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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律師合同

合同2.29W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聘請律師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聘請律師合同

  聘請律師合同1

聘用方:

受聘方:身份證號: 執業證號:

擔保方: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廣東仁人律師事務所執業,三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相互的權利、義務、責任,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受聘方自願受聘,並在聘用方的指派下,從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的七項業務。受聘方非受聘用方指派,或非從事上述業務的行爲,均屬非因公執業行爲。

二、聘用期限: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廣東仁人律師事務所執業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爲續約期,逾期不續約的,聘用關係終止。

三、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聘用雙方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支付和領取報酬及福利:

1、固定月薪制方式:聘用方每月向受聘方支付固定工資人民幣 元,並根據年終收入及受聘方的工作業績支付年終獎金。社會保險費由聘用方負責。

2、業務收入提成方式:聘用方在業務收入中扣除稅收、管理費用後,按比例付給受聘方報酬。聘用方和受聘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由受聘方支出,法規另有規定除外。福利待遇依同行業法定標準實行。

四、聘用期間,受聘方應遵守聘用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自願遵守聘用方的章程。服從聘用方的管理。努力維護聘用方的形象和聲譽。自費參加律師業務責任保險。

五、擔保方爲受聘方相對聘用方而言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六、聘用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合同約定的標準按時支付工資及獎金。

2、確定收入報酬提成的比例、合理支付報酬的方式和時間,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支付給受聘方報酬。

3、監督、檢查、管理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按權限決定或提議對受聘方的獎懲。

4、按法律和合同承擔受聘方因執業行爲的法律後果。追究受聘方因執業失誤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

5、保障受聘方依法執業的合法權益。

6、爲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提供便利和相應的條件。

7、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和執業責任保險。

七、受聘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執業,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保障業務質量,完成基本業務量。

3、不私自辦理法律事務,不私自收費,不向委託人收取委託約定之外的報酬和費用。

4、對非因公執業行爲或執業行爲中對外造成的`民事賠償自負責任。

5、按時交納管理費、保險金、註冊費等。

6、承擔因執業失誤而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賠償。

八、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對受聘人的執業進行監督、指導。

2、受聘人嚴重違反本合同時,向聘用方提議解除聘用方合同。但應承擔在聘用方解除合同前的保證責任。

3、督促受聘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九、合同變更與解除:

受聘方在受聘期間,如因遷徙、健康等合理原因,無法繼續執業,可與聘用方協議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須補足合同期間應交納的各種管理費、稅金、註冊費、保險費等。

十、合同期滿的結算:

聘用期滿,受聘方離開聘用方前,須辦理終止本合同手續,並交還執業證,妥善處理完畢已接受代理委託的各類法律事務。進行財務結算。

十一、違約處理:

聘用期間,如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須賠償另一方損失。

十二、補充條款。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當事各方正式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用方:受聘方:

代 表:

擔保方:

  聘請律師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託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方乙方爲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乙方的聘任職務是律師,其工作範圍爲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一)爲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二)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三)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爲,予以處罰;

(四)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五條: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三)爲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五)爲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二)獲取勞動報酬;

(三)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作律師;

(五)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三)不得從事有損於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四)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七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一)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二)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三)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四)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應聘律師應徵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二)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三)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四)經批准成爲事務所合作律師;

(五)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一)雙方協商之;

(二)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x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主任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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