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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書(通用15篇)

合同2.82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勞務合同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務合同書(通用15篇)

勞務合同書1

發包人:信陽德克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同意 徐州賓館安裝事宜 交由乙方完成。爲保障甲乙雙方的權益,維護良好的業務合作關係,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期:總工期爲30 天。甲方始終有分割工程量安排其他隊伍施工的權利。

二、 質量:合格。

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技術交底,編制詳細的施工方案報甲方審批,先做樣板間再施工。

2、 產品應水平、不搖晃;應上的螺絲、五金配件等必須全部到位,門、面縫隙緊密、均勻,開關靈活,抽屜推拉自如,不碰撞;按平面圖擺放到位。

3、 在安裝過程中乙方安裝不當或者未按圖紙施工,乙方應無條件按照甲方要求及時調整更改。

三、 合同價款:

四、 付款方式:工程完成一層甲方驗收合格3天后,付清安裝完一層款項的`95%,即付人民幣: 12540 元.全部安裝完成甲方及客戶共同驗收合格後付合同價款的95%;5%質保金滿一年付清。

五、 安全: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遵守客戶合理

規定,若在工地因自身原因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必須保護好客戶現場的設施設備,如有因乙方不當操作造成損壞的由乙方等值賠償。

六、 其他

1、 乙方現場派專業的管理人員,負責現場的施工及現場安全管理,乙方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2、 乙方人員進場提供職工花名冊及身份證複印件。

3、 乙方在安裝過程中要有產品的保護意識,必須確保產品在各個環節中不被損壞,若因操作不當造成部件損壞應賠償相應的材料更換、補給費用。

4、 乙方應負責監督搬運工在搬運過程中做到輕搬輕放,確保產品完好。乙方在搬運、安裝過程中如發現產品有遺失、缺漏、損壞等,應及時向甲方提出。

5、 乙方必須做到規範施工、整潔施工,確保施工現場整潔有序。

6、 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領用不得浪費,對材料的浪費或丟失乙方要予賠償。

七、 未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

八、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合同內容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合同書2

甲方(發包方):海南XX公司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把海南潤城國際項目以包工形式發包給乙方。

一、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海南潤城國際公寓;

2、工程地點:____省____縣金江鎮;

3、結構形式:框架結構;

4、最高層數:十七層;

5、建築面積:22503.06平方米。

二、施工質量要求

本項目施工質量標準爲合格,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施工驗收規範的標準施工及驗收,確保工程質量達到標準。

三、工期

酒店部分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公寓部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四、承包方式

此工程承包形式爲包工,即乙方負責所有設計圖紙中的土建、水(兩米以內的給水、排水、消防水)、電(兩米以內的'動力、照明、消防電、電視、電話、可視、對講、數字有線等弱電)建安工程的人工、機械設備、施工機具、週轉材料(模板、支撐、施工腳手等)及防護材料{四口和五臨邊的防護及外腳手架(鋼管、工字鋼、平網、立網等)};土建工程中的基槽土方開挖、內外門窗、玻璃幕、幹掛石材施工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

五、合同價款

按平方米單價計算合同價款,368元2(面積按建築面積),此單價不包括稅金,不包括施工用水、電費,臨時設施費,暫定合同總價爲:捌佰萬元人民幣,決算按實際建築面積乘以平方米單價進行計算;甲方已進行的基礎墊層及承臺鋼筋綁紮、支模、磚模、承臺砼澆注等工程量的人工費和機械費經甲乙方協商從乙方合同價款中扣除。

甲方(簽名):時間:

乙方(簽名):時間:

勞務合同書3

甲方:

乙方:

茲有乙方承包甲方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簽定勞務項目承包合同如下:

一、勞務承包項目: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費用:

四、承包費支付方式:乙方完工後經由甲方驗收合格,甲方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

五、甲方提供條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六、承包期內乙方的職責、任務和要求:

(一)乙方及其所聘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和服從國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校園管理規定和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公共財物和設施及環境。

(二)在承包期內,對所需人員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對聘用人員的報酬待遇,由乙方自主負責決定。在承包期內乙方及所聘人員所發生的.勞務糾紛、工傷、病殘和安全事故及處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具體職責、任務和要求: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已經雙方認真研究,慎重考慮而達成一致,均必須共同遵守,需要變更、解除或終止,必須經雙方協商並一致同意,未經雙方協商並一致同意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不按時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按承包費的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如乙方未按職責、任務和要求履行職責,完成任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從新整改,如整改無效,甲方有權按不底於承包費總額的5%扣減當月承包費。

