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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建築項目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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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大型建築項目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大型建築項目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大型建築項目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1

1、搭設作業

(1)搭設金屬扣件雙排腳手架,必須嚴格按國家《建築安裝安全技術規程》、市建工局關於《高層建築雙排鋼管腳手架施工規定》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設計和搭設。

(2)搭設前應嚴格進行鋼管的篩選,凡嚴重鏽蝕、薄壁。嚴重彎曲及裂變的杆件不宜採用。

(3)嚴重鏽蝕、變形、,螺栓螺紋已損壞的扣件不宜採用。

(4)腳手架的基礎除按規定設置外,必須做好排水外理。

(5)鋼管腳手架座立於槽鋼上的,必須有地杆連接保護普通腳手架立杆必須設底座保護。

(6)不宜採用承插式鋼管做底步立杆交錯之用。

(7)所有扣件緊固力矩,應達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橫杆,應對等交錯設置,同時立杆上下對直。

(9)斜杆接長,不宜採用對接扣件。應採用疊交方式,二隻迴轉扣件接長,搭接距離視二隻扣件間隔不少於0.4m。

2、拆除作業

(1)拆除現場必須設警戒區域,張掛醒目的警戒標誌。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組織施工。地面監護人員必須履行職責。

(2)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應另立設置。

(3)如遇強風、雨等特殊氣候,不應進行腳手架的拆除。夜間實施拆除作業,應具備良好的照明設備。

(4)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高處作業規定執行和遵守安全紀律。

(5)建築立體內所有窗戶必須關閉鎖好,不允許向外開啓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後,先進行檢查,加固鬆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7)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擋笆-墊鋪笆-防護欄杆-擱柵-斜拉桿-連牆杆-大橫杆-小橫杆-立、杆。

(8)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踏步式)。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連牆杆、斜拉桿、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與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杆件上附着扣件輸送地面,或兩杆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11)所有墊鋪笆拆除,應自外向裏豎立、搬運,防止自裏向外翻起後,笆面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12)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工藝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和消防規定執行。增派專職人員,配備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嚴禁無證動用焊割工具。

(13)當日完工後,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14)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應按類堆放整理。

大型建築項目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2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的有關精神和《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所有建築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的規定,爲了從技術上和管理上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發生應制訂本制度:

1、安全生產組織設計編審內容。

①平面佈置。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佈置圖,各種設施佈局合理,道路堅實平坦,排水暢通,物料堆放整齊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應根據基坑、溝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質情況,選擇合理開挖方法,確定邊坡和採用支撐、支護等,以防坍塌。

③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方案,應按照JC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進行編制。

施工現場的各種電氣線路及設備都必須規範,包括架空線安全距離,設置“三相五線制”和三級配電要求設置電箱,使用合格電氣設備,採用三級漏電保護及“一機一閘一觸保”等措施。

④腳手架搭設方案要符合規範,“四口”、“五臨邊”和立體交叉作業的防護要可靠,安全網(平網、立網)佈設合理有效,網要有出廠合格證,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證質量。

⑤施工電梯、塔吊、井架位置恰當,牢固性、穩定性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確、有效。

⑦文明施工,減少噪聲,控制煙塵,臨街、近居民區工程採用全封閉作業。

2、特殊工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

所謂特殊工程是指結構複雜、超高層、跨度大、工藝要求高、所處位置特殊的工程,這些工程應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裝、沉箱、沉井、煙囪、水塔工程、特殊架設、超高層腳手架、井架搭設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要有設計依據,強度計算,並有詳圖和文字說明。

3、季節性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雨季施工,重點防坍塌、防雷擊、防觸電、防颱風等。

②夏季施工,重點是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③冬季施工,重點防凍、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術措施落實。

①開工前,工程項目經理或技術總負責人對施工員、班長和作業人員應進行交底,除口頭外,應有書面材料,並履行雙方簽字手續,並註明交底日期。

②項目經理要注重在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③項目部應建立實施技術措施計劃目標管理考覈制。

大型建築項目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3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上崗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於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各級安全教育具有針對性,對待各班組不可千篇一律,應付差使。

3、項目部要經常組織幹部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學習規範和標準,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通過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和運用的目的。

4、要堅持開展每週星期一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週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週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活動的目的、內容及具體安排,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項目經理或其他管理人員不得佔用安全活動日時間召開其它會議和進行其他工作。

