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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的合同

合同1.74W

隨着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供應的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供應的合同

供應的合同1

液化氣供應合同 供應單位(甲方):成都華都燃氣有限公司

用氣單位(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瓶裝液化氣供應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 合作事宜:

1、甲方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標準的瓶裝液化氣,乙方主要用途爲;

2、鋼瓶數量爲:;

3、供氣地址爲:;

二、 價格及結算方式:

1、 雙方協商價格爲:元/kg;

2、 雙方協商押金方式爲:;

3、 因液化氣市場價格有波動,甲方若進行價格調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 雙方根據每次實際用氣重量,現金結算;

三、 雙方權利及義務

1、 簽訂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燃氣經營許可證、液化石油氣充裝許可證和液化石油氣運輸許可證等資質證明材料複印件,所有相關複印件,所有相關複印件須加蓋甲方單位公章;

2、 甲方應設置安全人員對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和供氣系統定期進行全面安全檢查,乙方應設置相應的驗收人員;

3、 乙方應在每次供氣時檢查鋼瓶上得出廠鋼印標記、鋼瓶檢驗標記和註冊登記鋼印代碼內容是否清晰、有效,對標記、代碼有問題的鋼瓶有權拒收;

4、 甲方應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液化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液化氣鋼瓶。

5、 乙方應在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正確使用液化氣及其設施和用氣設備,並對室內燃氣設施及用氣設備進行日常檢查;當乙方發現室內燃氣設施或用氣設備異常、燃氣泄漏、意外停氣時,應關閉閥門,開窗通風,並及時通知甲方檢查維修;

6、 乙方不得損壞、遺失或擅自替換鋼瓶,否則照價賠償;

7、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第三方非法液化氣,若需試用第三方氣體,需提前告知甲方;若乙方單方面使用第三方氣體,若有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並有權扣除押金;

8、 甲方根據乙方用氣量,與乙方協商固定配送時間;如遇緊急使用情況,乙方應該提前1天通知甲方所需液化氣數量,甲方可根據其配送計劃,送達約定供氣地點;

甲方:成都華都燃氣有限公司

蓋章:

經辦人:

聯繫方式:

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 蓋章: 經辦人: 聯繫方式: 簽訂日期:年月日

供應的合同2

出賣人:

買受人:

一、品名、質量指標:

二、供貨數量及期限:

三、運輸及交(提)貨方式:出賣方自選運輸方式並代辦運輸,自卸車公路運輸或鐵路運輸。 交貨地點:電廠煤場,交貨前的運輸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四、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質量按《商品煤質量抽查和驗收方法》(GB/T18666-20xx)執行。

2、買受方在煤炭到廠後7日內出具煤質化驗結果,出賣方應主動與買受方聯繫,索取化驗結果,若對化驗結果有異議,應在煤炭到廠10日內,向買受方提出複覈,或將買受方留存的備份煤樣提出,交由X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仲裁化驗,仲裁化驗結果作爲雙方最終結算依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若出賣方逾期未對化驗結果提出異議,視爲認同買受方化驗結果。

3、數量以買受方計量爲準;計量方式:以買受方地中衡過磅計量結果作爲雙方結算的依據。

五、煤炭單價及執行期:

1、以到廠單價進行結算,即:煤炭單價按收到基低位發熱量所對應的大卡含稅單價計價。煤炭結算價格詳見雙方蓋章認可的本合同附件,在買受方通知出賣方簽訂新的合同或補充協議之前,此價格一直有效。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出賣方供煤統一採用一票制(全額增值稅發票)結算,買受方根據出賣方到廠煤炭驗收質量,由出賣方提供全額增值稅發票進行結算。

3、執行期自簽訂日起,如遇市場煤炭價格有一定幅度的波動,由買受方通知出賣方簽訂補充協議,結算價格由買賣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相關條款進行結算。

六、計價方式、計價標準及質量要求:

1、計價方式:發熱量計價。

2、計價標準:出賣方煤炭煤質化驗指標(全水分Mt除外)在結算期內按加權平均數計算。

3、噸煤熱值計價法:噸煤熱值計價法:1噸煤價= ×0.135大卡含稅單價。

4、全水分8%﹤Mt≤10%的,超過8%的部分按同等比例在煤量中扣除;全水分Mt﹥10%的,超過10%的部分按雙倍比例在煤量中扣除。扣除水分的部分給予扣水返熱值補償。

5、出賣方供應的煤炭灰熔融性溫度(DT)﹤1350℃時,買受方有權要求出賣方停止供煤。

七、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

1、結算時出賣方提供礦產品增值稅發票,增值稅稅率爲17%,貨款由買受方一併支付。

2、買受方收到貨經驗收後,以自然月爲一個結算期;出賣方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據後10個工作日內結清貨款。(全部運輸費用由出賣人自行與承運人進行結算)。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或銀行承兌匯票。

八、供煤誠信保證金:

出賣方應向買受方繳納供煤誠信保證金,繳納金額及相關條款詳見雙方簽字蓋章認可的本合同附件:供煤誠信保證金協議,該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違約責任:

1、嚴禁煤炭分層、分區裝車,各層各區質量差值Aar≥5%,≥200kcal/kg,按摻假處理。買受人在到貨驗收中發現木、石、鐵塊及雜物(以粒徑長端超過500mm爲準),經雙方確認,罰款5000元/次,由買受人在出賣人當月辦理結算煤款中扣除。出賣方供應的煤炭摻假、摻雜、摻水一經發現,買受人有權停止接收出賣人的煤炭;同時通知出賣人立即整改,提高煤炭質量,並書面承諾不再作假,待出賣人整改完畢提出供煤申請,經買受人同意後可繼續發運。對於已卸車的摻雜使假煤炭,買受方有權按車內最差煤質樣化驗結果作爲同批次煤車(指同一發運地當日進廠煤車)日後結算的依據,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情節惡劣者,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前來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並罰款5000元,由買受人在出賣人辦理結算煤款中扣除。因摻雜使假,給買受方安全生產及設備造成損失,出賣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出賣方供應的煤炭來自非合同要求的礦點或非合同煤種時,買受方有權拒收出賣方供應的煤炭;如已發生卸車行爲,出賣方須承擔裝車費自行運回。

3、出賣方應嚴格按分月合同量組織發運,出賣方如要超合同量發運,應得到買受方的同意,未取得買受方的同意超過合同量發運,買受方有權拒收;買受方根據社會用電和電網負荷高低,有權對月度合同量進行調整,調整前買受方應提前通知出賣方。

4、出賣方接到買受方簽定新的合同或補充協議通知,不按時前來簽定,買受方將停止接收出賣方的煤炭,並停止支付供煤暫付款,由此引起的後果出賣方自行承擔。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上級機關協調;

3、由買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所有條款都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一式7份。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變更、終止的條件:(1)合同的有效期:簽訂日期至20xx年12月31日爲止。(2)除上述第九條中明確的合同變更、終止的條件以外,雙方一致認爲應變更、終止合同的。

供應的合同3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鋼材,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乙方工程建設所需的鋼材全部從甲方購買。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 得從其他渠道購買鋼材,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鋼材,乙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鋼材的規格、型號、數量、生產產地,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 日內將該鋼材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貨的價款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3、由於鋼材市場價格變動頻繁,每批貨物的價格以甲方供貨當日市場價格爲參考,由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

4、鋼材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鋼材的質量視爲完全合格。 經雙方確認鋼材質量確實不合格後,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鋼材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_日內換送合格鋼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項下鋼材款項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鋼材送到乙方工地當日,乙方必須支付該批鋼材總價款的___% 如果乙方沒有按時如數支付任何一期的鋼材款,則乙方應賠償當期所欠款上午日計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6、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供應的合同4

1電力物資供應的特點。

電力物資是整個電力系統運轉的基礎,一般包括直接物資、間接物資和輔助物資。電力物資供應時效性要求較高,對物資的質量要求也較高。無法循環使用、庫存時間較短等特點使得電力物資的供應較其他一般物資顯得更爲特殊。國外多數國家在電力物資供應方面的研究已經比較成熟,電力物資供應的各個環節基本實現了市場化運作,市場化程度較高,競爭比較充分,市場資源配置方面較爲合理。然而,國內電力物資供應的研究尚處於探索階段,由於電力物資供應對人員素質要求高、專業性強,建立起合適的物流供應管理機構,還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

2電力物資供應合同的履約風險。

合同的簽訂意味着各合作方之間權利、義務及責任的劃分,同時也面臨着相應的風險,即自身準備不足、能力不足、法律意識淡薄及疏忽大意或者外界干擾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約所帶來的風險。

