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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應急演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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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應急演練方案

水上交通應急演練方案1

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貫徹國家有關水上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積極應對水上交通事件,快速、有效地組織開展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救助遇險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縣境內水域環境,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特制訂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海上搜救應急預案》《錦屏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錦屏縣通航水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生在該區域以外的水上突發事件,可能威脅、影響到本區域或由上級部門指定或應其他搜救機構請求,需要派力量協助應急處置的,參照本預案實施。

1.4工作原則

1.4.1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依法規範、快速高效

政府領導:水上搜救工作是政府的重要社會職能,政府對水上搜救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建立高效的應急反應機制,及時、有效地調動社會力量,並形成合力。

統一指揮:水上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指揮部負責對轄區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統一指揮,協調所組織的各方面應急力量統一行動,保證應急處置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依法規範: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明確各相關單位、個人的職責、權利和義務,規範應急反應的組織、協調、指揮。

快速高效:建立應急機制,保證指揮通暢;強化人員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提高應急力量建設,提高應急反應的效能和水平。

1.5相關定義

1.5.1水上突發事件

水上突發事件是指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或人爲過失造成或可能造成水上人員傷亡的事故(主要包括船舶碰撞、擱淺、沉沒、火災等),以及水上人命、通航環境、通航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等受到威脅的險情。

1.5.2水上應急處置

水上應急處置是指採取應急措施,對水上突發事件實施應急處置,以消除、避免或減少水上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的行爲。其中人命救助作爲水上應急處置的首要工作,是所有船舶和人員應盡的人道主義義務和法律義務。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錦屏縣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是錦屏縣人民政府負責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機構。

2.1機構組成

成立錦屏縣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指揮部總指揮,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聯繫副主任、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縣農業農村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宣傳、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保、民政、司法等機關單位和各鄉鎮負責人爲成員。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錦屏縣交通運輸局,全面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錦屏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機構職責

2.2.1指揮部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水上搜尋救助的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錦屏縣實際情況,制定、修訂水上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轄區範圍內水上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組織力量積極參與跨區域的重大水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獲救人員的接待遣送工作;負責與鄰近水域的搜救部門進行水上搜救業務的聯繫、協調和交流;組織開展錦屏縣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大演練;負責落實應急費用;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2.2.2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搜救值班,做好水上突發事件的預警工作;組織、指揮、協調各方面力量處置水上突發事件;組織成員單位和人員定期進行專業培訓和演練;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職能部門報告有關情況;組織或配合宣傳部門對外進行新聞發佈;辦公室主任擔任應急現場總指揮,組織制定現場應急方案,指揮協調現場搜救工作;發佈航行通告;負責事故水域的現場警戒,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負責獲救人員、應急救援物資等交通保障工作;負責檢查妨礙船舶航行安全的沉船、沉物設置的標識是否符合助航標準和技術要求,以及其它日常工作。

2.2.3指揮部成員單位

縣委宣傳部:應急總指揮或上級領導認爲必要時,負責對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宣傳報道。

縣應急管理局:組織、協調有關安全生產成員單位、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對發生水上突發事件進行救助;負責協調、組織查處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縣公安局:參與救援行動;負責現場水域和相關陸域的治安警戒;協助組織現場及相關人員和設施的疏散、撤離、隔離;負責傷亡人員的身份確認工作;負責陸上交通的疏導工作,保障應急救援,交通暢通,必要時實施道路交通管制。

縣民政局:負責對獲救人員的善後救助和接濟工作;協助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工作;協助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縣農業農村局:組織本單位力量和漁船參加搜救行動;參加現場警戒工作;協助組織事故現場周圍漁船和漁民的疏散、撤離。

縣衛生健康局:組織醫療搶救隊伍,對傷病人員實施緊急處置和醫療救護工作;組織醫院做好傷病人員的接收和治療;緊急調用救護所需藥品、醫療器材;提供遠程醫療服務、醫療諮詢、指導;做好事故後醫療衛生處理工作,特別是防疫工作。

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參與旅遊船舶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負責外地遊客安置工作。

縣司法局:協助指揮部辦公室做好預案制訂、修改工作;負責法律支援工作;牽頭、組織法律支援組處理涉外的法律問題。

黔東南州生態環境局錦屏分局:負責水域污染所引起的水、大氣等污染程度的監視、監測、評價等;負責組織對水域污染中處於陸地的污染源控制和消除。

縣氣象局:負責氣象預警工作,及時提供相關氣象資料;對重大險情或事故地點附近區域提供特別氣象預報。

縣消防救援大隊:組織本單位消防力量對船舶火災、危險品泄漏等事故進行應急救援;擔任現場消防指揮,組織現場有關消防力量實施滅火行動,營救遇險人員,控制危害源,清理火場,參與火災原因的調查工作;組織力量參加其他水上救援工作;若船舶可能發生火災、爆炸或危險品泄露危險時,參加現場警戒工作。

縣武警中隊:組織武警、官兵參加緊急救援行動;協助疏散人員、設施;協助相關區域的警戒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提供搜救資金保障;負責應急費用的財務保障。

縣水務局:負責水情監測,提供相關水域的重大水情信息。

縣通訊運營商(移動、聯通、電信等):爲水上應急行動提供通信保障;並根據應急搶險需要,按指揮部要求,提供臨時通信設施,保障救援和指揮通信暢通。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人員搜救、安置或轉移等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宣傳教育、應急演練等工作。

2.2.4相關單位

當事方所屬船公司:迅速展開救援工作,配合指揮部實施水上搜救行動;協助做好獲救人員的安置、治療、家屬接待和遇難人員的相關善後工作;協助做好有關沉船、沉物的打撈、保管工作,並及時接收。

當事方船舶:迅速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向有關部門報警;儘量採取有效措施自救;聽從應急救援部門的指揮、協調。

2.3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應急總指揮: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總體指揮,決定預案的啓動、實施、中止和終止,下達應急指令。

根據事故、險情的級別,應急總指揮由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擔任:

(1)一般應急由指揮部副總指揮(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擔任應急總指揮;

(2)較大、重大和特大應急由指揮部總指揮擔任應急總指揮;

(3)以上相關領導因故不能擔任應急總指揮時,應由其工作替代人員擔任;

(4)上級部門認爲必要時,由上級部門指定人員擔任應急總指揮。

應急副總指揮:由應急總指揮根據需要確定,可臨時增加參加救援行動的主要單位負責人擔任應急副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協助應急總指揮開展工作。

應急協調人: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擔任,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無法到崗,應由其指定代替其工作的負責人擔任,或由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指定人員擔任。應急協調人負責應急處理工作的總體協調,及時嚮應急總指揮報告相關情況,執行並傳達應急總指揮指令。

現場總指揮:由應急總指揮指定,一般由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現場負責人擔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現場應急行動的總體指揮,指定下一層次的指揮、負責人,及時嚮應急協調人和指揮部值班室報告現場的相關信息和工作進展,確保通信暢通,執行指令,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

應急行動組:由縣交通、公安、農業、武警等相關單位組成。在現場總指揮的統一組織、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警戒監測組:由縣交通、公安、農業等相關單位組成。負責在現場總指揮的統一組織、指揮下,實施現場警戒和監測,及時向現場總指揮報告相關情況。

