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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投資協議書模板彙編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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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投資協議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投資協議書模板彙編六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xxx鎮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xxx(投資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爲廣泛吸引外來投資,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實現經濟的跨越式發展,按照工業向園區集中、農民向場鎮集中、種田向業主集中的要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雙流縣吸引外來投資的有關政策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謀發展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真誠歡迎乙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xx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及產業規劃、也符合國家環保要求的xxx項目在xx工業園區內選址,投資興辦工商稅務登記在雙流縣內的獨立覈算生產性企業。

  二、項目內容:

乙方項目投資 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 萬元(含土地、廠房、設備等)。項目建成投產後,預計年產值 萬元,年納稅總額 萬元。項目建設週期爲供地後 天。

  三、用地規模:

根據乙方投資和建設規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規劃的區域內(位於xx工業園區內x村x社)選址。項目用地 畝,其中代徵地 畝,淨用地 畝。面積以實際勘界測量爲準。

  四、土地價格:

乙方建設項目用地土地成本價爲 萬元/畝。優惠包乾價格爲:淨用地 萬元/畝(不含土地出讓金),代徵地爲 萬元/畝,土地款總額共計 萬元。土地成本價和優惠包乾價之差,用項目建成投產後,五年內從項目產生稅收地方留成中,依據有關優惠政策進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補交。

  五、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簽定投資協議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指定的帳戶支付土地款總額的 %,作預付款和協議定金,協議生效。若超過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協議定金,此協議自行作廢。

甲方付齊農民土地補償以及徵地拆遷等費用共計 元之後,甲方積極做好項目進場的相關工作, 個月內提供乙方能進場施工的土地。

乙方自獲得甲方提供的能進場施工的土地後, 月內必須進場動工建設,超過 個月不動工,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乙方應積極配合國土資源局做好徵地報批資料,資料上報時,按規定繳納補足費用到甲方指定帳戶,待省人民政府下達徵地批覆後辦給國有土地使用證,其徵地餘下費用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義務:

1、雙方簽訂《投資協議》後,甲方應將供水、排水、電氣、通訊設施、道路、光纖等配套設施至乙方所徵土地紅線外;

2、乙方基建項目的報建費14元/m2包乾、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現行政策85元/m2減半執行,其中市政設施、自來水、天然氣分別按17元/m2、12.75元/m2、和12.75元/m2分離徵收;

3、甲方指派專人聯繫乙方,協助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立項、報建、環評等手續,協助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等。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用開發區內或雙流縣內人員就業;

2、在同等條件下,乙方項目建設應優先選擇雙流縣內建築施工企業承擔工程建設;

3、乙方項目必須符合xx工業園區的環保要求,“三廢”必須達標排放。

  八、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訴請有管轄權的法院裁決。

  九、本協議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支付定金後協議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2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號:

戊方:__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五方共同出資籌辦 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 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 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行使及履行作爲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 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 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 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爲一季度一次);

3.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 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 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 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司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 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多數人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運營責任

爲保證公司高效運營, 方有權對公司的各個崗位人員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組建正規化的財務人員及財務系統,並委任 方爲公司運營的全職副總經理,協助 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協議書 篇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經過各股東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現就具體事項制定協議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被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爲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公司住所擬設在 市 區 路號樓室。

公司的經營宗旨是 ,公司的經營期限以工商部門覈准的爲準。三、 公司股東共個,(其中自然人 個,企業法人 個,社會團體個,事業法人 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個。)分別爲: ( ),現住,身份證號碼 。 ( )公司,住所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爲()。 ()學會(協會、聯誼會等),住所

在 。 ()團體法人編號爲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 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萬元。(注: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爲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另外,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爲:1.( )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實物 [實物出資即以民法上的物出資,包括房屋、車輛、設備、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它是一種有形資產]、知識產權 [注:這裏所指的知識產權不僅包括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也包括非專利技術(如技術祕密),知識產權出資是指權利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將依法擁有的知識產權權利進行價值評估後,再依據設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專利局或商標局或版權局或其他管理機構辦理知識產權權利轉移於被投資的公司的登記備案和公告手續,工商登記機關憑轉移手續確定以知識產權入股的股東完成股東投資義務的履行。]、土地使用權 [注:關於土地使用權出資應注意幾點:1.土地的出資是使用權的出資,而不是所有權的出資;2.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只能是國有土地的使用權,而不能是集體土地的使用權;3.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只能是出讓土地使用權,而不能是劃撥土地使用權;

