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運輸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13篇

運輸2.43W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爲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運輸企業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13篇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切實加強我省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的組織和保障工作,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進一步提高道路運輸行業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環境影響及財產損失,確保道路運輸正常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雲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雲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相關規範性文件,結合我省道路運輸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省道路運輸以及重要客、貨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於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運管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涉及跨州(市)行政區劃的,或超出事發地州(市)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省交通運輸廳責成的,需要由省運管局負責處置的重大、較大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省運管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他緊急事件。

本預案指導各州(市)地方道路運輸主管部門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編制和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平急結合、科學應對、預防爲主。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聯動協調。

(3)職責明確、規範有序、部門協作、資源共享。

1.6應急預案體系

雲南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雲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雲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組織體系

全省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體系由省級、州(市)級、縣(區)級、運輸企業和客貨運站場五級保障體系組成。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3.運行機制

3.1監測與預警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開展風險分析。

3.2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爲四個等級。

3.3善後處置

應急行動結束後,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管理機構領導小組分別組織召開工作會議,對運輸應急保障行動進行總結、講評。

4.應急保障

4.1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各級應急領導小組及應急辦應根據有關規定及各地實際情況,確定應急運力儲備規模和相關要求。

4.2資金保障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辦公室要根據每年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日常工作所需經費編列年度預算,報應急領導小組審批。

4.3後勤物資保障

4.4應急值班及信息溝通

應急預案啓動後,省運管局應急辦和事發地應急管理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通信指揮暢通。

4.5加強部門協調

各級運輸管理部門要在當地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公路、交警、武警、公安、消防、氣象、通信、地震、安監、民政、國土、衛生等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管理機構要定期組織各類預案演練,通過預案演練不斷總結、完善預案,鍛鍊提高應急實戰能力,確保預案符合實際,行動有效。

5.2宣傳和培訓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將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並作爲年度考覈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工作。

5.3獎懲與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應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雲南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提出改進意見,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上報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6.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雲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制定,由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2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

項目部是防火安全管理的重點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從思想上、組織上、裝備上做好火災的預防工作。建立火責任制,將防火安全的責任落實到每個施工班組,每個施工人員,明確分工,劃分區域,不留防火死角,真正防火責任: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配置,消防設置和器材,設置防火標誌。

(3)實行定期或不定期防火安全檢查,必須實行每月放火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並建立巡查記錄。

(4)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5)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消防安全措施方案

(1)領導措施:應當領導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將防火納入安全生產一項重要工作,項目經理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人。安全防火預警機制,防止避免火災發生。

(2)組織措施: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定期研究,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建立管理部門,配備專職人員,建立義務消防隊伍。

(3)技術措施:結合防火重點部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積極開展防火培訓,提高管理及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掌握新的防火安全技術,從施工工藝,技術上提高預防防火事故的防範能力。

(4)物品保障:做到消施設施的建立,定期更換過期的消防器材,淘汰易燃可燃的材料,從新阻燃材料和物質上解決火災危險電源。

(5)火災險情的處置:同意外情況發生火災事故,千萬不要驚慌,應一方面迅速電話報警,一方面組織人員積極撲救。

(三)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實

(1)施工現場有暢通的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工具齊全、設置點位合理、有效、符合防火規定要求,不擅自挪動。

(2)施工人員嚴格執行明火作業規定,有明點防火標誌,定期對放火安全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對難以消除隱患,要限期整改。

(3)在施工現場貴重、易燃、易暴、劇毒等物品,設專人、專庫、不亂放,異建立嚴格領用、回收制度。

(4)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正確周圍使用消防器材,發現火情應積極參加撲救,防止自身傷亡。

(5)發生火災,應立即報警,以最快速度組織搶救,做好現場勘察、處理、調查等工作。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提升我市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處置能力,特編制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中國民用航空應急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巴中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等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巴中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處置突發事件需提供公路、水路、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應急保障。

1.4分級負責

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由市政府負責保障。發生一般及以下突發事件,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保障。

1.5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以防爲主、防抗結合。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積極開展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爲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供最大程度的支持保障。

(2)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響應。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鐵路、民航、公安、應急等部門以及軍隊等有關方面負責本級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對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工作原則。

(3)快速反應、協調聯動、高效保障。完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處理和報送工作,整合行業和社會應急資源。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協同應對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巴中市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由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以及軍隊等有關方面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突發事件時的搶通保通保運等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落實各級突發事件指揮部安排的有關應急保障任務。

2.1市級指揮體系

當突發事件發生時,根據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中設立交通運輸保障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

交通運輸保障組下設辦公室於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主要負責組織交通運輸保障組的集結;與各成員單位保持密切聯絡,做好綜合協調;與指揮部取得聯繫,上報有關信息,傳達有關指令;安排應急值守,收集彙總各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承辦會議和文電工作。

2.2成員單位構成及主要職責

成員單位由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巴中軍分區、武警巴中支隊等單位構成。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協調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負責公路水路搶通保通保運工作。

市發展和改革委:負責鐵路搶通保通保運和航空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受突發事件影響區域的交通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工作。

市應急管理局:指導、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巴中軍分區、武警巴中支隊:負責組織協調駐巴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官兵參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行動。

3預防預警

3.1預防預警機制

各成員單位在日常工作中開展如下預防預警工作:

(1)建立會商機制,做好信息傳遞。當有關部門發佈重大及以上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時,要和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應急等部門積極交流對接,加強信息分析,並落實專人及時傳遞預報預警信息,重點做好極端惡劣天氣、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的應對工作,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2)針對其他(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對交通運輸運行產生影響的情況,按照相關程序處置預警信息。

(3)儲備衛星電話等應急狀態下緊急聯絡設備。

3.2預警信息收集

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日常溝通聯繫,強化預警信息互通互享,爲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信息收集內容及主要來源如下:

(1)國家重點或緊急物資運輸通行保障需求信息;

(2)氣象、地震、水利、自然資源、衛生、公安、應急等有關部門提供(含公佈信息和祕密情報信息)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等信息;

(3)各級交通運輸、鐵路、民航和公安等部門提供的公路損毀、交通中斷阻塞、旅客滯留,港口、碼頭、交通樞紐、客貨場站、火車站、機場等監測信息,以及其他可能誘發交通運輸系統風險的信息;

(4)其他有關信息。

信息收集內容包括預計發生事件的類型、出現的時間、地點、規模、可能引發的影響及發展趨勢等。

3.3預警信息處理

各成員單位在接到藍色及以上預警信息時,調度有關運輸保障單位加強值班值守、車船檢修等應急準備。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各成員單位在發現或獲知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摸清掌握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和本級可調用的交通應急保障力量,迅速準備交通應急保障物資、隊伍和裝備,積極開展搶通保運及有關搶險作業先期處置工作。

4.2響應啓動

對應各指揮部響應級別啓動相應的.級別。

4.3啓動程序

三級以上響應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籤後啓動,四級響應由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審籤後啓動。

4.4響應措施

當啓動三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時,各成員單位組織開展各項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1)做好突發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況摸排;

(2)組織開展搶通保運以及有關搶險作業工作,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及技術專家到現場給予指導;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調派運輸保障隊伍。

(4)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在應急隊伍、裝備、物資、資金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和協調;

(5)做好與其他相關應急機構的聯絡,及時通報情況。

當啓動四級應急響應時,參照本預案由相應縣(區)視情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5信息統計和報告

各級保障組辦公室實行“一事一統計”,統計好調派運輸保障隊伍情況,包括人數、車輛型號和數量,運輸人員物資等情況。

發出調派指令後半小時、一小時和到達搶險救援現場後十分鐘內向指揮部彙報調派保障隊伍統計表。

4.6信息發佈與輿情

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在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前提下,由市級指揮部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準確、有效、及時傳遞。同時,加強輿情分析,及時迴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4.7響應終止與降級

應急響應終止與降級按照市應急委統一部署落實。

4.8總結評估

三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終止後30個工作日內,按照市指揮部要求組織開展評估工作,統計交通運輸應急保障各項資源投入情況,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和預案的適用性,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形成總結評估報告。

5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市級層面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路局、市交通運輸綜合服務中心、巴運集團等企事業單位組建公路搶通保通應急隊伍、道路運輸應急隊伍、水路運輸應急隊伍。各隊伍按類別建立聯絡名單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公安、應急管理和發展改革等部門要做好綜合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應急隊伍可以專兼結合,充分吸收社會力量參與。

當發生重大突發事件需部隊投入行動時,由部隊派出相關人員融入應急保障指揮體系,負責協調部隊參與保障行動。

5.2裝備物資保障

建立完善交通運輸保障各類應急裝備物資儲備體系,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採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裝備物資儲備方式,強化應急裝備物資儲備能力。建立完善應急物資管理規章制度,加強監管、規範程序,及時補充和更新物資。

5.3專家技術保障

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合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基礎數據資料儲備庫,包括針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資源清單、專家庫、知識儲備、應急預案、應急隊伍與裝備物資資源等,並具備互聯互通能力。定期更新交通運輸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的數據資料。

5.4應急資金保障

加強應急物資存儲和應急支出經費保障,將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經費納入預算管理,鼓勵社會捐贈和援助,規範應急經費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5.5應急演練保障

各成員單位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開展實地演練與桌面推演相結合的多形式應急演練活動,應急演練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結束後,組織單位及時組織評估。鼓勵委託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6應急培訓保障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系統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培訓,建立一支業務精湛、行動迅速、能打硬仗的應急救援隊伍;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應急保障相關人員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訓,並依據培訓記錄,對應急人員實行動態管理。

6附則

6.1責任與獎懲

對突發事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給予宣傳、表揚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職、瀆職等行爲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6.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巴中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制定,經市應急委審覈後報市政府批准實施。各縣(區)要結合當地實際編制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行業重點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編制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預案。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各成員單位修改完善本預案。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的應急資源發生變化的;

(5)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7)預案制訂單位認爲需修訂的其他情況。

6.3預案監督與檢查

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適時組織對各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編制與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予以通報。

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應急預案編制、組織機構及隊伍建設、裝備物資儲備、信息報送與發佈、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資金落實、應急評估等情況。

6.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4

爲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20xx年春運期間通過交通傳播擴散,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應急人員和物資及時運達,保障道路運輸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爲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傳播和擴散,堅持預防爲主、依法防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按照預案規定,統一指揮,通力協作,採取必要措施,及早發現,快速反應,嚴格處理,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職責分工

