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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協議

合同2.53W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保密協議,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保密協議

公司保密協議 篇1

甲方:(企業)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在職期間將對企業的發展做出貢獻,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本着保護企業商業祕密權和職工依照法律享有的權益的原則,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訂立本保密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本協議中甲方的商業祕密是指甲方所有的、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第二條:商業祕密的範圍

雙方確認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試驗結果和試驗記錄、工藝流程或製作方法、技術參數、工藝配方、中間產品或最終產品配方、樣品、數據、客戶名單、產銷策略、貨源情報、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信息、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和統計資料等信息。

第三條:乙方認識到保守商業祕密是關係到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嚴重問題,因此,對企業的所有商業祕密,願承擔保密義務,除因工作需要並善意履行對企業的義務和得到企業指示並在業務需要的範圍內,嚮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企業職工或企業的客戶進行保密交流外:

1、不得故意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2、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企業內部無關人員泄漏;

3、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

4、不得爲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5、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爲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

6、不得隨意複製或披露包含企業商業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7、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企業客戶提交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範圍使用;

8、如發現甲方的商業祕密被他人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第四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公司保密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協商就甲方公司薪酬體系保密事項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涉及甲方的公司薪酬體系文件屬於甲方公司的商業機密,乙方受聘於甲方公司任職服務期間工資實行保密制,甲乙雙方應共同承擔保密義務,負有保密責任。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公司規定的任何成文或着不成文的`保密文件、規章、制度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公司的任何機密泄露給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知悉公司機密泄露情況者,應及時向甲方人事部負責人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

三、乙方不得在私人交往或通信中泄露公司機密,不得在公共場合談論公司機密,不得通過其他方式向第三方傳遞公司機密信息。

四、乙方不得與公司人事部門以外的第三方討論、傳播、散佈、比對薪資。

五、無論乙方以何種形式離職或被甲方辭退,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仍然不得向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公司就職人員及其有關親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職的公司機密文件內容及工作待遇情況。

六、違約責任約定:

1、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元,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因追究該違約責任所產生的合理費用等。

2、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有關法律規定,甲方按乙方自動離職處理,或者視情況給予降薪、降職甚至作出開除的處分決定。

七、爭議解決辦法: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爲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有效期限同甲、乙雙方《勞動合同》一致。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保密協議 篇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證號:

保密項目:

項目組成員:

乙方因參與甲方關於________ 項目的有關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關於該項目的商業祕密。爲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關於該項目的商業祕密範圍包括:

1、技術信息:

包括技術方案、設計要求、服務內容、實現方法、運作流程、技術指標、軟件系統、數據庫、運行環境、作業平臺、測試結果、圖紙、樣本、模型、使用手冊、技術文檔、涉及技術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

包括客戶名稱、客戶地址及聯繫方式、需求信息、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項目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等;

3、其他事項: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通過與項目對方當事人締約)和有關協議(如技術合同等)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該項目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主動採取加密措施對上述所列及之商業祕密進行保護,防止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複製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關於該項目的商業祕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關於該項目的商業祕密;

4、不得允許(包括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行爲)或協助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關於該項目的商業祕密;

5、不論因何種原因終止參與甲方關於該項目的工作後,都不得利用該項目之商業祕密爲其他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包括自辦企業)服務;

6、該項目的商業祕密所有權始終全部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對項目不同程度的`瞭解申請對於該項目的商業祕密所有權,在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權者除外;

7、如發現甲方關於該項目的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公司報告。

第三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甲方關於該項目的商業祕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關於該項目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但尚未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嚴重後果的應當承擔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罰款;

2、如果因爲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爲造成甲方的損失或嚴重後果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損失賠償見本條第(3)款所列。

3、本條第2款所述損失賠償包括:

a、損失賠償額爲甲方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爲所受到的實際________經濟損失,計算方法爲:因乙方的侵權行爲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1套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b、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a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損失賠償額爲乙方支付不低於甲方就該項目商業祕密已發生的投資費用的1%作爲損失賠償額;

c、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爲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d、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爲侵犯了甲方關於該項目的商業祕密權利,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公司保密協議 篇4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單位從事 崗位工作,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爲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等。

3.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4.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等。

5.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6.乙方在從職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祕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單位內部員工)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祕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單位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範圍內嚮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單位內部員工或本單位外業務單位進行保密內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單位內部、外部的人員泄露商業祕密信息;