(三)乙方及其所聘人員對甲方公共財物、設施、設備和環境造成損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單方面變更、解除或終止的,各自向對方按合同期內承包費總額的20%支付賠償金。

九、未盡事宜: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條款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悖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甲方存檔份;財務部門備案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勞務合同書4

建設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自治區有關條例有關規定,明確雙方建築勞務合同的權利義務,和違法亂紀的責任,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範圍:

五、承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結束。

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爲 天。

六、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達到質量評定 等級。

七、面積金額結算:

八、付款方式:乙方進入現場後預付 %,不得無故拖欠,餘下的費在 工程竣工後 日內一次計算付清給乙方。

九、

1、所承包施工項目的機械、架材、模板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聽從甲方的指揮,嚴格按圖施工,必須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3、乙方務工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不允許違章作業。

4、因施工操作原因造成的質量不合格返工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雙方分清責任。

5、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接受交底記錄。

十、

1、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藍圖一套。

2、甲方應向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住房、廚房、廁所等設施。

十一、雙方約定:

1、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應分清責任,分清主次按雙方承擔責任大小,由責任方承擔。

2、承包人施工開始前,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爲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3、住宿和食堂要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對施工人員要經常加強思想政治

教育,施工現場禁止喝酒、鬧事、、打架鬥毆、防止偷盜,違犯規定的按罰款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未能按照合同條款履行,所造成的一切經濁損失,由違約方自行承擔,按勞務工程承包總造價 %賠付對方。

十三、爭議解決:

在施工中,如有圖紙變更等其它事宜,按變更工程量,按市場價另計費,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所屬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未盡事宜:

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條款與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項目執行完畢,該合同自然失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固定住址: 固定住址:

帳 號: 帳 號:

郵 編: 郵 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合同書5

用人單位(甲方):

職工(乙方):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務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務合同。勞務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必履行。

二、勞務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務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三、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類別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文本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爲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文本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文本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務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務合同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文本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爲勞務合同的附件,與勞務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務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十、本文本適用於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通訊地址:通訊地址:聯繫人:電話:聯繫電話:

鑑於乙方爲退休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勞務協議期限爲固定爲一年,協議期滿前一週內雙方協商續約事宜。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爲:第四條乙方認爲,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爲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乙方需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並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若擔任甲方重要崗位時,應依法與甲方簽署相關的保密協議,並切實執行。

第六條甲方每月30日前支付乙方上個月的勞務報酬。若乙方是以計件來計算工資時,因無法區分正常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的件數,就計件員工的加班費問題,甲方在制訂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時應充分考慮到要支付的加班費,若乙方的月計件工資總額不低於當地市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與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的加班費的總和,則視爲甲方已支付了乙方加班費,乙方不得另外要求甲方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爲扣繳。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本勞務協議,應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於三日內與甲方辦理工作移交手續,交回所掌管的印章、文件資料、鑰匙等所有財物及歸還所借款項。甲方應當於乙方辦理完工作與物品移交手續後三日內結算工資給乙方;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交接義務的,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確認,並有權暫時不予支付乙方應領工資和經濟補償,乙方超過三日仍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不爲乙購買社保,但乙方在爲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工傷時,乙方可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生病時,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三條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予以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所填具的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爲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爲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繫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其他: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合同書6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爲退休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爲________年。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爲:

第四條乙方認爲,根據已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爲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

第六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爲扣繳。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爲乙方購買一張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意外傷害保險卡,用於乙方在爲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十二條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三條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爲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爲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繫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乙方家屬意見(要求乙方之配偶或成年子女填寫)

簽字:

與乙方關係

身份證號碼

勞務合同書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20xx年1月25日至20xx年7月25日,期限半年。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石樓縣林業局,從事電腦操作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並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三、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電腦操作工作。

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覈。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5、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爲1000元/月。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爲《勞動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五、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

簽訂日期:

勞務合同書8

甲方(用戶):_________

乙方(兼職人):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兼職爲甲方進行_________。爲明確雙方義務及權力,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兼職勞務協議:

第一條勞務的內容、報酬、工作進度、交付方式、款項劃轉方式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乙方完成工作的認定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協議,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承擔責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的_________天內,及時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承擔責任,而造成損失的,不付賠償責任。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黑客事件、大範圍電信事故等。