爲進一步加強對春運期間全縣道路運輸行業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成立博白縣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行業春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道路旅客運輸組、道路貨物運輸組、城市客運組、綜合協調組、後勤保障組。各組要根據相應職責負責落實、協調、督促指導道路運輸行業各部門認真落實聯防聯控工作要求,各部門負責抓好本轄區防控工作的落實。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由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辦公室、安全股牽頭。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辦公室負責報送疫情防控工作動態信息,節假日值班期間由值班人員報送。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安全負責與縣交通運輸局和博白縣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關部門聯絡;根據上級指示,協調、組織並指導道路運輸行業防控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實。

(二)道路旅客運輸組:組長由戴雲支書擔任,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客運股負責具體落實,指導督促轄區道路客運企業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導督促汽車客運站、道路客運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做好衛生清潔和通風、消毒工作,嚴格落實旅客實名管理制度。配齊體溫檢查設備以及消毒液口罩等防護設備,設立臨時體溫檢查點,按上級部署對進出客運站的旅客測量體溫,配合衛生健康部門設立留觀室,對體溫處於發熱狀態的旅客,送至留觀室,移交衛生部門做進一步檢查,並配合衛生部門做好疑似病例同程車輛人員的排查和登記工作。指導企業加強對本公司運輸車輛的“消毒”和“通風”等防控措施。指導客運企業積極配合政府部門落實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的主體責任。積極配合衛生健康等部門做好防疫物資運輸、疫情人員轉運等保障工作。

1.堅決防止外溢,進一步強化道路旅客運輸管控。原則上暫停進出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道路客運班線發班;對途經以上地區的客運班線,要嚴格執行“點對點”運輸,不得在以上地區上下客;要嚴格省際、市際包車備案管理,暫停受理始發、終到或者中途停靠以上地區的包車備案業務;要及時向社會公佈停運有關情況,做好宣傳解釋,併爲相關旅客做好免費退票服務(同步購買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一同辦理)。

2.嚴格執行“五不進站、九不出站”及實名制管理制度落實,進一步落實汽車客運站和道路客運經營者安全生產、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強化源頭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督促各客運企業、汽車客運站嚴格執行“五不進站、九不出站”,在“三不進站”基礎上增加“不配合測體溫的司乘人員和乘客禁止進站、不佩戴口罩的司乘人員和乘客禁止進站”;在“六不出站”的基礎上增加“未經消毒的車輛不出站、有未佩戴口罩司乘人員和乘客的車輛不出站、無乘客信息登記表車輛不出站”。

督促各客運企業、客運站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工作,制訂實名制管理工作制度和實名制售票、檢票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嚴格要求站務人員認真執行實名制管理制度,售票(含自助售票設備、網絡售票平臺)時要將乘客的真實身份信息錄入到售票系統。旅客乘車前要出示有效實名制車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配合站檢票人員進行身份實名查驗工作,對拒絕查驗或人、票、證不一致的旅客,不允許進站乘車。

(1)省際、市際客運班線嚴格實行實名制購票乘車。客運站在車輛出站前,整理好該班次乘客的信息,形成《乘客信息登記表》,一式四份,起訖站點各1份,隨車1份,駐站醫院1份。

(2)包車客運備案嚴格實名制管理制度。

(3)所有道路客運車輛須使用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推廣的“掃碼抗疫情登記系統”,在該系統以單輛客車爲單位下載註冊“出”“入”兩個二維碼,要求通過掃碼分別記錄乘客上下車信息。

(4)要求客運企業對全體從業人員進行疫情防控工作培訓,並簽訂《博白縣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司乘人員安全生產及疫情防控承諾書》,明確從業人員的職責,嚴格行車途中上下客實名制登記、測溫、消毒等制度落實。

3.嚴防懈怠麻痹,進一步落實落細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道路客運企業嚴格落實交通運輸部《客運場站和交通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六版)》要求,嚴格執行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消毒通風、旅客測溫、實名制管理、佩戴口罩、發熱人員移交和從業人員健康監測等措施。要組織開展運輸服務疫情防控檢查,及時查擺防控漏洞,採取有針對性措施強化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要求的落實。

(三)道路貨物運輸組:組長由戴雲支書擔任,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貨運股負責具體落實,指導督促道路貨運企業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導督促道路貨運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做好衛生清潔和通風、消毒工作。配齊體溫檢查設備以及消毒液口罩等防護設備,指導企業加強對本公司運輸車輛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風”等防控措施。指導貨運企業積極配合政府部門落實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的主體責任。積極配合衛生健康等部門做好防疫物資運輸、疫情人員轉運等保障工作。各貨運企業、行業管理機構在日常安全生產和督查過程中要加強自身防護措施。

1.做好冷鏈物流運輸情況的摸排工作。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會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組織開展對轄區內冷鏈運輸企業(場站)、運輸車輛(包括個體車輛)、駕駛員(含從業人員)、日常消毒等情況進行徹底全面的摸排,對排查出來的冷鏈物流運輸企業(經營者)、場站及車輛、駕駛員(從業人員)進行逐一登記造冊,建立相關工作臺賬,根據動態情況及時更新臺賬,並報送玉林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以及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市場監管小組、衛生健康委。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彙總各部門各企業臺賬資料後,形成全縣冷鏈物流運輸行業相關臺賬,並根據動態情況及時上報縣交通運輸局綜合運輸管理股及相關部門。

2.全面做好冷鏈運輸從業人員防護、核酸檢測及疫苗接種工作。一是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會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有關部門要督促轄區冷鏈物流(運輸)企業(經營者)加強新冠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按照《關於印發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和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xx﹞245號)的要求,配備必要的消毒用品和個人防護裝備(如口罩、手套),嚴格做好消毒防護工作,防止感染風險。二是督查冷鏈物流企業(經營者)按照上級規定組織從業人員進行核酸檢測,並把檢測情況登記造冊。三是督促轄區冷鏈物流運輸從業人員做好疫苗接種工作,對疫苗接種情況進行造冊登記,並定期將核酸檢測、疫苗接種人員的名單報送玉林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由玉林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彙總後報市交通運輸局安監科及相關部門。

3.嚴格冷鏈運輸車輛、場站消毒,堅決防止病毒通過冷鏈運輸渠道傳播。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會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有關部門要督促轄區冷鏈運輸企業(經營者)建立冷鏈貨物運輸車輛、場站運輸裝備消毒制度,並嚴格執行,對消毒情況如實進行記錄,形成臺賬。凡從事冷鏈物流運輸車輛,在每次重新裝載貨物前、後均要對廂體內外部進行重新消毒。

4.嚴格執行進口食品的查驗和報告制度。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會同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有關部門要督促冷鏈物流企業按照《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術指南》等要求,加強車輛消毒和一線人員安全防護,落實信息登記制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樣本採集、核酸檢測、通關查驗、環境消殺、應急處置等工作,不得承運無法提供進貨來源的進口冷鏈食品。

從事冷鏈運輸的從業人員一經發現運輸食品爲進口或者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冷鏈食品,需立即向轄區衛生健康部門報告,並報告所在轄區交通運輸局或道路發展中心。

(四)城市客運組:組長由戴雲支書擔任,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城市客運股、駕培股負責具體落實。指導督促公共汽車、出租車企業做好辦公場所、車輛衛生清潔和通風、消毒工作,督促企業加強對本公司車輛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風”等防控措施。加強對出租汽車平臺公司的監管,禁止出租汽車跨地域經營,特別是嚴禁跨中高風險地區運營。督促指導出租汽車道路運輸新業態企業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宣傳教育,積極配合政府部門落實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的主體責任。各公交、出租車、行業管理機構在日常安全生產和督查過程中要加強自身防護措施。

(五)綜合協調組:組長由熊祖軍副主任擔任,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安全股負責具體落實。負責綜合協調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內部日常事務工作;組織制定和修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關預案;組織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負責收集、整理、上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況、資料臺賬。

(六)後勤保障組:組長由熊祖軍副主任擔任,副組長由朱劍東辦公室主任擔任,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辦公室具體落實,負責疫情發生期間的後勤、經費保障、口罩和消毒水應急物資儲備工作。負責道路運輸行業新聞宣傳和輿情監測引導工作。

請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於20xx年1月15日上午10點前上報一名負責具體工作聯繫人至局道路運輸行業春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郵箱()。

(七)綜合執法組:組長由李浩副大隊長擔任,統籌大隊各中隊各科室具體負責落實,指導執法大隊開展春運期間疫情防控執法工作。

1.做好客運站周邊交通秩序管控,嚴查客運車輛站外上客、客運車輛不按批准線路進行運營,落實客車實名制乘車制度、包車業務的備案手續及包車客運實名制情況,嚴厲打擊道路旅客運輸經營各類違章行爲。

2.加強冷鏈運輸車輛的執法檢查,嚴格落實冷鏈物流運輸車輛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嚴格落實“四個不得”管理要求,提供“三證明一報告”(進口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業經消毒證明、合法追溯信息證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對手續不齊全的車輛按要求移交相關部門並妥善處置。

3.加強“三非人員”排查工作。根據博白各方向車輛流通特點,採取定點查處和路面巡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檢查東興、欽州、防城港、貴港、南寧往玉林方向行駛的車輛和人員,加強對路面行駛客運車輛的監督檢查;聯合公安、衛健等部門嚴格落實三非人員查緝工作及做好博白高速服務區檢查站和博白高速路口檢查站的督導檢查工作。

4.打擊非法從事出租汽車運輸經營行爲,檢查出租汽車執行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情況,杜絕“三非”人員的運輸。

5.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做好國省幹線公路疫情防控和安全防範的流動執法檢查。必要時,根據政府防控指揮部的指令設立臨時聯防聯控交通檢查站。

三、應急保障運力

(一)縣本級(城區)客運車輛30輛(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彙總車輛信息上報,詳見附件1)。

(二)縣本級(城區)貨運車輛25輛(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彙總車輛信息上報,詳見附件2)。

(三)縣本級(城區)冷鏈車輛10輛(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彙總車輛信息上報,詳見附件3)。

(四)縣本級(城區)公共汽車50輛(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彙總車輛信息上報,詳見附件4)。

(五)縣本級(城區)出租車輛50輛(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彙總車輛信息上報,詳見附件5)。

以上城區應急運輸車輛由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負責落實,並報玉林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安稽科備案。

四、應急保障啓動

應急保障運力要時刻做好應急準備,接到市、縣交通運輸局的應急命令後,在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結執行任務,應急運力儲備納入全市統一調度。

五、應急報告

(一)報告流程

各部門要根據自治區、玉林市、市衛生健康委部署及本應急預案要求,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檢查,如發現疑似疫情,及時採取隔離等措施,並報告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及市道路運輸發展中心領導小組辦公室,確保疫情及時有效處置。

