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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協議書範文彙總七篇

投資1.98W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投資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投資協議書範文彙總七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甲方:,身份證號:,籍貫

乙方:,身份證號:,籍貫

經雙方考查認定在 (地址)合夥開設服裝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 (地址)服裝店,總投資爲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 萬元。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五條 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企業債務按照甲方 %、乙方%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 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夥債務;④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九條 每月 日爲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爲計算準則,作爲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十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 __年_ _月__ 日至_ ___年月日止。

第十五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七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八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九條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地址:

附身份證複印件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字) 地址:

甲方身份證複印件

粘貼處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粘貼處

投資協議書 篇2

投資人甲: (簡稱“甲方”)

投資人乙: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共同等比例出資經營貴州省安順市關嶺縣港安水泥廠的煤炭運營業務,運營業務的股份各佔一半,爲確保雙方利益,現達成如下協議:

1、出資比例:甲、乙雙方從20xx年11月1日起分期各出資人民幣貳佰萬元整匯入指定的公司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資期限暫爲一年,即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止。

2、甲方由於工作原因,現授權陳福漢爲甲方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甲方履行該煤炭運營業務的權力和業務職責。

3、該業務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而經營,包括煤炭質量的控制及財務納稅等,指定賬號的資金支出及收入需雙方(也可委託代理人)簽名確認後方生效,如違反上述約定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4、每月底必須對該月的運煤數量和質量進行統計,對每月支出及收入均應準確統計,並於次月初上報各方。

5、運營期限期間,因業務經營實際因素,如需調整投資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投資期限到期須將按實返回雙方投資股份及利潤分紅,如需繼續經營,則由雙方協商確認後再簽定補充協議。

上述約定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原則來解決,如解決不成功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甲方委託代理人各一份。

甲方和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投資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甲、乙、丙三方爲共同開拓市場銷售業務和尋求穩定客戶資源,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及公正公平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入股有限責任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爲體現三方公平公正、精誠團結和一致對外,避免日後三方因風險投資產生糾紛,特訂立本協議。

一、各方投資項目和投資總額:

1、甲乙丙三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同投資入股有限責任公司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佔該公司______%的股權;乙方佔該公司______%的股權;丙方佔該公司______%的股權。

2、甲乙丙三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同投資入股有限責任公司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佔該公司______%的股權;乙方佔該公司______%的股權;丙方佔該公司_______%的股權。

二、各方入股作價與出資方式、出資額詳見各方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具體事項。

三、投資各方風險共擔明示條款:

1、投資各方已充分了解並明確各方的入股投資項目、入股投資公司和投資金額內容,並認同分別共同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

2、投資各方已充分理解並一致同意和認可投資各方所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的全部內容。

3、投資各方已充分理解並分別行使各方在兩個入股投資公司中的股東的權利義務。

4、投資各方已充分理解並分別明確三方在所入股投資公司中作爲股東權利的權限、範圍和期限。

5、投資各方不得在分別投資入股公司後進行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內部之間在分別入股投資公司內部股權範圍內進行內部購買、轉讓、合併,購買、轉讓、合併的股價以原投資入股股價爲準和雙方進行轉讓約定。

6、投資各方因分別入股投資的公司發生債務糾紛、破產清算情形時,由投資各方按照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約定的內部出資比例和出資數額承擔債務和破產清算費用以及其他合理必須的開支費用。

7、投資各方因分別投資的項目公司發生虧損產生分攤虧損費用時,由投資各方按照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約定的內部出資比例和出資數額共同分攤承擔虧損費用。投資各方在其入股投資的公司發生虧損時,取消分取紅利。

8、當投資各方分別入股投資的公司發生虧損和出現嚴重債務、破產清算情形時,不得以非入股投資公司股東爲由拒絕按照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約定的內部出資比例和出資數額承擔入股投資公司的虧損費用、對外債務和破產清算費用。

9、除甲方外,投資各方就分別共同投資入股兩家公司,並分別共同授權甲方以甲方個人名義行使投資各方在兩家公司的股東的權利和義務,表明投資各方已充分信任、一致同意並尊重甲方代表投資各方行使在三家閥門公司所做出的任何爲合法合理行爲,投資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資公司股東爲由而拒絕認同甲方在兩公司所作的一切合法合理的行爲。

10、除甲方外,其他投資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資公司股東爲由而要求甲方個人歸還投資各方投資款,以免損害投資各方共同投資利益(投資各方進行內部股權轉讓、購買、合併除外)。

11、未經投資各方書面一致同意,投資各方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用在各入股投資公司中所享有的內部股權進行質押、抵押和爲任何第三者提供擔保(經投資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代表其他投資各方就分別投資入股的公司需要或投資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義共同需要除外)。

四、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和各方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如有違反,則守約方視違約方泄露情形嚴重與否,有權書面共同決定是否取消違約方的內部股東資格,是否要求違約泄露者承擔全部違約或部分違約責任(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作爲違約賠償金);

2、投資各方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投資各方有權書面共同決定取消違約方的內部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作爲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爲本協議服務人員和投資各方依法授權從事與投資事項有關內容除外)。

五、爭議的解決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投資各方所分別共同簽訂的兩份投資入股協議書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簽訂之前,甲、乙、丙三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爲準。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每方各執兩份,自甲、乙、丙三方簽章同意之日起生效,每份內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投資協議書 篇4

