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合同

聘請合同書

合同2.92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聘請合同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聘請合同書

聘請合同書1

甲方:_________(家長姓名,住址及聯繫電話)

乙方:_________(學生姓名,寢室號及聯繫電話)

經雙方協商自願,簽定協議如下:

一、家教要求

甲方安排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對授課學生_________於每個星期的_________時間,在_________地點,教授_________課程。時間和要求一經商定,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一方有變故必須提前12小時通知另一方,並報勤工助學中心。

二、勞酬方式

甲方於每個月的_________日,現金支付乙方上個月家教酬金_________元。(參考標準:對國小生,國中生,高中生一門課程的授課勞酬最低標準分別爲_________元/小時,_________元/小時,_________元/小時。特長類家教勞酬和交通費用另算。)

三、工作及安全責任

在家教時間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乙方必須認真負責的.授課,不得做與授課無關的事情。

四、工作紀律

乙方除收取協商勞酬外,不得收取甲方任何禮品,不允許在甲方家中就餐。乙方必須與中心保持聯繫,定期向中心彙報家教情況。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勤工助學中心各執一份,由勤工助學中心負責監督執行。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合同書2

甲方:xx初級中學乙方:

甲方需要聘用專職學生公寓管理員(生活老師),經與乙方商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職責

1、負責清點登記宿舍財產,並要求學生愛護宿舍的所有設施,做到牆壁無污染,廁所無臭氣,如有財產損壞負責追究當事人照價賠償,並報告甲方處理。

2、開學初、末做好財產交接工作。

3、負責安排學生鋪位,並按鋪位登記造冊,每晚按時清點住宿生人數,對不按時作息的學生進行教育,並報告班主任及政教處。

4、督促學生搞好宿舍衛生,及公寓樓周邊衛生,每天對宿舍衛生進行一次檢查量分,並監督學生保持宿舍經常乾淨、整潔。

5、按學校規定的時間開關公寓門鎖。

6、禁止學生在宿舍用電器、吸菸、賭博、酗酒、打架等違紀行爲,要求學生按規定鋪位就寢。

7、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宿舍,嚴禁男生到女生宿舍、女生到男生宿舍,若不聽勸阻就立即報告甲方安保處。

8、經常檢查宿舍安全,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報告甲方安保處。

9、堅守崗位不能隨意離崗,有住宿學生在校留宿必須有相應宿舍管理員上班。

10、學生離校前,生活老師必須檢查各個宿舍,確保門窗關閉,防止財產丟失和學生被褥不被暴雨淋溼。

二、待遇

能履行上述職責甲方每月發給基本工資xxx元,月考覈工資xxx元,按(xx初級中學生活教師考覈細則)量化考覈成績計算考覈工資。寒暑假期間不發工資,聘期內不足一月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工資。雙休有學生留宿期間要值班,要確保在校學生的.安全,若不履行職責造成工作失誤的每次扣除xx元,同時不予聘用,合同解除。

三、乙方屬合同用工,除每月發給合同工資外,不負擔任何校外意外事故費用,在聘用期間不按時上班,合同自行終止。

四、正常辭退乙方,甲方按相關政策執行。

五、聘請: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至放寒假)。

六、以上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一旦簽約不得反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存檔一份。

備註:xxx爲新招聘人員,自20xx年x月x日到校上班,試用期爲兩個月,若不能適應學校的工作,學校將於辭退。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xx初級中學

20xx年x月x日

聘請合同書3

聘任方:_____大學(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根據___大學教學、科研及學科建設等任務的需要,___大學聘任___爲______職務,具體聘任單位爲______,經雙方平等協商,依法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聘期

本崗位聘期爲___年。聘任期滿,視聘任雙方需要,決定是否簽訂繼續聘任合同。

本次聘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乙方的崗位工作目標及任務

(注:本條內容由學校授權聘任所在具體單位,結合所在單位聘任學科的具體情況,進一步明確、細化,務求做到明確、具體、可操作。)

(一)乙方在聘期內該崗位上應完成的工作目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在聘期內應履行的工作任務:

教學任務:

科研任務:

學科建設任務:

人才培養任務:

其他任務: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具體內容由甲方授權具體聘任單位落實)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以及本崗位工作目標、任務,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考覈和獎懲。

(二)甲方義務(具體內容由甲方授權具體聘任單位落實)

1.依法維護乙方應享有的各項權利。

2.爲乙方提供完成崗位任務所必須的良好工作和生活條件。

3.爲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所需要的校內相關政策。

4.乙方在聘期內做出重大成就的,甲方積極推薦申報有關獎勵。

(三)乙方權利

1.乙方按照___大學的有關規定,享受按國家規定提供的工資、保險、福利及校內津貼等其他待遇;

2.享受甲方爲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3.甲方如不能按規定履行其應盡義務時,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申訴。

(四)乙方義務

1.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聘期內保證全職在甲方所聘崗位上工作;

3.全面履行所聘崗位職責,完成所聘崗位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接受甲方的.監督、考覈及管理;

4.乙方在聘期內所取得的教學、科研等成果均屬職務成果,其發表有關論文、著作或申報有關獎勵、專利和科研項目及經費等,均須同時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須同時署作者及作者單位,作者單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四條考覈(具體內容由甲方授權具體聘任單位落實)

(一)甲方每年按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覈。考覈時,乙方須向受聘具體所在學院或單位的學術委員會彙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並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學院或單位根據學術委員會意見確定考覈結果,考覈結果報學校備案。

(二)對考覈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三)甲方在三年聘期結束後根據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務書對乙方進行評估(具體評估辦法另定),決定是否續聘事宜。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覈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爲,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並由甲方發佈解聘文件。

(二)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辭聘,並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範,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第六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聘任方及受聘方各持一份,具體聘任學院或單位留存一份;本合同於受聘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除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外,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處理,對合同有關條款的變更,應徵得對方同意。

(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項,應由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合同書4

根據工作需要,我校聘請同志爲臨時代課教師。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簽訂此聘用協議並共同履行如下條款。

一、聘用單位聘用受聘人員臨時代課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聘用期限爲一學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在聘用協議內,受聘人員每月工資xx年級綜合平均分0分以上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勞動教養;

7、患病不能從事原工作;

8、受聘人連續曠職天或一月內累計曠職2天;

五、受聘人員因自身或其它原因需終止協議,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學校,待學校做好後續工作,方可離崗,從離崗之日起協議終止。

六、聘用雙方都應認真履行協議約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

七、此協議一式三份聘用單位、受聘人、鎮中心國小各留存一份。

八、此協議由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後生效。

聘用單位(簽章):

受聘人員(簽章):

20xx年xx月xx日

相關經典閱讀

學校後勤聘請人員合同書範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結合我校後勤人員崗位職責要求,爲明確甲乙雙方職責,本着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擔任教師後勤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爲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試用期爲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

主要負責甲方教師飯菜操作,操作間衛生,茶水供應,餐具消毒等工作。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和臨時工作安排調配。

2、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__元,乙方工作時間以月爲單位,9月1日前和7月1日後工作的按日_______元付給加班費。寒暑假期間不發放工資,有事有病請假時,按乙方每天的日工資扣除。法定假日按法律規定執行。

3、乙方不享受甲方在編教職工等同的福利待遇,發放福利時由甲方視學校經濟情況酌情處理。

4、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安排、調度、監督、管理和評價。

5、爲乙方提供上班期間的工作服及相關的勞保用品,定期免費爲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2、非工作日,甲方需要加班,乙方必須服從,學校按照規定給予補貼。

3、工作期間要講究衛生,穿戴整潔,熱愛學生,熱心爲師生服務,自覺做好廚具餐具和食堂環境的清潔工作,嚴格執行餐具的消毒工作。

4、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5、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學校的各項規定,上班期間需在校。

6、乙方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個人原因致傷所產生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因工受傷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提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以解除合同: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或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年齡超過以下情況:女年滿55週歲、男年滿60週歲的。

5、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5、因年齡、身體等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

