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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合同15篇(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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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工程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建築工程合同15篇(通用)

建築工程合同1

發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將建甌市金雞大廈項目續建工程承包給乙方,爲了明確雙方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簽訂以下協議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市______大廈住宅續建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市區

3、工程承包範圍:從第四層開始及以上部分住宅施工

4、工程造價:約2200萬元人民幣(具體工程量按實際結算爲準)

5、工程內容:土建、水電、裝修等工程施工

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甲方指派______爲工程現場負責人

乙方指派______爲工程現場負責人

二、工程質量等級:

按國家GB503000—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現行頒發的驗收規範,達到合格標準。

三、工程施工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爲300日曆天,以施工許可證下達後澆搗第一層樓板混凝土之日算起;

2、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份(如有延期開工須經雙方協商順延)

3、發包方應做好本工程項目周邊地區與政府、居民的協調工作,因甲方原因及戰爭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因素造成停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及乙方的相關損失費用。

四、竣工驗收:

xx大廈第x層開始以上住宅工程竣工並具備驗收條件的,乙方提交xx大廈第四層以上的.竣工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報告15日內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如到期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不予批准又不提出整改意見的,則視爲竣工驗收通過。

五、決算依據:

1、工程量根據甲方提供的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會審紀要和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增加的工程量和價格確認函爲決算依據,按現行定額計價結算,按實計算工程量。

2、本工程結算計價套用定額:本工程所有施工項目均按xx省最新定額套用和最新相關文件調整,人工、機械費用按國家最新政策及地方現行政策文件調整。

3、材料價格按xx地區當月信息價計算,信息價沒有的按雙方確認的市場價計算。當材料市場價超出施工期間材料信息價時,應按市場價調整。

4、工程類別均按照三類進行取費,有施工地下室的工程按二類進行計算。(詳見附件,本工程預算取費計算標準)

5、勞保費用按承包施工公司類別計取。(詳見附件:勞保覈定卡計取)

6、工程結算總價款不下浮。

7、因工程的地理環境特殊,故費用增加,雙方約定人工費在最新政策性調整後再增加50%作爲工程結算。

8、由於本工程地理位置處於市中心繁華商業區和居民區。應加強外牆鋼管架安全防護,在施工前,乙方做好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建設單位及監理公司審覈,建設單位應依據乙方所報的施工方案簽證外牆鋼管架價格認證作爲結算依據。

9、有關政策性調整的時間以本工程竣工驗收時有關部門發佈的最新政策性調整爲準。

10、鋼材、水泥、地材按實時價格確認。鋼材、水泥、地材市場價超出施工期間材料信息價時,應按市場價調整並按實際到場價格加價10%計算。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進場開工20天內甲方必須支付乙方備料款5%~10%。進度款按每月25日上報工程量,甲方收到乙方上報的工程量進度單後10天內應支付給乙方85%工程進度款。若甲方未按期限付款或付款不足,乙方有權停工待款,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逾期支付達30個日曆天,乙方有權按建築成本價對本工程項目的續建及房產進行單方處理。

2、本工程施工完經甲方及有關部門驗收後一個月內,甲方應付給乙方已完成工程量97%工程款。

3、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結算書(乙方僅提供金雞大廈第四層以上的內業資料)之日起45天內完成工程決算審覈,如甲方在60個日曆天內仍未審覈完畢,甲方應按乙方上報的工程結算價款爲準付給乙方。工程結算餘下3%保脩金,待期滿一年後十天內付清。

七、工程履約保證金:本工程的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帀)壹佰萬元整,於合同簽定後七日內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戶,甲方以本項目工程的整個續建權對保證金進行擔保,保證金在合同生效後三十個日曆天內全額退還到乙方指定的帳戶,若逾期退還必須向乙方支付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退還超過六十個日曆天,乙方有權單方對本工程續建權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1、由於本工程在本合同簽訂前已施工部分樓層,已施工的內容不包含在本合同承包範圍內,本合同的承包範圍均不負責其相應的質量與資料。實施本合同前,建設單位應保證已施工內容的合格,不得因已施工內容影響本工程合同的實施。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和安全責任,乙方不予承擔。

2、本工程中發生的佔道施工、周邊居民及有關單位的協調和與之有關的事項均由發包方出面處理,所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均由發包方承擔。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一切場所(包括水。電。道路三通,材料製作及堆放場所,項目部辦公及施工和管理人員的住宿及後勤場所等)並承擔其費用。