(二)報告內容

1.客運站。發現疑似病人(來自疫區貨物)的站場名稱及地點;疑似病人(來自疫區貨物)的'基本情況、出發地和到達地;與疑似病人(來自疫區貨物)有過近距離接觸人員的基本情況;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

2.運輸車輛。發現疑似病人(來自疫區貨物)的車牌號、發車時間、運行線路;車內旅客及工作人員人數和基本情況、貨物品名,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

各下屬單位要及時成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應急值守,保證24小時通信聯絡暢通。要建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聯防聯控專項值班制度,按縣委縣政府的要求做好信息報送工作。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要督促各客運站、運輸企業將本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人員和當地衛生健康部門防控人員的聯絡方式印製成冊,發放到個人手中。

六、疫情響應

(一)突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響應

發生突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根據縣委縣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啓動應急響應級別,作出相應應急響應,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突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啓動應急處置預案,並根據疫情形勢和風險分析結果,及時調整響應級別。

(二)應急響應的終止

突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後,按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運輸局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按程序報批宣佈終止。

七、疫情處置

嚴格按照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工作領導小組安排,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八、預防與應急準備

(一)預防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制定具體應急預案,爲交通工具和有關場所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註明其使用方法,有關部門、單位應對負有處置職責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二)應急準備

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並組織開展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各部門、道路運輸企業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障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經費。建立健全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九、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各部門在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各有關部門協作配合,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及時調整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共同做好突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應急處置工作。

(二)物資保障。根據工作需要做好物資儲備。

(三)資金保障。各部門要積極向上級反映實際情況,爭取資金,保障工作順利開展,遇特別重大疫情時要主動配合好部門購買所需物資。

(四)人員保障。各部門要保證各自職責內的人員到位,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五)信息保障。應急響應期間,局綜合運輸管理股、縣道路運輸發展中心要按職責分工指定專人收集、整理、彙總和分析疫情信息和本行業最新工作進展情況,並按要求及時上報相關工作情況。聯繫人:劉春梅、朱劍東,聯繫電話:XXX,郵箱:。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5

一、目的

爲防止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本着預防與應急並重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二、危險性分析

(一)企業概況

本企業坐落於xxx西側方向的半山坡,西邊面臨xxx110KV變電站,北邊面臨xxxx石灰廠,東邊面臨xxx硫酸廠,南邊爲園區道路。廠區面積x萬平方米,安全出口1處。現從業人數x人,其中管理人員x人,安全負責人x人,是一家建材製造類的民營企業。

(二)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是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涉及混凝土運輸、泵送,極易發生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三、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x

主要成員:xxx、xxx、xxx

指揮部主要職責:

1、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2、生產部負責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及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組織制定應急預案演練。

3、生產部經理和安全員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並及時、準確通報事故現狀和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4、財務部負責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的資金保障;

(二)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搶險組:負責安全事故緊急搶險工作。

成員:xxxxxx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成員:xxxxxx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及物資轉移。

成員:xxxxxx

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成員:xxxxxx

四、預防與預警

(一)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制訂安全落實措施和安全生產責任;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3、車輛檢測、維護合格;

4、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報警與通訊

公司將用於個體防護、醫療救援、通訊裝備及器材配備齊全,並確保器材始終處於完好狀況;

報警電話:火警:119治安:110急救:120

事故報告電話:xxxxxxxxxx公司報告電話:xxxxxxxxxxxx

五、應急響應

(一)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1、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採取處理措施,防止事故繼續擴大並迅速報告;

2、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時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3、應急預案組織成員必須聽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的統一調動和部署;

4、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重傷人員應立即採取臨時傷情處理並撥打急救電話送至醫院搶救;現場工作人員施救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和傷者再次受傷。

(二)事故處置方案

1、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採取處理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迅速報告;

2、搶救組按照應急預案處置程序採用適當的方式自救或求救;

3、警戒組依據事故危險程度,對事故現場周圍區域進行隔離和交通管制及人員疏散;

4、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重傷人員要立即現場簡易護理後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5、通訊組視其事故撥打119、120或122緊急救援,詳細報告事故地點和路線併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或警車能迅速到達現場;

6、現場工作人員施救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傷害事故。

六、應急培訓和演練

(一)全員培訓使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和應急救援措施的常識,在事故發生時知道如何採取應急措施,有針對性地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情景進行演練。

(二)應急專業隊培訓對各應急專業隊進行培訓,熟知自己的崗位責任、搶險任務,以及各專業隊之間的工作協調和緊密配合。

(三)訓練和演習各應急專業隊要組織訓練,熟練掌握應急搶險業務。公司每年進行一次模擬演習,通過演習提高預案執行效果。

七、事故警示和生產恢復

事故後的生產恢復,以生產部和行政部爲恢復行動領導小組。對事故進行詳細調查,評估事故損害程度經濟損失。召開事故分析會議,作出事故調查報告,吸取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組織各級管理成員儘快恢復生產。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本預案每年經本公司安全生產組織機構成員評議審訂一次,邀請有關部門及專家參與修訂。

(二)預案生效日期:20xx年1月1日。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6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持以人爲本,有效應對交通事故的發生,維護和穩定社會秩序,建立政府統一領導、規範管理、高效運轉、快速反應的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提高政府對傷亡事故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救助能力,確保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根據《趙莊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本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基本原則

(一)確保安全原則。把事發現場及周圍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注意保護自身安全,儘可能把人身傷害、社會危害和財產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二)依法規範原則。在處置事故的過程中,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爲依據,與有關政策相銜接,體現各部門的職能作用。

(三)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原則。發生緊急情況時,凡接到指揮部指令的各相關單位,要按本預案要求,快速將應急人力集結到事發現場或指定位置開展工作,依照指揮部的指令果斷處置。

(四)先期處置以屬地爲主原則。公路交通事故情況一旦發生,各應急相關單位要迅速向事發地點集結,到達現場立即進行先期處置,並及時向指揮部反饋情況。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需要由鎮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公路交通事故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鎮的公路交通事故應對工作。

四、分類分級

公路交通事故按照其嚴重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爲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較大公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5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5人以上、1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2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事故。

一般公路交通事故包括: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5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傷,或載有易燃、易爆、化學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事故。

五、組織體系

(一)領導機構

鎮政府是全鎮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行政領導機構。

(二)指揮機構

鎮交通安全委員會是全鎮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在鎮黨委、鎮政府領導下,負責對公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隊長由鎮黨委委員、副鎮長鬍建業擔任,鎮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及辦公室人員爲應急隊員和工作人員。其重要職責有:

1、發佈啓動公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4、負責發佈事故的重要新聞信息;

5、向鎮政府及市交通安全委員會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6、審議批准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工作報告等。

指揮機構下設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預防和控制事故發生;

3、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採取相關措施;

4、向鎮政府、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爲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工作機構

鎮政府有關部門爲公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機構。鎮政府負責應急指揮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該辦公室各項職責;擬定公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組織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和演練等工作。

鎮衛生院負責公路交通事故中的病員搶救及治療等工作;

鎮民政所負責公路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及死傷者家屬的基本生活保障等善後事宜;

鎮安委會負責對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公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爲的調查處理;

六、應急響應和應急措施

(一)應急響應

鎮派出所在接到相關警情後應立即報告鎮政府,並通知急救、醫療、民政、工程搶險等部門趕赴現場實施救援。根據交通事故現場處置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做好上呈下達工作,通知並協調鎮派出所有關部門做好相應的處置工作,收集彙總各類事故信息,隨時向上級報告交通事故發生、現場處置、發展等情況。

鎮交通、衛生、民政、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以及事故所發地黨支部、村委會負責人應迅速趕赴現場,瞭解情況,保持信息暢通,並按照職能分工協助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二)應急措施

鎮公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啓動後,根據公路交通事故的性質和工作需要,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現場救護組由衛生部門牽頭,民政、公安部門配合,積極搶救受傷人員,做好死亡人員的屍體存放,同時做好現場傷員、死者家屬的情緒穩定和生活保障工作。

現場保護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治安、巡特警部門參與,劃定交通事故現場隔離區,封閉公路,疏散過往車輛,維持現場秩序,預防部分人員乘機煽動鬧事,避免死傷者家屬因過激行爲而引發的各類事件,不準無關人員、車輛進入現場。疏導交通,確保消防車、救護車及其他車輛通行暢通無阻。

調查訪問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刑偵部門配合,調查交通事故發現、發生經過,尋找發現事故的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交通事故當事人,控制肇事者。

勘查檢驗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刑偵部門配合,主要發現、收集、記錄痕跡和物證,製作現場圖,做好肇事車輛及痕跡物證的鑑定。對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員進行身份辨認和確認,並做好屍體的檢查工作。

攝影錄像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攝影和錄像。

逃逸追緝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刑偵部門配合,由現場勘查指揮部提供逃逸車輛的車型、肇事者的體貌特徵,由路面交警攔截、追緝,刑偵部門負責痕跡的比對、檢驗等。

後期清場組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宣傳、民政、消防等部門配合,現場勘查完畢安排適當人員,對現場的遺留物、地面隱患進行清除,對危險化學品車輛引發的交通事故作先期處置工作,儘快恢復公路暢通。

指揮負責人有權視交通事故發展情況對警力作調多調少的決定。

(三)工作程序

1、公路交通事故工作程序

(1)組織指揮

設立處置交通事故指揮部,並設立事故現場指揮點,安委會負責人及成員組成。

(2)工作程序

根據現場實際工作的需要,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抽調相應警力。對警力進行合理安排,分成若干現場處置工作組,各工作組應相互配合,協同作戰。

①現場救護組:由消防大隊負責,交警中隊配合,積極協助衛生、民政搶救受傷人員,做好死亡人員的屍體存放,同時做好現場傷員、死者家屬的情緒穩定和生活保障工作。

②現場保護組:交警中隊負責,派出所配合。

③調查訪問組:交警中隊負責,派出所配合。

④勘查檢驗組:交警中隊負責,派出所配合。

⑤攝影錄像組:交警中隊負責。

⑥逃逸追緝組:交警大隊負責,刑偵大隊配合。

⑦後期清場組:交警大隊負責、消防大隊配合。現場勘查完畢安排適當警力,對現場的遺留物、路面進行清理,儘快恢復公路暢通。

2、特大公路交通事故工作程序

根據現場實際工作的需要,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抽調相應警力參加。共分七個處置工作組

