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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外貿合同

合同2.53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出口外貿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出口外貿合同

出口外貿合同1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消

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

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

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

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

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

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葳蕤

20xx—3—24 14:23:00

出口合同格式(中英)

出口合同格式(中英)

一般貨物出口合同格式(中英全文對照)

合同號:

日期: 訂單號:

買方: 賣方: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並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

(2)數量

(3)單價

(4)金額合計允許溢短裝__%

(5)包裝: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船標記:

(9)裝運期限: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開給我方100%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並須註明可在裝運日期後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險: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於__年__月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爲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爲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範圍,應於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於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賣方:買方:

出口外貿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經買雙方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1、

允許溢短_________%

2、成交價格術語:_________(fob cfrcif ddu_________)

3、包裝:_________

4、裝運嘜頭:_________

5、運輸起訖:由_________經_________到

6、轉運:允許 不允許;分批裝運:允許不允許

7、裝運期:_________

8、保險:由_________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_險,另加保_________險至_________爲止。

9、付款條件:

買方不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100%的貨款用即期匯票/電匯送抵賣方。

買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過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_________天期信用證,並註明在上述裝運日期後_________天在中國議討有效,信用證須註明合同編號。

付款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爲付款人的見票後_________天付款跟單匯票,付款時交單。

承兌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爲付款人的見票後_________天承兌跟單匯票,承兌時交單。

10、單據:賣給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銀行議付/託收。

整套正本清潔提單。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裝箱單或重量單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簽發的質量與數量證明書一式_________份。

保險單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簽發的產地證一式_________份。

11、裝運通知:裝運完畢,賣方應即電告買方合同號、品名、已裝載數量,發票總金額,毛重,運輸工具名稱及啓運日期等。

12、檢驗與索賠:

賣方在發貨前由_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證明書。

貨物到達目的的口岸後,買方可委託當地的商品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復檢。如果發現貨物有損壞、殘缺或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須於貨到目的口岸的_________天內憑_________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書向賣方索賠。

如買方提供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凡屬數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應由保險公司、運輸公司或郵遞機構負責的,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13、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約,賣方概不負責,但賣方應將上述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買方。

14、爭議之解決方式:任何因本合同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中國深圳。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5、法律適用:本合同之簽訂地、或發生爭議時貨物所在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被訴人爲中國法人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除此規定外,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

16、文字:本合同中、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釋上,若有異議,以中文解釋爲準。

17、附加條款

出口外貿合同3

賣方: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

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

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

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

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

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

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賣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買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立

出口外貿合同4

合同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200x年1月10日

委託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深圳;總金額:XXX萬美元,在200x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 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 委託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複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 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准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後,委託方在年審後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複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爲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 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爲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或低於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或低於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出口外貿合同5

委託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委託代理進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諮共同遵守:

一、委託代理進口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等:

1、名稱:

2、數量:

3、單價:

4、生產場地:

5、規格:

6、型號:

7、付款方式:

8、其他:如成份、含量、顏色、款式等。

二、代理方權利義務

1、以代理方的名義對外簽約,並及時將合同副本送交委託方。進口合同已經由委託方確認。因進口合同及其附件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承擔。

2、代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到港後的報關、報檢等進口手續。並及時通知委託方貨物到港時間,配合委託方做好進口商品的商檢、提貨工作。

3、在執行合同中,隨時向委託方通報情況,及時解決問題。

4、因委託方原因致使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並享有對貨物的處置權,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5、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進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並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

三、委託方權利義務

1、保證所委託進口的貨物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所委託進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2、負責提供進口貨物的詳細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商品檢驗等技術指標,對委託進口的貨物品質及數量負全部責任。委託方不得因進口貨物的質量或數量等問題而拒不付款提貨或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有關義務。

3、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等具體業務。

4、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5、委託方應在代理方通知後_____日內提貨。委託方需分批提貨的,應在____________前提貨完畢。