合同風險通常表現爲合同條款不全面、不平等,合同定義不明確等情況。在合同條款不全面的情況下,一旦發生違約,可能會出現責任人不明確的現象,從而使電力物資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電力物資供應不及時將給電力企業造成巨大損失,不利於電力企業的持續發展;在出現不平等條款風險時,中標單位往往處於劣勢地位,鑑於電力物資供應處於買方市場的特點,易出現業主橫行霸道、蠻不講理的情況,中標單位在物資供應合同約束下如果沒有堅持自己的原則,將給自身造成巨大的損失;在合同定義不明確的風險中,中標單位同樣處於劣勢,由於對一些問題的定義描述不準確或者混淆,一旦出現問題,業主往往會按照自己的意願曲解,承包商所享有的權利往往被縮小化,這就難免使中標單位的損失增大。

3合同履約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電力物資是電力企業發展最基本的保障,也是電力系統發展和維護的基礎。同時,電力物資也是一種特殊的物資,涉及範圍較廣、供應時間要及時、所需質量較高,因此加強電力物資合同履約管理顯得尤爲重要,但目前電力物資招標履約管理中還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

3.1簽訂合同缺乏後續管理。

在一些電力企業中,合同訂立初期人們往往比較重視,合同一旦簽訂,便束之高閣,至於合同中規定的合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更是無人問津,所以在合同履約階段最易出現問題。部分管理人員合同管理意識淡薄,對合同履約情況沒有進行科學和完整的分析,對合同管理的專業化不夠重視。目前多數單位沒有健全的合同管理體制,甚至沒有專人對合同進行管理,致使合同徒有形式,難以真正施行,導致合同對工程的約束力下降,不能對工程進行有效的監管。一旦出現違約情況,很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企業的損失。

3.2供應商由於各種問題不能履約。

電力物資供應商本身存在一定的風險,其本身可能會因爲一些無法避免的問題導致無法及時保質保量地供應物資,這時如果電力企業沒有對供應商進行科學的分析與管理,提前做好防範工作,就可能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甚至造成工程無法順利進行,給電力企業帶來巨大損失,從而造成嚴重的資源浪費,阻礙電力企業的正常發展。更爲嚴重的是,雖然合同中明確規定不能轉包或違法分包,但在實際建設管理中,有的中標單位仍無視合同中的相關規定,對合同疏於管理,派出的合同管理人員專業素質不高,當出現合同糾紛時,會使物資供應不夠及時,所需物資質量難以保障,影響工程順利進行,極大地損害電力企業的利益。

3.3合同履約過程中缺少必要的溝通和監管。

一項項目的順利完成,離不開各部門的協調合作,只有這樣才能減少問題的發生。但是在合同履約的過程中,很容易出現各部門各顧各,忽視與其他部門的配合,在問題出現時就造成了互相推脫責任的現象。同時在合同履約過程中缺乏必要的控制,使得履約過程缺乏科學性、規範性和時效性,易出現違約現象,給電力企業的發展帶來巨大的損失。

4合同履約管理對策。

以上種種問題使得電力物資合同違約情況時常發生,會導致電力建設和維護不能正常開展,造成了人力資源和財力資源的浪費,給整個電力系統帶來了不利影響。因此,有必要加強電力物資合同的履約管理。

4.1電力企業物資部門要對合同履約情況進行科學合理的分析。

電力企業物資部門要對供應商的物資供應狀況進行實時跟蹤掌控,對在物資履約過程中發生的違約情況進行實時管理。電力企業物資部門要發揮對整個物資合同履約過程的指導、考覈和監督作用,要對每個供應商的合同履約情況進行系統分析和整理,並加以存檔,從而爲日後的招標工作提供參考。

需求單位合同管理人員要熟悉合同的起草、訂立和簽訂等操作流程,熟悉合同中相關權利和義務制定的依據以及賠償等相關知識,同時加強對合同履約過程的監管,做到問題早發現、早提出和早解決,從而保證合同履約過程的高效進行。

4.2供應商不能履約時要及時通知電力企業物資部門。

供應商在簽訂合同時由於各種原因不能及時履約時應當及時通知電力企業物資部門,使物資部門在進行實際考察和確認後儘量減少和避免最大的損失,對電力企業的正常運轉減少不利影響。物資部門查明確因供應商違約造成的損失,應當由供應商按照物資合同規定做出相應賠償。同時,供應商應積極學習和熟悉合同條款,熟悉合同中規定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加強對合同法律知識的學習,分析各種違法行爲和後果,有效預防可能發生的違約行爲,切實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4.3建立和健全物資合同管理和監督制度。

合同履約過程的順利進行,離不開健全的合同管理和監督制度的保障。在合同履約過程中,我們唯有健全物資合同管理和監督制度,才能爲合同履約過程的管理提供約束力和依據。

(1)完善合同履約管理制度。要不斷完善、修訂合同中的規定,減少死角,同時增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合同變更意識,推動合同不斷完善,爲合同履約過程提供保障。

(2)健全合同履約跟蹤監督制度。電力企業應當設立專人對物資供應合同的履約過程進行監督和跟蹤,從而全面掌控合同履行情況。要對供應商履約情況及時做好統計和整理,爲以後的合同履約管理工作提供借鑑。

(3)提高各級領導和從業人員的法制觀念,增強其合同法律意識。電力企業合同從簽訂到履行的整個過程,離不開各級領導權力的運用,因此各級領導的法律意識和決策就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合同履約過程中,加強對各級領導權力運用的監督,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尤爲重要。

5結語。

企業的合同管理要建立一種科學、完整的全方位管理體系,企業的經營發展離不開企業合同的有效管理。因此,企業不僅要重視合同訂立和簽訂初期的工作,更應該重視合同簽訂的後續管理和全面管理。只有明確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並依法履行合同中的相關規定,在實施履約過程中不斷變更和完善合同內容,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和良好信譽,有效規避和防範風險,不斷提高經營水平,促進電力企業健康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

[1]董付梅。電力物資採購合同管理流程探討[J].中國電力教育,20xx(33):118-119.

[2]李濤,劉佳賓,李正忠。電力物資物流服務模式選擇與供應流程設計[J].中國儲運,20xx(12):125-126.

[3]馬驕。電力物資採購合同管理流程探討[J].財經界:學術版,20xx(18):54,59.

供應的合同5

Part 1: 關係

a. 風險(評估柵欄);收益(卡拉傑克=》買方看賣方;偏好模型=》賣方看買方 )

b. 關係圖譜:對立,合作,外包,夥伴

c. 環境:宏觀(STEEPLE);中觀/行業(波特五力模型);微觀(SWOT)

d.

Part 2: 合同

a. 用來維持,維束,發展關係:法律約束力;協議(要約,承諾);對價;建立法律關係的意圖;簽約能力;正確的形式與格式

b. 合同優缺點

c. 合同遇到麻煩時,解決途徑:訴訟;替代性解決方案

d. 合同管理;績效管理;關係管理 (制定/溝通→績效管理,關係管理,行政管理→終止)

e. 結構:一對一,單點聯絡; 多對多,多點聯絡

f. 合同管理→供應管理→供應鏈管理

第一章 商務關係的概論

1.7 關係的驅動要素是指能夠藉以建立起關係的關鍵品質或價值觀,其中包括:

互動的質量:在客戶關係中體現爲客戶服務感受;

信任:是供應鏈關係取得成功的核心所有;

透明度:願意共享信息;

承諾:一方或者雙方願意或者希望延續一種關係;

合作性:可以進一步培育關係;

互惠性:雙方都能夠從關係當中有所獲益,最理想的就是關係的收益與風險都能夠公平分配

3.1 關係的譜系

對立關係→合作關係(鬆散型關係,交易關係,較緊密的戰術關係,單一供應源關係)→外包關係→戰略聯盟關係→夥伴關係→共同命運關係

對立關係:買方和供應商是對手或競爭者,每一方都努力以另一方付出代價的方式獲取自已的優勢。 交易關係:與供應商之間發生更經常性的交易,但仍被視爲多供應源的,一次性的商業交易,而不是關係。

外包關係:一個組織選擇一家外部供應商來提供原本由該組織自行提供的貨物或服務,這樣做的目的,一方面是爲了將資源集中到自已的核心能力上,另一方面也是爲了獲得外部的專長和資源。

夥伴型關係:買方和供應商一致同意開展長期密切合作,分享信息和開發思路。

第二章 關係組合的規劃

2.10 如何判斷風險? 風險評估柵欄(參“供應鏈風險” )

3.9 卡拉傑克矩陣 (參“採購與供應的組織環境”)

4.3

採購

組織

的吸

引力 高 低採購方業務的價值

開發類客戶:非常具有吸引力,當前業務水平還很低。供應商在這些客戶身上看到了值得開發的潛力,會在履行行合同的時候額外用心以招攬更多的業務。從而將客戶轉變爲“核心”類客戶。

