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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現場制度

建築3W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築施工現場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建築施工現場制度

建築施工現場制度1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2、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各項管理制度,遵章守紀,確保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按規定標準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着裝整齊。

4、講文明、懂禮貌,施工現場不得亂塗、亂畫,不得隨地便溺,不得亂倒垃圾、亂潑髒水,下班前將所管轄分擔區清理乾淨。

5、現場推行標準化、規範化作業,採用標準的.電源箱、櫃、集裝箱式的電焊機,設置標準的安全圍欄。

6、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文明施工責任劃分定置圖、工程設置總平面佈置圖及工程概況說明、項目負責人。

7、施工現場要設置大塊醒目標語,各種標誌、警示齊全。

8、材料堆放牢固整齊,按不同物資、型號分類堆放,且要有標識。

9、場區平整,道路暢通,作業場地安全設施完備。

建築施工現場制度2

爲了加強消防工作,確保本工程的順利施工,依照國家消防條例,吸取各方面的經驗教訓,根據本工程的場地、工程的實際特點等,特制定施工現場安全防火措施:

l、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爲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教育,提高對安全防火工作的認識,把安全防火工作提到工作的議事日程上來,作爲一件大事來抓。

2、建立健全組織:爲加強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項目部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工地有專職防火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形成公司、處、工地安全防火體系。

3、加強對消防器具的.配備:在地面臨時設施周圍配有一定數量的滅火器、砂箱、鐵鏟、消防水桶等設防設及工具,指派專人負責,消防設施及工具供消防專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挪作他用。

4、施工現場的防火管理:施工現場和員工住宿區,嚴禁燒電滬、煤油爐,施工現場中需要動用氣割、氣焊和電焊及動用火種,存在事故隱患時應嚴密注意,現場要有足夠的防火設施。

5、監督檢查:爲確保防火工作落實到實處,經常監督檢查。

建立健全各級消防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定施工現場消防方案,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的問題,領導現場防火保衛組,對現場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教育現場工作人員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消防組織,設立防火小組和消防小分隊,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低壓鍋爐氧腐蝕及預防措施-健康安全網

建築施工現場制度3

1、認真做好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識,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木工間、宿舍、倉庫及易燃易爆等場所不準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不準在場內吸菸;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防止電氣是火。

3、電焊、氣割及生產用火時,必須遵守防火安全間距的規定,遠離易燃和可燃物,落實防範措施,動火前,必須按級別履行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違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將工作場所的創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須及時處理掉,並堆放到安全地點,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須按規定嚴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後應切斷電源閘刀。

5、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工作場所的防火安全,對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整改,服從管理和監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對無視規章制度,不採取措施整改或違章造成後果的將視情節對當事人及項目部做出處罰,知道清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積極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嚴格各項規章制度。

8、對油庫、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電工間及明火使用場所等重點防火部位,設立必要的'消防設施,制定章約、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發生火警、火災應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9、加強各種滅火器材的管理,根據各種滅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並及時換藥,做到全面有效。

10、現場臨時設施搭建應合理佈局,對油庫、油漆庫、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倉庫和部位、車輛加油等都必須遠離明火,嚴謹吸菸,宿舍內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禁止擅自私下裝拆電氣裝置。

11、健全義務消防組織,負責一定的業務指導和有條件進行消防訓練,提高消防知識和實際消防工作能力。

建築施工現場制度4

1、組織管理

(1)以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酌方針,立足於自防自救,堅持安全第一,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防火業務上多請當地公安消防機構作現場指導。

(2)在開工時,制定詳細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一級技術、質安、設備、保衛部門依次審覈,由保衛部門送公司總工程師、防火責任人審批。

(3)施工現場實行分級防火責任制,落實各級防火責任人,各負其責。項目經理爲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班組長是各班組防火責任人,對本班組的防火負責。工地防火檢查員(消防員)每天班後必須巡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或彙報。施工現場成立防火領導小組。

(4)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增強消防觀念。

(5)施工現場設置防火警示標誌,施工現場張掛防火責任人、防火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防火制度等標牌。

