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投資

關於投資協議書模板彙編五篇

投資2.64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投資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投資協議書模板彙編五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聯繫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甲乙二方爲共同開拓、經營殯葬服務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江西省民政廳《關於利用社會資金建設殯葬設施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入股開展遺體火化、殯儀服務等各項經營業務,爲體現各方公平公正,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投資項目名稱、投資總額、經營內容、期限

投資項目:***殯儀館和公墓建設,總規劃面積 畝,殯儀館佔地30畝,公墓佔地100畝,投資總額 萬元。

經營內容:殯儀館、骨灰堂、火葬場、公墓區等相關遺體火化、殯儀服務。

經營期限:36年,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條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佔股比例

甲方以作爲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總投資的 %。

乙方以作爲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總投資的 %。

第三條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爲限,各方的收益按各自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盈利和虧損分配、結算方案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並共同簽字後實施。

2、投資各方須在本協議簽字生效日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資各方一致同意設立的銀行帳戶,繳足全部出資金額。

3、甲方負責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協調辦理建設開發手續和殯葬經營許可證書,並辦理相關設施產權登記手續等。

4、甲方負責殯儀館和公墓建設具體實施,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建設,有權瞭解、掌握相關建設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並提出監督、改進意見,以保證各方投資安全。

5、殯儀館和公墓建設期間及建成營利期間,乙方有權查閱、摘抄、複製相關財務會計賬薄資料,甲方有義務配合。

6、甲方與當地政府的合作經營變更、延續等重大事項,有義務提前向乙方書面通報並徵求乙方同意後實施。

7、殯儀館和公墓經營重大人事任免權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確定,日常經營事務以甲方負責具體實施,並視實際需要由各方協商後派員或對外招聘人員實施。

8、本協議各方未經他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

第四條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五條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守約方有權按照違約方欠繳的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爲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各方所協商的協議條款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爲準。

第八條本協議自投資各方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每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投資協議書 篇2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繫地址: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繫地址:

一、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______和______共同註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爲________萬;

__________(名稱),以__________出資價值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並以本公司註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佔股份______%;

__________(名稱),以__________出資價值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並以本公司註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佔股份爲______%;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啓動資金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名稱),以____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名稱),以__________出資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用於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爲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註冊資金爲_________萬元,以______%最低註冊資金計算爲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名稱),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名稱),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註冊完成後,___日內,註冊資金_________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作爲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_________萬元在公司註冊之___日起______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爲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

公司地點:

公司經營範圍: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______年;

2、______爲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______爲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採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後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並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佔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______%。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爲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___日起,雙方在此承諾,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夥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後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______佔______%、______佔______%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後利潤的______%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______%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爲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爲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後,可不再提取。爲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佔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並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並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___日起滿__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爲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______%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______%的資本公積金,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______%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______%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各合夥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

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爭議與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應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採用以下_____方式解決(注:只能選一種):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二、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並協商解決。

十三、本協議簽訂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後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股東一(簽字):

股東二(簽字):

簽訂地:

簽訂日期:

投資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爲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投資協議書 篇4

投資合同

合同編號: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201 年 月 日於北京市簽訂。

甲 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 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丁 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戊 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上丙、丁、戊方統稱爲“原股東方”。

鑑於:

1. 甲方爲於( )年( )月()日在 市( 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註冊設立,並有效存續至今的有限責任公司。截至()年( )月( )日,甲方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萬元。

2. 丙方、丁方、戊方爲甲方現有股東,其中,丙方出資 萬元,持有甲方 %股權,丁方出資萬元,持有甲方 %股權,戊方出資 萬元,持有甲方 %股權。 3.

有鑑於此,甲、乙、丙、丁、戊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願的原則,經過多次友好協商,就本次投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投資事項

1、 乙方以其募集資金 萬元人民幣,以增資方式對目標公司進行投資。

2、 各方確認,目標公司經資產評估後淨資產爲 萬元人民幣,乙方以 萬元人民幣投資,持有目標公司 %股權。因此,該 萬元投資中, 萬元作爲增資款項,其餘萬元記入目標公司資本公積金,在乙方增資手續辦理完畢後()工作日內,轉增爲目標公司註冊資本。

3、 增資完成後,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爲萬元,股東爲丙、乙、丁、戊四方,各方對目標公司的出資額及持股比例爲:

丙方出資 萬元,持股 %;

乙方出資 萬元,持股%;

丁方出資 萬元,持股 %;