6、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7、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8、承擔因政策和匯率風險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責任。

9、負責所有的碼頭、運輸及倉儲費用。

四、財務結算

1、委託方應在對外合同簽訂前將_____%的預付款劃至代理方帳戶,代理方在未收到此預付款前,不對外簽訂合同。預付款只能衝抵最後一批貨款。若市場價格跌幅過大,代理方可以要求委託方在提貨前追加相應金額的預付款。

2、本協議所涉匯率暫按_______計,如實際對外付款當日銀行匯率發生變化,以實際匯率爲準,多退少補。

3、代理進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爲繳納的,委託方須按代理方要求將各類進口稅費在發生前匯入代理方指定帳戶。若因海關審價需補交有關稅費,則無論報關前後,委託方應在海關發出通知後三日內將補交稅費付至代理方帳戶,若委託方遲延支付,則代理方有權在代繳後向其追索有關稅費及違約金。

4、委託方應於提貨前結清所有貨款,並且不遲於代理人對外付款日。

5、代理方按進口合同總金額的______%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委託方應於___________前將代理手續費一次性付給代理方。

6、若委託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履行付款義務,應承擔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且委託方在未履行完付款義務前,不得提貨。委託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不能及時結清貨款或不提貨,代理方無需通知委託方而享有對貨物的處置權,由此產生的損失由委託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爲實現權利而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六、爭議解決方式

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

七、委託方或代理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10日內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代理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代理方對外商的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雙方日後可再行協商。

九、其它條款

委託方:

代理方:

協議編號: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出口外貿合同6

協議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爲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託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託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於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

二、責任與範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並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託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託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託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並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貨物出口託運單內容應包含所託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託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註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後果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託運單中應明確註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託貨物出口的範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提單及覈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於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覈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於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 乙方所委託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屍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 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 如發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於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爲儘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後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覈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並出具倉庫受貨回執。如發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於較可能發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紮、草包、及不規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爲失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 乙方必須在協議規定付費時間的前一週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票內容,須在船開後一週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後,須將更改發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於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 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於甲方。

3.2 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於甲方。

3.3 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爲依據。

3.4 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託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 對選擇同城託收方式結算費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結算,選擇同城託收或備用金方式結算費用的雙方再簽定有關結算協議

4.3 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 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覈銷單作爲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後還於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並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 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採用付款後領取提單的方式。

5.3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後協議即自動終止。

5.4 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 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依簽字日期爲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 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爲憑。

7.3 本協議所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序照章辦理。

7.5 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爲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文件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 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生的費用後,本協議方可執行。

9.2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爲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爲違約,並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聲明

10.1 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託貨物絕不屬於危險品。如果乙方發生違約行爲,不論其託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後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 貨物出運後,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於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 電話:$$$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附件

附乙方訂艙專用章式樣;

附乙方領單印簽章或是指定人員:_________

附乙方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乙方外貿經營批准證書複印件加蓋公章:_________

出口外貿合同7

賣方:

買方: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從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賣方賣出、買方購入商品。商品應符合下文第四條款中所確定的清單No1。該清單爲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價格和合同總金額在清單No1中所載明的商品價格,以美元計價。本合同總金額爲____。商品價格包括運抵____的一切費用,同時包括在獨聯體境外預付的包裝、標記、保管、裝運、保險的費用。

第三條、供貨期限和日期商品應賣方銀行通知保兌的、與第二條所列金額相符的有效信用證時起___天內從公司運往____。賣方有權提前供貨,也有權視情況一次或幾次供貨。

第四條、商品品質商品品質和數量由買賣雙方以書面協議確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單No1中載明。清單No1附在本合同上(見第一條)。