4、本項目簽訂合同後乙方安排進場準備工作,甲方負責辦好施工許可證並承擔其費用。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有補充協議,如本協議與合同範本條款有牴觸的,按本協議條款執行。

6、本協議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本着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有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協議書與該工程項目的其它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施工任務書下達時作三方協議(銀行、開發商、施工隊)。

九、由於該項目地理位置特殊,造成工程材料產生二次三次裝運費用,其費用在施工過程中由甲方現場代表簽證爲準,併入進度款和最後決算中給予補償。

十、甲方應派專人協調公安、交通、城管、環保、建設局、周邊居民等一切協調工作,保證工程順利施工,其相關費用由甲方全部負責。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兩份,本工程的款項全部結清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2

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區新XX自住房的建房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建築材料,包括:建築用水、用電、紅磚、水泥、沙、碎石、鋼材、鐵釘、扎絲、安全網等一切建築材料;乙方提供勞務、施工技術、施工工具、施工所需的木料、板材及生產、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組織、管理工人,指揮工人施工,施工人員的'生活由乙方妥善安置,乙方及其施工工人與甲方不存在僱傭關係,乙方及施工人員就餐、飲用水、煙等均自理。施工工人用工合同及工資由乙方負責,如有勞資等用工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須負全責並處理好。

二、 施工範圍:

在甲方一棟自住房三層基礎上再承建三層,一層毛坯房約1002(以實際面積計算)。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或圖紙進行施工(如有更改,雙方應提前協商),承建結果以甲方實際情況而定,如出現其他情況甲方可以就此工程的一個階段做爲結束可以終止施工(如主體建好、外牆裝修內部毛坯、全部建成並裝修完工);乙方接受承包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施工。

三、承包工程內容及金額:

按滴水平方面積計算,毛坯房三層按叄佰叄拾圓整(330.00元)每平方米結算,乙方工程含吊所有建築材料、搭排山(協助圍網)、做板面、樓梯、砌內外牆、外牆貼瓷片、內牆過水泥沙漿、安裝排污管道、協助鑽孔、建築垃圾清理至一樓墊底。其他:泵車費用甲乙雙方各付一半;甲方應付原三層搭排山人工竹架款,按排山面積每平方柒圓整(7.00元)結算;甲方應付原三層外牆貼瓷,每平方按牆面面積計算,門窗不除,每平方叄拾圓整(30.00元)結算;甲方應付訂網人工費共陸佰圓整(600.00元),如甲方有協助做就減少貳佰圓整(200.00元);甲方按每倒好一層板面補助人工加餐伙食貳佰圓整(200.00元)、倒板面時每個人工一包煙、一瓶水;最頂層樓梯間按每平方貳佰叄拾圓整(230.00元)的百分之七十結算(以曾來方屋主的樣式做);協助完成天面四周截水牆;天面欄河砌紅磚不計,有貼瓷片按每平方伍拾圓整(50.00元)結算。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裝修完工

四、

五、六層按叄佰捌拾圓整(380.00元)每平方結算,在原來毛坯房基礎上增加如下項目:四層房間和廳地板,規格爲60 c 60c,廳地板規格爲80 c 80 c;房和廳牆面貼瓷片1.2米高,規格爲25c40c;廚房衛生間牆面貼瓷片至頂,需要做防水工程。

五、六層房間地板規格爲60 c 60c,貼地腳線;廳地板規格爲80 c 80 c,廳牆面貼瓷片至頂;廚房衛生間牆面貼瓷片至頂,需要做防水工程。樓梯牆面貼瓷片1.6米高;協助安裝門窗等裝修;天面另計。甲方需要另行增加工程,雙方協商定價。

四、施工工期:

按毛坯房建築工期自公曆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前後不超過 天;全部裝修完工甲乙雙方具體協商。乙方應按時

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按總工程款每天扣除1%的費用。

五、付款方式:

甲方按每層倒好樓面後五天內付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給乙方;砌磚完,付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給乙方;其他工程款按工程進度的80%付款,工程完工結算所有工程款。總工程款拖欠不得超過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拖欠時間最長不超過________年(________年),如甲方經濟許可應提前付款。________年內甲方房屋出現有工程質量問題,乙方須重新修繕。

六、施工安全: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乙方應在工地安裝一切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不得違法違規操作,確保施工人員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的賠償責任。由於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如遇當地有違建執法,造成乙方建築用具被沒收、拖走,甲方應給予賠償。