核心類客戶:非常受歡迎且高價值的,希望與這些客戶建立起長期互利的合作關係。

噪擾類客戶:業務既談不上吸引力也沒有價值可言。減少或者停止爲不能帶來利潤的客戶提供服務,或提高對他們的價格。從而將他們轉變爲“盤剝”類客戶。

盤剝類客戶:業務量很大,從而彌補了吸引力不足這一點。供應商會滿足供應合同條款的要求,但不會額外提供什麼。(對任何額外要求都會收取費用)

第三章 競爭環境

2.1 STEEPLE (參“供應鏈風險管理”) 每點展開一點。

S:國際文化差異; T:技術壁壘; E:匯率; E:環境法規; P:政府政策; L:用工權利;E:消費者和供應商

2.25 SWOT內部的 外部的

3.2 波特的五力模型 (參“供應鏈風險管理”)

第四章 增值型供應鏈關係

1.4 波特的價值鏈(參“採購與供應的組織環境”)

第五章 合同履行的基礎

1.4 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中的各個要素:協議(要約和承諾);對價;建立法律關係意圖;立約能力以及準確的形式

1.一方(要約人)必須作出一個法律上受特定條款約束的確定承諾,這就是要約。

2.另一方(受要約人)必須清楚地,無條件地自由地(即不受威逼或過度影響)接受該要約,這就是承諾。

3.建立法律關係的意圖是指雙方有意圖使他們之間的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

4.簽約能力是指合同任一方都必須在法律上具備簽署合同的能力。

5.正確的形式與格式

2.9 條款之戰:如果買方的標準採購條款與供應商的標準銷售條款不同,就可能由於之前討論的要約和承諾原則而產生法律問題。如果受要約人在其承諾中試圖改動條款,無論以何種方式(例如通過規定該交易使用它自已的標準商務條款),那麼可以將此解釋爲反要約。這就形成了所謂的條款之戰。

2

3.1 合同條款:

明示條款:是在合同中明確闡述的,合同各方都正式認可的條款,不管是書面還是口頭的形式。

默示條款:就是任何一方都沒有在合同中明確但卻必須去遵守的一些條款,因此成爲合同的一部分。(爲什麼要有默示

條款)

爲什麼要有默示條款: 定義 + 可能原因:

1. 合同的性質(如聘用合同暗示了僱主和僱員的某些義務)

2. 商業有效性的需要(根據雙方的意願,使得合同可以執行下去)

3. 成文法(立法或者議會法)

4. 行業的慣例(如3C認證)我們有理由認爲合同雙方都應該已經默認了約定俗成的條款。

5.1 國際法:供應關係越來越國際化,焦點仍舊是合同的解釋。

5.3 法律的一致性,常見問題:

1.在國際貿易交易中,要約或承諾何時生交效? (時間)

2.所銷售貨物的所有權,產權和風險何時從海外的賣方轉移到本國的`買方?(時間)

3.當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時,一方具有哪些權利?(權利)

5.5 買方和賣方的義務

1.賣方具有一個基本責任,即交付貨物,交付相關單證和轉移貨物的所有權

2.買方具有兩個責任:按銷售合同所述的價格付款和按銷售合同的條款提貨。

5.24 仲裁(瞭解):是國際爭端中最常用的爭端解決形式。 (私下,關係外表維護,一次性,效率高。)

1. 仲裁判決的不可更改性和具有約束力的特性; 2。國際上廣泛的接受度; 3。仲裁法庭的中立與公平性。 (官司:公開,有旁聽易導致知識產權泄露(國內常用), 可以拖時間(資料收集期) 6個月~1年

第六章 合同不履行的管理

第七章 爭議解決

3.3 訴訟的主要優點(背):

1. 訴訟程序旨在判定案件的是非曲直,因此其判決(理論上)是公平和公正的。

2.判決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所以獲取一方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將該判決強加給另一方。

3.4 訴論缺點(背):

1.法律費用高昂; 2。由於該體系的特點,事件可能在很長時間才能得到受理,因此不可能訊速加以解決。

3.衝突細節會公之於衆,可能暴露機密的或損害信譽的信息; 4。在國際合同的案件中尤其複雜,因爲具有不同體系

5.對抗式的爭議解決方法幾乎可以肯定會傷害雙方之間的商譽,因此對雙方之間持續的工作關係而言是一個障礙。 由於上述原因,訴訟是最後的選擇,尤其是與重要供應商打交道的時候;即使買方贏得了案件,也可能會“失去”一個有價值的供應源。

ADR(替代性爭議解決方法)或EDR(有效爭議解決方法)有兩種基本的形式:

調解:是指在一位公正的調解員的協調下,在討論中表達衝突或不滿的過程,調解員的作用是管理該過程並給出建設性建議。

調停:是在調解之後,沒有達成自願性的解決方案時,所進行的工作。 (輔助式調停;評價式調停)

5.11 ADR(替代性爭議解決方法)的優點:

1.試圖克服對抗性的,正式的爭議解決機制的缺點。

2.是非對抗性的,快速的,保密的和成本低廉的

3.避免了可能破壞未來商業關係的不良感覺。

5.14ADR(替代性爭議解決方法)的缺點:

1.標準合同中的ADR條款可能並不總是有強制性的

2.不像訴訟和仲裁,ADR過程的結果不具有約束力。

3.ADR程序可能仍會最終導致仲裁或訴訟,浪費了時間與金錢。

第八章 合同風險評估

第九章 合同管理

1.9 有效合同管理的好處(不管理合同的壞處)

1.供應商可能被迫接管合同履行和問題解決,導致不平衡的,不能服務於買方利益的決策。

2.不能在合適的時間進行決策,來保護或優化績效。

3.買方與供應商缺乏理解,不能履行他們的義務和責任,從而導致合同履行狀況欠。

4. 可能存誤解,導致過多的爭議,損害雙方關係。

5. 進度緩慢,或者不能向前推進。

6. 無法實合同預期的收益與價值。

1.10 積極的,主動的合同管理好處:

1. 改進合同制定與管理中的風險管理。2. 提高供應商的合格性和承諾。

3. 促進和推動日常關係發展與績效改進 。 4.增加價值(來自有效的合同管理和履行)

1.11 組織爲什麼沒有做到成功地管理合同,原因:

1. 沒有很好理解或者低估了合同管理的作用與價值,例如在那些持有較高水平緩衝庫存的傳統行業。

2. 合同可能起草得太不完善,沒有發現可預見的風險和問題,留下了漏洞和誤解的地方。

3.分配到合同管理的資源不足(人員,信息系統,時間,技能發展)

4.可能將不當人員分配到合同管理中,導到買方和供應商團隊之間缺乏和睦,產生人際衝突。

2.1 公司治理(糾偏):泛指一套規則,政策,過程與組織過程,組織以此進行運作,控制與監管,以確保遵守可接受的道德標準,優良實踐,法律與法規。

2.2 治理在合同管理中尤其重要,這是因爲負責簽訂和管理商業合同的個人:

1.是在跨職能和跨組織崗位上開展工作; 2。是在“保管工作”崗位上開展工作,負責保管股東擁有的資金與資產。

3.可能控制着非常大規模的組織資金; 4。在供應源搜尋和合同管理過程中,有很多機會進行金融欺詐或者爲了個人利益濫用系統或信息(如虛開發票,批准支付貨款)。 4。代表組織形象和信譽。

3.3 買方的合同經理的職責:

1.充當所有合同商務和法律溝通的唯一聯絡點; 2。維護合同績效測量的規格(SLA,KPI);

3。監督合同績效和報告綜合服務水平; 4。將買方的利益告訴供應商; 5。監督合同履行與管理。

6.對於產生的任何問題,根據與供應商的協議,確定並採取糾正措施。 7。對合同規格修訂與更新進行維護。

3.4 供應商的合同經理的職責:

1.監督合同履行; 2。發現並管理例外情況; 3。將供應商的利益傳達給買方;

4. 對客戶的需求變化作出響應; 5。對於產生的任何問題,根據與買方的協議,確定並採取糾正措施。

6.根據規格,履行並管理合同; 7。在發生違反合同條款的情況下,與買方協商補救辦法。

4.1 合同行政管理基本程序包括:

1. 合同維護,文件管理和變更控制; 2。訂購程序; 3。支付程序;4。預算控制程序;5。資源管理和規劃

5.管理報告(如進展情況,關於與計劃,進度計劃與合同之間的偏差)

合同行政管理內容:訂單跟催;文件管理和變更控制;管理報告; 支付責任; 合同續訂或終止; 合同後的教訓管理

第十章 供應商關係管理

1.1 供應商關係管理與合同管理區別(背)

1. 供應合同與供應商關係不一定是一一個對應的。

2. 單個供應合同可能期限較短,並且一般都有固定的期限。

3. 合同管理的焦點是保證雙方遵守合同議定條款。合同管理焦點是“合規性”,而供應商關係管理的焦點是“貢獻”