4.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方式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爲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業祕密信息;

5.不得爲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6.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單位商業祕密內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盤、光盤等;

7.因工作保管、接觸的有關單位的文件應妥善保存,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因自己過失泄露的,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8.乙方同意: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技術祕密或經營祕密,將向甲方及時彙報,並以書面形式做出報告,該職務成果歸屬甲方;

9.在商業祕密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業祕密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爲公知知識,以致商業祕密沒有喪失價值的情況下,乙方應承擔仍屬祕密信息部分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該部分信息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至上述商業祕密公開或被公衆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而損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擔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違約行爲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予以扣除),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爲:(1)損失賠償額爲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爲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爲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祕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爲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

以及依靠商業祕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2)依照(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爲乙方因違約行爲所獲得的全部利潤。(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爲而支付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4)因乙方違約行爲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第四條1、2款”的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3.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五、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調解。有一方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提起訴訟的法院爲 。

六、其他

1.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的部分修改或部分無效並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 本協議簽訂地爲 。

4. 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詳細閱讀過本保密協議,並確認對本協議中各條款的理解無異議。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協議 篇5

一、協議雙方:

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二、依據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簽訂此保密協議。

三、涉及人員

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

2.與招商、項目開發、市場營銷、人事行政、財務經濟、工程管理、法務、信息等有關的中層管理人員;

3.涉及公司核心經濟信息、業務拓展機密以及重大客戶聯繫的基層管理人員。

4.其它需要簽訂保密協議的人員。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招商、項目開發、市場營銷及管理工作,並將招商、經營、開發、營銷、管理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知識產權歸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用於指定目的以外的用途和撰寫論文向第三者公佈;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應向甲方移交掌握的商業情報、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紙質文件資料、磁帶、光盤圖紙等,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衆知悉的商業祕密;

5.乙方不得協助第三人,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本公司商業祕密。

五、保密期限

1.勞動合同期內;

2.甲方的相關商業信息未被公衆知悉期內;

六、脫密期限

1.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爲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爲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給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帶來輕微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調離乙方崗位,並予以行政處分;

2.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勞動合同關係,並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保密協議 篇6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公司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能夠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供給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爲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覈實,認爲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能夠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職責。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能夠經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經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堅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爲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爲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爲無限期保):

(a)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

乙方同意就甲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爲下列第____種:

(a)甲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______元。

(b)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研究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爲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爲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所以而承擔侵權賠償職責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能夠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爲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爲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供給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甲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乙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爲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乙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能夠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能夠由乙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景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爲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爲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爲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爲,視爲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爲,視爲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住所地的、貼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爲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爲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能夠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爲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資料,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立合約人簽字、蓋章: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保密協議 篇7

提要:本保密協議有效期限乙方不得將含有甲方商業、技術祕密的資料擅自帶離工作崗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複製、交流或轉移含有甲方商業、技術祕密的資料,不得在學術會議

文章理人員、財務經理、資金計劃部經理、投融資管理部、資產與企業併購管理部經理、物業部經理或主管、人力資源部經理、藥業研發部經理(主管)、法律部經理(主管)、(企管)企劃部經理、經營管理部、信息發展部經理、程序開發員、進出口業務管理部主管、中亞八國藥業發展部經理、工業園規劃建設管理部經理(主管)、法律事務部經理(主管)、審計促進部經理(主管)必須簽訂競業禁止條款。並執行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簽訂本協議而未簽訂競業禁止條款的人員不執行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

第十條 乙方在離開甲方後的 年內不得到同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具體有

公司、 公司、 公司。

第十一條 甲方在乙方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期內,需每年向乙方提供其離職時本地區最低工資保障金,作爲禁業補償。

第十二條 競業補償金於每年年度第一個月的工資發放日支付給乙方。

第十三條 如發現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被非法使用或泄露時,乙方有義務幫助甲方採取合理的措施防止商業、技術祕密的進一步擴大化和散失。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不論直接還是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員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後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員工離職。

第十五條 在爲甲方履行職務時、決不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商業、技術祕密,如因違反而導致甲方受到第三方指控時,乙方應承擔甲方爲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第十六條 其它需保密的內容 。

第十七條 乙方若有違反本協議的行爲,將承擔違約行爲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行爲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條 本協議所指聘用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計算日爲標誌,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第十九條 本協議中的商業、技術祕密的定義、範圍是指甲方《保密管理辦法》中指定的商業、技術祕密定義和範圍。