七、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日 期:____日 期:

建築工程合同3

同編號:

土建工程勞務承包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建築安裝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爲了明確責任,按質量完成建築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現行法律,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

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 1 -

1) 圖紙設計中建築面積內的所有砌磚、內牆抹灰、攪拌砌磚砂漿和混凝土(商品砼除外)、澆注混凝土、樓面找平、外腳手架搭設和拆除(圍護架、掛安全網、所有樓梯臨邊防護、基礎臨邊防護)、屋面、散水、室外臺階及臺階上貼大理石、外牆保溫刮槽(打底子灰)、工地文明施工及臨時設施搭建和拆除、卸陶粒磚及施工工地上材料的搬運等勞動力(甲方不爲乙方承擔任何雜工費用)。

四、質量驗收

1. 質量均需達到一次性合格的驗收要求, 如監理每發一份監理整改通知單,項目部對相應的責任班組處以500元罰款。

2. 發生因質量問題引起的返工使下一道工序人工材料增加,乙方必須按市場價對材料及人工進行賠償。

3. 項目部有權對不符要求的工程質量視其實際情況責令其整改、處罰,嚴重者作出停工處理。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的所有相應停工損失費合計每天3萬元(叄萬元),從乙方工程款內扣除,即停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 2 -

2. 待20xx年本工程所有建築主體完工並通過五方驗收後兩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實際工程量總價的50%(即63.00元每平方米)。

3. 待本工程竣工驗收交付業主後的兩週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實際工程量總價的80%,兩個月內支付至實際工程量總價的95%,餘5%作爲工程回訪費。

七、雙方職責和義務

7.1 甲方相關職責和義務

1) 合同簽約後,在合同期內如乙方失去了相應的法律行爲能力,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2) 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工人居住的房屋,並保證工人照明用電及吃水方便等條件。

3) 積極爲乙方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按計劃、按工種、按規劃及時供應各類材料及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甲方保證提供的機械設備具有使用的安全性和良好的使用性

4) 負責及時提供施工圖紙,並進行施工組織交底,質量、安全及標準化、文明施工的交底和施工進度計劃的交底,乙方必須嚴格執行。

7.2 乙方相關職責和義務

1)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省市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頒發的各項規定,嚴格勞動力管理,做到持證上崗.

2) 乙方進場一週內,必須將進場人員以下證件複印件,造冊交甲方備案:職工花名冊、職工身份證;每兩週乙方向甲方遞交一份增減人員的花名冊,並附上本條款所規定的各類證件複印件

3)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控制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按照國家法律承擔因 - 3 -

此發生的費用(安全帽、勞保用品等)。

4)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說明組織設計、組織生產,按甲方計劃進度要求,保質保量按時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務,否則作違約處理,特殊情況雙方協商另定。

5) 乙方必須精心施工,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建築安裝工程施工與驗收規範》的要求,如乙方因施工不慎造成甲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由乙方負責按實賠償。

6)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遵紀守法,自覺遵守甲方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甲方雙方簽訂的各項協議,並接受甲方各方面的監督和檢查。如違反,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及協議條款執行。

7) 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積極組織相關足夠施工人員,保證工程進度順利進行,在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削減人員或中途調換有效的技術力量。嚴禁乙方將所承擔的工程項目再轉包他方,以上如發現後造成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或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8) 乙方如發現材料不足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避免出現因材料沒有或缺失問題導致拖延工期。

9)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不可抗拒因素或天氣因素外)。

10) 施工現場乙方應做到材料分開放置,幹一層清一層;對於施工過程產生的垃圾必須在每個工作日結束時及時清理;對於施工過程產生的水泥袋子等可處理垃圾必須放置到甲方指定的場所,處理權歸甲方所有。

11) 乙方應做到工具不亂丟,小型材料及時拾成堆,做到活完料淨。

- 4 -

12) 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返工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八、安全要求

1. 乙方必須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及時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書面和口頭底、崗前交底。進入現場應嚴格遵守甲方一切安全操作規定,做好安全保護措施。如乙方違章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與損失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義務,並處以責任班組500元的罰款。屬其它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協商解決。

2. 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違反者有項目部當場處罰50~100元。

3. 乙方宿舍必須根據甲方要求安排,不得亂拉電線、亂接插座,不得破壞自己及相鄰單位設施,嚴禁隨地大小便,違反本條款處以100元以上罰金。不得用全新模板用來釘牀鋪、桌子、凳子,違反每件處以100元罰款。

