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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師考評細則

教師5.3K

幼兒園教師考評細則1

一、德(20分)

幼兒園教師考評細則

1.政治態度(5分)按時參加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活動和全園教職工大會。

2.職業道德(5分)尊重幼兒,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現象發生。

3.履行職責(5分)

(1)如實準確填寫交接班手冊。

(2)廉潔從教,不找家長辦私事,不接收不當錢物。

(3)節約水電,不開長明燈、長流水。

4.遵紀守法(5分)

(1)上主班不離崗、串班、寫材料、看雜誌、打手機或發短信,備課時間不上網聊天或打遊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2)遵守教師儀表、文明職業要求規定。

(3)亂傳話,造成同事之間矛盾者。

(4)不將幼兒園財物帶出園。

二、能(30分)1.日常教學(10分)

(1)按時上交各類計劃、總結及各項活動方案和各類表格。

(2)按時上交備課本,有反思。

(3)按時按要求完成教育筆記。

(4)及時填寫並張貼月計劃、周計劃和作業欄。

(5)按計劃,有準備的進行教學。

(6)教學活動組織有序,層次清晰,重點突出,時間安排合理

(7)教學活動幼兒參與率高,課堂氣氛張弛有度,收放自如,注重學習習慣和興趣的培養。(5分)

(8)按計劃開展區角活動,並有記錄。

(9)在隨堂聽課中檢查,如課堂教學有質量問題扣除相應分值。

(10)環境佈置抽查內容不豐富或無新內容增加扣,幼兒參與率未達標扣。

2.教學研究(5分)

(1)承擔課題或教研活動,按時參加研討、觀摩課、有材料。

(2)參加園內觀摩活動和培訓學習。

(3)每月1次對幼兒進行個案觀察,並進行個案記錄。

(4)每月聽課不少於2次。

(5)外出參觀學習有記錄,有彙報、總結。(此項針對外出學習者)

3.保育工作(10分)

(1)晨間、離園熱情接待幼兒和家長。

(2)按時開展戶外活動。

(3)幼兒大、小便在身未及時清理處理。

(4)督促幼兒按時喝水,飯前便後洗手,幫幼兒整理衣物和梳頭。

4.家長工作(5分)

(1)按時召開家長會,進行家訪;家長助教、家長開放活動有計劃、有材料、有反饋。

(2)家園聯繫欄及時更換,按時張貼,內容適合家長閱讀。

(3)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家長工作,並做好記錄。

(4)家長滿意度爲90%。

(5)家聯欄能及時更新。

三、勤(20分)

1.出滿勤,無病事假。(15分)

2.無遲到早退。(5分)四、安全(30分)全月無安全事故發生。(30分)

幼兒園教師考評細則2

  一、指導思想:

以績效工資實施爲契機,建立科學規範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在考覈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努力推進學前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本方案堅持以"尊重規律、以人爲本;以德爲主、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爲原則。

三、組織領導:

成立績效工資考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實施發案的'制定及實施工作,績效領導小組由園委會成員組成,根據要求認真做好本部門的量化工作。

四、考覈內容: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基本獎勵和特殊獎勵兩部分組成。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幼兒園統籌安排,按教師績效考覈結果量化分配。

五、實施方法:獎勵性績效工資(300元人/月)

(一)基本津貼發放標準(100元)

班主任教師在教委工資中已經體現的,幼兒園不再考慮。其他兼職如會計、保健員每月給予工作量補貼30元,(此費用由幼兒園出)。

(二)出勤獎發放標準(50元)

教師在本月內出滿勤,無病事假、無曠工、遲到現象視爲全勤,全勤工資爲每學期每月50元,按月發放。

1.曠工:事先不請假,到園後不補假。或補假理由不充分爲曠工;已經到園,班內時間不請假離崗外出視爲曠工,且補假無效;曠工一天扣50元。

2.病假:請病假必須持醫院醫生證明,否則以事假計算;病假一天爲20元。

3.事假:請事假必須事先通知,遇到情況確實無條件請假,要事後補假;事假一天爲30元。

4.遲到、早退一次10分鐘以內扣5元,20-30分鐘以內扣10元。零星請假時間累計8小時爲一天。

5.婚、喪假、產假、按規定不扣出勤獎,超出部分根據情況扣出勤獎。

6.女教師哺乳起定爲一年,年內每天一小時的時間回家哺乳,不扣缺勤獎。

7.例會:不參加一次扣10元,遲到一次扣5元。

8.空崗10分鐘扣20元;10分鐘以上扣50元;

9.因特殊工作需要加班可頂替正常請假。

10.班中因故需其他教師代班每代班一天獎3分。

11.不安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流產,按病假執行。

12.孩子、家屬、直系親屬得重病住院,需要照顧連續一星期給予1天公假。

13.教職工的出勤獎當月出現負數,從其它津貼中扣除。

14.教師一學期未請過任何假爲滿勤,教師滿勤每學期獎10分。(幼兒園經費出)

15.批准權限:一週以內的病事假由園長批;一週以上的病事假由教委辦幼教輔導員批,每月彙總公佈。

(三)效益津貼(150元)

效益津貼發放主要通過德、勤、績、能考評,以記分製表現每個教師工作中師德表現、工作態度、工作成績。具體評定方法:

1.師德表現:(50元)按國家教委頒發的《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安排考評;學期內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本項不得分:

1.違法亂紀,違反園規園紀,不遵守社會公德,有損幼兒園名譽;10分

2.體罰、變相體罰(罰站、罰吃、罰睡、推拉、打罵、諷刺、挖苦、起綽號)扣5分,情節嚴重的做出書面檢查。

3.衣着整潔,不留披肩發、超短裙、吊帶服、拖鞋等,戶外活動不穿高跟鞋。違反一次減1分。

4.不吃不拿幼兒食物。不私分幼兒園財產和食品,不侵佔孩子的利益。若違反一次,扣10分

5.工作人員言行要規範。不說不做對工作、對團結不利的話和事。若違反扣5分

6.在幼兒面前吃零食,發現一次扣1分。

7.工作時間,職工家屬及客人一律不準進活動室,寢室。發現一次扣2分。

8.工作時間職工不打、不接與工作無關電話,特殊情況除外。違反一次扣1分。

9.全體教師都要統一思想,統一行動,求大同存小異,不做不寫、不誣告、不破壞幼兒園的聲譽。違反一次扣20分

10.服從領導、聽從分配,遵守制度。10分。

2.教師工作質量獎懲 (100元)

獎勵實行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對同一事蹟,只能給予一次獎勵。獎勵以1分爲單位,1分等於2元。

個人獎懲標準

1.幼兒園在參加區級以上各項檢查、評比活動中成績優異,獲得榮譽稱號的,單位獎勵全體人員。

2.在參加園級以上各項評比活動中,成績優秀,獲得個人榮譽稱號的,單位給予獎勵。

標準:獲省級20分、市級15分、區級10分、街道8分、幼兒園5分。

3.教育教學論文、實驗報告、經驗材料(均1500字以上)及教育筆記、教案設計等獲獎或交流,單位應給予個人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