第二十條 乙方承認已閱讀本協議,並確切瞭解協議中的法律含義。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爲甲乙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爲《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協議 篇8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着作權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就甲方商業祕密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技術成果歸屬問題,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嚴格保守公司商業祕密,並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守則》之規定。

二、乙方在公司工作存續期間應自覺履行下列義務:

(一)不將公司開發或其參與開發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露給他人或私自帶出公司,亦不得擅自提交第三方閱覽使用;

(二)未經公司授權不得將公司產品中的'軟件產品(包括軟件的源程序、相關分析、設計資料、圖象、照片、動畫、音樂、文字和附加程序及相關使用資料、宣傳資料)進行復制、演示、編輯、註釋、翻譯、出租及出售;

(三)在工作存續期間,不擅自與其他公司合作研製開發與本公司業務相同或相似之軟件產品,損害公司利益;

(四)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讓甲方產品及相關使用、宣傳資料;

(五)不得泄露公司其他重要商業情報。

若乙方有違反上述義務的行爲,甲方可視其情節給予乙方警告、嚴重警告或解除除勞動合同及相應經濟處罰的處理,並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情節惡劣的,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着作權及技術成果權歸屬

(一)乙方在公司工作關係存續期間研製開發取得的一切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於着作權,相關專利權、商標權等)其所有權均歸公司所有。

(二)甲方取得的軟件產品許可權歸甲方公司所有。非經公司授權,乙方不得將軟件產品及相關使用、宣傳資料轉讓第三人。否則,視爲侵權行爲。

四、乙方調出或辭退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提交使用的開發資料、開發工具及工作成果完好無損地全部交回公司,待公司覈准後,辦理離職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公司保密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知悉、掌握了甲方商業祕密,爲有效防止商業祕密被不當公開、揭露或泄露,避免因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保密協議,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一、保密內容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1技術祕密:技術方案、技術原理及實現方式、界面設計、技術報告、測試數據、測試結果等;

1.2經營祕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等;

1.3人事組織祕密:指未對外公開的組織機構狀況、招聘計劃、培訓計劃、人事管理制度、員工檔案資料及個人信息;

1.4財務祕密:包括企業負債情況、運營收入、成本預算、利潤狀況、投資情況、淨資產等數據;

1.5管理祕密:指甲方帶來競爭優勢的管理訣竅,如計算機程序管理、企業獨特的管理經驗及模式;

1.6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於合作期限內及合作終止後任何時間內,均應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對合作期間所知悉的一切有關甲方的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任何商業祕密用於任何與執行合作無關之事項,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商業祕密。不得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以不正當的手段所獲取的任何商業祕密,或向任何第三方探尋與合作無關的商業祕密。

乙方有義務盡其所能防止第三方竊取甲方商業祕密。

2.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或撰寫論文向第三方公佈;

2.3雙方解除合作關係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衆知悉的商業祕密;

2.4、乙方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有甲方商業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電子郵件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在雙方結束合作時乙方必須無條件、無保留地歸還甲方;

2.5任何原因導致甲乙雙方合作目的未能實現,乙方應在甲方接到通知後3日內返還並銷燬其所獲取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侷限於相關文件、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保留;

2.6乙方對以下信息可免於承擔保密義務:

2.6.1甲方披露時,該信息已經合法公開;

2.6.2非因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行爲,保密信息已經公開(但因第三方違反相關保密義務導致公開除外);

2.6.3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金融、證券等監管部門要求提供或者司法機構依職權要求乙方提供的相關信息,乙方接到通知後應立即告知甲方。

三、保密期限

3.1本協議項的.保密期限,自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至保密信息被甲方依法公開披露或成爲公開信息之日止;

3.2不論以任何方式解除或終止甲乙雙方之間的合作事宜以及將要簽署的協議,本保密協議仍然有效,直至相關保密信息被甲方依法公開披露或成爲公開信息。

四、違約責任

4.1乙方未遵守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獲取或開發該商業祕密的全部費用以及未來全部合理的預見性利潤;

4.2乙方因其違約獲利則應把所得的利益支付給甲方,乙方違反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所有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此所獲取的利益或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甲方因維權所需而支付的諮詢費、調查費、公證費、保全費、評估費、鑑定費、律師費、訴訟費等一切費用。

4.3乙方侵害甲方商業祕密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將其移交司法機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4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的相關規定,甲方有權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合作關係,且不承擔任何的損害賠償責任。