4. 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甲方,事故責任損失在2000元以內的由乙方自負;20xx-10000元項目部承擔40%;10000元以上的項目部承擔50%;事故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責,對違反安全操作規定所引起的工傷事故,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 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打架、鬥毆,違反者當場各方處罰3000元,事後再作處理。不準賭博,聚衆鬧事、偷盜、耍流氓活動和違法違紀,對以上人員採取批評教育,罰款直至清退,對觸犯形律者送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九、違約責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工程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總工程款的2%作爲違 - 5 -

建築工程合同4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就乙方爲甲方處理生活污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服務內容:

1、廢水量:全年平均每天 噸;

2、廢水接入方式,甲方通過管道將廢水送至乙方。

二、乙方服務形式

1、按時按量按質接收甲方生活污水;

2、處理受納的污水,並確保達到國家標準與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要求;

3、按政府主管部門指定的位置和方式排放處理達標後的廢水及安全處置廢水處理污泥。

三、雙方責任

1、乙方對甲方按時按量按質接納的`污水的環保達標和排放負完全的責任;

2、甲方按本合同及雙方達成的其它補充協議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廢水處理費用;

四、服務費用

1、甲方按 元噸水逐月支付廢水處理運行費。每月5號前乙方應將廢水量及綜合服務費總額覈算清楚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10號前將運行費用足額劃到乙方帳戶。

2、合約期內物價指數有較大變動(如水、電、其它商品等價格上漲),經雙方協商後可調整廢水處理運行費。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更改或補充合同,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經雙方法人簽字與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的規定及本工程的特點,爲明確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承包工程的內容:

按甲方大合同、同步。

三、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付款方式:

完工第一次付款,付款比例爲已完工工程量的.70%,每月按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主體封頂後付到工程量的95%,其餘5%爲保脩金,保脩金期滿一年內付清。

五、結算方式:

同甲方大合同同步。

六、工程進度結算:

6.1、乙方辦理工程結算,以甲方質監部門出具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憑證才准予辦理,按面積計算。

6.2、甲乙雙方預決算由審計部門共審爲準。

6.3、如按期付不清工程進度款,甲方應向乙方做出以下承諾:按合同工程進度工期10天內支付工程款,如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6.4、保證金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打如萬元,基礎完工後,退保證金。甲方向乙方返還50%的保證金,工程完成本項目封頂,返還全部保證金。

七、工程質量:

按照符合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進行驗收,達不到合格,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安全:

8.1、本工程安全目標:杜絕重大傷亡事故,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買保險一份。

8.2、乙方不遵守甲方要求指令,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和法律刑事責任。

九、文明施工:

9.1、現場材料應按照甲方施工平面佈置圖指定的位置整齊堆放,乙方應隨時將施工垃圾從施工作業面清運至施工現場內甲方指定垃圾池,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設施應保持整潔和衛生。

9.2、如乙方不聽從甲方指定,甲方有權罰款。

9.3、如甲方按時不能開工,以及施工證件不全,造成停工由甲方負責一切責任,註明一切施工手續由甲方辦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並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一份,雙方各執合同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嚴格履行。

一、甲方將現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資質建設的所有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於車間廠房、辦公樓、宿舍樓、商品房、食堂、招待所(賓館)、車庫、廣場、道路、圍牆、各類管網、給排水、綠化等,原則上全部發包給乙方承包建設。30層以上高層建築由乙方負責聯繫承包商與甲方簽訂合同承包建設。

二、甲方有權要求現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資質建設的所有土建工程量的三分之二由甲方指定有資質的施工單位與乙方簽訂分包合同建設,或經乙方同意後由甲方與其指定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直接簽訂承包合同建設。乙方不承擔分包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付款義務;經乙方同意後由甲方與其指定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乙方更不承擔該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付款義務。

三、甲方現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資質建設的所有土建工程無論是否由乙方承包,均由乙方協助相關手續和協調服務,甲方確保承包商(分包商)按工程決算金額支付1%服務費給乙方;甲方確保現有土地上的'所有土建工程的物資供應除鋼材外全部由乙方負責供應,價格隨行就市進行結算。前述條款甲方應納入與承包商(分包商)的合同之中,或由承包商(分包商)向乙方書面承諾。

四、工程造價原則上按照《________年____省建築裝飾消耗量定額》、《________年____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同期《____市工程造價信息》進行確定,各單項工程下浮比例由雙方具體協商。施工期限內商混、鋼材、水泥等主材價格漲跌10%時,工程造價結算相應調整。