①現場救護組:消防大隊負責,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②現場保護組: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③調查訪問組: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④勘查檢驗組:交警中隊、事故發生地派出所配合;

⑤攝影錄像組:由交警大隊負責;

⑥逃逸追緝組:由刑偵大隊負責;

⑦後期清場組:現場勘查完畢由交警大隊、消防大隊進行清理。

(四)工作要求

1、快速處置、統一指揮。凡發生本預案所指的公路交通事故,各部門在接到指揮部命令後,迅速按預案要求調集警力,由部門主要負責人帶隊,在15分鐘內趕到現場,向現場指揮部報告實到警力,同時向區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報告帶隊領導姓名、聯繫方式,並迅速按預案要求和指揮部指令開展工作,明確職責,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靠前處置、協同作戰。鎮政府各主要部門負責人與具體處置民警要發揚不等不靠、連續作戰精神,有效、快速、妥善完成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工作,同時密切配合其他部門做好處置工作,互通信息、協同作戰、齊肩並進。

3、依法處置、嚴肅紀律。全體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置交通事故現場,因處置不力、工作失職等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視情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七、應急保障

1、交通運輸(現場施救)

鎮安委會牽頭,鎮衛生院、民政、事故發生地村委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組織搶救受傷人員,轉移受傷人員,運送、存放遇難死屍,運送救援設施等工作。

2、醫療保障

鎮衛生院牽頭,事故發生地村委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迅速組織專業救護人員開展現場救護、院前急救、專科治療和衛生防疫等工作。

3、生活保障

民政牽頭,事故發生地村委會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做好受傷人員、受害人員及死者家屬的基本生活保障。

4、資金保障

鎮財政所牽頭,鎮衛生院、民政、保險公司及事故發生地政府等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做好年度預算,落實應急資金,加強對專項經費的管理和監督。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7

一、總則

做好傳染病宣傳預防知識,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搞好各項衛生,減少傳染病的發生。當發生疫情時,立即啓動“疫情應急預案”及時對發生的疫情進行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疫情的'擴散,保障員工、家屬的身體健康。

二、疫情控制領導小組組成機構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應急設備、物資材料庫:

口罩、快速紅外體溫測量儀、消毒水或酒精、消毒器具(霧化噴壺等)臨時隔離室:對內人員出現不良反應時財務室:資金

四、預防措施

1、室內常通風換氣,保證空氣流通等。

2、勤打掃環境衛生,垃圾要及時清運。

3、嚴格遵守深圳市衛生管理條例。

4、減少到戶外活動,室內鍛鍊,增強體質。

5、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

6、注意均衡飲食、定期運動、充足休息、減輕壓力、增強身體的抵抗力。

7、避免前往空氣流通不暢、人口密集的公共場所,不進行聚會及密集開會。

8、有計劃地備足各種材料、配件,減少不必要的外出機會。

9、進行開工人員培訓,確保做好防護。

五、應急處理

1、當公司內發生疫情時,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報告、早治療。

撥打“120”請求早治療病人,報告疾病控制中心在管區內做終消毒工作。按照當地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統一部署,進行全面隔離。

2、疫情上報登記

當地政府部門、當地疾病控制中心、人民醫院“120”

3、撥打求援電話如:“110”等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8

爲提高對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特大節假日期間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保證節假日期間的危險品運輸安全,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成立重特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

爲了使本預案有組織、有計劃的實施和開展,公司成立重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董事長擔任,總經理和其它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科室負責人爲成員。重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及時掌握運輸市場主、客體的動向,全面調節部門關係,加強與各級部門的聯繫,積極做好運輸調度工作,深入市場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保證制定的的重應急預案得意順利實施。重大節假日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82661855(白天),傳真:

8166199,重特大節假日應急領導小組在啓動應急預案時,有權調配公司所有營運車輛、機動車、公務車輛和駕駛員以及所有人力、物力,並可向公司職工下達指令性任務。

二、特殊天氣運輸方案

1、車輛出車前,各機駕人員做好車輛的日常檢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2、車輛必須配備與所載危險貨物性質相適應的`滅火器材、應急處置工具等。

3、及時瞭解天氣情況,遇特殊天氣,安全部門提前通知機駕人員做好準備工作,能不出車的儘可能不要出車,必須出行的,認真做好各類防範措施,行車途中嚴格遵守安全法規。

4、遇有特殊天氣,單位通過GPS短信平臺,向所有營運車輛發送天氣情況、注意事項、路況信息,及時提醒機駕人員注意安全。

三、車輛遇特發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一般交通事故

(1)駕駛員迅速向當地110、122報警;

(2)立即車後100米以外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劃定警戒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3)檢查車上所載貨物是否發生泄漏、倒塌等,如發生泄漏立即採取措施;

(4)密切注意周圍過往車輛和行人,做好監控工作,防止周圍火種靠近。

2、發生危化品泄漏事故

(1)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向當地撥打110、119等專業救援電話報警。報警時一定要講清車輛所在位置及所運危化品名稱、數量、危化性質、消防方法以及現場的泄漏情況,同時向單位報告。

(2)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劃定警戒區域,防止過往車輛駛入和閒雜人員進入,杜絕外來火種靠近。

(3)駕駛員、押運員迅速穿戴好防護用品,用隨車隨帶的堵漏用品進行封堵。

(4)如是有毒氣體(如氯氣)泄漏,應立即採取堵漏措施,如無法堵漏,應儘可能將容器在、推至水中,同時立即疏散過往的車輛和人員,組織周圍車輛和人員向上風轉移,並告知防護方法(一般可用浸過水的毛巾捂住口鼻)。

(5)如有易燃氣體(如氫氣)鋼瓶發生泄漏,要站在上風處向氣瓶潑冷水,使其降低溫度,然後再將閥門旋緊。

(6)如是易燃液體、腐蝕品發生泄漏事故,駕駛員、押運員要及時用砂土或鬆軟材料吸附,大量泄漏時,特別要注意防止液體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火災隱情,造成火災事故,同時會造成環節污染。

3發生危化品火災事故

(1)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向當地撥打110、119等專業救援電話報警。報警時一定要講清車輛所在位置及所運危化品名稱、數量、危化性質、消防方法以及現場的泄漏情況,同時向單位報告。

(2)駕駛員、押運員立即劃定警戒區域,防止過往車輛駛入和閒雜人員進入。

(3)駕駛員、押運員迅速穿戴好防護用品,用隨車隨帶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4)如所云危化品燃燒放出有毒氣體,即疏散過往的車輛和人員,組織周圍車輛和人員向上風轉移,同時儘可能將車輛移至空曠地帶。

(5)如有易燃氣體鋼瓶發生泄漏燃燒,應儘可能將未着火的氣瓶移至安全地帶,對這火的氣瓶可用霧狀水澆到氣瓶上,使其冷卻,在火勢尚未擴大時,可用適當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6)如是易燃液體罐車發生火災,儘可能將車輛移至空曠地帶,用大量的水噴淋罐體,使其降溫,同時採取與化學泡沫滅火劑進行撲救。

四、安全防範措施

1、提前安排好重大節假日的值班工作,每班須有領導帶班,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遇有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公司主要領導和營運車輛要保持24小時通訊通暢。

2、安全科協助車管部門,在重大節假日前對參加營運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所有營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對所有從業人員的資質再重新審查一邊,達到逐人逐車過堂,對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和人員堅決不準參加節日運輸。

3、安全部門做好車輛的月查工作,特別是要加強車輛安全部件和消防器材的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4、督促駕駛員做好車輛例保檢查,每日在出車前、行駛中、回場後均要認真做好檢查工作。

5、公司每月組織全體駕、押人員進行安全例會學習,在重大節假日前,重點向駕駛員、押運員宣講節日期間的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和報警方法、消防方法,嚴禁超速行駛、強行超車、疲勞駕車。

6、在節日前,由安全科印發安全簡報的方法,通知每位駕駛員、押運員節日期間的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在節日期間,單位再利用GPS短信平臺,經常性的向車輛發送一些天氣信息、安全注意事項、路況信息等。

7、行駛中遇有惡劣天氣,視線不清時,要減速慢行,在不能保證安全行駛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駛,按規定設置安全標誌牌,做好防範措施。

8在行駛過程中,如遇道路堵塞情況時,必須與前後車輛留有一定的安全距離,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告,駕駛員、押運員做好其它車輛及過往閒雜人員的監控工作,防止外來火種造成事故發生。

9、一旦發生事故,單位在接到報告後,立即啓動應急救援預案,根據情況和事態,及時彙報上級主管部門,在最短的時間內,拿出最佳的處置方案。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9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統一、規範、科學、高效的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時,全行業各單位能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爲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縣運輸企業(包括客運企業、普通貨物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城市公交企業、出租汽車企業(下同)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四、啓動條件

(一)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以及土壤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事件。

(二)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三)因汽車維修企業危險廢物管理、處置不當造成的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四)因客、貨運輸過程中誘發的其他嚴重環境污染事件。

五、組織領導

(一)指揮機構。縣運管局成立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並設辦公室,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統一指揮,下達、啓動各級預警預案指令,深入現場指揮。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辦公室設在縣運管局維管股,在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主要負責統一指導全縣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收集、彙總、上報相關情況,控制相關輿情,統一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統籌協調各工作機構開展工作。

(二)工作機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分設應急處突組、應急運輸組、後勤保障組和事後處置組。

1、應急處突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後,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協同環保、衛生、消防等部門實施現場施救。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告警示和限速標誌、減速帶以及避險車道等,爲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處置臨時事務並向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有權直接調度道路客貨運輸企業、維修企業各類機具和管理人員。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2、應急運輸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後,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組織搶險救援運輸車輛和人員,運送搶險救援物資和人員,快速趕往事發現場,保障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運行安全。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3、後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後,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快速組織採購救援物資,統籌救援資金,安排後勤人員,協調急需專業救援人員,提供後勤保障,協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4、事後處置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後,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協助衛生部門搶救傷員,實施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協助環保部門控制環境污染。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和民政部門做好安撫工作。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違規違紀、失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組長:xxx

成員:xxx

六、預警響應

(一)應急預警。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範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佈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二)應急響應。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符合預案啓動條件的,立即啓動預案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以及環保、消防、衛生、安監、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報告,及時下達應急指令,安排各工作機構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指導、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三)現場控制。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後,應急處突組到達污染事件現場,快速與相關部門組織施救,初步分析污染事件原因、發展趨勢、影響範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協助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掌握引發環境事件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範圍,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誌。同時向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

(四)安全防護。根據環境污染源的特點,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各工作機構要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在涉及到的範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誌,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範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相關部門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範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