5、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進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證上崗的特種專作業人員,項目部必須於當地勞動部門聯繫,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覈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上崗前仍-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7、職工更換工種或從事第二工種作業時,項目部必須重新對其進行安全培訓和安全規程的學習,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8、施工當中採用新技術、新機具、新設備和新工藝方法時,項目部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作業。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爲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採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築部頒發的《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爲,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週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爲了吸取教訓,採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六、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後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後,防止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痹,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七、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八、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

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緻,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爲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於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准。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瞭解其道理,爲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並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爲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爲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並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在各作業班組進入工地後正式作業前,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檔卡。

2、項目部必須同各作業班組長和職工簽定安全生產責任合同,並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3、每天上班前,各作業班組長必須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全面而又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主要強調當天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檢查職工的安全防護用品佩帶情況,觀察和了解職工當天的情緒和心理狀態。

4、對施工機械、機具,在投入正常運行前,必須進行二查:一查其安裝是否正確,是否有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保護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檢修後運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別是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機械,必須在班前進行檢修、檢查其安全狀態,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機維修,修好試機正常後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凡是不具備上崗作業條件者,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6、項目部班前安全活動必須有書面記錄,由項目安全員簽字確認,企業安全管理科進行監督檢查。

安全值班制度

爲了加強安全管理,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根據我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項目經理部成員,都必須輪流堅持安全值班,每人一週時間。在值班期間,盡職盡責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詳細檢查各作業面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立即採取果斷措施整改。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處懸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穿拖鞋等情況,按處罰規定給予處理。值班期間,上下清查人數,凡工地有加班加點的人作業,值班人不得離開現場。參加值班期內發生的工傷事故調查、分析、作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

二、工地看場人員安全責任:

工地看場人員,除搞好安全保衛工作外,應對進現場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清查發現有新增人員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彙報。並在工地門口設安全監督崗,對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帶小孩者,有權制止,不得讓其人進入施工現場。

三、各級值班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間,擅離崗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將追究值班人員的直接安全責任。

安全禁令

1、嚴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嚴禁一切人員在提升架、吊藍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動任何施工機械及駁接、拆除電線、電器。

4、嚴禁在操作現場玩耍、吵鬧和從高處拋鄭材料、工具、磚石、砂泥及一切物體。

5、嚴禁土方工程的偷巖取及不按規定放破或不加支撐深基坑開挖施工。

6、嚴禁在沒欄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處作業和在單行牆面上行走。

7、嚴禁在未設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時進行上下交叉作業。

8、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9、嚴禁在高壓電源危險區域進行冒險作業及不穿絕緣水鞋進行機動水磨石操作;嚴禁用手直接拿燈頭,電線移動操作照明。

10、嚴禁危險品、易燃品、木工棚場的現場倉庫吸菸、生火。

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實施細則

有生產,就存在安全,安全生產是一個永恆的主題。爲了強化安全管理,根據我項目部實際,特制定安全獎罰制度實施細則如下:

一、勞動安全紀律部分: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罰款50元,班組成員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罰班組長1000元;帽殼已壞,不起安全防護作用,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一人連續被罰三次以上,將停工學習,因不戴安全帽而發生了輕傷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自負。

2、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每發現一人次,罰款20元,班組成員一次有三人被處罰,罰班組長100元。

3、酒後人員嚴禁作業,如發現酒後作業人員每一人次罰款50元,酒後作業發生任何事故後果自負,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擔經濟責任外,將視其情節追究其法律責任。

4、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發現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每一人次罰款20元,因小孩年幼無知而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責任由監護人自負,因亂動機械設備而造成經濟損失者,由監護人全部負責。

5、嚴禁機工在工作崗位看書、幹私活。發現在工作崗位看書、幹私活,每一人次罰款20元,處罰後仍不改正者,加倍處罰。

6、木工、易燃作業處嚴禁吸菸發現吸菸者,每一人次罰款20元。

二、臨時用電部分:

1、施工現場線路架設必須符合規範要求,有一處不設橫杆,不用絕緣子、線路一把抓,罰款20元。

2、閘刀保險絲必須匹配,有一處保險絲用鋁絲、銅絲代用,罰款50元。

3、總配電箱、閘刀箱不加鎖,下班後不拉閘,無防雨措施,一處每次罰款20元;

4、手持電動工具,照明線路不使用、安裝漏電保護器,一處罰款20元;

5、電氣設備有按規程作接零保護,接地接零不符合規範要求,罰款20元。

6、臨時照明線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動力、照明線路通過金屬腳手架無絕緣隔離保護,線路拖地,老化破皮,漏電等發現一處罰款10元。

