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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抵押合同(15篇)

合同3.07W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地產抵押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地產抵押合同(15篇)

房地產抵押合同1

抵 押 人: (以下簡稱爲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爲乙方)

爲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 日簽定的(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特此聲明。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房產證號 :

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債權人爲: ,此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 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自行負責,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一次性給付乙方經濟賠償金元,作爲對乙方的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其相應的後果由甲方自行負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果爲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的權利。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優先償還乙方的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金及利息,又未能同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乙方有權自行處分該抵押房地產,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進行干涉。乙方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甲乙雙方協商之後進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此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後,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總計三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公民身份證號碼: 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2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抵押物業地址:

因借款抵押一事,爲明確權利義務關係,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以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經濟週轉急需大額現金,現自願以其已於XX 年5 月1 日交付房款簽訂房產買賣合同的,位於“天地人和嘉園小區”內b區28棟1688號的面積188平方米的房產一套(包括地下室與車庫)抵押於甲方,並同意該抵押房產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後,立即會同甲方辦理房產抵押手續,賦予甲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保證嚴格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

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所涉房產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爲貸款抵押物。

三、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一次性將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元)匯入乙方名下賬戶,借款利率雙方約定按月息二分計算於借款期滿時付息。

四、借款期限爲壹年,自20xx年x月16日起至20xx年x月15日止。期滿時乙方應將貸款本息全部還清。

五、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資金週轉順利可提前還款,但應多付甲方全部借款三個月利息作爲補償。

六、本合同簽訂後,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 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款證明書”等須交由甲方保管。

七、本合同簽訂後,在依法辦理抵押登記前的建築期內,乙方據購房合同所擁有的權益,以及房產交付後乙方對房產的裝修資產,同樣一併抵押與甲方,以擔保清償所有欠款。在接到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後,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任何方式擅自處理;如乙方有違約行爲嚴重影響甲方如期收回借款的,甲方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歸還借款或行使擔保權。

九、乙方依約清償借款本息後,甲方須退還乙方用於抵押的《房產買賣合同》及《房產權證書》。並共同向房產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解除乙方抵押。

十、如乙方因經營風險在甲方寬限期內仍不能及時清償借款本息的,房產價值由雙方共同委託鑑定,雙方確定價格後,甲方可折價受償或變賣、拍賣受償。

十一、本合同所涉律師見證費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乙方如未依約清償借款本息,致使甲方催收的,則一切因此引起的各種費用,包括收回借款和實現抵押權涉及的訴訟費及律師代理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律師見證後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時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房地產抵押合同3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債 務 人):

丙方(抵 押 人):

根據乙方與 銀行簽訂的 (編號)《 》,以及甲方與 銀行簽訂的 (編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爲乙方 萬元借款提供擔保。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房地產(以下簡稱抵押物)就 (編號)《保證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事項

1.1 丙方提供抵押的房屋之所有權證號 ,該房屋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以下簡稱房屋)。

1.2 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給甲方。

第二條、抵押物的價值確定及抵押反擔保價值確定

2.1經xx評估公司評估, 房屋的評估值分別爲xx,合計評估價值爲xxx萬元,甲、乙、丙三方商定房屋的抵押價值總額爲xx萬元。

2.2乙方借款金額xx萬元,甲方爲乙方擔保金額xx萬元,履債期限爲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丙方就保證合同金額中的(合計數)萬元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 本合同簽署前,甲、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的產權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由甲方保管。

3.2 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丙雙方負責到有關房屋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丙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4.1 上述 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貸款(或支付的票款)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 上述 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 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財產保全擔保費等。

第五條、丙方的義務

5.1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單證由甲方代爲保管。

5.2抵押期間,抵押物若發生滅失、毀損或被徵用等情況時,丙方應自該情況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甲方(抵押物發生被徵用的情況時應自收到政府部門的相關文件通知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甲方),且因此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仍應作爲抵押財產,由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丙方不得動用。

5.3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4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擅自出借、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爲。

5.5抵押期間,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佔有、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5.6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可以轉讓抵押物,轉讓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7丙方保證對抵押物享有合法、完全、有效的所有權,並且抵押物不存在共有、爭議、抵押、擔保、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應按房屋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6.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 %支付違約金,且可以向其主張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6.3除本條前兩款外,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任何一項義務與責任的,應按房屋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累計計算),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4丙方違約時,乙方就該違約責任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乙方違約的,或者丙方發生破產、清算、涉及重大仲裁、訴訟等情形的,甲方可提前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丙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或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9.1甲方對丙方的任何通知應當按照下列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爲送達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提前兩天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爲送達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若丙方或乙方爲自然人時,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章並加蓋公章、丙方或乙方簽字後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兩份,乙、丙兩方各執一份,登記主管部門留存一份。