專家諮詢組:專家諮詢組人員由應急協調人具體召集,負責對險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意見,提供科學決策依據,對預案的實施、終止提出意見。專家組由交通、消防、醫療衛生、環保、安全管理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法律支援組:由縣司法局負責牽頭,由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處理工作所涉及法律的問題進行研究,提供法律支援,處理涉及應急工作的訴訟問題。

信息處理組: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相關單位人員參加。

(1)負責收集、整理相關信息、資料,掌握現場的進展情況和各方動態;

(2)及時向指揮部有關領導報告現場相關動態信息,並向有關各方及時傳達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指令;

(3)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信息,並將上級部門或領導的指示、意見及時傳達給相關人員;

(4)負責向宣傳部門及新聞媒體通報相關情況;

(5)上級領導指定由其他部門負責統一宣傳報道的,由指定部門負責。

醫療保障組:由縣衛生健康局指派人員、力量組成,負責遇險人員、參加救援人員的醫療保障和衛生防疫工作。

應急保障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縣民政、通信、交通、衛生醫療等責任單位具體實施。負責提供應急後勤物資、通信、交通和醫療等保障。

善後處理組:由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縣民政部門等有關責任單位具體實施。負責協調處理有關遇險人員的救濟、遇險人員及家屬的接待和安置、遇難者屍體處理、有關費用補償或賠償等事項。

事故調查組:由縣交通部門牽頭負責(漁船事故由農業部門牽頭負責),必要時邀請其他相關單位、行業的專家參加。調查組負責查明險情事故發生原因,明確事故責任,併爲險情、事故的應急處置提供決策依據。

第三章應急等級

3.1應急等級劃分

根據水上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事態發展趨勢,結合國家有關規定,本預案將水上突發事件應急行動分爲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大四個等級。

3.1.1一般應急

一般應急是指對以下一種或幾種水上突發事件採取的應急行動:

(1)死亡(含失蹤)3人以下的水上突發事件;

(2)危及3人以下人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

(3)非客船、非危險品船發生碰撞、火災等對船舶及人員生命安全構成威脅的水上突發事件;

(4)船舶溢油0.5噸以下;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後果,對通航環境、港口生產有一定影響,對內河流域生態環境、岸基人命財產安全構成了一定威脅,造成一般社會影響的水上突發事件。

3.1.2較大應急

較大應急是指對以下一種或幾種水上突發事件採取的應急行動:

(1)死亡(含失蹤)3人及以上、6人以下的水上突發事件;

(2)危及3人及以上、6人以下人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

(3)船舶溢油0.5噸及以上、1噸以下;

(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大危害後果,對通航環境、港口生產有重大影響,對內河流域生態環境、岸基人命財產安全構成了較大威脅,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水上突發事件。

3.1.3重大應急

重大應急是指對以下一種或幾種水上突發事件採取的應急行動:

(1)死亡(含失蹤)6人及以上、10人以下的水上突發事件;

(2)危及6人及以上、10人以下人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

(3)船舶溢油1噸及以上、3噸以下;

(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後果,對通航環境、港口生產有嚴重影響,對水域生態環境、人命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水上突發事件。

3.1.4特大應急

特大應急是指以下一種或幾種水上突發事件採取的應急行動:

(1)死亡(含失蹤)10人及以上;

(2)危及10人及以上人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

(3)客船、化學品船發生嚴重危及船舶或人員生命安全的水上突發事件;

(4)船舶溢油3噸及以上;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別嚴重危害後果,對通航環境、港口生產有極其嚴重影響,對水域生態環境、人命財產安全構成了特別嚴重威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水上突發事件。

3.2應急等級確定

(1)應急等級一般由指揮部值班負責人根據險情報告和核實的情況,對照應急等級的標準進行評估,初步確定相應的應急等級;

(2)因各種情況導致指揮部值班負責人不能直接判斷應急等級的,應立即報告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應根據險情初步評估情況及時確定應急等級,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對險情進行評估、確定;

(3)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根據險情情況無法確定應急等級的,報指揮部領導決定;

(4)應急等級確定後,因實際情況發生變化導致應急等級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提升或降低應急等級。

第四章預警、預防機制

預警、預防是通過預警信息分析,做出相應判斷,並採取預防措施,防止自然災害所造成的事故發生或做好相應應急準備。指揮部辦公室應積極建立並拓寬信息來源渠道,保持與船舶、航運機構、漁業單位、港口、碼頭等信息渠道暢通,以保證及早獲得水上預警信息。

4.1預警原則

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預警信息來源與監測

4.2.1預警信息來源

(1)當事船舶、設施、其他交通工具或其所有人、經營人、代理人報告;

(2)過往船舶、港航單位、目擊者的報告;

(3)公安110報警臺、有關部門轉報;

(4)氣象部門的通報;

(5)水上求救電話:0855-7226072;

(6)其他信息來源。

4.2.2預警監測

監測值班

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收和處理水上報警信息。值班通訊如下:

(1)水上遇險求救專用報警電話:公安110報警臺或0855-7226072;

(2)傳真電話:0855-7226072;

通航水域巡航

錦屏交通運輸局組織的水上巡航工作,可以及早獲得水上報警信息並及時進行處置;漁政等水上執法部門在執行相應水上執法任務時,發現或接到水上報警信息,也應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4.3預警措施

(1)指揮部通過發佈航行通告、電臺、新聞媒體等措施向公衆發佈預警信息;

(2)相關單位、船舶和人員應注意接收預警信息,及時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防止或減少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第五章應急響應與處置

5.1應急響應

5.1.1報警信息接收

指揮部辦公室值班員接到水上險情報警信息,應儘可能詳細地瞭解並記錄相關信息。

5.1.2信息覈實與處理

指揮部辦公室值班員應立即對所獲取的信息進行覈實,判斷報警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並根據覈實的信息評估險情相應的等級。覈實的途徑包括:

(1)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或代理人;

(2)港航單位、碼頭、渡口等;

(3)附近漁船和船舶;

(4)派出船舶進行搜尋覈實;

(5)其它有效手段。

蒐集有關氣象、水文資料並進行分析。

與報警人、當事船舶、船舶代理人等保持聯繫,進一步跟蹤、收集有關信息和了解最新情況。

5.1.3險情信息上報

(1)發生一般險情,應及時報告縣應急管理局,並視情況通報相關單位;

(2)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的險情,應在接到報警後20分鐘內報告縣人民政府總值班室、縣應急管理局,並及時通報相關單位。在接報後2小時內將基本情況書面報告上述有關部門。

5.2險情評估

5.2.1應急協調人應組織險情評估,根據所掌握的信息對事故或險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後果進行初步評估。

5.2.2險情評估考慮以下因素:

(1)遇險人數和危險程度;

(2)對通航環境、通航安全的影響程度;

(3)造成內河環境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

(4)對救援船舶、人員可能造成的危害性;

(5)事故或險情進一步擴大的可能性及程度等。

5.2.3根據初步評估,應急協調人擬定應急等級和相應應急措施,提出所需應急救助力量及設施的規模、後勤保障需求、人員保護需求、法律支援需求、專家支援需求等,並報相應領導。

5.3應急處置

5.3.1應急總指揮的行動

(1)按照險情的級別通知有關人員進入相應位置;