4. 合同管理中關係管理的內容同樣也是以合同履行爲中心的。 供應商管系管理的範圍要廣泛得多。

5. 供應合同的條款在理想情況下應是詳細和清楚的。供應商關係的條款與價值則不是那麼明確的。

6. 合同管理雖然很重要,但它基本上是一種操作性的活動,而供應商關係管理則是一種戰術性的或戰略性的活動。

7. 供應商關係管理是採購的一方面工作,涉及供應商基礎合理化,供應商的選擇,協調,績效評估,潛力開發,以及

在合適的情況下建立長期協作關係。 爲了獲得關係帶來的額外價值與收益而對供應商進行的管理。

8. 合同管理,強調對供應商在合同期內履行某一特定供應合同的管理。供應管理,強調對供應過程和採購週期中操作

層面的管理,即保證供應品有效地流入與流出組織,並且滿足“採購的五個適當”。 供應鏈管理,強調整個供應鏈內流程與關係在戰略上的整合。

2.6 供應商評估:某位供應商可能申請加入批准的供應商名單(新人);可能某位採購者要詢購一些以前沒有買過或者現供應商無法提供的東西。(新業務)。 目的是確保潛在供應商能夠履行合同,滿足相應的標準。

2.9 供應商評估,卡特爾10C

1.履行合同的能力(Competence):是否能夠生產所需類型的物品或提供所需類型服務。

2.滿足採購組織目前和未來需求的產能(Capacity):供應商能夠處理的數量是多大(生產能力)

3.對關鍵價值要素和與採購組織保持長期關係的承諾(Commitment)

4.現成的控制系統(Control system):用以監控和管理資源與風險。如質量或環境管理系統;財務控制;風險管理系統

5.現金資源(Cash resources):確保供應商的財務狀況和穩定性,如供應商的盈利性,現金流狀況。

6.在交付和改進質量與服務水平的過程中的一致性(Consistency):如可靠性的“跟蹤記錄”或“過程能力”

7.成本(Cost):供應商所提供的價格,全生命成本和資金價值。

8.供應商與採購組織的兼容性(Compatibility):在文化和技術方面是否兼容。

9.合規性(Compliance):符合環境,企業社會責任或可持續性的標準和法規。

10.有效溝通(Communication efficiency)及相應的支持技術:以支持供應鏈中的協作與協調。

2.16

3.11 爲什麼進行績效管理?爲什麼進行測量?

1.幫助識別質量高,績效優的供應商; 2。表明爲了改進供應商績效應當如何提升供應商的關係。

3.有助於保證供應商履行他們在合同中的承諾; 4。爲供應商提供一種激勵,以保持和/或持續改進他們的績效水平。

5.通過識別問題及其原因,或識別需要得到支持和開發的領域,從而顯著提高供應商績效。

供應商評估(在合同授予前,目的在於選擇供應商)與供應商績效評估(在合同授予後,目的在於加強管控)有所不同。前者評判的是潛在供應商是否具有滿足買方需求的能力,而後者評判的是現有供應商在滿足買方需求過程中的績效。

第十一章 供應商績效管理

3.1 對標:將你的績效和做得最好的公司進行比較,弄清楚爲什麼這些最好的公司能實現最好的績效,並將這些信息作爲設定自已公司目標,戰略和實施方案的基礎。目的是通過和最佳實踐者進行比較,確定哪些績效需要進一步提高以及應該如何提高這些績效。

3.5 對標四種類型:

1.內部對標:和同一組織內的其他績效水平高的部門進行比較。

2.競爭者對標:和績效水平高的競爭對手進行比較。

3.職能對標:將自已某個職能或流程的績效水平和其他績效水平高的組織的相同職能或流程的績效水平進行比較。

4.一般對標:對商業過程做跨職能或跨產業的比較。 (如學習型組織)

3.6 對標過程:

1.對市場及組織進行分析,以決定優先順序及成功要素。

2.找出合適的供應組織以便進行比較(比較對象)

3.研究和評估比較對象的績效及流程

4.分析研究反饋信息,以識別最佳實踐及績效差距。

5.計劃新的/修正的流程,設定改進目標,計劃和實施變革。

3.8 平衡計分卡的四個關鍵視角:(“物流企業財務管理 ”有複習過)

財務:財務績效和爲股東創造的價值。

客戶:組織向客戶傳送價值的效果如何,組織與客戶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發展互惠關係的效果如何。

供應的合同6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各自應當承擔的責任,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材料的名稱:砂、碎石、元石、連砂石(其中元石徑應達到0.5-4cm)範圍內。

砂:採用中粗細砂,砂子必須含泥量不得大於2%。 粒料:應當符合設計和施工規範要求,並先用質堅乾淨的粒料。

二、材料的數量和計算單位、計算方法

1

2、計算單位、計量方法:計量的單位爲立方米;計量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點由甲方收料人員驗收方量。

三、材料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材料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3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四、材料的價格和貨款的結算

產品的價格(單價以合同約定價格爲準)

13

23,送達甲方拌和場指定施工地點價格;其中運輸費用:包運。

33,送達甲方拌和場指定施工地點價格;其中運輸費用:包運。

4、連砂石:3,送達甲方拌和場指定施工地點價格;其中運輸費用:包運。

5、此價格爲現行價,如遇中途油料浮動超過10%,雙方再重議價。

五、驗收方式

1、驗收時間:乙方將材料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後,通知甲方指定的驗收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方法:實際現場收方爲準。

3、驗收標準:行業統一標準。

4、驗收人員:甲方指定人員。

六、對材料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材料的種類、型號、規格和質量不合規定,應電話通知乙方提出異議。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造成的質量下降,不得提

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異議後,應在一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七、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應向甲方償付當日不能交貨部分的貨款的30%違約金。

2、乙方方所交材料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須負責更換,並承擔調換、退貨面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調換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逾期交貨,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的付款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的材料、多送的材料和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面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質量、規格、型號等符合合同要求材料的,應當承擔因此造成的所有費用及損失。

3、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九、不可抗拒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結算方式

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在總結算時扣回。其餘材料採取先使用後付款的方式進行結算,材料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以現金或轉賬方式結算。具體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前期供貨一個月後,甲乙雙方共同結算,結算價款在該工程辦公樓主體完工後三個月內分三次付清;

2、根據供應的材料的實際數量每月底結算一次,每月三十或三十一日對帳,貨款在次月5日前支付此款的80%;

3、餘款(每月扣除的20%)在工程完工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十一、其它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或到達工地現場時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爲乙方責任,並由乙方自行承擔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

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主或主管部調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加蓋手印後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材料價款付清後,該合同自動失效。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供應的合同7

甲方:今日創業同盟(或指定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任”的原則,結成“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合作關係。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項目

1、乙方給予甲方 產品代理商的待遇。

2、代理範圍或區域爲:

1)在甲方網站註冊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會員;

2)第三條所規定的甲方下級代理商;

3)嚴禁甲方在授權以外的區域進行銷售,以避免惡性競爭。一經發現,由乙方進行協調解決,情節嚴重者乙方將取消甲方的代理待遇。

3、經銷體系:

1)甲方應充分利用其全球會員資源,依據乙方市場管理體系,爲乙方發展各區域的代理商。

2)甲方會員若成爲乙方代理商,則屬甲方下級代理商,歸甲方統一管理,但受乙方的市場管理體系監督和規範。

3)甲方爲會員付款提供信用擔保,並負責對會員信用的考覈和評估。

4、代理時間自XX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期滿後雙方再另行簽訂協議。

5、在甲方註冊完成以前,暫時依據由理事長郭祥簽署的授權書,授權 公司代爲處理雙方的所有業務事宜。

二、銷售指標、價格政策、價格保護、銷售返點及市場支持:

1、銷售指標:

1)代理範圍1)甲方的會員市場是乙方現有市場的補充,不影響和佔有乙方現有的市場,因而乙方不得給甲方硬性規定銷售任務指標。

2)代理範圍2)依據乙方的市場管理體系進行。

2、價格政策:

1)乙方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包含代理價、最低售價和公開報價的價格體系,

2)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最新的價格體系,甲方必須嚴格遵守。

3)價格的制定權、發佈權歸乙方,甲、乙雙方均有保守價格和庫存機密的責任。

4)甲方在外部媒體上發佈的價格不得低於乙方規定的公開報價,但甲方可給予註冊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會員對代理價的查詢權利,以便於其購買。未收到乙方書面調價通知或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及下線經銷商不得違反乙方公開報價規定操作。

5)價格與費用:

a.甲方向下級代理商以代理價提供產品;

b.甲方可在代理範圍內以代理價進行銷售;

c.乙方向今日創業同盟按甲方下級代理商銷售收入的0.5%收取贊助費用,收取時間爲三年。

d.乙方向甲方按銷售收入的 %支付渠道管理費用,乙方開具服務發票。

6)甲方接到大客戶或行業訂單以及招標項目或一次性批量訂貨時,可向乙方申請特價(附件1),實行一單一批,乙方審批特價時如認爲有必要了解甲方市場銷售和與客戶洽談情況時,甲方應給予配合。