4.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應是未設權利負擔的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注:債權、股權、採礦權、探礦權等他物權均可作爲出資財產]。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爲出資的財產除外[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對不能出資的財產形式予以了規定:“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

等作價出資。” 另外該條例第二十條第五項規定:“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方式出資 萬元。 2.()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出資 萬元。

3. .

(注: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五、 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六、 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後,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實物出資的,須提供評估證明文件,並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各方均承諾《出資協議》項下的資產權屬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或第三者權益,辦理產權過戶不存在法律障礙。

七、 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爲

八、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注:若全體股東另行約定股權轉讓方式,可不按此條填寫。)

九、 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損失。(注:若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承擔風險及損失的,可不按此條填寫。)

十、 股東的權利爲:

1.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注: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股東另有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除外。)

4. 。(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權利內容。)

十一、股東的義務爲: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義務內容。)

十二、 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各股東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批准機關確認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十三、本協議未約定的事項,參照公司章程中的規定執行。

十四、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辦法承擔。

十五、本協議一式份,經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投資協議書 篇4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丙 方: 身份證號:

經友好協商,甲、乙、丙三方在公平、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共同投資經營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將在珠海市投資 品牌服裝店5間(具體選址三方協商後作爲本協議補充條款)。

第二條、三方各出資人民幣三十五萬元,合計出資一百零五萬元。該出資用於5間服裝店的經營,包括但不限於:商鋪租金、商鋪裝修、品牌使用、服裝進貨、商鋪設施購買、員工工資、水電費、管理費和工商稅務等相關費用。

第三條、三方出資各佔5間服裝店股份三分之一,以後如因經營需要由三方以同等比例出資。

第四條、三方合作期限爲年,即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 合作期間未經三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作協議、轉讓經營商鋪。合作期滿後,如需繼續合作,另行協商。

第五條、經三方一致同意,指定爲共同投資事務執行人,管理日常經營活動。

三方可以指派營業人員負責管理、經營服裝店,具體安排需三方共同協商及任命。三指派的營業人員的職務行爲對三方均發生效力。經營期間,所獲收益和所負債務由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擔。

第六條、任一方或其指派的人員對外簽訂合同、費用的支出,應例行誠實守信,厲行節約,維護三方的共同利益爲原則和宗旨。

任一方或其指派的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因故意、有明顯過錯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自簽訂本協議時,三方共同指派出納人員,全權負責投資資金的管理,出納人員接受三方的領導。所有費用支付需經三方同意或簽字後,經出納人員處支出。

第八條、三方指派的業務員和出納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享有相應的勞動報酬,勞動報酬列入經營成本費用。

第九條、在合作經營期間,所需原材料統一由 方負責配送,方按原材料進價加收10%的配送費進行配送。所需費用列入經營成本費用。

第十條、甲、乙、丙三方合作經營期間產生的利潤每年分配一次,經三方協商可以另行確定分配時間。三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共同投資利潤,分擔投資虧損。

三方的共同出資、形成的財產以及利潤爲三方共同財產,任一方不得擅自處置,未經出資三方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質押。

第十一條、任一方向三方以外的人轉讓其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須經另兩方書面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兩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二條、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虧損的,三方有義務按同等比例追加出資。三方合作經營滿一年的,如發生虧損,一方不願追加出資繼續經營的,經協商可解除本合作協議並進行清算。

第十三條、甲、乙、丙三方應遵守本協議,不得擅自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任一方不按時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同時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元 /日的經營損失。

任一方出資延期超過1個月致使無法經營,或任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再出資的,違約方除承擔所有經濟損失責任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第十四條、本協議合作期限內除出現本協議第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解除本協議。否則視爲違約,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因政策調整、政府行爲等三方訂立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三方均可解除合同。