五、工程期限 各單項工程按雙方書面確認的工期執行。

六、乙方負責協調各承包單位(分包單位)與項目地建設主管部門的關係,按甲方要求組織工程項目驗收備案。

七、結算辦法

1、乙方承包並直接建設的工程項目的工程款結算辦法:按單項工程承包合同規定條款執行。

2、乙方承包後按甲方意見分包建設的工程項目的工程款結算辦法:由甲方與分包商直接辦理工程款結算。

3、乙方承包並直接建設工程項目以外的39;供應材料貨款結算辦法:乙方有權憑分包商、承包商的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貨款。

4、乙方協助工程服務費由分包商(承包商)按預算造價金額的1%在單項工程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決算造價金額有增減的,服務費多退少補,均由乙方憑分包商(承包商)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

八、本合同中約定各方給付乙方的各類款項甲方均承擔給付責任和連帶給付責任,甲方保證本合同中約定各方給付乙方的各類款項及時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七向乙方賠付資金佔用損失和實現債權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具體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和相關協議均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7

1。目的

爲規範合同的管理,防範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採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3。2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3。2。1負責除銷售、採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並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3。2。2負責制定銷售、採購合同統一文本;

3。2。3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託書的發放和管理;

3。2。4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

3。2。5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3。2。6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3。2。7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4。合同的簽訂

4。1合同的主體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及所屬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其他部門、機構、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簽訂合同。

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事務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採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4。3合同的內容

4。3。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擡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4。3。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爲合同的附件。

4。3。3數量:合同應採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4。3。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採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3。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採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託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後多少日內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爲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誌,如託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4。3。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4。3。8合同的解釋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4。3。9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4。3。10合同聯繫制度

履行期限長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繫制度。

4。3。11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12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4。4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簽訂合同前,業務人員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談判人員應按照本制度4。1條對對方當事人的有關情況進行審查,並複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專業資格證書留存。

4。4。2銷售、採購合同,由主辦業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後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總經理審批,由辦公室編寫合同編號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必要時,由總經理指定責任人員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建築工程合同8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承諾確保按此協議執行。

第一條合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應根據甲方運輸貨物的需求,及時調派車輛運輸甲方的.貨物,承運車輛的車況應符合甲方貨物長途運輸的安全要求。

2、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收貨人將貨物送達目的地。

第三條運輸價格的確定及支付

1、運輸價格:每次運輸之前需先確認運價。

2、運費結算期限爲月結_____天,即當月發生的運費於下個月結清。

3、付款方式:轉帳

第四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到期後若雙方都沒有提出要終止本合同,則本合同自動繼續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各執___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後作爲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

3.工程內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羣體工程應附承包方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4.承包範圍:

(1)_________。

(2)應註明是否包括土建、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6.資金來源:_________。

7.批准文號:_________。

8.業主或主管單位: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條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定合同後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爲計算基礎。

第四條工程造價: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其中:

材料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人工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管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稅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第二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五條詞語涵義

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方:指與承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2)承包方:指與發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託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爲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條的全部文件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文件。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直接用於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文件:指承包方爲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發包方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

3.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爲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並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爲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裝置。

(7)施工設備:指爲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於施工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後進入施工場地。

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託監理人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後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合同總金額。

(2)費用:指爲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6.其他詞語

(1)施工場地(或稱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於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爲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

(3)天:指日曆天。

第六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爲說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5)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發包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承包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進行設計,承包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發包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爲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發包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承包方應接受並執行。

4.合同文件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範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八條技術標準

雙方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和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供一式兩分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同發包方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方認可後執行。發包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第九條語言文字、適用法律和聯繫方式

1.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爲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爲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十條聯絡

1.聯絡以書面形式爲準: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繫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形式爲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覆: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及時發出和答覆,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亦不得無故拒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後果負責。

第十一條圖紙

1.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方提供圖紙。承包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方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發包方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承包方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2.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方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方。

3.承包方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第三章雙方責任

第十二條工程師

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2.發包方派駐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

4.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6.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並可在認爲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負責監理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方。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爲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方發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方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方發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的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方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爲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1)承包方認爲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的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方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方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第十四條項目經理

1.項目經理: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2.承包方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3.項目經理按發包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或第三人,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並徵得發包方同意。後任繼續先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5.發包方可以與承包方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爲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第十五條發包方代表

