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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合夥人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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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投資合夥人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投資合夥人合同(5篇)

投資合夥人合同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考查認定合夥開設 ,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總投資約爲60萬元(以正常營業實際投資額爲準,包含裝修、租金、設備等實體店鋪的所有物件及經營餐廳所需的投入),全部由甲方出資;乙方以經營該餐廳所需技術性管理作爲出資。

合夥期間甲方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甲方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個人工商戶,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三條 合夥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 餐廳自正常營業開始四個月,甲方每月給付乙方工資5000元,共計20000元。從第五個月開始,乙方不再領取工資,雙方按照約定進行盈餘分配。若餐廳正常營業後 月內,仍然沒有盈利或是虧損,則乙方需退還甲方所領的工資,作爲對虧損的補缺。

第五條 入夥、退夥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合夥經營期間,除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解除該協議,未經對方同意而自行退夥,則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如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餐廳由甲方指派財務人員,負責財務工作;

3、對外以餐廳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聽取乙方餐廳業務經營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策劃餐廳的定位、餐飲產品的研發,餐廳的日常運營及管理;

2、負責餐廳產品材料採購;

3、負責定製餐廳各級管理、各種工序及操作的標準;

4、負責餐廳員工的招聘、培訓及管理。

第八條 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盈餘,盈餘按甲方80%,乙方20%分配。

第九條 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十條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二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相似或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日期:_______

投資合夥人合同2

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 _____店,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以資金入股,乙方以技術及日常經營方式入股。經雙方協議:

甲方佔股 _______%;乙方佔股 _______%。

合夥經營_____店店鋪 店鋪名稱爲:____________店鋪網址爲:_______

二、合作時間

合作時間: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三、合作分工:

1、甲方根據店鋪經營所需提供乙方貨源。貨源以雙方協議經營內容爲主。

2、甲方供貨時應提供相關產品的出廠價格、產品說明、質量證書、出產地證明及其它費用明細,不得隨意加價。乙方有權查詢產品的價格,質量,出產地等相關信息。

3、若甲方不能按時提供貨源,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具體情況,以便於乙方安排即時下架。

4.、乙方作爲_____店鋪的實際管理者,負責製作運營企劃,在與甲方協商確定後開展日常運營,不得擅自改變雙方協議後的經營方案。

四、收益分配:

1、_____店鋪採用合夥經營方式,考慮甲乙雙方實際情況,甲方以人民幣計 _______元,作爲店鋪起步資金,並提供經營初期所需辦公設備、房租及其它運營開支,經營初期時間爲一個月。一個月後,相關費用從_____店日常經營開支中支取。如需甲方增加資金投入,需作補充協議。

2、甲乙雙方對於合夥_____店鋪根據所佔股份額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3、在保證店鋪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元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業務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各方認可。

4、在店鋪經營存續期間,乙方作爲店鋪實際管理者,每月基本工資計人民幣:____元,獎金按實際營業額的 _______%提取。

五、加入新合夥人的條件:_______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三分之二表決同意即可。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和約定的入夥協議;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六、協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違約方需一次性賠償其他方人民幣計 _______元。其他方有權保留追究違約方的在經濟、法律上的其他責任。

七、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可作補充,補充條款同樣具有本協議的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之意願,可以本協議爲基礎簽訂新合作協議。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

投資合夥人合同3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爲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爲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項目地址: .

第三條 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佔比例爲:出資總額爲: 元,甲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 %;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 %.

第四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8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a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 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c 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爲);

d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爲者,依照退夥時項目之經營狀況:

a項目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項目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投資合夥人合同4

姓名______,性別___,年紀___,接洽電話______

年齡___,聯繫電話______

年齡___,接洽電話______

姓名______,性別___,年紀___,接洽電話______

第一條合夥主旨

各合夥人批准抱着真摯的態度遵照本合同,以公平及正當的同等互利的貿易原則爲基本進行經營,並以淘寶網店銷售以及市集銷售而獲得滿足的利潤爲指標。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疇

所有合適銷售的產品(含淘寶店展銷售以及其他方面零售),所有經營項目及範疇需四位合夥人全票通過方可操作履行。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暫定爲___兩___年,自___20___年___5___月___1___日起,至20___年___5___月___1___日止。假如合作高興須要順延,由四位合夥人另行協商斷定。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帳戶情形等

1、各合夥人以1:1:1:1的方法進行出資

合夥人___以電腦(固定資產)方式出資;記國民幣3000元。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7000元。

合夥人___以現金方法出資,計國民幣壹萬元。

合夥人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國民幣壹萬元。

合夥人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萬元。

所有工作所用物品也好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項目,且依據應用年限進行相應的折舊。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___年___5___月___15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4萬___元(人民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便懇求分割。合夥終止後,依據同年收益及開支情況進行清算。

4、設立存取款聯名戶口,作爲每次支出與收進的公務賬戶。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1:1:1:1爲根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各合夥人的___投資情勢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進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贊成;

③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力任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訴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部合夥人批准;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法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贊成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喪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容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進夥看待,否則以退夥看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力

1、______爲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

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治理;進貨治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等等

②主導合作事業,並有優先決議權

③拓展業務,選擇合適項目;

④其他;

2.其它合夥人的權力: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治理,對外開展業務,強化合作事業推廣;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形的報告;

③檢討合夥帳冊及經營情形;

④共同決議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制止行動

1、未經全體合夥人贊成,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運動;如其業務獲得好處回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喪失賠償。

2、制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制止合夥人再參加其它合夥。

4、如合夥人違背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喪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部合夥人決議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部合夥人批准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背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依據有關當事人懇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薦清理人,並邀請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理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次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理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產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端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彌補或修正。彌補和修正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率。

第十三條其它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五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中間人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投資合夥人合同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甲、乙、丙三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爲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