戊方出資 萬元,持股 %。

4、 乙方投資期限爲兩年,自本協議約定的投資資金匯入目標公司賬戶之日起算。如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此投資期限可延長一年,各方應就投資期限延長事宜在原期限屆滿前簽署書面協議。

5、 本協議涉及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應由甲方在乙方實際增資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畢,其他各方配合。

6、預期回報

6.1、甲方年支付給乙方的預期收益不低於投資金額的%。

6.2、第一年預期收益分配期限爲 年 月日。

6.3、第二年預期收益分配期限爲 年月日。

7、退出方式

乙方以股權交易的方式,溢價出讓乙方所持有的甲方股權。溢價回購股權,回購方案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二條 投資回報與退出

1、乙方向“ ”項目投資總計人民幣 元,共計佔總股份的 %。

2、甲方同意,乙方投資後每個投資年度結束前五個工作日內,股東會及董事會均應決議進行收益分配,且分配額度不低於乙方投資總額的%(即 元的 %, 元人民幣)。乙方享有優先分配權,在乙方獲得的分配額達到乙方投資總額的 %(即 元的 %,元人民幣)之前,原股東或甲方的其他股東不享有分配權。

3、乙方投資期限屆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丙方與乙方簽署購買乙方所持甲方%股權的股權轉讓協議,股權轉讓價格爲乙方投資總額及投資總額的收益之和(收益率按 %減去投資期間乙方已通過甲方利潤分配方式取得的收益),即股權轉讓價格= 元+( 元× %)-乙方已取得的收益。

4、在每個投資年度結束時,甲方淨利潤率超過預期收益率,超出部分按 %的比率分配給乙方。

5、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由甲方、丙方辦理,其他各方配合。

第三條 投資收益保障

1、爲保證乙方投資收益,原股東同意將其所持目標公司的股權質押給乙方,該股權質押協議應於乙方投資的正式投資協議或增資協議一同簽署,並在目標公司辦理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的同時,辦理股權質押登記。

2、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達成以下共識:在乙方資金正常到位的情況下,甲方承諾自年起,甲方連續兩年的淨利潤年增長率不低於 %;甲方連續兩年淨資產年增長率不低於 %,如若甲方未能全部達成上述財務指標增長率,則乙方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6款第7款溢價回購全部股份。

3、原股東同意,在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期限屆滿後,乙方與原股東丙方簽署股權轉讓協議,

如原股東未按時向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及其他相關費用(如有),則乙方有權依據股權質押實際債權。

4、在未達到預期收益前提下,原股東同意用個人財產承擔連帶保障責任,並辦理相關法律文件。

第四條 目標公司治理

1、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標公司增資後,由乙方向目標公司委派一名董事和一名監事。

2、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標公司增資後,享有充分的知情權,乙方有權在任何時候對目標公司經營、治理、財務等有關資料進行審查。

3、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標公司增資後,以下事項須召開董事會進行表決後,方可實施,且就該等事項的表決,乙方委派董事享有一票否決權:

(1) 目標公司對外支付超過( )萬元的款項;

(2) 目標公司資本變動;

(3) 目標公司業務計劃或財務預決算變動;

(4) 目標公司重大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改;

(5) 會計政策或會計師調整;

(6) 管理層及其待遇變動;

(7) 目標公司對借款或擔保;

(8) 應由董事會決策的其他重大事項。

4、 各方同意,乙方向目標公司增資後,乙方享有對目標公司的財務監督權。乙方有權隨時就其指定的目標公司的'財務資料進行查詢並提出質疑,甲方應配合查詢並解答疑問。

5、 上述乙方委派董事享有一票否決權的事項,如因乙方或乙方委派董事不知情的情況下實施,即爲侵害了乙方知情權且違反了公司章程規定,在此情形下,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投資期限,按本協議約定退出投資,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受讓股權的義務。

6、 在辦理目標公司增資手續修改公司章程時,以上各方約定的委派董事監事、知情權、一票否決權、財務監督權等事項,應作爲修改後的目標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之內容。

7、 乙方對目標公司增資款由甲方和乙方設立專管賬戶共同進行資金監管保證資金用於本項目的

開發開發。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目標公司)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獲得增資款項。

(2) 甲方有權詢問乙方在募集資金上的工作進展,乙方須在三日內做出相應答覆。

(3) 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修改公司章程,辦理或配合辦理所有關於增資、股權質押、股權轉讓等工商登記的相關手續。

(4) 甲方應在乙方提出要求時,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需一切資料,並保證該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實現乙方知情權、公司治理權及財務監督權,並就乙方質疑做出合理答覆。