(2)按照確定的'應急等級,全面組織實施相應預案。本預案附錄中提供了針對各類水上突發事件的具體應急預案,啓動相應預案時,仍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方案,並根據險情的變化調整方案;

(3)根據事態發展組織進一步的險情評估,包括諮詢專家意見或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

(4)根據險情的變化和最新評估結果調整應急等級,應急總指揮根據險情等級,相應調整應急指揮體系的級別;

(5)指定現場總指揮;

(6)組織研究制定應急救援方案;

(7)負責應急總體工作的指揮、決策,必要時組織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5.3.2應急協調人的行動

在確定應急總指揮之前,應自動承擔應急總指揮的職責,直到應急總指揮確定並接管指揮職責爲止。確定應急總指揮後,負責應急行動具體協調。

根據險情初步評估情況和應急總指揮的指示進行應急部署,下達應急指令,組織協調有關救助力量展開應急行動。

應急部署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行動:

(1)要求遇險船舶積極組織自救,並作好配合應急救援的準備;

(2)通知海事部門發佈航行通告,必要時實施水上交通管制;

(3)組織附近船舶實施救援;

(4)通知有關救助力量(單位、船舶、設施和人員)採取相應行動,包括現場救援、應急支援、後勤保障等;

(5)確定應急通信聯絡方式。

應急指令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執行應急行動的單位、船舶或人員、行動時間;

(2)搜救對象:遇險船舶的名稱、種類、噸位、主要尺度、特徵、聯絡方式等;

(3)險情或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事故類型(碰撞、擱淺、火災、爆炸、風災、沉沒、失控等緊急情況),損失和傷亡情況;

(4)指定現場總指揮,確定應急通信聯絡方式;

(5)初步確定搜救區域、範圍及工作任務等。通知救助力量採取行動時,如時間允許應儘可能將有關情況和行動要求交待清楚,並可隨情況變化進行補充修正。

協調岸上救助力量採取相應行動,配合水上的應急救援行動。

及時掌握應急行動情況,並嚮應急總指揮彙報。

5.3.3現場總指揮的行動

在未指定現場總指揮前,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的救助單位或船舶應自動承擔起現場總指揮的職責。

執行應急總指揮發布的或應急協調人下達的指令和要求,並及時報告執行情況。

組織現場救助力量實施救援:

(1)確定搜救目標的具體位置或可能位置,確定搜救區域;

(2)全面瞭解和掌握現場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3)根據現場情況,制定具體救助方案,爲現場救助力量確定適當的搜救方式,分配搜救任務,組織搜救行動,同時應確保其安全;

(4)組織應急行動組和警戒監測組進行應急救援及監測;

(5)協調現場搜救通信。

保持與應急協調人的聯繫,及時反饋現場信息。

做好現場搜救行動的詳細記錄,包括現場救助力量和設備情況、事故或險情情況、搜救情況等。

根據現場情況及其變化,提出增加或減少救助力量的建議,對應急總指揮組織制定應急救援方案提出參考意見,以及時對結束、中止或繼續搜救行動提出建議。

5.3.4成員單位的行動

按照指揮部的應急部署派出救助力量,啓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展開應急行動。

5.3.5現場救助力量的行動

(1)向指揮部值班室報告動態,包括救助力量的名稱、出動時間、位置、抵達現場時間等;

(2)抵達現場後,向現場總指揮報告,並接受現場總指揮的統一協調,執行搜救任務;

(3)保持與現場總指揮的聯繫,及時反饋現場有關信息,對救助方案提出意見或建議。

5.3.6應急支援力量的行動

被確定爲應急支援的救助力量應做好應急準備,確保應急設備、裝備、人員就位,處於應急待命狀態。

5.3.7專家諮詢組的行動

由應急總指揮或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召集,對救助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提供諮詢服務,爲搜救決策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5.3.8事故調查組的行動

按照職責分工,查清事故原因,併爲應急行動提供相關決策支持。

5.3.9法律支援組的行動

研究、分析應急行動涉及的法律問題,及時爲應急行動提供法律支持,爲事後索賠工作做好準備。

5.3.10事故方及其所在單位、代理、保險人等的行動

(1)啓動內部應急程序,積極組織自救;

(2)提供應急救援所需資料,如船舶結構圖、貨物資料、旅客資料等;

(3)及時派出人員協助、配合應急救援行動;

(4)及時派出單位代表、保險人代表負責事故善後處理;

(5)提供必要的應急資金。

5.4應急行動中止或終止

5.4.1有下列情況之一,應急總指揮應宣佈中止行動:

(1)險情解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已控制;

(2)受客觀因素影響如惡劣天氣等原因,無法進行搜救。

5.4.2有下列情況之一,應急總指揮應宣佈終止行動:

(1)所有可能區域均已搜尋,進一步搜尋不再有效;

(2)險情解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已消除。

5.4.3接到應急總指揮中止或終止通知後,應急協調人、現場總指揮應通知所有參與行動的救助力量中止或終止行動,並覈實人員傷亡情況、船舶損失情況、水域污染情況等。

5.5重新啓動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指揮部應重新啓動應急程序:

(1)新的證據表明可能有幸存者;

(2)收到報告並經覈實,表明重新開始行動可能有效;

(3)宣佈“中止行動”後,事件意外發生變化,須對其重新採取應急行動的。

5.6後期處置

5.6.1善後處理

(1)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醫療機構救治獲救傷病人員及防疫工作;

(2)縣民政局負責獲救人員的安置和社會援助工作,以及傷、亡人員的撫卹和善後處理工作。

5.6.2總結評估

(1)應急行動結束,所有參與行動的單位或部門都應立即進行總結,並向指揮部辦公室提交應急行動報告;

(2)現場總指揮應對現場搜救情況進行總結評估,並向指揮部辦公室提交報告;

(3)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彙總有關材料,對整個應急行動進行全面評估,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形成書面報告,經應急總指揮審覈後,提交指揮部領導及上級部門。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突發事件,應在處置完畢後2個工作日內,將處置工作情況書面報告縣人民政府、縣安委辦,並視情況通報相關單位;

(4)總結評估報告應及時下發有關單位,或適時召開總結評估大會,以便各有關方面共同總結經驗,改進工作;

(5)所有反映應急行動的資料都應整理歸檔,妥善保管。這些資料包括搜救值班記錄、值班電話錄音、現場工作記錄、應急行動情況報告、總結評估報告等。

第六章新聞發佈

6.1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新聞發佈工作,具體由信息處理組處理,未經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發布有關信息。

6.2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發言人由指揮部授權的人員擔任,確保搜救信息準確發佈。

6.3搜救信息應經應急總指揮覈准後對外發布,或經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後召開新聞發佈會。

當所發佈信息具有較大社會影響時,指揮部總指揮或上級領導認爲須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發佈的,由縣委宣傳部統一對外發布。

6.4新聞發佈應注重社會效果,以正面報道爲主,加強輿論引導,消除社會恐慌心理,維持社會穩定,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救援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第七章獎勵與責任追究

7.1對積極參加水上應急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指揮部報縣人民政府或其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7.2對推諉、故意拖延、不服從、干擾指揮部協調、指揮,未按照本預案規定履行職責的單位、責任人,由指揮部報縣人民政府、相關上級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並建議其上級主管部門追究行政責任或給予黨紀處分。

