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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標準版範文

合同1.04W

合同(Contract),又稱爲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合同作爲一種民事法律行爲,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下面是租房合同標準版範文,請參考!

租房合同標準版範文

  租房合同標準版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一事,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遵執行。

第一條 房屋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於 大連市中山區友好路851號。產權證號爲: 。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交房單》,以雙方共同簽字爲確認,並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3 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 使用。

3、租賃期滿或合同依法解除、終止的,甲方均有權收回出租房屋。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前兩年租金爲人民幣 160000 元/年(大寫:壹拾陸萬元整),第三年爲人民幣180000 元/年(大寫:壹拾捌萬元整)

2、首年租金應在甲方交付房屋的當日支付,以後每年租金應在該年度開始前2個月向甲方支付。

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甲方應乙方要求出具的租金髮票不作爲甲方受交付租金的憑據。現金支付的同時甲方應出具現金收款憑據。

第四條 責任負擔

1、乙方應承擔承租期間房屋的維修費、水電費、燃氣費及其他因使用該公建而產生的費用。

2、甲方承擔物業服務費用。

3、乙方使用承租房屋進行經營活動的,甲方應提供證相關證明文件配合乙方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手續。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50000 元(大寫:伍萬元整)。如甲方不依法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保證金給乙方。

2、構成本合同第十一條所列情形時,保證金不予返還。

3、除合同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終止之日起7日內,經雙方確認合格交屋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但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拖欠的費用、違約金或賠償金的,可將保證金作優先抵扣。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合理使用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給予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進行裝飾裝修及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計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或因乙方違約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權的,依附於房屋的裝飾裝修歸甲方所有。但甲方也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轉借

1、甲方轉讓本合同項下出租房屋,須提前 兩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第八條 房屋交付及交還

1、交付:甲方應於本合同租期開始日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交付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果對裝修、附屬設施、設備及屋內相關物品是否處於正常使用狀態有異議應於交付驗收時提出。

2、交還: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或合同依法解除、終止後3日內,將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清潔狀態,不得留存不屬於甲方的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且在甲方指示期限內仍未清理的物品,歸甲方所有。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2、甲方出租的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使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並可要求返還未履行期間相對應的租金;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未履行期間相對應的租金也不再返還乙方;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5)逾期未交納應由乙方負擔的各項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6)拖欠房租累計30天以上。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2 倍的違約金。但因乙方逾期支付年租金而甲方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交房的',不受本條限制。

2、甲方不依法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合同年租金的 5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未履行期間相對應的租金也應返還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因乙方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按照合同年租金的 5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不依法解除合同提前退租的,乙方應按合同年租金的 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須按日租金的 2 倍支付違約金。

4、租賃期滿或合同依法解除、終止後,乙方逾期歸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2 倍的違約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徵收房屋,給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承租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任意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1、合同當事方存在違約侵權行爲時,相對方爲此提起訴訟或被牽連進違約侵權方與第三人的訴訟活動中來,相對方因此發生的必要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律師代理費用),均由違約侵權方承擔。

2、合同當事方依本合同約定的通訊地址向相對方以快遞方式郵寄法律文書的,投郵超過5日即視爲受達。合同當事方若要變更通訊地址的,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確認方可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乙方全額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附表一:

交房單

本《交房單》爲 (甲方)

同 (乙方)所簽定的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 電錶現數:

二、 裝修狀況:

三、 其他設施、設備: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