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信託

信託合同合集10篇

信託2.94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信託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信託合同合集10篇

信託合同 篇1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雙方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方:中銀信託投資公司

二、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貸款爲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貸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天。

六、利率與計息

1.利率:(a)按年利率________%計算;

(b)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同期利率加_______(libor+_______)計算。

2.計息:按貸款實際發生額半年結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於計息日付應付利息,上述貸款利率按實際用款天數(360日/年)計息。

3.起息:按實際匯出日起計息。

4.如中國銀行總行制定的計息辦法發生變化時,本合同將按新的辦法執行。

七、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規定還款;

2.借款方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並獲得貸方的認可。對不經貸方認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收取一次性_______%的承擔費;

3.借方因故無法按期還款時,應於規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並準備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經貸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罰息。

八、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資料必須是合法、真實、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資料,接受貸方的監督和檢查。

4.借方由於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准關、停、並、轉時,保證最遲於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並立即清償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但接收債務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合同簽訂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條款及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九、違約責任

1.無論何方,亦無論因何種原因、何種方式拒絕執行或拖延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爲違約行爲,應按下述條款或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2.如貸方不按合同規定,擠佔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在原有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的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定按時撥付款項,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罰收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還款計劃規定按期還款時,貸方將給予借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如在寬限期內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款項,則貸方將對借方加收未償還部分每日_______%的罰息。

5.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後仍不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

十、擔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中國有關部門仲裁。此仲裁是終局的。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方:中銀信託投資公司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銀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託合同 篇2

貸 款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 款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 保 人: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爲月息____ ‰,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____ 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爲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 作爲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1)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2)甲方於乙方辦理工作交接期間,同意仍按雙方原簽訂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3)針對雙方勞動合同的不再續簽,甲方同意按乙方原薪資標準支付相當於乙方一個月薪資做爲工作交接獎金,本獎金連同乙方交接期間之報酬,甲方將於12月5日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4)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另以書面形式訂定。

甲方:×××有限公司 簽字:

乙方:××× 簽字:

信託合同 篇3

委託人(自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地址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他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委託人與其他投資人共同出資,委託_________信託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託投資公司”)設立了“_________國資退出股權轉讓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股權收購信託計劃”);

2、委託人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根據其分別與信託投資公司簽署的《_________國資退出股權轉讓資金信託項目C類資金信託協議(特定受益類)》(以下簡稱“特定受益信託協議”)以及相關信託文件的規定,交付了信託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成爲該信託項下的特定受益人(以下簡稱特定受益人),享有包括對該項目項下信託收益的特定信託收益權(以下簡稱“特定信託收益權”)在內的信託受益權;

3、根據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上海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者遴選標準》,遴選產生了_________爲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公司”)總經理候選人,並將依照法定程序由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聘任。

爲在股權收購信託存續期間,在_________公司建立對經營者的良好的激勵機制,委託人共同與受託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本財產信託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第一條 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共同自願將其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根據其與信託投資公司分別簽署的《特定受益類信託協議》和其他信託文件的規定,所取得的特定信託收益權,共同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本着“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理念,根據本協議的規定,以本協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爲原則,管理、運用和處分上述特定信託收益權及其收益,以建立對_________公司經營者的有效激勵機制,從而促進委託人投資收益的實現。

爲實現上述信託目的,全體委託人共同確認並同意,按照本協議規定給予經營者信託受益權,並共同指定、委託受託人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執行上述信託受益權。

第二條 受益人

本信託爲自益與他益相結合的信託。

本信託協議的受益人包括:

1、自益受益人,即爲委託人;和_________。

2、他益受益人,即經營者,即爲_________公司先生。_________公司先生爲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根據《經營者遴選規則》遴選產生,並將依照法定程序通過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聘任的_________公司總經理候選人,在獲聘後,將成爲_________公司在信託存續期間的經營者。

第三條 委託的財產及其交付

本信託項下委託人委託給受託人管理和運用的財產,爲委託人根據股權收購信託項下信託文件規定的特定信託收益權。其權利範圍和交付如下:

1、特定信託收益權

本協議項下委託人共同委託給受託人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財產,爲委託人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分別與信託投資公司簽署的特定受益信託協議第十二條(1)項所規定的特定信託收益權,即在優先受益人的優先收益權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收益權均得到滿足後,總信託收益若仍有剩餘時,受益人對剩餘部分之全部信託收益享有的分配請求權,包括委託人根據股權收購信託計劃及相應信託協議通過收購優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所取得的特定信託收益權。