第六條保密條款

雙方應嚴格保守在合作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的商業及技術機密,否則應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

第七條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加以補充。

第八條其它

1.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爲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協議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協議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2.合同規定的有效期滿,本協議自動失效。屆時雙方若願繼續合作,應重新訂立協議。

3.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的電子文檔與現實書面文檔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合同書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完成松林滑坡安置點水下灌注樁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和國家相關規定及收費標準,經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施工合同,以便在施工中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松林滑坡安置點

二、工程量及工作內容

1、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場內佈置的樁以實際根數計算。

2、鑽孔、鋼筋籠的.製作、鋼筋籠的轉運、排泥漿、場地外排漿,泥漿坑處的安全及防護,孔樁砼澆灌(砼爲自拌)、清除浮漿。

3、工具:推車、跳板、水泵及附帶工具。

4、樁徑分別爲成孔400mm,450mm,500mm,550mm,實際600mm、成孔700mm,實際700mm、成孔800mm。

三、甲方責任及義務

1、負責提供與工程相關的施工圖紙、勘察、地下管網線等資料。

2、負責施工場地內外三通一平(水、電、路)和施工場地平整。

3、派專職人員負責樁位放線測量及對乙方所做的工作量和質量認證,及時驗收簽字認可,以便結算,各種資料的整理。

4、負責協調業主、監理及周邊老百姓的關係。

四、乙方責任和義務

1、嚴格按國家相關施工技術標準和規範施工。

2、負責鑽孔、鋼筋籠制安、砼澆注成柱。

3、保證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管理,如因乙方自己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權負責。

五、工程計費

本工程爲單包勞務工,計算單價以米計算,成孔400mm每米單價80元,成孔450mm每米單價85元,成孔500mm每米單價90元,成孔550mm每米單價95元,實際600mm、成孔700mm每米單價爲120元,實際700mm、成孔800mm每米單價爲130元。此單價的水、電、稅及工程任何材料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並且不提供發票,只出收條。

六、工程工期:簽訂合同之日起90天內完工。

七、付款方式

乙方每棟完工,甲方付該工程款總額的50%,該棟主體三層完工付清餘款。

八、如一方違約,付違約金貳萬元整給另一方。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款清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 身份證:

年 月 日

勞務合同書10

編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_________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出國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爲每日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爲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勞務合同書11

工程名稱:

工程承包人:

勞務分包人: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

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以下簡稱爲“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爲“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木工、瓦工、鋼筋工、力工及現場隨時發生的零工。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曆工作天數: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質量標準: 省建築驗收標準的合格工程。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1)相應施工規範

(2)7、總(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7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2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集1套。

9、項目經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爲,職務:職稱:。

9、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爲,職務:職稱:。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在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爲:承(分)包人確認符合施工條件

(2)在開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開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技術交底及驗收標準的確定;

(5)在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爲:承(分)包人確認符合施工條件;

(6)在開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承(分)包人確認符合施工條件,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爲:原樣交回,損壞賠償;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爲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爲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15、4鼓勵勞務分包人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7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1);經確認後,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構配件。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

U託、步步緊、釘子、綁線、8#線、掛線及鋼筋加工設備。

17、勞務報酬

17、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17、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爲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採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元。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爲第九層完工,支付一次;

第二次支付時間爲第十四層完工,支付一次;

第三次支付時間爲第十七層完工,共支付三次,總額爲已完成工費的60%。

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個月內結清。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後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2。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3。

21、施工變更

21、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爲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經發包人認可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後14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後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覈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0、5‰的違約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1000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2000元;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5萬元;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20萬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後,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並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髮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1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1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爲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爲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採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爲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後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後儘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並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後,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爲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3份,其中一份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時留存,工程承包人執1份,勞務分包人執1份。

34、補充條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合同簽訂後生效。

附件1: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2: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3:工程承包人提供週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勞務分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合同員:(簽字、蓋章)合同員:(簽字、蓋章)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勞務合同書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通訊地址

乙方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如北京戶籍、非農業戶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

家庭通訊住址

xx編碼

居住地址

xx編碼

聯繫電話(手機):

