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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合同範文集合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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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設計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設計合同範文集合九篇

設計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設計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

工程設計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設計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委託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設計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設計項目概況

1、甲方委託設計工程項目地點: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號________幢________室。

2、工程設計期限:________天,自交納定金次日起計算。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設計項目選擇(選項打√,不選項打“×”):

1、裝飾設計:室內六面體及水、強電、弱電()

2、軟裝飾設計:傢俱、布藝、窗簾、畫框、插花、掛(擺)件()

3、環境藝術設計:綠化、庭院、雕塑()

4、其它設計:

第三條 設計收費

1、設計費總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

其中:

(1)裝飾設計費(含水、強電、弱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小計________元。

(2)軟裝飾設計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小計________元。

(3)環境藝術設計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小計________元。

(4)其它設計費: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小計________元。

2、設計定金(大寫)____________元。(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 設計文件標準與深度:

1、甲、乙雙方約定,設計文件標準爲XX市裝飾裝修行業標準njbza-05-1《建築裝飾裝修設計製圖統一標準》和njbza-05-2《建築裝飾裝修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

2、甲、乙雙方約定,初步設計方案應包含以下圖紙:(選項打√)

(1)室內平面佈置圖

(2)地平佈置圖(如能在室內平面佈置圖上標明各房間地面材料,可省略)

(3)室內頂棚佈置圖

(4)主要空間的透視圖(甲方無要求的可以不提供,如提供,費用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5)主要立面圖:(指具有裝飾效果的背景牆,含有固定傢俱的牆立面等)

(6)其他圖紙:

3、甲、乙雙方約定,全套設計文件除初步設計方案所包含的設計圖紙外,還應包含以下圖紙和材料:

(1)設計圖紙目錄

(2)設計及施工說明

(3)原始房型勘察圖

(4)改建設計平面圖

(5)剖立面展開圖

(6)部分節點詳圖

(7)各類電器插座位置分佈圖

(8)電源控制線路示意圖

(9)弱電控制線路示意圖

(10)冷、熱水管安裝示意圖

(11)裝飾裝修材料表

(12)其他材料:

第五條 設計程序及設計支付方式

1、第一階段:

乙方收到設計定金後應於____日內上門爲該項目勘量。勘量結束後,甲方應於____日內支付乙方第二階段設計費(佔設計費總價的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已收定金抵作第二階段設計費。

2、第二階段:

乙方收到第二階段設計費後,應在____日內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和擴初設計方案,並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應於____日內與乙方溝通。雙方對第二階段設計文件取得一致意見,並簽字確認後,甲方應於____日內支付乙方第三階段設計費(佔設計費總價的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3、第三階段:

乙方應在收到第三階段設計費後____日內完成第三階段全套圖紙,並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應於____日內與乙方溝通。雙方對全套設計文件取得一致意見,並簽字確認後,甲方應於____日內付清設計費餘額,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計________套設計圖紙。

4、第四階段:

乙方在工程開工時應到現場進行圖紙交底,並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到現場指導施工不少於________次,

以達到設計效果。

第六條 設計方案修改:

1、在施工過程中,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文件的,乙方應積極給予配合。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對所變更的項目進行重新設計的,需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支付相應費用。

2、修改後的設計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1)設計圖紙

(2)項目造價

(3)主要材料明細單

(4)其他材料:

3、修改後的設計文件需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七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與乙方及時溝通,並對設計方案進行確認。

2、甲方對設計方案確認後,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及時支付所約定的費用。

3、乙方進行圖紙交底時,甲方應參與。同時安排該項目的施工負責人蔘加,做好交底記錄,並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八條 乙方責任:

1、乙方設計方案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時間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完成售後服務。

3、乙方負責依據經甲方確認的設計文件對施工方的工程項目的質量和設計效果進行監督,並在工程竣工後日內,向甲方交付以下工程隱蔽項目的竣工圖紙:

①電源控制線路竣工圖;

②弱電控制線路竣工圖;

③冷、熱水管安裝竣工圖。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提出終止合同,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設計費不予以退還。乙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雙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設計費。

2、甲方對設計文件延期確認的,乙方設計期限順延,甲方超過________天不確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向甲方追償已發生的設計費用。

3甲方逾期支付設計費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按設計費總金額百分之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超過________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償已發生的設計費用。

4、乙方延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的,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設計費總金額百分之________的設計費。