7.3有關人員因參加水上應急行動導致傷亡的,按相關規定和政策給予撫卹優待。

第八章應急保障

8.1應急力量和裝備保障

應急指揮部應定期收集各成員單位以及相關單位可以參與水上應急行動的設備、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分佈情況等信息,登記造冊,建立水上應急設備、裝備信息庫。並根據需要向縣人民政府提出需求,增添和更新必要的應急設備、裝備、器材,提高應急手段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指揮部的應急反應能力。

8.2應急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局應與相關的水、陸運輸部門建立水上應急運輸保障機制,在應急反應時,爲遇險人員的醫療移送、疏散、轉移以及應急人員、器材、物資的運送等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8.3應急醫療保障

縣衛生健康局應組織本縣有關醫療機構建立水上應急醫療聯動機制,明確水上醫療諮詢、醫療援助、醫療移送、收治傷員等任務,確保救護所需藥品、醫療器材能夠緊急調用。

8.4應急治安保障

縣公安局應建立水上應急現場治安秩序保障機制,在應急反應時,根據指揮部的要求安排警力維持秩序,負責陸上交通管制以及參與水上治安警戒等,保障水上應急行動的順利進行。

8.5應急物資保障

在處置重特大應急事件時由縣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協調落實所需的應急物資保障。

8.6應急資金保障

縣財政局應建立應急資金保障機制,將應急保障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按照有關規定合理承擔應由政府承擔的應急保障資金。

8.7應急後勤保障

展開大規模聯合行動或必要時,由指揮部辦公室安排應急行動的後勤保障工作,確保應急行動不斷不亂、順利進行。

8.8應急社會動員保障

需要動員其他社會力量協助處置水上突發事件時,由縣人民政府或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動員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志願者和廣大羣衆等力量協助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

第九章預案管理

9.1預案制定實施

指揮部負責縣水上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經指揮部領導審覈通過,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公佈實施。

9.2預案更新和修改

9.2.1指揮部辦公室具體負責本預案的更新和修改工作。

9.2.2出現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適時進行更新或修改:

(1)水上應急反應政策、法規調整或修改;

(2)在實施過程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

(3)經組織評審,發現預案存在缺陷;

(4)預案涉及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5)經修改的預案應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發佈實施,併發給相關單位和部門。

9.2.3分預案的修改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修改後報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後實施。

9.2.4經修改的預案應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發佈實施。

9.3預案的解釋

本預案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9.4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水上交通應急演練方案2

爲進一步在實踐中總結和完善市區兩級《水上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及時搶救遇險人員和財產,最大限度地減少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損失,經冷水灘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於20xx年11月27日與湖南省水運管理局和永州市地方海事局在我區聯合舉行水上交通安全應急救援聯合演練。爲確保演練有序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演練目的

檢驗《冷水灘區水上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預案》的落實情況和海事機構在實施搜救應急過程中的組織、指揮和反應能力,增強社會機構參與水上搜救應急的熱情度和參與度,營造一種“全民講安全、全民懂安全、全民參與安全”的社會大安全的氛圍,強化安全知識教育和應急救援培訓相結合,切實提高海事管理機構、船員、水上從業人員的應對水上突發事件預警預防和應對應變能力。增強公衆應對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等突發公共事件救援的信心和應對意識。

二、演練組織

本次演練由湖南省水運管理局、永州市地方海事局、冷水灘區人民政府聯合主辦,冷水灘區交通運輸局、地方海事局承辦,永州市新世界傳媒有限責任公司具體執行。

三、演練時間和地點

(一)演練時間:20xx年11月27日上午10:00-12:00。

(二)演練地點:永州市冷水灘區三多亭碼頭水域

四、演練科目及內容

演練科目:

1、撲滅船舶火災、落水人員搜救

2、失控船舶施救

3、船舶溢油處置

一艘載有10人的客船在行駛途中與迎面而來的一艘運砂船發生碰撞事故,客船機艙突發大火,主機熄火,船舶失去控制,部分乘客棄船逃生,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客船機艙發生機油、柴油泄露,大量油污污染河道水域。

第一階段:區地方海事局接到報告立即組織救援隊伍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施救,同時向區人民政府報告情況,請求啓動應急預案。區政府立即啓動預案,通知相關責任單位快速達到事故現場。

第二階段:搶救落水人員,救治傷員;撲滅大火;轉移被困人員,拖離失控船舶;河面油污清理處置。各參演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分工協作完成演練任務。

五、參演單位、人員

(一)主辦單位:湖南省水運管理局、永州市地方海事局、冷水灘區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冷水灘區交通運輸局、冷水灘區地方海事局

(三)協辦單位:人武部、宣傳部、安監局、公安分局、環保局、水利局、衛計委、畜牧水產局、河道採砂辦、梅灣街道辦事處、應急管理辦公室。

(四)執行單位:永州市新世界傳媒有限責任公司

(五)參演人員(共132人)

1、區政府機關4人。

2、永州市地方海事局15人。

3、區直相關部門73人。其中:人武部10人、宣傳部7人、交通運輸局5人、安監局3人、公安分局10人、交警大隊4人、水上派出所3人、環保局3人、水利局3人、衛計委5人(醫生、護士各1人)、畜牧水產局3人、河道採砂辦2人、梅灣辦事處4人、應急管理辦公室3人、地方海事局8人。

4、永州市新世界傳媒公司工作人員5人。

5、其他參演人員35人。其中:永州市榮耀砂石公司湘冷灘貨0315號3人、湘冷灘客0052號10人、文明水上客運公司2人、簽單員1人、冷水灘區航運公司6人、船舶駕駛員和水手13人。

(六)邀請現場觀摩人員(58人):

1、湖南省水運管理局3人。

2、永州市交通運輸局2人、永州市財政局2人、市地方海事局9人。

3、各縣區地方海事局22人。

4、各涉水鄉鎮、辦事處的分管領導和安監站長12人,各水上客運公司管理人員8人。

六、演練船舶及演練器材

1、船舶15艘,其中:海事巡航艇6艘,衝鋒舟4艘、運砂船1艘、客船1艘,演練管制水域上、下游警戒船舶各1艘,備用船1艘。以上船舶由冷水灘區地方海事局負責組織,衝鋒舟由人武部提供。所有參演船舶按規定自行配齊船員,救生、消防設備和竹竿,由冷水灘區地方海事局在參演前一天負責對上述船舶及設備進行檢查驗收;

2、救生圈10個、救生衣80件、乾粉滅火器10只、煙幕彈10個、油毛氈2塊由冷水灘區地方海事局提供。對講機10臺、手提電喇叭4個由永州市新世界傳媒公司提供,5m長以上竹竿4根由文明水上客運公司負責提供;

3、海巡艇6艘,負責演練現場的指揮、救援;

