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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合作銷售協議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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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設備合作銷售協議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設備合作銷售協議範本

  設備合作銷售協議1

甲方:

乙方:

爲了更好地拓展數控鉸珩機牀的市場,更好地服務於客戶,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的優勢,雙方抱着誠實、互信、雙贏、共贏的態度,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數控鉸珩機牀主機(不包括刀具和工裝夾具)的研發、生產、售前、售中及售後等工作;乙方負責數控鉸珩機牀的刀具和工裝夾具的研發、製造以及市場宣傳、推廣、銷售、維護及貨款回收等工作。

二、甲方覈算出單臺設備的製造成本(包括:自制件的生產製造成本,外購件的採購成本);乙方根據行業的不同以及採購數量的不同,預估出單臺設備的銷售價格,再經雙方協商制定出最終的銷售價格。

三、利潤分配

1、銷售價格=合同價格-回扣-刀具和夾具費用。

2、毛利潤=銷售價格-製造成本

3、售後服務費=毛利潤×20%

4、稅費=毛利潤×10%

5、應分配利潤=毛利潤-(售後服務費+稅費)

以下價格分配方案只針對甲方目前生產的五軸六工位數控鉸珩機標準配置機型:銷售價格應不低於40萬元人民幣。

銷售價格在45萬元人民幣以內(含45萬元)按以下方式分配:

6、甲方應得利潤=應分配利潤×70%

7、乙方應得利潤=應分配利潤×30%

在上述銷售價格範圍內,質保金在甲方應得利潤中扣除。

超出45萬元人民幣以上部分按下表方式分配:

注:

1)3、4項歸甲方所有。

2)如果銷售合同是由客戶與甲方簽定,在貨款(除質保金外)到甲方賬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按乙方應得款項轉賬或付銀行承兌給乙方,同時乙方開據相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甲方。

3)如果銷售合同是由客戶與乙方簽定,乙方收到預付款後三個工作日內將其全額轉賬至甲方賬戶,甲方開始組織生產,在乙方收到餘款(除質保金外)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甲方應得款項轉賬至甲方賬戶,甲方發貨,同時甲方開具相應額度增值稅專用發票給乙方。

4)甲方應根據合同約定做好設備的售後服務工作。乙方應根據合同約定積極做好質保金的催收工作。

  四、權利和義務

甲方必須生產優質的產品,同時提供周到的售前、售中及售後服務。甲方根據乙方反饋的市場信息對產品做出必要的改進,以最大程度滿足客戶的需求。

乙方必須全力進行產品的市場推廣,做好市場調研、分析、預估市場動向,及時反饋信息給甲方以便甲方開發出更加貼合用戶需求的產品。

乙方應維護好和客戶的關係,保證貨款的回收,以便雙方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

設備因故障給客戶造成損失需要賠償時,甲乙雙方應抱着對用戶負責及解決問題的態度,積極地分析故障原因並及時解決,不得互相推諉、扯皮。責任很明確的事故賠償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不明確或雙方都有責任的情況下雙方協商賠償比例。

  五、合作期限

從協議生效起五年,到期後如雙方繼續合作再另行簽定補充協議。雙方在合作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同與對方有競爭關係的第三方合作,否則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侷限於已投入生產的費用、可預期實現利潤以及因產生糾紛所產生的差旅費和律師費等。

  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經雙方公司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設備合作銷售協議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代理銷售(設備名稱)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代理設備及價格:

1.代理設備:

甲方正式授予乙方(設備名稱)銷售的代理權,負責該設備在區域的銷售工作。

2.乙方代理的設備型號爲________,設備價格(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配置見附件。

  二、設備銷售貨款支付方式:

1.設備銷售貨款支付方式:

(1)付款時間: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60%,貨到交貨地點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三個工作日內付清合同總金額的10%。

(2)付款方式:最終乙方需將設備銷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賬戶。

(3)甲方開戶行:,賬號:。

  三、甲、乙雙方權利與責任

1、甲方在技術上全力配合乙方工作,並提供應有的`技術支持和售後服務;設備因質量問題或技術問題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但在設備銷售運作的整個週期內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在約定區域內乙方享有該設備的獨家待理權,甲方不得授權第三人,乙方可以以自己名義針對該設備可自主進行市場開拓、銷售等工作。

3、雙方利益分配按以下第條執行。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設備價格出售設備,銷售價格的%爲乙方應得利益。