5、由於乙方設計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時開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元的賠償金。

6、乙方未按合同的規定時間向甲方交付隱蔽項目的竣工圖紙,每延誤一天,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賠償金。

第十條 其他

1、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雙方需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甲方變更合同規定的時間,要求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應向乙方支付每天________元的趕工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雙方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無法自行協商解決時,可申請XX市裝飾行業協會協助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方式解決:

①提交X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書作爲附件,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

設計合同 篇2

訂立合同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與勘測單位(__________建築設計院),

根據國家建委制定的《勘察設計合同試行條件》和__________省的補充規定以及本勘測的具體情況,簽訂合同,以資雙方遵守。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建委規定的《勘察設計合同試行條件》和省的補充規定以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

第二條 工程名稱

第三條 工程地點

第四條 工程範圍

第五條 取費標準按中財委(__________)財經工基價字第xxx號規定收費。簽訂合同時應預付勘測費總額的30%(一般設計一次按60%),其餘部分在勘測成果提出時一次結清。

第六條 勘測成果於年月日提出,但由於自然天氣所造成的拖延工期可順延。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承擔的事項和責任

1. 填寫“擬建築(構)物性質及工程地質勘測要求(本院設計由承擔設計室填寫)。

2. 清理和整平場地,如因場地有溝以及堆積障礙物等而影響開工時,應付窩工費。開工時應指派一人在場,以便隨時聯繫工作。

3. 負責解決土樣包裝、水樣瓶的運送,早晚和夜間鑽機停放現場時負責看管,並解決臨時所需的墊板、冬季烘烤鑽具的木樣等。

4. 負責解決機具運輸和工作人員往返現場的交通工具(或承擔運輸費用),如因交通工具而造成的窩工,應付窩工費。

5. 測量如要求按已有控制系統聯測時,應負責提供資料和埋石用材用料等物資。

第八條 勘測單位應承擔的事項和責任

1. 填寫“預計勘測工作量及勘測用表”[附表二(略)]。

2. 遵循規範按時提出勘測成果,滿足設計需要。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用。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建設單位收執份(其中送建設銀行一份),勘測單位份。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蓋章)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設計合同 篇3

第一項必備條款設計

《勞動合同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依據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責任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的選擇與條款設計

在新法模式下,勞動合同期限選擇是否科學、合理,對於企業影響很大。比如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法定條件或約定條件的出現,用人單位無法隨意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者則可以提前30天解除勞動合同。再如,如果企業與所有員工都選擇一年一簽勞動合同,那麼連續兩次簽訂勞動合同後,再次續簽勞動合同中的,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需要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因此,如何合理選擇勞動合同的期限,是保護企業的利益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勞動合同期限的種類及適用範圍

1、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在實踐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⑴以完成單項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⑵以項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務的勞動合同;⑶因季節原因臨時用工的勞動合同;⑷其他雙方約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選擇確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原則

1、 有利於企業生產經營原則

2、 三種勞動合同合理配置原則

3、 長期、中期、短期勞動合同並用原則

三選擇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應考慮的因素

1、 勞動者的年齡因素

2、 勞動者的專業技術因素

3、 勞動者的性別因素

4、 勞動者的身體因素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條款設計

一工作內容條款

工作內容包括勞動者從事勞動的崗位、工作性質、工作範圍以及勞動生產任務所要達到的效果、質量指標等。這些內容要求規定地明確、具體,以便於遵照執行。勞動合同工作內容條款應當將工作和崗位儘量明確,做到定崗定位。企業的勞動合同條款中往往有這樣一句“單位可根據實際經營管理需要,對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這種條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爲爲勞動者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而變更勞動合同需要雙方協商一致。這樣的條款實際上等於賦予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無限的權利,有失公平。

二工作地點條款

工作地點是指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工作的地點。工作地點需要精確的範圍要視公司的性質。對於跨國公司可能要精確到國家或地區;對於一般公司而言需要精確範圍到省市即可。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條款設計

一工作時間條款

1、標準工時制度:每週40小時計算

2、時工時制度:按勞動部發[1994]503號文件規定,可以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職工主要有以下三種:⑴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⑵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⑶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需要指出的是,企業實施不定時工作制的,需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批准。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爲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爲20.92天和167.4小時。按勞動部發[1994]503號文件規定,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也有三種:⑴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⑵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業;⑶其他適合被告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需要指出的是,企業實施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需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批准,否則,即使雙方在合同約定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也是無效的,發生爭議,也應按照標準工時制處理,勞動者可以主張加班工資,企業的用工成本就大增。