(6)施工現場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項目、施工範圍,實行“誰施工、誰負責”。

2、火源管理

(1)焊割作業、熬製瀝青、等臨時動火,必須報公司質安處審批後,方能動火作業。

(2)焊、割作業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私自操作。

(3)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八不”、“四要”、“一清理”要求。

a、動火前“兒不”:

①、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②、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③、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動火;

④、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乾淨、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⑤、盛裝過氣體會受熱膨脹並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⑥、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⑦、在高處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⑧、未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b、動火中“四要”:

①、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②、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③、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並救;

④、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c、動火後“一潔理”:

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後,必須及時、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後,才能離開現場。

(4)高處焊、割作業時設專人監焊,落實防止焊渣飛濺、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5)動火作業前後要告知防火檢查員或值班人員。

(9)裝修工程施工期問,在施工範圍內不準吸菸,嚴禁油漆及木製作作業與動火作業同時進行。

(7)乙炔氣瓶應直立放置,使用時不得靠近熱源,應距明火不少於loM與氧氣瓶應保持不少於5m距離,不得露天存放、曝曬。

3、電氣防火管理

(1)施工現場的一切線路、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操作證的電工安裝、維修,並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範》GB50194—93和《施I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規定。非電工嚴禁私自拉線接電。

(2)電線絕緣層老化、破損要及時更換。

(3)嚴禁使用銅絲或其他不符合規範的金屬絲作電路保險絲。

(4)嚴禁在外腳手架上架設電線和使用碘鎢燈,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鎢燈,架設要車固,碘鎢燈距易燃物不少於8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當間距不夠時,應採取隔熱措施,施工完畢要及時拆除。

(5)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接頭處要車固,絕緣性良好。室內、外電線架設應有瓷瓶與其他物體隔離,室內電線不得直接敷設在可燃、金屬物上。

(6)照明燈具下方一般不室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堆放物品水平距離不得少於50cm。

(7)臨時建築設施內的照明,不準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燈具。

(8)每標臨時建築以及臨時建築內每個單元的用電必須設有電源總開關和漏電保護開關,做到人離斷電。

凡是能夠產生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設備容器,必須設置消除靜電的裝置。

4、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

(1)施工現場不宜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工程確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照防火規定設置,並經公司保衛料或消防部門市批同意後,方能存放,存放量不得超過3天的使用總量。

(2)易燃易爆物品倉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收發、回倉登記手續。

(3)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露天存放。嚴禁將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牴觸的化學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倉內存放。氧氣和乙炔氣要分別獨立存放。

(4)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實行限額領料和領料記錄本。在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嚴楚動火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內分裝、調料;嚴禁使用乙炔發生器作業。嚴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氣,確須使用時,要嚴格按防火規定操作,落實安全措施,並必須經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書面同意。

(5)木加工場內木屑、刨皮等必須及時清理。嚴禁在油漆間、木工棚、及其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菸取火。

(6)食堂內柴、煤等應堆放整齊,離明火應有足夠距離。

5、臨時設施及宿舍防火管理

(1)外腳手架採用阻燃密目網進行全封閉圍護。

(2)旅工現場所有搭建的臨時設施都必須按防火要求搭建,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門窗除外)。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應單獨設置,並遠離其他臨時建築。臨時建築不得修建在高壓架空線下面,與高壓線的距離不得小於規定距離。

(3)每間宿舍應設立一名防火責任人,負貿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4)嚴禁躺在牀上吸菸、亂丟菸頭。

(5)嚴禁在宿舍內燒香拜神和使用蠟燭照明。

(6)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不準使用電熱器具,電線上不得掛衣物。

(7)保持宿舍道路暢通,不準在宿舍退道、門口堆放物品和作業。

(8)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和在宿舍內存放摩托車。

(9)建建築物內,未經允許不得住人。

6、消防器材配置與管理

(1)現場設立專用消防用水管網,消防儲水池,並配備消防水泵一隻,其電線專線敷設。隨建築物設立消防豎管,豎管每層設置消火栓口,並配置水帶和水槍。

(2)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配置——定數量附肖防器材:

a、廚房:配備泡沫滅火機2個、1211滅火機1個。

b、材料倉庫:面積在50m’以內,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於2個,每增50m2增配泡沫滅火機1個(如倉內存放可燃材料較多,相應增加)。

c、辦公室: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於1個。

d、塔吊駕駛室:配備1211滅火機不少於1個。

e、配電房:配備1211滅火機不少於1個。

f、木製作場: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於4個。

g、臨時動火場所: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於1個和其它消防輔助器材。

h、集體宿舍:按每25m2配備泡沫滅火機1個。

i、在建建築物:施工層配備泡沫滅火機不少於4個。非施工層一般按每一樓層在樓梯口設置二隻滅火器。

(3)消防器材選用經消防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滅火機應放置在明顯易取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於1m保持放置點通道暢通。