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並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選擇有利地形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並配備具有防污染功能的救援器材。

(五)組織保障。分類建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反應突擊隊,突擊隊員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分管安全、環保的領導和對應科(室)人員組成,突擊隊歸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度指揮,隊長由縣運管局維管股股長戴吉龍同志擔任,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能迅速行動。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在自由資金中單列,確保隨時調用。適時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培訓和演練,由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辦公室負責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

(六)後期處置。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週內,參與處置的各工作機構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件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件原因分析、事件責任調查評估,形成內容包括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範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書面報告提交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及時歸納、整理,形成全面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10

一、事故預防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共秩序。

3、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未滿16週歲的學生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

4、經常檢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

5、集體行進時應排隊,穿統一的.校服,安排適當數量的老師參與管理。

6、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並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撐傘。

7、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乘坐兩輪摩托車。乘坐摩托車要戴好頭盔。

8、特別注意霧天、雨天、雪天、冰凍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1、獲得學生在交通事故中受傷信息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用最快方式向學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點和人數,同時打110、120電話求援。

2、學校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立即向教育局和鎮政府彙報。

3、學校應當及時與受傷學生家長聯繫,並派校級領導和班主任等到醫院探視、慰問。

4、學校應當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6、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沒有調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發佈信息。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以科學有效有序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保障公衆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縣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陝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陝西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渭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合陽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合陽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合陽縣轄區內的各類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指導由縣政府負責或參與的突發事件風險防控、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恢復與重建等應對活動。

1.3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爲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預防爲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分級負責、屬地爲主。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建立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爲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

(4)依法應對、科學處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健全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法治化、科學化和專業化水平。

(5)資源整合,社會參與。做好廣大人民羣衆的宣傳教育工作,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社會資源,充分依靠人民羣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把社會、公衆的參與同政府管理有效結合,形成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各類志願者隊伍相結合的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實現突發事件應對的社會化。

1.4突發事件的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1.4.1突發事件的分類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事件分爲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各類企業(工礦商貿行業),公共場所及機關、事業單位等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和建設工程施工事故等),交通運輸事故(公路、鐵路等),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供水、排水、電力、燃氣、道路、橋樑、通信、信息網絡、建設工程、特種設備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藥品安全事件、職業危害、動物疫情、飲用水安全、其他嚴重影響公衆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重大事件、油氣供應中斷突發事件、金融突發事件、民族宗教領域突發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等。

上述各類突發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的其他類型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1.4.2突發事件的分級

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造成損失、危害程度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並遵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分爲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具體分級標準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並在相應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中予以明確。

1.5應急預案體系

合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與渭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總體應急預案是全縣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縣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規範性文件,由縣政府制定,報市政府備案。

(2)專項應急預案是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爲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對突發事件的具體類型級別、牽頭處置機構、應對方式及政策措施、具體處置程序、保障措施等內容做出規定。由縣政府有關部門牽頭制定,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同時抄送市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對跨區域、跨流域等關聯性強的突發事件,由相關單位根據實際組織編制預案。

(3)部門應急預案是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爲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某一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部門應急預案由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其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制定,報縣政府備案後實施。

(4)基層單位應急預案是基層組織機構根據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的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操作指南,要突出“具體措施”,重點確立基層單位的主體責任,強化各單位對各類危險源的防控和監管措施,明確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救援和具體的處置程序、方法,要簡明實用,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

2.1領導機構

合陽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應急委”)是全縣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領導機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應急委第一主任由縣委書記擔任,主任由縣長擔任;副主任由縣委各常委、縣政府各副縣長擔任;成員由各鎮(街道)、部門、相關下屬單位以及駐合單位、重點企業等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

應急委主要職責:

(1)研究確定全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全面領導全縣突發事件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後恢復與重建工作;

(3)當突發事件超出本縣處置能力時,依程序請求上級政府支援;

(4)分析總結年度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研究決定下年度應急管理工作計劃;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2辦事機構

縣應急委辦公室設在應急管理局,由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承擔縣應急委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管理相關文件以及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記錄、處理與報告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各鎮(街道)、部門、下屬單位、駐合單位、重點企業等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修訂合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負責協助縣委縣政府領導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應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應急委成員單位:政府辦、宣傳部、人武部、總工會、團縣委、應急管理局、發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文化和旅遊局、衛生健康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醫療保障局、城市管理執法局、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各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洽川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氣象局、煤炭事務中心、紅十字會、消防救援大隊、供水公司、供電分公司。

主要職責:

政府辦:在縣應急委領導下,按照領導指示、安排,及時召集各部門、各單位參加縣政府或縣應急委相關會議,協調各鎮(街道)、各部門在縣應急委的領導下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負責各級工作組的接待和保障工作。

宣傳部(融媒體中心):負責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等常識;負責加強突發事件輿情的監督管控,按規定及時發佈搶險救援等信息;協調新聞媒體,負責信息發佈、輿情收集、新聞報道和境內外記者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人武部:負責組織、協調武警和民兵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搶險救援等工作;負責來合支援救災的軍事力量之間的協調工作;必要時向上級部隊報告請求支援。

總工會:督促指導各級工會組織,積極宣傳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提高企業職工安全防範意識;監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協調事故傷亡職工相關撫卹和理賠工作。

團縣委:負責組建和管理全縣應急志願者隊伍,組織志願者隊伍參與應急知識宣傳和搶險救援工作;對口協調前來我縣進行支援的縣外應急志願者隊伍。

應急管理局:負責縣應急委辦公室日常工作,履行應急值班值守、信息彙總上報、綜合協調處置等職能。指揮調度全縣綜合救援隊伍以及各行業部門專業救援隊伍,開展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按照規定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建立全縣應急管理專家組,爲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提供政策諮詢和技術支撐。經縣政府委託授權,牽頭成立事故調查組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會同發改等部門建立全縣物資儲備庫,確保各類突發事件物資保障。

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縣救災救援物資的儲備、管理和供應工作,建立應急保障數據庫;督促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儲存充足的相關應急物資,及時補充和更新常備儲存物資,協調督辦醫藥、糧食、油料、鋼材等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負責民生主要商品價格監測預警工作,會同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開展災害恢復重建規劃編制與組織實施;指導和協助恢復重建項目編制和申報;積極爭取上級補助資金支持恢復重建

教育局:負責編制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督促下屬單位、各學校結合實際制定各自應急預案,加強日常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迅速組織師生緊急疏散,做好學生安全避險工作;組織各級各類學校應急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工作,確保學生掌握自救互救本領;組織管理在校學生的應急疏散、安置、心理諮詢;做好縣域內學校建築物隱患排查、登記、治理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電信、移動、聯通等通訊單位搶修通信設備設施,保障各指揮系統和重要部門的通信暢通;對處在災區或事故區域易發生次生災害而影響通信設施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置措施,確保通信暢通;協調配合住建、交通等部門組織所需大型機械裝備,充分運用科技手段配合相關救援隊伍開展救援工作。

公安局:負責黨政機關、重要部門、金融單位、看守所、救濟物品集散點、儲備倉庫等重要目標的警戒;負責社會治安管理和重點目標的安全保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保證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負責特殊單位及羣體的監控和安置。

民政局:做好相關人員的轉移、安置和救災工作,保障羣衆能夠得到及時安置;指導各鎮(街道)制訂和實施困難羣衆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負責指導各鎮(街道)組織和接受救災捐贈。

財政局:負責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資金保障,按照規定及時撥付應急資金,並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因公傷亡人員的工傷認定以及保險理賠等工作。

自然資源局:負責全縣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加強森林防火的預防管理,發現火情及時處置;負責縣域內應急避險場所規劃工作;積極參與各類搶險救援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提供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設施的搶險技術支持,協助城管局開展市政基礎設施搶修;負責全縣建築施工、燃氣經營站點及燃氣管網的日常安全監管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參與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督促下屬單位、各運輸企業、公路施工單位等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負責交通系統各站點的配合協調工作;負責開闢應急通道,組織公路、隧道、橋樑等交通設施搶修、維護,打通應急救援專用通道;安排協調運力,優先保證搶險救援隊伍、傷員和救災物資運輸的需要;加強對道路、橋樑等險情動態監測以及隱患治理。

水務局:負責全縣水庫、淤地壩、堤壩等水利設施監測,並指導應急搶險、排險工作;檢查、監測災區飲水安全,並做好臨時供水協調、準備工作;負責縣域內水利設施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各類農業園區、果蔬冷庫、畜牧養殖以及涉農項目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做好畜禽防疫和疫情監測,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文化和旅遊局:負責組織本系統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和專家開展各旅遊景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對事故造成的文物損毀及時採取措施加以保護,組織做好A級景區、星級酒店、旅行社和網吧、KTV等公衆聚集場所的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本系統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隊伍開展應急救援,轉送救治傷員,安排相關醫療機構及時接收救治危重傷員;配合做好遇難人員屍體的處置。

退役軍人事務局:配合人武部,組織民兵參加抗震救災及搶險工作;配合做好應急避險場所的基礎設施建設、維護,以及受災羣衆在應急避險場所的安置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本系統特種設備專業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負責組織本系統相關專業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做好城市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及市政工程隱患排查治理,會同住建局組織指導市政基礎設施的安全性評估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受災羣衆避難場所的安置工作;負責組織本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負責社會商貿物資穩定;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配合做好賓館、超市、農貿市場等商貿企業及成品油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並提供相關技術指導。

各鎮(街道):負責組建轄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督促村(社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建轄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督促相關企業制定各自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提高企業應對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組織協調各類企業應急救援工作。

洽川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負責組建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組織開展所轄景區應急救援工作。

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負責對事故災難造成的空氣、水質、土壤及飲用水源水質等污染物監測和組織監督防控治理工作;加強環境監測和隱患排查,防止污染擴散。

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加強監測預警,及時發佈重大氣象預警信息,爲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氣象保障服務。

煤炭事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專業礦山救護隊以及兼職救援隊開展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或聘請相關專家參與指導煤礦事故救援工作。

紅十字會:組織紅十字會員和志願者參與紅十字志願服務活動;負責對口捐贈物資接收、發放和管理;負責向外界對口組織發出提供救災援助的呼籲,接受外界紅十字會和國際社會通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提供的緊急救助。

消防救援大隊:按照應急委或應急管理局指令,組織縣級綜合救援隊伍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協調現場其他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供水公司:負責生活供水管網建設、維護和搶修,保證羣衆生活供水;組織相關專業力量開展城市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供電分公司:負責組織電力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電力設備事故、處置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縣級相關指揮部指令安排組織快速修復相關電力設施設備,根據需要安裝臨時發電設備,保障應急救援工作的電力供應。