三、機械設備部分:

1、手持電動設備在使用時不用防觸電的個人防護用品,發現一處罰款20元;

2、操作木工電鋸、平刨帶手套者,每一人次罰款10元。

3、操作木工電鋸不用防護擋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護指鍵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罰款10元。

四、基槽邊防護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設防護支護,不設圍擋,每10沿長米,扣罰架子工班組長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將支撐頂在腳手架上,引起外架變形、傾斜,每10沿長米,扣罰班組長20元;

2、未經施工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將支護、圍擋拆除,每一處扣罰拆除者所在班組長20元。

3、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損壞安全防護設施、防護裝置、安全宣傳標牌者,按損壞實物原值加倍罰款,從工資中扣除。

4、未採取有效保護措施,向基槽內拋物件,發現一次,罰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責任;

獎勵:

項目部設立“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獎”“安全生產特別獎”其條件如下:

⑴生產管理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部違章指揮。

2、所管工種班組全年無因工傷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設備事故;

3、所管工種班組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做到無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4、堅持對所管工種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強,現場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5、所管工程項目安全達標達到全優良標準。

⑵生產工人:

1、能夠認真學習,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到三不傷害,無違章操作現象;

2、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安全活動,爲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獻計獻策;

3、堅持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全年無事故;

4、在緊急關頭排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了人生傷亡事故;

安全罰款用於安全獎勵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評比一次,年終給予;安全生產特別獎可隨時獎勵。

施工用電管理責任制度

1、由組長組織對現場所有用電設備、線路、保護系統等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安排專職電工進行維修。

2、副組長每天進行巡檢,對出現的用電隱患及時記載,限期讓專職電工進行整改。

3、組員及其他管理人員配合組長和副組長的檢查工作,並在節假日前後、大雨、大風後和平時進行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組長和副組長彙報,把一切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施工用電安全防火制度

1、非專業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器設備。

2、各操作人員使用各種電氣設備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3、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得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

4、現場管理人員應重視電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合理化建議,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迫電工違章作業。

5、專業電工必須認真執行各有關規定和規程,自覺抵制來自任何方面的違章作業指令。

6、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用電行爲,必要時可向有關部門報告。

7、專業電工應端正工作態度,主動配合用電作業者共同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1、所有電氣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作業前應檢查所有絕緣情況,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人使用,並應定期檢查、校驗。

3、電氣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或斷電,並禁止帶電操作。

4、發現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着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幹沙滅火。

5、在安裝自動空氣開關等有返回彈簧的開關設備時,應將開關置於斷電位置,再作安裝。

6、多臺配電箱並列安裝時,手指不得放在兩盤的接合處,也不得觸摸連接螺孔。

7、安裝照明線路不準直接在板條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須通行時,應在大楞上鋪設腳手板。

8、外電杆架線,登杆前,杆根應夯實牢固。舊木杆根單側腐朽深度超過杆根直徑八分之一以上時,應經加固後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腳釦應與杆徑相適應。使用腳踏板、鉤子應向上,安全帶應拴於安全可靠處,釦環扣牢,不準拴於瓷瓶或橫擔上,工具材料應用繩索傳遞,禁止上下拋扔。

10、杆上緊線應側向操作,並將夾緊螺栓擰緊,調整拉線時,杆上不得有人。

11、施工用電應按安全要求作接地,如遇雷雨應停止工作。

12、電力傳動裝置系統及高低壓各型開關調試時,應將有關的開關手柄取下或鎖上,懸掛標示牌,防止誤合閘。

13、現場配電設備,不論帶電與否,單人值班不準超越遮攔和從事修理工作。

14、雨天室外操作時,除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以外,絕緣應有防雨罩,並有人監護。

15、嚴禁帶電負荷拉合開關。

16、施工現場用電經安全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後進行使用。

施工用電檢查維修制度

一、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必須有證電工操作、安裝,嚴禁非電工人員接電源操作。

二、電工操作人員,必須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有設備的性能,定期對各用電線路設備進行檢查維修。

三、在檢查維修期間,必須按規定穿戴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方可進行操作。

四、對施工用電設備、裝置,經常進行保護、維修,處延長使用率,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五、檢查時必修有施工現場施工員、安全員、專職電工組成施工用電安全小組進行檢查,並作檢查記錄。

六、施工用電安全檢查小組:

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總負責:

2、組長:

3、副組長:

4、組員:

七、檢查制度:

1、每旬定期組織檢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風,停工後第二天上班前進行檢查;

