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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

春節9.37K

爲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我們應該怎麼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

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1

爲認真貫徹落實州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20xx年第一次全體會議暨全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煙花爆竹零售、批發、儲存等環節安全監管工作,結合《西雙版納州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檢查執法工作方案》,從源頭上強化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的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和“兩關閉、三嚴禁”的原則,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合藍天保衛戰重點工作任務,按照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限放區域,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緊盯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環節,加強源頭管控,做好城市建成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禁限放政策的宣傳,最大限度減少對全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影響,堅決守護好西雙版納藍天白雲。

二、整治範圍

全州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零售店(點)。依法取締屬地人民政府明確的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

三、整治內容

(一)合理規劃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嚴格把控煙花爆竹銷售許可。

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售店,特別是禁放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零售店,按照各縣(市)人民政府禁限放政策規定,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原則,調整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嚴格把控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市場準入關,堅決取締不符合布點規劃、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

(二)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措施,確保安全有序。

嚴格規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儲存行爲,督促指導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準確把握大氣污染治理禁限放政策規定和市場需求情況,合理安排進貨。加強對批發企業倉庫的監督檢查,嚴禁菸花爆竹倉庫改變設計用途使用、超量儲存、違規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危險品,嚴禁超高堆放或者堵塞通道。

(三)加強禁限放政策規定的宣傳,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知曉率。

及時向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經營者宣傳屬地人民政府針對大氣污染防範治理明確的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和禁限放政策規定。並督促轄區內煙花爆竹銷售門店在店內粘貼屬地人民政府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禁燃限燃區的劃定範圍圖,在銷售過程中向購買者宣傳縣(市)城市建成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政策規定,營造大氣污染防範治理人人蔘與的良好氛圍,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縣(市)應急管理局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學習新分佈實施的《安全生產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圍繞西雙版納州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認識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鉅性,與有關部門聯動配合,全面落實煙花爆竹源頭管控責任,嚴格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審批和整治,協調做好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的回收處理。

(二)加強宣傳,強化意識。利用此次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契機,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煙花爆竹“禁限放”和大氣污染治理相關政策措施,做大氣污染治理的宣傳者、實踐者和監督者,進一步提高煙花爆竹領域從業人員的環保意識,推動全州大氣污染治理取得實效。

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2

爲切實改善空氣質量,減少噪音污染,防止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災害事故,確保禁燃工作取得實效,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二、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城區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民政局、市文旅體局、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商務糧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科技經信局、市衛生計生局、市教育局、市房產局、市廣電臺、市公安消防大隊、城區街道辦事處爲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禁燃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市禁燃辦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研判、部署、通報禁燃相關工作,加強對禁燃工作的指導、監督和協調。

三、職責分工

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大禁燃宣傳力度,協調湘鄉市電視臺、網絡媒體對禁燃工作進行宣傳,強化輿情正面引導,積極營造良好氛圍。

市公安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及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做好收繳煙花爆竹的銷燬工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

市城管執法局:牽頭負責禁燃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工作。負責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納入臨街店鋪“門前三包”、市容市貌整治範圍,進行執法管理,對臨街店鋪業主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依法依規處置店鋪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取締非法佔道經營煙花爆竹的攤點。

市民政局:負責新婚登記夫婦、掃墓場地及殯葬服務對象的宣傳教育,負責集中治喪點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市文旅體局:負責職責範圍內有關禁燃宣傳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監測,分析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區大氣影響數據並及時報市禁燃辦,爲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同時加強禁燃環保宣傳,依法處罰違法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大氣污染的行爲,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

市安監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爲,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禁燃區內不再許可新的經營場所,對在禁燃區內已領取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期後,不再辦理延期許可,並提前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強工程建設場所的禁燃宣傳和監管。

市司法局:結合普法教育實際,開展相關政策知識宣傳,教育市民自覺遵守禁燃規定。

市財政局:負責禁燃工作經費和獎勵經費的保障工作。

市食藥工商質監局:依法查處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爲。

市商務糧食局:負責禁燃區賓館、酒店等管轄場所的宣傳和監督管理。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對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的安全檢查,督促公共交通運輸單位及司乘人員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防範工作。

市科技經信局:負責重點企業等相關單位禁燃宣傳,按要求適時做好向電信、移動、聯通公司手機用戶發佈禁燃公益短信的工作。

市衛生計生局:組織協調醫療救治應急處置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救治等情況,做好對醫院患者及患者家屬的禁燃宣傳教育,加強本系統單位的安全防範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加強中國小生、老師及家長的禁燃宣傳教育。

市房產局:負責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燃宣傳教育。

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禁燃區域火災應急救援,加強非禁燃區域消防監管;牽頭調查統計燃放爆竹引發火災事故原因和損失。

城區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煙花爆竹禁燃工作,認真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到各產權單位、業主單位,納入各單位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覈內容。制定本單位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責任、重點和措施,確保轄區內的禁燃區域無違規銷售、燃放行爲發生,加強重點安全保護單位的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工作經費保障。要按照《湘鄉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限制)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確定並公佈本轄區禁燃區域,設置警示標誌,明確守護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做好轄區內禁燃區集中治喪勸導工作。

四、工作措施

1. 加大宣傳力度。一是加強社會宣傳。通過張貼、發放《通告》、禁燃提示牌等宣傳資料,以及在轄區主要交通幹道沿線及重點區域周邊開展流動宣傳,於7月底將宣傳資料發放到城區禁燃單位、羣衆等每家每戶。二是組織媒體宣傳。通過電視、電臺、報紙、網站、公交車、出租車站點和電子顯示屏等載體開展禁燃宣傳。三是開展主題宣傳。通過減少環境污染、防止火災、避免人員傷亡、合法經營、環境衛生整治等開展宣傳。四是突出重點宣傳。通過對全市中國小生、老師、家長、工商業主、居民小區、殯葬服務企業、清明掃墓場地等開展宣傳。

2. 嚴格執法查處。一是要明確任務分工。各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行職能職責,加大對違規行爲查處力度。二是要加強舉報獎勵。對舉報燃放煙花爆竹的,按照職責分工由有關部門限期進行查證,查證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三是要強化巡查執法。各單位要強化巡查力度,特別是對元旦、清明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四是要嚴格依法處理。對查獲的違規燃放行爲,依法依規處理,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