本預案未納入成員單位的其他部門,按照“三管三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結合本部門職責和突發事件處置需要,全力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2.3指揮機構

根據突發事件應對需要,設立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專項應急指揮部”),在應急委領導下,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原則上由常務副縣長擔任,也可根據需要由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專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必要時,專項應急指揮部自行轉換爲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主要職責是:對全縣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做出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決定分級響應專項應急預案;協調有關方面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協調有關鎮(街道)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救援資源等;協調駐合武警中隊以及民兵參與應急救援;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政府彙報應急處置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2.4工作機構

專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各類突發事件對應的牽頭部門。主要負責組織落實專項應急指揮部決定;負責專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培訓、演練和評估;承擔專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專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需要設立以下應急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針對不同突發事件類型,會同各成員單位實施搶險救援、搜救傷亡人員、控制事態發展。

(2)醫療救護組

牽頭單位:縣衛健局

成員單位:縣醫院、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鎮(街道)衛生院等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醫療救護工作,調動縣域醫療資源,就地搶先救治危重病人,及時轉運傷員。

(3)警戒疏散組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成員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交警大隊、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調集警力,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和警戒工作;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故現場人爲破壞和其他突發事件;維護事故現場附近交通秩序。必要時,現場指揮部可報請縣應急委協調駐地武警部隊協助。

(4)後勤保障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商務和經合局、縣市監局、縣住建局、縣工信局、縣水務局、供電公司、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負責調集事故處置工作中各種搶險所需車輛、工程機械、材料及電力、排水、通風、滅火等設施;負責食品、生活日用品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負責爲搶險救援、新聞媒體、有關事故調查人員等提供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保障事故現場電力、通訊暢通。

(5)信息報道組

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縣融媒體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新聞發佈工作;協調解決新聞發佈、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輿情信息,組織輿論引導。

(6)善後處置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民政局、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總工會和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組織受災人員安置和災後重建,協助受災人員社會救濟(包括心理救助);確保安置點各項生活用品的供給;實施受災區域環境監測工作,防止次生災害。

2.5專家組

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應建立突發事件防範應對專家庫,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需要抽調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評估等工作提供決策諮詢等技術支持。

3運行機制

3.1風險防控

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風險調查和評估制度,依法對各類風險點、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評估、分級、登記,建立臺賬,定期進行檢查、監控,責令有關單位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研究制定風險分級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突發事件應對主要牽頭部門在每年年底對下一年度突發事件發生發展趨勢進行研判和預測分析,提出防範措施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要統籌建立完善社區、村、重點單位網格化風險防控體系。有關部門要落實風險管控措施,及時發現和處置各類風險隱患,對重大風險點和危險源要制定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好監控和準備工作。

3.2監測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制度,整合監測信息資源,完善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牽頭部門負責相應突發事件監測信息集成。要根據突發事件種類特點,建立健全地震、地質、氣象、洪澇、乾旱、森林火災、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煙花爆竹批發經營儲存運輸、排污單位、重大關鍵基礎設施、傳染病疫情、動物疫情等基礎信息數據庫,完善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配備設備設施和人員,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監測。加強有關行業重大風險監控的研究,對重大風險點、危險源進行辨識、監測、分析,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防範,減少或杜絕發生重大損失。

3.3預警

3.3.1確定預警級別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制度,統籌預警信息發佈,充分運用各類傳播渠道,解決預警信息發佈“最後一公里”問題。

對可以預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有關部門收集到徵兆信息後,組織分析評估,研判發生的可能性、強度和影響範圍以及可能發生的次生、衍生突發事件,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可分爲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黃色預警(Ⅲ級):預計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或已發生一般事件、事態有擴大趨勢,由市人民政府或上級人民政府負責發佈。

藍色預警(Ⅳ級):預計發生一般突發事件,事態可能擴大,由縣政府負責發佈。

預警級別對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訂的具體劃分標準執行,縣級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3.3.2預警信息發佈

(1)預警發佈層級。當突發事件已經發生,但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縣政府要發佈Ⅳ級預警信息;當突發事件已經超過Ⅳ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Ⅲ級標準時,縣政府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發佈Ⅲ級預警信息;當突發事件已經超過Ⅲ級標準,縣政府逐級上報,由省政府發佈Ⅱ級或Ⅰ級預警信息。特殊情況,可視情提升發佈層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預警發佈內容。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髮布單位、發佈時間,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範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諮詢電話等

(3)預警發佈方式。通過廣播、電視、通信、信息網絡、手機、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單位接到預警信息後,應及時向發佈預警信息的單位反饋接受結果。

3.3.3預警行動

(1)發佈Ⅳ級(一般)預警後,一般採取以下響應措施:

①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向社會公佈接報突發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②啓動應急組織指揮系統,各工作機構進入戰備狀態,並按照各自職責展開工作;

③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及時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評估,科學預測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範圍和強度,確定突發事件響應的級別;

④定時向社會發布與公衆有關的突發事件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並對相關信息的報告工作進行管理;

⑤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公佈諮詢電話。

(2)發佈Ⅲ級(較大)、Ⅱ級(重大)和Ⅰ級(特別重大)警後,在Ⅳ級(一般)預警響應措施基礎上,應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命令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處置指揮人員、值班人員、專家學者、技術骨幹等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②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③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④採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運行;

⑤轉移、疏散或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並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⑥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

⑦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採取特定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⑧加強相關輿情監測,主動迴應社會公衆關注的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3.3.4預警調整與解除

發佈預警信息的單位要密切關注風險變化情況,並依據事態變化情況和專家建議,按程序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及時發佈。當確定突發事件不可能發生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相關風險已降至可接受水平,發佈預警信息的單位應及時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3.4應急處置與救援

3.4.1信息報告

(1)信息報告制度。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創新基層網格員管理體制機制,統籌災害信息員、羣測羣防員、氣象信息員、民兵情報信息員、網格員等資源,建立統一規範的基層網格員管理制度,實現村(社區)網格員全覆蓋,並落實風險隱患巡查報告、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報告、災情第一時間報告等職責。

(2)信息報告責任主體。縣政府及其部門和其他與突發事件有密切關係的單位是突發事件信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警情,有權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3)信息報告渠道、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信息監測和收集機構、其他與突發事件有關密切關係的單位獲悉突發事件信息後,應當立即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其他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110、120、119等常用報警電話,或向當地人民政府特設的統一突發事件報警電話報警,或向轄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接警部門接報後應迅速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緊急重要信息報告單格式附後)。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必須作好記錄,立即覈實情況,並在事件發生後30分鐘內上報縣政府,最遲不超過1小時;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當在事件發生後15分鐘內上報縣政府,緊急情況下,可先通過電話口頭報告,並隨後及時報送書面信息。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4)信息報告內容。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簡要經過、影響範圍、人員傷亡(失聯)、房屋倒塌損壞、交通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損壞、事件發展趨勢、現場救援和已經採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

(5)涉港澳臺僑、外籍人員,或影響到境外的突發事件,需要向有關國家、地區國際機構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6)各應急牽頭部門要建立健全信息快速獲取機制,完善突發信息報送和信息共享系統,融合相關部門、地方的應急資源信息、地理信息、事件動態信息等,爲突發事件應對提供信息保障。鼓勵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公民主動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

3.4.2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應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力量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並採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擴大;迅速控制可疑的傳染源,積極救治病人,組織醫療救護;向屬地政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對因本單位引發的或主體是本單位人員的社會安全事件,有關單位負責人要迅速趕赴現場開展勸解、疏導工作。

事發地的村(居)民委員會和其他組織要根據突發事件預案,組織羣衆開展自救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或按當地政府的決定、命令,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事發地鎮(街道)要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上級政府的決定、命令,調動應急力量,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並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在境外發生涉及我縣的突發事件,縣有關部門應第一時間啓動應急機制,採取措施保護我縣相關人員和機構生命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

3.4.3分級響應

縣應急委辦公室、縣政府有關部門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必須迅速覈實突發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等,確認滿足應急響應的條件(響應的具體條件在各專項應急預案中明確)、屬於需要由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的,立即提出啓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建議,經縣應急委批准實施。必要時,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作出決定。

當突發事件已經發生,達到IV級(一般)響應時,由縣應急委啓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預案,組織應急處置。

當突發事件達到Ⅲ級(較大)及以上,由縣應急委啓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預案展開先期處置的同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4.4指揮與協調

(1)突發事件發生後,在先期處置的基礎上,由有關牽頭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揮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一般突發事件發生後,由各鎮(街道)會同縣應急委辦公室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縣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指導和協助。

(3)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由縣應急委負責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一般突發事件轉化爲需要由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時,各鎮(街道)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按程序及時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4)需要縣政府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由縣應急委統一指揮或指導各鎮(街道)、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主要採取如下應對措施:

①啓動相關應急預案,並向縣應急委報告;對各鎮(街道)提出具體明確的處置、應對要求,責成縣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②發生或確認即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後,縣政府有關領導、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需要由縣政府組織處置的其他突發事件,由縣應急委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或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協調,調集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開展應急處置。

③應急委組織、協調發改局、公安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隊、應急管理局、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及時提供應急保障。

④必要時,依法調用人力,徵用單位和個人的場所、設備、設施及其他物資等。

⑤其他相關應急措施。

(5)參與現場處置的部門(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時限要求,及時向縣應急委辦公室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

(6)當中、省、市啓動或成立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並根據有關規定啓動相應級別的響應時,縣有關部門和縣政府要在中、省、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配合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7)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多層級啓動應急預案的,其指揮與協調按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執行。

(8)在突發事件共生、伴生、耦合或次生、衍生其他突發事件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現場指揮機構的,由社會危害程度和影響相對嚴重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統一指揮、協調。

(9)全縣或部分地區需要進入緊急狀態的,按上級緊急狀態的相關規定實施。

3.4.5處置措施

(1)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①組織現場人員、應急測繪、勘察隊伍等利用無人機、雷達、衛星等手段獲取現場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橋樑、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和居民住房損毀情況,重要目標物、人員密集場所和人口分佈等信息,提出初步評估意見,並向現場指揮機構和有關部門報告。

②組織營救受災和被困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威脅人員,必要時組織動員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應急救援和受災人員救助工作。

③組織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公共衛生調查處理、應急心理救助、健康教育等醫療衛生工作,治療傳染病人和疑似病例,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根據需要對易感染人羣採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