上述特定信託收益權及其限制,按照《特定受益信託協議》及股權收購信託之信託計劃確定。

2、特定信託收益權的交付

本協議生效即爲委託人向受託人交付上述特定信託收益權。

上述特定信託收益權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取得的信託收益,由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之信託投資公司於分配時直接劃轉至受託人根據本協議開立的信託資金專用帳戶。

受託人開立的信託資金專用帳戶信息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在以下條件滿足時生效:

1、本協議經各方當事人簽署;

2、_________公司董事會經審議決定,聘任經營者爲_________公司總經理;

3、委託人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與信託投資公司簽訂的特定受益信託協議已經生效;

4、特定受益信託協議項下之信託投資公司作爲受託人,以書面形式對委託人以特定收益權設立本協議項下信託予以確認。

第五條 信託期限

本協議項下信託的期限爲股權收購信託計劃之存續期間。

第六條 特定信託收益權的管理、運用的基本原則

受託人應當按照以下原則管理、運用和處分作爲本協議之特定信託收益權及其收益:

1、受託人應當按本協議的規定,對特定信託收益權及其收益,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並進行單獨覈算;

2、受託人可以以本協議項下的特定信託收益權所產生的收益,與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信託投資公司持有的信託財產進行交易或受讓各類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

3、按照第七條的規定,運用和處分特定信託收益權所產生的收益;

4、受託人不得將上述特定信託收益權轉讓給他人。

第七條 受託人對特定信託收益權及其收益的具體運用:

受託人應當按照以下方式運用本協議之特定信託收益權及其收益:

1、自益受益人收益的確定與分配

受託人取得特定信託收益權之信託收益時,應按照不超過_________信託投資收益率提取,並於取得上述信託收益之日起________日內,以現金方式分別分配給本協議項下之自益受益人(上述分配之收益以下簡稱“受益人收益”);

當年度實際提取和分配的自益受益人收益不足_________%年信託投資收益率的,以次年度之特定信託收益權分配取得之信託收益彌補,然後再按照不超過_________%(含_________%)的年信託投資收益率提取次年度年自益受益人收益。在信託有效期內,以此類推。

上述年信託投資收益率按照委託人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投入信託資金爲基數計算確定。

2、在提取上述自益受益人收益後爲剩餘收益(上述收益以下簡稱“剩餘收益”)。對全部之剩餘收益,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終止並清算完畢前,受託人應當按照以下方式運用:

(1)由受託人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存續期間,作爲委託人指定的人,於優先受益人要求委託人受讓其信託受益權時,根據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信託文件的規定,受讓其信託受益權;

(2)由受託人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存續期間,作爲委託人指定的人,根據股權收購信託計劃之信託文件的有關規定,受讓普通受益人持有的信託受益權;

(3)受託人在根據上述(1)、(2)項的規定,受讓股權收購信託項下的A類信託協議或B類信託協議的信託受益權,其根據有關信託文件的規定享有特定信託收益權。受託人基於上述特定信託收益權所產生的收益,應當按照前述第(1)項和第(2)項的規定,進行運用。

3、委託人在此確認,委託人根據本協議的規定,確定受託人爲其根據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收購優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信託受益權的唯一指定人。委託人未經受託人同意,不得指定或委託其他第三方收購上述信託受益權。

第八條 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享有如下權利:

(1)有權瞭解特定信託收益權及其收益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

(2)有權查閱、抄錄或者複製與其特定信託收益權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3)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特定信託收益權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調整該特定信託收益權的管理方法;

(4)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特定信託收益權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特定信託收益權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爲,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特定信託收益權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5)本協議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1)按本協議的規定交付特定信託收益權;

(2)保證已就以股權收購信託計劃特定信託收益權設立本信託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3)委託人以其自有、自籌資金運用於本協議第七條第2項規定的範圍時,應當徵得他益受益人的同意。他益受益人不同意的,不得進行上述資金的運用;

(4)在他益受益人通過受託人提出以剩餘收益,受讓信託計劃之普通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時,向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讓要求,指定受託人爲指定受讓人;

(5)本協議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九條 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1)自信託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協議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特定信託收益權及其收益;

(2)收取信託報酬;

(3)本協議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1)根據本協議的規定,爲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不得向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特定信託收益權;