6、參加學校組織體檢因患病達不到合格要求的。

7、其它違反國家、學校有關規定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本合同簽訂之後,以前職工同學校簽訂的合同及協議等自行終止。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甲方的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總務處、校長辦公室及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請合同書5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四川博篤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律師事務所”)和 (以下簡稱“委託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於 年 月 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 法律服務範圍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指定承辦律師,爲委託人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爲:

[訴訟案件]

代理委託人就 案件的 進行訴訟。

[非訴訟案件]

就 事宜或項目向委託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並協助委託人處理與該事宜或項目相關的法律事務。

1.2. 代理權限

委託人授權律師事務所的權限爲:

1.3. 律師

律師事務所指派 律師、 律師作爲本協議法律服務事項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1.4. 律師費

律師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定額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委託人委託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律師費,律師費總額爲 元。

(2)按標的額計算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委託人委託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按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律師費,收費的標準爲: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爲 ;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爲 ;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爲 ;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爲 ;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爲 。

總額爲 元。

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3)按時計算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委託人委託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時方式收取律師費,計時收費的標準爲:合夥人/合作人每小時 元;其他律師每小時 元;律師助理每小時 元;祕書每小時 元。計時收費的最小單位爲0.1小時。

(4)其他計費方式

1.5. 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與辦理委託事項密切關聯的各項支出,該等其他費用應由委託人另行承擔。雙方就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長途電信費用:

(2)文件快遞費用:

(3)複印費用:

(4)外地或境外差旅費:

(5)其他:

1.6. 費用支付

1.6.1 .律師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律師費,由委託人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先支付 元。其餘律師費將按照以下約定支付:

1.6.2 .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委託人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1.7. 聯繫信息

有關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的聯繫信息如下:

律師事務所: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委託人: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1.8. 其他約定

除有上述特別條款約定和以下一般條款約定外,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

(1)

(2)

(3)

(4)

二、一般條款

2.1.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義務

律師事務所和承辦律師爲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承擔以下義務:

(1)承辦律師應當遵守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承辦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維護委託人的最大利益;

(3)承辦律師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4)承辦律師不得超越委託人授權行事;

(5)承辦律師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6)律師事務所或承辦律師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人;

(7)律師事務所和承辦律師應當保守委託人的商業祕密和/或個人隱私。

2.2. 法律服務人員的安排

(1)在聘請律師合同履行過程中,律師事務所可根據法律服務的需要,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師、律師助理、祕書處理與本案有關的一般事務,包括但不限於:送達文件、調查、文件製作、文件複印、相關法律調研。

(2)在聘請律師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律師辭離律師事務所或者因其他原因無法代理委託人辦理案件,律師事務所經委託人同意,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案件。委託人要求解除聘請律師合同的,在合理認定律師費的情況下,應當辦理解除律師合同的手續。

(3)因不可抗力等緊急情況,致使原來指定的承辦律師不能履行職責,律師事務所根據情況及時與委託人協商變更承辦律師。若無法聯絡到委託人或委託人不同意變更承辦律師的,雙方同意:____ ____

2.3. 委託人的`義務

委託人承擔以下義務:

(1)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3)如委託人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律師事務所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委託人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

2.4. 計時收費的費用清單和支付

(1)律師事務所於委託人應當支付律師費之前,應當向委託人提交書面的計時收費費用清單,告知其在該期間內應當支付律師費、其他費用的金額。

(2)按月結算計時費用:律師事務所應當於每月10日向委託人提供上月律師費清單,委託人應當於收到清單後10日內確認或提出異議。委託人未在10日內提出異議的,應當按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清單支付律師費。

(3)若委託人對律師工作時間提出異議的,可要求查詢律師承辦案件工作時間紀錄單。

(4)委託人應當在收到費用清單後 日內向律師事務所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如果委託人未能夠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或者費用清單的提示及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5)律師事務所在收到委託人的付款後,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律師事務所專用發票或相應的費用的收據、發票。

2.5. 滯納金

若委託人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2.6. 委託人財物的保管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取得的由委託人提供的正本資料、文件、其他物品以及代收的執行款物(以下簡稱“委託人財物”)均屬於委託人的財產,律師事務所應當在完成法律服務後,將委託人財物移交給委託人。

