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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模板集錦9篇

合同2.52W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簽訂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簽訂合同模板集錦9篇

簽訂合同 篇1

一、裝修合同概念

裝修合同就是爲了房屋裝修而簽訂的合同。這個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的協議。

二、裝修合同的作用

裝修合同簽訂的主要目的是爲了明確責任。裝修合同是家裝質量的約束憑證,也是避免家裝糾紛保證書,是業主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武器”。

三、裝修合同簽訂流程

瞭解裝修合同簽訂流程,可以讓我們在一開始就不至於處於被動的位置。簽訂裝修合同流程一般如下:意向——設計確認——預算提交——總價確認——質量——工期——付款——合同責任確認——簽字生效。

四、裝修合同簽訂應避免的事項

1、書面文件不全

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以及全套設計、施工圖紙,均爲合同有效構成要件。有些裝飾公司在與消費者簽定裝修合同時,這些書面文件不齊全,給以後進行家裝工程帶來了隱患。消費者應把以上三項文件及支付費用的單據妥善保存。

2、合同主體不明晰

合同中應首先填寫甲方、乙方名稱和聯繫方式,很多公司只蓋一個有公司名稱的章,必須要求裝飾公司將內容填滿,並進行覈對。此外,還應注意簽定合同裝修公司名稱,是否與合同最後蓋章的公司名稱一致。

3、權利義務不清

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裝修合同中規定了甲乙雙方應盡的義務。裝修過程中,難以避免出現偶然因素影響施工進度,比如施工現場的安全問題、施工人員身體狀況等等,在合同中應逐一細化,讓雙方的責任歸屬更加明確。

4、增減項未加入合同

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因爲施工項目的增減或其他因素,須對原合同進行變更的,消費者與裝修公司必須協商一致,並簽定書面的變更協議,與此相關的工期、工程預算及圖紙都要做出變更,並經雙方簽字確認

5、監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規定了可以實行工程監理,作爲工程監理人,其身份是獨立於裝修公司之外的。如果家裝公司承諾爲消費者提供免費監理,應在合同中對裝修工程的質量監督效果進行約定

五、裝修合同簽訂前注意事項

1、裝修合同簽訂不能急

裝修合同是裝修工程中最主要的法律文件。當所有的設計和工程預算都談妥後,簽訂裝修合同是裝修開工前必須履行的一道手續。很多消費者在面臨籤合同時,就開始急躁,希望儘快和裝飾公司籤合同,儘快進入施工階段。但是在此建議消費者,籤合同不能着急,需要各方面做好了解,談好設計和預算等後才籤合同,以防止吃虧。

2、必須檢查裝修公司的.手續是否齊全

一個合法經營的裝飾公司,營業執照是必要的。現在很多公司都開設了分支機構,對這樣的公司還應該檢查對方是否有法人委託書。提醒千萬不要和只有一張營業執照複印件的人談家裝工程,因爲誰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

六、常見裝修合同貓膩

大家不要以爲有了合同就可以放心了,其實,在裝修公司的合同中,同樣也存在一些隱含的漏洞、陷阱,這些都可能讓業主成爲裝修的“受害者”。下面我們就一一爲大家羅列出裝合同中隱含的5大陷阱及應對方法,各位業主在裝修的時候可千萬要小心了。

1、工藝說明模糊不清

裝修公司或工頭報價時由於業主更多地會關注單項的價格,而經常忽略工藝說明,尤其是用什麼材料、什麼規格、什麼等級以及應有的說明。一業主訴說親身經歷:當時啥也不懂,裝修公司和工頭給的報價單上就是用了模糊字詞,例如:櫃體、櫃框用大芯版,實木收邊,水泥,刷界面劑,紙面石膏板封面等等,都是一道道陷阱。

2、單項面積上做手腳

一般業主也是關注單項的價格,至於實際的面積一般是大致估計,實際上這一塊也是裝修公司或工頭做手腳的地方,如果每項面積都稍微增加一些,單項價格又高,那麼少則幾百,多則幾千就出去了。單項價格談定了以後,一定要和裝修公司或工頭一起把單項的面積尺寸丈量一下,並記下來落實到紙面上,以免到時就面積和尺寸的大小扯皮。

3、在報價單上做手腳

一些奸詐的裝修公司或工頭就會在工藝說明或面積上做些手腳,簡化一些工藝或者說對某些材質進行偷換。在簽定合同時,一定要親自逐項比較和核對相應的條款,是否跟裝修公司或工頭談妥的最後條件一致,不能忽略任何細節,不給留下任何可乘之機。

4、材料進場時提供劣質產品

雖然在合同上和報價單上寫得很清楚,該用什麼材質、什麼規格、什麼等級的產品,但一些抱有僥倖心態的裝修公司或工頭總會鋌而走險,改頭換面來個以假蒙真,如果業主不細心、不關心的話,劣質材料就這樣偷偷進場了。材料進場的時候,最好要自己親自到場,帶上合同和報價單,並請懂行的人或監理到場一起驗收。

簽訂合同 篇2

1.辦理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什麼證件?