1.發包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發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發包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應於發包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發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爲承包方要求已被確認。承包方認爲發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發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發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異議,但發包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發包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承包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發包方代表易人,發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簽字後送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發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發包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發包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發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發包方工作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承包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發包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承包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發包方代表:發包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發包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發包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承包方。發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佈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包方發佈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十八條承包方工作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條款的約定,爲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發包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承包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發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承包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佈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發包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第十九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爲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發包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承包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發包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爲,均視爲發包方行爲。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發包方並通知承包方。

5.爲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發包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6.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四章交通運輸

第二十條交通運輸

1.場內施工道路

(1)發包方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並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並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人使用。

2.場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稅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樑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並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樑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件數、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4.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責任:承包方應爲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負全部責任,並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5.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亦適用於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二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承包方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發包方審批,發包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發包方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承包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發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爲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髮包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爲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發包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承包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覈並報發包方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二條進度計劃

1.承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條款約定的時間預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爲同意。

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方應按照發包方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承包方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行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二十三條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方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方。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爲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遲開工日期。發包方賠償承包方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3.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爲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管理意見。承包方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方實施工程師作出的管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管理意見,或收到承包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方可自行復工。因發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五條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方未能按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程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承包方在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同意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章質量與驗收

第二十七條檢查和返工

1.承包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發包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發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發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

2.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3.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以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八條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4.本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爲:_________

5.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如不服調解,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九條試車

1.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試車記錄。發包方爲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發包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發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3.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負責修改設計,承包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發包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4.由於設備製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爲承包方採購,由承包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方採購,發包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5.由於承包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發包方承擔。

7.發包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三十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和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和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條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治安保衛、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文明施工事項。

1.發包方應負責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託當地公安部門,建立一個現場治安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衛事宜,負責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衛職責。

2.發包方和承包方應教育各自的'人員遵紀守法,共同維護全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各自管轄區(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第三十二條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三十四條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

第八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三十六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應當在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方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三十七條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向承包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方不按約定預付,承包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方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方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3.發包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4.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章計量與支付

第三十九條計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爲履行合同應當完成的和用於結算的工程量。結算的工程量應是承包方實際完成的並按合同有關計量規定計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計量

(1)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計量辦法,按月對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進行準確計量,並在每月末隨同月付款申請單,按《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分項向監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報和有關計量資料。

(2)監理人對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報表進行復核,以確定當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問時,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員與監理人共同複覈,並可要求承包方按規定進行抽樣複測,此時,承包應指派代表協助監理人進行復核並按監理人的要求提供補充的計量資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參加複覈,則監理人複覈修正的工程量應被視爲承包方實際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4)監理人認爲有必要時,可要求與承包方聯合進行測量計量,承包方應遵照執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單》中每個項目的全部工程量後,監理人應要求承包方派員共同對每個項目的歷次計量報表進行彙總和通過測量覈實該項目的最終結算工程量,並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補充計量資料,以確定該項目最後一次進度付款的準確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員參加,則監理人最終覈實的工程量應被視爲該項目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3.計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各個項目的計量辦法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4.計量單位: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均應採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5.總價承包項目的分解:承包方應將工程量清單中的總價承包項目進行分解,並在簽訂協議書後的28天內將該項目的分解表提交監理人審批。分解表應標明其所屬子項和分階段需支付的金額。

第十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四十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爲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四十一條發包方提供材料

1.發包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發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承包方,承包方派人與發包方一起驗收。無論承包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發包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不按規定通知承包方驗收,承包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發包方負責。

2.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發包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發包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發包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發包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發包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發包方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3.承包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發包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四十二條承包方供應材料

承包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發包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發包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承包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十三條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承包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發包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第十一章工程變更

第四十四條工程設計變更

1.施工中發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方的直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方承包方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第四十五條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價款變更

1.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2.承包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爲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爲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十二章驗收與結算

第四十七條驗收

(一)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管線,防水層及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驗收;

2.油漆、面層塗料施工前驗收;

3.竣工驗收。承包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發包方進行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八:工程驗收單)。若發包方接到通知後,未按時參加驗收,承包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發包方承擔;

(1)工程驗收,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二十四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代表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時,承包方承擔支出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二)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2.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承包方修改後提請發包方驗收的日期。

5.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1款至4款辦理。

7.因特殊原因,發包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方不得使用。發包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三)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爲發包方代表已經批准,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四十八條竣工結算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28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