3、及時檢查、立即處理,不得帶問題使用,以防護用電設備的安全。

模板工程安裝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員嚴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業。

2、工作前應先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釘子必須放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傷人。工作時要思想集中,防止釘子紮腳和空中滑落。

3、安裝和拆除箱涵側牆上的模板,應搭腳手架,並設防護,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後應先清掃施工現場,略幹不滑時再進行工作。

5、二人擡模板時要互相配合,協同工作,傳遞模板、工具應用運輸工具,吊點要選擇可靠、繩索繫牢後升降,不得亂拋。鋼模板裝拆時,上下要有人接應,鋼模板及配件應隨拆運送,嚴禁從高處擲下,高處拆模時,要設專人指揮。

6、不得在腳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過程中,如需中途停歇,應將支撐、搭頭、柱頭板固定牢靠;拆模間歇時,應將已活動的模板、牽槓,支撐等運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墜落。

8、高處作業要搭設腳手架或操作檯,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許站立在牆上工作。裝拆模板時,作業人員要站立在安全地點進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員要主動避讓吊物,增強自我保護和相互保護的安全意識。

9、拆模必須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無撐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時清理,堆放整齊。

施工時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爲了創建文明工地的需要,爲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項目部對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覺遵守。

一、配料棚內成品、半成品分開堆放整齊。

二、需要安裝的模板、材料按構件尺寸隨運隨用,不得將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層亂堆亂放。

三、模板堆放應順牆碼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較大的房間中間部位。

四、拆除後的模板、材料及架杆分類歸堆,即時清運到指定的`地點。

五、模板上的釘子面朝下放,最好將釘子拔掉後堆放。

施工機械防護措施

一、施工現場機械的防護對象主要有電鋸、電刨、攪拌機、砂輪機。

二、電鋸應對皮帶加木製或鐵製防護罩,電刨要放在木工棚內乾燥處。

三、電刨的防護主要是對皮帶進行木製或鐵製防護罩,電刨要放在木工棚內乾燥處。

四、攪拌機的防護主要是搭建防護棚,防雨和落物傷人。防護棚有鋼管搭設,上設雙層防護。

五、砂輪機應對其皮帶進行密閉性防護,並且安放在鋼筋工棚內乾燥地面上。

施工機械檢查維修制度

一、工地所有的機械設備應由施工負責人與機械班長進行編制維護、保養計劃,並按計劃安排有關人員進行維修與保養,專職維修人員作好每日的例行保養以及要不定期進行檢查,以保證機械正常使用。

二、機械維修工必須做到施工機械好壞心中有數,以便能及時、準確的找到原因進行維修。要勤檢查、勤維修、勤保養。

三、對各種機械檢查出的問題,必須立即處理,決不能湊合勉強使用,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並做如實記錄。

四、由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每月對機械設備的維修、保養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對玩忽職守,不按要求定期檢修,造成機械帶病運轉和其它損失的給予經濟處罰。

大型建築項目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4

一、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處罰

爲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範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特制定本項目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第一章現場臨時用電

1、對施工現場配電箱、開關箱的要求:

(1)施工現場中使用的配電箱、開關箱門應有鎖有防雨措施,箱內嚴禁有雜物及工具,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2)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裂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場所。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3)施工現場配置的配電箱、開關箱應有編號、負責人標誌,缺少一項罰款500元。

(4)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要求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大於1.3M,小於1.5M;移動式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爲0.6-1.2M。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5)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框架要做保護接零;配電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並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6)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使用,嚴禁混用,否則罰款20xx元。

施工現場的電纜線路應採用穿管埋地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與保護接零連接,專用保護接零由工作接地、配電室的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的零線接出,施工現場的所有電氣設備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外露部分,應做保護接零。包括以下5個部分:

a、電機、電器、手持電動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屬外殼;

b、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c、配電屏、配電箱的金屬框架;

d、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的金屬門;

e、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設的鋼管和鋼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個處不符合規定罰款1000元。

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覈,經有關部門發給的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設備,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

不準使用破損,老化及未包紮好的電纜線,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電動工具沒有定期安全檢驗的有效合格證,沒有漏電保護器,或絕緣損壞,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第二章腳手架作業

發現以下隱患每條每次罰款1000元:

1、高處作業未繫好安全帶,高處作業的架子臨空一側沒有安全網,高處作業的平臺、陡坡、架子臨空一面必須有1.5米高的安全護欄;

2、腳手架基礎必須硬化處理滿足承載力要求,不積水,不沉降;

