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合同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合同2.09W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

關於房屋租賃合同,有成立就肯定有解除,而其解除的情形可以是法律規定的,也可以是當事人之間協商確定的。那麼,在符合情況下當事人該如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也就是說,房屋租賃合同該怎麼解除呢?下文會告訴您。

一、如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行使行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有約定解除及法定解除兩種形式:

1、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爲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於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對此,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租賃合同該怎麼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解除自雙方當事人達自協議生效解除協議或在原合同中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發生後時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達的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解除。對於法定解除,當事人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通知對方的形式來得到實現。因承租人無正當理由違約而導致租賃合同的解除,則須經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確認。

但在實際上,不論是哪種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會引起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在面臨爭議的情況下,當事人並不一定能達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隻能通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來解決。

值的注意的是,在一當事人行使通知權時,被通知一方當事人如有導議則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纔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作出另一方當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決,否則該合同已經解除。

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沒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確認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權利,就是其他獨立法律關係中的侵權行爲。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訴訟或仲裁認定合同不解除,爲了防止因恢復原狀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應當規定在生效裁決作出前,合同不產生解除的效力。

法定解除與約定解除是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兩種方式,實踐中,出租人爲了防範風險,一般都會約定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因此當您準備租房時,一定要特別注意有關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約定。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2

致 先生/女士:

貴我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網點租賃合同》,約定貴方承租我方位於 ,面積爲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簡稱“標的房屋”),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合同第三條約定:“貴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20xx-20xx年度房屋租金人民幣 元(大 元整)。如不能如期交納租金,按違反合同處理。”同時,該條款還約定貴方向我方交納人民幣 元作爲履約保證金。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約定:“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暖、通訊、物業費、房屋稅、相關稅費等全部費用由承租人承擔,貴方如不及時繳納各項費用給我方造成損失的由貴方承擔賠償責任及違約責任。”第八條約定:貴方逾期支付租金,除補交欠租外,還必須按照合同全部租金的千分之五/每日向我方支付違約金。第九條約定:貴方拖欠租金累計達15日的,我方有權終止合同,責任由貴方承擔。同時貴方應保證在15日內將放臵在該房屋內的所有物品清出,否則視爲貴方自願放棄所有物品。

上述租賃合同簽訂後,貴方並未按照合同之約定履行義務,存在衆多違約行爲。一方面,貴方未按照合同之約定於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交清20xx-20xx年度的房屋租金,且在我方多次催收的情況下仍拒絕及時支付租金。截至目前,貴方僅租金僅支付至 年 月日,且向我方明確表示拒絕繼續履行依約支付租金的義務。另一方面,貴方並未按照合同之約定及時繳納水、電、物業等各項費用,在經過我方多次催告的情況下仍拒絕支付上述費用。貴方的上述行爲依然構成嚴重違約,給甲方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

鑑於貴方違約的上述事實,我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貴我雙方簽訂的上述《網點租賃合同》之約定,我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權。現依法通知貴方:

一、自本通知送達貴方之日起,貴我之間於 年 月 日簽訂的`《網點租賃合同》正式解除。

二、請貴方在收到本書面通知後15日內(最遲在 年 月 日 時前)搬出標的房屋,撤出屬貴方的物品,並將房屋及原附屬設備、設施歸還給我方。逾期不搬離的,視爲乙方放棄標的房屋內的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臵。由此產生的費用,我方保留向貴方追償的權利。

三、貴方在騰房過程中僅搬走其自行投資在承租房屋上形成的可拆移獨立的添附物,對於已經固定在承租房屋上不能進行拆移、或拆移將對標的房屋造成破壞的添附物,貴方應同意放棄,並承諾不破壞其完好性,無償交給我方。如貴方在騰房過程中給標的房屋造成損失的,我方將保留向貴方進行追償的權利。

四、我方保留向貴方主張違約責任的權利,同時我方也保留繼續向貴方主張剩餘租金及貴方拖欠的水電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的追償權等相關權利。