答:房屋產權證、身份證等,具體可以協商。

2.和二房東籤的租房合同有效嗎?

答:如果二房東與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可以轉租,則轉租有效,否則無效。

3.房屋租賃合同期限內,若房屋被繼承、轉讓,合同還有效嗎?

答: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仍然有效。

4.我現在租的房子不想住了,可以轉租給別人嗎?

答:按規定,承租人轉租房屋時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否則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5.租賃期內,房東可以賣房嗎?

答:在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可以出售房屋,但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在相同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該房產的權利。出租人在出售房屋之前應按規定時間書面通知承租人。

6.房東可以在租約期內隨意漲房租嗎?

答:如果簽訂的`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不能漲租,那麼房東就有權漲租。

7.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怎麼辦?

答:房東有權要求其支付拖欠租金,或者終止租賃合同,並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必要時可訴諸法律。

8.合同約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應該按每日百分之多少才合理?

答:法律沒有具體規定,協商一致就可以,通常約定每日萬分之五比較合適。

簽訂合同 篇3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轉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徵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號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 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確。

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二)、(三)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賃證)(編號________)。該房屋的用途爲________,乙方承諾按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2 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覈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爲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賃合同/前一個轉租合同)的租期。

3-2 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轉租期屆滿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____幣)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爲(____幣)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該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______(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費用

5-1 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其它有關費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2 乙方負責支付的一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用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6-2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4 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6-5 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覈准後方可進行。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幣)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7-2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在轉租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8-2 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9-1 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 篇4

  一、選擇正規的家裝公司,簽訂合同之前,業主應先審查裝飾公司的手續是否齊全。

二、參觀裝飾公司正在施工的裝修現場,檢查工地施工工藝以及工人的素質,還應該着重檢查施工工地的管理、衛生和防火情況。

三、對裝飾公司提供的設計方案要有詳細的設計樣圖。預算報價,客戶應該嚴格審定,如有可能找相關專家諮詢。如果委託裝飾公司選擇建材的話,裝飾公司一般會提供預選的材料樣品,客戶應該保存以便日後檢查對照。

四、在簽訂合同時,應詳細註明施工工期、幾次驗收程序(包括材料、隱蔽工程、局部和整體驗收等)、詳細製作過程的`說明、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細表和日期等,同時還應約定好違約金的賠付比例。在約定裝修的材料標準時,一定要非常細緻,包括外牆、內牆、頂棚、地面、廚房、衛生間、陽臺等,每個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號都要清楚標明,不能籠統地用“國內名牌”、“國際名牌”之類的字眼。

五、驗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約定由政府質檢站來驗收,這樣你就可以不爲請質檢站而另付費用。

六、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簽訂,如有委託代理人的,需要複印委託書,同時向裝飾公司索要工商執照的複印件和資質證明的複印件,這兩個複印件都應該加蓋公司章,還要索要項目經理和工程負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或公司正式職工的工作證複印件以及聯繫電話。

七、交付的工程款要由業主親自交到公司財務,並索要建築安裝專用發票,儘量防止出現其他人代收工程款的情況。

八、工程完工後不同的項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戶可依具體情況與公司商議,保留原證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爲裝修的質量保證金。

九、上述裝修合同有三種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戶自己包料,在裝修中還應注意以下幾種情況,裝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購買的材料明細表、合格證、發票;業主自己包料的,選用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誌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裝修材料。

十、預算項目變更時,雙方應該重新簽訂協議。

十一、另外,在裝修工程竣工後,空氣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檢測不合格的,如屬承包人的責任,承包人應返工,並承擔相應損失。

簽訂合同 篇5

警告:本合同所有內容均屬於甲方(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範圍,乙方(員工)應嚴格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成文和不成文保密規定不得知悉該合同相關內容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本合同內容。

請用正楷字體如實填寫以下內容: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乙方(員工)姓 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 址:

根據國家、地方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下稱“本合同”),共同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確甲乙雙方的合法權利和義務,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甲方的健康、穩定和可持續性發展,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用工關係。

第二條 合同簽訂主體

1、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勞動者主體資格的員工和公司(甲方)建立和變更勞動關係時簽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均有義務鑑別乙方是否具有勞動合同簽訂的主體資格。不具有上述主體資格的人員和公司(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

2、乙方在此鄭重承諾,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沒有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以任何形式建立或存在勞動關係,並已經辦妥和隨時能夠提供甲方用工所需要的所有相關國家機關和甲方要求的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手續和資料;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甲方因爲錄用乙方而承擔的法律責任)。

3、本合同生效後,不允許乙方再以任何形式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事兼職。嚴禁乙方在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兼職或與該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對甲方利益有直接或潛在的威脅、損害或不利影響的業務往來或合作;並且在合同生效後,乙方也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乙方直系親屬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如甲乙雙方尚未簽訂勞動

合同,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前書面告知甲方,如甲乙雙方已經簽訂勞動合同,乙方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種情形後的五(5)日內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條 聘用告知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已經如實向乙方告知了乙方與本合同相關的事項,如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乙方對甲方告知的事項已經完全知曉、理解並自願接受,在此基礎上,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二,簽訂合同的地點

第四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期限爲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終止;其中從合同期限開始之日起至 月

2、上述合同期限指甲乙雙方實際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即在乙方自合同約定的期限開始之日起實際提供勞動力使用權甲方從而實際開始獲得勞動力使用權的'基礎上,雙方實際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期間。合同期限開始之日即雙方勞動關係建立之日。

第五條 合同生效

1、爲確保合同的真實性、嚴肅性和有效性,甲乙雙方一致約定本合同除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外,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書面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和乙方加蓋個人印章或按右手拇指手印是本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因此,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書面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乙方簽字並加蓋個人印章(無個人印章時按右手拇指手印)後生效。

2、乙方合同簽名應與其身份證和/或其他個人有效身份證件上的登記姓名保持一致,並且用正楷字體簽署。如因乙方姓名簽署錯誤而導致本合同無效,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3、本合同不允許任何人進行任何形式的修改、塗改或單方更改;如有修改、塗改或單方更改以未修改、塗改或單方更改的合同文本爲準。

4、本合同生效後,如雙方尚未正式建立勞動關係,則在合同生效後至建立勞動關係前,甲乙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應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一(1)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支付對方解約補償金,解約補償金的數額爲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的二個月的基本工資。

5、甲乙雙方在此約定,雙方在本合同訂立前已經訂立且在本合同訂立時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效力自動終止。

第六條 工作地點

合同履行地爲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時按照甲方業務或經營的實際需要由甲方指定或臨時安排的乙方所應常駐、派駐、前往、路由或逗留的行政區域,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所在地 。

三、工作內容

第七條 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內容爲。

2、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簽訂《崗位協議書》,對乙方工作內容進行詳盡說明,並確定工作內容的考覈標準。甲乙雙方簽訂的《崗位協議書》爲本合同的附件,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將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確保乙方從事相關的工作內容,協助乙方進行職業發展;同時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遵守甲方內部職位職務的相關規定,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4、本合同履行期間,經與乙方協商,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業務需要和/或乙方的績效考覈結果,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或者調動乙方到甲方其他已經設立或將要設立的分公司任職。工作調整和調動後乙方的工作內容將根據人事管理部門發佈的調動通知予以確定。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工作時間

1、甲方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和乙方工作內容和責任的性質,相應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標準工作時間、綜合計算工作時間或不定時工作時間,實行後兩種工作時間應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具體工作時間安排依據甲方的相關規定製度或決定執行。

2、甲乙雙方在此確認,乙方因此而付出的勞動是由其工作性質所決定,已經在甲方根據本合同同意向乙方支付報酬時全部予以考慮,並已在本合同項下得到了完全補償。

第九條 加班加點

甲方應依法控制加班加點,不得超出法定時限安排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身心健康。如因工作需要,甲方與乙方協商後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必要的休息條件,依規定支付加班費或安排調休。

第十條 休息休假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日,以及甲方內部規定的無薪和有薪休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一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根據國家安全、衛生法規的標準,以及甲方內部的勞動保護規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同時乙方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內部勞動保護規章制度,確保本人及其他相關員工的勞動安全。

2、甲方爲保證乙方順利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應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物質和技術條件,如勞動工具、機械設備、工作場地、相關資料等。乙方在獲得基本的勞動條件後,應該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務。