(2)如果委託人未及時接受或拒絕接受律師事務所移交的委託人財物,律師事務所可代爲保管或移送公證機關提存,由此產生的任何費用,均由委託人承擔。如律師事務所代爲保管委託人財物的,則保管期限不超過兩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律師事務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2.7. 保密責任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對於委託人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委託人祕密”)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委託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託人祕密。

(2)以下內容不屬於委託人祕密:

a.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範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爲準。

2.8. 利益衝突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應當就已經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與委託人有利益衝突方的情況如實告知委託人。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委託人有權撤銷對律師事務所或律師的授權;律師事務所亦有權解除本協議。

2.9. 其他法律事務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均無義務代理委託人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律服務範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委託人如確有需要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律師事務所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協議。

2.10. 合同的解除

(1)如果委託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律師事務所有權解除本協議。

(2)如果委託人向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提出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要求,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終止向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

(3)如果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後發現委託人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解除的,委託人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律師事務所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2.11. 不保證

律師向委託人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爲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12. 完整的協議

本協議作爲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之間的最終的、完整的協議,取代之前雙方作出的口頭或書面的約定。

2.13. 協議的可分性

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全部或部分無效,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2.14. 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2.15. 通知

與本協議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書面方式可以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均應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2.16. 爭議的解決

(1)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委託人可以直接與律師事務所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委託人可直接向上海市律師協會提出申訴意見,由上海市律師協會進行爭議調解。

(2)雙方同意,有關本協議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協商解決和調解解決的,可選擇_______

1.向________提起仲裁;

2.向________提起訴訟。

2.17.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條約定的 (訴訟/非訴訟/見證/諮詢)工作完成時止。

2.18. 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簽署:

聘請合同書6

聘請方(甲方): 聯繫人:

受聘方(乙方):湖北三豐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事項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 爲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方面爲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服務。

1,對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

2,協助甲方進行草擬、修改、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應邀參與甲方的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4,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5,應邀參與甲方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糾紛的訴訟和非訴訟活動。

6,若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託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託,並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7,其他與甲方有關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的義務:

1,提供有關事實證據材料,及本單位有關的信息資料;

2,承擔法律顧問在辦理法律事務中實際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委託審計、鑑定、公證、查檔及其它用於收集資料的費用等。

三、乙方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3,保守甲方事務祕密。

四、乙方爲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常年法律顧問費每年爲人民幣 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一次性付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後,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六、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後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聘請方: 受聘方:

代表人(蓋章): 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請合同書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民法典》之規定,聘請乙方爲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

1.中外稅收政策諮詢

2.最新財稅政策解疑

3.辦稅實務指導

4.比較稅負、比較收益指導

5.稅收自查指導

6.協調稅務關係、調節稅務爭議

7.稅務籌劃諮詢

二、甲方應爲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

稅務顧問原則上採取“隨時聯繫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具體細節雙方另訂。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十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人民幣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繫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爲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爲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託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諮詢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乙方負責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的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請合同書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爲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聘請甲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律師

甲方根據乙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服務場所

1.甲方提供服務的場所爲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辦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況時,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但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上門服務的交通費用。

3.當乙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賠償糾紛已經達成意向,需要當場簽署和解協議或者當場履行時,可以要求甲方到該現場爲乙方起草/審查和解協議,但甲方不承擔陪同談判的義務,同時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到達服務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服務範圍與內容

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工作、生活、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但乙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開廠、辦店、個人商標、個人專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範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借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爲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範圍內的法律事務提供口頭的諮詢、解答和意見建議。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書面的的諮詢、解答和意見建議,但該書面的的諮詢、解答和意見建議限於要點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爲詳盡的法律意見書。

3.甲方不承擔代爲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個案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擔乙方所涉個案的事前、事中、事後的法律諮詢、解答、分析評判、提供建議意見、在該法律事務的簽約和履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律文書審查的義務,但不承擔陪同考查、談判磋商的義務。

