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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代理合同

合同1.75W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演藝代理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演藝代理合同

演藝代理合同1

立合同人: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甲方)

藝員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茲因乙方誠意委託甲方作爲乙方演藝事業的唯一代理經紀人一事,經雙方認真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本合同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曰起,甲方爲乙方之唯一代理經紀人。本合同雙方間權利義務均僅限於本合同的全部約定。在此乙方保證:乙方是以自由身份(除國家公職外)不受任何合約或職業之約束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義務努力謀求乙方演藝事業的發展;努力爲乙方取得一切演藝事業範圍內之最佳受聘機會;在一切有關演藝事業的發展問題上提供乙方專業諮詢和建議;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不同時期要根據演員的工作計劃。

(三)甲方保證:甲方爲乙方所安排的'演藝活動均不得有任何非法及不道德的目的。甲方安排乙方所進行的演藝行爲,均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或有傷社會風化。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將所有有關乙方演藝事業的一切事宜及簽約權均交由甲方全權代理,並作爲其演藝事業的唯一代表。在與第三方簽訂有關受聘合同前,甲乙雙方應當本着相互尊重,協商一致的原則安排確定具體事宜。一經確定,與第三方簽訂受聘合同後,雙方應認真履行該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認真執行合同所規定的權利義務。如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違約,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由違約方全部承擔。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爲宣傳促銷之目的,可無償使用乙方之姓名、肖像、簡歷及有關甲方之演藝資料及記錄有乙方之姓名、肖像、簡歷、表演及有關資料的錄音、電影、照片、文稿等。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應接受甲方爲其所作的一切安排,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及與演藝相關的活動。但甲方應在安排活動之前,提前通知乙方。同乙方共同協商,並得到雙方的認可。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能參加非甲方安排的演藝及與演藝有關的任何活動。

(七)乙方應隨時將其最新聯絡地址及電話號碼提供給甲方,以便甲方得以順利地履行本合同約定之義務,避免雙方的利益受到損害。

(八)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在演藝及與演藝有關的活動中,獲得經濟收益後乙方按純收益的百分之三十(30 %)的比例支付給甲方作爲經紀人佣金。凡乙方所得之酬金,皆由甲方代爲結算並將經紀人佣金先於乙方收益中扣除後交給乙方並幫助乙方完成稅務方面的工作。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即自20______年4月27曰至20______年4月27曰;如本合約期滿,甲方享有與乙方簽署新經紀人合同的優先權。

(十)在本合同期內前三個月,即自20______年4月27日至20______年7月27日爲雙方試用考量期,以甲方演藝經紀來源、專業諮詢和建議以及乙方自身形象、聲音、歌唱、舞蹈、表演、演出等方面爲考量內容。如試用期滿,雙方一致認可對方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則本合同繼續履行,並互相出示書面認可書;如有一方不認可,則本合同立即失效。

(十一)本合同所稱“演藝事業”指包括一切有關形象、聲音、歌唱、舞蹈的活動(即舞臺、電影、電視、電臺、現場演出、錄音、錄象、網絡、廣告製作的表演等)以及一切有關著作權、鄰接權的產生利用轉讓權等。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曰期:曰期:

演藝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廣播影視人才中介單位,乙方是一位廣播影視演藝人才,經協商乙方決定授權甲方代理其電影、電視劇、廣告及其它演藝活動的一切事宜:

一、甲方爲乙方演藝發展提供的免費服務。

1、免費爲乙方建立個人藝術檔案。

2、免費爲乙方製作個人網頁。

3、免費將乙方個人網頁在網站上進行發佈。

4、免費爲乙方向全國廣電系統、電視臺、影視欄目、影視劇組及製作單位發佈信息。

二、乙方授權。

1、以甲方名義簽署有關乙方個人對外的各種演藝活動。

2、甲方爲乙方對外推廣演藝活動時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個人資料。

3、甲方將協助律師事務所爲乙方簽約前、後及實行過程中的糾紛提供權益保障。

三、乙方同意經由甲方代理的電影、電視劇、廣告及其它演藝活動的所得按照______%的比例支付甲方作爲通訊、交通、勞務、代理等方面的費用。

四、雙方獲得的收入應自行向國家稅務機關納稅。

五、乙方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遵守由甲方做出演藝活動的安排,並安排好時間全力做好甲方安排的拍攝或演出工作。

六、經甲方介紹的客戶,未經甲方允許,乙方在三個月內私自與客戶簽訂了合作協議,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須按合約費用的十倍向甲方賠償。