第五條、包裝和標記商品包裝應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技術條件,保證貨物在運輸作中所做的必要處理過程中完好無損。每件貨物上應有以下標記:_到達站名稱;_賣方名稱;_買方名稱;_貨件號;_毛重;_淨重;體積(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條、支付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個工作日內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該信用證的總金額在合同第二條中載明,其有效期至少___天。信用證由賣方選擇的、法律上承認的____銀行開立並確認。以信用證付款憑賣方向銀行提交以下單據進行:_發票一式三份;_全套買方名義下的運輸單;_包裝單一式三份;_本合同副本;_在獨聯體境內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在獨聯體境外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的交接所有商品應由檢查人員進行必要的數量和品質檢查。檢查人員的`結論是最終結論、買賣雙方不得對此有爭議。餘下部分買方可以拒收和退還,買方應單獨保管其拒收的商品,並對此承擔責任,便於賣方、供貨人和檢查人員進行可能的檢查。如果確定拒收成立,對商品的責任自動轉稱給賣方,由賣方自行決定商品的處理,商品的保管費由供貨人支付。

第八條、保險根據上文第二條由____對商品在運抵____港之前進行保險。

第九條、品質保證商品品質應符合清單No1(見上文第四條)。買方沒有義務接收不符合清單No1(見第四條)的商品。買方可以不加解釋和不出示證據退還未被接收的商品(見下文第十條)。

第十條、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理由充分的索賠書時起___天內如數更換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證完全按照本合同規定運送貨物。第十條索賠商品運到時,買方有權就商品的數量向賣方提出索賠(見第七條),反之,買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檢查員確定的數量的商品。買方可以就商品品質不合格向賣方提出索賠。所有運抵的商品如果沒有以適當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認爲買方已經接收。有充分理由退還和拒收的商品都被認爲賣方供貨不足,同時免除對買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賠償提出任何異議。檢查員最終確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數量。在商品原封不動或無損壞退還賣方的情況下,未超出檢查員確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無需經商品不合格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必需的手續,應由賣方無條件承認。買方索賠函用掛號信寄給賣方。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賠,不能成爲索賠方拒收和拒付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其它應供應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出現不可抗力,即火災、自然災害、封鎖、禁止進出口和其它合同雙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義務時,按不可抗力與其後果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如果上述情況與其後果持續達___個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權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在此情況下,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補償可能的損失。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儘快將妨礙履行義務的不可抗力的出現和終止情況通知另一方。由賣方或買方國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況出現的必需證明。

第十二條、罰則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貨物抵達期限,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數額規定如下:_在最初___周內每過期___個日曆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以後每過期一個日曆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2%,但罰金總額不能超過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

第十三條、其它條件任何一方在沒有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自己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儘管信用證可以轉讓,是可以按規定程序轉讓的。對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補充意見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並經雙方簽字後纔有效。在獨聯體境內的一切費用和規費,包括海關規費和關稅,與訂立、履行本合同有關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在獨聯體境外,則由賣方承擔。本合同用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口外貿合同8

委託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

總金額:萬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 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 委託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複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 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准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後,委託方在年審後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複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

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櫃貨物。若確有必要,委託方應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一週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託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託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託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繫,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覈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後30日內將報關單、覈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並保證報關單、覈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託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託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爲繳納的,委託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於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託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覈銷單、報關單退回後,並收到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後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餘貨款按委託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餘部分(包括不低於 13%的退稅款額)作爲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爲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爲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或低於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或低於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出口外貿合同9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於年月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承接乙方委託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爲其代理人,代爲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 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託書》(簡稱“委託書”或“託單”)。

“委託書”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託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繫方式;

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繫方式;

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繫方式;

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聲明價值;

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託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託書沒有簽名蓋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託。

(三) 乙方委託甲方代爲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文件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文件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 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託後要求撤消或變更委託事項、委託內容的,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 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爲乙方出運貨物。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 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託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爲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

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後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八) 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九) 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一) 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 簽約地:

甲方: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月 日

出口外貿合同10

賣方: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1、成交價格術語:_________

2、包裝:_________

3、裝運嘜頭:_________

4、運輸起訖:由_________經_________到

5、轉運:允許不允許;分批裝運:允許不允許

6、裝運期:_________

7、保險:由_________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_險,另加保_________險至_________爲止。