④組織開展搶險工作,控制危險源、減輕或消除危害,並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鐵路、交通運輸、公安等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的優先安排、調度、放行,確保搶險救災物資、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⑤搶修被損壞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確保生產生活基本需要。

⑥開展環境監測,追蹤研判污染範圍、程度和發展趨勢,切斷污染源,控制和處置污染物,保護水源地等環境保護重點目標,減輕環境影響,開展災後環境風險排查,處置事件應對產生的廢物。

⑦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⑧啓動本級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災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⑨做好受災羣衆的基本生活保障,開展衛生防疫工作,確保災區羣衆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

⑩開展遇難人員善後處置,妥善處理遇難人員遺體,做好遇難人員家屬安撫等工作。

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接受、管理、分配捐贈款物。

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擡物價、製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爲,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爲,維護社會治安。

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

(2)社會安全事件發生後,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①瞭解分析事件起因,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和說服教育,及時疏導化解矛盾和衝突。

②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對使用器械相互對抗或以暴力行爲參與衝突的當事人依法實行強制隔離,妥善解決現場糾紛和爭端,控制事態發展。

③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築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制,必要時依法對網絡、通信進行管控。

④封鎖現場有關場所、道路、查驗現場人員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

⑤加強對易受衝擊的核心機關和單位的警衛,加強對重點敏感人員、場所、部位和標誌性建築的保護。

⑥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事件時,立即依法出動警力,加大社會面檢查、巡邏、控制力度,根據現場情況依法採取相應的強制性措施,儘快恢復社會秩序的正常。

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交通運輸、醫療救治、通信、搶險救援物資裝備、羣衆生活、社會秩序、新聞宣傳、專家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牽頭協調部門,應組織編制並指導下級部門編制相關保障方案,督促做好保障體系建設,完善快速反應聯動機制。保障方案管理比照應急預案管理。

(4)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必要時可以依法向單位和個人徵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請求其他地方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或技術支持;要求生產、生活必需品和應急救援物資的企業組織生產,保證供給;要求提供醫療、交通等公共服務的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組織協調運輸經營單位優先運送處置突發事件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應急救援人員及受到突發事件危害人員。

3.4.6信息發佈與輿論引導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要制定統一的信息發佈與輿論引導方案,與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同時研究、同時部署、同時行動。

(1)信息發佈由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或其設立的應急指揮機構按照有關規定組織。

(2)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第一時間按照信息發佈有關規定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適時舉行新聞發佈會,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發生較大、一般突發事件後,要及時發佈權威信息,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佈信息。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根據其規定。

(3)信息發佈形式主要包括通過新聞網站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平臺發佈信息,以及提供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佈會或接受媒體採訪等,具體按有關規定執行。

(4)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要加強信息發佈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迴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5)未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參與處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事件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應急處置的'信息。

3.4.7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或者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後,縣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宣佈應急結束,逐步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同時採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現場指揮機構停止運行後,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進入過渡時期,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3.5恢復與重建

3.5.1善後處置

縣政府應當根據遭受損失的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等善後工作方案,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諮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要組織、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

3.5.2調查與評估

(1)縣政府應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組織參與處置的單位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復盤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將調查評估情況向上級政府報告。較大突發事件由縣政府配合市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評估,並向市政府作出報告。

(2)縣政府有關部門或單位於每年第一季度組織對本行業(領域)上年度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向縣政府報告,抄送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縣政府組織對本行政區域上年度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評估,並向市政府報告,抄送上級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

3.5.3恢復重建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政府要立即組織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及時組織和協調發展改革、財政、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水利等部門恢復社會秩序,儘快修復被損壞的交通、通信、水利、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

需要上級政府提供資金、物資和技術支持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上級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審批後組織實施。

4應急保障

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分工和總體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工作。

4.1隊伍保障

(1)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合陽縣消防救援大隊承擔各類突發事件綜合性消防救援保障任務。

(2)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幹力量。應急管理、公安、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水務、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等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和實際需要,加強本行業的專業應急隊伍建設。

(3)民兵和武警部隊是應急救援的突擊力量。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當地駐合部隊建立健全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根據需要,按有關規定,請求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4)基層應急隊伍是第一時間先期處置的重要力量。各鎮(街道)及村(社區)應當單獨建立或者與有關單位、社會組織共同建立基層應急救援隊伍。

(5)社會應急力量是應急救援的輔助力量。各有關單位要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充分發揮紅十字會、共青團作用,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等有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各鎮(街道)、各部門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時發現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4.2經費保障

(1)縣政府要將突發事件防範和應對工作所需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2)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3)縣政府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應的徵用補償或救助政策,報縣政府審批。

(4)縣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鼓勵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應對突發事件提供物資、資金、技術支持和捐贈。

(6)建立健全災害風險保險體系,鼓勵單位和公民參加保險。各鎮(街道)、經開區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爲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

4.3物資裝備保障

(1)縣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加強相關類別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完善應急物資裝備管理協調機制。縣應急管理局、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財政局、縣商經局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建立健全縣重要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2)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或與有關企業簽訂協議,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3)加強應急力量訓練條件建設,推進應急訓練設施開放共享。

4.4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等衛生應急工作,及時爲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協調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救助工作。

4.5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要爲應急救援人員及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交通幹線及有關設施被毀壞時,縣交通運輸局要迅速組織搶修或架設臨時通道,保障交通路線暢通,確保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運達,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公安部門負責協調對事發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4.6治安維護保障

縣公安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治安維護,制定相關維護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動方案,加強對重點地區、場所、人羣、物資設備的安全防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惡化,維護社會秩序。

4.7人員防護保障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完善緊急疏散管理制度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衆安全、有序轉移或疏散到應急避難場所或其他安全地帶。各有關部門爲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科學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8通信信息保障

縣工信局、融媒體中心等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體系,確保通信暢通。

4.9公共設施保障

縣發改、工信、住建、應急、環保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10基礎信息服務保障

縣氣象部門應當加強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爲應急處置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縣水務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河流、水庫水情的監測、預報和預警,爲應急處置提供水文資料和信息服務。

縣自然資源部門應當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單位爲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提供事發地導航定位、遙感監測、地圖影像等地理信息服務。

4.11科技和技術保障

建立縣級應急指揮平臺和有關部門應急指揮平臺,滿足突發事件監測監控、預測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彙總與發佈、視頻會商、綜合研判、輔助決策、指揮協調、資源調用和總結評估等功能。有條件的鎮(街)要建設適用的應急指揮平臺,並與縣級應急指揮平臺互聯互通。

建立專家庫,爲應急處置提供決策諮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應急處置工作。

4.12區域合作保障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應急管理區域合作,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聯動機制、應急資源區域共享機制。

加強與毗鄰縣的應急管理交流合作,不斷完善應急管理聯動機制,加強訓練基地共享與應急演練聯動,爲應對區域性突發事件提供合作與聯動保障。

5預案管理

5.1預案編制與審批發布

總體應急預案由應急管理部門組織編制,由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印發,報送上級人民政府備案。

專項應急預案由牽頭部門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抄送上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部門應急預案由有關部門編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預案由基層組織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向有關部門備案。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銜接遵循“下級服從上級,專項部門服從總體,預案之間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則。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基礎上進行。在編制應急預案的過程中,應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基層的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和組織專家評審。

5.2應急演練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協同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並付諸實施。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應每3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層組織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演練。

5.3預案評估與修訂

(1)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的單位應當每3年對預案進行評估,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並對預案是否需要修訂做出結論,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範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①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②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④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⑤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⑥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⑦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爲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3)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預案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佈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4)各部門、鎮(街道)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意見。

5.4宣傳與培訓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本地區特點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教育培訓工作,將應急預案作爲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幹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幹部日常培訓內容。

應急預案發布後,各部門應積極做好應急預案的宣傳工作。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準備、應急與響應、自救與互救等應急知識的公益宣傳活動,充分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渠道,廣泛開展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各級各類學校應把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與互救能力,教育部門應當對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應急預案宣傳普及材料要通俗易懂、好記管用,免費向公衆發放。

5.5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公民按照各級政府要求,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可視情給予補助;對參加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爲,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紀律規定給予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7附件

1.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牽頭部門

2.合陽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圖

3.突發事件應對處置相關單位聯繫方式

4.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收集、處置流程圖

5.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流程圖

6.緊急重要信息報告單(樣表)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12

爲完善我司危險貨物運輸(以下簡稱危貨運輸)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我司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風險能力,確保運輸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結合我司危貨運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及其它相關領導成員:公司安全委員會成員和相關人員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部,其正、副經理分別任辦公室正、副主任。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導公司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構的建設。

2、負責與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等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及時將本市和全國近期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通報到全司,並督導分析事故原因,制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防範措施。

3、督查指導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日常工作執行情況。

4、負責承辦全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安排、檢查、督導,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等資料收集工作。

二、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後,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上報公司,否則,將按規定追究其責任。

(2)事故上報人應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型車號、傷亡情況以及事故初步原因準確詳實上報,不準弄虛作假,誤報、錯報。

2、施救原則

(1)凡發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及時趕赴現場。做到處置有條不紊,措施果斷有力。

(2)實施搶救中,應先重傷,後輕傷,與有關部門、醫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

3、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公司總經理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事故現場救援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由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長報告啓動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搶險。當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應迅速建立警戒線,疏散圍觀人羣,設法瞭解化學物品性質,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請求專業搶險,嚴禁冒險蠻幹。

4、事故調查處理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

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1、查明發生危化品運輸嚴重泄漏、燃燒、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責任人,各管理環節管理人應承擔的責任,對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安委會討論決定。

3、按“四不放過”原則對責單位進行整改。

運輸企業應急預案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道路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運達,保證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安徽省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及國家相關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制訂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交通運輸系統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引發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市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統一領導下,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具體負責,各單位分工協作,分級負責。

(2)職責分明、規範有序、功能全面。根據各級相關部門現有職責明確任務分工,確保應急工作機制和應急程序規範有序。同時建立結構完整、功能全面的應急反應體系。

(3)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公衆參與。充分發揮各部門和社會公衆的應急支持作用,在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中,優化整合各相關部門的人力、物力資源,實現信息共享。

(4)平戰結合、反應靈敏、運轉高效。做好日常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加強應急培訓與演習,採用先進應急技術,提高應急科技水平,確保應急工作反應靈敏和運轉高效。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組織體系由市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縣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和道路運輸企業三級應急組織機構組成,各級組織機構在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

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專家諮詢組組成。

市運管處成立本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並督促有關企業成立相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

市大橋處、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分別成立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

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相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機構,並在縣(區)政府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局組織指揮機構