(3)對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並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向委託人和受益人提供信託資金管理報告和信託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並保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爲自本信託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4)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5)本協議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 受益人的權利

1、自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託受益權:

(1)對本協議第七條第1項的規定,在年信託投資收益率不超過_________%、三年累計信託投資收益率不超過_________%的範圍內,享有自益受益人收益。自益受益人收益分配前,不得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第2項的規定進行資金運用,或向他益收益人進行信託財產或收益的分配;

(2)在信託終止後,在他益受益人作爲經營者未能達到本協議第11條規定的經營指標時,對經營者未能完成上述經營指標年度的剩餘利益及其形成的信託財產享有請求權;

(3)本協議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他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託受益權:

(1)自本信託生效之日起,在他益受益人作爲經營者達到本協議第11條規定的經營指標時,享有對受託人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第2項的規定,運用當年剩餘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託財產;

(2)有權要求委託人、受託人向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之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讓其持有之《_________公司國資退出股權轉讓資金信託項目B類資金信託協議》之信託受益權,以使其能夠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

(3)本協議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他益受益人應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承擔對其享有的信託受益權所作的相應的限制。

第十一條 他益受益人經營目標

爲進一步完善_________公司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對經營者進行激勵,經過平等協商,委託人與他益受益人即經營者約定建立並實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者激勵機制》(以下簡“《經營者激勵機制》”)。該《經營者激勵機制》爲本信託的有效組成部分。經營者經營期間完成《經營者激勵機制》設定指標的,他益受益人始能享有本協議規定的信託受益權。

1、根據約定,信託期間,經營者將完成的指標包括但不限於:

(1)_________企業所得稅後股東每年可分配利潤達到_________萬元以上;

(2)_________公司每年開發面積不少於_________萬平方米;

(3)公司合併報表資產負債率連續三個月不超過_________%,無重大債務訴訟或違約事宜;

(4)公司合併報表對外擔保餘額(包括反擔保)不超過_________億。

2、股權收購信託計劃期間,若_________公司未達到本條第1項規定各項指標,該年度剩餘收益由上海國投監督管理、運用,直到達到相應的指標。若股權收購信託計劃期滿,_________公司尚未達到本條第1項規定的各項指標,未達到年度剩餘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託財產歸屬於自益受益人。

第十二條 信託收益分配的時間

1、自益受益人信託收益分配的時間

受託人應當於取得特定信託收益權項下收益後_________日內,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第1項的規定,向自益受益人支付自益受益人收益。

在前次自益受益人收益未能按照年信託投資收益率或累計信託投資收益率進行分配時,受託人在下次取得特定收益權的收益時,應當首先對前次未獲分配部分的自益受益人收益進行彌補。進行上述彌補後,方得按照第七條第1項的規定,進行當期收益的分配和運用。

2、他益受益人信託收益的分配時間

他益受益人的信託收益於本協議項下信託終止後,與信託財產一併分配。

第十三條 信託財產應承擔的稅費和費用

1、除非委託人另行支付,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與稅費由信託財產承擔:

(1)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2)文件或賬冊製作、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審計費、律師費、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6)信託報酬;

(7)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分配時的股份過戶等費用;

(8)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

信託存續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信託報酬由受託人按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規定提取。

第十四條 信託報酬

受託人的信託報酬_________元。上述信託報酬由受託人在本協議項下信託成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在信託財產中預提。

第十五條 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本協議項下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不得轉讓本信託協議項下的信託受益權。

第十六條 信託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託設立後,除本協議另有規定,未經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終止本信託。

2、本信託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協議信託期限屆滿;

(2)_________公司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目提前終止;

(3)他益受益人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期間,經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審議決定,免去總經理職務的;

本信託因本項原因終止的,不影響他益受益人因本協議之履行已經取得的信託利益。

(4)本信託當事人各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託;

(5)信託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6)本協議另有規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第十七條 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分配

1、本協議項下信託財產終止後信託財產的確定

本協議項下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包括:

(1)受託人根據本協議第七條第2項的規定運用剩餘收益受讓股權收購信託項下優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

(2)除前述(1)項以外的其他信託財產。

2、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歸屬

本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由受託人按照第十條第1項第(2)小項和第2項第(1)項分別歸屬於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

3、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領取及其期限:

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以維持信託終止時信託財產原狀的方式進行分配。

以_________公司股份進行信託財產的分配的,受託人應當於信託終止後4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將上述股份過戶至相應受益人名下,並辦理必要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以現金方式進行信託財產分配時,受託人將上述信託財產劃撥至受益人的以下銀行帳號: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託人根據本協議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受託人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處理信託事務,致使信託財產遭受損失的,受託人應予以賠償。

