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合同

(薦)工程合同4篇

合同1.26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薦)工程合同4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機械設備,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租賃期間甲方租用的設備如果造成丟失或者毀壞,按原價的80%賠償。

二、機械設備名稱、型號、數量:挖掘機XCMG80-8MD一臺。

三、租用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施工地點:

五、財務結算方式:

1、按月支付,每月租金爲人民幣爲22000元(大寫:貳萬貳仟元整)。若當月甲方租用的機械使用時間超過250個小時後,超出的時間,按人民幣100元/小時付款。

2、每月付款 %,剩餘的機械租金出場時必須一次性付清。

3、甲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由此產生的設備停機費用由甲方照常支付給乙方。

4、機械在甲方工地施工工作三個月之內,甲方支付雙邊的拖車費,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由甲方支付單邊的.拖車費。若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則甲方不用支付拖車費用。單邊拖車費爲2500-3000元左右。

六、有關約定

1、乙方負責提供設備操作者,操作者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作業,並負責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

2、設備租用期間,設備操作者的食宿由甲方負責。

3、設備租用期間,設備的燃油費、耗電費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爲乙方設備的進場做好準備,提供必要的進場條件。

2、甲方必須有專人負責指導設備的施工產生,但不能違章指揮,若由甲方人員違規指揮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負責設備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衛工作不到位造成設備及其零備件的丟失由甲方負責。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保證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技術性能完好。

2、進入施工現場的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若由乙方提供設備操作者,操作者必須積極配合甲方有關負責人的指揮作業,並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但有權對有關違章指揮提出異議。

3、若乙方機械設備出現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修。若由此影響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經雙方籤認後,可免籤當日臺班費。

九、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諸法律解決。

十、本合同簽字生效,共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因乙方在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_____工地(項目部)建設需要,現向甲方租賃工程機械(以下稱挖機)____________________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爲了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期限

乙方向甲方租賃挖機,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租金及租金計算辦法

正常工作時間每天按八小時計算,每天租金爲______元,乙方挖掘機在施工中受阻每天按______元計算。租金計算從進場之日起開始計算到乙方歸還挖機之日止(租賃期間不扣節假日)。

租金支付方式:甲方挖機進場後,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之後按天支付;如超過三天不支付工程款,甲方有權停工,並照付租金。 挖機拖車費進場由乙方支付,滿三個月租用期出場拖車費由甲方自付,未滿三個月租用期出場拖車費由乙方全付。拖車費金額爲________元。

第三條 操作人員安排

操作人員由甲方安排,工資由甲方承擔和發放;乙方負責安排生活和食宿等;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安排,聽從指揮(乙方指定指揮人員)。

第四條 安全管理及責任

如因甲方操作人員不聽從乙方指揮所造成的.機械或人員事故,由甲方負責;其它原因所造成的機械及人員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擔。如遇政府部門及其他干預,所產生費用一律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解決合同的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作出的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選擇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並審理本合同的糾紛。

第六條 其它約定

乙方在報停後當天必須和甲方結算並付清所有應付款項,否則租金計算到付款之日止。甲方任何人員在乙方處借款都必須要甲方同意,否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第一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審計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審計人爲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審計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審計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自 年 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託人: 諮詢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審計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審計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和工程造價審計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審計人以外與本審計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爲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爲準。

審計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審計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審計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審計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範圍實施審計業務。

第五條審計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審計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審計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的義務

第七條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爲審計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審計人提供與本項目審計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審計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審計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審計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審計人聯繫。

審計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委託人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範圍內,授予審計人以下權利:

1、審計人在審計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審計人在審計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審計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覈對或查問。

3、審計人在審計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託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委託人有下列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審計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認定審計專業人員不按審計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審計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審計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審計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審計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審計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審計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審計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

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審計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十五條審計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覈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審計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審計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託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委託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審計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委託人如果向審計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審計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審計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審計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爲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審計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的工作,應視爲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審計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審計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審計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如果委託人對審計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審計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審計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因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的需要,審計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審計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審計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範圍以外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三十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審計人及審計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審計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審計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審計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範圍:

"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審計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覈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覈;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覈;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鑑定與索賠;

工程合同 篇4

茲有住戶_________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對其購買(或租賃)的由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營管理的_________大廈_________層_________室進行裝修。爲加強對裝修工程的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大廈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責任書。

一、裝修人員入戶裝修時,必須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每日每人_________元的`管理費。

二、裝修人員每人須交兩張1寸照片,一張辦理臨時出入證,另一張辦理個人檔案

三、裝修人員在裝修期間不得影響相鄰住用戶的休息,裝修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一18:00。禁止在晚上使用電動機械及進行油漆噴塗等操作。

四、裝修人員不準侵擾其他業主(或使用人),不準在樓道內閒逛,不準在其他樓層停留。

五、裝修人員必須保持公共場所,包括樓梯、過道及牆壁的清潔。不允許將污水、廢物倒在樓道里,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雜物,裝修垃圾應及時處理。

六、施工負責人要保證各樓層公共設施的完好,如不得隨意按電梯按鈕,不得亂刻、亂畫,不能撬各種門鎖。

七、注意用電及消防安全。例如,用電時要採用適當的插頭;嚴禁用電源線直接接到漏電開關上;嚴禁用電爐做飯、燒水。

八、進行電焊施工必須事先向物業管理公司申請配備消防用具,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旁吸菸。

九、裝修材料超長超寬時,禁止使用電梯。

十、裝修人員不準在施工場所留宿,確需過夜留守的應先與物業管理公司聯繫,經同意後方可過夜。

十一、施工隊伍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裝修。如業主要求違章裝修時,應解釋說明,不予裝修。否則,除業主承擔責任外,施工隊伍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十二、出現問題時,施工負責人應及時與物業管理公司聯繫,雙方協商解決,不得擅自作主。

十三、如違反上述規定,物業管理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並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十五、本責任書籤字蓋章後有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