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合同

2022年貸款合同

合同1.12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2022年貸款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2年貸款合同

2022年貸款合同1

20xx年5月,A小姐購買了位於杭州市的一個商品房,並與房產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A小姐需支付房屋全額的30%作爲首付款,餘款採取按揭貸款方式支付。合同生效後,A小姐到房產公司指定的銀行辦理了房屋按揭貸款手續,並且簽訂了《房屋按揭貸款合同》。

20xx年7月,該樓盤交付,A小姐至現場勘驗,發現房屋的結構及面積都發生了變化,於是,與房產公司協商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房產公司同意A小姐的要求,但告知需要貸款銀行予以配合。

【律師點評】:

隨着現金房產市場的不景氣,要求退房的現象越來越多,A小姐的情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律師認爲可以從下面二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A小姐與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並非主合同與從合同的關係,不會因爲《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解除直接導致《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無效或解除。但是兩者又不是單獨的可以分割的兩份獨立合同,因爲A小姐與銀行簽訂《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的前提是簽訂有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A小姐需要將其購買的房屋作爲擔保物抵押給銀行。且辦理按揭的唯一條件是因爲需要購買房屋,如果購買房屋這個根本目的不能實現的,則按揭貸款已無意義。

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合同法》第94條規定: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商品房買賣額合同》的解除即爲基於商品房按揭貸款合同不能實現的特殊條件。所以說,法律賦予了購房人與銀行同樣的解除合同的權利,並且能妥善保護各方的利益。

2022年貸款合同2

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稱借貸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爲定期借貸合同、不定期借貸合同、短期借貸合同、中期借貸合同、長期借貸合同。按合同的行業對象不同,可以分爲工業借貸合同、商業借貸合同、農業借貸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貸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機構爲貸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請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由借款人到期返還貸款本金並支付貸款利息的協議。借款人應該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能用於非法目的。貸款合同載明的借款用途不得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明令禁止經營的規定。

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徵

1.貸款方必須是國家批准的專門金融機構,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和專業銀行。專業銀行是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國的信貸業務只能由國家金融機構辦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與借款方發生借貸關係。

2.借款方一般是指實行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學校、研究單位等實行財政預算撥款的單位則無權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在特殊情況下,城鄉個體工商業戶、實行生產責任制的農民也可以成爲借款合同的主體,同銀行、信用社簽訂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須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要求。信貸計劃是簽訂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條件。借款方必須根據國家批准和信貸計劃向貸款方申請貸款;貸款方必須在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信貸政策的條件下,由貸款方與借款方簽訂借款合同。超計劃貸款必須嚴格控制。

4.借款合同的標的爲人民幣和外幣。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標的。外幣主要是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其他需要使用外匯貸款的單位借貸使用的。在外幣的借款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借什麼貨幣還什麼貨幣(包括計收利息)

5.訂立借款合同必須提供保證或擔保。借款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必須有足夠的物資作保證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擔保,否則,銀行有權拒絕提供貸款。這種保證或擔保是使貸款能夠得到按期償還的一種保證措施。

6.借款合同的貸款利率由國家統一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借款方在歸還貸款時,一般要償還貸款利息,而利率必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計付,當事人雙方無權商定,對國家規定的利率,任何人無權變更或修改。

貸款合同的用途

借款人應該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能用於非法目的。貸款合同載明的借款用途不得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明令禁止經營的規定。

明確此項條款,對借款人而言,可以維護自己使用資金的權利;對貸款人而言,可以監督資金的流向,確保資金回籠,控制風險。

貸款合同的限制

對貸款用途加以限制的原因是:首先,如果借款人將貸款用於非法用途,如果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範,將導致貸款合同無效。即使貸款人在貸款的使用時對此非法目的尚不知情,一旦貸款人知悉此非法目的後,必須阻止借款人繼續提款。其次,限制貸款用途是爲了保證還款資金的來源。如果貸款不按協議的用途加以運用,借款人可能因經營不當導致喪失還款能力。再者,貸款行內部經營方針可能對發放貸款的行業或部門有限制,政府規則、法令有時也有類似規定。最後,限制貸款的用途還可能因爲是涉及第三人的利益,比如在出口信貸項目中,貸款用途就僅限於特定的支付對象。