在本信託終止後,受託人根據本信託規定向他益受益人分配股權,並將_________公司股權從受託人名下轉出期間,受益人承擔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風險。

第十九條 稅收

受益人與受託人應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納稅。

應當由信託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違約與補救

若委託人或受託人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視爲該方違反本協議。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非因受託人原因導致信託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爲委託人違約。由此給信託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協議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申明條款

委託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閱讀了本協議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對本協議及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的所規定的內容已經充分了解並無異議。

第二十三條 期間的順延

本協議規定的受託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十四條 協議簽署及文本

本協議需經委託人和受託人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並在滿足後本協議規定的生效條件後生效。

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委託人各持一份,受託人持一份,他益受益人持一份。上述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託合同 篇4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營業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鑑於:

1.委託人與其他投資人共同出資,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信託投資公司”或“發起人”)發起設立了_________(以下簡稱“股權收購信託”);

2.委託人根據股權收購信託相關信託文件的規定,與信託投資公司簽訂《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特定受益類)》,並提供信託資金_________元,併成爲該項目的特定受益人;

3.《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優先受益權)》(以下簡稱“a類資金信託合同”)項下之優先受益人(以下簡稱“優先受益人”),有權要求上述股權收購信託特定受益人受讓其所持有的信託受益權;

4.委託人同意向受託人提供本合同所規定的信託資金,由受託人進行管理和運用,在股權收購信託項下優先受益人要求c類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讓上述優先受益權時,或根據股權收購信託及相應信託合同的有關規定,以上述信託資金,受讓取得上述信託受益權;

爲此,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本合同的規定進行運用和處分,爲本合同受益人獲取收益,同時根據股權收購信託項下信託文件的規定,受讓a類資金信託合同優先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爲優先受益人之優先受益權良好的流動性和順利退出提供保障。

第二條 信託資金的用途

本項目爲指定用途資金信託。信託資金用於:

1.在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情況發生時,受讓股權收購信託項下優先受益人信託受益權;

2.在本合同第八條的情況尚未發生時,以保證上述信託資金的流動性、安全性爲原則,參與受託人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同等金額部分的債權項下投資,包括受讓受託人編號_________貸款合同(_________資金貸款項目),或投資受託人其它信託產品,以獲取信託收益。

3.信託資金所取得的信託收益在分配前可進行同業拆放、銀行存款或國債回購等穩健性運作。

第三條 受益人

本合同項下的信託爲自益信託。受益人與委託人爲同一人。

第四條 信託資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項下資金信託的幣種爲人民幣。

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金額:¥_________元)。

委託人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三日內,將上述信託資金繳納或劃轉至受託人指定之信託資金專戶。

受託人指定之本合同信託資金專戶信息如下: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五條 信託生效

本合同項下信託在以下條件滿足時始得生效:

1.股權收購信託計劃成立;

2.委託人已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足額交付信託資金。

第六條 信託期限

本合同項下信託的期限爲股權收購信託之存續期間。

第七條 信託資金的管理和運用

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由受託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設立信託資金專戶以區別於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合同的信託財產,進行相對獨立的管理和運用;但在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情形發生時,受託人應當以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用於實現優先受益人所享有的信託受益權。

受益人無條件同意前款規定的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方式。

受託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信託項目資金應建立單獨的會計帳戶進行覈算。

第八條 信託財產的使用

在以下情形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用於受讓優先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

1.在股權收購信託存續期間,優先受益人根據信託計劃股權計劃和相應的資金信託合同的規定,要求c類資金信託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讓其信託受益權時,受託人應當按照上述信託計劃和資金行託合同規定的條件和價格,以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

2.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終止前,優先受益人根據該信託計劃和有關信託合同的規定應當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轉讓其信託受益權。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受讓上述優先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時,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如無其它資金受讓,受託人應當按照股權收購信託計劃和該信託計劃項下相關信託合同規定的條件和價格,以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

若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中的現金不足以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受託人須將信託財產以公平市場價格轉讓給第三方,或由受託人受讓,直至足額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止。

第九條 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後信託受益權確定

受託人受讓上述信託財產後,其繼受的信託受益權按照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c類信託合同規定的信託受益權確定和執行。受讓人除享有上述c類信託合同項下第十二條第(1)項、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外,放棄特定收益人的其它權利。

