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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必備】

合同2.66W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屋合同【必備】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共層 第層。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費;

2.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爲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爲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爲已提供物品如下:

(1)(2)(3)(4)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現爲:度;(2)電錶現爲: 度;(3)煤氣表現爲:度。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

電話: 電話:

賬號: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北京市 區 小區 號樓 室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計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元(押金,按季度年結算。每季季初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季度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網費由乙方負擔,小區供暖費、物業費由甲方承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五、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六、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非法活動。

(2)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3)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

七、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3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八、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本合同爲20xx年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的續簽部分,具體屋內設施登記和水錶、燃氣表底數、電錶底數執行前次合同。

九、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連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X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XX元作爲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爲XX。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XX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答辯人一:***,男,19**年**月**日出生,漢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辯人二:**,男,19**年**月**日出生,漢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辯人三:***,男,9**年**月**日出生,漢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辯人因上訴人福建****有限公司(下稱:****)不服20xx融民初字***判決提出上訴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原審認定事實清楚,程序無誤,適用法律正確,請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關於一審法院程序錯誤

1、關於本案應依法中止審理的答辯。

⑴ 依據一審上訴人提交的證據二融消驗字97第074號建設工程竣工消防驗收意見書,說明訴爭店面所在的**大廈已由消防部門同意交付使用,不存在違反消防法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並未發生導致涉案租賃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對於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也不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而導致轉租合同被撤銷的情形。

⑵ 答辯人認爲,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和上訴人與**之間的租賃合同以及上訴人與***之間的租賃合同,三份合同主體及客體均不相同,三份合同獨立存在且合法有效,三者者之間不存在主次合同關係。本案的租賃合同是承租人****與次承租人***等在自願合法的基礎上訂立的,內容並沒有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法定情形,也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可撤銷的法定情形。基於合同的相對性規則,即使存在合同終止、可撤銷或無效的情形,本案的審理與否也不影響其他各方當事人據各自合同關係向合同相對一方主張權利的救濟,因此本案無需以其他案件的審理結果爲依據,無需中止訴訟。

2、關於被上訴人二**、被上訴人三***不是本案適格原告的答辯。

被上訴人二**、被上訴人三***是否具有原告資格應適用民訴法及民訴法意見的相關規定。依據《民訴訟法意見》第47條“個人合夥的全體合夥人在訴訟中爲共同訴訟人”,在本案中三被上訴人屬於合夥人,具體在本案中的身份即應屬於共同原告。作爲一審法院有權依據當事人的申請或依據職權追加當事人,無需其他當事人的同意。因此一審法院認定被上訴人二**、被上訴人三***爲共同原告無論是在事實上或程序上都是正確的。

二、關於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本案所涉房屋租賃合同應被認定爲無效合同的答辯。

依據20xx年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隊向承租人****發出《不同意投入使用、營業決定書》僅僅說明****所承租部分店面的二次消防裝修不合格導致其無法投入使用、營業,與訴爭店面所在的**大廈一次消防驗收無關也與本案訴爭店面能否使用、營業無關。事實上,在合同期內被上訴人的店面一直處於正常營業使用狀態,導致本案租賃合同終止,訴爭店面無法繼續營業使用的根本原因在於房東****對訴爭店面停電上鎖。而且從上訴人****因自營承租店面未通過消防驗收與房東***產生糾紛至原告被迫停止營業,中間時間有11個月,被告其實是有合理、充裕的時間來告知原告存在的風險,但上訴人從未告知實情即使在被上訴人進行二次裝修期間也未告知過風險,在房東***將訴爭店面停電上鎖後,上訴人也一直表示其能夠儘快解決糾紛,不會對營業有影響。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簽訂的租賃合同與上訴人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之間不存在主次合同關係,兩份合同獨立存在且合法有效。退一步而言,即使上訴人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因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法定情形也只能說明上訴人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並不必然導致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上訴人如喪失轉租權的情況下,被上訴人可依據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向上訴人主張權利違約責任,要求賠償損失。況且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已於20xx年9月因上訴人違約而一終止履行,上訴人再主張雙方的租賃合同無效無任何法律及實際意義。

三、關於一審判決認定上訴人應當賠償的項目,上訴人認爲缺乏事實、法律依據的答辯。

1、依據《合同法》第121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房東****在本案中屬於第三人的身份,訴爭店面被其停電上鎖導致被上訴人無法經營,仍應由上訴人來承擔違約責任。依據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第十五條規定:上訴人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由上訴人交納的各項費用,導致被上訴人停業1個月以上的,被上訴人有權終止合同,上訴人應向被上訴人支付30000元的違約金並承擔違約給原告造成的一切損失。因此,被上訴人有權向上訴人主張裝修損失、裝修設計損失、廣告費損失以及員工宿舍房租損失在內的一切損失。

2、關於裝修損失及裝修設計損失部分。訴中一審法院已委託評估公司對裝修損失進行評估,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中已說明委估的裝修具體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詳見《傢俱裝飾施工報價表》,在該份報價表中已明確未包含廚房設備、電器、廣告、辦公設備、餐具等,事實上對於可移動的桌椅和設備等,被上訴人已在裝修損失外另行主張賠償,並未包含在評估值中。同樣裝修設計損失也未包含在裝修損失範圍內,被上訴人有權按實際損失另行向上訴人主張賠償。

3、關於廣告費用損失及員工宿舍房租損失。

20xx年8月被上訴人因經營需要重新裝修訴爭店面,同年9月22日房東****以上訴人未按時交納租金爲爲由將訴爭店面停電上鎖。被上訴人爲經營訴爭店面租賃員工宿舍,進行廣告宣傳均系實際、必要的費用開支,爲證明該項損失,被上訴人並已提供相應的合同及收費收據。因此一審法院判決上訴人承擔廣告費用、員工宿舍損失事實充分。

4、關於違約金。

依據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第十五條規定,上訴人應向被上訴人支付30000元的違約金並承擔違約給被上訴人造成的一切損失。上訴人、被上訴人簽訂的租賃合同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上訴人除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還應當賠償其他損失。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正確無誤,上訴人提出的上訴理由與事實不符,於法無據,請二審法院依法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此致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代理答辯人:福建融成律師事務所 柳浩律師 20xx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