3. 強化聯動整治。城區街道辦事處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市禁燃辦的協助下,組織對重點地區和部位,開展拉網式清理檢查整治。成立禁燃義務勸導隊,負責對轄區內禁燃工作的宣傳、勸導等工作;市安監局要加強禁燃區煙花爆竹經營戶的排查梳理,依法對到期後不再審批許可的經營戶提前妥善處置。

4. 加強應急處置。城區街道辦事處要組織轄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適時開展消防滅火應急演練,消除火災隱患。春節期間,市公安消防大隊要做好應急備勤,及時處置突發火情。市衛生計生局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及時救治。

五、工作要求

1. 加強組織領導。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環境衛生,事關消防安全。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1名分管領導負責禁燃工作,切實加強禁燃工作的組織領導,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

2. 突出管控重點。各部門要紮實抓好禁燃各項措施的落實,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時段的巡查檢查和安全管控。各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制定細化本部門工作實施方案,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市民政局要加快殯葬服務設施的建設。

3. 嚴格落實責任。城區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市禁燃辦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禁燃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適時通報情況。

4. 加強信息報送。城區街道辦事處和有關職能部門要負責收集掌握本轄區、本單位禁燃工作情況信息,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市禁燃辦。

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3

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即將到來,根據上級關於切實做好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工作要求和《關於印發《慈溪市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方案(20xx-20xx年度)》的通知》(慈安辦〔20xx〕64號),爲認真做好我鎮當前至春節期間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範經營行爲,決定自20xx年11月中下旬至20xx年2月在全鎮範圍內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結合我鎮煙花爆竹市場實際情況,通過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運輸、經營、儲存等行爲,持續不斷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達到確保全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平穩、健康發展的目的。

二、整治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非法運輸和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爲;

(二)積極糾正違規經營現象。如變更名稱、主要負責人或經營場所未重新辦理許可證;採購、銷售非法生產和假冒、僞劣、超標的煙花爆竹;超過許可範圍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規章制度不落實、消防設施不符要求等;

(三)懲處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爲。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綜合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城管、交警等部門人員成立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便於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

各相關職能部門(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城管、交警等)各指定1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聯絡員,主要職責:

1、參加鎮煙花爆竹整治相關工作的聯席會議,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彙報有關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精神;

2、參與鎮政府組織的有關煙花爆竹整治工作的聯合執法;

3、其他需要參與的工作。

各村職責:負責本轄區煙花爆竹整治的宣傳發動、檢查規範、舉報等。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1月26日—12月6日)

成立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任務與職責分工,進行動員和部署。

各村根據鎮裏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成立村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領導組織,制訂整治方案,組建整治隊伍,明確整治目標與任務。各村繼續利用往年好的宣傳工具和途徑,進一步加強宣傳工作,將整治目的、措施和工作要求向社會公開,努力形成全民關注、支持和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摸底檢查階段(20xx年12月7日—12月31日)

鎮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組開展專項整治的初期工作,主要任務是:按照市整治辦的統一部署,開展好宣傳教育;組成巡查隊伍對我鎮所有零售點進行抽查,規範經營行爲,杜絕經營店銷售違規產品。各村要組織、發動村網格員摸清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底數,特別是要掌握此次煙花爆竹整治重點情況;督促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自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照專項整治工作的任務要求,開展好自查自糾工作。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元旦至2月26日)

我鎮將組織安監、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交警等部門,開展不定期的巡邏執法工作,及時阻止、勸告、打擊涉及煙花爆竹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爲。

(四)鞏固總結階段(20xx年3月1日前)

根據專項整治動員部署、調查摸底、集中打擊等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總結,主要是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健全制度,鞏固提高專項整治成果,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長效機制,並將整治情況以書面形式按級上報。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違法懲處力度。對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行政許可類違法的行爲,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辦法》等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違法情節嚴重構成治安處罰、刑事責任的,按照《治安管理法》、《關於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等規定,移交公安部門查處。

(二)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大力宣傳《慈溪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市民舉報獎勵辦法》,動員廣大市民參與監督,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羣衆積極性,對提供舉報線索並經查實的,按規定給予獎勵。同時積極宣傳煙花爆竹事故案例和案件調查處理結果,充分發揮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與震懾作用。

(三)實施約談和通報制度。在銷售旺季前,要約談轄區內往年有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等案例的業主,傳達上級精神,明確工作要求,告誡非法行爲產生的後果和承擔的風險等,強化業主的法律意識。整治期間,若轄區內發生煙花爆竹非法經營(儲存)的典型案件,要及時向社會公開通報案件基本情況及非法經營者名單,並適時組織結案後的“回頭看”工作。

(四)強化屬地監管職責。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職責,通過目標責任制考覈、約談相關領導、通報各村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經營情況等,推動和督促履行打非責任的落實。

(五)突出考覈監督。把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納入村級目標責任制考覈,對查處不力、懲處不嚴,營私舞弊等行爲,要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4

爲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淨化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境,嚴防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於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後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決定即日起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專項行動,爲確保行動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共株洲市紀委《印發(關於對全市安全突出問題背後的責任作風腐敗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全面排查煙花爆竹在經營領域的安全隱患,嚴厲打擊超許可範圍等非法經營、無照非法銷售等問題,堅決予以取締無照無證的經營行爲,嚴格防範產品安全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產品流入市場,切實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防範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點:爆竹生產企業、煙花爆竹銷售門店

(一)檢查主體資格,嚴把登記准入關。對從事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和零售經營者,必須在其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後,才能核發有相應經營範圍的營業執照。對已被取消許可證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應根據有關部門的信息通報,責令其辦理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逾期不辦理的,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取締無照無證經營行爲。(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二)檢查煙花爆竹經銷商違規經營禮花彈等A級禁售產品。禁售非法購入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三)配合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重點檢查未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的黑作坊、黑窩點以及在居民區非法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爲。(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

(四)嚴把質量關,安排對轄區內所有經營銷售煙花鞭炮的企業和網點開展產品監督抽樣,嚴厲查處不合格產品。(責任部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所)

四、具體措施

(一)成立機構,精心組織。爲抓好此項工作落實,成立株洲市石峯區監督管理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朱正光副局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牽頭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產品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由李廣擔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各相關股室和市場監督管理所要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制定具體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責任,分管局長、所長親自抓,切實形成整治合力。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單位要結合本轄區實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清理整治,對轄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臺帳。重點監督檢查流通領域無營業執照和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行爲、批發銷售假冒僞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爲,按照《產品質量法》、《商標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查處。

(三)強化巡查,加大監管力度。各單位要堅決執行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零售網點進行重點檢查,排查整治安全隱患。