第十條 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如下:

(1) 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

(2) 有權查閱、抄錄或者複製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3)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調整該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

(4)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爲,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5)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2)保證其所交付的信託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4)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1)自信託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2)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爲處理;

(3)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妥善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未經委託人的同意,不得以本合同規定之外的方式,擅自運用、處分信託財產;

(2)爲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對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及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委託人和受益人提供信託資金管理報告和信託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並保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爲自本信託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5)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並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6)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受益人的權利

受益人在本合同項下享有如下信託受益權:

1.享有根據本信託合同規定,取得信託財產項下信託受益的權利;

2.在本信託終止後,取得全部信託財產的權利。

第十三條 信託財產應承擔的稅費和費用

1.除非委託人另行支付,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與稅費由信託財產承擔:

(1)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2)文件或賬冊製作、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用、律師費、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6)信託報酬;

(7)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

信託存續期間實際發生的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信託報酬由受託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提取。

第十四條 信託報酬

受託人根據其運用信託資金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的投資行爲獲取信託收益情況,按照以下規定收取信託報酬:

(1)若信託資金的當年收益率在5%以下(含5%),當年信託報酬的計算方法爲:信託資金×0%;

(2)若信託資金收益率在5%以上,當年信託報酬的計算方法爲:信託資金×(當年信託資金收益率-5%)。

受託人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之外的信託資金運用,不得收取信託報酬。

第十五條 信息披露

1.信託存續期間的信息披露

受託人在信託存續期間,應當自信託設立之日起,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和受益人提交《資金信託項目報告》,並附送信託財產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受託人應保證上述報告和情況表所載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2.信託終止後的信息披露

本項目項下信託終止後,受託人應當於信託終止後十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並送達受益人。

第十六條 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分配

1.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歸屬

本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包括尚餘的信託資金以及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使用上述信託資金所取的財產或權利,歸屬於本合同受益人。

2.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領取及其期限:

(1)信託終止後,尚餘之信託財產爲現金的,由受託人於信託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金額劃轉至受益人的以下銀行帳號: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2)信託終止後,尚餘之信託財產爲財產權益的,受託人應當於信託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財產權益過戶至受益人名下,並依法辦理完畢必要的財產權利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託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受託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處理信託事務,致使信託財產遭受損失的,受託人應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本合同項下受益人享有的信託受益權不得轉讓。

第十九條 信託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託設立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委託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終止信託。

2.本信託可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合同信託期限屆滿;

(2)信託當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託;

(3)信託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4)本合同另有規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第二十條 違約與補救

若委託人或受託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爲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非因受託人原因導致信託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爲委託人違約。由此給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的受益人和信託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申明條款

委託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閱讀了本合同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對本合同及風險申明書的所規定的內容已經充分了解並沒有異議。

第二十三條 期間的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受託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十四條 合同簽署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託人持_________份,受託人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託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協議單位:

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爲_________事需向甲方訂購_________貨價_____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現根據財產信託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託給丙方,丙方受託後按甲方的要求出售於乙方,並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爲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____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託後,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定處理。

二、信託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託總金額爲____________元,信託期限爲______年___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託合同”。

三、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託後,負責向乙方出售,由於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並願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四、融資

上述信託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二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五、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_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採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於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並處以罰金、罰息。

六、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託手續費爲信託金額的______‰,共計_________元,於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託貨款後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_________元,於丁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七、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丙方(蓋章):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託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借款人名稱:貸款人名稱: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爲支付 項目所需外幣資金,向乙方申請使用 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按與 簽訂的國外借貸協議約定的條款向甲方轉貸 貸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政府貸款: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用途:

政府貸款:

利率: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政府貸款:

期限: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第二條開立賬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賬戶和本外幣存款賬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賬戶),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三條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條件。在具備下列全部條件後,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國外貸款協議”已生效並允許支款;

2.本借貸合同已生效;

3.對外簽訂的有關本“項目”的“商務合同”已經有關部門批准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和“還款計劃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有關賬戶。

第四條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個營業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單”之日起應在個營業日內按用款計劃向甲方提供貸款。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1.

2.

3.

4.