3、價格保護:

1)爲保證甲方的利益,實行自訂貨之日起一個月的價格保護。

2)乙方下調價格時,乙方按甲方上月直接從乙方進貨數量返還差價。

3)甲方有以下情況者不享受價格保護:

a.貨款結算嚴重滯後,尚有應收款項。

b.未經乙方同意跨協議規定區域銷售。

c.違反價格體系規定進行銷售。

4、銷售返點:

1)爲獎勵甲方積極達成銷售業績,制定返點政策。

2)甲方下級代理商每月達成協議規定銷售業績,則可享受返點。

3)甲方有如下情況者不享受返點:

a.未能達成當月協議規定銷售業績。

b.當月貨款未能結清。

c.未經乙方同意跨協議規定區域銷售。

d.違反價格體系規定進行銷售。

5、市場支持

1)爲更好拓展區域市場,乙方對甲方進行銷售、技術等培訓支持。

2)乙方配合和幫助甲方進行渠道的開拓和產品的銷售。3)乙方進行廣告及宣傳支持,根據甲方實際完成的銷售額,提撥 %作爲對甲方在當地開展所有廣告宣傳活動的費用。此費用作爲甲方廣告宣傳等活動費用的50%,甲方負擔另外的50%。甲方所做廣告宣傳等活動50%的費用不得超過提撥的額度。此費用可累計一次使用,也可多次分批使用。

4)市場開拓初期,乙方將在甲方所在區域進行公司及產品的宣傳和推介活動,以支持甲方的市場開拓。

5)乙方支持甲方進行市場形象建設,如賣場形象、系統展示廳建設等。

6)其它宣傳資料、宣傳工具的支持等。

三、商務體系

1、購買權:甲方在協議期內從乙方購買指定產品享有相對於非授權代理商和其它區域代理商有優先購買權。

2、訂貨:

1)甲方訂購產品前,應就訂購產品的型號、規格、品牌、包裝、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付付款等方面同乙方進行溝通,以便乙方確認訂貨類型。

2)甲方同乙方進行溝通達成一致意見後,甲乙雙方簽署《產品訂貨單》(見附件2),甲乙雙方加蓋公章和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3、付款:

1) 本協議簽訂三個月內,原則上實行現款現貨,甲方將款項直接以匯票、電匯方式付至乙方賬戶,並將憑證傳真至乙方,以便乙方按付款時間先後安排發貨或通知當地分庫供貨。

2)本協議簽訂三個月後,乙方應給予甲方第三個月銷售收入的30%的信用額度。

3)甲方如在訂單確認後三個工作日內未付貨款,原訂單視同撤單。

4)甲方付款後,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所要求的客戶名稱開具等額的發票。

5)乙方每月10日前支付甲方及今日創業同盟相關的費用。

4、運費:乙方只承擔鐵路或公路運費,其它運輸方式(航空、ems)由甲方承擔。

5、驗貨:

1)甲方在收到貨物後,應及時對貨物的外觀及裝箱內容進行驗收,填寫《驗貨回執單》(見附件3),將驗收結果在收貨後三天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對問題及時處理,過期不報,視爲驗收合格。

2)對驗收不合格的產品,經乙方確認後,可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退貨手續。

四、技術和維修服務

1、技術支持

1)乙方設立技術支持熱線,解答甲方的疑難問題。

2)乙方將通過郵寄、傳真、e-mail或公開網站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最新機型的技術資料、升級程序、各種driver以及常見故障解決方案。

3)乙方通過電話、技術資料等非現場方式對甲方進行技術支持不能解決問題時,乙方將提供現場的技術支持。

2、技術培訓

1)對於所代理的商品,甲方應有專門的技術支持人員。

2)乙方對甲方提供免費技術培訓,同時發給培訓資料。

3、維修服務

1)產品保修按乙方制定的條款執行。

2)保修期以保修卡標明的期限爲準。保修期從用戶購買商品的時間開始計算。

3)甲方有義務在用戶購買產品前向用戶講解乙方保修服務政策,如沒向用戶解釋而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責任。

4)甲方對用戶的承諾超過乙方的承諾範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五、市場公關和廣告宣傳

1、甲方有義務進行當地市場的市場開拓和廣告宣傳工作。

2、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形象和渠道體系。未經書面授權,甲方不得以“xx總(獨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內容進行廣告宣傳及其他商業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乙方的利益。

3、甲方如主辦大型公關活動,需乙方提供技術支持和談判支持時,應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六、法律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連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一方當事人如果要對協議內容作變更,應與另一方當事人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並簽署書面文件方可生效。

3、甲甲方若發現對方的行爲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嚴重違背商業道德或損害對方利益,可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的效力。

4、本協議期滿後自行終止,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可以續簽。

5、本協議所屬附件爲:

附件1:《特價申請表》

附件2:《產品訂貨單》(代合同)

附件3:《驗貨回執單》

供應的合同8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及品質:50KG液化石油氣,丙、丁烷混合氣,按照國家充裝標準:49KG±1KG充裝,保質保量;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如發現甲方所供應氣體存在明顯的重量缺失,經責任認定(如雙方人員均在場),乙方保留對甲方追加人民幣¥伍仟元 罰款的權利。

單價: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深圳市物價局規定的液化石油氣價格或低於物價局的價格(上下浮動)供貨;現甲方以 ¥400元/瓶 的價格向乙方供應,如有價格變化需要調整,甲方必須提前2天書面或電話通知對方。

二、交貨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求將燃氣送至指定的地點,乙方必須於上班時間前24個小時(電話或傳真)預約甲方送氣,乙方收到甲方貨後應在送貨單上蓋章並簽名予以確認。

三、檢驗方式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液化石油氣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如乙方對產品質量、數量有異議,應在提貨時提出;如需理化檢驗,應交國家法定檢驗部門在十日內檢驗完畢並書面通知甲方,逾期視同認可;

甲方所供應的液化氣品質如不良,經乙方反應叄次而無所改善,乙方可尋求專業人士查驗該氣體品質,如確定品質不佳,乙方有權終止合作契約。

四、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貨款月結:乙方應在次月 20 日前付清上月全部貨款給甲方,逾期付款一週以後每逾期一天按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五付違約罰金於甲方,且甲方有權停止供貨。

五、鋼瓶租用及責任

鋼瓶租用期間如發現實物與甲、乙方氣瓶來往登記不符或遺失或損壞,確認是乙方造成的責任,乙方將無條件向甲方賠償損失;參考價格爲:鋼瓶500元/個。合同期間,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鋼瓶裝任何氣體、液體、固體等,或油脂、油類塗在鋼瓶身上,否則甲方有權追討損失。

六、免責條款:

雙方在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下,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規定的義務,該方應書面通知對方不能履行或推遲履行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的原因。按照事故對本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終止本協議、部分免除本協議的義務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七、合同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月日,合同到期雙方無提出異議,合同將自動延續。如一方需終止合同需提前十天書面告知對方,並按照雙方的貨款結算方式,結清雙方的賬務及供用手續。

八、合同保密及糾紛:

雙方應保守本合同祕密,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內容。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責任劃分:因甲方問題所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國家權威部門鑑定後,確實是甲方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合同爲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單 位 地 址: 單 位 地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供應的合同9

一、苗木名稱、苗木規格:

苗木單價詳見協議附件。附件中單價爲甲方在西安指定地點的到場價。

二、苗木供應時間:

以甲方通知的苗木到場時間要求爲準(從通知至苗木到場不超過24小時)。

三、苗木供應數量:

甲方現場代表根據項目進度提前五日分批提供苗木所需的品種、規格及數量清單,附件提供的審查單價只作爲價格依據,具體分批貨時間以甲方停止爲準。

四、質量要求:

所有苗木應由甲方代表現場號定

1、 喬木要求:熟貨(部分可註明爲生貨),樹冠完整飽滿,樹型飽滿,土球完好,要求半乾半溼,草繩須纏到土球以上1.2米處,根系發育良好。裸根喬木米徑在15釐米以上,根系爲米徑的6-8倍長度。苗木高度及分枝點高度應與苗木供應單一致,樹皮無機械損傷和病蟲害。

2、 灌木及球類植物要求:冠幅飽滿、土球完好、勻稱(土球大小爲苗木冠徑的0.5-1倍),苗木高度、冠徑與苗木供應單一致,根系發育良好,生長健壯、形狀隨行整齊、無病蟲害。

3、 草皮類植物要求:草坪卷或草坪塊生長密度統一,土層厚度統一(相差不超過0.5釐米),無雜草,草色純正、根系發育良好,生長健壯。

4、 所有苗木的規格必須達到審價單中所有規定規格,形狀及品質符合甲方代表要求。

5、 土球大小須保證達到杆徑的8-10倍(20公分以上的除外)

五、驗收標準:

苗木在規定時間內運到現場後,必須由專業工程師、項目質檢員、項目庫管及供苗商四方現場填寫苗木驗收單,以驗收合格量作爲與供苗商結算依據及施工單位結算依據。

六、付款方式:

苗木運輸到甲方指定現場後,經甲乙雙方相關人員驗收合格,甲方在兩天之內支付苗木款的20%,等工程結束後在支付苗木款至60%,剩餘40%苗木款的在三個月內付清。

七、結算方式:

苗木單價按協議附件所審計的單價執行,數量按貨物到場甲方驗收合格後的數量據實結算,即苗木結算金額=實際驗收合格數量×協議附件所審定單價。

八、雙方責任:

1、甲方在規定期限內按時支付乙方苗木款

2、甲方不承擔苗木到達指定地點前的任何風險。

3、甲方應及時組織人員與乙方代表進場苗木驗收及數量的核對確認工作。

4、若因乙方原因苗木不能及時運到甲方指定地點(超過規定時間12小時),對此造成的後果乙方必須無條件承擔,甲方有權撤消合同。

5、乙方應充分考慮各方面因素並保證有充足貨源,不得在苗木供應期間(XX年3月初至XX年6月底)以各種理由將雙方審定的苗木價格進行上浮調整,不得無故單方停止協議範圍內的苗木供應。若乙方因上述原因而導致甲方工期滯後,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全額履約保證金,並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相應的損失。

6、因甲方原因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約定供貨日期延誤,可辦理順延簽證或由雙方協商解決。

7、因乙方供應不及時或供應苗木不合要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不得對此提出異議。

九、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協議過程中出現異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時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協議壹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供應的合同10

甲方(廣告客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客戶代表: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廣告製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設計製作廣告。

二、廣告設計及物料費用詳見附錄一

三、廣告採用樣稿,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動廣告樣稿。

四、如甲方提供的樣版需要改動,甲方需及時向乙方提出要求及時更改,如甲方未能及時提出要求,出現產品內容等出現問題,應由甲方承擔損失。

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廣告物料內容的核對,如由於甲方提供錯誤內容或者提供內容不及時等原因,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五、廣告設計製作報價表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併保存。

六、廣告單價,加急費,其他費用(稅點等),詳見附錄一。

七、甲方應在廣告物料到達甲接貨地40日內將廣告設計製作費付給乙方,付款方式 __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全面的履行本合同;因廣告設計工作是困難的,乙方在開始着手設計時就已經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鑑於此,甲方承諾如提前終止合同,仍承擔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義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的除外)。乙方如違約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全部退還甲方。

九、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地區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一部分,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

帳號:

日期:年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附件 :

供應的合同11

甲方:天津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市x區x路x號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共同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系列耗材及服務的事宜,達成合意,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內容:

乙方定期爲甲方提供硒鼓、碳粉、墨盒和其相應的打印機耗品以及安裝、維修相關的服務。

具體內容及單價見附表。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如續約,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簽訂續約合同。

三、服務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所有打印機的型號、種類、數量及所在地的詳細地址和電話;

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乙方應該在 小時內將甲方所購置的貨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進行更換和安裝;

3、甲方對乙方每次提供的打印機耗材等產品進行現場檢查,如發現質量問題馬上通知乙方現場的工作人員進行無償更換;

4、甲方使用乙方打印機耗材等產品如發現質量問題,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接到通知後 小時內進行維修和更換;如果是甲方在產品正常使用當中發現質量問題的,乙方應當無償更換;

5、乙方在提供給甲方貨物時,應附有送貨單,經甲方驗收後,雙方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甲方留兩聯,乙方留存根,每次的送貨單作爲最終結款的依據。

四、維修與服務

乙方對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打印機及耗材給予維護,自合同生效後,每兩個月進行免費上門維護。

五、結算時間及付款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 日根據送貨單進行上月費用的結算,甲乙雙方根據結算數額安排每 月進行一次付款。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雙方約定履行其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2、乙方對自己銷售的碳粉、硒鼓、墨盒和其相應的配件的質量完全負責,如出現質量問題將無條件更換;累計出現三次以上質量問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乙方不能將甲方所需物品及時送達甲方指定地點,或及時上門服務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不可以擅自提高產品的價格,若有價格變化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若市場價格低於本協議的價格,乙方同意按照市場價格進行結算。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x市x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天津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附表:

品名 品牌型號 產地或廠家 適用設備型號 技術標準 單價 備註

供應的合同12

由於我司與供應商之間關於訂單傳送、送貨、送貨單號填寫有誤、有單無貨、無定量包裝、有貨無單、送貨時間混亂等種種原因導致雙方溝通之間出現了許多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司物料的交期、品質和物流管理。爲了進一步規範財務、採購、倉庫收發存流程,避免和減少因溝通出現的不必要障礙,特制訂以下條款:

一、訂單傳送

1、訂單未收到、丟失或訂單無傳送等:從3月20日起,我司採購訂單將以ERP系統導出、以鄔總或尤總簽名爲準,之前供貨合同書作廢。供應商收到我司ERP導出採購訂單後,須在24小時內回籤或親自過來取單,不回籤的廠商每張訂單罰現金100元,如因我司未傳訂單造成交貨延誤,由我司自行負責;

2、訂單確認不仔細:因我司職員工作疏忽造成供貨錯誤由我司相關人員負責,如因供應商未按訂單要求生產造成錯誤依照該單金額全部賠付,並要支付我司因此帶來的相關損失;

3、確認稿保存不完善,導致生產錯誤:因我司提供確認稿錯誤,由我司相關人員全部負責損失,如因供應商未經我司確認擅改或擅用其它確認稿造成生產錯誤,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由供應商承擔;

4、雙方溝通不暢、不及時,導致訂單交貨未如期完成:在無法確認是哪方錯誤的情況下,雙方各承擔一半損失。

二、收貨

1、未定量包裝:我司自行包裝,費用由供方承擔,按15元/小時計算;路程遠的倒付退給供應商由其自行處理,因此造成的交貨延誤由供方負責,路程近的當天處理,滯留按100元/天處罰;

2、有單無貨:要求供應商該張送貨單重開,2小時內解決,並罰款5元/單;

3、有貨無單:倉庫馬上通知採購要求供應商2小時內傳真填寫正確的送貨單給倉庫,並罰款5元/單;

4、未按我司採購訂單填寫訂單號:要求供應商2小時內解決,並處罰5元/單;

5、多送:未按訂單多送部分以倒付形式退給供方,並要求供方重新開送貨單,2小時內完成,造成我司人員搬運,按10元/單收費;

6、字跡潦草導致無法辨別:供方須在2小時內重開送貨單,並處罰5元/單;

7、不同物料捆紮在一起、標識不清:我司人員處理按15元/小時收費或退給供應商自行解決;

8、不寫明材質:按10元/單處罰,如中盒:白皮與瓦楞之分;

9、送貨時間不規律:週一至週六送貨,週六晚上和週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拒收,急單除外;

10、未按我司採購催貨時間送貨:倉庫一律拒收,由供應商自行拉回處理;

11、退貨:不良品、退貨、多餘物料等退回供方的物料須在2天內拉回,否則我司以倒付形式退給供方或直接作廢品處理,我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催貨

1、我司採購部將依照生產計劃出貨單編制供應商交貨確認時間表,供方收到我司傳真或原件後,必須在48小時內確認交期並回籤,未回簽單位按200元/張處罰,並視作供方已經默認我司需交貨時間;

2、經協商確認好的回籤表或無回籤視作默認的交貨時間表要求供應商按時交貨,未按時交貨依嚴重程度對每款物料做50——500元/天的處罰,直接影響到我司發貨,造成空倉費、空運費、送貨及人工費、客戶罰款等一切損失將由供方全部承擔;

3、回覆的交期,若因特殊原因達不到,必須提前兩到三天書面知會採購,同時,回覆最新最快的交期,第二次回覆的交期不容再更改;

4、訂單交貨未經我司採購確認,提前送貨時間不得超過10天,否則我司有權拒收。

四、付款

1、到財務結賬必須憑有尤總或鄔總簽字的採購訂單、倉庫入庫單、品質部來料檢驗單、17%增值稅發票等所有資料到我司財務對賬,否則一律拒絕結賬;

2、以上所有罰款必須以現金形式交納到財務,否則,財務有權拒絕對賬付款。

該協議修改經雙方確認後3月17日開始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供應的合同13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經過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條款。

1.標的、數量、交貨及合同有效期

1.1 標的名稱、品種、型號規格、單價、金額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乙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附件“貨物清單”的內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貨數量和交貨時間:本合同“貨物清單”的供貨數量是預計數,實際供貨數量以每次甲方實際要求的供貨數量爲準。

1.3 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個月)。

1.4 除技術規格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使用公制。

2.價格

2.1 合同金額暫定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詳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