2022年貸款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委託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爲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特殊需要,甲方需委託乙方發放專項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對貸款項目進行審查評估,在確定具體的貸款項目後,按貸款發放程序發放專項貸款(大寫)萬元。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向(以下稱借款人)就項目發放專項貸款(大寫)萬元。

第三條乙方根據貸款項目財務收支計劃和工程進度計劃,編報按季分月用款計劃和還款計劃。甲方根據乙方編報的用款計劃向乙方撥付資金。

第四條乙方受託發放貸款,應與借款人簽訂借貸合同。借貸合同副本應送甲方。

第五條乙方應按還款計劃約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貸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貸款本息,最遲應於收回貸款後的個營業日內如數劃繳甲方。

第六條因甲方審查定項失誤,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第七條因乙方審查定項失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經濟責任,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報送貸款使用的有關資料。

第九條甲方委託乙方發放貸款,應向乙方支付手續費,手續費的計算方法和計付方式如下: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如期向乙方撥付資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貸合同的約定按時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甲方應賠償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如期將收回的貸款本息劃繳甲方,應根據未繳金額按延期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用款、還款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章)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注:如貸款項目由甲方審查定項,刪去第一條和第七條。如貸款項目由乙方審查定項,則刪去第二條和第六條。

2022年貸款合同4

貨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購買自住的商品房,按照《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實施細則》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用銀行信貸資金髮放貸款。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向丙方購買________區(縣)_______街道(鎮)_______路(村)___弄______號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爲_________年另________月,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中長期貸款採用分期確定利率的規定,對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採取每年確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當年十二月份公佈下一年度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執行期限從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該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簽訂時,以當日銀行公佈執行的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利率確定第一期貸款利率,執行期限到當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條貸款撥付

甲方委託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登記部門認同(乙方確定認同標準)之日起的5個營業日內,將全部貸款連同甲方存入的自籌資金,以甲方購房款名義用轉帳方式劃至丙方的銷售商品房存款戶。

第六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結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爲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甲方應在每月__日之前將當月還本息額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續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七條貸款擔保

甲方以購買的商品房作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簽訂《個人住房抵押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甲,乙雙方應向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丙方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在該商品房竣工驗收交付給甲方並且將《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管之前,如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丙方應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擔保責任通知書》後一個月內負責代爲清償。

第八條保險

甲方必須辦理全額抵押房地產的財產保險並承擔保險費用,有關保險手續可委託乙方代辦。抵押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

保險單須註明乙方爲保險賠償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內,保險單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簽訂變更協議。

本合同存續期間,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不相符的,原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作相應變更。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取得乙,丙方的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爲在受讓方和乙,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原合同同時終止。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必須按本合同按月還款,並在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沒有按月還款,一方按規定對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萬分之計收罰息。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沒有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處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第十二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證部門,房地產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私章)乙方:(私章)

(借款人)(貸款銀行)

(簽字)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貸款合同5

合同編號: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借款抵押物(按市場價多還少補)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擔保人:擔保借款抵押物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整);超期按原確定利率( )的基礎上上浮50%,由甲方支付給乙方,雙方對些無任何異議。

二、上述借款利息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甲方付給乙方,不另立據;剩餘利息在 。

三、合同的成立:以甲方提供的以下收款人名稱: ,收款銀行名稱:,收款銀行卡卡號: 收到本筆借款爲起息日(借用別人銀行賬戶轉賬,風險責任由借款人負責)。

四、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五、因解決本協議糾紛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六、合同的解除:乙方收回本筆借款。

七、還款方式:還款週期: 個月。借款本金應在 個月全 額還款 (大寫: ),直到本金還清爲止,還款日期月 日,按時歸還,延時收取滯納金每天 ,連續二期未還按本合同第四條執行,還款匯入帳號: ,名稱: ,開戶行: 。