五、若貴方未按照本通知只要求在規定期限內騰出標的房屋,我方將通過包括但不限於訴訟等必要方式予以解決,並有權要求貴方承擔我方相應的損失。

六、本解除合同通知書一式貳份,郵寄給貴方壹份,我方留存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3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__號________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權證號________號,現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產房,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是乙方放棄購買,因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房屋租賃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合同給___方造成損失計____元,由___方負責賠償。

賠償金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房屋登記管理機關審查證明後生效。

協議書一式___份,由雙方各收執___份,鑑證機關收村一份,送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房屋登記管理機關:(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代表人:(蓋章)_________

鑑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認真分析,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街舞訓練教室一間,面積75平方米,設爲街舞訓練區域,由乙方作爲教學場地使用,由乙方負責管理:不得做爲他用,不得轉租。

二:乙方的照明用電和其他用電,由乙方另設其他電區.電錶。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街舞教室內外衛生由乙方負責,每天保持清潔。

四:乙方的營業時間不得超過晚上21:30。

五:甲,乙雙方管理人員和顧客都應遵守俱樂部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確保文明.安全.信譽.衛生.紀律的執行。

六:乙方每月10號向甲方繳納場地費,電費,場地費每月1000元。

七:乙方向甲方繳納物品保證押金1000元,如損壞俱樂部物品,乙方應照價賠償。

八:乙方獨立經營,所有工商,稅務,安全,消防等問題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合同有效期爲半年,在同等條件下,第二期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十:乙方不再承租場地,至少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則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一:場地使用期間,如商廈拍賣等問題,乙方無條件搬出,甲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5

甲方(出租方): (證件號碼: )

代理人: (證件號碼: )

乙方(承租方): (證件號碼: )

代理人: (證件號碼: )

甲乙雙方就解除關於租賃 市 區 路 弄【 花園/小區/新村】 號 室房地產及地下 層 號車位(以下簡稱“該物業”)的租賃合同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同意解除於20xx年 月 日簽訂的關於上述房地產租賃合同並簽署本協議。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雙方簽定的租賃合同效力自動終止。

2、甲方應於簽定本解約協議並辦理退租交房當日返還乙方已支付的部分租賃保證金共計 人民幣¥.00元整(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雙方互不追究原租賃合同相關違約責任。

3、乙方應於辦理解約退房交接手續當日按當日抄見數結清水、電、煤、寬帶、有線(衛 星)電視使用費,當日抄見數之前所發生的相關使用費由乙方承擔並支付,之後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並支付;鑑於電話費因無法按實際使用費及時結算,乙方同意甲方於應退還部分租賃保證金人民幣¥.00元整(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中暫扣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待實際使用帳單出來後按帳單上乙方實際應付電話費承擔並支付,甲方扣除實際產生的電話費之後退還餘額,如產生的電話費超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限額後乙方應結算給甲方不足部分。

4、乙方承諾於20xx年___月____日前從該物業中搬出並辦理退房交接手續,如超過20xx 年___月____日乙方未能辦理退房交接手續,甲方有權強行要求乙方辦理退房交接手續並從中遷出,甲方不退還應退部分租賃保證金且有權保留向乙方的追償權。

5、鑑於乙方自20xx年___月____日起未能及時支付房屋租金,乙方應按實際逾期天數以 日租金人民幣_______元整(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向甲方支付並從甲方應退還部分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元整(即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中扣除。

6、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之前由乙方代爲墊付的_________、_______等室內相關設備的維修 保養相關費用,支付金額按維修保養所產生的發票面額實際結算。

7、乙方應保證房屋內原甲方交付使用的傢俱家電及其他相關設備無損毀並保證其正常使 用,如發生室內設備損毀,甲方有權暫扣應退部分租賃保證金,直至相關設備維修完畢,扣除所產生的維修費用後退還餘額。8、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日 期: 日 期: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6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原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依()_________號仲裁書,已成爲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屋的業主,並有意自用該處房產,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與原房主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承租上述房產的租房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終止,甲方於當日退出承租房產。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來一直未能與其聯繫上,故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_________公證處。