(4)施工現場由消防沒員負責對消防設備、器材保養管理,每季度檢查一次,按期換藥(泡沫滅火機藥劑有效期爲一年,1211滅火機總重量不少於瓶體標明總重量的十分之一),確保消防設備、器材的有效使用。

(5)對所配備的消防設備、器材繪製平面示意圖,掛在施工現場明顯的地方。

(6)消防設備、器材,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和損壞。

建築施工現場制度5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工程開工後,工作時間以工人上班及不影響工人上班爲準。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填寫外勤任務單,獲准後方可外出。

3、項目經理外出需向分管副總彙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項目經理申請,填寫請假條,項目經理批准,獲准假後方可休息。並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項目經理填寫加班值班表。工作人員加班工資不計,項目經理不計加班工資。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8、年終評獎金時,按出勤天數和工作中有無事故責任來評定。

建築施工現場制度6

一、安全、文明、現場管理

A、施工現場平面佈置

1、施工現場的庫房、機械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腳手工具、加工場地、辦公室、廁所等佈置,須嚴格按照批准的現場總平面圖中位置佈置,不按照規定的位置佈置,不按限定的期限進行整改,以每處爲單位,每處罰款200—10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2、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現場總平面佈置位置堆放,不按時外運或垃圾堆放場已滿,不及時外運,每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3、廢舊材料不按照現場總平面圖佈置位置堆放,不按時外運或廢舊材料堆放場已滿,不及時外運,每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材料必須堆碼整齊,鋼筋必須上架掛牌,砂石必須打圍。不同品牌的水泥必須分開堆碼,違反的、罰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B、現場安全、文明施工

1、現場內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現場地表面,廁所衛生間、沉澱池等,不及時清理排放,每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並按監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2、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 46—20xx》的有關規定,現場臨時用電不符合要求的,如:無工作零線端子、無保護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線制、非一機一閘一漏電、開關無蓋、配電箱無箱門,無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爲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項或每一條,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3、每天施工完後應作到“人走場清”,未做到“人走場清”或施工現場周圍及樓內的建築垃圾不及時清運,以每層、每處或每10平方米爲單位,每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施工現場臨時施工用電方案須經監理部批准後,方可施工。現場內的臨時施工線路敷設,必須使用合格的電力電纜埋地敷設,架空或掛牆須按規範敷設,接入設備或配電箱的電線電纜要規整,否則按照電纜數或不規整處,罰款200—5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處,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5、在施工現場穿拖鞋或涼鞋的工人,每人次罰款1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6、施工現場不正確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7、嚴禁酒後進入施工現場,一經發現將處以每次200~500元的罰款。 8、工地發生打架鬥毆事件的,將對打架雙方各處以500元的罰款,對負主要責任的(先動手的)追加罰款1000元。

9、對現場保潔及綠化未達到文明施工現場標準的,對相關單位每處每次處以200元罰款。

10、澆築混凝土時混凝土泵需架設在公共道路上的,必須經過批准。混凝土澆築完後應及時將道路沖洗乾淨,否則將受到每次500元的罰款。未經批准嚴禁佔用公共道路,否則將受到每次500元的罰款,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1、“四口”“五臨邊”防護不合格,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爲單位,罰款1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2、安全通道不合格、無安全通道指示標誌、無通道指示標誌、安全通道無照明、照明設施無人及時維護者,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爲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3、施工現場應在規定的位置設置滅火器,未在規定的位置上設置滅火器、滅火器數量不足、滅火器沒有標註檢查日期,以每一項或每一處爲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4、在樓層內隨地大小便,高空作業(高度超過2m)不繫安全帶,不按安全規範違章施工的,以每人每次爲單位,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5、腳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進行搭設的,施工通道不暢通的,不按通知限定期限整改,罰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6、主體階段外架及安全網必須超越作業層(施工位置)1m搭設,並且外架必須按規定設置水平防護,違反的罰款1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7、現場施工機械設備無防護罩,以每一臺爲單位,罰款2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臺罰整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C、對分包單位的.管理

