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懂的進來

2018-03-06 閱讀:(2.62W)
我老媽在同一個公司工作15年以上,現在公司每況日下(但又沒有倒閉),公司又不辭退任何員工,以工作兩天放假一天,或者工作一天放假一天的'形式拖着員工(不想給出賠償金),員工多次向勞動局提出要公司做出適當賠償好下崗,(工資實在太低,但又在最低標準之上一點點,以蘇州地區來說,工資太低了,養活自己都難)多次要求均遭到公司以沒有辭退員工,並也多收爲員工安排工作爲理由,拒絕做出任何辭退或者賠償行爲,一直以低工資拖着員工,工齡補償的員工都一一離開,老員工則是想走但又放不下工作了多年的心血,等公司倒閉,等自己那些補償金,難道就只有苦等公司倒閉才能拿到賠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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