2.1.1指揮部機構組成

市交通運輸局成立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局長擔任指揮長,各位副局長爲副指揮長,成員由局機關相關科室負責人、局屬各單位負責人以及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等運輸企業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局應急辦)。

2.1.2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指揮部職責:

負責組織指揮市交通運輸系統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審定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和應急經費預算;負責發佈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命令,決定啓動和終止道路運輸應急預案;負責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應對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聯合行動方案;負責向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報告應急處置情況;負責承辦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成員單位職責

(1)市運管處:負責收集彙總上報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有關信息;負責組建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客運車隊和應急貨運車隊;負責實施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負責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培訓和演練;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市大橋處、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有限公司、市公交總公司:負責組織人力物力,保障應急運輸通道的暢通;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

(3)其他部門:在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加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協作。

2.1.3指揮部辦公室、應急工作組、專家諮詢組及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運輸應急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局應急辦),由分管局領導任主任,成員由局辦公室、運管科、人事教育科、工程科、安全科、市大橋處、市公路局、市運管處、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組成,具體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指示。

(2)負責做好局應急指揮部會議會務工作。

(3)負責處理道路運輸應急信息,提出啓動市級預警和應急響應行動建議。

(4)負責檢查指導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5)負責道路運輸應急期間24小時值班工作。

(6)負責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應急工作組及職責

啓動本預案市級以上響應後,市交通運輸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即成立應急工作組,由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指揮部指示,具體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應急工作組下設公路搶通、運輸保障、總結評估三個小組,各小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對處置工作。

(1)公路搶通小組及職責

公路搶通小組由市公路局領導任組長,局工程等相關科室、市公路局、市縣鄉處、局質監站、局項目辦等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組織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組織、協調應急隊伍的調度和應急機械及物資的調配,確保公路的安全暢通。

②會同公安部門擬定公路繞行方案並協助組織實施。

③負責協調社會力量參與公路搶通工作。

④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運輸保障小組及職責

運輸保障小組由市運管處領導任組長,局運管等相關科室、市大橋處、市公路局、市運管處、省交通集團銅陵汽運公司、市公交總公司等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具體實施人員物資的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②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

③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

④擬定運輸補償資金補助方案。

⑤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總結評估小組及職責

總結評估小組由局分管領導任組長,局安全等相關科室、公路搶通小組、運輸保障小組、專家諮詢組等有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①負責編寫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②對道路運輸保障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並向局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③承辦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專家諮詢組及職責

局應急指揮部設立專家諮詢組,由交通運輸行業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專家諮詢組由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建和管理。主要職責是:

(1)參與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的擬訂和修訂工作。

(2)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工作提出建議。

(3)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4)對應急響應終止和後期分析評估提出諮詢意見。

(5)爲公衆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諮詢。

(6)承辦局應急指揮部委託的其他工作。

2.2縣(區)道路運輸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相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指揮機構,制訂職責範圍內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3.1.1預測與預警信息分類

交通運輸行業外部預測、預警信息

(1)氣象監測、預測、預警信息。

(2)強地震(烈度5.0以上)監測信息。

(3)突發地質災害監測、預測信息。

(4)洪水、堤防決口與庫區垮壩信息。

(5)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

(6)環境污染事件影響信息。

(7)重特大交通事故影響信息。

交通運輸行業內部預測、預警信息

(1)公路損毀、中斷、阻塞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

(3)道路運輸安全信息。

(4)道路運輸市場信息。

預測、預警信息監測

(1)交通運輸行業外部信息由氣象、地質、衛生、環保、公安交警等對應行業管理部門提供。

(2)公路損毀、中斷、阻塞信息由公路部門提供。

(3)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安全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客貨運企業負責監測。

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1)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安全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的接收工作,與上級信息中心建立信息共享。

(2)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外部、內部預測、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的需求級別。

預警分級

參照《國家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應急運輸保障的需求程度與保障能力將預警分爲四級:省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市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縣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企業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見表3-1。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市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的啓動和發佈。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縣級道路運輸保障預警的啓動和發佈。

預警啓動

局應急指揮部認爲需要啓動本預案時,按以下程序啓動市級預警。

(1)局應急辦提出市級預警狀態啓動建議。

(2)應急指揮部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啓動市級預警,如同意啓動,則正式簽發市級預警啓動文件,並向省交通運輸廳及市政府應急管理機構報告,各應急工作組進入待命狀態。

(3)市級預警啓動命令發出1小時內,局應急辦通知相關下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

(4)局應急辦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形成突發事件動態日報制度,並根據應急指揮部要求增加預警報告頻率。

(5)各應急工作小組開展應急籌備工作。

預警終止

在市級預警降級或撤銷時,局應急指揮部按以下程序終止市級預警。

(1)局應急辦根據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確認預警涉及的交通突發事件已不滿足市級預警啓動標準,需降級或撤銷時,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市級預警狀態終止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在同意終止後,以文件形式發出通知,並在24小時內向省交通運輸廳及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上報,各應急工作小組自行撤銷。

(3)如預警降級爲縣(區)級,由縣(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啓動預警。

(4)如預警直接撤銷,局應急指揮部負責向預警啓動文件中所列部門和單位傳達預警終止信息。

3.2應急處置

3.2.1響應級別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根據各類突發事件對道路運輸保障能力的需求程度分爲省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和企業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四級。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的啓動和發佈,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的啓動和發佈,企業負責企業本身各類應急響應預案的啓動和發佈。

(1)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對符合本預案道路運輸應急市級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或由市政府、市交通運輸局下達的應急運輸事件,由市運管機構在市交通運輸局的領導下予以確認,啓動並實施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與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2)縣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對符合縣級道路應急運輸保障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由縣運管所在縣交通運輸局領導下確認,啓動並實施本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同時報送市運管機構與縣交通運輸局備案。

(3)企業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道路運輸企業根據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決定啓動並實施本級應急響應。

3.2.2響應程序

市級響應時,市交通運輸局按以下程序和內容啓動市級響應。

(1)局應急辦對收集到的交通突發事件信息,通過評估確定爲市級突發事件的、或接到市政府責成處理的交通突發事件,應立即向局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啓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市級應急響應的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應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啓動市級應急響應,如同意啓動,則正式簽發市級應急響應啓動文件,報送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並於24小時內通知各相關部門和單位。

(3)市級應急響應宣佈後,局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的類別決定召集應急工作組和專家組趕赴現場。

(4)市級應急響應啓動後,局應急指揮部和各應急機構立即啓動24小時值班制度,並根據職責規定開展應急工作。

3.2.3信息報送

道路運輸應急信息按照不同的預警級別規定的信息報告時限,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的'信息報告機制。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信息報告,執行“零報告”制度,每天1-2次,由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市公路局負責填報。《信息報告》具體內容包括:

(1)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的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的情況,包括貨物種類、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並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繫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相關救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其他運輸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增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執行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等。

3.2.4響應終止

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響應終止時,市交通運輸局採取如下終止程序:

(1)局應急辦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應急反應進展情況並參考專家諮詢組的意見,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市級應急響應狀態終止的建議。

(2)局應急指揮部決定是否終止市級應急響應狀態,如同意終止,則簽發應急響應終止文件,解除依照本預案規定採取的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3)由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揮的,則必須報其批准。

3.3善後與評估

3.3.1善後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配合屬地政府,對因參與突發事件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參加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處置的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3.3.2調查與評估

應急運輸狀態解除後,總結評估小組具體負責市級道路應急運輸保障行動的調查與評估工作。調查評估結果須編制評估報告並按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總結報告的基本內容包括:

(1)突發事件的基本概況。包括事件種類、預案級別、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應急運輸的需求特徵等。

(2)應急運輸的執行情況。包括應急運輸預案啓動級別、時間、地點、運輸線路、應急物資的種類和數量、投入的運輸人員和裝備情況、貨運週轉量、人員傷亡和裝備與貨物的損壞情況、運輸任務完成情況等。

(3)應急運輸的經驗和教訓。包括應急運輸的經驗和措施,存在的不足和教訓;

(4)應急運輸工作建議。包括對相關預案進行修改與完善的建議、對完善應急運輸保障的基礎設施、裝備及運輸組織等工作的建議,對與應急運輸保障相關的政策、法規等的合理化建議。

3.3.3徵用補償

道路運輸應急徵用的補償原則爲:“誰徵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4信息發佈

市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的新聞發佈工作,按照市新聞辦突發事件新聞發佈相關規定執行。

4應急運輸保障

(1)專家隊伍

爲確保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決策的科學性,需建立道路運輸保障專家應急隊伍。專家隊伍包括運輸管理專家、車輛專家、道路橋樑專家、信息技術專家、統計分析專家等各相關領域專家。

(2)管理隊伍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人員隊伍由市、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企業任命的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領導機構的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過程中的組織、指揮、管理、協調等相關工作。

(3)運輸隊伍

各級道路運輸保障應急管理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的應急運輸保障隊伍建設。應急運輸保障隊伍的人員構成按其作業性質包括:運輸人員、維修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4)應急車輛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應急車輛的儲備工作,建立市、縣二級應急運力儲備,包括客運應急運力儲備和貨運應急運力儲備,儲備車輛的類型與結構除了常用的普通貨車和廂式車外,還應配備適量的冷藏車、油罐車、大件貨物車和危險品專用車等特種貨運車輛,以滿足不同種類的應急物資運輸需求。

(5)車輛集結地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建立客貨運輸站場信息庫,選擇交通便利,停車及辦公條件較好的站場作爲車輛集中停放點,客車車輛,普通貨運車輛等集中停放待命,並派駐工作人員進行車輛調度管理;特殊車輛在所屬單位集結待命。

(6)應急資金

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所需的各項經費,應根據現行事權、財權劃分的原則,按規定程序列入單位年度財政預算中。

5監督管理

(1)預案演練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道路運輸保障應急演練。

(2)宣傳與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將應急宣傳與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並作爲年度考覈指標,定期開展應急宣傳培訓。應急相關人員每兩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並依據培訓記錄和考試成績實施應急人員的動態管理,提高應急人員素質和專業技能。

(3)應急能力建設評估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定期開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能力評估,建立規範化的評估機制,綜合組織體系、重點保障單位分佈、應急運力數量、規模、分佈等因素,制定客觀、科學的評價指標,提出評估方法和程序。

5.4責任與獎懲

(1)道路應急運輸保障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2)對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或者應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預案管理

(1)本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局指導道路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專項預案,今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結合實際適時進行修訂,並報上級備案。

(2)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局屬各單位應制定本轄區、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並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3)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