第六條還款方式。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表”償還借款本息及支付費用,甲方償還借款,應於約定每次償還借款本息前 個營業日將與應還款項等額的資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的存款賬戶中,以保證按時還款。

第七條還款幣種:甲方應以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償還借款本息和支付費用。

第八條計息方式。按照與簽訂的“國外借貸協議”的約定,本合同項下貸款採取如下方式計收利息:

第九條費用支付。本合同項下下列費用由甲方用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向乙方支付:

1.承擔費:根據借款的未用金額,按年率 %支付,自“國外貸款協議”簽訂日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在每個付息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2.管理費:按借款總額的%支付。自“國外借貸協議”簽訂後 天由甲方通過乙方對外一次性支付。

3.轉貸費:乙方爲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爲年率%,由甲方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與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數支付。

5.“國外借貸協議”項下發生的其他費用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條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和(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和(或)“抵押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條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監督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十二條保險。甲方應將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購置的設備在到貨、建設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投保。保險金額應不低於乙方貸給甲方全部貸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後,應將保險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乙方。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本合同約定的用款期限,應在用款期結束前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3.甲方不能按還本付息計劃償付借款本息和費用,需要延長還款期限時,應在約定的還款日期前個營業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4.甲方如要提前還款,應提前 個營業日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提前還款協議。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合同解除後,甲方已佔用的乙方貸款和應付利息和費用,應償付給乙方。

6.變更和解除合同的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或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最遲應於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覈資和承包、租賃、兼併等合同(或協議)的研究簽訂。甲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接受單位、

新設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時,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同時,受讓人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承擔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款期限提用借款,又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2項的約定辦理延期用款手續,或雖提出延期用款申請,乙方經審查不同意延長用款期限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而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給予賠償。上述違約金數額,根據違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以萬分之計算。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發放的款項,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 %的罰息。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爲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貸款,乙方可以拒收,並可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根據違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而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給予賠償,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第7項、第8項和第10項的情況時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的約定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有權限期和主動追收逾期貸款本息和費用。對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在原利率基礎上加收%的罰息,並可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爲扣收。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其他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爲無效,並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一方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賠償對方所受損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報表和其他資料不真實,經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乙方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資積壓、損失浪費,乙方可按規定收取%的罰息,並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

8.甲方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無力向乙方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乙方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按期按額支付費用,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在乙方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本、外幣存款賬戶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額。

10.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有關保險的約定,乙方可視情況採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責令甲方限期糾正;停止提供貸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請書、用款單、用款還款計劃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信託合同 篇7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爲使乙方的個人財產穩定持續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信託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二)向乙方提供相關計劃、思路及帳戶明細;

(三)根據實際收益提取管理費用的權利,甲方以投入資金承擔有限責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需將個人合法財產打入帳號,並授權甲方全權處置、管理財產;

(二)乙方有權瞭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甲方作出說明;

(三)按規定獲取收益的權利。

三、具體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種爲證券相關金融產品,甲方有權在深/滬兩交易所任意選擇投資品種,以一年爲一個操作週期;

(二)證券公司的選擇:甲乙雙方一方選擇證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選擇具體證券公司,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

(三)爲保障雙方權利,將於證券公司做如下協議:

乙方帳戶的操作人是甲方,關閉乙方帳戶的一切形式的對外轉帳功能(即一個操作週期內鎖定資金),資金的取出需要甲乙雙方同時簽字(達到平倉標準除外)。

四、資金來源:

乙方打入帳戶_________元現金,甲方預付保底收益5%,並打入10%的波動風險金(既將_________×15%=_________)。甲方時刻保持帳戶的總資金在_________元以上,否則乙方有權利單獨終止協議,整個帳戶所得都歸乙方。甲方擁有追加波動風險金的權利。

五、收益分配:

(一)帳戶總額小於_________元,乙方可強行平倉,所得歸乙方所有;

(二)_________元大於帳戶總額大於_________元,乙方到期後可終止協議,_________元歸乙方所有。虧損由甲方承擔;

(三)帳戶總額大於_________元,大於_________元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平分。(即:乙方得_________+總帳戶收益的一半,甲方得_________+總帳戶收益的一半)

(四)以一年爲一個結算週期(到達平倉標準除外),相關稅費、交易費用以總帳戶承擔。甲方應有收益以現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餘的波動風險金。

(五)以上現金皆以人民幣爲計量標準。

六、風險揭示:

雖然條款的是從減少乙方投資風險的角度的設計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風險:

(一)條件符合平倉條件,而沒有對手盤的情景。以及網上交易技術、電力、通訊等風險;