2.2 本合同總價格爲預計數,實際價格按每次實際供貨數量乘以本合同單價爲準,本合同實際結算金額超合同暫定總額 時,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合同單價已包含各種稅費、設計、製造、檢驗、包裝、運輸、安裝、保險、售後服務等發生的所有費用及一切稅費,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貨地點交貨。

2.3 除雙方同意根據合同規定對合同進行變更或修改外,不論實際數量大於或小於合同預計數量,在合同執行期間合同單價按2.4、2.5條執行。

2.4 單價:按合同規定的單價,在合同執行期間合同貨物清單上的單價固定不變。

2.5 貨物的單價詳見合同附件“貨物清單”。

3.履約保證金

3.1 履約保證金爲合同金額的3%(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後十(10)天內交到甲方財務部。

3.2 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項義務而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下,甲方有權用履約保證金的資金補償違約金和其任何損失。

3.3 履約保證金在最後一批貨物交貨完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在一個月內將無息退回。如在退還履約保證金時發生銀行費用,則在履約保證金金額內扣減銀行費用後將履約保證金餘額退回。

4交貨時間

4.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按合同附件“貨物清單”中的貨物(包括數量增加部分),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貨。

4.2乙方接到甲方的當批交貨通知後, 2天內將當批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

4.3交貨時必須攜帶送貨清單(一式三份,加蓋乙方公章並註明物資編碼、名稱、型號規格、廠家/品牌、單位、數量、單價、總價和本合同編號)及本合同;並同時開具有效發票(發票顧客名稱爲:廣州地鐵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且註明本合同編號)

5.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幣爲貨幣單位,採用支票或電匯方式支付。

5.1按合同單價和乙方實際送貨數量,且每批貨物通過質量驗收合格後每月結算一次。

乙方需先提交下列完整單據:

1)乙方出具的金額爲本次支付金額百分之一百100%的有效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經甲方簽收的送貨清單。

6. 專利權

6.1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專利、註冊的設計、版權、商標或商品名稱或其他知識產權工業設計權的起訴及索賠。若甲方受到此類索賠或起訴,則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7. 交貨地點

7.1廣州地鐵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紫薇花園綠化工程工地。

7.2廣州市內甲方指定的其它地點。

8.包裝和裝

8.1 包裝必須與運輸方式相適應,包裝方式的確定及包裝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由於不適當的包裝而造成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由乙方負責。

8.2 包裝應足以承受整個過程中的運輸、轉運、裝卸、儲存等,充分考慮到運輸途中的各種情況(如暴露於惡劣氣候等)和廣州地區的氣候特點,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8.3 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內。

9. 質量標準

9.1 按貨物清單要求驗收,甲方專業人員驗收。

9.2 綠化苗木必須是假植苗,假植半年以上。

10. 驗收與質量保證

10.1驗收標準

a)、甲方對貨物制訂的檢驗標準。

b)、以經甲方確認貨物清單要求的標準作爲對貨物的檢驗標準。

10.2 檢驗方法

a)、甲方專業人員驗收.

b)、採取目測和簡易測量的方法對貨物的外觀檢驗,對產品進行檢驗。

c)、採取送驗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如檢驗不合格,檢驗費由乙方支付。

d)、採取使用的方法對貨物進行檢驗。

10.3 質量保證

a)、乙方保證合同物資是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等要求,嚴禁提供假冒僞劣產品,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b)、合同貨物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在七天內負責更換,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或口頭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出索賠。

c)、履行乙方在其投標書中的服務承諾。

11. 違約索賠與賠償

11.1 誤期索賠

11.l.1 除非雙方書面同意延遲到貨,若乙方未能按雙方協商確定的到貨期交貨,且延遲超過兩週,甲方有權對超過兩週以後的延期追索違約金。該違約金應是延遲交貨的貨款以每滿一週2%計算,一週爲七個自然天,不足一週的按一週計算。誤期索賠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貨物總價的5%。如果延遲是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貨時間可相應延長。如果乙方未按合同執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以致嚴重影響項目進行時,或由於乙方延誤導致其應支付的違約金額達到合同規定的限額時,乙方應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補救上述失誤或疏忽,並負責賠償由此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 質量索賠

11.2.1 乙方應提供與合同要求相符的貨物,如經檢驗,證實所供貨物與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適,甲方可根據本合同有關質量保證或檢驗的規定,在質量保證期內及時提出索賠,乙方同意甲方選擇下述一種或多種結合的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1) 乙方同意甲方退貨,並將貨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項退還甲方,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爲保管、維護和退回被拒收貨物所發生的其它所需的費用。

2) 根據貨物的疵劣和受損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損失的金額,經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成交價格。

3) 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來更換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補缺陷部份,以使貨物達到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相應延長被更換貨物的質保期。

4) 乙方收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未給甲方答覆的,視爲索賠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或徵得甲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甲方從上列方法中選擇的方案解決索賠事宜的,甲方將有權從未付貨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同時保留進一步要求索賠的權利。

11.3 所有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支付不減輕乙方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應對超出違約金部分的損失給予賠償。

11.4 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及其對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並不得因此影響交貨期。

11.5 乙方在履行合同義務時,因其過失(合同項下的過失、侵權或其他)直接對甲方設備或財產造成的物質損失或損害,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12. 不可抗力

12.1 簽約各方任何一方由於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簽約各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並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爭、洪水、颱風、地震等。

12.2 受阻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儘快用電報、傳真或電傳通知對方,並於事件發生後十四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3. 合同變更與修改

13.1 因甲方的原因變更合同貨物的,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有關變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價格或時間增減,將對合同價格、交貨時間進行公平調整。乙方據此要求的調整必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後15天內提出。

13.2 無論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作出變更提供貨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對貨物應承擔的責任。

13.3 除了甲乙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件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14. 爭端的解決

14.1 凡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後還不能解決,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14.2 訴訟地爲廣州。

14.3 法院的判決對甲乙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 訴訟發生的費用除法院另有判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14.5 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正在進行審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15. 合同解除和終止

15.1 合同自然終止

甲乙雙方各自完成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合同自然終止。

15.2 違約違規終止合同

在甲方對乙方違約違規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果乙方

1) 在二十八天內未能遵守本條款的通知,或

2)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轉讓合同或將整個合同項目分包出去,或

3) 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收到法院對他發出的宣告破產並指定破產財產管理人的命令或與債權人達成有關協議,或爲了其債權人的利益在財產管理人、財產委託人或財務管理人的監督下營業或停業清理;或

4) 由於乙方違約而導致違約金金額達到合同規定的最高限額。或

5)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或

6)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任何義務;或

7) 如果甲方認爲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標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違反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涉嫌用不正當手段影響甲方採購過程,包括謊報或隱瞞事實、損害甲方利益、干擾甲方、評委的招標、評標等行爲。

15.3 定期評估不合格時的終止:甲方每半年對乙方的服務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質量、交貨期、售後服務等,評估不合格,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乙方不做任何補償。

15.4 合同的終止都不應損害合同規定的甲方或乙方的任何其它權利或權力。

15.5 如乙方違約違規合同終止後,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應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項目,甲方有權從乙方處收回完成本合同項目所招致的所有額外費用。

15.6 如果甲方根據本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認爲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乙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15.7 乙方應在甲方提出索償要求後三十天內對甲方作出賠償。

15.8 由於乙方未盡責任或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6.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後簽字日爲準。

18. 主導語言

本合同語言爲中文。

19. 合同生效

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後簽字日爲準。

20. 其它

21.1 中標通知書、投標文件、招標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後的爲準。

21.2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有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確認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合同修改書、往來信函等)均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爲雙方均簽字蓋章或確認之日期。

21.3 除甲方事先以書面形式確認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項下的義務。

21.4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貳份,副本貳份。雙方各執正、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供應的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建設委員會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南京市建築工程局

簽訂《南京市建設工程預拌混凝土供應合同》須知

一、《南京市建設工程預拌混凝土供應合同》是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建築工程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共同監製的合同示範文本。凡在本市範圍內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各類建設工程,簽訂預拌混凝土供應合同時,推薦使用本合同。

二、本合同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督促合同的全面履行,以保障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三、合同編號按照統一編號原則,每個企業擁有一個企業代碼(代碼爲惟一性,由南京市預拌混凝土管理處統一制定),各企業按照年度合同順序編號,要求不重複、不遺漏。具體說明如下:

HN————XX————XXXXXXXX

合同代號 企業代碼 合同順序號

例如:“HN-05-20080006”表示“編號爲05號的企業在20xx年簽訂的第0006份預拌混凝土供應合同”

南京市建設工程預拌混凝土供應合同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目的和背景條款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建設工程的具體要求,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工程_______________所需的預拌混凝土供應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2.1甲方要求乙方首次供應預拌混凝土時,應提前________天向乙方遞交書面供貨通知,在通知中註明預拌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時間和澆築部位,以及其它技術要求。在後續的預拌混凝土供應活動中,應在正式供貨前_______小時通知乙方該批次預拌混凝土的具體要求,若因特殊情況,雙方可協商解決。

