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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合同5篇(熱門)

合同2.2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購銷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購銷合同5篇(熱門)

購銷合同 篇1

天然氣購銷合同(標準文本)

天然氣購銷合同(標準文本)

賣方:

買方:

年 月 日

本天然氣購銷合同(“本合同”)由下列雙方於 年 月 日於中國 簽署:

(1) ,其註冊地址爲 ,營業執照註冊號爲 (“賣方”);

(2) ,其註冊地址爲 ,營業執照註冊號爲 (“買方”)。

賣方和買方以下合稱“雙方”,單獨一方則稱“一方”。

鑑於:

(1)賣方已擁有一處或多處供應源,或已從一處或多處供應源獲得天然氣(含液化天然氣)的長期供應;

(注:如涉及新項目審批要求,可在此對氣源來源情況進行具體描述。)

(2)買方希望購買天然氣用於 (“買方用途”);

(3) 買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和接收天然氣,同時賣方願意按該等條款和條件向買方銷售和交付天然氣。

爲此,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有關天然氣購銷事宜達成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1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體規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含義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規定確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個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開始至起始日所在當年的12月31日結束;就任一其後的合同年而言,指自當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連續的十二(12)個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終止,則最後一個合同年爲自該終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後一日止屆滿的一段時間。

1.3 供氣日

指北京時間當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標準立方米

指在壓力爲101.325kPa,溫度爲20℃的狀態下佔有一立方米空間的氣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當時的情況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爲,但不包括採取將會或可能會使該方遭受重大損失的行動。

1.6 合理審慎作業者

指能誠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自然人及組織,該自然人及組織在力求履約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諾過程中,其表現出的技巧、勤勉、審慎和預見水平達到了人們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個成熟及富有經驗的同類業務作業者,在同樣或相似的情況和條件下並按照所有適用的法律、國際標準和慣例,履行承諾所達到的水平。

第2條 批准及許可

雙方應各自負責並且應盡合理努力獲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準(批准)及許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3條 交付

3.1 交付點、風險和所有權

賣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買方銷售天然氣,買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賣方購買天然氣,交付點爲 ,交付壓力爲 。交付天然氣的所有權和風險自天然氣越過交付點時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3.2 賣方交付設施

賣方應將天然氣輸送至交付點。賣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前的所有天然氣交付設施(包括交付點上游的賣方天然氣檢驗和計量設備)。

3.3 買方接收設施

買方應在交付點接收天然氣。買方應負責安排交付點之後的所有天然氣接收設施。

第4條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適用於已建成項目):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供氣起始日爲 。

(適用於新項目):

雙方應不定期就雙方項目建設的進度進行溝通,並就起始日的確定進行協商。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起始日應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間內(“第一窗口期”)發生,並應根據以下程序確定:

4.1.1 雙方應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確定一個九十(90)天的期間,該期間應在第一窗口期內且起始日應在該期間發生(該九十(90)天以下簡稱“第二窗口期”),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的規定確定窗口,則第二窗口期將被視爲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後的九十(90)天;

4.1.2 雙方應至少在第二窗口期開始前三十(30)天確定起始日的時間,該起始日的時間應在第二窗口期內,或如果雙方沒有按照本款上述規定確定起始日,則起始日將被視爲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後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交付期爲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條年合同量(視情況而定,可將“年合同量”調整爲“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適用於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標準立方米的天然氣氣量。

(注:雙方可對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別進行約定。)

5.2 氣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對應的天然氣供應來源來自 ,未來也包括從其他資源國或資源商處獲得的其他氣源。

5.3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小時提取速率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而言,允許買方提取的天然氣數量的值爲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日合同量”),最小值爲 標準立方米每供氣日(“最小日合同量”)。雙方進一步約定,除非賣方導致或賣方事先書面同意,對於交付期內任一供氣日買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氣爲超提氣。

雙方約定,就任一供氣日內,允許買方提取天然氣速率的值爲 標準立方米/每小時(“小時提取速率”)。

5.4 增量氣

若買方在交付期內的任何時間向賣方提出購買超過年合同量的增量氣,則:

5.4.1 買方至少應提前 日通知賣方增量氣的數量以及交付時間;

5.4.2 賣方可在其收到買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規定發出的通知起 日內向買方發出接受或拒絕該等要求的通知,且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應按雙方約定的增量氣的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5.5 優先供氣順序

雙方約定,在交付期內任何時間發生天然氣氣量不足以滿足賣方所有下游用戶的有效指定量的情況,無論是否是由於不可抗力所致,賣方將按照附件一約定的順序向各下游用戶供應天然氣。