2)甲方與乙方約定設備的最低價格,乙方按此價格向甲方支付貸款,乙方在銷售該設備時可自主定價,甲方不得干涉。

4、如甲方沒有按時、足額收到設備銷售款,甲方有權延緩支付乙方相應佣金,乙方有義務負責對購買設備方的銷售款進行追繳。

5、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設備銷售、推廣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務、債權和一切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獨立承擔其全部相關法律責任。

6、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設備銷售過程中,不得有做出不利於正當市場競爭的行爲,不得做出不利於甲方對外形象及甲方利益的行爲,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協議約定內容。

7、乙方必須遵守總公司的《技術保密協定》、《知識產權保護合同》及《項目代理協議》等相應協議的所有條款。

8、本協議所籤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他方。

  四、簽署相關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簽署"商標及知識產權保護協定"和"知識產權保護合同",上述兩協議必須與本協議同時簽署方能生效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協議期限及簽署地點

1、協議期限:本協議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此前所籤協議作廢;

2、本協議的簽訂地點:。

  六、協議的中止

1、乙方在代理期間,做出任何違反甲方管理規定或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爲,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

2、乙方不得有擅自出售、抵押、許可、泄漏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爲,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同時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乙方沒有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

  七、協議糾紛的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未果時,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地方人民法院提請經濟訴訟解決。

  八、協議文本及附件

1、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無效;

2、本協議附件包括:乙方營業執照等公司證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

乙方:

日期:

  設備合作銷售協議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按照《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的宗旨,經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限內對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金融設備(自動櫃員機)招標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合作期限內,甲乙雙方均爲對方當事人在本項目中的唯一合作伙伴。如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就本項目與其他第三方合作,則本合同終止,違反義務一方應賠償對方當事人的損失。

2、在合作期間內,乙方應該協助促進甲方產品CRS(存取款一體機)在本項目中的銷售。

3、甲方承諾,在合作期限內,甲方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包含其下屬企業郵儲銀行)就本項目的統購而簽訂採購合同發生的銷售額(包括但不限於型號爲H68N/NL標準配置的產品,不包括該等產品未來的維護費用)均作爲乙方的合作業績,甲方應基於該合作業績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費。

4、乙方竭力爲甲方的前款所述產品在本項目的招標採購中取得較大比例的採購量,。自本協議簽訂日開始至20xx年xx月xx日若無銷售,甲乙雙方協議自動終止。

5、由甲方直接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簽訂具體的採購合同。

6、甲方負責提供符合本項目招標要求的自助設備產品,並做好相關設備的運輸、安裝、調試等完善的技術支持和售後服務工作。

7、甲乙雙方構築暢通的溝通渠道,對乙方在促進銷售過程中所遇問題甲方立刻響應並給予解決。

  二、雙方合作的方式及結算方式

合作方式:

A、合作期限內,甲方依照以下約定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費。

①甲方在本項目中中標的CRS產品佔本項目CRS產品招標總量的比例小於20%,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甲方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包含其下屬企業郵儲銀行)就本項目簽訂的採購合同總價款的10%的金額,作爲甲方向乙方結算的技術服務費;

②甲方在本項目中中標的CRS產品佔本項目CRS產品招標總量的比例大於或等於20%,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甲方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包含其下屬企業郵儲銀行)就本項目簽訂的採購合同總價款11%的金額,作爲甲方向乙方結算的技術服務費;

③甲方在本項目中中標的CRS產品佔本項目CRS產品招標總量的比例大於或者等於30%,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甲方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包含其下屬企業郵儲銀行)就本項目簽訂的採購合同總價款12%的金額,作爲甲方向乙方結算的技術服務費。

B、甲乙雙方應依照以下方式就A中所述技術服務費履行本協議:

①甲方應自收到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包含其下屬企業)首次付款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照上述A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費;

②乙方收到上述費前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正式合法的發票。

  三、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自合同簽訂日起到截止,合作期間每一次郵政的招標選型後,如有必要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合作期滿後,雙方另行協商。

  四、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由於不可抗力事故不能正常履行本協議時,遵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協商解決。

  五、保密條款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執行過程中知悉的有關甲方的資料和信息,除甲方作出相反的書面說明外,均應視爲甲方的商業祕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不論本協議是否解除或終止,本條款永久有效,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算。

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執行過程中知悉的有關乙方相關信息渠道及技術服務方式以及其他有關乙方的信息和資料,均應視爲甲方的商業祕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不論本協議是否解除或終止,本條款永久有效,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算。

  六、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依照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如期支付技術服務費,則從支付期限屆滿之日起,以當時應支付的技術服務費0.5%/日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八、其他事宜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針對其它合作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