3、上述房租依乙方與原房主的轉讓協議,應全部或部分歸乙方享有,但至今該房租仍在原房主________________處,且_________尚有_________________元押金未轉交給乙方或歸還甲方,鑑於上述情況,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取得其應得的房租,乙方承諾儘快歸還甲方_________元押金。

4、雙方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進行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交接手續後在本協議上籤章。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原所簽訂的期爲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該租賃合同,已達成以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於xx年xx月xx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於xx年xx月xx日因乙方拖欠房屋租金過多而提前解除。截止到此,乙方所欠的租金爲xx。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自願退出該租賃房屋,並覈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

三、在辦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將乙方房屋中的所有物品存放於甲方的倉庫中,用於留置。在解除合同後,繳納完所欠的甲方全部費用時,再將其在一天內自主取回。逾期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並不賠償乙方任何損失。

四、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後,退還房屋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備等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屋內設施和原有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辦理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應繳費用xx,若乙方未能在合同解除後30日內繳清所有欠款的,甲方每月按全部欠款的5%加收滯納金。

六、如因乙方未能按約定期限辦理完退房手續,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甲方有權用向乙方要求賠償。

七、鑑於甲、乙雙方的合作關係,甲方同意在雙方解除合同後,給予乙方不超過xx天的搬遷及清理時間。如乙方不按時退場的,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xx元的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但不影響《房屋租賃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九、乙方退租後,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退租前,產生的任何損失和經營風險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十、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盡力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裁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8

現在的房價是噌噌的往上漲,普通大衆工資的漲幅卻遠遠趕不上房價上漲的速度。許多人只好選擇租房,望樓興嘆了。那麼在租房過程中,如果想要解除房屋租賃協議,條件和方式是怎樣的呢?

可解除房屋租賃協議的情況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當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解除租賃協議的條件,也可以經過協商後決定解除房屋租賃協議。但是,如果沒有約定的,那麼在以下情況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協議:

一、承租人解除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說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此條規定僅限於物的瑕疵,而且限於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爲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解除

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於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

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於第三人的。

解除房屋租賃協議的方式

房屋租賃協議的解除方式有三種:

第一,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租賃合同的,那麼自達成共識時起,房屋租賃合同解除;

第二,如果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了解除合同的條件的,那麼自條件發生時,合同自動解除。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當事人對合同是否解除發生爭議的,應當起訴由法院定奪;

第三,如果出現了法律規定的解除情形,那麼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達另一方時解除。但通常當事人會對合同解除與否發生爭議,最終也只能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定奪。

總體上來說,解除房屋租賃協議的條件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約定的解除條件,一種是法定的解除條件。相比較而言,在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解除合同的,發生糾紛的可能性比較少。但實踐中大部分房屋租賃合同並不是協商一致解除的,所以當事人最好請律師幫助收集證據和準備材料,爲向法院起訴和打贏官司做好準備。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9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首先可以通過雙方當事人協商的方式,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解除租賃協議的條件,也可以經過協商後決定解除房屋租賃協議。

如果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當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下面將對這些情況作出說明。

對於租房者來說: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說在租賃房屋出現問題,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居住時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也就是說,如果租賃物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不管承租人是不是窒息的,承租人都可以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

對於房東來說:

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於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於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爲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雙方當事人都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房屋租賃的過程中一般涉及到出租者與承租者兩方,所以在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也要從這兩個方面來說,因爲不管是出租方還是承租方都有可能出現特殊情況而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0

原告:xxx,住所地:xxx,法定代表人:xxx。

被告:xxx,男,1986年8月14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住所地:xxxxx。

案由: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於 之前搬出租賃房屋;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110925元(暫計算至起訴之日,實際應計算至被告搬遷之日);

(計算方式:從xx年1月1日計算至起訴之日xx年5月26日共145天,建築面積共30.6平方米,日租金5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條約定按五倍租金計算違約金,145天x30.6平方米x5元/平方米x5倍=110925元)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水電費共計8933.4元;