施工單位的分包單位由施工單位負責管理,分包單位違反規定的將直接對主包施工單位罰款。甲方分包的單位,該分包工程也由主包單位負管理、協調責任。

二、質量管理

A、材料進場

1、所有材料設備進場前須向監理提交計劃,並報相關質保資料證明,材料進場提前一天通知監理,進場不及時通知監理檢驗、不及時送檢(進場三天內)或由此影響正常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外罰款1000—3000元。 2、材料設備經檢驗不合格的,不及時退場(要求時間內)、退場時未通知監理見證的以每拖延一次罰款1000元。對於材料進場不予嚴格把關的、材料來源不明的、資料與實物不符的假冒僞劣產品的,對於明知不合格或未經檢驗的材料物品設備還在使用的除每次罰款3000—5000元外,並按相應條款處理;送檢的試驗報告,最遲在檢測部門發出的第二天17:00點前報監理,每拖延一天罰款300元。

3、材料、半成品三證不全、未經送檢或報審驗收就擅自上樓使用的,每次罰款20xx元,並無條件拆卸下樓,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5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B、隱蔽工程驗收

1、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不按要求加強自檢,施工質量達不到規範要求,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情節嚴重的,每次罰款500—20xx元。

2、施工中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經檢查屬於偷工減料的每次罰款5000元。

3、存在較大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視問題大小和事故的嚴重程度給予處罰。

4、蓄意影響阻饒業主、監理正常檢查驗收工作,不按監理通知單期限整改,每次罰款20xx元。

5、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就擅自隱蔽或進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罰款20xx元,並在限期內無條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6、各工序‘三檢’制度不健全、三檢人配備不完善,或雖有三檢制度和三檢人員,但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該檢查未檢查,罰款500元,並須在限期內健全和完善,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5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三、進度、報表

A、計劃、進度

1、各施工單位進場向監理提交工程的總進度計劃、月計劃、周計劃以及分項和各控制點的控制計劃,如未按要求提交的罰款500元。

2、月計劃、總進度計劃、分部分項、各控制點進度未按計劃完成而滯後的、又無正當理由的(書面),除承擔有關損失以外,按照每一項拖延一天,罰款3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3、不能按期完成業主工期要求,影響工程的正常交付使用,除承擔有關損失以外,根據具體情況罰款20xx—5000元,並按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對施工單位不能按進度計劃完成又無搶工措施的,罰款500—1000元。同時甲方監理將安排其他人員代爲搶工,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該施工單位承擔。

B、成本

1、不按要求及時報送月報、預、結算資料或監理要求須提供的計量依據,罰款300—1000元。同時甲方對未按要求時間報送的,當月工程量(款)將不予上表。

2、蓄意影響監理和業主開展正常工作,或弄虛作假,高估冒算,妨礙計量工作正常進行,罰款500—20xx元。

四、會議制度、文檔資料管理、施工配合

1、監理例會、專題例會等,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0元人民幣。每缺席一次罰款300元人民幣,如拖延不交者,罰款將從工程款中雙倍扣除。(請假必須徵得總監理工程師及甲方現場代表的同意,並必須有正當理由。)

2、會議記錄由監理負責整理,會議紀要於兩日內分發各施工單位。

3、監理工程師負責對其負責的標段的資料進行收集,並交專人登記存檔。所有文件必須形成收發文簽收制度,任何單位不得拒籤。否則將受到200元罰款。

4、對施工單位送監理簽字的資料必須在48小時內籤認。無正當理由而拖延簽字的,每拖延一天對相關監理工程師罰款200元。

5、各施工單位須按監理單位要求報相關文件資料、施工組織設計、專題方案等,除業主要求的有關文件以外,所有文件資料必須先送達監理。由監理審覈轉發。(其中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工程計劃、設計及工程聯繫單簽證單在報監理的同時報業主同時審覈)對於拒絕不執行者罰款500—1000元。