八、手續費 在放款時收取。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一份二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押金大寫人民幣元整,如無愈期或違約本合同期滿日歸還押金。

貸款人(乙方)簽章: 借款人(甲方)簽章:

負責人: 借款擔保人簽章:

或者授權代理人: 借款聯保人簽章: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2022年貸款合同6

案例簡介

法院立案庭經審查後認爲,原貸款合同中對債權範圍做了約定,即債權範圍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銀行爲實現債權的費用和追索費用,但並沒有明確約定律師費及金額,所以,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書和執行證書,法院不予直接受理執行,需要經過審判程序。於是,銀行就以貸款合同糾紛訴訟再次申請立案。但案件經審判法官審查後,認爲貸款中對債權範圍約定明確,律師費應當屬於銀行爲實現債權的費用和追索發生的費用,並抵押擔保合同中對抵押償還的債權範圍中也明確表述了律師費一項,所以,應當直接予以立案執行而不用經過審理程序。後經執行庭和審判庭研究確定,最終該案件直接予以立案執行。法律分析

一、強制執行公證的法律依據

我國現行有關強制執行公證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訴訟法和公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18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37條規定“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爲內容並載明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前款規定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構。”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司法部部門規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與司法部聯合下發的通知也對強制執行公證進行了明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2,執行機構負責執行下列生效法律文書:??(4)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關於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

司法部《公證程序規則》第39條“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公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債權文書以給付貨幣、物品或者有價證券爲內容;(二)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三)債權文書中載明當債務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義務時,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的承諾;(四)《公證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於20xx年9月21日發佈的《關於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執行有關問題的聯合通知》第1條“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債權文書具有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內容;(二)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三)債權文書中載明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債務人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的承諾。”

上述諸多法律法規規定對強制執行公證的要件、程序等進行了明確規定,構成了我國強制執行公證的法律依據和體系。

二、抵押合同不應屬於強制執行公證的對象

首先,強制執行公證的對象應當是債權合同,而不應是物權合同。從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質上講,抵押合同屬於物權合同,不屬於債權合同,不屬於強制執行公證對象。

民法上的合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合同是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狹義合同專指債權合同。廣義合同除債權合同外,還包括物權合同、身份合同等。債權合同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債權債務關係的協議。物權合同係指當事人以物權變動爲內容而訂立的合同。抵押權屬物權的一種,抵押合同是抵押人與抵押權人設立抵押權的協議,抵押合同應屬物權合同,並不屬於強制執行公證的對象。 其次,從抵押合同與借款合同的主從關係上講,不能依據“從合同隨主合同”的原則,適用強制執行公證。

在民事實體法中,擔保合同與借款合同之間雖然是主從關係,但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0條“在主合同糾紛案件中,對擔保合同未經審判,人民法院不應當依據對主合同當事人所作出的判決或者裁定,直接執行擔保人的財產。”在訴訟法中擔保合同與借款合同不存在主從關係。因此,不能援引借款合同可以賦予強制執行公證效力就可以對抵押合同賦予強制執行公證效力。根據《擔保法》第四十條規定:“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爲債權人所有。”從中我們也可看出,立法原意也不贊同對擔保財產在實現債權時的直接轉讓行爲。而如果對擔保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從實際操作行爲上,就是等同於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爲債權人所有,這與立法原則相背。

第三,從抵押合同的內容上分析,抵押合同不符合強制執行公證的條件。

依照我國強制執行公證的相關規定,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合同必須具有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內容。債權人依據此類合同所享有的權利必須是請求債務人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請求權。抵押合同是抵押人與抵押權人設立抵押權的協議,對於抵押人爲第三人的情形,抵押人亦被稱爲物上擔保人,在抵押權依法設定後,抵押權人與物上保證人的關係僅限於物權關係而沒有債權關係。物上擔保人對抵押權人負擔的責任爲物的責任,僅以其提供的抵押標的物爲限對債務提供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不能對物上保證人的其他財產主張權利,只能就擔保標的物求償,也沒有請求物上保證人代爲履行債務的權利,即使抵押權人變價抵押物不足以清償其債權時也一樣。即使對於債務人提供抵押的情形,抵押權人對抵押人所享有的債權也是基於主合同而非基於抵押合同。抵押權人所享有的僅是請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的請求權,並非請求抵押人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抵押合同因不具有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內容,不滿足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所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