4、本案的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xx年,原告與被告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xx路478號共30.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給被告,租金每日5元/平方米,租期從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在合同即將到期前的xx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送達書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遷準備工作,被告親自簽收了通知。xx年12月26日,原告再次對被告送達了書面通知,要求被告於xx年1月24日前搬出租賃房屋。此後,原告又於xx年1月23日和2月13日分別兩次書面通知被告要求儘快搬出租賃房屋,但被告均拒絕予以配合。

依租賃合同第十條第二項約定,租賃期滿,乙方逾期不歸還租賃物,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歸還前日租金五倍的違約金,暫計算至起訴之日爲110925元。被告尚拖欠水電費8933.4元,應一併支付。

原告認爲,被告逾期拒絕搬遷的行爲已構成違約,故訴至貴院,請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x

xx年5月26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1

甲方(出租人):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XXXXXXXX 乙方(承租人):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XXXXXXXX

甲乙雙方於 年 X月XXXX日簽訂《 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坐落於XXXXXXXXXXXXXXX給乙方作X居住XX之用。

上述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因X自身原因XX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要求。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

一、 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 乙方需繳納終止合同之前房屋產生的水電費、物業費、電視電話費、煤氣費等相關費用,於20xx年7月13日搬離。

三、 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

止。根據合同及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原預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餘部分不再退還給乙方,作爲乙方違約賠償金,甲方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押金、租金。

四、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

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等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簡單協議相關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2

茲因甲方基於鄰居(其它所有權人)反對之原因,請求與乙方終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甲方所籤,標的物坐落於______縣市______市鎮鄉區______裏(村) ______鄰______路(街) 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號樓樓頂或屋凸之空間之租賃契約,雙方同意除原租約中有關終止租約、權利擔保及管轄法院等條文仍有效外,餘悉依下列協議履行:

一、雙方於簽訂本協議書時起即終止原租賃關係。

二、 乙方應即將標的物上之基地臺設施拆除,並將標的物返還於甲方

三、 甲方應於終止租約時起______日內,返還押金新臺幣(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計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約中若有其它優惠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手機兌換卷及回饋方案同意書)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拋棄。

五、 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當事人各執壹份爲憑。

甲方:(印)___________ 乙方:(印)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3

一、一方嚴重違反租賃合同,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僅是對違反租賃合同方的懲罰,也是儘量減少損失的一種補救措施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法律行爲。

二、一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履行合同,在允許的合理延長時間內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無法履行,致一方損失並繼續擴大損失。

三、因發現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這種情況是指法律上規定的是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了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於這種情形的產生,導致一方或雙方的損失,如不及時解除合同,損失將會繼續擴大。

五、不定期的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均可隨時解除租賃合同。

六、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徵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實施下列行爲之一:

1、轉租;2、出借;3、抵押;4、拆解;5、轉讓。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戶: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____月,出租人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相關法律知識

承租人經過出租人同意裝修

規範的房屋租賃協議

租賃合同轉讓費怎麼寫,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房屋租賃終止協議範本書這個誰瞭解

房屋租賃協議範本

房屋承租人能否獲得補償安置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範本

承租人如何行使優先購買權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遷,出租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人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___規定執行(如果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擡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變更

1.如果出租人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

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

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元。

5.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單位備案。

甲方(蓋章):_____乙方(蓋章):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5

一、可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形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沒有約定的,那麼可在以下情況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一)承租人解除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解除

1、《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方式

(一)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租賃合同的,那麼自達成書面協議起,房屋租賃合同解除;

(二)如果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了解除合同條件的,那麼自條件成就時,合同自動解除。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當事人對合同是否解除發生爭議的,應當起訴由法院審理;

(三)如果出現了法律規定的解除情形,那麼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達另一方時解除。但通常當事人會對合同解除與否發生爭議,最終也只能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審理。

標籤:租賃 房屋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