6、施工單位應按監理或相關要求收集、整理、編寫檔案資料,工程資料必須與工程進度同步完善、如不按時提交的罰款100—500元。

7、施工單位管理人員不能有效組織現場施工,不能與業主或監理很好配合,開展現場的管理工作,或對於工人的無理取鬧行爲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每次罰款200—1000元,並業主與監理有權要求更換該管理人員。

8、監理通知有關限期整改的項目(或每條),或監理例會上要求完成的工作,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的(書面),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爲單位,在要求限定的期限不整改者,罰款3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3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9、監理部下發暫停施工指令期間,強行野蠻施工的,每次罰款20xx元,並上報業主。

建築施工現場制度7

爲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材料物資的管理,確保其能夠保質保量投入使用,滿足工程施工的需求,防止材料物資損壞、變質和丟失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庫制度

1、庫房保管員對入庫的材料物資要嚴格進行質量、數量的檢查驗證,消耗材料進場,由庫管、質檢員、採購員驗收簽字,合格後方可接收登記入庫,保證入庫數量準確、質量合格,對不合格品有權拒收。

2、庫管員與工程部人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可拒絕驗收或入庫。

a) 沒有提料單的採購。

b) 與提料單不相符的採購物資。

c) 與要求質量不符合的採購物資。

3、採購的材料到達現場後,必須由庫房管理員、參與檢驗的工程技術人員一起根據供貨方發貨單進行逐一驗收,驗收合格方可入庫,並填寫詳細入庫單據(兩聯)採購員一聯,庫管存根一聯。

4、庫房保管員對庫存物資,要建立健全的材料臺帳,做到貯存記錄準確、完整,保證帳、卡、物三相符,對庫存物資要掛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型號等。

5、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要做到佈局合理,牢固安全,能上架的上架,無條件上架的'要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並有標識。

6、入庫產品要根據各類產品不同性質分別保管,對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的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採取隔離措施進行重點保管。

7、庫房內嚴禁吸菸,電爐取暖、做飯等動用明火的行爲,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注意防盜、防火、防毒以確保庫房的安全。

8、在進入新項目工地或撤離工地時,庫管必須對庫房物資進行詳細盤點登記和不定期抽檢,隨時掌握品種、數量的變化情況和機械設備及工具淘汰損壞情況,及時報告項目經理進行補充或更換以滿足施工的需求。

9、對露天存放的材料要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採取擋雨、防曬措施,保證材料不受損失。

二、出庫制度

1、材料領用時,領料部門首先填寫領料申請,由項目部經理審批。領料單應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經手人,到庫管員處領取。

2、庫管員憑領料人的領料單如實領發。

3、庫房保管員對材料物資的發放,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認真辦理出庫的記賬手續,填寫單據數量要準確,字跡清晰可辨,簽字認真,日期要確切。

4、本着厲行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發放材料,做到專物專用。

5、庫管員要做好出庫登記,並定期向項目部經理做(出入庫報告)。

6、領料人必須持齊全的領料單,才能領料。

7、庫管員嚴格執行憑領料單發貨,無單不發貨。

8、內容填寫不全不發貨,名稱不準確不發貨,數量有塗改痕跡不發貨,並嚴格執行計劃限額發料,不允許領料人無庫管員在現場私自到貨架上取物。

9、領料人在庫房領取的材料應當麪點驗清楚,出庫不得退還。

10、凡庫房內的材料,由保管員保管,凡已領出的材料,由領料人保管應負其責,承擔各自責任。

11、凡借用物品人必須在借用單上簽字,在借用時間內歸還,誰借出誰收回的辦法。

建築施工現場制度8

爲了進一步加強建築施工現場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搞好材料節約,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標準,並作爲開展創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和施工現場管理達標活動的重要內容與考覈依據。

一、施工現場場容

(一)施工現場圍牆應封閉嚴密、完整、牢固、美觀。傷口要平,外立面要直,高度不得低於1米。

(二)施工工地應在大門明顯處設置統一樣式的施工標牌,標牌應寫明工程名稱、建築面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地負責人、開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內容。