第十二條 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報告和處理制度,

履行職業危害防護的義務。同時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的要求,主動進行自我防護,預防本人及其他相關員工職業危害事件的發生。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勞動報酬構成 乙方的勞動報酬分爲基本工資、其他固定項目工資、非固定項目工資。

其他固定項目工資,指甲方定期或週期性支付的每期數額固定的隨基本工資一起發放的工資項目。如固定津貼和補貼等。

非固定項目工資,指甲方不定期支付的或雖定期支付但數額不固定的項目的工資。如績效獎金、加班費、臨時性津貼和補貼、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其他固定項目工資、非固定項目工資,將視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性質和具體情形而定。

第十四條 基本工資標準

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1、2款規定,及甲方的薪酬制度,甲方確定乙方基本工資爲:

(1) □月薪制,標準爲稅前人民幣元/月;

(2) □日薪制,標準爲稅前人民幣元/日

(所選項在□裏打“√”號,後面填寫數額;不選的一項在□裏用“/”劃掉)。

第十五條 獎金

1、按照甲方現行規定,乙方服務滿一定期限後,根據甲方和乙方的績效考覈結果,可在規定的時間獲得一定數額的績效獎金,具體參照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或決定。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或決定變更時本款內容從其變更。

2、乙方享有的其他形式的獎金,參照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或決定執行。

第十六條 代扣代繳項目

1、乙方有義務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直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按照國家規定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中應由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甲方依法直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七條 工資支付日

1、工資支付日,指在甲方依法和按甲方相關規定對乙方的工資作相應項目的扣除後,將乙方工資實得部分,通過銀行轉賬等方式存入在甲方指定工資支付銀行開戶的乙方工資賬戶的日期。

2、甲乙雙方約定的基本工資支付日爲每月十(10)日,屆時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個月度的基本工資。

特殊情況下按國家或甲方規定/決定甲方將工資以現金或其他形式支付給乙方或其書面指定接收人時,雙方約定的工資支付日爲甲方實際支付日。

簽訂合同 篇6

委託合同是指受託人爲委託人辦理委託事務,委託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其特徵有:委託合同是典型的勞務合同;受託人以委託人的費用辦理委託事務;委託合同具有人身性質,以當事人之間相互信任爲前提;委託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委託合同是諾成的、雙務的合同。委託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合同。

簽訂委託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一、當事人條款。委託人和受託人的名稱(或姓名)應寫全稱,不可簡化或使用代號。

二、委託處置的事務。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委託受委託人完成某一事項的處置。因此,委託的事項必須具體,處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確,不可含糊不清。

三、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於受委託人在權利範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託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爲得失,便於爭議的解決。

四、報酬。委託合同如果是有償的,委託人在受委託人完成委託事項後,應當支付約定的報酬,報酬支付的方法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

五、完成委託事項的質量要求,即受託人處置委託事項應達到的委託人的要求,制定該條款是衡量和計算報酬的依據。

六、完成委託事項的期限。委託人委託受託人完成的事項的時間規定,委託人應按時間約定要求受委託人保質保量完成委託事項,受委託人也應在約定的時間內達到委託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時完成,則構成違約,不僅不能如數獲得約定的報酬,還要承擔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是雙方依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履行的結果,是認定賠償的依據。

八、爭議解決的'方式。是指委託方和受託方因合同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是通過某仲裁機構解決,還是訴請某法院解決。

九、其他條款。

委託事務

在委託合同中,應對委託事務的基本信息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託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託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託事務,同時受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託人超越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託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沒有經委託人指示,受託人不得擅自改變委託事務,更不能將辦理委託事務所產生的利益據爲己有。

委託合同之期限

在委託合同中,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的約定,受託人應按約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委託事務。如果受託人因自己的過失不能按時完成,則構成違約,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損失。

受託人損害賠償

委託合同若是有償的,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託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託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委託合同若是無償的,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委託合同之報酬

委託合同如果是有償的,應在合同中對於報酬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進行明確的約定。

1、明確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

2、明確約定報酬支付時間,在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後,委託人應支付約定的報酬給受託人。同時,委託人還應支付給受託人在處理委託事務中墊付的相關必要費用。

3、明確約定委託事務因受託人的過失而未能完成,委託人可以不支付報酬或是就已經完成的部分支付相應的報酬。

其他事項

在訂立合同,建議根據實際具體委託事項對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的方式、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並儘可能保障作爲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委託合同與代理關係委託合同與代理關係有密切的聯繫,但兩者又有明顯的不同:

1、適用範圍不同。就代理關係而言,代理包括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多種類型,而委託合同僅僅是產生委託代理關係的基礎,與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無關。同時,委託合同還適用於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經濟行爲和單純的事務行爲。

2、效力範圍不同。代理關係是存在於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其法律效力涉及這三方面的當事人,代理人必須有代理權,基於代理行爲而產生的法律後果——法律關係的建立、變更或消滅則對被代理人與第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而委託合同則與此不同,其法律約束力僅及於委託人和受託人,即使在委託代理中,委託合同也只是爲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權提供了法律前提,但其本身對第三人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簽訂合同 篇7

首先,在簽訂裝潢合同之前,消費者應當驗看裝潢公司的營業執照,是否有“家庭裝潢”這一經營項目,以確定該公司是否具備正規的企業資質;雙方所使用的合同,應該是上海市工商局和上海市建委共同制定的示範合同。

在簽訂裝潢合同的過程中,消費者要特別留心公司的名稱,即合同上有關承包方的名稱應當與裝潢公司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一致,謹防一些不法經營者“借殼生蛋”;對於合同中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後填寫的項目,儘量不要遺漏;合同簽字之後,須加蓋裝潢公司的公章。

此外,雙方對於裝潢合同內容,包括施工期限、合同標的、施工項目等的變更,都應當以書面形式予以確定;對於作爲合同附件的施工主材料報價單,應當儘可能的具體明確,列出裝飾材料的`規格、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總價等。

另外,裝修後期維修與保養服務相關條例是否註明等。後期維修與保養是比不可少的一環,往往後期服務完善的公司正是它實力的重要標誌。

簽訂合同 篇8

一、 租賃合同概念和特徵

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將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爲此支付租金並於使用結束後歸還原物的協議。提供物的使用的一方爲出租人,使用物的一方爲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物爲租賃物,租金是指使用租賃物的代價。

租賃合同具有以下特徵:

(一)租賃合同是轉移財產使用權的合同。租賃合同是以承租人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爲目的的,因此,承租人獲得的是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租賃物的所有權仍由出租人享有。

(二)租賃物爲特定的不可消耗的有體物。在租賃期滿後,承租人應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因此,租賃物必須是不可消耗物方能經過使用後仍保持原狀。

(三)租賃合同是雙務、諾成、有償合同。租賃合同自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時成立,不以租賃物的實際交付爲生效條件;在租賃合同中,出租人享有收取租金的權利,同時承擔交付租賃物的義務,而承租人有使用租賃物的權利,同時承擔交付租金的義務。雙方的權利義務具有對應性、對價性。

(四)租賃合同具有暫時性。租賃合同只是將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暫時轉移給承租人,而非永久性轉移。租期過長,有可能使租賃物的使用價值喪失,不利於租賃物的返還。我國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五)租賃合同的形式具有特殊性。《合同法》第215條規定,租賃期限爲6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爲不定期租賃。另外,對於特殊情形的租賃合同,法律規定應當依法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

二、 租賃合同當事人的主要義務

(一)出租人的主要義務:

1. 交付租賃物並保持其約定用途。因爲租賃合同訂立的目的就在於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使用和收益。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交付方式和時間交付租賃物,實現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

2. 出租人承擔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出租人的瑕疵擔保責任包括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和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租人應當擔保所交付的租賃物能夠滿足承租人的正常使用收益,如果租賃物有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收益的瑕疵,出租人應當承擔責任;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租人應擔保不因第三人對承租人主張租賃物上的權利而使承租人無法對租賃物爲使用收益。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3. 對租賃物有修繕義務。在租賃期間內,當租賃物不符合約定的使用狀態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出租人有義務對該租賃物進行維修。

(二)承租人的主要義務:

1. 按照約定對租賃物進行使用、收益。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2. 保管租賃物的義務。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應當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賃賃物,一方面,承租人應保證租賃物的安全,另一方面,承租人應保證租賃物的使用價值不降低。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 不得擅自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 不得擅自轉租。《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的可以轉租。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 按約交付租金。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形式、數額和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間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 返還租賃物的義務。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三、 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爲租賃物的合同,是指以房屋所有權人作爲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並於租期屆滿時,將承租房屋返還給出租人所訂立的協議。

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中的一個很重要的特殊形式,它既適用於租賃合同的一般規定,同時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一)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並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二)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三)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有權主張原房屋租賃合同對新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四)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簽訂合同 篇9