2.2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必需的預拌混凝土供應保障條件。做到施工現場三通一平(通水、通電、道路暢通、場地平整)。

2.3甲方應指定或委託專人對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進行調度指揮和負責驗收工作,應組織人員鋪設、遷移泵管,保證混凝土順利澆築。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鋪設泵管,確保混凝土供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參照《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執行。

2.4預拌混凝土運到施工現場後,嚴禁現場加水,確保混凝土質量。

2.5乙方按本合同《預拌混凝土技術與施工要求》(附件一),供應合格的預拌混凝土到現場,甲方應及時組織澆築並按規範要求進行施工和養護。

2.6甲方在預拌混凝土澆築接近結束前,應提前_______小時明確通知乙方該批次需要澆築的剩餘混凝土立方量。

2.7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貨款,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協議,乙方可停止供貨並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2.8甲方需提供專用洗車場地,並委託專人對乙方進出施工現場的車輛進行沖洗,並達到環保要求。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3.1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供預拌混凝土。

3.2預拌混凝土配合比設計由乙方按GB14902等有關國家標準要求進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相關資料。

3.3乙方應按預拌混凝土技術規範和有關規定組織生產,按批量隨機取樣,製作出廠檢驗試塊,根據甲方要求將出廠檢驗報告提供給甲方。

3.4乙方應按供貨批次填寫《預拌混凝土出廠合格證》,保證產品質量和數量;配合甲方隨機抽查;應根據計劃要求晝夜隨時發貨,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連續澆築需要。

3.5乙方應按計劃保障甲方的需求。因乙方產品質量問題或供應不及時導致中斷連續澆築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3.6在預拌混凝土供應中,乙方應出具發貨單(一車一單)。標明混凝土強度等級、工程名稱及澆築部位、發車時間、本車數量等,由預拌混凝土運輸車司機隨車攜帶,進入工地時由甲方或委託人簽收,作爲結算憑證及付款依據。

3.7乙方應按約定(計劃)組織運輸工具將混凝土運送到指定的地點,並與甲方共同協商,合理安排路線、停車地點。

3.8在混凝土運輸、澆築過程中,運輸車、輸送泵發生故障,乙方應在_______小時內派技術人員至現場排除故障,或另行調配相應的設備,保證混凝土正常供應。

3.9在混凝土供應期間,乙方應派技術人員至施工現場提供技術服務。

第四條 甲乙雙方其它約定條款

4.1在預拌混凝土供應中,甲乙雙方如需更改約定的技術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的書面憑證,並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

4.2預拌混凝土澆築後,甲方若發現混凝土質量問題,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及時協商分析解決,屬於混凝土質量事故的應按事故等級按時上報有關部門及預拌混凝土主管部門。

4.3甲乙雙方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辦理結算手續,其中乙方應在甲方的約定時間內提交相應結算的資料,甲方應在乙方提交結算資料後的約定時間內完成結算。

4.4甲乙雙方有協議,甲方供應部分原材料(水泥、外加劑、纖維等)時,甲方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將原材料運至乙方指定地點,由乙方負責驗收。

4.5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泵管、卡箍等配件,甲方應妥善使用、清潔及保養,如因甲方使用過程中造成損壞或丟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發貨單的簽收人名單或加蓋印鑑樣本。

4.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5.1甲方對乙方的要求見《預拌混凝土技術與驗收要求》(附件一)。

5.2預拌混凝土計價方法:

雙方商定具體價格見附件二《預拌混凝土價格》。

甲乙雙方確定的供應價格應以南京市建築工程造價主管部門在簽訂本合同前發佈的“南京地區預拌混凝土指導價”爲依據確定合同價。

5.3預拌混凝土方量結算方式

①按甲方或委託人簽收的發貨單數量計量,甲方可隨時派人抽檢,並按抽檢車次或驗磅的實際量結算該批次預拌混凝土。

②甲乙雙方約定結算期限: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本月(指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所完成的預拌混凝土的結算資料,甲方在乙方提交結算資料後_______日內核實完乙方月度已完成的預拌混凝土工作量;最後一批預拌混凝土供應完畢後,甲方在乙方提交結算資料後_______日內結算全部的預拌混凝土工作量。

③甲方如對乙方結算資料有異議,甲方應在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乙方應爲結算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如乙方收到通知後不參加結算,按甲方結算結果爲準,作爲預拌混凝土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參加結算,結算結果無效。

甲方收到乙方結算資料後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未進行結算,自合同約定結算結束之日起,乙方結算資料中開列的預拌混凝土工作量即視爲被確認,作爲預拌混凝土貨款支付的依據。

5.4預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①合同正式成立簽訂後,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備料款_______元。

②甲方在確認乙方提交的月度預拌混凝土結算資料後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該月度預拌混凝土結算貨款的_______%。

③在結算全部的預拌混凝土立方量後_______日內(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全部貨款。

④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協議,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並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日內甲方付清已供混凝土貨款。

⑤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違約條款

6.1違約行爲及處理方式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條款

7.1預拌混凝土生產、施工過程及質量判定,應符合現行國家和行業有關混凝土標準。

7.2用於交貨檢驗的混凝土試樣,是在交貨地點預拌混凝土運輸車卸料口由甲乙雙方及監理方共同採取的試樣,是判定混凝土強度的依據。

7.3預拌混凝土質量仲裁檢測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工程質量檢測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檢測。

第八條 爭議解決條款

8.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等有關部門申請調解。

8.2如仍沒解決,按下列第(_______)項方式解決:

①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依法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條款

9.1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9.2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3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

以上聯繫地址、電話、聯繫人均作爲甲、乙雙方聯繫工作、履行合同的重要方式,如發生變更須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

9.4本合同甲、乙雙方共簽訂_______份數。

其中:甲方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乙方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

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含以下附件:

①附件一:預拌混凝土技術與驗收要求;

②附件二:預拌混凝土價格表;

③附件三: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其他有效文件。

1)混凝土澆築通知書

2)混凝土發貨驗收單

3)甲乙雙方混凝土數量及價款結算單

4)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字資料

甲方: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鑑(公)證單位:_____(章)

經手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手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一:預拌混凝土技術與驗收要求

供貨起至日期

交貨地點

運距(KM)

強度等級、抗滲要求

坍落度(mm)

水泥品種

集料

外加劑、纖維

澆築部位

泵送高度(水平距離)

供貨量(m3)

強度評定方法

其他要求

訂貨單位及聯繫人

施工單位及聯繫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二:預拌混凝土價格

序號

強度等級

抗滲標號

數量(m3)

單價

(元/ m3)

運輸費

(元/ m3)

泵送費(元/ m3)

外加劑及

其它材差 (元/ m3)

綜合單價 (元/ m3)

備註

1

2

3

4

5

6

7

8

9

砂漿

合同金額

(大寫)

(小寫)

注:1.早強增加________元/m3,抗凍增加________元/m3,細石增加________元/m3;

2.潤管砂漿若由乙方提供,則按同標號砼單價計價收取;

3.坍落度在《預拌混凝土技術與驗收要求》基礎上,每增加20mm,砼在合同單價基礎上調________元/m3;

4.泵送高度在《預拌混凝土技術與驗收要求》基礎上,每增加________m,砼在合同單價基礎上調_______元/m3;

5.單批次泵送混凝土不足________m3,甲方支付給乙方泵車進退場費,________元/次;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供應的合同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謀求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內容如下:

特約經銷期及區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乙方特約經銷期。

二、供貨品種、規格及價格:甲方供貨價格爲出廠價供貨給乙方(不含稅)。如有調整,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且每次調價,甲方必須保證有理有據。

三、訂貨及交易方式:乙方應及時做好市場需求計劃,以傳真件形式或來廠訂貨。若傳真訂貨,應提早三天發給甲方,甲方傳真電話,傳真應註明品種、規格及數量,乙方負責人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每批貨交易方式爲款到發貨,甲方收到乙方匯款憑證傳真件後即安排生產,正常情況下,全款到帳後3天內發貨,交貨地點爲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辦運輸。

四、貨物的運輸及驗收事項:甲方可按乙方指定的到貨地點代辦貨物運輸,在貨款全額到帳的情況下,乙方每次備貨__ __萬元以上,運費由甲方負責;__ __萬元以下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每次運費由乙方墊付,在下次貨款中扣除,客戶在收到甲方的貨物後,應當場驗收、提貨並在送貨單上簽字蓋章確認,客戶在驗收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情況未提出書面異議的,甲方視爲乙方已驗收無誤,如發現有異常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

五、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從乙方進貨款到甲方帳戶起生效。本合同簽定後十日內,乙方未向甲方訂貨,則甲方可認定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標籤:合同 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