8、付款條件:

買方不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100%的貨款用即期匯票/電匯送抵賣方。

買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過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_________天期信用證,並註明在上述裝運日期後_________天在中國議討有效,信用證須註明合同編號。

付款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爲付款人的見票後_________天付款跟單匯票,付款時交單。

承兌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爲付款人的見票後_________天承兌跟單匯票,承兌時交單。

19、單據:賣給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銀行議付/託收。

整套正本清潔提單。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裝箱單或重量單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簽發的質量與數量證明書一式_________份。

保險單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簽發的產地證一式_________份。

10、裝運通知:裝運完畢,賣方應即電告買方合同號、品名、已裝載數量,發票總金額,毛重,運輸工具名稱及啓運日期等。

11、檢驗與索賠:

賣方在發貨前由_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證明書。

貨物到達目的`的口岸後,買方可委託當地的商品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復檢。如果發現貨物有損壞、殘缺或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須於貨到目的口岸的_________天內憑_________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書向賣方索賠。

如買方提供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凡屬數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應由保險公司、運輸公司或郵遞機構負責的,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12、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約,賣方概不負責,但賣方應將上述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買方。

13、爭議之解決方式:任何因本合同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中國深圳。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法律適用:本合同之簽訂地、或發生爭議時貨物所在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被訴人爲中國法人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除此規定外,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

15、文字:本合同中、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釋上,若有異議,以中文解釋爲準。

16、附加條款(本合同上述條款與本附加條款有牴觸時,以本附加條款爲準):_________

17、本合同共_________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蓋章):_________買方(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出口外貿合同11

甲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繫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乙方:中國外運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繫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代理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辦理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爲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爲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船公司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加載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加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般--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8,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

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或者甲方與船公司之間訂有優惠運價,甲方應於上述期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爲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9、對於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後期限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

10、爲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墊付有關運費。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乙方所墊付的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因乙方計算錯誤而多墊付的部分除外。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對於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___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爲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關部門墊付相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將乙方墊付的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於乙方的代理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對於第8、9、10,11、12條所涉及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以包乾費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包乾費率。

14、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並對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爲準。

16、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爲____

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爲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出口外貿合同12

甲方:

乙方:

爲了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發展現代農業,推動新農村建設,大力發展我縣區域主導產業——茶業,建設好無公害茶葉生產基地,更好地將茶葉生產、加工、銷售有機結合,實施一體化經營,按照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思路發展我縣茶業經濟,走茶業產業化可持續發展之路,促進農民增收,企業增收,在有關政府部門的關心、幫助下,推行“公司+基地+農戶”的茶葉產業化經營模式。雅安市茶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四川省雅安義興藏茶有限公司與名山縣新店鎮 村經雙方充分協商,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乙方作爲甲方的茶葉生產基地,乙方所有茶農的茶園生產的邊銷茶原料原則上由甲方按採摘標準隨行就市,分級按質論價,優先全部收購。

二、乙方作爲甲方的茶葉生產基地,不得再與其它方簽訂茶葉供銷和茶葉基地合同。若受市場變化或加工能力影響,爲減少茶農損失,經甲方同意後乙方茶農可以對外銷售茶葉。

三、乙方茶農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無公害茶葉生產標準和技術進行茶園管理(包括農藥和肥料品種的使用、低改、採摘、修剪、病蟲害防治)。如有不按上述管理辦法實施的.,特別是造成茶葉農藥殘留超標或在茶樹上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的茶農,甲方將停止收購該茶農的茶葉原料,待改正後並經審定合格後方可收購。

四、在合同執行期間,考慮到茶葉生產受氣候影響特殊性和市場所需產品數量、種類變化,雙方每年在新茶收購前簽定當年茶葉原料收購定單,確定收購原料標準、數量,甲方在收購茶葉原料時按隨行就市提前公佈茶葉原料價格。