4、觀禮臺一座(永州市新世界傳媒公司負責搭建,含背景圖),觀禮嘉賓座椅100張、辦公桌12張由永州市新世界傳媒公司負責落實到位。

5、音響器材一套由永州市新世界傳媒公司落實到位。

6、拱門一座、氣球條幅2條、橫幅5條由永州市新世界傳媒公司落實到位。

7、主持人2名,永州市新世界傳媒公司落實到位。

8、醫療救護車1輛、擔架2付,由區衛計委負責安排落實。

9、後勤保障

(1)礦泉水10件,永州市新世界傳媒公司落實到位。

(2)防暑及急救藥品3件(藿香正氣水、人丹丸、急救藥品各一件),由區衛計委負責安排落實到位。

(3)預演餐宿由冷水灘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演練餐宿由永州市新世界傳媒有限公司負責。

(4)後勤保障車3輛,冷水灘區交通運輸局、冷水灘區地方海事局及永州市新世界傳媒有限公司各負責落實1輛。

七、演練活動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演練活動領導小組

顧問: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區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楊俊軒同志兼任,區地方海事局局長吳建湘同志任副主任,負責本次演練活動聯繫協調,具體實施、資料整理、後勤保障等工作。

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職責:

(1)在演練前研究制定完善預案;

(2)演練的策劃、協調和組織實施,確保演練按進度順利進行;

(3)評估演練成本,籌措演練所需的人財物力;

(4)組織演練的宣傳報道;

(5)編寫演練總結,召開總結會議,評估演練效果;

(6)演練結束後改進應急預案。

(二)演練現場指揮部

總指揮長:桂礪鋒區委副書記、區人民政府區長

指揮長:

現場總指揮:

副指揮長:

成員:

主要職責:

發佈《預案》啓動命令;綜合協調相關組織管理工作;提供應急處置保障;調度各單位按職責完成權限範圍內的任務;對救援和後勤保障做出決策;下達救援命令;宣佈救援結束。

指揮部下設六個工作小組:

1、水上救援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負責本次演練的所有水上救援、搜救演練科目的具體工作,負責船舶救助滅火;

(2)對所有參演船舶、器材、人員進行參演前的落實檢查;

(3)模擬客船、救援快艇、警戒艇按照演練科目要求駐泊指定位置;

(4)規劃好各船舶的行駛路線;

(5)隨時向指揮部報告救援情況。

2、保衛警戒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負責演練水域上、下游警戒,上、下游各佈置警戒船一艘,工作人員2人;

(2)負責演練現場上、下游水域的交通管制,嚴禁其他船舶進入演習水域。

(3)負責湘江東路三多亭段交通管制和疏導,主賓臺、觀禮臺秩序和人員安全。

3、水域防污染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負責對溢油現場溢油情況進行監測、評估,並採集水質樣本;對失事船舶溢油處置和清理,圍油欄的布控和回收;吸油氈的佈設和回收。

4、新聞報道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負責演習活動的宣傳報道。

5、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負責調度醫療救護隊伍進入事故現場,搭建臨時醫療急救點實施搶救;

(2)及時準確判定危重傷員並實施轉運救護。

6、後勤綜合協調組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負責準備和運送應急物資,保障應急救援和現場通信暢通,提供參演人員的補給;

(2)協調處理應急救援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參加救援人員的安全;

(3)統一在新聞媒體發佈事故及救援信息。

(4)負責安排參演人員和觀摩嘉賓的餐宿。

八、演練籌備組織

成立以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長文錦生任組長、區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楊俊軒任副組長,區地方海事局吳建湘、鄭國良、周順,永州市新世界傳媒公司郭盡朝爲成員的演習領導小組。

主要職責:

1、瞭解演練場所水文要素等情況,確定演習場地的.具體位置及範圍;

2、確定參演船舶的待命點,演習船舶的錨泊位置及警戒船的擺放位置;

3、設計所有參演船舶完成參演科目的航線和位置;

4、確定演習所用的特種要素,落實演習的內容和要求;

5、檢查驗收參演船舶和工作人員的組織與落實工作。

水上交通應急演練方案3

爲進一步在實踐中總結和完善《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及時搶救遇險人員和國家財產,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我縣擬於舉行預案演練。爲確保演練有序進行,制定本方案。

一、演練目標

(一)檢驗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暴露缺陷,整改完善。

(二)檢驗應急系統的響應能力。包括: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包括人力和設備等);改善各應急部門、機構、人員之間的協調;提高應急人員的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提高各級預案之間的協調性。通過演練不斷形成及時、快速、準確、安全、有效的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整體應急反應能力。

(三)起到科普宣傳效果,增強公衆應對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等突發公共事件救援的信心和應急意識。

二、演練類型

綜合性全面演練。

三、演練內容

一艘載有30人的客船在航行途中,客艙突發火災,主機熄火,船舶失去控制,部分“乘客”棄船逃生,生命受到嚴重威脅。

第一階段:海事處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組織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同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情況,縣人民政府立即啓動預案,通知相關單位快速到達事故現場。

第二階段:搶救落水人員,救治傷者,撲滅大火,打撈遇難者遺體,拖離遇險船舶。各單位在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的集中指揮下,按照分工,協作完成演練任務。

四、演練時間、地點及參加單位

(一)演練時間:初定4月至9月,具體時間待定。

(二)演練地點:具體地點待定。

(三)主辦單位:縣人民政府。

(四)承辦單位:縣交通局、海事處,鎮人民政府。

(五)參演人員:

1.指揮部成員單位。

2.風景區管理處、管理處輪船公司、輪船旅遊公司、紅楓發電廠經濟發展公司、滴澄關船隊、苗寨船隊。

(六)控制人員:

1.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

2.縣應急辦。

(七)模擬人員:由海事處、鎮政府、管理處等單位組織30名水性好的幹部、職工、水手或羣衆組成。

(八)評價人員:

1.應急辦,海事局。

2.縣人民政府。

(九)觀摩人員。

1.通過應急辦、海事局邀請有關部門和區縣領導。

2.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有關領導。

3.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

4.自發觀摩的羣衆。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1.預案演練組織機構。

成立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預案已成立指揮部,結合本次演練內容和要求,指揮部下設事故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衛組、綜合協調組(各組參加演練人員人數待定)。

(二)職責任務。

1.領導小組。

(1)在演練前進一步研究完善預案。

(2)演練的策劃、協調和組織實施,確保演練按進度順利進行。

(3)評估演練成本,籌措演練資金。

(4)演練宣傳報道的組織管理和協調。

(5)編寫演練總結,召開總結大會,評估演練效果並實施獎懲。

(6)演練結束後改進預案。

2.指揮部及各工作組。

(1)指揮部。

發佈《預案》啓動命令;綜合協調相關組織管理工作;提供應急處置保障;調度各部門按職責完成權限範圍內的`任務;對救援和後勤保障等做出決策;下達救援命令;宣佈救援結束。

(2)事故救援組。

制定救援方案;組織實施事故水域水上交通管制和現場救援;隨時向指揮部報告救援情況。

(3)醫療救護組。

調度醫療救護隊伍進入事故現場,搭建臨時醫療急救點實施搶救;及時準確判定危重傷員並實施轉運救護;對現場進行消毒防疫。

(4)安全保衛組。

組織警力迅速進入事故現場,設立警戒線,維持秩序;實施道路交通管制;清點並保護遇險水域和船舶上的物品和財產;保障搜救、調查、善後等工作有序開展。

(5)綜合協調組。

協調應急物資,保障應急救援和現場通信暢通;參加演練人員給養;協調處理應急救援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參加救援人員的安全;指定新聞發言人,統一向新聞媒體發佈事故及救援信息。