12.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不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及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合同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乙、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房地產抵押合同4

出借人(抵押權人):

公民身份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公民身份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人:

身份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方式:

(以下簡稱丙方)

一、總則

乙方因資金週轉需要向甲方借款,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抵押給甲方,作爲乙方借款的擔保。經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二、抵押房地產

抵押房地產之一:

1、 座落:

2、 土地用途:

3、 建築面積:

4、 房地產權證編號:

5、 權利人:

6、 抵押房地產價值:

7、 房地產現有抵押狀況:

抵押房地產之二:

1、 座落:

2、 土地用途:

3、 建築面積:

4、 房地產權證編號:

5、 權利人:

6、 抵押房地產價值:

7、 房地產現有抵押狀況:

抵押人以上述兩套房地產共同爲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擔保。

三、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

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公證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

四、借款金額、期限及利息

1、借款金額爲人民幣 元整

2、借款期限: 。預計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如實際出借款項日期推後,則借款終止期限相應順延。如乙方要求提前還款的,需徵得甲方同意。

3、本次借款月利率爲 %,利息自甲方出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乙方應一次性還本付息。

五、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地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他項權利(抵押)登記證明。甲方有權在取得前述抵押登記證明後再向乙方出借款項。

乙方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及違約金、費用(如有)後7個工作日內,三方配合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六、抵押房地產的佔管

抵押期間,丙方承諾對佔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七、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目前抵押房屋由丙方自用,抵押期間如丙方出租該房屋,丙方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合同內容需與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的合同內容相一致,丙方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必須約定:出租人及合同規定的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所有出租糾紛由乙、丙方承租,與抵押權人無涉。

九、丙方保證及承諾

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甲、乙、丙三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借用、託管、查封、扣壓、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願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爲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息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願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並保證履行,並承諾對本合同個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做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爲由行使抗辯權。

十、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丙方違反第九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債務人死亡、動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提前行使房地產抵押權。

借款期滿或經甲方書面同意借款期屆滿後5日內,乙方不履行歸還借款本息或不能完全履行歸還借款本息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本合同

經簽訂並公證後成爲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十一、房地產處理

甲、乙、丙三方約定,在依法處置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手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處理房地產收入扣除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三方簽訂後,且甲方將借款交付給乙方後生效。若抵押房地產爲多人共同所有,所有共有人共同簽署合同。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其他各方存檔一份。

十三、特別約定

乙方如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1%計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有權直接或通過法院強制執行處理該抵押物,在處理抵押物或訴訟期、執行期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1%計違約金。

甲、乙、丙三方約定,本合同由公證機構出具賦予強制執行的公證書。若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本合同第十五條“爭議解決”不再適用。

本次借款發生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等相關費用均乙方承擔。

十四、通知條款

所有的通知事項寄往本合同中所列的聯繫地址(住所)即視爲送達。

若協議方聯繫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發出的5日後,視爲對方已收悉;若協議方聯繫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或電傳的方式發出的10日後,視爲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並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後,地址變更方纔生效。

十五、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有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提示條款

1、 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或經對方認可的承諾,均作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與本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承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補充協議或承諾執行。

2、 乙、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作了相

應說明,乙、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地理解。

(以下無正文,僅爲簽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房地產抵押合同5

抵押權代理人: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

債券發行人:___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爲了確保________於 _______年 _______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爲抵押資產,爲________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________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________作爲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爲:_________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爲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

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________。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________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爲抵押資產爲________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權人--指________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係成立後,當________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

第七條 甲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_________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爲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爲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 如________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________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________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 乙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_________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併合法佔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築物爲乙方合法取得並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築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爲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託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________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________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包括:_________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 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_________

以上抵押資產建築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 根據 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爲人民幣

第十五條 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資產的佔管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 乙方佔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

第十八條 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於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 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並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該項資金作爲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並進行抵押登記後,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爲抵押資產投保,並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_________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________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 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________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

1. 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爲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 乙方或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 ________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________敗訴,以致對________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________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 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

6. 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

8. 在________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覈准,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保險、鑑定、評估、登記、過戶、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________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________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________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 ________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

1. ________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________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________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說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僞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________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有下列行爲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_________

1. 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 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併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爲複印件):_________

1. 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4.