3、腳手架必須按要求設置縱、橫向掃地杆,縱橫掃地杆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舉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縱向水平杆宜設置在立杆內側,其長度不宜小於3跨;

5、作業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並設置安全網和防護欄杆;

6、腳手架底層步距不應大於2m;立杆必須用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接;

7、確保腳手架的整體性,不得與井架、升降機一併拉結,不得截斷架體;

8、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置欄杆及擋腳板,欄杆高度應爲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於180mm;

9、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鐵絲集中處理;

10、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應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現場嚴禁吸菸;

11、腳手架搭設拆除必須是經過考試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持證上崗;

12、嚴禁凌空透支桿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亂扔;

13、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腳手架驗收合格之前嚴禁使用;

15、腳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質必須合格。

第三章安全防護措施

1、腳手架的通道口應設置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設安全防護棚,防護棚用雙層腳手板鋪設,層間相隔0.8m,兩側用腳手板綁紮,並用安全網封閉維護。在出入口上方設醒目安全標牌。違者罰款1000元。

2、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經常檢查,不使用破損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違者罰款200元每次。

3、進入工地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不許留長髮、長辮,不許戴圍巾、穿裙子,違反一項罰300元。

4、根據高處作業“四口”臨邊防護要求,設1.2m高防護欄杆,橫杆不少與3道,下設300mm高踢腳板,對預留洞口採取嚴密封蓋,對電梯井洞口設1.2m高固定柵欄門,豎井每層管架上鋪腳板封閉,每三層加設安全網一道;樓梯均設欄杆扶手,用安全網圍護。有一處不合格罰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設安全警示牌,保證足夠的採光和照明,違者罰款500元。

6、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違者罰款500元。

7、施工現場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設備若在相鄰建築物、構築物的防雷屏蔽範圍以外,應安避雷裝置,違者罰款1000元。

8、高處作業嚴禁坐在平臺邊緣、孔洞邊緣或騎坐在欄杆上休息,違者罰款1000元。

第四章基坑施工

發現以下隱患每次罰款1000元:

1、應設置臨邊防護欄杆由二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橫杆離地高度爲1.2米,下橫杆杆離地高度爲0.6米,立杆應牢固可靠;

2、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

3、所有護欄用紅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懸掛提示標誌,護欄周圍懸掛“禁止翻越”、“當心墜落”等禁止、警告標誌;

4、基坑周圍應明確警示堆放的鋼筋線材不得超越基坑邊3米範圍警戒線,基坑邊警戒線內嚴禁堆放一切材料;

5、當基坑開挖深度範圍內有地下水時,應採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邊防護欄處應設置一明排水溝,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來的明水,防止排水溝泄水不及,在基坑一側設一積水池,並及時將積水抽抽走;

6、坑邊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機械不應離槽邊過近,距坑槽上部邊緣不少於2米,槽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7、基坑邊沿應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當心基坑、當心塌陷、當心墜落、必須佩戴安全帽”等標誌,夜間懸掛紅色警示燈。

第五章施工現場特種作業

1、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或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就投入使用的,(經驗收簽證單爲依據)每出現一例罰款6000元。

2、升降機司機應嚴格遵守《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擅離職守,嚴禁帶病運行,違者罰款20xx元。

3、切割機、圓盤鋸、電動砂輪機要有護罩,違反一項罰款500元。

4、嚴禁無證駕駛、違章駕駛、酒後駕駛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5、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載人,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不得在機車車輛下、機械設備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險、有毒氣體和過分溼潮的地點附近休息、飲食、乘涼或避風雨,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7、非機械操作人員及電工操作人員,不得玩弄、修理機(電)械設備,違者罰款500元,並對機械造成危害的視機械損害程度進行賠償。

8、電工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金屬焊接(氣割)作業人員、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工程機械(含起重設備)操作手、建築登高架設作業者,以及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定義的其他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人每次罰款20xx元。

9、電氣焊時,電焊工應嚴格按照《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穿戴好勞保用品,戴好防護鏡和麪罩。發現違規每次罰款500元。

10、現場內電氣焊時,看火人未到位,無防護措施的,罰款1000元。

11、班組動火作業氣瓶擺放距離不足5米,離動火作業不足10米的,罰款1000元。

第六章消防措施

1、用電安全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子、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

以上違規行爲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不開具動火證私自動火的罰款3000元。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10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違者罰款1000元。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違者罰款1000元。

3、嚴禁在禁菸、禁火場所抽菸,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爲它用,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5、在建建築物內住人罰款20xx元。