姓 名________,

性 別________,

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 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爲 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 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 10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 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 夥,但應當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 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 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 、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 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 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 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 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 15 日內指定______合 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 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 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 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 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 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 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 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 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 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爲×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ti

mes;萬元, 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第四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 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 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人友好協 商,決定設立“χχ 股份有限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二條 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爲限 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 格。 第三條 公司爲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發起人 第四條 公司發起人分別爲: 第三章 宗旨、經營範圍 第五條 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是 第四章 股權結構 第七條 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對象爲法人、社會公衆。

第八條 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 %,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第九條 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爲準。

第十條 公司全部資本爲人民幣 萬元。

第十一條 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爲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

第十二條 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爲其所認購 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十三條 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負責公司籌建 期間的一切活動。

第十四條 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 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文件。 2、 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 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 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 30 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 5、 負責聯繫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 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第十五條 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條 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 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第十七條 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 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各股東應將認購的股款匯入公司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銀行帳戶。繳款時間以匯出日期爲準。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 份,於 年 月 日在 市簽訂,並自籤畢後生效。 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的投資入股方爲

姓名:

身份證號:

第二條、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即全體股東同意 先生(女士)投資入股貴州XX公司。

第三條、公司的中文名稱:貴州XX公司。法定地址:貴陽高新XX。

第四條、貴州XX公司的法律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投資方的責任以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爲限。

第五條、貴州XX公司的註冊資本爲200萬元人民幣,股額資本總數1000萬股。投資方投資資金總額:貨幣小寫 50 萬元,大寫 五十 萬元。佔公司資本總數爲 410萬 股;佔公司目前股份比例爲 41 %,具體股份以所持股數爲標準。(注!根據投資人資金的入賬情況、簽訂不同大小的持股證明書)。

第六條、投資人資金分爲三期投入、第一期:資金額10萬,資金入賬時間20xx年1月26日,所持股份10%,股額資本總數100萬股;第二期:資金額15萬,資金入賬時間20xx年4月26日,所持總股份增加至23%,股額資本總數增加至230萬股;第三期:資金額25萬,資金入賬時間20xx年6月26,所持總股份增加至41%,股額資本總數增加至410萬股。

第七條、爲保證投資人利益,公司承諾,在公司全面盈利的情況,且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現金流、項目資金的條件下,投資人可以優先回收利潤分紅。

第八條、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注:公司擁有優先回購權)。

第九條、公司各股東按照在公司的股權比例享有公司固定資產和公司經營範圍內所有相關產業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相應利潤收益。

第十條、投資人進入公司後,需遵守《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公司保密協議》,同意公司《戰略融資計劃》、《股份獎勵機制》,以上協議及制度投資人在所有本協議簽字則視爲投資人遵守和同意。

第十一條、對合同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貴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投資各方各一份,共兩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法人簽名: 手印:

公司公章:

簽字日期:

投資方簽名: 手印:

簽字日期:

投資協議書 篇6

本協議的投資方分別爲:

甲方:杭州鑫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區莫干山路188號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一致認同,乙方作爲新的投資人與甲方共同經營杭州鑫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成爲該公司股東。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訂立本協議。各方按如下條款,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一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出資金額爲人民幣萬元(元),佔公司股份總數的 %。

2、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資。

3、乙方在成爲公司股東之後,依上述兩項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第二條入股及股份的轉讓

1、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後,方視爲乙方業已入股,成爲公司股東。

2、乙方轉讓股份,須提前叄個月通知甲方,及其他股東且履行相應的法律程序。

3、轉讓股份在同等條件下第一大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三條股東(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依據 %的出資比例享有公司利潤,承擔公司虧損;

3、對成爲公司股東之前的公司經營利潤不享有任何權益、對營業損失及債務亦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成爲公司股東之後,若由於公司清償乙方成爲股東之前的債務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4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七個工作日內支付相應款項。

第四條承諾

甲方承諾,杭州鑫乾科技有限公司系合法註冊,現依法經營的合法公司,否則,向乙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如還有其他損失,應據實賠償。

第五條違約責任

乙方若遲延支付款項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給予相應的賠償;若甲方因重大過錯,致使公司遭受資金損失的,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共同協商,並且須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書共肆份,雙方各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杭州鑫乾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法定代表/授權代表: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投資協議書 篇7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上二方單稱時爲“本協議一方”,合稱時爲“本協議各方”。

鑑於:

甲方擬對 項目進行項目投資,乙方意願與甲方共同投資,以上各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各方投資份額、事務執行及利潤分成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投資項目具體情況 項目,位於 ;項目甲方預計投資人民幣萬元,具體投資額以最終結算的投資額爲準。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在項目預計總投資額中,甲方出資人民幣 萬元,佔出資總額的;乙方出資人民幣 萬元,佔出資總額的 ;總投資超過預計萬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資比例同時追加出資。

第三條 各方應按照項目開展進度要求,依據甲方指令按出資比例同時履行出資義務,各方出資應在 年 月 日或項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資。

一方的出資應經另一方確認,並將資金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出資後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資。

第四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各方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投資項目債務先以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出資額度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利潤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項目最終清算後,被投資項目將投資利潤分配給甲方後30天內,乙方可要求甲方按雙方出資份額分享投資利潤。

第六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管理執行投資日常事務,對外全權與第三方簽訂投資協議等法律文書。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資人有權瞭解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但不得干涉甲方對共同投資事宜的處理;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以下共同投資事務須由共同投資人同意即爲有效。

(1)投資人轉讓共同投資項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第七條 投資的轉讓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

2、各方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投資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

2、投資人私自以其在約定共同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出投資項目處理,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是指,將其已投入的出資額予以返還(具體內容各方協商)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執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