第十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________、抵押登記機關、 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房地產抵押合同6

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____號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____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月日 _________年月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說明:

一、本合同只作爲房地產抵押擔保使用。

二、本合同必須用鋼筆、炭素筆或毛筆填寫,字跡工整,不得塗改。

三、抵押人即是房屋所有權人;抵押權人即是債權人。

四、合同中的空格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五、金額大寫樣式: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

六、如合同簽訂一方或雙方系自然人,則"法定代表人"處可空缺。

房地產抵押合同7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經營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擁有房產權利(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 。

2、借款利息爲_______ 。

3、乙方已知該房產已向_______銀行_______抵押貸款 元整,貸款期限爲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次抵押爲餘額抵押,雙方約定房產權利價值爲______萬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按實際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個月,到期一次性全額歸還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於___市___區______________的房產,房地產權號:滬房地_________號,建築面積爲___平方米的自有房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到所屬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產他項權利證)。乙方在《房地產登記證明》辦妥後將借款全額支付給甲方。

6、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諾: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給乙方之前,未出租給任何人,也未與他人簽訂過租賃協議。在抵押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本條款的情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以國家法律法規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

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爲 。

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系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簽訂地:_________,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如有糾紛向XX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房地產抵押合同8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爲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具體內容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內容爲準,並將房屋所有權證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擔保的範圍爲乙方依據主合同擁有的對債務人的債權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債務人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債務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實現抵押權時支出的相關人員的差旅費等)。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小寫)。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若因甲方未辦理抵押登記,使乙方不能依法享有本合同項下房地產的優先受償權的,甲方應當對債務人的債務向甲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抵押人(公章):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年月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9

抵押權代理人:______

抵 押 人:______

債券發行人: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爲了確保XX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爲抵押資產,爲XX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XX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XX作爲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爲: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爲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

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XX。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XX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爲抵押資產爲XX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權人--指XX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抵押權--指在抵押民法典律關係成立後,當XX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

第七條 甲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爲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爲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 如XX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XX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XX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 乙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併合法佔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築物爲乙方合法取得並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築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爲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託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XX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XX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 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

以上抵押資產建築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 根據 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爲人民幣

第十五條 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資產的佔管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 乙方佔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

第十八條 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於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 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並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該項資金作爲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並進行抵押登記後,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爲抵押資產投保,並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XX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 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XX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爲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乙方或XX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XX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XX敗訴,以致對XX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XX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

6、 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

8、 在XX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覈准,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保險、鑑定、評估、登記、過戶、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XX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XX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XX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 XX的權利和義務:

1、 XX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XX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XX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說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僞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XX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有下列行爲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 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併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爲複印件):

1、 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XX、抵押登記機關、 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房地產抵押合同10

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____號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____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爲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月日 _________年月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地產抵押合同11

甲方: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市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萬元,銀行承兌匯票爲____萬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於衢州經濟開發區的地號爲b—29號地塊、面積爲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爲衢州國用(20xx)字第3—277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爲抵押擔保的有____萬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於____市新橋街樟樹底土地、衢龍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東苑小區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萬元。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質押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乙方提供的質押存單擔保的主債權爲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應付的銀行承兌匯票並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擔保的款項,該款項本息總共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債務與乙方無涉。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支付期限已到期。第二條爲擔保本協議第一條債務的履行,乙方提供存於中國建設銀行XX市分行金額爲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單作爲質押,存單的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存款人爲乙方。第三條本存款單擔保的範圍爲被擔保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質押的費用。第四條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即將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存單提交給甲方保管。第五條特別約定

本協議甲、乙雙方約定,在XX市土管部門將上述b—29號地塊土地使用權過戶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並由乙方取得新的權證文本時,本質押協議生效。

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的位於XX市經濟開發區地塊編號爲b—29號、面積爲____㎡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爲衢州國用(20xx)字第3—2477號)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天內不能過戶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協議不生效,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將存單歸還給乙方,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向XX市國土資源局書面出具公函同意將位於XX市經濟開發區b—29號地塊過戶到乙方名下。第七條______金輝房地產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質押生效後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被擔保的6500萬元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函件,同意解除位於XX市經濟開發區b—29號地塊的相關抵押手續。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 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爲了確保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爲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市×××鎮,面積爲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爲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爲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爲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 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 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 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 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爲。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爲處理此違約行爲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附件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 抵押物清單

2. 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戶行、帳號等。)