(5) 甲方需保證提供給乙方的目標公司項目資料與實地情況一致。

(6) 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規定的工作程序進行配合。

(7) 除本協議約定外,甲方其他重大變動,如法人代表、地址等變更,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 乙方(投資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有在投資前查詢、覈實、評估甲方企業資產、信用、賬目的權利。

(2) 乙方有權對目標公司項目進行實地考察,指定專業機構進行企業評級或資產評估。

(3) 乙方有權制訂和修改投資方案。

(4) 乙方有權制定目標公司項目的投資建議與投資實施計劃。

(5) 乙方有權組織重點資金方到項目方實地考察。

(6)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主體登記資料應爲真實、合法。

(7) 乙方在向目標公司增資後,有權按本協議約定獲得目標公司知情權、公司治理權及財務監督等權利。

(8) 乙方在向目標公司增資後,有權按本協議約定獲得投資回報。

(9) 乙方在向目標公司增資後,有權在投資期限屆滿後按本協議約定退出目標公司。

3、 丙方(目標公司控股股東)權利義務

(1) 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辦理或配合辦理目標公司增資、丙方股權質押、丙方受讓乙方所持目標公司股權的工商登記手續。

(2) 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配合修改目標公司章程。

(3) 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4) 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丙方應履行的義務。

投資協議書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是湖南瑞特建材有限公司股東尹文智,在湖南瑞特建材有限公司佔51%的股份,乙方有意對甲方名的公司股份進行投資入股,甲方爲感謝乙方之前對甲方的幫助和支持同意乙方的入股。以下協議各方經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參資入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1、公司名稱爲:湖南瑞特建設有限公司

2、公司位於:湖南省懷化市中方縣鴨咀巖鎮神仙浪山

二、公司增資前的註冊資本、股本總額、種類

1、註冊資本爲:600萬元整,實際金額612萬元整,參股經營。

2、甲方所佔股總股金額爲:312萬元整。

三、公司增資前的股本結構

1、現湖南瑞特建材有限公司由尹方智與周文斌合資組成,總共投資612萬元整,其中尹文智佔公司股份的51%《由原尹文智老廠房、設備、應收款及所有與周文斌合作前的有型和無型資產,(除尹文智原公司或個人的貸款外)組成》,周文斌佔公司股份49%(合作後所注入的300萬現金組成),尹文智爲法人代表。

四、參股方式

1、經雙方協商決定,同意乙方入股到甲方所佔公司股份比例中。

2、投入資金:玖拾叄萬陸仟元整(936000.00元)。

3、乙方所佔股份比例爲甲方在公司股份中的51%的股份(比51%按100%計算甲方佔70%,乙方佔30%的比例)來計算。

4、乙方不爲直接入股公司,只屬於單一的一方入股。

五、乙方享有的基本權利

1、乙方可在甲方股份裏所佔的51%中按100%計算佔30%分紅。

2、乙方可享受6年的股份分紅,6年後甲方須按當年股金值按佔股比例退回一方所佔有胡比例股本,參股時間從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

3、6年內如公司要加註投資本金,雙方須按比例加註,如哪一方無資金注入按比例減少其在本合同中的股份比例。

4、乙方可委派一人進入公司,由甲方提爲高層管理董事會成員。甲方應主動向乙方彙報每月公司經營狀況。

5、甲方必須提交給乙方每月的財務報表,紅利分配賬表和董事會重大決定。

6、分紅時間按公司實際分紅之日三天內於乙方結算清楚紅利。

7、如乙方要求,六年經營期滿後,甲方應同意留存總參股資金的40%股金繼續參股經營。

六、特別承諾

1、雙方必須承諾不會利用公司股東的地位做出有損於公司利益行爲。

2、如果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則守約方有權在書面通知對方後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並由違約方賠付守約方其出資的50%作違約金。

(1)如果出現了對於其發生無法預料也無法避免,對於其後果又無法克服的時間,導致本次投資入股事實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乙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爲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3)如果出現了任何使甲方、乙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七、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就位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無法預見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3、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總動員,直接影響本次增資擴股扣。

4、直接影響本次增資擴股的國內騷亂。

5、直接影響本次增資擴股的火災、水災、颱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簽訂,協議各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守約方的損失。

九、爭議解決

本議議適用的法律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各方在協議期間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湖南省中方縣人民法院管轄、裁決。仲裁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未盡事宜

本協議爲各方就本次增資行爲所確定的基本原則與內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件事項及未盡事宜,可由各方在不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前提下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

本協議書於協議各方蓋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各方一致通過,不得終止本協議。

十二、協議文本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