞池、生化處理池等地下管網設施進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氣體檢測,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落實巡查守護措施,確保無重大安全隱患;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鎮規建辦:負責對全鎮建築工地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

鎮文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鎮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國小、幼兒園、敬老院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農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加之春節將至,學生放假,大量外出人員返鄉過節,傳統祭祖、上墳、鬧元宵等活動頻繁,入山遊玩、外來走親戚以及大量燃放煙花爆竹、點孔明燈,森林火災隱患十分突出,應加強防火宣傳,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

中國小、幼兒園、敬老院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於20xx年1月3日啓動全鎮宣傳發動工作,重點做到“廣播有聲音、網絡有陣地、街上有公告、社區有專欄、小區有標語”,確保宣傳發動全覆蓋、無死角。指導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教育引導企業員工和留守人員遵紀守法;在各道路路口張貼宣傳海報、設置禁燃禁放提示標語;春節期間,在公交車及相關站廳內張貼並向返鄉旅客廣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規定。要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範疇,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20xx年1月15日爲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鎮應急辦牽頭,各村(居)組織人員參與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處(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2月5日)。鎮燃管辦將牽頭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全面清查關閉禁放區域內未經許可的經營點、儲存點,嚴查嚴打非法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爲。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5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轄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安全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管控、燃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禁放區、禁放點嚴格管控和燃放區重要時段重點看護等工作措施,確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總結(20xx年2月5日—20xx年2月10日)。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居)、鎮屬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從即日起至2月中旬,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落實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要組織相關執法人員圍繞有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閒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覈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20xx年1月15日爲“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放、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轄區禁放、限放區域,並向社會公佈;車站、危化品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及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嚴格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居民燃放安全。今年全鎮煙花爆竹產品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包括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旋轉類、玩具類(煙霧型、摩擦型除外)、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火箭、旋轉煙花產品除外)、組合煙花類6類。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普通煙花爆竹包裝標識條形碼及重慶市應急管理局、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製的監封標誌。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煙花、小禮花、吐珠煙花產品和單發藥量大於25克、內徑大於30毫米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擦炮、摔炮、藥粒型吐珠產品。

鎮應急辦、石灘派出所要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或燃放。鎮燃放辦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

(五)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徹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隱患。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排查煙花爆竹燃放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本轄區域內的加油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和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等重大危險源,有效清除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築工地、外牆裝飾防護網、農村房前屋後等部位的可燃物,認真清理轄區地下管線、檢查井、下水道等設施特別是化糞池,組織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及其周邊環境安全設施到位情況。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六)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組織機關幹部、社區志願者和村(居)委會等各方力量,開展巡邏監控,做到每條道路、每棟樓房都有人看守;在節假日期間由值班人員負責落實此項工作,社區每個煙花爆竹銷售點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20xx年1月20日—2月5日,要組織安全督導組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社區和企事業單位進行自備消防力量滅火演練。鎮衛生院要指導督促各衛生室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石灘派出所要加強巡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全鎮煙花爆竹管理面臨的嚴峻形勢,精心組織,強化監管,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凡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繫,及時報告重大事項,落實專人彙總、報送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人員傷亡等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於20xx年1月10日和2月5日前報送鎮燃放辦。

交通運輸禁放煙花爆竹方案15

爲進一步加強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夯實企業安全管理基礎,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範煙花爆竹領域事故發生,確保我區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根據《安全生產法》(20xx年修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65號)、《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AQ4128-20xx)、《貴陽市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燃放安全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區有關工作要求,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推動安全發展,突出各級政府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強化安全監管執法,消除安全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我區安全生產工作形勢平穩。

二、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和省、市、區的決策部署,深刻吸取煙花爆竹相關事故教訓,築牢安全生產“紅線”思維和“底線”意識,加強煙花爆竹經營(批發、零售)、運輸、燃放、銷燬處置和產品質量各環節的監管,排查整治各類事故隱患,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源頭管控,進一步強化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嚴格過程控制,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爲,堅決防範煙花爆竹事故發生。

三、工作任務

(一)區應急局

一是按照“統一規劃、保障安全、合理佈局、總量控制、嚴格准入”的原則規劃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二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範的要求審批《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三是加大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取得許可零售店(點)安全監管,嚴厲查處超量存儲、超範圍經營、銷售非法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爲;四是配合區公安分局打擊煙花爆竹領域“打非”工作。

(二)區公安分局

一是做好權限內《焰火燃放許可證》《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審批工作;二是要嚴肅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運輸車輛、警示標識和產品裝載不符合國家標準等違法行爲;三是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區域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險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四是牽頭開展煙花爆竹領域“打非”工作;五是按照法律法規要求組織煙花爆竹銷燬工作。

(三)區交通局

一是要強化對承運煙花爆竹單位的車輛、駕駛員、押運員監管;二是加強客運場站和客運企業的管理,督促企業落實危險品查堵責任。

(四)區市監局

要加大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煙花爆竹零售店(點)產品質量抽查,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單位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假冒僞劣產品的行爲。

(五)區綜合執法局

巡查煙花爆竹零售店(點)佔道經營行爲,對違反相關規定的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要求進行處罰。

(六)區氣象局

加強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存儲倉庫防雷設施檢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爲給予查處。

(七)區教育局

一是督促學校加強對中國小生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廣大學生不能在禁止燃放的時間、地點和區域或者危險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二是通過對教育學生引導家長在正規零售店(點)購買正規產品燃放。

(八)鄉(鎮)、街道辦事處

一是合理規劃轄區內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布點;二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選址進行初審;三是對煙花爆竹零售店(點)開展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爲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四是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煙花爆竹領域“打非”工作。

四、燃放時間及禁放區域

(一)燃放時間

1、當年農曆除夕至次年正月七年級;

2、農曆正月八年級至正月十五每日的8時至24時。

(二)禁止放區域

1、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場所及其他重點消防單位;

3、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院、療養院;

4、各級國家機關辦公場所;

5、車站、軌道交通、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安全保護區域;

6、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7、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域;

8、文化體育場所、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商業步行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及停車場;

9、城市路網的橋樑(含立交橋、過街天橋)、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10、城市地下管網、人防設施等地下空間;

11、居民住宅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

12、各類公園、南明河畔兩側及野生動物聚集覓食、棲息地;

13、飲用水源地一、二級保護區範圍;

14、當年除夕和正月十五以外的其他時間,大氣監測國控點一公里範圍內;大氣監測國控點:花溪區(花溪水廠)、桐木嶺(花溪區高坡鄉民族中學)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區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強化擔當,充分認識到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複雜性,切實履職履責,確保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取得實效。

(二)落實責任,細化措施。

要進一步壓緊壓實屬地黨委政府的領導責任、部門的監管責任和企業的主體責任,抓住“關鍵少數”,將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部門和具體的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有序推進全年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

(三)加強監管,嚴厲查處。

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嚴格執法,進一步加強對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各環節的安全監管,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切實維護我區煙花爆竹各環節安全生產秩序。對履職不到位、排查不認真、執法不嚴格等,導致事故發生的,要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責任。

(四)認真總結,提出措施

各鄉(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提出改進的措施,確保我區煙花爆竹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請各單位於20xx年2月17日報送春節期間工作小結,20xx年12月15日報送全年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