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勞動法

2016年駕駛證記分週期新規定

勞動法1.86W

駕駛證的記分週期永遠以“初次領證日期”的日期爲起算日期(換證後新的”有效起始日期“便是駕駛證新記分週期的開始日期),一年爲一個記分週期。

2016年駕駛證記分週期新規定

按照你的理解:”下一個記分週期從2011年7月28日開始,在這之前的記分都會清零,不知道對不對?“這樣的理解是對的,當然要將上一記分週期的記分違章罰款全部交請。

解釋:“而在副頁的記錄欄上寫着自2010年5月27日至有效起始日期有效。”這段話的`說法:

駕駛證副頁簽註的“2010年5月27日”是這次的換證日期。因爲《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換證條款規定,駕駛證可以在有效期滿前90日內換證。所以在駕駛證在有效期滿前選擇日期換證的,都有一個從換證之日至有效起始日期前的無效時段。駕駛證“有效起始日期”前的(日期)時間則駕駛證並未生效!因此,車管所在駕駛證的副頁注了從換證至有效起始日期駕駛證是有效的,讓換髮的駕駛證立即生效。

駕駛證扣分什麼時候清零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爲12個月,滿分爲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爲一個記分週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2、如果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麼駕駛證記分週期就是:從2010年5月x日的零時起至2011年5月x日二十四時止。

3、違法所記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所記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會從下一記分週期開始將上一記分週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後)自動清零;

4、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爲地車管所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週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後考試)合格後,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你的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如何計算記分週期

1、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週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後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

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爲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爲2011年4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爲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2、從2012年7月起,未申領機動車環保標誌的車輛禁止上路。機動車“黃綠標”需粘貼於機動車前擋風玻璃內側右上方,便於查驗,禁止轉讓、轉借、塗改、僞造。凡未貼標車輛上路行駛一經查處,將罰款200元,但不做扣分處理。

駕駛證扣分的注意事項

1、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12個月)扣分不滿12分的,只要把罰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樣進行處理。下一記分週期開始車管計算機系統便將上一記分週期的分數全部清零。

2、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扣分達12分的,則要到發證車管所或違法地車管所通過學習並考試科目一合格後纔可消除滿分記錄並恢復駕駛證的正常使用。

一、c1駕駛證扣分新規定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爲12個月,滿分爲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爲一個記分週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2、交通違法行爲記分週期一般爲12個月,總分爲12分,根據違法情節依次可扣12分、6分、3分、2分、1分,在實際工作中也遇到被扣0.5分的。

3、一年內如果扣分比較少,則到了下個週期,自動清零,重新從12分算起。通常週期內扣滿12分的駕駛員要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學習活動,有的地區對於本週期內扣分達到9分以上也要參加學習。對於違法情況特別嚴重的,往往給予暫扣駕照或者吊銷駕照處理。

4、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週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後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爲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爲2011年4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爲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5、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爲地車管所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週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後考試)合格後,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你的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6、從2012年7月起,未申領機動車環保標誌的車輛禁止上路。機動車“黃綠標”需粘貼於機動車前擋風玻璃內側右上方,便於查驗,禁止轉讓、轉借、塗改、僞造。凡未貼標車輛上路行駛一經查處,將罰款200元,但不做扣分處理。

二、c1駕駛證扣分怎麼處理

每個記分週期(一般是從初次領駕駛證的日期算起12個月內)交通違法記分都不滿12分,沒有違章(有違章需要處理完)下一個記分週期自動歸零;比如說10.1號駕駛證年審,只要10.1號之前駕駛證沒有違章(有違章需要處理完),不滿12分,駕駛證到10.1號自動清零,不會計入下一記分週期,不過駕駛證記分超過12分,或有違章未處理就會計入下一記分週期。

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週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後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爲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爲2011年4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爲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標籤:記分 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