七、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或委託他人,直接或間接收取由甲方代理的電影、電視劇、廣告及其它演藝活動中所獲的演出酬金,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將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八、在甲方沒有演藝活動安排下,乙方可參加其它單位的演藝活動。

九、代理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字的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藝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產品在指定地區進行市場推廣的一系列合作事宜達成如下框架協議:

1、商品名稱

2、經銷地區

3、協議有效期

4、獨家代理權

4、1基於本協議授予的獨家代理權,甲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通過乙方以外的渠道向經銷地區銷售本協議第1條所列商品。

4、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應將其收到的來自上述經銷地區的有關代理產品的諮詢或訂單轉交給乙方洽辦。

4、3上述4、2款生效的前提是:乙方確實並努力從事本項目的推廣工作。

5、甲方責任

5、1甲方保證對其所銷售的產品擁有合法的所有權、知識產權及其它權益。

5、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具有競爭力的優惠價格。

5、3甲方向乙方發貨時,由甲方負責運輸到經銷地區省會城市的費用和保險費;甲方保證用最快捷與安全可靠的方式進行運輸。貨物的包裝應適合長途運輸。設備的二次運輸由乙方負責。

5、4甲方所提供的設備應滿足最終客戶要求的保修責任。

5、5合作初期,甲方負責提供工程安裝、調試調測、技術指導、技術交流等技術支持。

5、6甲方應按照最終客戶要求提供設備進行試驗局開局並提供技術支持。

5、7產品質量應該嚴格滿足通信設備行業規範和要求,滿足進網的質量要求,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甲方應該給予賠償,詳細見《產品供貨質量合同》。(合同與簽訂供貨合同時簽訂)

5、7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不侵犯任何專利、商標、行業設計、版權及其它知識產權或所有權,所有因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均由甲方負責。若因上述原因而導致乙方被乙方的最終用戶或其他權利人索賠,全部賠償金額應由甲方支付。

6、乙方責任

6、1乙方應積極推廣、拓展甲方的產品,業務費用由乙方承擔(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6、2乙方負責協調與最終用戶的關係,推動項目正常實施。

6、3乙方負責項目按時驗收,按時回款。

6、4乙方配備適當的工程技術人員,在乙方掌握了設備的性能後,由乙方負責工程安裝等工作。

7、市場推廣在市場推廣活動中,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工作。

8、合作方式:

8、1由乙方負責協議區域內的銷售產品,使用乙方商標,由乙方進行銷售。

8、2合同由乙方與最終客戶簽訂,甲乙雙方再簽訂買賣合同,乙方負責工程安裝。

8、3合同執行價格見附件。

8、4貨款支付方式:

8、4、1預付款:

8、4、2到貨款:

8、4、3其他剩餘款項:

8、4、4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部貨款3個工作日內,給乙方提供全額發票。現在甲方可以提供普通發票或者抵扣率爲4%的增殖稅發票,以後甲方可以提供17%的增殖稅發票。

9、設備維護

9、1保修期內現場維護由甲方委託乙方負責。

9、1、1甲方負責對乙方技術人員進行現場維護培訓。

9、1、2甲方按照合同數量及故障率提供相應數量的維護備品備件。

9、1、3乙方遇到重大技術問題,甲方有提供技術支援的義務。

10、不可抗力

10、1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果出現了戰爭、水災、地震等不可抗力,將影響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情況通知對方,並及時向對方提交有關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進行確認。

10、2雙方應儘快協商解決因不可抗力事件而產生的不良影響,繼續履行本合同。

11、法律效力及違約條款

11、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內容者,在接到利益受損方發來的違約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實際履約者,利益受損方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及代理關係,並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解決糾紛。

11、2協議雙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雙方書面認可,不得將以上內容以文字或其他傳播媒介方式提供給第三方。

11、3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藝代理合同4

代理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聯繫人:

委託方:藝員:(簡稱乙方)

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及證件號碼:

現住址:

郵編:

主要聯繫電話:

因受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乙方因參加演藝,經雙方友好協商而形成的表演及相關鄰接權而簽定經紀代理合同,甲、乙雙方完全一致達成如下具體內容:

一、經紀和代理權利內容

1.1表演權

本條表演權,指乙方因甲方認可的通過演唱組合形式從事的表演活動,主要包括:聲樂表演、舞蹈表演、經乙方另外授權的影視、不影響本合同其他限定的歌舞表演。

1.1.1乙方從事的表演,主要是甲方組織的特定以演唱組的形式進行的表演活動。如果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其他表演活動,如獨唱、獨舞、其他歌舞表演形式,經乙方確認,其表演活動與表演權代理與