故此,銀行在貸款業務中,可根據需要對貸款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無須對抵押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如果盲目對抵押合同辦理強制執行公證,不但增加了借款人和銀行的人力財力等資源浪費,也達不到應有的效果。

三、貸款合同中對將來發生債權的約定

銀行在發放貸款時,有些費用是無法明確約定的,因爲借款人是否違約,在貸款時是不確定的,因此例如律師費、追索費、調查費等等諸多因借款人違約而實際發生的費用,在進行強制執行公證文書時,可否提出,如何提出,也是關係到是否有必要進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公證的問題。

就案例所述情況進行分析,如果因借款人違約而實際發生的律師費、追索費、調查費等,不能在申請執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時提出,而必須需要法院審理確認的,那麼,銀行在貸款時,對貸款合同進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就顯得多於而沒有必要。畢竟相當多數的債權在實現時均會有追索費用發生,由此延伸,債權文書進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也就沒有必要了。這與我國民事訴訟法和公證法等力求達到高效、節約的立法原則和目的'就背道而馳了。

但是,如果不經法院審理確定,則關於未來發生追索費用的項目、金額、標準又如何認定,這也是關係到保護債務人合法權益的問題。首先,公證機關無權認定。因爲公證機關沒有審判權利,無權就債權人申請的強制執行債權文書確定費用的標準、金額等進行合法與否的評判,其更多的是強調公證程序上的辦理。其次,法院立案部門也無權對此進行實質性認定,因爲立案部門也只是對案件材料、手續等程序上的審查,對債權人追索費用等的標準和金額等無權進行實質審查和判定。

如此,那麼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在申請執行時,又如何進行操作呢?就目前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前提下,筆者認爲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區別對待。

首先,銀行或其他債權人在與借款人簽定合同中,應當明確債權範圍或項目。例如在貸款合同中,因爲貸款本金是確定的,利息、罰息也有約定的計算依據,這部分債權是屬於能確定的。對於不能確定的將來發生的債權,可以考慮進行比例或公式約定,例如,律師費、調查費或追索費按照借款人未歸還貸款本金的百分比予以約定,這樣,在申請公證處出具執行證書和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時,所有債權均會有明確的計算依據和金額,利於法院計算和操作。

其次,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將來發生債權的金額或具體計算方式,那麼,債權人在申請執行證書時,債權人直接主張後來發生的費用,即使公證部門在申請執行證書予以了確認,則法院立案時不予認可,要求進行審理認定,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否則,容易造成債權人利用權利,增加債權項目和金額,從而侵害債務人的合法權益。要求債權人約定將來發生費用的計算方式和標準,也會促使債權人在申請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時候,將債權文書中的債權內容明確化和細化,這樣,在申請執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時,就會減少爭議,提高效率,從而也達到了強制執行債權文書公證的目的。

2022年貸款合同7

貸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爲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營(合作)企業,向貸款人申請聯營股本貸款。雙方根據國務院頒佈的《借款合同條例》協商簽定本合同並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爲人民幣

萬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爲自一九

日起至一九

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於借款人與組建(合作)廠的投資股本。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爲月息

‰(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後一個月的二十日爲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五、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並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應視爲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放貸款。

六、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於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營企業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自有的折舊、生產發展基金及其他企業基金作爲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

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爲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一)違約

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營企業在貸款期內由於任何原因“關、停、並、轉”,或聯營(合作)雙方中止聯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爲。

(二)違約處理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爲,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項規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並責成限期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爲。

(2)對借款人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的擠佔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餘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主動扣收,或採取貸款人認爲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後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2、除由於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徵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

貸款人公章: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標籤:合同 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