二休息休假條款

1、帶薪休假

⑴法定節假日

⑵帶薪年假

⑶探親假

⑷婚喪假

2、其他假期

⑴事假。

⑵病假。對於職工因病或非公負傷請假休息期間的工資計算的法律依據依然是,1951年2月26日由政務院公佈、1953年1月2日政務院修正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和與此相配套並同期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其中規定,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時,其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在6個月以內的,按連續工齡的長短髮給病傷假工資,其標準爲:連續工齡不滿2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60%;滿2年不滿4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70%;滿4年不滿6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80%;滿6年不滿8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90%;滿8年及以上者,發給本人工資的100%。停止工作醫療期超過6個月的,按連續工齡長短髮給疾病救濟費,其標準爲:連續工齡不滿1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40%;滿1年不滿3年者發給本人工資的50%;滿3年及以上者,發給本人工資的60%。

3、女職工特殊假期

⑴產前假:《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9條規定,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給予工間休息1小時,並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上班確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休產前假60天,休假期間,其工資不得低於80%。

⑵產假:《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10條規定女職工的產假不得少於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⑶哺乳假:《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12條規定:女職工在哺乳期內,上班有困難者,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資不低於80%。

⑷流產假:流產假屬於產假的一種。《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第1款規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具體時間可以根據各地各行業的規定。《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10條規定: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根據醫療單位的證明,給予20至30天的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的,產假42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90天。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

 四、勞動報酬條款設計

對於勞動報酬的工資部分,各地都有最低工資的規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同時在進行勞動報酬條款設計時,勞動合同中應當寫明勞動報酬的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及支付日期,並明確該勞動報酬是稅前還是稅後等事項。

 五、社會保險條款設計

依照國家規定,每個職工應該享受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女職工還應享受生育保險。這五項保險就是平常據說的的社會保險。由於社會保險都是法定的,且繳費基數、繳費比率等均有法律或當地政府規定,因此,就這一條款而言,企業在進行條款設計時可發揮的餘地很小。在進行條款設計時一語帶過即可。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條款設計

由於在訂立合同時,勞資雙方可發揮的餘地很小,只能是根據法律的規定,在勞動合同中作出籠統和原則性的規定。

實例條款參考:6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條款

6.1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6.2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按照提供國家及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定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6.3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6.4 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二項約定條款設計

 一、試用期條款條款設計

1、試用期要與合同期掛鉤

附:勞動合同期限與相應試用期期限對照表

2、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 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

《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4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這一新規定意味着,所有單獨的試用合同都被視作正式合同。這就是說,如果只約定試用期的,那麼該試用期就是勞動合同期限,視爲用人單位放棄對被錄用的人員放棄試用的權利。

4、 試用期工資有了新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20條規定:“勞動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5、 違法試用要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83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改正;違法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試用期滿月工資爲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這說明對於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用人單位除應按照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之外,還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轉正”後的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此外,試用期不得單方延長。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發現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不能通過延長試用期繼續進行考察。

 二、服務期的新規定與條款設計

1、設定服務期的條件

《勞動合同法》第22條第1款規定:“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根據這一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可以設定服務期的條件包括:⑴培訓費用必須是專項的;⑵培訓的性質必須是專業技術培訓。

2、服務期的期限

期限長短沒有法律規定,具體的服務期限要根據企業爲員工培訓的時間長短、費用多寡來確定。如果兩者相對比顯失公平的,也無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3、違約金的數額

《勞動合同法》第22條第2款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5、 對服務期條款與勞動合同的期限條款不一致問題要作出明確的約定

爲避免糾紛,建議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培訓協議時,首先要注意培訓協議中最低服務年限要儘可能與勞動合同期限一致,如果不能做到二者時間一致,應應及時變更勞動合同或在培訓協議中服務期限條款裏作相應的文字說明,如:“如果勞動合同到期,本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的,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至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的到期屆滿之日止。”這樣也可以預防糾紛的發生。

 三、商業祕密保護與競業限制的新規定及條款設計

《勞動合同法》第23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對競業限制的新規定,設計條款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前提條件:競業限制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有可保護的商業祕密。

