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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與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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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後表達責任人應當負有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接下來一起來看看關於高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與防範吧!

高校經濟責任審計風險與防範

 一、高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

隨着高校經費來源多元化和辦學規模的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和資源配置權不斷增強,但其內部經費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也越來越多。而原有的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相對滯後,已跟不上高校發展的步伐。近年來,高校職務犯罪及現象大部分集中在基建、後勤、招生、採購等領域,犯罪主體多爲分管領域的領導,並呈現出窩案、串案、集體的特點。這種嚴峻的形勢迫切要求高校內部審計部門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這對於依法治校、強化內部管理、加強高校內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預防和促進懲治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二、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後表達責任人應當負有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表達與事實真相或經濟責任不相符合的審計評價和結論,造成有關方面損失的可能性。

 1.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帶來審計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涉及的內容很廣,要求審計人員既要懂財務、審計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又要懂業務、管理、投資等方面的知識,還應具備宏觀經濟管理知識,熟練掌握國家財經法規政策,具備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如果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不高,將會嚴重製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作出不符合實際的審計評價結論,就會給審計帶來風險。

  2.審計方法和審計手段帶來的風險

審計程序是審計人員實施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步驟,審計方法是審計人員完成審計任務、達到審計目標的工具。目前對於經濟責任審計尚沒有規範的審計程序和系統的方法指導。一些高校內部審計人員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仍沒有跳出“財務收支”審計模式,就賬查賬,側重點不明確,沒有體現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有目的和行爲方式,切入點和落腳點不明確。部分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格式和內容與財務審計的沒有多大差異,沒有體現經濟責任審計的“人格化”特點,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價值並未完全體現。辦公自動化、會計電算化軟件等的廣泛運用,使管理信息、經濟業務信息和財務數據的記錄方式和處理程序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有些高校的審計信息化建設還不完善,這對採用現代審計技術和方法也提出了挑戰。高校的審計程序和方法相對於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來講,還達不到應有的高度和層次。

 3.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有意製造虛假會計信息導致的審計風險

評價經濟責任和廉潔自律表現,必須以真實的會計指標爲依據。但近年來虛假會計信息層出不窮。隨着打假治亂的`深入,經濟活動中違法違紀行爲也更爲隱蔽,造假的技能、技巧、手段更加高明,虛假的會計資料直接影響審計評價的客觀性,甚至造成判斷上的錯誤。所以審計人員稍有疏忽,就會對應審項目主要事實沒有查清,重大問題發現不了,特別是對被審單位財政財務收支不實,資產、負債、損益不實即使揭露了也反映不出事物本來的面目,最終導致出具了不真實的審計結論。

 4.“離任必審”和“先審後離”的原則並沒有完全貫徹實行

高校的領導在幹部任期屆滿或者調任、辭職等變動發生時,應當接受經濟責任審計。部分高校由於受領導重視程度不夠、審計人員不足等因素的影響,只是根據自身的情況確定審計對象範圍。調查數據表明,只有部分高校確定了“離任必審”的原則,並利用有限資源集中力量對委託部門關注的重點單位的領導進行審計,還有少部分高校平時不進行審計或沒有年度審計計劃,只對那些被人舉報存在問題的單位領導進行審計。而且在實際工作中,經濟責任審計在一些高校並沒有作爲常規的經濟監督形式。另外,存在“先離後審、先任後審”現象。部分高校開展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時,經濟責任人的離職、調任、轉任等已經作出決定,審計不過是一種形式,對經濟責任人並沒有多大影響。“先審後離”由於被審計領導還未離位,知情人也不敢揭露事實真相,這無疑會提高審計的難度,增加審計的風險。

 5.內部控制缺乏 加大了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被審計單位領導幹部所在單位缺少必要的內部控制或不嚴格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造成管理混亂、信息失真,無疑會加大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近年來財務信息失真已司空見慣,“無賬不假、無假不賬”已不是個別單位的現象,經濟活動中違紀違法及各種造假行爲花樣百出。審計人員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虛假資料或現象所矇蔽,難以查明事實真相,其審計結論可能與客觀實際相反,甚至會爲虛假數據或現象撐起“保護傘”。

  三、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防範

  1.提高認識,端正態度

深入開展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前提是高校黨政領導的高度重視。由於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開展時間不長,許多人特別是高校領導幹部對其重要性認識不足。學校黨委和行政領導需認真學習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法律法規,貫徹兩辦《規定》,要深刻領會審計署、教育部和內部審計協會的會議精神和工作要求,增強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瞭解,樹立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是爲高校健康發展而服務的理念;高校職能部門和院系等中層領導要認識到內部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正常的經濟監督手段,並不是針對某個領導,要克服消極合作和牴觸心理,自覺接受監督。要在人、財、物等方面給予支持,把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彙報,認真研究審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幫助解決經濟責任審計中的困難,從而增強內部審計人員的責任感和審計熱情。

 2.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評價標準體系

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對象是高校領導人員個人,而不僅僅是高校的財務會計報告,因此,若沒有完善的評價標準體系,很難正確區分其中涉及的各種責任。如除涉及財務收支情況外,還有領導人員的個人經濟問題,領導人員對社會的責任等情況。所以建立評價標準體系的目的是爲了正確評價領導幹部任期業績、明確經濟責任,把較爲抽象的責任目標和考覈標準進一步具體化,通過量化和質量關係對領導幹部任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評價。

 3.正確履行審計權限,避免審計內容上的隨意性

幹部任職期間應承擔的責任可能是多方面的,而經濟責任審計的範圍僅限於經濟活動,評價內容也僅限於其經濟活動中應負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至於其它的諸如領導素質高低、能力大小等都不在審計評價範圍。要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該到位的必須審到位,使審計評價既全面又客觀實際,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對幹部的監督管理職能作用。

 4.明確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努力提高審計評價水平

國家應儘快出臺一些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和法規,統一、規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用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評價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工作業績應該成爲考覈領導幹部的一項重要內容。經濟業績完成好壞需要參照一些權威性的指標,主要包括:國家下達的經濟發展計劃、上級下達的任期經濟目標、同類先進單位達到的經濟水平或行業平均水平等,只有將任期內實際完成的各項經濟指標與這些參考指標進行對比,才能進行客觀評價。

5.加強後續教育,提高內審人員素質

加強內部審計人員後續教育有利於提高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質量。高校領導人員要重視和支持內部審計人員的後續教育,有計劃地定期安排內部審計人員進行後續教育,並保障內審人員具有充足的時間、機會和經費去參加後續教育,以便及時更新知識結構,也要加強對教育管理、內部控制、基建維修等方面知識和審計軟件的學習和培訓。通過後續教育,不斷拓展內審人員的知識面,提升專業勝任能力,注重培養高素質“複合型”人才,以適應不斷髮展的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