六、應急資源調用

(一)船舶(暫定15艘)。其中:事故船舶1艘(預先將煙霧彈、油毛氈上船);救助落水人員快艇8艘;新聞採訪快艇2艘;消防船2艘;機動船舶2艘。上述船舶由清鎮海事處負責徵用。所有參演船舶按規定自行配齊船員,救生、消防設備和竹竿。

(二)對講機20臺,由縣公安局提供。

(三)醫療救護車1輛,擔架4副,由縣衛生局負責。

(四)機動泵2臺,煙霧彈1箱,油毛氈兩塊,5米長以上竹竿20根,救生衣30件,滅火器10個,手提喇叭4個由海事處具體辦理。

七、演練步驟

(一)第一階段。

上午9時,各參演船舶停靠在指定地點,各參演單位及船長到演觀禮臺集中,接受領導小組檢查,9時30分進入指定地點。9時50分,指揮部成員及各組組長向指揮長報告進入指定地點後的準備情況。

1.9時30分,“明珠7號”輪接到調度室命令,載客30人,從管理處碼頭出航遊湖。

(1)9時35分,船長組織召開航前會議,檢查船、機、電等設備適航情況,進一步落實各崗位職責。

(2)9時40分,乘客上船,服務員清點乘客人數,並向乘客宣傳應急須知,拖引至湖面指定位置。

(3)9時59分,準備工作就緒,向指揮部報告。船長:“報告指揮長,《明珠7號》輪準備完畢,”。

(4)10時,指揮長通過擴音機發布演練開始命令:縣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現在開始。

(5)船長宣佈開航。

2.明珠7號輪距開出碼頭200米處(約10時05分,專門人員在客艙內燃放第一組煙霧彈),水手發現客艙失火,立即報告船長並組織滅火自救(此時新聞報道組有1臺攝像機在船上拍攝),2分後在指定位置燃放所有煙霧彈,點燃油毛氈加大的煙霧和火勢)。

(1)船長在第一組煙霧彈點燃併產生煙霧時,立即報告縣地方海事處,並命令當班駕駛發出火災警報(號笛連放續發出急促短聲,船上人員利用其他有效響器連續敲打),船位儘可能保持在原地(乘客在水中時必須停船,主機不能熄火)。

(2)水手告知“乘客”失火情況,要求“乘客”不要驚慌,並採取應急措施(指導乘客穿好救生衣等)。

(3)船長組織船員用滅火器進行滅火,但客艙火勢“太大”,不能被船員控制。

(4)10時07分,有18名驚慌失措的“乘客”穿上救生衣分別從事故船舶左右舷跳水(在水中注意避開所有船舶尾部)。

(5)10時07分,附近一船聽到火災警報,迅速靠近事故船舶(“乘客”在水中時必須停船,主機不能熄火)。立即用竹竿對跳水“乘客”進行施救(安排一艘個體船舶扮演)。船員拋下救生圈、救生衣供落水“乘客”使用。

3.10時05分(海事處組織施救),海事處接警後,立即命令築海巡1號、3號快速駛往船舶事故水域,築海巡1號組織救助,築海巡3(快艇)實施事故水域交通管制;並立即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地方海事局,通報公安(消防)和相關部門,調集4艘快艇立即駛往事故船舶組織施救。

4.10時10分,指揮部所有成員及單位救援人員趕到事故現場,指揮實施現場救助工作。

(二)第二階段。

1.10時08分,王進使用對講機向指揮長請示:“報告指揮部,事故船舶有30名“乘客”,3名船員,有18名“乘客”跳水逃生,現火勢已不能控制,情況危急,請求啓動預案。

2.指揮長:同意啓動預案,立即組成事故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衛組、綜合協調組,明確各組職責,迅速開展救援。

3.10時10分,參加演練各組分別向指揮長報告:

王進:報告指揮長,事故救援組仍在事故現場,正在實施救援。

黎慶剛:報告指揮長,醫療救護組已到位。

甘春:“報告指揮長,安全保衛組已到位”。

張大鴻:報告指揮長,綜合協調組已到位。

羅揚:各組立即按分工實施救援。

4.各組接到命令後:

10時12分,6艘救生快艇將獲救的30名“乘客”(水中18人,事故船上10人)送到航運公司碼頭。

10時15分,消防員迅速乘消防艇趕赴事故船舶,從船艙內救出2名昏迷乘客轉移至公主號,公主號將昏迷乘客送往航運公司碼頭轉交給醫療救護組。然後迅速使用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10時18分,醫療救護組醫務人員接收傷員並實施救治,將2名昏迷乘客迅速轉移至醫院搶救(救護車從航運公司碼頭出發,開到景區大門結束。

10時15分,陳輝:報告指揮長,事故船上所有人員已安全撤離。

羅揚:立即開始滅火。

10時16分,消防員調集兩艘消防船(動機水泵、消防水槍提前設置好)到位,陳輝命令駛往事故船舶進行滅火。

(三)解除預案。

10時25分,滅火任務完成:陳輝向指揮長請示兩艘消防船撤回管理處碼頭。

陳輝:報告指揮長,滅火任務已完成,消防船是否可以撤回碼頭,請指示!。

羅揚:同意!立即撤回管理處碼頭。

5.10時25分,清點乘客人數,被營救人員由海事人員清點、船員人數由船長清點,分別向王進報告。

6.10時28分,王進:報告指揮長,事故救援組已完成任務,18名跳水乘客、被困船上的乘客和船員全部成功營救,有2名昏迷乘客已轉移醫院搶救,無人員死亡或失蹤,是否解除水上交通管制和撤回人員?請指示!

羅揚:解除水上交通管制,撤回事故救援組。

7.10時30分,各參演船舶集中停靠於管理處碼頭,羅揚下達命令,各船舶鳴放解除警報一長聲。

各參演單位負責人將本單位人員帶到管理處碼頭集合,並向指揮長報告人員集合完畢?(請各小組長注意順序)。

王進:報告指揮長,事故救援組人員集合完畢,請指示。

黎慶剛:報告指揮長,醫療救護組人員集合完畢,請指示。

甘春:報告指揮長,安全保衛組人員集合完畢,請指示。

張大鴻:報告指揮長,綜合協調組人員集合完畢,請指示。

羅揚:同志們!今天,由縣人民政府舉辦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通過各參演單位相互協作,密切配合,團結一致,取得了圓滿成功,我宣佈,演練結束。

8.10時40分,召開指揮部成員演練總結會議,各小組成員負責做好回收演練習物品等相關後續工作,結束後統一領取午餐。

水上交通應急演練方案4

爲了認真貫徹省、市、縣水上交通船舶管理“自救互救”機制的部署,落實上級文件精神,提高應急搶險和救援實戰能力,增強演練技能,提高“自救互救”的熟練效果,切實做到“寧可備而不戰,不可戰而不備”。確保水上交通事故損失降低到最小。現結合我鎮實際,經政府決定開展一次或多次水上交通船舶“自救互救”實戰應急演練活動,現將演練活動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宗旨:

以人爲本,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

二、演練時間:

20xx年5月22日上午9時(如有天氣、水情變化,另行通知)。

三、演練地點:

法王寺鎮新龍咀河邊。

四、參加單位:

地方海事所、經發辦、安監辦、派出所、水管站、船監站、醫院、有船村主任、應急搶險小分隊隊員。

五、增強應急演練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分組負責

演練活動指揮機構:

應急演練指揮長:

副指揮長:

協調組組長:

聯絡員:

六、演練程序:

赤水河轄區流域或發生交通事故險情演練。

接到險情處理,接到險情立即報告應急搶險指揮部,指揮部發布搶險命令,啓動應急預案,通知所屬單位和搶險隊員,啓動搶險車輛、船舶和應急物資。集合隊伍,各隊員擬於20xx年2月22日上午9時接警後,火速趕到鎮政府船監站集合,整裝,待命,聽指揮長命令,快速出發到出險地點施救。

七、施救隊伍聽從命令,服從指揮

1、參加應急搶險隊員,做到有序不亂,物資齊備,參演人員必須注意演練活動安全。

2、嚴格遵守演練要求和原則,做到分隊機動靈活搶險的方式。

3、確保災情一旦發生,能夠立即投入使用。通過演練,熟練掌握“自救互救”的'常識和技能,確實提高搶險隊伍救援實戰能力。此次應急演練後所有裝備,物資及時收回妥善保管。

水上交通應急演練方案5

我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提高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切實做好水上交通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上級工作部署,結合本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以人爲本,救援第一。在處理水上交通突發事件中以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安全爲根本目的,盡一切可能地爲人民羣衆提供救援救助。

(二)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統一指揮、協調水路運輸過程中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水上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浦北縣泉水鎮耙齒嶺渡口渡工應無條件服從應急小組的統一應急指揮調度。

二、編制目的

爲了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的嚴重社會危害,有效處置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內河水上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儘可能地爲人員、船舶及其它設施設備提供救援和幫助,保護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船舶設施設備完好,爲水上交通安全穩定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職責:

1、研究制定水上交通應急救援方案和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2、加強應急救援搶險隊的統一領導、合理組織人力和物力,實行統一調度。

3、發生重、特大事故,及時請求縣人民政府事故應急指揮部或上級主管部門提供應急援助。

4、及時報告事故情況。

(二)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法規安全和審批股。辦公室主任:李才康(兼);副主任:王耀鋒、施顯軍、陳林、包基橋;成員:賓海霖、寧清芹、譚偉、馮林、符麗華、樑海紅。

主要職責:

1、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事件發生原因並作出處理意見,及時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根據組長指令調度人員、物資到指定位置,協調相關部門解決實際問題。

2、負責與相關部門的聯繫,協調好其他工作,並做好信息報道工作。

3、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及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應急組織工作

(一)車輛組織工作。由運輸股和縣交通運輸服務中心及時組織應急運輸車輛參加救援工作。

(二)機械、物資組織工作。由縣交通建設發展中心組織好推土機、鉤機、船隻、鏟、鋤頭、繩子等物資,局辦公室和法規安全和審批股準備好救生衣、救生圈等共同參加救援,局辦公室督促落實。

(三)技術人員組織工作按照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由縣交通運輸局快速組織人員參加救援,其中應急運輸車輛駕駛員由運輸股及縣交通運輸服務中心組織,裝卸人員、工程師及技術人員由交通建設發展中心、建規股組織,其餘參加施救人員由局辦公室、法規安全和審批股、浦北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組織落實。

五、應急響應

(一)水上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快速瞭解掌握情況,預測後果,及時上報。

(二)以縣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爲指導,服從指揮調度、協調好其他部門工作。

(三)按照縣指揮部的部署,快速組織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時間開展救援工作。

(四)根據現場情況、相關預案和領導指示,配合好各單位開展現場應急救援行動,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縣指揮部及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及時報告救援進情和信息。

(六)做好指揮部佈置的各項善後工作和調查總結工作。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主動做好公衆宣傳教育工作。主要宣傳好水上交通突發事件緊急應對,處置知識和技能,有計劃組織救援應急隊伍的培訓學習,按照上級佈置,積極參與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七、強化值班制度,確保信息暢通

特別是在汛期期間,渡口負責人必須建立切實有效的措施,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應急小組要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做好水上交通應急救援搶險工作,確定重點監控部位,定期檢查,排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

水上交通應急演練方案6

爲了提高我縣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能力,積極、迅速、有效地組織力量處置轄區各類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最大程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水上交通應急演練指揮部,全面領導和組織人員開展各類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工作。

總指揮:

副總指揮:

現場指揮: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交通運輸局政安科,由廖海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同時下設現場維護、應急搶險、後勤保障三個工作組,具體成員如下:

現場維護組:

應急搶險組:

二、職責分工

總指揮:劉俊同志任水上交通突發事件總指揮,全面領導和組織實施應急搶險演練工作。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組織實施應急搶險演練工作。

現場指揮:負責應急搶險演練現場具體指揮工作,確定應急搶險方案,調度和指揮現場人員、船舶、物資開展應急搶險。

現場維護組:由王林飛同志任組長,負責轉運事故船人員,維護突發事件現場水上交通秩序,發送航行通告和預警信息,必要時進行水上交通管制(水域現場秩序維護船舶爲“黔海巡0117”)。

應急搶險組:由廖海洋同志任組長,根據現場指揮確定的搶險方案,與其他部門搶險人員協同配合、資源共享,全力開展應急搶險工作(水上應急搶險船舶爲漁政52114,同時作爲現場指揮船)。

後勤保障組:由徐庭波同志任組長,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後勤保障和運輸保障,包括應急物資準備、陸上人員和物資轉運、應急聯絡及其它後勤保障工作;準備應急演練所需滅火器、救生衣、救生圈、船舶燃料、煙霧發生道具,並負責通知相關人員。

三、演練要求

1.充分準備。組織召開應急演練籌備會議,研討水上交通突發事件中可能遇到的`問題,組織工作人員學習各種突發事件的應對措施和處置程序,熟悉應急預案中個人職責,同時準備好應急物資。

2.正確認識。全體人員要充分認識到應急演練的必要性和嚴肅性,要立足實戰,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和應急職責。

3.善於總結。演練結束後,要進行分析點評,反思演練過程中的不足之處,提出改進措施,總結提煉,通過演練不斷提升全體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四、演練時間

20xx年10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

五、演練地點

開陽港區洛旺河碼頭附近水域

六、演練人員

參與演練單位:縣交通運輸局、貴州港航船務有限公司、貴州開陽南江大峽谷旅遊有限公司、貴州廣隆琛然輪船有限公司。

參與觀摩演練單位:縣應急局、縣農業農村局、花梨鎮、米坪鄉、龍水鄉、馮三鎮、宅吉鄉、楠木渡鎮、南龍鄉。

七、演練內容

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接到船員報警稱:“開陽港區洛旺河碼頭前沿50米位置,貴州港航船務有限公司旅遊客船“黔開陽客008”在航行途中機艙起火,船舶失去動力,船上載有10名遊客,情況危急。”

接警後,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迅速將情況向局領導彙報,根據局領導指示,辦公室迅速啓動《開陽縣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前往事故現場參與救援。