(三)大門內應有施工平面佈置圖,佈置合理並與現場實際相符。應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板,消防保衛制度板,場容衛生環保制度板,內容詳細,字跡工整規範清晰。

(四)施工現場內應有排水措施,運輸道路要平整堅實、暢通。

(五)建築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扎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

(六)施工現場不準隨地大小便。

(七)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應有明確劃分,並應劃分責任區,設標誌牌,分片包乾到人。

(八)施工現場的各種標語牌,字體書寫正確規範,工整美觀並經常保持整潔完好。

二、施工現場管理資料

(一)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應有編制人、審批人簽字及審批意見。補充、變更施工組織設計應有編制人和審批人簽字。

(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應內容齊全,科學合理。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保衛消防、環境保護技術措施和文明施工,材料節約等管理要求,並有施工各階段的平面佈置圖和切實可行的.季節性施工方案。

(三)施工現場應有施工日誌和施工管理各方面專業資料。

三、施工現場料具管理

(一)料具和構配件應按施工平面佈置圖指定位置分類碼放整齊,預製圓孔板,大樓板、外牆板等大型構件和大模板存放時,場地應平整夯實,有排水措施,碼放應符合規定。

(二)施工現場各種料具應按施工平面佈置圖指定位置存放,並分規格碼放整齊、穩固,做到一頭齊、一條線。磚應成丁、成行,高度不得超過1米;砌塊材碼放高度不得超過1米;砂、石和其他散料成堆,界限清楚,不得混雜。

(三)施工現場的材料保管,應依據材料性能採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曬、防凍、放火、防爆,防損壞等措施。貴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應及時入庫,專庫專管,加設明顯標誌,並建立嚴格的領退料手續。

四、施工現場材料節約

(一)施工現場應有用料計劃,按計劃進料,使材料不積壓,減少退料。同時做到鋼材、木材等料具合理使用,長料不短用,優材不劣用。

(二)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淨腳下清。

(三)施工現場剩餘料具、包裝容器應及時回收,堆放整齊並及時清退。

(四)施工現場應節約用水、用電,消滅長流水和長明燈。

五、施工現場材料管理資料

(一)應有技術節約措施,實施中應有材料節約計劃、效果臺帳。

(二)施工現場應實行限額領料,領退料手續齊全。

(三)材料進、出現場應有查驗制度和必要手續。

六、施工現場環境衛生和衛生防疫

(一)施工現場應經常保持整潔衛生。運輸車輛不帶泥沙去現場,並做到沿途不遺撒。

(二)辦公室,職工宿舍和更衣室要保持整潔、有序,生活區周圍應保持衛生,無污染物和污水。生活垃圾應集中堆放,及時處理。

(三)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有關管理規定。建立食品衛生管理制度,要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證。

(四)伙房內外要整潔,炊具用具必須乾淨,無腐爛變質食品。操作人員上崗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服並保持個人衛生。食堂、操作間、倉庫要做到生熟食分開操作和保管,有滅鼠、防蠅措施,做到無蠅、無鼠、無蛛網。

(五)施工現場內的廁所應有專人保潔,按規定採取沖水或加蓋措施,及時打藥,防止蚊蠅孳生。

建築施工現場制度9

一、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處罰

爲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範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特制定本項目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第一章現場臨時用電

1、對施工現場配電箱、開關箱的要求:

(1)施工現場中使用的配電箱、開關箱門應有鎖有防雨措施,箱內嚴禁有雜物及工具,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2)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裂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場所。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3)施工現場配置的配電箱、開關箱應有編號、負責人標誌,缺少一項罰款500元。

(4)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要求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大於1.3M,小於1.5M;移動式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爲0.6-1.2M。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5)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框架要做保護接零;配電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並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6)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使用,嚴禁混用,否則罰款20xx元。

施工現場的電纜線路應採用穿管埋地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與保護接零連接,專用保護接零由工作接地、配電室的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的零線接出,施工現場的所有電氣設備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外露部分,應做保護接零。包括以下5個部分:

a、電機、電器、手持電動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屬外殼;

b、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c、配電屏、配電箱的金屬框架;

d、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的金屬門;

e、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設的鋼管和鋼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個處不符合規定罰款1000元。