建築工程合同10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委託處理人(姓名):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B機號: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_______

1.2工程內容及做法(見附表

一: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附表

二: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1.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

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見附表

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表

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見附表

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月____日;

1.5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  (詳見附表

三: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第三條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表六: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隊各執一份(見附表六: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四條甲方工作

4.1開工前_________天,爲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爲原則;

4.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4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5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4.6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工程竣工驗收。

第五條乙方工作

5.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3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4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六條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表

七: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七條材料供應

7.1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表四: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7.2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五: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8.4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標準執行:

(1)《____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定》

(2)其它規定:______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_________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___

2、___

3、__

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八:工程驗收單);

10.2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手續(見附表九:工程結算單);

10.3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爲________年。驗收合格簽字後,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表十:工程保修單)。

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1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簽訂地爲:本市___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工程款分兩次支付:

第一次於開工前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60%,即__元;

第二次於工程進度過半,將剩餘工程款的40%,即___元,由市場的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代收。(注:此種工程款支付方式僅限於在市場內簽訂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經市場有關管理部門認證)

2、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____;

1.2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____日後如未有異議,即視爲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附表九: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1.3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2.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2.4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2.5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2.6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几項具體規定;

4.1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___地點,甲方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人民幣)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4.2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門鑰匙___把,交給乙方施工隊負責人___負責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負責提供新鎖___把,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4.3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爲:上午___點___分至___點___分;下午___點___分至___點___分。

第十五條附則;

5.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5.3甲、乙雙方直拉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4凡在本市各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內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市場有關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5.5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5.6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願鑑證原則,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區(縣)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鑑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其它約定條款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合同認證意見(市場合同認證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聯繫電話: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簽證意見: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1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

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39;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覈工程預算,經辦的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的銀行,做爲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爲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爲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的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________年,採暖工程保修

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

(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爲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XX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根據工程建設需要,甲、乙雙方就工程單項工程承包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名稱:____縣工程

二、承包範圍及內容:

三、承包價格及結算方式:

四、質量及工期要求:

1、乙方必須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等級必須達到合格標準;並保證各項工序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否則,因此返工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不得拖延並影響其他工種的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完成計劃工程量,嚴重影響其它工序施工,乙方必須採取趕工措施,趕工費用由乙方負責;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另行選擇班組施工,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隨時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和違章作業,應立即停止作業和糾正。以自己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負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以確保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

六、付款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度情況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進度如下:

經甲、乙雙方約定,工程完工後,乙方應留%的工程款作爲保脩金。保修期爲________年,保修期滿,甲方結清餘款給乙方。

七、其它事項:

1、乙方進場後,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備及用具:

2、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設備及機具,如有損壞和遺失,乙方照價賠償給甲方。

3、乙方在施工場地內施工,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遵守一切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根據情況作出處罰。

4、乙方應在滿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浪費甲方提供的各種材料。如有浪費,乙方須全額賠償所損失的材料費給甲方。

5、雙方需約定的事項:

八、本合同簽訂之後,雙方不得反悔,否則違約方必須支付工程總金額的50%的違約金給對方。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3

甲方:(承租方)

乙方:(承租方)

爲了國家建設,根據工程需要,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後簽定如下租賃承包協議:

一、甲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乙方挖掘機C220-7型1臺,承包土石方,預期____月。

二、付款方式及工作時間:

1、乙方機械進場籤合同,工作____日內甲方首付16500.00元整,其餘款到月結清,每天租金爲1100.00元整,甲方負責單程託運費300.00元整,本租金不含稅收票據。工作時間不往下月累計。由於乙方的機械或司機原因造成的工時不足,按時扣費。

2、每月工作時間爲330小時,每天工作時間11小時,超出時間按加班計算,加班費100元小時,如遇下雨或因甲方原因出現停工緻使工作時間街接不上照常算作工作日。

3、在租賃期間內,甲方未徵的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部件。

三、甲乙雙方責任

1、乙方機械進入甲方工地,甲方負責乙方施工人員的食宿,並共同負責機械的安全,保證工程完工後機械人員安全離場。

2、甲方只供柴油,其餘付油由乙方負責。如油料不合格乙方有權拒絕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油料,造成機械損壞,應由甲方修理。如挖鬥破損,由甲方協助乙方焊接好。