水上交通應急演練方案7

一、演練概述

(一)演練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陝西省水上交通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務院應急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制定旬陽縣20xx年水上交通應急救援演練方案。

(二)演練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裝備、技術等方面的準備情況,發現不足及時予以調整補充,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鍊隊伍。通過開展應急演練,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等對應急預案的熟練程度,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4、磨合機制。通過開展應急演練,進一步明確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與社會救援力量統籌銜接相,理順工作關係,完善應急機制。

5、科普宣傳。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普及應急知識,提高公衆風險防範意識和應對災害能力,增強公衆對政府實施水上交通事故救援的信心。

(三)演練原則

聯繫實際、講求實效、着眼實戰、精心組織、確保安全、統籌規劃、厲行節約。

(四)演練時間:20xx年8月3日9時左右。

(五)演練地點:旬陽縣城旬陽港

(六)演練主題:關愛生命和諧水路,強化安全基礎促進平安水運

(七)主辦單位:xxx

(八)指揮體系:成立20xx年旬陽縣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指揮部

1、總指揮:xxx

2、策劃:xx

3、現場執行指揮:xxx

指揮部下設五個工作組:策劃組、宣傳組、技術保障組、安全保障組、評估組

演練同時邀請縣民航水上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觀摩指導。

二、演練科目:

模擬客貨船發生碰撞事故,造成人員落水,船舶失火,燃油泄漏。擬設置以下科目:

(一)應急響應

水上應急救援中心接到事故報警:在漢江旬陽城關水域發生一艘客船與一艘貨船發生碰撞事故,數人落水,傷亡情況不明,且貨船機艙起火,並出現燃油泄漏,事態呈擴大趨勢。

旬陽縣水上應急救援中心接警後一方面組織救助力量火速趕往現場展開人命救助,一方面按照事故報告程序報告。

(二)人命救助

水陸公司人員根據現場情況,在現場執行總指揮的指揮下,實施對客船落水人員救助,並將遇險船舶的'旅客、船員安全轉移。

(三)消防滅火

在消防專家的指揮下,啓動船舶消防水炮,將貨船上的大火撲滅。

(四)救助遇險船舶

救援船舶按照指令,對遇險客船、貨船實施救助,成功將遇險客船、貨船拖至岸邊系固。

(五)水面清污。使用油圍欄、吸油氈對事故水域油污收集處理。

三、演練步驟

(一)事故發生:一艘貨船順流而下因發生機械故障失去控制與一艘載有20人的上行客船發生碰撞,造成3名乘客落水,且貨船機艙起火,並出現燃油泄漏,事態呈擴大趨勢。

(二)接警處警:水上應急救援中心接到貨船船長報警,立即聯繫執法大隊和水陸公司,派出執法艇和救援船到達處置險情,並通過信息發佈平臺發佈航行警告,對事發水域實施緊急封航。同時按照事故報告程序向上級報告。

(三)搜救行動:10分鐘後,3名落水人員分別被執法艇救起,送往在岸邊待命的120急救。當事客船上的其餘20名乘客由水陸公司救援船舶有序轉移至岸上,成功脫險。

(四)滅火行動:兩船相撞導致貨船機艙起火,火勢逐漸蔓延,難以控制,且油艙破損出現漏油,一系列的問題隨之而來。此時,擔任船舶消防滅火任務的執法艇和救援船已趕至事故現場,按照消防預案開展滅火行動。在執法艇和救援船的高壓水槍噴出強大水柱下,貨船的火勢逐步得到控制,最終熄滅。

(五)船舶拖帶:救援船將事故船舶拖至岸邊安全水域。

(六)清污行動:兩艘執法艇及兩艘救援船同時出動處理油污。兩艘執法艇自下而上將圍油欄進行U型布放後拖動逐漸縮小範圍,將江上污油控制在圍油欄內。在對船體漏油點進行成功堵漏之後,將圍油欄拖離主航道,進行污油回收作業,所回收的污油將送到岸上集中處理。環保部門對事故水域水質取樣檢測。

四、演練評估與總結

演練評估:由演練負責人對本次演練做評估報告

水上交通應急演練方案8

一、演習名稱

20xx年黃山區水上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二、演習的目的

爲有效應對黃山區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太平湖水上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和指揮水平,加強船舶應急演練,提高船員的應急反應能力,積累水上遇險救助經驗,確保每位船員熟悉其自身應變職責和所服務船舶的應變部署,根據《安徽省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黃山市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要求,組織本次演練。

三、演練時間地點

太平湖旅遊碼頭前開闊水域,20xx年6月26日9時30分。

四、演練總指揮組

總指揮:

現場指揮長:

成員:

五、演練船艇配置

模擬事故船舶2艘:碧濤號、盤龍號。

救援船舶7艘:金樽八號、神珠1號、皖太遊艇68、金鼎16號、太快2號、太管8號、太平湖10號。

觀摩船:太平盛世2號。

六、演練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黃山金鼎太平湖遊船發展有限公司

(二)參演單位:黃山區太平湖遊船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黃山區綠水遊船有限公司

黃山市黃山區太平湖盤龍遊船有限公司

黃山市黃山區龍門鄉情緣水上旅遊有限公司

黃山市黃山區平湖神珠遊船有限公司

黃山市黃山區太平湖農家樂遊船有限公司

黃山平湖遊艇有限公司

(三)觀摩單位:黃山區地方海事處

七、演練科目

1、事故報警和應急響應

2、遇險人員疏散

3、船舶滅火

4、故障船舶拖帶

5、編隊返港。

八、演練步驟:

演習場景(一):事故報警和應急響應

場景1:“碧濤號”載客20餘人從共幸碼頭駛向八卦島,途經鱷魚戲水地段時,突發惡劣天氣,船舶失去動力,與回港船舶“盤龍號”發生碰撞,“碧濤號”起火,船上乘客在慌亂中一人落水,船員組織自救,船長立即向遊船公司彙報,同時向黃山市地方海事局12395報警。由於風速、水流原因,火勢難以控制,落水人員救助困難,船舶和人員處於非常危險的狀態。

場景2:接警後,遊船公司立即啓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立即向黃山區地方海事處報告事故情況,同時派遣救援快艇迅速趕往事發水域先行救助,並組織救援船舶前往事發水域。

場景3:接警後,黃山區地方海事處立即派遣海巡艇趕往事發水域進行滅火作業。

演習場景(二):遇險人員疏散

場景1:救援快艇趕到事發水域,勘查火情並迅速向指揮艇報告,用救生竿成功救起1名落水人員。

場景2:現場指揮艇指示救援船舶立即轉移“碧濤號”上的`遇險人員。

演習場景(三):船舶滅火

場景1:“碧濤號”客船上煙霧逐漸增大,火勢蔓延,海巡艇駛近“碧濤號”近距離滅火,經過奮力撲救,客船大火被撲滅。

演習場景(四):故障船舶拖帶

場景1:“碧濤號”失去動力,現場指揮長指示“金樽八號”將其拖離事故水域,到達指定地點接受海事調查。

演習場景(五):編隊返港

演習結束後,參演船艇集結編隊返港。

九、演練安全注意事項:

所有參加演練船員,必須嚴肅認真,按綜合演練方案要求,服從安排,穩、準、快的完成演練相關的各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