5.不論在什麼情況下,本合同所約定的甲方服務內容不包括甲方爲乙方事務向第三方進行考查覈實、調查取證之服務事項。

第四條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顧問服務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2.作爲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師服務費_________元。該費用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現金支付。

第五條其他事項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乙方應與甲方另行協商並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合同,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項目有收費規定的,除差旅等實際支出的費用項目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惠(如果收費規定允許),如無收費規定,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按八折優惠。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合同書9

甲方:(個人)

住所:

電話:

乙方:(律師)

住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個人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個人法律顧問,乙方應就甲方有關個人人身和財產權益等事務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1、以電話、email、qq等及時通訊服務,及時解答甲方的法律諮詢;

2、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法規、相關案例、立法動態等。

3、提供不少於六次律師事務所內約見服務,當面解答聘請人法律事務諮詢。

4、出具不少於六次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於起草、審查、修訂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提供法律建議書等。

5、進行不少於兩次的律師調查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查詢工商檔案、房屋權屬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第三條、甲方享有下列的權利:

1甲方有權利向第三方聲明或表明乙方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權指定乙律師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但是應另行辦理委託手續,其代理委託手續,代理費用可按乙律師正常收費標準20%予以優惠3每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有權要求乙方做一個書面的工作小結通過郵件方式發送.

第四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乙方法律服務事項有關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對於需要甲方另行授權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託書;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爲甲方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爲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五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保證以本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協議項下的法律服務,並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甲方委託範圍的事務;

2、乙方應使甲方瞭解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向有關部門提交一切正式法律文件;

3、乙方對履行本合同項下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授權公開、或甲方已公開、或法律要求公開者不在此列;

第六條、顧問期、律師費及支付方式:

1、乙方受聘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爲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應在簽署本協議之日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付費標準爲人民幣三百六十五元,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選擇:推薦方式銀行轉帳:開戶行:

3、甲方應支付乙方墊付的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活動而發生的鑑定、翻譯、查詢費、複印費等第三方收費以及齊齊哈爾地區外出差而實際發生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

4、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次數或範圍超過本合同約定,需另行支付律師費,所涉標的超過10萬元人民幣的,律師費另行計算,原則上參照乙方收費標準給予20%的優惠,並視工作難易程度、所涉金額大小等情況,在此基礎上予以調整,但每項事務最低收費額不低於元人民幣(¥元)。

第七條、鑑於委託合同的法律特徵,甲乙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內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乙方無論何時解除本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

第八條、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總額以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總額爲限。

(一)未經允許將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泄露給第三方。

(二)將甲方的文件原件遺失的

(三)無故終止法律服務的。但是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請合同書10

甲方:xx初級中學

乙方:

甲方需要聘用專職學生公寓管理員(生活老師),經與乙方商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職責

1、負責清點登記宿舍財產,並要求學生愛護宿舍的所有設施,做到牆壁無污染,廁所無臭氣,如有財產損壞負責追究當事人照價賠償,並報告甲方處理。

2、開學初、末做好財產交接工作。

3、負責安排學生鋪位,並按鋪位登記造冊,每晚按時清點住宿生人數,對不按時作息的學生進行教育,並報告班主任及政教處。

4、督促學生搞好宿舍衛生,及公寓樓周邊衛生,每天對宿舍衛生進行一次檢查量分,並監督學生保持宿舍經常乾淨、整潔。

5、按學校規定的時間開關公寓門鎖。

6、禁止學生在宿舍用電器、吸菸、、酗酒、打架等違紀行爲,要求學生按規定鋪位就寢。

7、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入宿舍,嚴禁男生到女生宿舍、女生到男生宿舍,若不聽勸阻就立即報告甲方安保處。

8、經常檢查宿舍安全,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報告甲方安保處。

9、堅守崗位不能隨意離崗,有住宿學生在校留宿必須有相應宿舍管理員上班。

10、學生離校前,生活老師必須檢查各個宿舍,確保門窗關閉,防止財產丟失和學生被褥不被暴雨淋溼。

二、待遇

能履行上述職責甲方每月發給基本工資1200元,月考覈工資250元,按(xx初級中學生活教師考覈細則)量化考覈成績計算考覈工資。寒暑假期間不發工資,聘期內不足一月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工資。雙休有學生留宿期間要值班,要確保在校學生的安全,若不履行職責造成工作失誤的每次扣除50元,同時不予聘用,合同解除。