6、嚴禁亂丟擦拭物(破布、棉紗、紙張等)、易燃物、廢油罰款500元。

第七章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腳等行爲,違者罰款300元。

2、在施工現場打鬧,,賭博等不良行爲,如有發現罰款5000元。

3、施工現場嚴禁打架,羣毆,鬧事等行爲,如有發現罰款10000元。

4、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違者罰款20xx元。

5、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式垃圾站,嚴禁隨意傾倒生產、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並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違者罰款5000元。

6、嚴禁酒後作業,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1000元。

第八章貨車管理

1、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有車輛駕駛證、行駛證、硬牌照、保險等,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上路,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2、嚴禁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制動有效,配備滅火器,後視鏡、雨刷、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3、車輛駕駛員車輛進入廠區,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場內有關規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現罰款3000元,由此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全面承擔。

4、車輛駕駛員要杜絕酒後駕車,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因酒後駕車發生的責任事故由車輛駕駛員自負。

5、車輛駕駛員須定車定人,不得將車輛轉借他人或者交於無證人員駕駛,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車輛駕駛員車輛在場內作業,造成甲方、車輛駕駛員人員安全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承擔,並罰款1000元。

7、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生異常立即停車,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第九章安全管理

1、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正常的安全檢查,各班組必須認真配合檢查和整改,不得阻撓,打擊報復或辱罵檢查人員,違者罰款20xx-10000元,情節嚴重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2、對項目部、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未及時整改或不積極配合的給予經濟處罰5000元;第二次複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罰款10000元;屢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頓,並給予3萬元罰款。

3、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工傷安全事故,所發生的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均由責任分包單位承擔,項目部並根據發生事故嚴重程度對分包單位進行罰款:

a、發生輕傷事故(一般傷害不太嚴重,休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處以5萬元罰款。

b、發生重傷事故的處以10萬元罰款。

凡具下列情況之一的,均爲重傷事故:

①經醫生診斷爲殘廢或可能成爲殘廢的;

②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③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佔全身面積1/3以上的;

④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盪等;

⑤眼部受傷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隻軋斷兩節或任何兩指各斷一節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自由伸屈、殘廢的;

⑦腳部傷害:腳趾斷二隻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⑧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範圍內的傷害,經醫生診斷後,認爲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由企業行政部門會同工會提出初步意見,報當地勞動部門審查確定。

c、發生死亡事故罰款15萬。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傷後一個月內死亡)3人以下事故。

d、發生重大死亡事故罰款15萬×傷亡人數。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數以內的事故。

大型建築項目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5

1、範圍

1.1本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覈。

1.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2.1 《電業生產安全規程》(DL408—91)。

3、管理職能

3.1本公司外包的電力建設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負責外包的選擇與評價等)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歸口監督管理。

3.2外包方,工程施工單位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具體實施和管理。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

4.2審查投標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項目經理資質及企業以往的工程業績,確保施工企業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

4.3在招標文件中必須提出明確的安全技術要求,並監督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4.4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4.5當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重失控,施工安全沒有保證時,有權責令其停產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4.6工程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和執行安全合同。

4.7在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逐級審覈,審定後組織實施,資料必須報建設單位審覈備查。

4.8對本企業使用的臨時工和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施工的資質審查,並對其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指導。

4.9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

4.9.1工程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施工規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並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4.9.2工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構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4.9.3班組長要模範遵守安全施工規則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施工前安全會;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工長報告。

4.9.4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架線,立塔,爆破,吊裝,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徵得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審覈同意方可實施。

4.9.5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燒傷等及有可能引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現場,木工間和儲備易燃易爆器材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4.10.1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應帶頭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紀律,其他人員無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10.2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有督促和檢查現場安全紀律的職責。

4.10.3施工單位職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並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10.4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施工必須系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4.10.5各單位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注意安全,嚴格執行裝設遮攔和懸掛標示牌的規定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子和隨吊盤上下。

4.11施工現場安全檢查

4.11.1建設單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及組織各施工單位進行互查,通過召開現場會,評比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來促進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單位除應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外,還要組織定期檢查。檢查要發動羣衆,要有領導幹部,技術幹部和工人蔘加,邊檢查,邊整改。

4.11.3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4.12施工現場發生事故調查和處理

4.12.1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必須遵照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辦理。事故報告要及時,不準隱瞞,虛報或拖延不報。其中,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總包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

4.12.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各單位領導人應該立即組織調查,認真從生產,技術,設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範措施,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