五、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茶葉原料,必需得符合甲方的質量標準。如有上述情況,甲方有權拒收。

六、爲了提高茶農科學種茶技術水平和自身素質,甲方有責任對乙方茶農每年提供無償茶葉生產技術培訓。

七、乙方茶農向甲方出售的原料茶,凡符合質量標準的,甲方應及時支付茶款,不得拖欠。

八、甲方可視經營狀況,對基地內困難或有殘疾的茶農無償提供一定的農藥和肥料等生產資料補貼或賒銷。

九、若甲方與乙方茶農發生糾紛,乙方村委會有責任主動積極出面解決。

十、本合同執行不受甲、乙雙方領導人人事變動的影響。

十一、甲、乙雙方如不按上述合同條款執行,造成另一方損失,根據損失情況,由違約方賠償另一方因違約而受到的損失。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再協商補充。

十三、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時間爲10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可依形勢變化而重新議定合同。

十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監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

村長: 村支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口外貿合同13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出口創匯工作,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爲,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乙方作爲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並承擔規定的義務;

3.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戶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戶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業務;

5.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出口指標和相關考覈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_______萬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爲1美元:______人民幣,採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基本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簽訂的出口合同的簽訂;

2.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

3.負責報關、報驗、投保、結匯以及有關文件的'申領(應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時、準確;

4.按照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

5.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2.按照簽訂的出口合同的有關規定負責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單位按時、按質交貨並對有關供貨方的質量承擔擔保連帶責任;

3.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文件或單據;

4.負責出口貨物的安全收匯並對延遲收匯和不能收匯以及不能按時收匯覈銷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覈銷單和出口退稅文件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並承擔國外客戶的理賠工作。

7.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三)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

1.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簽訂的出口合同須以甲方名義並使用甲方的標準簽訂的出口合同格式。

2.簽訂的出口合同的賣方和/或信用證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匯款的情況下,應要求客戶在匯款單上註明簽訂的出口合同號碼。

3.及時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合同中應對質量條款和具體的技術指標做重點規定特別是必須明確應在收到國外的貨款後才能支付供貨方貨款或類似的條款;上述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給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甲方先行預付部分資金或墊付費用及預先墊付的退稅等應按實收取財務利息, 預先墊付的退稅利息按照財務利息(5.75‰)/月息× _______個月收取;

5.甲方應認真製作有關的出運、報關、報驗和結匯單據,做到“準確、完整、無誤”;同時,應積極協作乙方及時申領和寄送有關文件;

6.貨物須擔保出運或單據須擔保結匯,乙方須及時和客戶聯繫並向甲方提供客戶同意貨物擔保出運或接受單據不符並擔保付款的書面文件;

7.合作關係存在的時候,在貨物按期、按質出運的情況下甲方應按照代理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有關供貨單位進行結算;

貨款的結算時間如下:收到國外貨款日後_____個工作日內(節假日例外);貨款結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B.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必須齊全,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發票/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提單副本;

C.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包括票據表面完整);

D.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

貨款的支付: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須符合開票資料的要求,有關開票資料將另行通知;如因業務需要,應開具發票企業的要求,須將貨款付給其他企業的,必須有開具發票的企業填寫代付委託書,並加蓋企業公章;貨款支付時,如受款單位與甲方存在欠款的,應按實扣回;

8.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戶佣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後及時支付給客戶。

9.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覈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

(四)利益結算與分配: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並在該筆業務完全操作完成後(如安全結匯/費用清楚/單證票據齊全/退稅覈銷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並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外貿合同14

賣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外貿合同15

甲方:__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將無償爲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諮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 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並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5、 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義務:

1、 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 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5、 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 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於(RMB) _佰元整 ,不高於(RMB) _仟元整 做爲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 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四、其它事項: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備註: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外貿 合同 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