(四)加強督導,強化責任。各市場監督管理所、股室要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與檢查,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到人制度。要嚴肅紀律,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健全制度,嚴肅紀律。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節日值班制度,認真落實值班責任制,確保信息暢通,及時處置煙花爆竹在銷售領域突出的問題。嚴格報告制度,遇有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上報。

整治情況、圖片及查處案件數字分別於每月15日以書面形式上報局計量認證質量標準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5

爲有效防止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關於印發《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泉鯉煙辦〔20xx〕1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爲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爲依據,按照“統一部署、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發動各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爲,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鯉中街道轄區區域。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發動階段(2月3日前)。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各社區各部門工作任務。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3日至3月9日)。各社區各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特別是在除夕、正月七年級、元宵節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嚴控非法燃放行爲。

(三)鞏固管理階段(3月9日至4月30日)。定期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開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活動,根據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四、職責劃分

(一)各社區居委會:結合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宣傳。

(二)鯉中派出所:受理違法燃放舉報,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攜帶)煙花爆竹行爲,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爲,維護社會秩序,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燬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監辦: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查處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爲;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鯉中工商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五)環保站:根據煙花爆竹燃放特點,在相應區域設置噪聲和大氣污染監測點,收集監測數據,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爲。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社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城市環境、安全管理、創建文明城市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行動。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社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爲、亂作爲現象的發生。同時,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並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放工作紮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各社區、各部門要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爲,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對公職人員、黨員幹部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同時通報給具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

(四)加強督查,嚴肅問責。街道紀工委要加強對禁燃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和環境污染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營造氛圍,完善機制。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爲110,各社區各部門要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鼓勵舉報,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濃厚的“禁燃”輿論氛圍。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請各社區各部門於20xx年4月22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安監辦。

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6

爲貫徹落實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做好20xx年下半年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皖應急函〔20xx〕489號)文件精神,規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行爲,提升經營場所安全條件,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監管機制,進一步促進我市煙花爆竹經營市場安全、規範、有序發展。

二、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體系,理順管理關係,明確並落實各監管單位責任,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安全條件關,杜絕無證經營、超量儲存煙花爆竹現象,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爲,淨化經營市場,維護合法經營單位利益,大力提升經營網點安全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防範事故發生。

三、整治範圍和內容

1、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

2、無照無證零售經營網點: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或《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

3、持證零售經營網點:未做到專店專人經營;消防器材和安全警示標誌未到位;超量存放;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私設非法儲存點。

四、時間步驟與措施

1、時間:20xx年11月20日-20xx年2月28日。

2、方法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1月20日-3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利用廣播、有線電視、微信等新聞媒體和採用開動宣傳車、懸掛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營造專項整治活動濃厚的輿論氛圍,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羣衆抵制和舉報無證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自覺性。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20日)。各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加大對非法違法經營、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爲的查處力度,要充分發揮村(社區)、組幹部,村級信息報告員等作用,對重點區域、重點戶、重點人,實行“網格化”管理,做好信息蒐集、上報工作。市安委會辦公室從市應急、公安、市監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以市應急局主要負責人爲組長、分管負責人爲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組,赴全市20個鎮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整治工作組所到鎮,鎮分管負責人負責組織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工作人員全程配合,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經營中的一切非法、違法、違規行爲。

(3)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2月21日—28日)。各鎮人民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將此次活動小結於2月28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市安委辦彙總後進行全市通報。各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建立覆蓋各類市場主體的網格化市場監管體系,提升執法效率和效果。

3、整治措施:

(1)對於批發企業向未取得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查處。

(2)對於批發企業向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和冒牌、超標違禁產品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查處。

(3)對於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市監局依據國務院第370號令《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查處。

(4)對於沒有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經營網點擅自銷售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查處。

(5)對於行爲構成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對於持證零售網點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7)對於持證零售網點超量存放的,由市應急局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實效,聯合執法。派出所、市監所、安監站等部門要在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切實落實部門責任,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行爲。市專項整治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負責安排執法車輛和召集組員,並對整治組整治效果負責,嚴禁“走過場”。市整治工作組成員要服從組長領導,做到令行禁止,不得互相推諉、扯皮,各自在履行部門職責的同時,要相互協調、相互配合、聯合執法。

(二)嚴肅工作紀律。市、鎮各抽調人員在專項整治期間要克服困難,不得無故缺席和請假,確需請假的,市級向市專項整治工作組組長請假,鎮級向鎮分管負責人請假。嚴格遵守“八項規定”,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嚴格對照“負面清單”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跟蹤督查,問責問效。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市安委會辦公室對整治活動跟蹤督查,不定期抽查整治進展和效果,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7

爲深入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進我縣“錢江源國家公園”建設和空氣環境質量進一步提升,努力營造安全、舒適、整潔的生活環境。根據《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決定在全縣域範圍內實施禁止經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以下簡稱“雙禁”),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組織發動全縣各鄉鎮(部門)全面宣傳禁止經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廣大羣衆自覺遵守,實現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爲,保障公共安全和羣衆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持續改善空氣環境,不斷夯實生態基礎,爲高質量發展建設四省邊際共同富裕示範區提供堅實保障。

二、工作步驟

(一)制定“雙禁”方案(8月5日前)。根據《衢州市全域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借鑑省內縣(市、區)工作經驗,根據我縣實際,調研完成我縣總體工作方案,並完成決策流程(徵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資產評估、集體決策),明確目標任務、領導小組(專班)成員、部門職責、政策處置意見、工作舉措。將全縣禁燃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爲全縣“雙禁”工作領導小組,並將“雙禁”方案於8月10日前報市“雙禁”辦備案審查。

(二)向縣委縣政府專題彙報(8月15日前)。完善全域“雙禁”工作方案,提交縣委縣政府研究。

(三)完善宣傳方案(8月底前)。由縣委宣傳部牽頭,圍繞“雙禁”工作開展制定系統、有效的宣傳方案。

(四)完成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政策處理工作(9月底前)。縣應急管理局牽頭對開化縣昌順煙花爆竹有限公司和103家零售店的政策處理工作,縣供銷社負責開化縣煙花土產日雜有限公司的政策處理工作,從源頭上杜絕煙花爆竹經營銷售。

(五)發佈“雙禁”通告(10月底前)。縣政府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規定程序和《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於20xx年10月31日前向社會發布全域“雙禁”通告。