2、義務主體:競業限制的義務主體必須是商業祕密的知悉者,即實際接觸、瞭解或掌握企業商業祕密的相關人員和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而不能是不加區別的企業所有的員工。實踐中,商業祕密保護主要應針對公司企業的6類關鍵崗位員工:⑴高層管理者,他們往往掌握企業的核心商業祕密;⑵技術研發人員,因工作需要,他們可能瞭解重要的商業祕密或保密信息;⑶高級營銷人員,他們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戶資源;⑷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裏;⑸祕書人員;⑹重要信息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都掌握在他們手裏,這主要是針對諮詢行業來說的。

3、競業限制期限

《勞動合同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2年。”

4、競業限制的範圍

《勞動合同法》第24條第1款規定: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超出合理的範圍任意擴大,應以能夠與用人單位形成實際競爭關係的地域爲限。

5、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不僅要約定補償,而且還應該明確補償的數額或計算公式。勞動合同法沒有約定,可以參照《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17條的約定:年經濟補償額不得低於該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前十二個月從該用人單位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一。

6、違約責任:企業在設計這一條款時一定不要忘記違約責任的約定。因爲一旦勞動者違約,即使企業沒有損失,也可以依據違約責任要求勞動者支持違約金,如果勞動者給企業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話,企業還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反之,如果事先不約定違反競業限制的責任,勞動者違約沒有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話,企業無法主張賠償,即便造成損害,也要證明損失的存在纔可以要求賠償。

四、違約責任的新規定與條款設計

1、可設定違約金的情形有了明確的規定:⑴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⑵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設定違約金。

2、違約金的支付標準:⑴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可以設定違約金,但其數額不得超過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⑵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可以設定違約金,具體的違約金數額法律沒有作出限制,需要當事人事先明確約定。

 五、補充保險條款設計

一補充養老保險;二補充醫療保險。這二者都要根據當地的政策執行。

六、合同變更、解除、續訂條款

我們將進行專題介紹。

 七、合同的生效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設計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

6.甲方對乙方的設計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

(略)

__________。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設計合同 篇5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設計方:_________

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_________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爲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城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和相關設計收費標準。

1.2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規劃項目批准文件

1.4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委託方給設計方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委託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

□《村鎮規劃標準》(gb50188-93)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50220-95)

□《XX市城市建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XX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設施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爲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委託方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名稱:_________

規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階段:□區域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其他

設計內容:_________

第五條委託方向設計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地形圖紙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圖電子文件(□光盤□軟盤)

□其它資料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第六條設計方向委託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

□藍圖_________套

□彩圖_________套

□說明書或文本_________套

□時間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根據本合同第1.1條款的相應規定,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用預算爲_________萬元。

7.2雙方在規劃設計審查後,按批准的規劃設計規模覈算設計費。規劃設計間如遇規模或內容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作爲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方提交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之後,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完成的規劃工作量比例,向設計方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設計成果完成後,委託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費用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爲:_________。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委託方責任

9.1.1委託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委託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委託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委託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委託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委託方已同意,設計方爲委託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委託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委託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委託方所付訂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委託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委託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爲設計方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委託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委託方。委託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委託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委託方應支付趕工費。

9.1.7委託方應爲設計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規範、部門及地方規範由委託方負責解決。

9.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方責任

9.2.1設計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委託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設計合同有效年限爲_________年,超期後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9.2.3設計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設計方根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對設計文件進行調整補充。

9.2.5由於設計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後,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委託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設計方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可採取協商解決或向當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11.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長期駐項目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相關的合同範本·英文建築合同·房屋建築裝修施工合同·建築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協議書·建築安裝施工合同·國際土木建築工程合同·標準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12.2設計方爲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規劃材料上報爲止。

12.3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4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5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託方二份,設計方二份。

12.6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7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設計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

設計合同 篇6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

(萬元)

費率%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築面積

(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

%

付費額

(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討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問。

6.1.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 證 意 見:

(蓋章)

(蓋章)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鑑 證 日 期: 年 月 日

設計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總則

1.甲方同意爲乙方提供網站策劃,網站製作服務。

2.網站的信息發佈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各項相關法律,若網站的信息發佈出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各項相關法律的內容,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且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的服務,即關閉此網站乙方發佈的信息。

二、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根據雙方達成共識的網站建設方案,負責乙方的網站策劃,網站製作。