第6條合同價格和氣款結算

6.1 合同價格(以下模版供選擇,並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細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點交付的天然氣的合同價格爲 元/標準立方米(含稅)。本合同使用的貨幣爲人民幣,單位爲“元”。

模版二: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每一標準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氣的合同價格(以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爲單位表示)由天然氣基礎價格(Pi)和綜合服務費用單價兩部分組成。其中,

雙方應按照如下公式計算天然氣基礎價格:

Pi= ;

綜合服務費用單價爲 元/標準立方米或吉焦。

6.2 氣款結算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天然氣氣款每 結算一次。買方應根據附件二(結算條款)的規定,支付本合同項下其購買的所有天然氣的款項和其它按照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

第7條照付不議(適用於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內的任一合同年而言,賣方應在交付點銷售並交付且買方應提取該合同年的年合同量,併爲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氣付款。雙方進一步約定,對於上述買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氣,買方有權按附件三的約定進行補提。

第8條 質量和計量

天然氣的質量和計量結果以賣方在交付點上游的分析和計量爲準。天然氣質量規格見附件四。

雙方應依據國家頒佈的適用於天然氣計量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本條規定的原則進行天然氣的檢驗與計量,檢驗計量規程見附件五。

第9條調試和維修

9.1調試(適用於新項目)

9.1.1 調試期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間。

9.1.2 在調試期內,雙方應互相合作,賣方應盡合理努力交付、買方應盡合理努力接收儘可能多的天然氣,其數量應達到雙方共同認可的對各自設施正常生產的要求。爲避免歧義,在調試期內, (如:“本合同第7條”)將不適用。

9.2 維修

雙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對其設施安排累計連續不超過十五(15)日的額定維修,除此之外,作爲合理審慎作業者,任何一方可根據各自設施實際情況,另行安排額外維修和臨時維修。

第10條保險(本條爲選擇性條款)

在合同期內,每一方應自費向具有良好財務狀況的承保人投保並保持標準的和符合慣例的保險。

第11條計劃與指定

本合同項下天然氣的計劃與指定機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規定。

第12條 買方限制

在合同期內,除非經過賣方書面同意,賣方根據本合同銷售給買方的所有天然氣只能用於買方用途,不得轉作其它用途。

第13條保密

本合同的內容、編制本合同期間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來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業信息、客戶資料等信息(以下統稱爲“保密信息”)均應保密。未經一方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許雙方各自的僱員、管理人員、代表人、代理人或關聯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據此進行解釋,排除任何會將本合同事項指向其它管轄地法律的法律選擇規則

第15條爭議解決

如果雙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該爭議在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爭議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內仍然未能得到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條處理:

(1)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對方發出通知,將該爭議提交仲裁進行最終裁決。爭議應依據 仲裁委員會在提起仲裁時有效的仲裁規則(“規則”),由按照規則指定的三位仲裁員在 進行仲裁以得最終解決,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確變更。 仲裁委員會爲指定的仲裁機構。仲裁(包括所有聯繫溝通、證據提交、通知、裁決以及相關文件製作)所使用的語言應爲中文。上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裁決爲終局裁決,對買賣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16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是指任何其發生超出應按並且已按合理審慎的作業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響方(或賣方或買方設備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經營者)的合理控制範圍,且採用可合理期待其已採取的防護措施亦不能避免,進而導致受影響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或多項義務、約定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或情形。雙方進一步同意,天然氣市場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氣製成的產品市場的市場變化不應在本合同中視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響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該方應堅持執行合理審慎的作業者標準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的影響,在此期間該方在本合同項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響而不能履行義務的責任應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應付款項的義務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條 生效和終止

17.1 生效(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決定,以下兩個模版供選擇:)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並持續有效直至交付期結束時終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規定的情形發生時終止(簡稱“合同期”)。

模版二:雙方同意,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除了於本合同簽署之後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條、第10、12、13、14、15、16條、第17.1款以及第 18、19條項下的義務)應以滿足以下生效條件爲前提: 。所有生效條件均被滿足或放棄之日即爲生效日。

17.2 終止

如發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終止,以發生在先者爲準:

17.2.1 交付期結束時合同終止;

17.2.2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經守約方通知後 日內,違約方未糾正其違約行爲,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資不抵債、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或嚴重喪失商業信譽,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義務:(a)在連續 年的期間累計超過 年,或 (b) 連續 日,經提前 日書面通知,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18條 承諾與保證

賣方向買方陳述並保證,並且買方向賣方陳述並保證:

18.1該方擁有訂立本合同並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必要能力、資質和授權。

18.2 該方未涉及任何訴訟或其他可能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將會對該方的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法律程序。