(六)正式實施全域“雙禁”(20xx年12月1日起)。

三、工作職責

(一)縣“雙禁”工作專班(縣“雙禁”辦):負責綜合協調和督導督查全縣煙花爆竹“雙禁”工作。

(二)各鄉鎮(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內煙花爆竹“雙禁”工作主體責任。包括轄區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零售點相關從業人員、庫房的政策處置,按重大事項決策流程開展決策,在本行政區域廣泛深入宣傳禁售禁燃公告,利用組團聯村、部門協同、融治理等平臺抓好本轄區的“雙禁”工作。

(三)縣公安局:加強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

(四)縣應急管理局:牽頭指導全縣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零售店退出經營的政策處置工作,開展行業內的“雙禁”工作政策宣傳,牽頭開展煙花爆竹非法經營的查處工作。

(五)縣供銷社:負責對所屬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停止經營活動和企業的轉型改制,維護全縣域禁售禁燃的規定,做好開化縣煙花土產日雜有限公司的處置工作。

(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公安等部門做好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案件的查處工作。配合應急管理部門依法變更批發、零售店的營業執照,配合相關單位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工作。

(七)縣綜合執法局:負責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零售經營活動,協助做好違反煙花爆竹“雙禁”行爲的勸導和宣傳工作。

(八)縣紀委(監委):負責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行相關職責,對相關單位移送的違反煙花爆竹“雙禁”規定的黨員幹部、機關工作人員,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進行通報或問責。

(九)縣委宣傳部: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制定宣傳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煙花爆竹“雙禁”的相關規定,並對非法經營、燃放的行爲進行曝光,爲煙花爆竹“雙禁”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十)縣委組織部:負責倡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羣衆團體黨員和公職人員以身作則,帶頭執行煙花爆竹“雙禁”規定。

(十一)縣司法局:協助縣“雙禁”專班對縣“雙禁”方案及公告開展審覈指導;協助“雙禁”法律、法規的普法工作。

(十二)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國小校和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活動,制定《煙花爆竹“雙禁”倡議書》,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全面推進煙花爆竹“雙禁”工作。

(十三)縣民政局:負責對前來登記辦理“紅白喜事”的羣衆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對公墓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進行宣傳和勸導。

(十四)縣財政局:負責煙花爆竹“雙禁”工作經費保障。

(十五)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在各汽車站、公交車站等站點大力宣傳煙花爆竹“雙禁”工作,利用公交車、出租車等開展公益宣傳,配合公安、綜合執法、應急管理等部門做好非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六)市生態環境局開化分局:負責開展煙花爆竹燃放污染空氣的專題宣傳報道,積極倡導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

(十七)縣住建局:負責對歷史文化街區、古村落等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物業公司等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十八)縣經信局:負責組織星下限上酒店等商家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十九)縣文廣旅體局:負責組織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飯店等商家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二十)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全縣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做好煙花爆竹“雙禁”消防安全管控工作,參與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和聯合執法。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順利推進。縣級層面及時調整“雙禁”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公安局設立辦公室,抽調人員組成專班,具體負責相關協調、指導和督查工作。明確各鄉鎮(辦事處)屬地責任,壓實政策處理任務,穩妥做好處置工作。

(二)完善工作機制。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工作計劃,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措施,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對確有需要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公安部門要根據《規定》要求,明確申請條件、細化辦理程序,依法進行審批並向社會公告。

(三)廣泛宣傳發動。廣泛深入、動態持續開展宣傳工作,集中開展高密度、全方位的宣傳活動,重點抓好春節期間的禁燃宣傳工作,着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宣傳部門要加強輿情研判,有效引導社會輿論;普法工作機構要配合開展基層宣傳工作;各級新聞媒體要對全域“雙禁”進行報道和解讀。多層次、多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對辦紅白喜事的家庭,基層組織要及時掌握情況,提前進行勸導。對小區物業、沿街商戶、村居農戶,鄉鎮、辦事處、社區要在醒目位置張貼宣傳標語,倡議書和宣傳告知要進戶到人,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四)建立聯合執法。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交通運輸、生態環保等相關部門要成立聯合執法組,堵塞非法流入渠道,嚴查違法運輸、儲存、銷售行爲,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強化對接、協調互動,在執法查禁、清理存量等工作環節中,密切配合、無縫對接,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公安、應急等部門要協助鄉鎮強化源頭管控,妥善做好批發經營戶政策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要及時受理羣衆舉報,從嚴從快查處燃放煙花爆竹違規案件,保持執法的“高壓”態勢,並典型案件進行曝光,達到反面警示的作用。

(五)嚴肅工作紀律。充分發揮黨員幹部的模範帶頭作用,大力倡導環保、低碳、綠色的.生活方式,在執行禁售禁燃規定上走在前、帶好頭、做表率,積極做禁售禁燃、文明過節的宣傳者、參與者、示範者,帶頭樹立社會新風氣、引領新風尚。對在“禁燃”工作中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將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爲打贏“雙禁”攻堅戰提供堅強保障。

(六)強化監督檢查。要健全“雙禁”工作比晾曬機制和考覈指標體系,形成責任傳導機制。縣“雙禁”辦要組織力量對各鄉鎮(辦事處)及相關部門的貫徹實施情況開展督導和巡查暗訪,並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紮實、成績突出的,要激勵表揚;對推進不力、工作不實的,要及時通報;對因措施不落實、問題處置不及時等導致嚴重影響的,要嚴肅追責。

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8

近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提到:“新蒲新區對蝦子鎮存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產品的問題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打擊不力”,充分暴露出我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有盲區、有漏洞。爲有力有效、全面無死角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行爲,結合《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切實做好第四季度直管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省應急管理廳關於立即組織全面排查煙花爆竹零網點“下店上宅”“前店後宅”違法行爲的緊急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切實增強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制度執行力,依法從嚴從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爲,確保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爲確保我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特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於區應急管理局,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統籌調度、資料收集等工作。

三、行動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

四、職責分工

各鎮(街道):是本轄區內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的責任主體,組織落實好本轄區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環節非法違法行爲的排查和宣傳工作,發現情況及時處置。

區公安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許可焰火晚會,組織銷燬非法煙花爆竹產品,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在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下,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行爲,對構成犯罪的及時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店進行許可,依法查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煙花爆竹,嚴防僞劣產品流入市場,依法查處無證生產、經營或經營假冒僞劣煙花爆竹行爲,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交通運輸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車輛資質、駕駛員、押運員的資格管理。督促客運企業加強檢查,嚴防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區交警大隊:負責加大路面檢查巡查力度,及時發現並查處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車輛或者駕駛員、押運員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等違法行爲,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