2.甲方必須保證網站上數據的準確性,可靠性,可看性及合法性。

3.在收到乙方的預付款後,甲方開始製作乙方的網站並保證在雙方議定期限內完工。

4.甲方有爲乙方網站進行一次維護的義務和權利。

5.網站完工驗收後如乙方未能按期付清所有款項予甲方,甲方有權終止所有服務,並按司法程序向乙方追討賠償。

三、乙方責任與權利

1.乙方與甲方就網站建設方案達成共識並不得隨意要求甲方更改方案。

2.乙方根據方案在雙方議定的期限內把網站製作的詳細資料遞交給甲方。

3.乙方有權利瞭解和要求甲方通報網站建設和網頁製作的。

4.網站的網頁製作完成後,將請乙方審閱確認,在確認之前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並基於建站方案進行調整和少量的修改。確認後,上傳至虛擬主機。網站製作完成。乙方不得隨意要求甲方修改網站網頁。

5.在網站工程驗收程序中(_________天),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作出局部的調整和修改,不得以不恰當理由要求甲方作過多的更改。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作出局部的調整和修改,對於無理的要求和過Ji的言論傷害到人格甲方有權終止合作。

四、網站製作要求,收費標準,驗收程序

1.企業介紹級網站要求:

(a)網站有_________種語言版本:_________;

(b)網站頁數範圍:_________;

(c)網站建設方案:_________。

2.企業介紹級網站收費標準:見本網站中網站設計報價。

3.付款方式:

(a)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付網站建設總金額的1/3作爲網站建設預付款。

(b)乙方應在網站驗收合格之後,二天之內,一次性付清網站建設的所有款項。

4.客戶預付:客戶預付製作費用的50%以上,同時提交網站所需資料。預付金額比例:

(a)建站總金額在_________元以上預付50%製作費;

(b)建站總金額在_________元以下_________元以上預付60%製作費;

(c)建站總金額在_________元以下_________元以上預付70%製作費;

(d)建站總金額在_________元以下(包括_________元),一次性付清製作費。

5.乙方網站製作實際費用爲:_________。

6.驗收程序:

(a)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爲網站網頁製作期,製作時間根據網站的複雜和簡單程度來看,一般爲10—25天,驗收期限爲__________天。

(b)網站網頁策劃及製作完成後,應在兩天內交與乙方確認並作最後的調整和修改。

(c)網站製作完成並經甲,乙兩方最後的調整和修改後,上傳至虛擬主機。

(d)成功上傳至虛擬主機之後,網站建設全部完成。

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因天災,行政指令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違約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因乙方資料不齊全,不詳盡而造成的甲方不能按時完成製作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因乙方提供非法圖文或乙方非法操作而造成網站被關閉的,其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4.因甲方上傳非法圖文或甲方非法操作而造成網站被迫關閉的,其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5.因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向甲方付款而造成違約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每逾_________天按總金額的10%作爲違約金。

六、本協議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過程中遇爭議問題可協商解決。

八、有關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後簽定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合同 篇8

合同編號:090101004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上海亞黎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業主,現有房型 ,使用(建築)面積平方米,裝修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本公司 設計師進行設計,並達成如下此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設計收費標準:

複式、別墅: 使用面積100~200元/每平方米(豪宅面議)

三房二廳以內:使用面積60~120元/每平方米

二、服務流程:

1)甲方付設計定金20xx元(其中別墅房4000元)。

2)工作內容:

1乙方上門(工程現場)實距勘測。

2方案設計(圖紙內容:原始平面圖、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概念草圖)。

3)甲方簽字確認初步方案後,付設計費總額的50%,計額元,進入深化設計。圖紙內容:原始平面佈置圖、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強弱電佈置圖、立面施工圖,送一張主要場景效果圖(手繪、電腦均可,甲方如果需要增加效果圖,另收1000元/張)。

圖紙出齊後,付清設計費50%餘額 元。

三、規則:

1)設計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回乙方收取的設計費。

2)在未簽定施工合同之前,如甲方若需帶走設計圖紙,甲方則按純設計(原價)付清全額設計費。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協議內容,應經過協商一致後,重新簽定補充協議。

合同編號:090101004

本次設計項目完成後,並於我公司簽定施工合同的客戶,可享受下列優惠:

1、設計費8折優惠;

2、可免費享受2年保修及防水、防漏工程5年售後服務;