1.1款內容和甲、乙雙方產生的經紀內容相同。

1.1.2演唱組的組合內容不限定在某個特定組合,組合形式和組合內容,應包含甲方組織的所有歌舞演唱組合形式。即,乙方參加某個演唱組但不僅限於該演唱組,如果甲方因市場或公司需要安排乙方參加另一個演唱組,或另一種形式的演唱組合,甲方的經紀代理權內容和乙方的表演權的許可與

1.1條所約定的代理內容相同。

1.1.3在

1.1條約定之外,乙方可以獨立享有影視作品和其他表演作品的權利,但其他所有權利不得與

1.1條所約定的表演活動相牴觸,即,乙方行使本款所列權利不得與甲方正常經紀代理活動相沖突,包括但不僅限於下列方面:表演時間;因其他表演而形成的該表演的廣告宣傳;甲方的其他商業活動。

1.2著作權(版權)

本條版權指因演唱組表演形成的一切作品的版權中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包括非完整形式的獨立版權的構思、創意、商業計劃等一切智力勞動成果,含一切載體或非載體形式。

1.2.1所有版權的權利依約定享有。但整體作品的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等人身權和依約定的財產權。甲方是唯一對該版權作品擁有獨立使用者,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就自己可以獨立使用部分進行盈利和非盈利性的任何使用。但甲方對該版權作品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權益。

1.2.2版權包括新的作品載體形式的所有版權內容。

1.3肖像權

本條肖像權,包括但不限於因本合同的成立而形成的一切藝員的經紀代理合同約定的表演和非表演的個人形象、圖片、其他所有載體的影象權。

1.3.1甲方有權對乙方肖像進行商業和非商業使用,但甲方行使該權利不得違反國家法律。甲方也不得因

1.3條權利的行使侵害乙方權益。甲、乙雙方特殊約定的除外。

1.3.2乙方對非本合同約定的經紀代理活動的個人肖像的行使,非甲方許可,不得獨立行使,但純粹私人使用不受此限。

1.4鄰接權

本條鄰接權,指因演唱組而形成的一切唱片、磁帶、電視、廣播等所有權和使用權。鄰接權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約定的財產權。

1.5商標和品牌權

因演唱組而形成的商標權、品牌所有權及衍生出來的所有商業權利歸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乙方參與的演唱組的商標,品牌,標識等的唯一合法擁有者。但乙方享有約定的收益權。

1.6相關權利

相關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演唱組的廣告權和其他商業活動產生的權益,乙方個人肖像權廣告(與演唱組相關或無關聯)使用權,行政事務代理(法律、經營、策劃、形象推廣等)。

1.6.1所有演唱組的廣告的製作、使用、處分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因廣告表演而產生的經濟權利。乙方個人獨立從事的與演唱組無關的廣告活動,其權益歸個人擁有,但非經甲方許可,不得有任何與演唱組或甲方相關的文字、圖片、音樂、舞蹈等一切可以與甲方及演唱組產生XX的形式和內容出現。

1.6.2特殊約定: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經營範圍、演唱組形式等類似或相同的廣告活動。乙方行使獨立廣告活動時不得直接或間接侵害甲方的商業利益和名譽。此條約定包括善意的個人廣告宣傳活動。

1.7乙方完全同意上述關於表演權、肖像權、鄰接權及相關權利全權委託甲方代理。甲方完全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經紀代理上述乙方的權利。

1.7.1依據上述權利轉讓,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任何國家和地區,甲方獨家擁有但不限於根據上述權利開展業務或通過乙方演唱、演奏、表演、舞蹈、創作等製作所有音像製品(聲音或影象固定在某種可流通的、可回放的所有物體,具體包括磁帶、錄象帶、CD、CD、DD、CD.、D等)、廣播、電視節目、演唱會、電影、話劇、廣告、攝影、畫冊、圖書等,其作品、複製、編輯、銷售、肖像及與之有關的使用、收益、處分等所有權利。

1.7.2對於利用新的傳播媒體、傳播形式(如XX形象、XX等)製作的新的音像製品,均依據1.7.1條約定進行。

1.8署名和簽字權:甲方擁有乙方的姓名、藝名、身份證、肖像、筆跡(簽字)、刻印等用於合同所有權利。

1.8.1甲方因乙方授權享有1.7等條款相關的簽字代理權,即甲方非經乙方另外許可,可以就代理範圍內代理乙方簽署相關演藝活動的合同、協議和有關文件。

1.8.2因演藝活動需要,甲方有權爲乙方選擇藝名並可更改乙方現有藝名,乙方須以甲方認可的藝名對外進行演藝活動。

二、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

2.1.1甲方有權變更演唱組合名稱,並對演唱組進行商業性開發和運用,享有因組建和投資而獲得的收益權。

2.1.2甲方有權對演唱組的所有權進行出讓、變更,但本條權利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利益。