三、乙方屬合同用工,除每月發給合同工資外,不負擔任何校外意外事故費用,在聘用期間不按時上班,合同自行終止。

四正常辭退乙方,甲方按相關政策執行。

五、聘請:自二0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二0一七年元月(至放寒假)。

六、以上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一旦簽約不得反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存檔一份。

備註:吳大會爲新招聘人員,自20xx年10月8日到校上班,試用期爲兩個月,若不能適應學校的工作,學校將於辭退。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xx初級中學

20xx年月日

聘請合同書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_________因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購買_________股票的全部交易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訴訟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爲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爲:

1.代爲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爲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3.代爲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爲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按照國家的規定交納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30%作爲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當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訴書請求金額的30%作爲違約金。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證券交易存在正常風險,該風險產生的損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本案損失的認定涉及到_________虛假陳述的揭露時間和更正時間,目前,對該日期的認定法律界存在爭議。具體依據虛假陳述揭露日還是虛假陳述更正日計算損失有待於法院最終判定。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委託人的方法計算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有所不同。

4.法院審理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堅持“着重調解、鼓勵和解”的原則。在調解或者和解過程中,爲了讓投資者早日得到賠償,可能需要在損失賠償的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5.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是一種新型的訴訟案件,並且涉及人數衆多,訴訟、執行中可能需要較多的溝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6.其他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併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聘請合同書12

立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約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註冊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與中文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甲乙雙方同意訂立條款如下:

(一)甲方現聘請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爲_____集電視劇“_______”之導演,每集不少於____分鐘,甲方亦答應同時執行監製及副導演之職。(以下簡稱“該劇集”)

(二)協議有效期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該劇完成爲止。(以下簡稱“協議期”)

(三)乙方保證於協議期內是自由身份,除本協議外,絕無任何其它協議之羈束以致妨礙乙方於協議期內向甲方提供其服務及履行本協議中乙方之所有責任及義務。設若本協議之簽署引起任何協議糾紛,乙方須負百分之一百責任及承擔一切後果,與甲方完全無涉。乙方於協議期內,至完全履行本協議規定之一切責任爲止,得優先爲甲方及各該劇工作,不得以其它理由爲藉口,以致妨礙履行本協議列明之工作及義務,乙方於協議期內必須爲甲方提供最有效之服務,使各該劇能以最低成本、在最短時間內達成最佳質素完成。

(四)1.乙方替甲方擔任協議導演於協議期內共執導二十集電視劇,甲方同意支付乙方酬金每集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二十集共酬金人民幣____萬元整。支付方法如下:

(1)甲方保證支付乙方每集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二十集共酬金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

(2)酬金餘數即每集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二十集共酬金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由乙方所引薦之贊助商付出之本劇集贊助費收集,若有不足之數,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亦不用支付,乙方亦不作追究。

a.第一期於簽約時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作爲訂金。(____%)b.第二期於開始拍攝時支付人民幣____萬元整。(____%)c.第三期於拍攝至中段時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____%)d.第四期於拍攝完成後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____%)e.第_______五期於後期製作完成後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____%)

2.倘若本協議期滿,而乙方未能完成履行本協議之責任,則本協議之有效期及乙方於本協議之責任得以順延至各該劇全部完成爲止,而甲方無須支付乙方上述協議第(四)1.條所列明以外之酬金。

3.倘若本協議期滿,而甲方因行政上之安排導致乙方未能完成履行本協議之責任,則本協議之有效期及乙方於本協議之責任之順延期由甲乙雙方根據情況另議。

(五)1.乙方應在甲方要求下,義務爲甲方修改各該劇之劇本內容,而甲方無須付予乙方上述本協議第(四)1.條所列明以外之酬金。

2.各該劇之一切錄像帶、錄像、雷射影碟、電視、電影、廣播及一切將來發明之傳播媒介,劇本內之人物造型、姓名等版權﹙除文字版權外﹚,皆屬甲方所擁有,與乙方無涉。

聘請合同書13

_________(聘方)聘請_________(受聘方)爲外籍工作人員(或_________語教師),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聘期爲_________年(學校可按學期、學年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職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離聘之日止。