五、專項整治內容

(一)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爲;

(二)未經審批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爲;

(三)未經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爲;

(四)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煙花爆竹;

(五)未經許可煙花爆竹零售店變更經營場所(異地經營)行爲;

(六)批發企業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超許可範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在倉庫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將執法收繳的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儲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籤的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爲;

(七)煙花爆竹零售店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點,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行爲;

(八)零售店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爲。

六、工作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各鎮(街道)要定期對花圈殯葬用品經營場所、副食店、原煙花爆竹零售店經營位置、城中村等可能從事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場所進行重點排查,對重點村居(以前發現過非法經營儲存行爲的村居)、重點戶(提供過煙花爆竹非法儲存行爲的住戶)、重點人員(以前參與非法經營、儲存的人員)進行回頭看檢查,確保所有可疑場所全面排查到位。

(二)全面開展聯合執法。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屬地鎮街對全區所有煙花爆竹企業(批發企業和零售店)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嚴厲打擊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零售店“三嚴禁”等違法違規行爲,由區公安分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屬地鎮街對排查出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行爲進行嚴厲打擊以及對羣衆舉報線索進行及時覈實,確保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爲無處藏身。

(三)全面開展集中宣傳。各鎮(街道)要利用鄉鎮趕集集中宣傳、廣播喇叭、張貼安全宣傳標語等方式,廣泛宣傳政府對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爲的工作態勢和獎懲措施,同時宣傳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對家庭、他人和社會的嚴重危害,引導廣大人民羣衆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活動。

(四)全面開展舉報獎懲。各鎮(街道)要通過微信羣等方式公佈舉報電話,張貼舉報獎勵制度,依託周邊羣衆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爲,對舉報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行爲的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本轄區本部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主要領導要主動上手,分管領導要具體負責指揮,確保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依法依規,嚴格執法。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職盡責,要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對煙花爆竹非法行爲實行重點打擊、有效打擊,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職責明確、措施得力,效果明顯。

(三)強化督查,嚴肅問責。對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措施落實不到位、排查整治不力的鎮(街道)、部門要給予通報批評,對因“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而發生非法違法事故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9

經市第13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審查通過、省10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批准,《河東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修改意見》(以下簡稱《禁放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實行。根據《禁放規定》,六城區於20xx年春節期間實行有限開禁,允許市民在規定的時間段,在六城區人民政府劃定的有限開禁區域內,購買並燃放批准銷售的煙花爆竹。爲保證禁放及有限開禁工作順利開展,根據《禁放規定》,市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現制定禁放及有限開禁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20xx年是我市實行有限開禁的第一年,工作難度大、要求高,爲此,要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原有的禁放工作體系,市和各區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既要繼續抓好本地區的禁放工作,同時要組織管理好開禁區域的安全燃放。市政府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負責,市政府辦公廳、市委宣傳部、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河東警備區負責人蔘加組成,具體負責全市的禁放和局部區域的有限開禁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禁放和有限開禁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各區人民政府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要相應調整工作職能,負責組織好本地區的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

二、職責分工

爲了確保禁放和有限開禁的順利實施,六城區人民政府、各級公安、安監、宣傳、供銷等單位要加強針對禁放和有限開禁的宣傳、教育、說明及組織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工商、交通、市容、環保、司法、教育、民政等部門要通力合作,不僅要協助做好有限開禁的組織保障,還要配合市、區政府繼續做好禁放工作。

(一)六城區人民政府負責劃定本區的開禁區域並報市禁放領導小組審覈,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本區的公安、工商、行政執法、環保、民政、衛生等部門及各街道、社區,共同組織管理好禁放區域煙花爆竹禁放和開禁區域煙花爆竹銷售、燃放工作。跨區設置的燃放點,由承擔主要責任的區政府負責組織管理,相關區予以配合。

(二)公安機關負責組織警力和其他羣衆性治安保衛力量對禁放區進行檢查,嚴格執法。同時,對開有限禁區域內的燃放煙花爆竹活動進行安全監督。

(三)安監部門負責對銷售網點進行銷售資質認定併發放臨時銷售許可證,具體工作由安監部門委託公安部門實施。

(四)宣傳部門要繼續做好禁放和有限開禁宣傳教育工作。加強禁放法規宣傳,維護禁放大局;組織開展對有限開禁有關規定的宣傳,促進有序燃放;加強對有燃放意願的市民安全燃放知識的宣傳教育,保證燃放的安全。

(五)市供銷部門要負責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確定安全燃放品種,向社會公示;要組織好貨源、安排好經銷網點,實行商品封籤銷售;要積極配合公安、安監、工商等部門查處違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具體銷售計劃報市禁放辦審查備案。

(六)工商部門負責對經審覈的煙花爆竹銷售網點頒發臨時營業執照,取締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點;同時要在日常辦理營業執照的工作中加強禁放的宣傳。

(七)市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加強檢查,禁止未取得危險品運輸資格的

車輛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產品,確保運輸安全。

(八)市市容局、環保局、市政公用局和供電公司要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禁放及有限開禁工作。市容局負責街面巡查,取締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佔道攤點,及時清運燃放點的垃圾,確保清潔衛生;環保局負責對燃放點的環境監測並將有關噪聲、大氣污染數據提供給市禁放辦,爲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市政公用局負責市政設施的保障,並配合有關部門制止違禁攜帶煙花爆竹進入公共交通工具的宣傳和執法工作;供電公司負責有限開禁區域用電保障和周邊供電設施的安全保障工作。

(九)司法部門要配合宣傳部門開展禁放法規宣傳,幫助市民澄清誤解,防止市民將有限開禁與全面開禁相混淆;民政部門要在辦理結婚登記工作中加大對新婚夫妻的教育,努力避免婚慶活動中出現違禁行爲。

(十)教育部門負責對全市中國小校的學生進行禁放法規宣傳教育,安排專門課時,既要動員學生自覺遵守禁放法規,又要教育學生樹立安全意識防止發生燃放事故。

(十一)河東警備區負責駐寧部隊和武警部隊禁放工作,動員現役軍人及其家屬遵守禁放法規,不在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文祕站版權所有

(十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負責人要帶頭支持有限開禁工作,並教育本單位職工樹立守法意識。

三、有限開禁內容

有限開禁是指在規定的禁放地區內限時間、限區域、限品種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一)時間限制:

20xx年1月29日(農曆除夕)中午12時起至2月4日(農曆正月初五)晚上24時止(每日晚上24時至次日上午10時爲場地清理時間),爲允許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其他時間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禁放區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二)區域限制:

六城區人民政府劃定的有限開禁區域,爲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此區域以外仍爲禁放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

(三)品種限制:

市供銷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審驗通過並報有關部門審查予以公示的煙花爆竹品種,爲允許銷售和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以上品種共計109種,加貼封籤、防僞標識,實行專營,其他品種的煙花爆竹一律不得經銷和燃放。

爲了把可能發生的燃放事故造成的人身和經濟損失降到最低,有限開禁實行煙花爆竹強制保險制度。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

1、市政府召開由市禁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六城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參加的"20xx年春節禁放暨有限開禁工作會議",進行專門部署。

(二)宣傳教育

1、20xx年12月中旬,制定全市煙花爆竹有限開禁宣傳方案。

2、自20xx年9月上旬起,由市委宣傳部牽頭,組織各報社、廣播電視臺等新聞單位開展集中宣傳,一方面要繼續加強禁放宣傳教育,增強市民禁放意識;另一方面要全面介紹有限開禁的具體情況和有關規定,既要保證有限開禁區域安全燃放,更要維護全市禁放大局。

3、20xx年9月中下旬,市政府對有限開禁發佈通告,並召開新聞發佈會。

(三)檢查落實

市政府派出檢查組對六城區有限開禁區域的劃定、安全保障方案、銷售網點布建等情況進行覈查,同時聽取六城區加強春節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組織情況彙報。20xx年9月中旬,對有關整改、鞏固情況進行復查。

(四)安全保障文祕站版權所有

1、有限開禁期間,六城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工作方案,組織足夠力量加強開禁區域的安全管理,配備必要的`消防、醫療救護人員和車輛隨時待命,做好處置突發事件的準備。

2、六城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繼續按照《禁放規定》加強對禁放區的檢查力度,對違禁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要堅決依法查處。

(五)工作總結

20xx年10月下旬,六城區人民政府要對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並書面報告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六城區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工作方案,擬定具體的禁放和有限開禁實施方案,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落實到位。

(二)要落實請示報告制度,凡在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中遇到疑難問題,各單位要及時報告市禁放辦,統一作出解釋。

(三)市政府和六城區人民政府於20xx年9月中旬公佈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舉報諮詢電話。

(四)鑑於今年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難度大、要求高、任務重,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經費保障,確保禁放和有限開禁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蘭霞、蘭臺、蘭寧、蘭合、蘭口、蘭淳、蘭水等區縣人民政府應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工作方案,引導市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10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決策部署,認真落實興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確保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爲目標,以防範遏制各類事故爲重點,牢固樹立以人爲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屬地監管、聯合執法、日常巡查、打防結合、齊抓共管”的監管工作機制,實現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爲我鎮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羣衆積極參與、社會公開監督”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氛圍和長期穩定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爲,依法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爲,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有效遏制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三、整治時間、範圍和工作重點

(一)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二)整治範圍

全鎮範圍內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從業單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燃放煙花爆竹行爲。

(三)工作重點

1.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爲。徹底剷除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小作坊、小窩點,徹底查清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原材料供應源頭,堵死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銷售渠道,做到鎮(街)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房,重點對鎮村廢棄、閒置房屋和廠房進行全面排查,堅決杜絕非法生產煙花爆竹行爲。

2.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燃放行爲。重點查處未經公安部門許可、不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偷運、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中途轉運、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爲。執行大型煙花爆竹燃放活動申報制度,嚴格審查、審批各類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活動,嚴厲查處不申報、未經許可舉行焰火晚會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按規定地點和時段燃放,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爲。

3.嚴厲打擊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行爲。通過地毯式排查、羣衆舉報方式,徹底排查私存私藏煙花爆竹窩點,對非法儲存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同時,要查清非法儲存貨物的來源和流向,做到既端掉窩點,又切斷源頭。

4.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對圩鎮繁華地段、人員密集地方、集貿市場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煙花爆竹的,沒收非法經營貨物,對長期無證經營的“釘子戶“,從重從嚴打擊。

5.整頓規範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嚴格執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六嚴禁”工作要求,即:一是嚴禁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嚴禁超許可範圍經營及向零售點銷售專業燃放類產品;嚴禁在批發倉庫存放不屬於煙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險物品;嚴禁將執法收繳的煙花爆竹產品與正常經營的產品混存;嚴禁超量儲存、超高堆放以及堵塞通道行爲;嚴禁購買和銷售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籤的煙花爆竹產品。二是嚴格煙花爆竹零售點安全監管。嚴格落實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和“三嚴禁”工作要求,即:關閉“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點;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在超市內銷售、未按規定專店銷售的零售點;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嚴禁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

6.嚴厲打擊非法配送、郵寄煙花爆竹行爲。落實煙花爆竹銷售經營配送制度安全監管。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的有關規定,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應當向零售經營者及零售經營場所提供煙花爆竹配送服務,嚴格規範配送合同、配送車輛運輸資質,監督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落實配送過程的安全和產品質量責任。打擊非法郵寄、託運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爲。

四、組織機構及其工作職責

(一)成立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指導、協調、監督工作。鎮整治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陳遠輝同志兼任,辦公地點設在安監辦。值班電話:3701111。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零售經營環節。安監辦牽頭負責加強零售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零售單位“兩關閉”“三嚴禁”及《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要求。

2.運輸環節。派出所、道安辦依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審覈煙花爆竹承運單位、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資格,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嚴格查處未經許可運輸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未攜帶運輸許可證等違法行爲。郵政局負責對郵政和快遞企業的監管,督導郵政和快遞企業嚴格執行郵件、快件收寄驗視制度,及時將郵寄煙花爆竹和在郵件、快件中夾帶煙花爆竹的行爲移送派出所依法查處。

3.燃放環節。派出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個人燃放禮花彈等違法違規燃放行爲。組織銷燬處置廢舊煙花爆竹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

4.煙花爆竹“打非”。派出所、安監辦、水口工商所、道安辦等部門依職責分工負責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重點對行政區域交界地帶、城鄉接合部、廢舊閒置廠房、廢棄養殖場、集貿市場等場所實施全面排查,全方位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爲,依法查處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假冒僞劣煙花爆竹產品行爲。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採取屬地管理,政府牽頭、聯合執法,統一部署、集中行動的方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6日一1月10日)

1.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突出重點,細化措施,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門的專項整治工作。