2.1.3甲方對演唱組的表演內容和管理制度有最終的決定權。

2.1.4甲方享有對演唱組的演出而形成的一切收益權,並在其代理權限和與之相連的權利內對乙方許可使用的權利獨立行使相關使用和獲得相應的權益。

2.1.5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決定乙方的經濟處罰、依法追究乙方違約責任、調整和開除乙方。

2.1.6合同到期,甲方擁有乙方優先簽約權

2.2甲方的義務

2.2.1甲方行使權利過程中不得侵害乙方權益。甲方所有經營和管理不得違反國家法律,也不得要求乙方從事違反國家法律的表演和演出。

2.2.2因乙方按合同正常演出,甲方應按約定支付乙方稿酬和其他約定的經濟收益。非盈利性的演出和表演除外,但非盈利性的演出應限定在:爲演唱組的廣告推廣活動;爲演唱組的發展而對特定團體和機構進行的演出;爲演唱組品牌推廣而從事的慈善和公益性演出,每年不多於50場的機動演出。

2.2.3甲方如果出讓自己所有權益,有義務保障乙方的權益不受損失,沒有執行完畢的合同內容應完全履行。

2.3乙方的權利

2.3.1因履行合同享有約定的收益,並因演唱組知名度提高獲得與之相適應的經濟利益和推廣宣傳。

2.3.2因演唱組的商業開發和演唱組爲其他企業進行的廣告活動獲得應有的經濟收益。

2.3.3在所有演員介紹中、演出和廣告宣傳、產品等享有署名權。雙方自動解約該署名權僅包含乙方參與的演出或宣傳,因違約、違法行爲或因乙方的過錯甲方認爲該署名可能影響演唱組的聲譽和不利因素,經與其他演唱組藝員通報,該署名權不在此列。

2.3.4乙方享有非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表演權,並可通過獨立使用自行獲得相應的獨立權益。但本項權利的行使不得違反第一條經紀和代理權利內容所含相關約定,也不得違反本合同其他限定約定。

2.3.5按正常程序向甲方反映經紀代理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問題,並有權提出對公司指定的管理人員提出更換。有權參與演出和唱片策劃、製作、出版、銷售的相關活動。

2.3.6合同期滿,符合甲方要求,相同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2.4乙方的義務

2.4.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關於演唱組的各項規定製度。對甲方安排的演出、訓練、廣告宣傳、與演唱組相關的盈利和非盈利商業活動必須無條件服從,並認真履行個人在演唱組中應承擔的表演和演出。

2.4.2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演唱組相同內容和形式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組織的演出和表演,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演唱組表演的舞蹈和歌曲、音樂從事其他商業或非商業性表演和演出。

2.4.3乙方不得有侵害甲方或甲方所屬人員的言行,此條適用甲方所屬的其他企業或相關機構及其從業人員。

三、關於演唱組的相關約定

3.1演唱組採取如下管理模式,即由甲方(XX)、藝員(B方)、製作(C方)三方構成管理形式和利益共享主體。XX的代表是公司及其指定的管理經理人,B方是藝員個體自然人或由藝員推舉的代表,C方由音樂、舞蹈、化妝、廣告宣傳等藝術創作個體自然人或推舉的代表。

3.2XX負責演唱組的39;組織、藝員篩選和培訓、演唱組商業產品和唱片的製作、銷售、演出的談判和廣告宣傳的.組織、資金的管理和分配。並按約定支付B方和C方的基本酬金,分配B方和C方應得的其他約定收益。

3.3乙方作爲B方一員,必須符合甲方整體要求,當B方利益與XX和C方發生衝突或矛盾時,作爲B方一員的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內容約定的內容要求。乙方必須服從C方的舞蹈要求和音樂演唱要求和角色的安排。

3.4乙方可以自己獨立聯繫演唱組的表演和演出,但實施必須經過公司確認,並由甲方對外統一簽約,乙方無權以演唱組名義對外締結任何表演、演出、廣告和各類活動。乙方聯繫的表演、演出和其他商業活動,依據本合同約定享有自己的除正常演出酎金之外的經濟收益。