固定電話: 配偶(緊急聯繫人)姓名: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作爲平等的民事主體,經協商一致,確立勞務合作關係,自願就具體勞務內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是建立在地位平等,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就勞務事項達成的勞務協議,雙方僅僅是勞務合作關係,非僱傭關係。本勞務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月____日終止。合作期限屆滿,雙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關係,但乙方享有優先繼續合作的權利。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爲:承擔甲方生物技術中心實驗區及辦公區域的保潔服務。

1、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保潔服務過程中,不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保持個人衛生、操作衛生及身體健康。

2、按照規定的時間和保潔標準做好甲方指定區域的環境衛生整潔服務。

3、妥善收集、整理、清運垃圾,並存放於甲方指定地點。

4、增強成本意識,愛惜保潔工具及洗滌清潔用品。

5、非勞務服務時間段,乙方自由活動,可以在甲方提供的場所內休息,但不得在甲方辦公或實驗區內閒逛。

6、其它:

第三條須達到的勞務要求:

1、爲便於雙方合作完成勞務內容,甲方會將勞務時間安排、勞務附屬條件配臵、勞務內容、勞務內容完成時間、需要達到的技術參數或標準等方面告知乙方,雙方應該充分理解和配合,以便很好的完成勞務內容。

2、甲方根據勞務內容可以提供必要的條件、設施、場所、用具讓乙方完成勞務。

3、乙方在勞務期間及非勞務期間,不得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以至於影響甲方及甲方員工的正常工作。非勞務服務時間段,乙方自由活動,可以在甲方提供的場所內休息,但不得在甲方辦公或廠區內閒逛。

4、其它:

第四條乙方提供勞務方式爲:以乙方的知識、特有技能、服務提供勞務,因爲雙方系合作關係,乙方不得讓其他人代爲履行本勞務協議。

第五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商業祕密是指:甲方未公開的'財務數據資料;甲方的所有客戶信息;甲方未公開進行中或計劃談判的投資項目信息及資料;甲方相關科研項目信息;甲方技術配方、技術祕密的信息及資料;因乙方勞務範圍知悉的能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的信息及資料、甲方所有其他的非爲業內同行所知悉的信息及資料等。包括但不僅限於包括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除了勞務需要或經過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利用、讓他人利用或對他人泄露商業祕密,如果使用、發表、泄露有關甲方商業祕密將使甲方的業務及聲譽受到損害,乙方在勞務合作期間,應盡其最大努力避免此種情況發生。此種保密要求不受時間限制;只有法庭判定應當公開的信息或甲方已經通過紙質媒體公開該信息。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依法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甲方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六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按照每月人民幣1500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或按照 方式進行支付。甲方爲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受益方爲甲方,用於乙方在爲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勞務合同期限相同。

第七條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甲方依法代爲扣繳。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雙方就終止本合同協商一致的;或一方提前一週通知對方解除的;

3、乙方由於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或乙方的健康原因已不適應該勞務服務的;

4、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勞務內容的或達不到勞務標準的,甲方可以提前3天通知乙方解除該勞務合同。

第九條依據本合同

第八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終止、解除後,乙方有義務在一週內將有關勞務內容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交接或賠償完畢後____日內,甲方支付剩餘的勞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在勞務過程中,應持必要的注意和謹慎義務,保持身體健康,避免勞務過程中遭受身體傷害併爲此負責。如因甲方過錯導致的傷害,甲方按過錯的程度,承擔必要的補償責任。乙方在非提供勞務時間段,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二條因本合同引起的有關任何爭議,均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爲雙方聯繫的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該地址爲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具體附件如下: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勞務操作規範》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合同書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齊自林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自由協商,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如下勞動合同各條。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至。其中試用期爲7日,自本合同鑑定日至 年 月 日 至。試用期7天過後,如果乙方自己認爲能夠勝任此項工作,則試用期工資計算進正常工作期間;否則,乙方試用期7天不計工資;xx至澠池縣的來回路費、鋪蓋費用、住宿費用及伙食費由甲方負擔,雙方互清。正式上崗後,每月工資爲xx元人民幣(管吃住)。每班需要一名臨時會鑽煙管道的人員,如果乙方能夠勝任,工資則爲xx元整每月。