(二)從事其他投資可能獲得更大收益的機會風險。

七、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

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甲方(受託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託合同 篇8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爲明確資金信託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信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_________公司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職能,規範信託管理中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委託人與受託人本着平等、互利、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第一條 釋義 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約定,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1 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已的名義,爲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行爲。 1.2 信託合同、本合同:指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的《_________》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1.3 本信託:指根據本合同設立的集合資金信託。 1.4 信託計劃:指《_________》。

1.5 委託人:指與受託人簽訂本合同且有義務將信託本金交付受託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 1.6 受託人:指_________公司。 1.7 受益人:指委託人在信託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託受益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1.8 項目公司:指在_________登記註冊的_________公司。 1.9 信託財產:指受託人因承諾信託取得的信託本金以及對信託本金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1.10 信託本金:指委託人爲設立本信託於簽訂本合同時實際交付受託人的資金。 1.11 信託專戶:指受託人在_________開立的本信託項下的資金專用賬戶。

1.12 信託財產銀行劃付賬戶:指委託人指定的用於受託人支付受益人信託收益和移交信託財產的銀行賬戶。 1.13 委託人獨立確定的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指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信託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第二條 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自願將其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授權受託人以委託人獨立確定的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以期最大限度的爲受益人謀取利益。

第三條 信託類別 本信託爲委託人獨立確定的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的信託。

第四條 信託本金及交付 4.1 信託本金幣種爲:人民幣(元),金額爲:_________(大寫)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整)。 4.2 委託人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將信託本金交付至以下信託專戶:開戶銀行: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

4.3 信託本金自交付日至信託計劃成立日期間存放銀行。信託本金自交付日至信託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信託計劃成立後歸入信託財產,在第一次分配信託收益時支付給受益人。第五條 信託生效及信託期限 5.1 本信託自委託人交付信託本金且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生效。 5.2 本信託期限爲三年,自本信託生效之日起計算。第六條 信託受益人信託財產權利歸屬人 6.1 本信託受益人爲本合同附件二《多個受益人一覽表》中載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本情況和信託利益劃付賬戶見《多個受益人一覽表》。 6.2 本信託終止後,剩餘信託財產的權利歸屬人爲:《多個受益人一覽表》中載明的受益人。第七條 信託財產的構成 7.1 信託本金; 7.2 信託本金受讓項目公司股權後取得的股權; 7.3 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財產; 7.4 法律、法規規定可計入信託財產的其他財產。第八條 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 8.1 委託人授權受託人將信託本金加入信託計劃,與加入信託計劃的其他信託本金聚集起來,以受託人名義運用於受讓_________公司持有的項目公司%的股權。 8.2 委託人授權受託人按信託計劃第五條5.2款規定的計劃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

第九條 信託財產的核算 9.1 本信託由受託人建立覈算賬戶,按信託本金佔計劃本金的比例覈算信託財產價值,分享信託收益,分擔信託財產損失。 9.2 本信託

承擔的包括稅費、中介費用、受託人報酬在內的各種費用統一按信託計劃規定支付。

9.3 本信託損益的計算方法、信託收益分配時間及分配方式按信託計劃規定執行。第十條 信託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0.1 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1)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2)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付信託本金;(3)保證信託本金爲其合法所有的財產;(4)保證已就設立本信託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本信託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5)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受託人報酬;(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0.2 受託人的權利與義務(1)自本信託生效之日起,有權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2)有權依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約定取得報酬;(3)按照本合同及信託計劃規定,爲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4)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及其他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5)對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6)根據本合同規定,以信託財產爲限向受益人支付信託利益;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0.3 受益人的權利(1)自本信託生效之日起享有信託受益權;(2)信託受益權可以根據本合同規定轉讓和繼承;(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第十一條 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11.1 本信託生效後,受託人應當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權證明書》。 11.2 信託期限內,受益人轉讓受益權,應當滿足以下全部條件:(1)符合受益人大會通過的《信託受益權轉讓辦法》規定的受益權轉讓條件;(2)持本合同、《受益權證明書》及受託人要求的其他身份證明文件,與受讓人共同到受託人住所地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換髮《轉(受)讓受益權證明書》。未到受託人處辦理轉讓登記的,不得對抗受託人。

(3)按照信託本金的1‰向受託人繳納轉讓手續費。 11.3 因繼承發生的信託受益權轉讓,繼承人應持有效證明,參照11.2款(2)的規定辦理。第十二條 信託的終止、清算與信託財產的歸屬 12.1 本信託生效後,未經受託人同意,委託人、受益人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本信託。 12.2 本信託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終止:

(1)信託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2)信託期限期滿;(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2.3 本信託終止,信託財產按信託計劃規定清算。清算後的信託財產,按以下方式分配轉移給本信託的信託財產歸屬人。(1)現金形態的信託財產由受託人以現金形式,按信託本金佔計劃本金的比例,採用劃付至信託利益劃付帳戶的方式轉移給信託財產歸屬人。(2)股權形態的信託財產,本信託終止時目標公司爲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受託人按本信託的信託本金佔計劃本金的比例過戶至信託財產歸屬人名下,但信託財產歸屬人應當提前支付過戶費用,否則,受託人有權留置股權。信託終止時目標公司仍爲有限責任公司的,由受託人按本信託的信託本金佔計劃本金的比例過戶至信託財產歸屬人名下違反《公司法》第20條規定的,受託人無需與委託人、受益人、信託財產權利歸屬人另行協商,本信託及信託計劃視爲終止條件不成立,本信託的信託期限自動延長至股權過戶法定條件具備之日止,延長信託期限內的受託人報酬由受託人與受益人另行協商。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若委託人或受託人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即視爲違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3.2 因委託人原因導致本信託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爲委託人違約,應承擔由此給受託人、信託計劃項下其他當事人造成的損失。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和與本合同相關聯的事務產生爭議,當事人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訴訟由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五條 通知、送達 15.1 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任何一方聯繫地址和方式發生變化,應自變化之日起10日內通知其他方。信託期限內,受益人變更信託利益劃付帳戶,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託人,並持本合同及受益人身份證件到受託人住所地辦理信託利益劃付帳戶

變更確認手續,未通知受託人的,不得對抗受託人。 15.2 本合同規定的送達爲:

(1)送達方式:專人送達、掛號信、傳真、電報、電子郵件等方式,同時存放受託人營業場所備查;(2)送達地址:本合同載明的地址;(3)收到時間:專人送達的,受送達人書面簽收日;掛號信送達的,掛號信回執所示日;傳真、電報、電子

郵件送達的,收到回覆日或成功發送確認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第十六條 其他事項 16.1 本合同規定的工作日如遇法定節假日,相應順延。 16.2 本合同自以下條件滿足之日起生效:(1)委託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2)受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16.3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託人、受託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人與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另交每位受益人一份加蓋受託人印章的本合同的複印件。 16.4 信託計劃、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多個受益人一覽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的,以信託計劃爲準;本合同與信託計劃、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內容衝突的,優先適用本合同。第十七條 特別申明 17.1 委託人在簽署本合同前已認真閱讀和研究了本合同中的所有受託人免責條款,對其文字和法律含義無異議,並與受託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17.2 當事人在簽署本合同前已認真閱讀和研究了本合同、信託計劃,對其文字和法律含義無異議,並與受託人的理解完全一致。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託合同 篇9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爲月息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_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爲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還款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作爲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

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爲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託合同 篇10

財產信託基本協議財託字第_號

協議單位: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

乙方爲____事需向甲方訂購____貨價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現根據財產信託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託給丙方,丙方受託後按甲方的要求出售於乙方,並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爲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於__年__月__日簽訂了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託後,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定處理。

  第二條信託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託總金額爲____元,信託期限爲__年__月。

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託合同”。

 第三條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託後,負責向乙方出售,由於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並願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融資

上述信託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二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第五條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採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於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並處以罰金、罰息。

  第六條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託手續費爲信託金額的__‰,共計__元,於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託貨款後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__元,於丁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第七條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辦理。

甲方__(公章)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簽章)代表人__(簽章)

丙方__(公章)丁方__(公章)

代表人__(簽章)代表人__(簽章)

簽約日期:19__年__月__日

附1:

財產信託合同

立合同人: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

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

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託,除確認財託字第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託,並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後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後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託手續費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爲財產信託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丙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簽約日期:19__年__月__日

附2:

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

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

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

______

乙、丙、丁三方爲執行財託字第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託,並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並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爲__年__月。分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爲:

第一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二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三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四次償還日期:19__年__年__月,金額__元。

三、丙方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後,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於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兌申請手續,並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託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於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按規定將承兌票款足額交存於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兌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空頭支票的規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並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戶扣收承兌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六、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通過聯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兌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兌款項。

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丁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標籤:信託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