2.充分利用廣播、微信、橫標、專欄等有效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目的。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11日一11月30日)

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內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行爲進行排查,找準問題,集中開展整治行動。

(三)鞏固提升階段(12月1日一12月31日)

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完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及時溝通信息,組織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檢查督辦,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的頑固性、隱蔽性和極端危害性,進一步提高對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艱鉅性、複雜性、長期性的認識,深刻認識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務求實效。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溝通情況,定期分析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形勢,建立行之有效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機制體制,確保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聯合行動。按照行業管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轄區、本行業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組織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明確重點整治地區和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統一行動,建立長期穩定的聯合行動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對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出現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確保聯合行動取得實效。

(三)突出重點、狠抓“打非”。從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切實加大“打非"工作力度。要根據季節性特點和規律,開網式聯合執法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爲,要依法追究相關企業、單位和人員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並依有關規定倒查漏管責任人。

(四)廣泛宣傳,羣防羣治。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等法規的普法宣傳力度,使廣大人民羣衆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的危險性和危害性,使他們知法、懂法、守法,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設立舉報電話,發動羣衆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對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的人員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積極鼓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爲,使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者無立足之地,營造依法安全經營和從嚴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的良好社會氛圍。

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11

一、工作目標

爲進一步防治大氣污染,保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羣衆生命健康,做到禁止燃放區域內零銷售、零燃放,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堅決取締煙花爆竹非法經營點,確保劃定的禁止燃放區域內(城關鎮、開發區、舊縣鎮、大新鎮、趙集鄉、關集鎮、胡總鎮、肖口鎮、郭廟鎮、雙浮鎮、高廟鎮、稅鎮鎮轄區全區域)無煙花爆竹非法經營、燃放行爲。

二、工作措施

(一)強化源頭管控,嚴把煙花爆竹經營許可關

在縣政府劃定的禁燃區域範圍內不再進行煙花爆竹零售布點規劃。按照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於深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xx〕97號)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要求,嚴把煙花爆竹行政審批關,完善經營許可實施程序,建立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事前問責機制,切實做到“誰簽字、誰負責”,確保禁燃區域內不存在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

(二)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力度

各有關鄉鎮、開發區、各相關單位要嚴格履行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職責,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通過張貼標語、宣傳畫、流動字幕、發放倡議書等形式,開展多種多樣的宣傳活動,加大對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力度。縣應急管理局將聯合電視臺不間斷播放有關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規定,並通過宣傳臺、手機短信、發放資料流動宣傳等方式,全面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大力宣揚講公德、講文明、講環保,使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提升城市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違規經營行爲

各有關鄉鎮、開發區要對照煙花爆竹零售點“兩關閉”、“三嚴禁”治理內容,嚴肅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違規經營行爲。發現存在問題的,依法從重處罰;對經覈查不符合經營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零售戶,要上報縣應急管理局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要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宣傳、羣衆參與”的原則,認真開展進村入戶“地毯式”排查,即排查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房,確保20xx年1月22日前排查整改結束,並做好統計。對重點部位及重點時段應組織多方力量開展聯合執法檢查,並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工作開展情況實行週報制,每週五10:00前報縣應急管理局。

對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銷售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爲,對批發企業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零售經營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煙花爆竹產品及違法所得。

三、工作要求

(一)宣傳到位

要大力宣傳《大氣污染防治法》、《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和《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讓廣大羣衆明白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及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明白懲治措施的嚴厲性,爭取達到讓羣衆從“不敢燃放”到“不願燃放”的效果。

(二)措施到位

要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的作用,層層壓實責任,從源頭上嚴查嚴控,保證禁燃區域內市場上無煙花爆竹銷售行爲。應急管理局將成立四個巡查檢查組,第一組負責禁止燃放區域內的開發區、稅鎮鎮、高廟鎮,第二組負責禁止燃放區域內的郭廟鎮、雙浮鎮、舊縣鎮,第三組負責禁止燃放區域內的關集鎮、趙集鄉、城關鎮,第四組負責禁止燃放區域內的肖口鎮、胡總鎮、大新鎮。決定自即日起開展禁燃禁放督查巡查工作,特別在重點時段(臘月二十三到年正月十五,重點節點爲除夕晚上8點至七年級凌晨,祭竈、九年級、初五、初六、初八、元宵節等)開展全方位、無死角、不間斷的巡查檢查。各有關鄉鎮、開發區發現非法經營行爲時要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置,對相對人依法採取措施,確保非法行爲得到及時遏制和有效打擊,必要時上報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

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12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徹底的安全檢查,進一步推進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主體責任落實,促進提升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的.安全管理水平,嚴厲打擊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違章行爲,大力夯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防範較大事故發生,實現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組織領導

爲使全鎮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特成立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長:勾武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吳仲勳(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員:黃林(鎮綜合辦負責人)

袁海燕(鎮派出所所長)

張維(鎮安監站站長)

陳飛(鎮交管站站長)

吳漢強(鎮市監站站長)

各村(社區)支書、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監站,由吳仲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張維、鄭宇超、黃山具體負責辦公。

三、整治範圍和時間

(一)整治範圍:全鎮7家煙花爆竹經營網點

(二)整治時間: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3月1日

四、重點整治內容

零售經營網點:

1.關閉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後宅”等形式與居民居住同一建築物內的零售網點;

2.關閉與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建築物安全距離不足、集中連片經營、未按專店銷售的零售網點;

3.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產品或非法產品的;

4.在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存放煙花爆竹的;

5.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煙花爆竹的;

6.私自變動經營場所和一證多店的;

7.現場未配備消防設備和警示標示;

8.走街串巷銷售的;

9.未與批發企業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的;

10.拒不執行安全生產監管指令的。

五、職責分工

(一)鎮安監站牽頭聯合派出所對轄區內7家煙花爆竹經營點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銷售點處消防設施,安全警示標誌的設置情況;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進貨來源;是否與縣內合法批發商簽訂合同;存量是否超標;店內銷售的煙花爆竹是否與經營許可證上載明的一致;除店面外是否還存在其他的存貨點或銷售點。

(二)鎮派出所負責組織銷燬處置廢舊和收繳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負責開展打擊煙花爆竹非法儲存運輸活動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

(三)鎮市監站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質量。對超經營範圍和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負責查處流通領域的煙花爆竹假冒產品。