3、裝修竣工後,可免費得到環保公司提供的“空氣環保治理服務”,價值RMB1000元;

4、獲贈由權威檢測機構提供的室內甲醛含量的檢測,並提供具法律作用的(CMA)檢測報告,價值RMB20xx元;

5、獲贈隱蔽工程光盤,價值RMB350元;

6、全包工程結算價滿八萬元以上(含八萬元,稅金除外),獲贈建材抵用券1800元(所有主材必須按公司以下指定品牌,並全部由公司購買);

7、全包工程結算價滿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稅金除外),可獲贈由裝飾裝修行業協會推薦的高級垃圾處理器一臺,價值RMB3000元。

公司指定品牌:地 板:

牆 地 磚:

牆 紙:

潔 具:

廚房設備:

木門移門:

櫥 櫃:

水 管:

電 線:

開關面板:

1、活動優惠不能與亞黎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同期推出的其他優惠重複享受;

2、以上6、7項不能同時享受;

3、本次活動解釋權歸上海亞黎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甲 方:乙 方:上海亞黎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電 話:電 話:60560164

地 址:傳 真:60560164

日 期: 年 月 日地 址:楊浦區政益路47號1010室(五角豐達)

附:上門測量時間爲 年 月 日(上午/下午) 時。

設計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珠海鳳凰谷 項目的燃氣管道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設計依據

1、甲方給乙方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甲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3、乙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3.1.《城鎮燃氣設計規範》GB50028-20xx

3.2.《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JJ33-20xx

3.3.《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35-97

3.4.《工業管路的基本識別色和識別符號》GBJ231-87

3.5.《石油化工設備與管道塗料防腐蝕技術規範》SHJ3022-99

3.6.《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94-20xx

第三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

名稱:珠海鳳凰谷項目燃氣工程設計 工程地點爲珠海市拱北聯安路

項目規模:共62戶,其中平層44戶,複式17戶,樓王(三層)1戶,爲精裝修標準交樓 設計內容:庭院小區平面圖、每棟入戶燃氣管道平面圖和流程圖、系統圖、大樣圖、設計說明書、廚房、 熱水器控制閥前的輸氣管道工程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1、提供項目電子版建築水電總平面佈置圖、各層平面佈置圖以及建築立面圖,室內裝修平面、立面圖。

2、甲方項目特殊要求資料(廚櫃平面圖)。

第五條、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1、施工圖紙爲經過珠海市政府相關部門審查合格的8套完整施工設計圖。.

2、乙方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文件,設計資料及收到甲方首次支付設計費之日起20 日曆天內,交一套施工圖紙(白圖)給甲方確認,並在甲方確認後 20日曆天內出藍圖。

3、審圖流程及時間:乙方出藍後,送市防雷所審圖(審圖需要約2個工作日),再送審圖中心(審圖需要約5個工作日),完成繳納審圖費後,取得審圖合格證書。以上審圖工作由乙方代爲辦理,並保證審覈通過。

第六條、費用

1、設計費爲:平層爲 75元/戶,複式房 150元/戶,樓王爲225元/戶,合計:6075元(大寫人民幣:陸仟零柒拾伍元整)。

2、審覈圖費用:本項目施工圖的送審工作由乙方負責辦理,報送審圖公司審覈費用每戶費用爲:10元/戶,共 62戶,合計:620元(大寫人民幣:陸佰貳拾元整)。

3、以上兩項設計費及審圖費合計爲:6695元(大寫/人民幣)陸仟陸佰玖拾伍元整。

4、以上設計費用爲含稅金價格。

第七條、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後七天內,甲方即支付設計總額的10%人民幣(¥669.5元),給乙方作爲設計預付款;

2、經審圖公司審覈合格後的施工設計圖全部交付甲方,甲方於15天內支付設計總額的80%人民幣(¥5356.00元).

3、餘額10%人民幣(¥669.5元),在燃氣工程施工安裝完成10個工作內付清(無息)。

4、以上每筆款支付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所在地稅務部門開具的有效等額發票。

第八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1.2、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1.3、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1.4、簽訂本合同作爲乙方設計開工的標誌。

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乙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

1.6、甲方應爲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便利。

2、乙方責任

2.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有關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50年。

2.3、負責對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2.4、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2.5、由於乙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2.6、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甲方的合同設計費金額。

標籤:範文 九篇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