甲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抵押合同12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而尚未付清餘款的房地產抵押予乙方,作爲到期還清貸款的擔保。甲方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爲此,甲、乙雙方根據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購買的該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建設面積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商品房,商品房預(銷)售合同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性質爲出讓(劃撥)。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權益設立抵押權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購買房地產的價格爲¥_________萬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抵押貸款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 設立抵押之房地產擔保範圍爲被擔保債務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 抵押期限從借款開始至還清所欠款項爲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甲方在佔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甲方不得拒絕。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變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爲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八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爲其它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 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損壞,甲方應當採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並及時通知乙方。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不能或不足以作爲債務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或根據《保險法》的規定直接向保險公司行使求償權。

第十條 抵押物由於國家建設及其它政府行爲而導致抵押物價值降低不足以作爲債務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一條 甲方應乙方要求需要保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爲抵押物投保,並以抵押權人作爲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行撤銷保險,在保險期限結束而本合同未結束時,應繼續全額投保。

第十二條 抵押關係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並徵得對方同意。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四條 該抵押合同簽訂後(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於抵押財產),債務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債務,乙方可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處分抵押物。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須先繳納相當於土地出讓金數額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償還債權人的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損害賠償金;

(四)剩餘價款交還甲方。

如果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債權本息或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甲、乙雙方應在三十日內(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註銷手續。

第十八條 本合同爲單獨設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十九條 甲方因工作調動,變更常住地址,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並經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登記監證後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登記監證部門_________份。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說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個人與房地產抵押立契。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後,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外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

四、本合同格式解釋權歸揚州市房產管理局。

房地產抵押合同13

抵押人_________願將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擔保債務按期清償,擔保的範圍爲抵押貸款的本息及罰息,經與抵押權人_________協商,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抵押貸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狀況: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衚衕_________號。開工許可證_________號。工程設計總面積:_________m2。

2.建築結構:_________。設計層數: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資金來源:_________。計劃批准文號:_________。工程總造價: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地區類別: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質:_________土地證號:_________。

8.土地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總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將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將在建工程有關要件:計劃批件、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開工許可證、_________交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權人同意在建工程評估現值_________%以內提供貸款。貸熬總額爲:(幣種: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貸款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證將該款項用於__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貸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規定計息。

五、還款方式:_________。

六、雙方商定,抵押在建工程的保險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_款辦理。

1.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保險憑證交抵押權人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抵押工程因保險事由毀損滅失時,抵押權人爲該保險賠償金及支配人。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本息和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已投保的,填寫下列(1)(2)款)

(1)投保價值:_________元整。

(2)保險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雙方再另行約定。

(1)依照法律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提出訴訟保全。

(2)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按有關規定依次償還、若不足清償貸款本息及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所餘部分返還給抵押人。

七、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保證該工程的安全、完整,正常施工。其貸款的使用應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八、抵押期內,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工程轉讓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

九、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交納有關部門對該工程所徵收的任何稅費,並保障該工程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權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貸款的,抵押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損失。

十一、抵押人不依約履行本合同任何條款,或逾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有權採取以下處置方式:

十二、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更名,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變更。

十三、抵押人還清貸款本息及罰息,並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關係即告終止。抵押權人應會同抵押人在十日內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註銷手續。

十四、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等,構成本合同的整體。完整的合同整體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十五、本合同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鑑證方可有效。

十六、特約: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14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爲保證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將其有權處分的財產進行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財產的所有權狀況、使用狀況和管理狀況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財產的抵押。

甲方將該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面積的土地使用權應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下列抵押事項達成一致,以資共同遵守。

第1條甲方抵押的房產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利息(年利率)

第4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或贈送抵押財產;甲方以任何其他方式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應取得乙方的書面同意..

第5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或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應取得乙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債務人未按約定償還貸款本息,或者展期屆滿後未償還貸款本息的。

2.債務人死亡沒有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和破產。

第7條抵押權的解除:本合同債務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償還貸款本息或提前償還貸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解除抵押登記。

第8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雙方應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在達成協議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仍然有效。

第9條違約責任

1.根據本合同第四條,如因保管不善導致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受損,乙方有權要求將該財產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可酌情要求甲方將抵押財產恢復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的所有權、糾紛、查封、扣押或抵押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第八條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由雙方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0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11條解決爭議的方式: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2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13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15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抵押物事項 :

1)、房屋所有權證:潭房權字第 號

房屋共有權證:潭房共字第 號

土地使用權證:潭字第 號

2)、名稱:

3)、座落:

4)、建築面積: M2 ; 用地面積: M2

5)、抵押房地產價值:

2、抵押範圍:

3、借款金額: 元人民幣(¥ )。

4、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借款種類:

6、借款用途:

7、甲方以位於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

到建陽市房地產管理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 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8、借款利率:

9、還款方式: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11、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

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12、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13、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管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 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