3.5演唱組爲乙方演出和表演提供的服裝、道具、化妝品或其他一切相關用品,非經甲方許可,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3.6甲方指定專人負責乙方的聯絡人,如果聯絡人發生變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及時將自己地址、電話、個人情況等的變化通知聯絡人。非聯絡人按規定方式安排的任何演藝活動或相關廣告、商業、行政等事務,所出現的任何違約或意外情況和過失,由乙方自己負責,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並由乙方承擔相應違約和經濟、法律責任。

四、廣告及衍生商業權益

4.1因參與演唱組乙方獲得的個人聲譽及因此產生的經濟收益,歸乙方自行享有,但行使該權利不得違反1.6.1款的約定。

4.2與演唱組相關的一切廣告由甲方統一代理,此條幷包括甲方根據客戶需要安排乙方單獨進行的廣告活動。

4.3甲方的廣告包括廣告活動、演唱組表演和演出、各類媒體的文字和肖像的使用,公司其他業務的促銷活動。

4.4甲方自己所屬廣告公司拍攝製作相應廣告,請乙方從事廣告表演,酬金應按公司內部定價支付。

五、影視表演、其他演藝活動

5.1乙方自主享有影視表演及非甲方演唱組合的音樂演出權。經甲方許可,在不影響演唱組演出的情況下,乙方可以自主事其他藝術表演和演出事務,並獨立享有相關權益。

5.2非經乙方許可,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從事

5.1方面內容的表演和演出,並可獨立簽定相關表演和演出合同,乙方須按甲方簽定的演出或表演合同執行。

5.2.1上述

5.2款合同內容所指合同,即甲方代理乙方與其他演出單位或影視機構簽定的演出或影視表演合同。演出和表演內容包括甲方自主的音樂演出和製作的影視節目,也包括非甲方自己的內容。

5.2.2乙方可以全權委託甲方從事乙方影視、所有音樂表演及其他藝術表演的經紀代理事務。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簽定協議,也可以按照本合同的基本權利義務關係執行。

5.3乙方可以委託甲方從事演唱組之外的行政、法律和演出事務,甲方在行使同類服務和代理過程中,比照同業收取最優惠的佣金或服務費,甲、乙雙方也可以單獨就本款所列服務和代理另行簽定相應協定確認。

5.4甲、乙雙方特殊約定:乙方在從事

5.1款活動時,可以按照甲方的統一口徑,在徵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儘量對甲方和演唱組進行有利的宣傳,甲方在其他演藝活動中應優先考慮乙方的使用和宣傳。

六、藝人個人情況

6.1乙方必須向甲方如實反映家庭情況和個人簡歷,同時及時向公司或公司指定的聯絡人通報個人聯繫方式和行動,按公司要求及時反映自己出現的任何可能影響排練和演出的情況。

6.2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結婚,也不得因戀愛等個人原因影響正常表演和演出,同時不得因個人言行給演唱組和甲方造成不好影響。

6.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個人名義發佈演唱組情況和任何信息。也不得私自披露其他藝員的個人情況。

6.4乙方在非演藝活動時也應該按照甲方要求保持一定的對外形象,不得因個人言行影響演唱組聲譽。

七、權益和經濟分配

7.1乙方因參加演藝活動享受相應的酎金。

7.1.1乙方的酬金收益包括:參加演唱組表演和演出的收益;演唱組合廣告收益和獨立廣告活動形成的廣告收益;因唱片銷售而產生的收益;因乙方演藝活動而形成的商業收益;其他雙方約定的收益。

7.1.2乙方的收益分爲三種:演藝活動和廣告、商業收益;參加組合而衍生的其他收益;因約定而產生的利潤分成。

7.1.3甲方因投資演唱組而享有因演出和表演而形成的對演唱組的所有權並因其獲得投資回報。甲方投資製作的唱片因其銷售和使用獲得約定的經濟收益。

7.1.4因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乙方的其他演藝活動按照約定收取相應佣金。

7.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按照一定比例就下列收益進行分配和獲取經濟利益。

7.2.1甲方投資演唱組人員的所有費用。甲方通過但不限於演唱組的演出收回投資並獲得利潤,但在回收投資和創造利潤的過程中應支付乙方因演出而約定的酬金。本條款包括乙方以演唱組名義進行的一切組合或個人的廣告、組合的其他表演活動。

7.2.2乙方經甲方許可從事的以演唱組名義個人獨立的演藝活動,甲方從乙方表演或演出的收益中獲取約定的佣金。此款演藝活動僅限於歌舞表演和演出,不包含第

7.2.1款的廣告和其他商業活動。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標籤:演藝 代理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