18.3 擁有或將會擁有或者享有或將會享有與爲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資產相關的適當權利。

第19條 責任與賠償

19.1雙方同意,對於本合同項下可能出現的買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取天然氣,或賣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天然氣等情形的責任與補救機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規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確規定的限制條款約束,一方應賠償因違反本合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是,違約方的賠償責任以守約方的直接損失爲限,不包括營業的損失、生產中斷的損失、停工的損失、對第三方的賠償責任、利潤的損失等間接損失。

第20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進行友好協商,並以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明確。該合同相關附件內容由供用氣雙方協商確定。

第21條 簽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於文首所載日期簽署,以資證明。

賣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買 方:

簽字人:

姓 名:

職 務:

附件一 供氣優先順序

附件二 結算條款

附件三 責任與補救

附件四 質量規格

附件五 檢驗計量規程

附件六 計劃與指定機制

購銷合同 篇2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爲使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序達到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

一、商品質量:

1.甲方所供全部商品,應保證其合法銷售權,符合相關法規條例,同時,應將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必要的資料及證件等交至乙方。

2、甲方應對其提供的商品包裝符合相關標示的說明、生產日期、保持同期等有關規定,否則乙方有權拒收,甲方對提供的'商品標明的保質期限及保質條件下的商品質量全面負責。甲方不得提供假冒僞劣商品或臨期商品給乙方。

3、若因甲方提供的商品因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客訴或索賠或罰款而導致乙方經濟及榮譽受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在貨款中直接扣除。

4、甲方須對向乙方提供的商品承擔售後服務責任,直至商品的質量保質期屆滿爲止。

二、產品名稱及價格

產品名稱 規格 單價(元) 數量 合價(元) 備註

五糧液 箱 5988 60 359280

劍南春 箱 2388 50 119400

藍色經典(夢之藍) 箱 6156 40 246240

藍色經典(天之藍) 箱 3840 50 192000

藍色經典(海之藍) 箱 1080 50 54000

銀露八寶粥 箱 60 50 3000

統一冰紅茶 箱 26.4 50 1320

統一綠茶 箱 26.4 50 1320

統一鮮橙多 箱 26.4 50 1320

可口可樂1.25L 箱 60 50 3000

雪碧1.25L 箱 60 50 3000

百事可樂355ml 箱 38.4 50 921.6

可口可樂355ml 箱 36 50 1800

雪碧355ml 箱 36 50 1800

匯源果汁1L 箱 180 50 9000

王老吉355ml 箱 72 50 3600

總計 1001002

協議到期如續期,雙方均按續期後調整之日起的新價格執行。

三、商品訂貨與交付

1、乙方以傳真或電話形式向甲方訂貨,甲方應按訂單收到2日內給乙方供貨。

2、乙方有權拒收與訂單不符的商品或質量、包裝不合格的商品。

四、貨款結算方式

1、甲方須憑乙方指定部門或驗貨人員簽字的有效憑證和銷售單據爲準向乙方結算貨款,乙方在確認收貨後2日內一次性結清。

2、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

五、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以上協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乙方違反以上協議,除結清所欠貨款外,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

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雙方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 月 日 日期20xx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3

產方:_________

購方:_________

爲了有計劃地發展羊角大椒幹生產,搞好收購,保證外貿出口,安排好市場供應,經產、購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產品數量:

_________。

(二)等級標準:

一等:色紫紅,長形,無青椒,當年新貨,內含自然水分不超過22%,無黴變,黃X不超過2%,蟲蛀不超過3%,破碎掉把不超過5%。

二等:色紫紅,長形,無青椒,當年新貨,水分不超過22%,無黴變,黃X、蟲蛀各不超過5%,破碎掉把不超過10%。

三等:色全紅,黃X、蟲蛀各不超過10%,破碎不超過20%,掉把不限,身幹潔淨,無黴壞變質。

等外:等內不夠,無青椒,色紫紅或全紅,稍有花斑,身幹潔淨,破碎掉把不限,白乾椒不收。

青椒:色青不黴,身幹潔淨,破碎、掉把不限,白乾椒不收。

(三)收購價格:

一等:每市斤_________角;二等,每市斤_________角;三等,每市斤_________角;等外,每市斤_________角;青椒,每市斤_________角。

(四)交貨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只要符合驗級幹度,分紅級,即可交售,購方不準拒收。

(五)交貨地點:

本社收購點_________。各社收購的等內椒交_________,等外椒與青椒交_________。

(六)結算辦法:

產方憑購方收購單據,到購方辦理開款。

(七)工作責任:

產方:要不誤農時地整好土地,施足基肥,搞好播種或移栽,加強鬆土除草、施追肥料、防治病蟲害、防旱排澇等椒田管理,適時收拔、晾曬、採摘、分級,保證將所訂椒幹全部交售給購方。

購方:積極幫助產方解決大椒種。按照上級規定,在生產季節適時下放預付化肥,椒幹交售完畢,按照一斤一級椒幹獎售標準化肥一斤;一斤二級椒幹,獎售標準化肥八兩;一斤三級椒幹獎售標準化肥半斤的'標準,及時向產方結算兌現,產方所訂椒幹保證全部收購,在收購中,嚴格掌握等級標準,不提級提價,也不壓級壓價。

(八)違約處理:

產方如由於自銷的原因完不成合同所訂產品數量(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按欠交數量總值罰款20%,交付購方。

購方如在未完成合同所訂立產品數量之前,無故拒收產方合格產品,購方應賠償產方拒收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按政策付給產方拒收部分的應獎化肥。

(九)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產方、購方各一份。副本二份,工商所、縣工商局各一份。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產方(蓋章):_________

購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4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照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依法簽定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一、 標的、數量、價款

二、結算及交貨方法

1. 交貨時間: 。

2. 付款時間和方式:合同生效後7天內支付合同總額的30%作爲預付款;設備出廠前

經甲方驗收完成後憑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合同總額30%;設備到現場熱負荷試車完成後支付合同總額30%;餘10%作爲質保金,設備熱負荷試車驗收合格12個月後支付。方式:銀行轉賬或銀行承兌匯票。

3. 交貨地點及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貨方式及運輸費:汽車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4. 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木箱包裝;費用供方承擔;包裝物不回收。

5. 保修期限:從產品驗收合格起一年內供方負責保修。屬於供方產品質量問題,供方承擔所發生費用。屬於需方責任,需方承擔所發生費用。

6. 驗收方法: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及上海市最新產品技術規範標準。

7. 安裝與調試:如有必要,供方需派技術人員到施工現場指導安裝、調試,保證產品質量。

8. 標的物所有權自需方收到貨物之日起轉移,但需方未按約定向供方履行貨款義務的,標的物所有權屬於供方所有。

9. 其他約定事項: 無 。

10.違約責任:

a) 支付預付款的需方毀約,供方不再返還預付款。供方違約,需按預付款的兩倍賠償需方。

b) 需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供方付款,則應賠償供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c) 供方逾期交貨,則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1%/日的標準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d)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

e) 雙方任何一方如確因國家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本合同可予解除。

11.爭議解決方式

a)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由本合同產生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異議和/或索賠和/或合同的違反、終止、解除和/或無效,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b) 如協商解決不成或任何一方不願協商,則雙方一致同意將由本合同產生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異議和/或索賠和/或合同的違反、終止、解除和/或無效等,向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c) 無論合同是否有效或中止、終止,均不影響本條的規定,本條的規定對雙方始終具有約束力。

12. 附則

a)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義務後自行失效。

b)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

c) 本合同一式肆 份,需方執 叄 份,供方執 壹(以下無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人) (委託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 話:

開 戶 行:開戶行:

稅 號:稅 號: 帳 號:帳 號:

簽訂日期:201 年月 日 簽訂地點:

購銷合同 篇5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簽約代表人: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第一條 品名、計量單位與數量等

1、品名:雞蛋

2、計量單位:公斤(或不同規格包裝箱)

3、交售時間與數量:乙方根據需要提前一週向甲方下訂貨通知。

第二條 產品質量與標準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雞蛋應新鮮完整、不破損、不變質,保持鮮蛋表面清潔,不沾附泥污等雜物。

第三條 包裝要求

用硬紙箱加蛋託分層疊放完好包裝,該包裝紙箱由甲方無償提供。

第四條 價格及作價辦法

全年實行季節差價;按有關規定,收購旺季實行最低保護價,具體價格屆時據實另行協商。

第五條 交貨方式與運費負擔

甲方在接到乙方訂貨通知一週內將貨物準備幷包裝完畢,由乙方自行提貨,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驗收方式與期限

乙方在提貨前一天進行驗收,一天內驗收完畢。

第七條 貨款結算方式

乙方在提前一週下訂貨通知單時即先行交付總貨款 % 押金,乙方在提貨前一天驗收完畢後即支付其餘全部現金。

第八條 超欠幅度

甲方在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量交售時,超欠5%以內,不作違約論。

第九條 其他相關說明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

2、本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得單方任意變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

乙 方 :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標籤:購銷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