三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可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本合同履行地爲本協議第一條所明確的雙方共同投資的店鋪所在地。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應當本着精誠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身份證複印件作爲本協議的附件,以證明三方的合法身份。

第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三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八條、本協議經三方簽字後即生效。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聯繫電話:

日期: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日期:

丙方(簽字):

聯繫電話:

日期:

投資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創立思凡舞蹈藝術中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 佔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佔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投資的利潤,分擔所佔比例投資的虧損,及其他相關事宜責任。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乙方投資人全權委託甲方代表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管理事務。

2.乙方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投資人公開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合作期間不干預甲方對共同投資中心的各項管理事宜。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相關事宜責任,由投資雙方共同承擔;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術中心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時,須經甲乙雙方投資人同意,方可生效。

第六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_________ 日 乙方

投資協議書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是湖南瑞特建材有限公司股東尹文智,在湖南瑞特建材有限公司佔51%的股份,乙方有意對甲方名的公司股份進行投資入股,甲方爲感謝乙方之前對甲方的幫助和支持同意乙方的入股。以下協議各方經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參資入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1、公司名稱爲:湖南瑞特建設有限公司

2、公司位於:湖南省懷化市中方縣鴨咀巖鎮神仙浪山

二、公司增資前的註冊資本、股本總額、種類

1、註冊資本爲:600萬元整,實際金額612萬元整,參股經營。

2、甲方所佔股總股金額爲:312萬元整。

三、公司增資前的股本結構

1、現湖南瑞特建材有限公司由尹方智與周文斌合資組成,總共投資612萬元整,其中尹文智佔公司股份的51%《由原尹文智老廠房、設備、應收款及所有與周文斌合作前的有型和無型資產,(除尹文智原公司或個人的貸款外)組成》,周文斌佔公司股份49%(合作後所注入的300萬現金組成),尹文智爲法人代表。

四、參股方式

1、經雙方協商決定,同意乙方入股到甲方所佔公司股份比例中。

2、投入資金:玖拾叄萬陸仟元整(936000.00元)。

3、乙方所佔股份比例爲甲方在公司股份中的51%的股份(比51%按100%計算甲方佔70%,乙方佔30%的比例)來計算。

4、乙方不爲直接入股公司,只屬於單一的一方入股。

五、乙方享有的基本權利

1、乙方可在甲方股份裏所佔的51%中按100%計算佔30%分紅。

2、乙方可享受6年的股份分紅,6年後甲方須按當年股金值按佔股比例退回一方所佔有胡比例股本,參股時間從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

3、6年內如公司要加註投資本金,雙方須按比例加註,如哪一方無資金注入按比例減少其在本合同中的股份比例。

4、乙方可委派一人進入公司,由甲方提爲高層管理董事會成員。甲方應主動向乙方彙報每月公司經營狀況。

5、甲方必須提交給乙方每月的財務報表,紅利分配賬表和董事會重大決定。

6、分紅時間按公司實際分紅之日三天內於乙方結算清楚紅利。

7、如乙方要求,六年經營期滿後,甲方應同意留存總參股資金的40%股金繼續參股經營。

六、特別承諾

1、雙方必須承諾不會利用公司股東的地位做出有損於公司利益行爲。

2、如果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則守約方有權在書面通知對方後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並由違約方賠付守約方其出資的50%作違約金。

(1)如果出現了對於其發生無法預料也無法避免,對於其後果又無法克服的時間,導致本次投資入股事實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乙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爲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3)如果出現了任何使甲方、乙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七、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就位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無法預見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3、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總動員,直接影響本次增資擴股扣。

4、直接影響本次增資擴股的國內騷亂。

5、直接影響本次增資擴股的火災、水災、颱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簽訂,協議各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守約方的損失。

九、爭議解決

本議議適用的法律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各方在協議期間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湖南省中方縣人民法院管轄、裁決。仲裁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未盡事宜

本協議爲各方就本次增資行爲所確定的基本原則與內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件事項及未盡事宜,可由各方在不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前提下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

本協議書於協議各方蓋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各方一致通過,不得終止本協議。

十二、協議文本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