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覈,經有關部門發給的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設備,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

不準使用破損,老化及未包紮好的電纜線,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電動工具沒有定期安全檢驗的有效合格證,沒有漏電保護器,或絕緣損壞,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第二章腳手架作業

發現以下隱患每條每次罰款1000元:

1、高處作業未繫好安全帶,高處作業的架子臨空一側沒有安全網,高處作業的平臺、陡坡、架子臨空一面必須有1.5米高的安全護欄;

2、腳手架基礎必須硬化處理滿足承載力要求,不積水,不沉降;

3、腳手架必須按要求設置縱、橫向掃地杆,縱橫掃地杆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舉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縱向水平杆宜設置在立杆內側,其長度不宜小於3跨;

5、作業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並設置安全網和防護欄杆;

6、腳手架底層步距不應大於2m;立杆必須用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接;

7、確保腳手架的整體性,不得與井架、升降機一併拉結,不得截斷架體;

8、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置欄杆及擋腳板,欄杆高度應爲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於180mm;

9、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鐵絲集中處理;

10、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應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現場嚴禁吸菸;

11、腳手架搭設拆除必須是經過考試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持證上崗;

12、嚴禁凌空透支桿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亂扔;

13、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腳手架驗收合格之前嚴禁使用;

15、腳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質必須合格。

第三章安全防護措施

1、腳手架的通道口應設置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設安全防護棚,防護棚用雙層腳手板鋪設,層間相隔0.8m,兩側用腳手板綁紮,並用安全網封閉維護。在出入口上方設醒目安全標牌。違者罰款1000元。

2、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經常檢查,不使用破損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違者罰款200元每次。

3、進入工地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不許留長髮、長辮,不許戴圍巾、穿裙子,違反一項罰300元。

4、根據高處作業“四口”臨邊防護要求,設1.2m高防護欄杆,橫杆不少與3道,下設300mm高踢腳板,對預留洞口採取嚴密封蓋,對電梯井洞口設1.2m高固定柵欄門,豎井每層管架上鋪腳板封閉,每三層加設安全網一道;樓梯均設欄杆扶手,用安全網圍護。有一處不合格罰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設安全警示牌,保證足夠的採光和照明,違者罰款500元。

6、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違者罰款500元。

7、施工現場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設備若在相鄰建築物、構築物的防雷屏蔽範圍以外,應安避雷裝置,違者罰款1000元。

8、高處作業嚴禁坐在平臺邊緣、孔洞邊緣或騎坐在欄杆上休息,違者罰款1000元。

第四章基坑施工

發現以下隱患每次罰款1000元:

1、應設置臨邊防護欄杆由二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橫杆離地高度爲1.2米,下橫杆杆離地高度爲0.6米,立杆應牢固可靠;

2、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

3、所有護欄用紅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懸掛提示標誌,護欄周圍懸掛“禁止翻越”、“當心墜落”等禁止、警告標誌;

4、基坑周圍應明確警示堆放的鋼筋線材不得超越基坑邊3米範圍警戒線,基坑邊警戒線內嚴禁堆放一切材料;

5、當基坑開挖深度範圍內有地下水時,應採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邊防護欄處應設置一明排水溝,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來的明水,防止排水溝泄水不及,在基坑一側設一積水池,並及時將積水抽抽走;

6、坑邊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機械不應離槽邊過近,距坑槽上部邊緣不少於2米,槽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7、基坑邊沿應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當心基坑、當心塌陷、當心墜落、必須佩戴安全帽”等標誌,夜間懸掛紅色警示燈。

第五章施工現場特種作業

1、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或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就投入使用的,(經驗收簽證單爲依據)每出現一例罰款6000元。

2、升降機司機應嚴格遵守《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擅離職守,嚴禁帶病運行,違者罰款20xx元。

3、切割機、圓盤鋸、電動砂輪機要有護罩,違反一項罰款500元。

4、嚴禁無證駕駛、違章駕駛、酒後駕駛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5、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載人,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不得在機車車輛下、機械設備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險、有毒氣體和過分溼潮的地點附近休息、飲食、乘涼或避風雨,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7、非機械操作人員及電工操作人員,不得玩弄、修理機(電)械設備,違者罰款500元,並對機械造成危害的視機械損害程度進行賠償。