第二條 工作崗位及區域範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在本市區或周邊附近的酒店廚房、大型職工食堂等油煙機及管道的保潔工作,乙方應盡力按時足額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工作中不得偷懶。乙方應盡力做到把公司的事情當做自己的事情來做,要以公司利益爲核心,把工友當親人,互相團結,合作共贏。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本市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按照每下月15日前一次性結清上月工資的辦法兌現乙方工資。乙方應在 月 日前,將自己工資卡需要打款賬號、戶名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公司財務部;乙方在工作期間,如果家庭困難需要預支工資,可以申請向甲方打借條預借工資,在發放工資時,甲方有權將預借的工資扣除。

第四條 社會福利和待遇

乙方參加交納的.工傷、醫療社會保險費及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約定如下:因確定性及流動性,由乙方自行在戶籍所在地繳納,自行處理。甲方負責爲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乙方承諾,如果工作期間不夠12個月,該項費用(500元)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特點雙方約定實行白天休息,晚上工作的主流工作制度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乙方加班的,應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用人單位的審批程序。每月的休息日隨具體工作安排而定。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甲方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和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一旦發生意外,由保險公司進行相關賠付,之外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

二、本合同期滿需續訂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 30 日辦理續訂手續。

三、爭議處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議。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xx(公司法律顧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簽署地:

年 月 日

附:聯繫電話xx

辦公地址:xx附近辦公樓

工人住址:xx

工作區域:xx

勞務合同書14

施工單位:(以下

勞務分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理》及其他有關法律、行

一、施工目標

1、工期目標:年月日開工,年月日竣工

2、質量標準: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3、安全生產目標:工亡事故爲零,杜絕重大安全事故,一般輕傷事故控制在1‰以內。

4、成本目標:實行計劃報批,限額領料,材料實際消耗量控制在項目部的計劃成本消耗量以

5、文明施工目標:強化現場科學管理,滿足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爭創“自治州級文明工地”

6、服務目標:與項目部協同配合,完成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創建業主滿意工程。

二、承包指標:

1、承包內容:除水、暖、電、防水工程以外,施工圖紙、標準圖集及設計變更的全部內容,

2、勞務報酬:實行包乾工資,土建班組按建築面積/m2包交工。(大

3、進入施工現場的每個工人必須參加保險。

4、室外配套的增減工程量,由乙方負責完成,以實際發生工程量另行計酬。

5、合同約定工資支付:(工人工資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達到工程預驗收標準支付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編制作業計劃,做好施工準備工作,在開工作業之前,甲方按施工要求配置必須的施工機

2、落實安全防護用具:甲方負責提供安全帽、安全帶及安全網等防護用品,並向乙方進行詳

3、甲方職責:管理引導、技術服務檢查驗收、落實獎罰。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等規定,嚴格按施工圖紙、設計說明及施工現場技術負責人的技術要求施工。

2、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

3、工程竣工7日內未移交建設單位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備、設施和施工成品進行保護。

4、乙方因人員素質技術力量跟不上無法完成工程施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完成工程量的60%予以結算。

5、乙方必須派一名專職混凝土養護工人進行混凝土構件養護,如不及時養護造成混凝土缺水而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的,每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五、材料供應的約定:

1、乙方設專人向項目部保管辦理施工材料領料手續並辦理委託手續。

2、乙方應嚴格按項目部提供的質量要求和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格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施工中使用材料,做到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否則根據情節給予100元----1000元的處罰。

六、施工機具管理的規定:

1、對甲方所有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維護及維修。如有丟失、損壞,乙方予以實物兩倍的賠償。

2、設備構配件損耗不得超出定額的損耗量,超出部分按實物5倍賠償。

3、乙方機械操作手、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操作,無證上崗造成的安全事故,所發生的費用和有關部門檢查的處罰由乙方承擔。

七、現場管理約定:

1、乙方勞務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的各項管理制度,在項目部現場負責人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2、乙方勞務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尊重甲方管理人員,發生對甲方管理人員不尊重(如辱罵、挑釁、動武等)的行爲,每發生一次給予200元處罰,情節嚴重的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3、乙方負責人(工長)對操作人員落實三級安全教育,進行遵紀守法安全生產的日常檢查,教育操作人員愛護公物,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及用具,如違反現場制度,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必須承擔相應責任,並負責實物10倍的賠償。操作人員要遵守施工現場制度,不允許外來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八、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2、達不到驗評標準時,甲方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必須無條件按甲方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驗收標準,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由於甲方技術人員指揮造成返工,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驗收標準。

九、關於工程進度的約定:

1、乙方必須嚴格按項目部制定的進度計劃和施工任務書進行施工,每延誤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1%予以處罰(按月進度計劃考覈,處罰金額在當月勞務工資中扣除)。由於天氣變化、停水、停電和不可預見的原因延誤的工期,延誤的時間在施工過程中予以調整,不給乙方另加時間。

2、由於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工期相應順延一天。

十一、關於安全生產的約定: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範》《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等有關法律規定和項目管理制度的安全要求。

2、乙方應對施工安全條件進行檢查,有權停止不符合安全施工條件的作業,拒絕違章指揮,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由於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即不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導致事故的發生,乙方應承但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4、施工過程乙方操作人員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給工地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額進行賠償。

5、乙方必須負責管好自己下屬人員,不得在工地打架、鬧事,每發生一次,罰款500元,情節嚴重的送當地公安部門處理,不得偷盜工地財物和其他工友的財物,如發現一次,對當事人予以實物10倍的罰款,如本人無能力支付罰款的由乙方承擔並清除工地,情節嚴重的送當地公安部門處理。

十二、甲乙雙方的協作約定:

1、乙方負責人就是現場工長,負責現場乙方工人的現場調配。

2、乙方派現場帶班工長配合甲方搞好技術工作,做好班組自檢、互檢工作和抄測、放線工作。

3、乙方應落實現場管理員一名,負責工具的.領發、保管及日常的限額領料並辦理好出入庫手續。

4、乙方負責人(工長)、專業班組長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檢查、考覈工作,周生產例會及班前交底會和班後碰頭會,並貫徹落實。

5、對工期、質量、使用功能有影響的專業班組的選擇,乙方應報甲方審覈確認。

6、對材料節約、質量、進度、安全達到甲方及規範要求的,給予獎勵。

7、乙方工人進入工地後按甲方規定必須及時提供工人身份證複印件及照片,並配合項目部辦理保險及勞務合同,無保險和勞務合同的不得上崗,60歲以上工人必須持當地醫院的體檢證明,否則不予上崗。乙方負責人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安排無證、無保險、無勞務合同的工人上崗,發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負責人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1、在甲方材料供應及水電正常的情況下,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罰款1000

2、乙方因自身原因,無能力完成施工任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完成工程量的60%予以結算

3、工程保質保量按期竣工後,甲方未及時發放工人工資,造成民工年底無法返鄉或上訪的,甲方承擔一切責任,並賠償工人損失。

十四、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保修款付清終止。 ..

2、本合同一式兩份,項目部、勞務隊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3、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項目部勞務隊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合同書15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或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在京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上崗證證件號碼:

現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採取下列第 種期限形式: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招用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爲 。工作地點爲 。

第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北京市和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約定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下列第 種工作工時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

(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三)不定時工時制度。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和不定時工作工時制度的,應經註冊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批准。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工資標準爲:

(一)實行按日計算工資的;

1、工資標準爲 元/日;

2、工資計算方式爲 元/日×出勤工日;

3、出勤工日按照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的出勤記錄計算;

4、雙方應於每月 日前,按照上述標準,覈算乙方上月工資數額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二)實行計件工資的:

1、工作量計算標準爲 ;

2、工作量單價爲 ;

3、工資計算標準爲工作量單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

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書面告知的標準完成工作;甲方的工作標準見本合同第二十條。

5、雙方應於每月 日前,按照上述標準,覈算乙方上月工資數額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三)乙方試用期月工資 元。甲方支付給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每月 號以法定貨幣或採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北京市和企業註冊地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北京市和統籌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應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投保標準爲 ,並支付保險費。

第十二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職業培訓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能、勞動安全生產以及普法維權教育培訓。

第十四條 甲方應實行“先培訓後上崗”的就業准入政策,上崗前應對乙方進行以下方面的業務培訓:

(一)國家有關建築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二)建築行業《國家職業標準》所要求的理論知識和實操方法。

(三)建築行業相關規章、規程標準。

(四)事故防範和應急救援處理辦法及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

(五)勞動者權利義務以及勞動爭議處理的程序與合法渠道。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 方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羣防羣治制度。

第十六條 甲方應依法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第十七條 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築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乙方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乙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爲有權拒絕,並提出檢舉和控告。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採取計量工資方式的,工作標準爲: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項目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或者當事人不願意調解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甲方註冊地不一致的,有關乙方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註冊地的有關標準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甲方與乙方約定按照甲方註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按照約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及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