3、施工工地如甲方屬於證照不健全、出現電纜、光纜、水道、軍事設施等影響施工,導致乙方機械人員被有關部門扣留甲方負責協調。

4、如果出現甲方資金不能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照算工作日,停機兩天再不付款,乙方有權把機械拖走,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5、乙方機手應聽從甲方工地人員的指揮和安排,認真工作,合理施工,不聽甲方指揮人員的指揮,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費用乙方自負。但甲方不得強行機手進行危險作業,否則乙方機手有權拒絕。

6、乙方應確保機械正常作業,圓滿完成任務。

7、甲方應確保乙方每月有天的`維修保養機械時間。

8、由於乙方機械手違章作業不聽指揮造成的事故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在同等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如協商不妥,可在甲方當地仲裁委員會解決。

五、本合同未經公證處公證,但經雙方簽字後享有法律的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地址:

電話:身份證號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地址:

電話:身份證號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4

發包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稱乙方)

甲方爲加快新農村建設,提供本村品味和方便村民生活,經村兩委會討論決定在本村安裝亮光工程,爲確保工程質量,經供電部門推薦,村兩委會同意將該工程承辦給乙方安裝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____縣扶困項目新____鎮竹囮村路燈工程。施工地點:竹囮村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三、 工程造價按乙方實際施工工程量結算。單價參照相關定額及________市場信息價。

四、 工程支付: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後經驗收合格審覈結果認定後____日內付清。

五、 工程質量要求:材料由____市供電所指定的經銷單位購買,安裝標準,要求以供電部門驗收爲準。

六、 施工期限 35,開工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施工期間遇天氣等特殊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時竣工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七、 施工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好安全施工防護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在施工中發生一切共事故的,由乙方自負,費用由乙方支付。

八、 工程驗收:乙方施工竣工後,應通知甲方組織相關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甲方應該____日內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無條件返工。

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十、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額日2%支付滯納金。乙方違約,未按時竣工的按逾期日期支付甲方日違約金200元。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合同1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築法》,《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及其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現將本工程的施工勞動承包給乙方施工。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和安全施工,經雙方協商籤如下協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承包範圍;內牆抹灰

3、計算方式;按實際發生面積 /平方米計算;

找口不除口,雙面計算。

4、等級;合格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現場向乙方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區域。

2、負責整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有監督權,糾正乙方人員的違規,違章行爲,對不服從管理的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清理出場。

3、負責技術管理工作及時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和驗收。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國家施工驗收規範施工,確保分部分項質量目標達到要求等級,如出現不合格項目,負責翻工材料費用;因乙方工程質量達不到預訂的質量標準,乙方應承擔甲方與業主間簽訂的總承包合同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按工期約定時間每完成一項分項工程,及時通知甲方人員,經甲方檢查確認後報業主及現場監理驗收簽證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每項驗收乙方人員必須參加,以便及時整改相應缺陷並承擔質量責任。

3、嚴格按照業主及工程監理提出的各項要求進行施工,接受其現場管理。

4、認真配合甲方辦理工程交工驗收工作。

5、承擔工程承包範圍內的全部費用,承擔安全管理的全部費用。不得拖欠勞務工資。

6、除業主及甲方原因照成不能正常施工外,乙方不得中斷施工,否則不與辦理結算。

7、凡乙方施工項目,保修內出現的問題。乙方必須在接到通知二日內及時維修,否則甲方有權動用其保脩金請他人修理。

第三條:材料共用與管理

1、甲方負責共用的建築材料應及時到位,不影響施工

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區域進行原材料加工製作。並教育其勞務人員愛護甲方所供材料,不得損壞浪費,一經發現,根據情節嚴重,處100-500元罰款。

3、乙方必須服從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臨時用電等各環節的管理規定,接受現場人員合理處罰。

第四條:施工安全管理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自身安全管理不力照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爲確保安全生產,乙方必須設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對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加強安全措施和設施的防護管理,接受業主及上級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對安全生產情況作出的處罰。

3、乙方施工人員在抹灰工程施工時不得隨意架外亂扔東西,以免對架下人員照成傷害。落地灰應及時清理並用灰鬥吊到指定位置。抹灰表面應垂直,平整,應抹壓不少於兩遍以防出現裂縫。如不執行甲方有權給予處罰。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禁止違章施工作業。嚴禁酒後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第五條:工程結算及撥款

按施工進度,以面結算,按兩次撥款,工程完工後,付至總費用的90%,剩餘的10驗收後10日內付清。

第六條:其 他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指揮,否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更換他人施工,其進度撥款只付款的60%。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