(四)鎮交管牽頭聯合安監站、派出所利用日常開展路檢路查工作時,負責對非正規渠道採購並運輸至亭子壩鎮的非法煙花爆竹進行查處打擊。防止不合規格的煙花爆竹產品流通至鎮內的煙花爆竹市場,形成潛在的隱患。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監管。強化對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煙花爆竹旺季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大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工作力度。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着力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嚴防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

(三)切實加大違法違規經營單位執法處罰力度。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加大行政執法處罰力度。對轉讓《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將上報縣安監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對超許可證經營、超量存放等違反“三嚴禁”的,依法實施處罰。

(四)加強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微信、廣播、場天宣傳等方式,及時曝光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爲,強化震懾作用。

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13

《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施行以來,市南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爲進一步鞏固效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制定活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實增強做好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廣泛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切實將宣傳工作做到“進樓入戶、家喻戶曉”,引導市民自覺遵守《規定》,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工作方案

(一)組織開展“宣傳月”、“宣傳日”等集中宣傳活動。

1、20xx年1月1日至2月10日爲宣傳月;

2、20xx年2月3日爲禁放宣傳日。

(二)工作措施。

1、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公益宣傳。

2、公安、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新聞宣傳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行業領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區教體局負責組織中國小校在放寒假前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放宣傳活動。

3、街道辦事處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工作,加強對居民、業主的宣傳教育引導。

4、各部門、街道要積極動員社會各階層力量參與禁放宣傳,通過張貼通告、懸掛標語、發放“一封信”、倡導建立居民公約等形式進行宣傳,每個社區、廣場、商業區都要有橫幅、有宣傳點、宣傳隊,切實將禁放宣傳工作做到廣泛、全面、無死角。

5、宣傳月期間,各部門、街道要組織專門力量,制定具體措施,明確宣傳形式、主題內容,對轄區所有企事業單位、商鋪店面,送法上門、發放宣傳材料、簽訂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責任書,確保每個社區至少有1個宣傳點、1個宣傳欄、1條橫幅;2月3日“宣傳日”,各街道要組織在人員密集或繁華商業區,至少設置1個宣傳點,發放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切實抓好組織落實,確保禁放宣傳活動取得實效。

(二)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開展好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活動結束後將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好的做法、取得的實效報區安委辦。

(三)要在宣傳月、宣傳日的基礎上,持續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持續增強宣傳的覆蓋面和感染力,營造濃厚輿論聲勢和社會氛圍,使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成爲社會新風尚。

春節煙花爆竹禁放方案14

爲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在全鎮範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環境污染,營造美麗文明、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全面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發生。

二、禁放區域和時間

禁放區域:全鎮範圍內。

禁放時間:20xx年1月17日零時起。

三、組織領導

爲確保我鎮全域禁放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回郭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楊少華任組長,副書記、人大主席曹延輝任常務副組長,班子成員及回郭鎮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副組長,綜治辦、文化中心、安監辦、城管辦、公安分局、安監中隊、環保所、工商所、教研中心、供銷社、衛生院、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人和各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開展和推進,副鎮長張煜煬兼任辦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燃禁放工作相關部門負責人爲辦公室成員。成立21個禁燃禁放督導組,組長由各包村領導擔任,組員由各村包村幹部擔任,深入村組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各村委會安排專人負責,配備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責任人。

四、職責分工

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全鎮新聞單位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臺、微信等營造濃厚氛圍,宣傳全鎮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和《致廣大羣衆的一封信》;組織、協調鎮電視臺對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各村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公安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監辦:負責組織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負責做好加油站、加氣站及批發市場的禁放宣傳工作;組織人員在加油站、加氣站周邊加強巡邏,嚴防加油站、加氣站周邊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

交警六中隊:負責做好公交、出租車的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上車。

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對違反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城建辦:負責建築企業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和建築工地禁放的監督工作;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爲進行查處。

衛生院:負責收集並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各村診所的禁燃禁放宣傳管理工作。

城管辦:負責運用鎮區主幹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屏幕等開展不間斷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參與春節期間禁放值勤,協助公安機關對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負責做好綠地、遊園廣場、公園的禁燃禁放及宣傳工作。

教研中心:負責組織中、國小生、幼兒園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全鎮學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環保所: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每天要及時對數據進行收集、分析、上報。

綜治辦: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通過羣發短信、微信公衆號等形式,向廣大羣衆發送禁燃禁放宣傳內容。

各村: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要求,建立網格化監管機制,層層明確禁放工作要求,逐級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細緻、責任明確;督促指導本村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範、制止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確保分管領域和轄區內不留死角;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簽訂責任書,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使全域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處階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責任單位嚴格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巡邏值勤,開展堵源截流,嚴防煙花爆竹流入我鎮,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運輸、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重點時段加強執勤巡邏,確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階段(20xx年2月15日以後)

各村、相關單位要做好日常監管、打擊和處理工作,及時受理羣衆舉報案件,將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放宣傳工作,組織羣衆通過板報、標語、橫幅、電子屏、報紙、廣播、微信公衆號和發放《致廣大羣衆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在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居民樓院及物業小區門口要廣泛張貼《致廣大羣衆的一封信》。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做好本單位和主管行業內禁放宣傳工作,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鎮電視臺要通過播放法規、流動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傳報導。從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黃金時段播放禁放宣傳內容。利用聯通、電信、移動信息平臺,通過羣發短信、微信公衆號等形式,向羣衆宣傳我鎮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內容。要在沿街門店、銀行的LED電子顯示屏上連續不斷播放禁放宣傳口號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時受理羣衆舉報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線索,依法從嚴查處。

(二)層層落實責任。

各村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超市、社區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開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監辦要密切配合,對超市、沿街商戶進行清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爲。公安分局要加強我鎮主要出入口的執勤和巡查力量,杜絕煙花爆竹流入我鎮。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發現並依法查處非法運輸、攜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爲。

(四)重點時段加強執勒。

20xx年1月24日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1月25日早上6時至8時、2月8日19時至2月9日凌晨1時爲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工作人員,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轄區內居民點、大街小巷進行巡查,保證執勤人員履職盡責。春節期間公安分局在主要幹道、次幹道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者。其他責任單位要加強對主管行業單位和區域的巡查,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

(五)依法嚴厲打擊。

公安分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嚴處罰,起到震懾作用。安監辦要強化對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爲的查處。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村、各責任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鎮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要求,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村、各責任單位要成立組織,明確專人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級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督導問責。

爲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各責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羣衆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村、單位或個人,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追責。

(四)加強信息報送。

爲及時掌握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展情況,請各村、各單位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及時收集彙總相關資料、圖片以及好的經驗、做法,並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