8、電工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金屬焊接(氣割)作業人員、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工程機械(含起重設備)操作手、建築登高架設作業者,以及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定義的其他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人每次罰款20xx元。

9、電氣焊時,電焊工應嚴格按照《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穿戴好勞保用品,戴好防護鏡和麪罩。發現違規每次罰款500元。

10、現場內電氣焊時,看火人未到位,無防護措施的,罰款1000元。

11、班組動火作業氣瓶擺放距離不足5米,離動火作業不足10米的,罰款1000元。

第六章消防措施

1、用電安全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子、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

以上違規行爲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不開具動火證私自動火的罰款3000元。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10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違者罰款1000元。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違者罰款1000元。

3、嚴禁在禁菸、禁火場所抽菸,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爲它用,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5、在建建築物內住人罰款20xx元。

6、嚴禁亂丟擦拭物(破布、棉紗、紙張等)、易燃物、廢油罰款500元。

第七章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腳等行爲,違者罰款300元。

2、在施工現場打鬧,,賭博等不良行爲,如有發現罰款5000元。

3、施工現場嚴禁打架,羣毆,鬧事等行爲,如有發現罰款10000元。

4、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違者罰款20xx元。

5、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式垃圾站,嚴禁隨意傾倒生產、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並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違者罰款5000元。

6、嚴禁酒後作業,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1000元。

第八章貨車管理

1、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有車輛駕駛證、行駛證、硬牌照、保險等,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上路,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2、嚴禁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制動有效,配備滅火器,後視鏡、雨刷、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3、車輛駕駛員車輛進入廠區,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場內有關規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現罰款3000元,由此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全面承擔。

4、車輛駕駛員要杜絕酒後駕車,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因酒後駕車發生的責任事故由車輛駕駛員自負。

5、車輛駕駛員須定車定人,不得將車輛轉借他人或者交於無證人員駕駛,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車輛駕駛員車輛在場內作業,造成甲方、車輛駕駛員人員安全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承擔,並罰款1000元。

7、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生異常立即停車,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第九章安全管理

1、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正常的安全檢查,各班組必須認真配合檢查和整改,不得阻撓,打擊報復或辱罵檢查人員,違者罰款20xx-10000元,情節嚴重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2、對項目部、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未及時整改或不積極配合的給予經濟處罰5000元;第二次複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罰款10000元;屢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頓,並給予3萬元罰款。

3、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工傷安全事故,所發生的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均由責任分包單位承擔,項目部並根據發生事故嚴重程度對分包單位進行罰款:

a、發生輕傷事故(一般傷害不太嚴重,休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處以5萬元罰款。

b、發生重傷事故的處以10萬元罰款。

凡具下列情況之一的,均爲重傷事故:

①經醫生診斷爲殘廢或可能成爲殘廢的;

②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③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佔全身面積1/3以上的;

④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盪等;

⑤眼部受傷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隻軋斷兩節或任何兩指各斷一節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自由伸屈、殘廢的;

⑦腳部傷害:腳趾斷二隻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⑧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範圍內的傷害,經醫生診斷後,認爲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由企業行政部門會同工會提出初步意見,報當地勞動部門審查確定。

c、發生死亡事故罰款15萬。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傷後一個月內死亡)3人以下事故。

d、發生重大死亡事故罰款15萬×傷亡人數。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數以內的事故。

二、建築工程施工備案流程

1、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取得中標通知書後3日內,憑中標通知書所覈定的預計用工數,到項目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本市二級及以上資質施工企業和外省市進滬施工企業,本市三級施工企業辦理工程總包合同備案仍按原方法執行)。

2、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的同時,書面承諾依法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勞務施工合同,並督促分包企業或勞務企業及時到項目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施工合同備案和辦理綜合保險人員採集手續。

3、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必須與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築勞務人員簽訂統一格式的勞動合同,並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勞務市場辦理勞動合同備案和綜合保險手續。

4、工程施工總包企業使用的勞務人員因故離開,需及時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綜合保險註銷手續。

三、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有什麼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應當審查施工合同主體

2、注意約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調整的約定技巧

4、簽訂建設施工合同時應注意的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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