第二條 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商定如下:_________

受聘方應按時、按質完成以上工作任務。聘方應爲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聘方應予採納。雙方應積極合作。

第三條 中國政府法定的工作日爲:每週六天,每天八小時(教師按周課時填寫)。

第四條 聘方每月付給受聘方工資人民幣_________元,並按附件規定提供各項生活待遇。

第五條 受聘方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法律、法令、有關規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條 雙方均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斷合同,必須在離華前一個月向聘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聘方同意,受聘方仍應照常進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兩週後,停發工資,並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的有關生活待遇,回國的一切費用自理。

受聘方違犯中國政府法令,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工資照發,但受聘方應在此期間內安排回國。聘方負擔受聘方及其家屬在中國境內的旅費,國際旅費自理。

對瀆職的受聘方,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安排受聘方回國。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旅費,由聘方支付,其它一切費用自理。

第七條 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經醫生證明連續病休兩個月後仍不能繼續工作,聘方有權提出提前終止合同,並根據受聘方的健康狀況,於一個月內安排其回國。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飛機票和負擔按規定限量的行李託運費。

第八條 本合同自聘期開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長聘期,均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另籤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延聘期內繼續有效。雙方均未提出延長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長聘期時,本合同期滿即失效。

·學校臨時工聘用合同 ·保姆聘用合同 ·經紀人聘用合同 ·教師聘用合同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蓋章):_________ 受聘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聘請合同書14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爲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律師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的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信守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向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職責。

二、聘期爲一年。自起至__日止。

三、法律顧問費及其它費用:

(一)、法律顧問費按聘用期內一年執行,按月平均支付。

(二)、其它費用的支付

在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檔案查詢費、公告費、翻譯費、複印費等與委託事項有關的費用;

2.異地辦案的.差旅費、食宿費、長途通訊費等;

3.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四、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顧問工作的內容範圍:

(一)協助甲方處理下列法律事務:

1.應委託人要求,就委託人經營、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提出法律意見,或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2.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規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3.應甲方要求,就甲方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法律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發表律師意見。

4.應甲方要求,參加經濟項目磋商、談判、審查,或準備磋商、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5.提供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6.接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協助甲方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和法律知識培訓;

8.爲甲方處理勞動糾紛、經營承包糾紛、經營租賃糾紛等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9.爲維護甲方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經營管理權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二)未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三)未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事務。

五、顧問律師的工作方式:甲方隨時向乙方諮詢,甲方如遇急需辦理的法律事務,可隨時通知律師進行處理。

六、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聘方應就其所爲的民事行爲而提供的法律事實、證據及文件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2.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及其它費用;

3.爲保證法律顧問職責的履行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保障法律顧問應有的知情權。

七、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應就其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託範圍內提供法律服務,不得超越委託權限;

4.應對其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接觸瞭解到的機密、商業祕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5.指派的主協調顧問律師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顧問責任時,應當重新指派顧問律師,以保證法律顧問工作的連續性和及時性;

6.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照有關避免利益衝突規則的規定,避免利益衝突。

八、顧問律師經甲方特別委託辦理第四條以外的法律事務,按司法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律師業務收費辦法另行收費(優惠10%—20%)。

九、任何一方提出變更、終止本合同,均應以書面方式提出。在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或未獲得有效裁決前,雙方均不得做出有損於對方利益的行爲。

十、爭議解決:因執行本協議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_日

聘請合同書15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須爲甲方服務期限爲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爲甲方服務期限爲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並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覈後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爲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徵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爲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爲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並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並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覈。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並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着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範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爲,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爲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定》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於職工在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3.

4.

十、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虹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蓋章或簽名)

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

注:簽訂本勞動合同必須用鋼筆書寫,不得使用園珠筆。

標籤:合同書 聘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