1、明確約定工期:

一般套二的房子,簡單裝修工期在35天左右,裝修公司怕有意外,把工期定到45-50天,如果你很在意工期問題的話,可以在簽訂時和裝修公司洽談此款項。

2、付款方式:

很多的裝修合同的約定首付60%,檢驗驗收合格後交納35%,完工後交納5%,這樣付款,相當於一半工期的時候就已經給裝修公司交了95%左右的費用,如果裝修的後期出了什麼問題的話,就很難再壓制公司了。所以建議在簽訂合同時候,儘量爭取到對自己有利付款方式,如:把首付壓到30%,中期交納30%。

3、增減項目:

裝修過程中,很容易有增減項目。要注意一點,你應該支付的增減費用,都應該是在該項目施工前,由您簽字認可的,如果是您沒有簽字認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應的費用。要在合同中明確註明。

4、保修條款:

裝修的整個過程現在主要還是以手工現場製作爲主,沒有實現全面工廠化,所以難免會有各種各樣的細碎質量問題。保修時間內,裝飾公司應該實施的責任就尤爲重要了。比如出了問題,裝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權負責保修,還是隻包工,不負責材料包修,或者還是有其他制約條款,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寫清楚。

5、按圖施工要寫進合同:

嚴格按照您簽字認可的裝修圖紙施工,如果在細節尺寸上和您在設計圖紙上的不符合,您可以要求返工,且因返工產生的費用由裝修公司承擔。

6、材料驗收:

進場的裝修材料必須在業主驗收並簽字後纔可使用。否則,很多時候材料明明存在瑕疵,但工人“睜隻眼閉隻眼”的就開始施工了。等業主發現的時候已經“生米煮成熟飯”,返工可能造成更大的損失,很多業主最終選擇了妥協。

7、水患賠償:

對於裝修過程中出現忘記關水或防水不嚴,造成樓下住戶泡水損失的賠償責任如何分配要提前在合同中註明,以防萬一。

8、監管力度要有明確約定:

監理的監管工作是裝飾公司對施工質量控制的主要手段,他們到場巡視的時間間隔,對工程的質量尤爲重要。監理每隔3天應該到場一次。設計師在一些關鍵的節點也一定要到場,如水電路交底、木工交底、木工驗收等環節,設計師應必須到場。

9、工傷賠償:

對於裝修施主不要與施工人員簽署委託合同,否則一旦出現傷亡事故,業主作爲委託人勢必要承擔相應責任。尤其是木工工程,工人傷筋動骨的事故時有發生,業主要提前規避此類風險!

7、火災賠償:

對於裝修過程中出現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責任如何分配要提前在合同中註明,以防萬一。

8、轉包賠償:

工程轉包的現象雖然並不多見,但其性質惡劣,需多加提防。工程轉包是指,承包單位並未最終參與施工,而是將委託方的工程轉包由他人施工,嚴重時甚至多次層層轉包。這就使委託方的'裝修費用受到層層瓜分,而且最終的施工方並不受到第一承包方制約,工程質量無人監管。這種轉包行爲雖不多見,但其性質惡劣且後患無窮,所以消費者應謹慎提防。在簽署裝修合同時,要明確施工工長或項目經理的名稱,防止轉包。

9、水電費用:

一般情況下裝修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用並不多,一般由業主承擔。但在一些特殊的施工階段,如嚴冬施工時,長時間使用電暖氣保溫會產生大筆電費。這種情況造成的大額電費由誰來買單,合同中要提前註明。

10、驗收標準要明確:

目前各省市都制定了一些關於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承包發包及施工管理的規定,要求以《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當地制定的一些標準爲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並在家居裝飾合同中約定。如果合同中不做規定,一旦出了問題很難處理。所以合同中一定要註明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依據。

11、賠償責任要明確:

裝修過程中如出現違法物業要求,如打斷樓體承重鋼筋、短路燒燬樓宇對講、破壞樓體外立面等常見問題,一經物業發現,物業必然要求賠償。而裝修押金一般都是業主交付的,出了問題“冤大頭”往往是業主。這些賠償責任要由誰來承擔,簽署合同時一定要註明,出現問題時可有據可依。

12、簽署合同前確保文書齊全:

簽署合同前確保裝修工程書面文件齊全。經雙方認可的《工程預算書》,以及全部設計、施工圖紙均爲合同構成要件。簽訂裝修合同時,務必確保此類書面文件齊全。而且裝修業主應把《裝修合同》和以上三項文件及支付費用的單據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