4.5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並不免除其繼續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五、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5.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按其解釋;

5.2因爲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可以通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通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6.1本協議所稱之“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存儲於任何媒介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6.1.1甲方之公司方案資料,包括:各類協議(無論是否以書面形式簽訂)、公司發展規劃、競爭方案、管理訣竅、投融資計劃、產銷策略、內部的運作與營銷戰略計劃、項目方案、會議方案、開發方案、營銷方案、採購方案、生產方案、參展方案、人事檔案等;

6.1.2甲方之生產信息,包括生產數據及其他數據、生產計劃、設計圖紙、工藝流程、分析數據、技術規範、技術方案、質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術知識、安裝及維護方面的信息、計算機程序及軟件平臺信息、內部管理制度、內部生產流程等;

6.1.3甲方之市場銷售資料,包括:成本、經銷商和分銷商資料、市場推廣計劃、價位策略、銷售渠道、銷售模式、營銷策略及計劃、報價單、客戶信息,ERP及CRM數據庫信息等;

6.1.4甲方之財務信息,包括財務信息資料、資產情況、銷售情況、收支狀況、開戶銀行資料、股東資料,投資信息、工資策略等;

6.1.5甲方之採購信息,包括供應商、供應渠道、供應產品、模具、供應價格、買賣意向等;

6.1.6甲方之設計信息,包括設計草圖、設計源文件及輸出文件、文案、方案、計劃,樣品、樣機、模型、模具等;

6.1.7甲方所擁有的包括未公開過的、未取得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任何軟硬件開發資料:產品開發及製造計劃、開發及製造大綱、軟件程序(包括源代碼)、數據庫、模具圖紙、產品原型、實驗數據、樣品,測試報告,以及未正式對外公佈的商業談判對象、過程和內容等;

6.1.8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6.1.9公司規定應當保密的其他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⑴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⑵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⑶公司職員人事檔案,薪資收入及資料,內部培訓資料、管理制度等。

6.2乙方理解並同意,因甲方業務運作需要及與乙方合作需要,乙方可能接觸、知悉或掌握到屬於甲方、關聯方或合作方的商業祕密,均屬乙方應當予以保密的信息。

6.3返還與銷燬義務

6.3.1不論甲、乙雙方的合作因何原因終止,乙方均應立即將合作期間從甲方處所獲得的,在工作過程中所使用的或由其掌管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任何文件(包括其複印件)或物品,如筆記、檔案、記錄、商業祕密等資料、設備和其他財物完整返還給甲方,不論上述資料及物品有無商業價值,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帶離甲方辦公室,或私自備份留存。

6.3.2甲方提出返還保密信息的書面要求後,乙方應立即返還該保密信息原件及複印件,或在甲方的監督下銷燬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將計算機或其他裝置中刪除有該保密信息的一切記錄;

6.3.3如記載着甲方商業祕密信息的載體爲乙方自備的,則視爲乙方同意將該載體所有權轉讓給甲方。

七、附則

7.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7.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按手印):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聘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工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由於乙方工作的性質,將不可避免得接觸甲方公司的商業祕密。現雙方就商業祕密的保密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等,下同)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或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第二條 所謂不爲公衆所知悉,係指該信息不能通過公開渠道(如:報紙、新聞、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獲取;

第三條 所謂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係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爲公司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

第四條 所謂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係指包括設置保密警示標識、制訂保密條款、簽訂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實施。

第五條 本協議中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一)公司內部組織架構、職權劃分、規章制度和主要會議紀要、記錄;

(二)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經營戰略、經營目標、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策略等;

(三)公司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審計報表等;

(四)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的情況,員工的人事檔案、工資、收入狀況等;

(五)公司產品供應商的資料、報價及售價等信息資料;

(六)公司合作伙伴的信息資料;

(七)公司產品採購計劃及流程等信息資料;

(八)公司的市場調研和分析報告等信息資料;

(九)公司的產品包裝設計及文案策劃等信息資料;

(十)公司新產品上市計劃等信息資料;

(十一)公司廣告片的製作及投放等信息資料;

(十二)公司正在洽談或正在調研的產品和項目等信息資料;

(十三)依照法定或約定,公司對他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他方商業祕密;

(十四)其他公司認爲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六條 本協議中所稱記載商業祕密的載體系指:

(一)各種工作底稿、文本、電子磁盤及其他載體(含正本、副本、影印件、傳真件、摘抄件等);

(二)公司文檔管理制度規定的各類祕密文件、資料等。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嚴守公司的`商業祕密。若公司的保密制度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的,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以維護其在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公司或雖屬於他方但公司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的機密性。

第八條 除因履行職務之必須外,未經公司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包括按照公司制度或信息保密等級,不得知悉該祕密的其他公司員工)使用屬於公司或雖屬於他方但公司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上述行爲包括但不限於:

(一)盜竊、利誘、脅迫或使用其他任何不正當手段,獲取公司商業祕密;

(二)違反公司的保密規定、保密要求或與公司簽訂的保密合同相關約定;

(三)向任何人披露或者泄露本公司的商業祕密;

(四)未經公司許可,將商業祕密用於指定目的以外用途;

(五)協助任何他人,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本公司商業祕密。

第九條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在其離職之後一年內仍對其在任職期間知悉的任何屬於公司或雖屬於他方但公司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

第十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公司商業祕密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函、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該載體所記錄內容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乙方應於離職時或應甲方要求,將上述載體返還甲方。若載體的系乙方自備,甲方應補償相當於該載體價值的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應提前30天通知,以便甲方採取脫密措施。若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乙方可即行解除勞動合同的,則應在提出解除要求後的30日內配合甲方的脫密工作。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公司保密協議 篇11

甲方: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爲維護企業與員工的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保守工作祕密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保密內容和範圍

(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踐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

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

會議記錄。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公司規劃、設計、工程圖紙等未公開資料。

(八)應公司客戶要求保密的資料。

(九)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以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書面文件資料和電子數據資料。

第二條 保密原則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保密法律法規

和制度;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接受保密教育和監督,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二)乙方在離開甲方工作崗位後對在甲方工作期間知悉的甲方各類祕密,應履行相應的保密措施,否則若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三)甲方的保密制度沒有規定或者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甲方的祕密。

第三條 保密責任

(一)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傳播、發佈、發表、傳授、轉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規定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他人的各類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二)乙方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閱甲方加有祕密標識的文件資料和有關軟件等,亦不得向負有保密義務的人打探有可能涉及到甲方各類祕密的'有關資料。

(三)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屬甲方保密內容和範圍內的任何資料回家、出差、外出參觀、旅遊、探親、外出公共場所和出境;也不得利用信件、電話、網絡等通訊手段泄露公司祕密。

(四)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離開工作崗位時,不得擅自保留和帶走原在崗位時得到的任何文檔、圖紙、資料、磁盤、膠片等載有公司保密信息的資料及複印件。

第四條 保密責任的除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須承擔該項祕密的保密責任:

(一) 某項祕密已經公開或已經甲方解密。

(二) 乙方實際上不知悉或者沒有接觸到某項祕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如因乙方違約,造成公司保密事項外泄,乙方應按公司《XXXXXX公司保密工作制度》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相關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第七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協議 篇12

公司技術和經濟情報保密協議

公司技術和經濟情報保密協議刪除修改

本協議由公司與員工(涉及技術和經濟情報保密的人員)

同志簽訂於年月日,簽訂地址:**省**市。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版權所有!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爲有效保護甲方擁有的技術和經濟情報祕密,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和乙方的切身利益,同時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根據甲方有關技術和經濟情報保密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詳細審閱過協議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⒈技術和經濟情報祕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甲方擁有的技術和經濟情報保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在甲方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生產技術祕密,包括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工藝數據,產品生產過程中的配方、數據等。

.在甲方獨立和甲方與外部共同進行的科技研發和科技成果、專利技術轉化過程中形成的技術祕密,包括科技成果(已鑑定和未鑑定成果)和專利技術本身,以及甲方在新產品生產,新工藝採用,新材料、新設備使用過程中所需的技術與技能的總和。

.在甲方工程設計、設備引進、技術改造等項目建設過程中形成的技術祕密,包括技術和設計方案,設計程序和各種主要設備的照片、圖紙資料,相關技術數據資料,操作、使用說明資料,各種電子版本資料和計算機軟件等。

.公司產銷策略及其具體措施等。

.公司產品出廠價格方案、生產成本及出口產品的換匯成本等財務數據。

.對外採購設備、對外承攬工程的內定方案、意向、對策、招標中未公佈的標底等。

⒉責任和義務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須按照甲方相關制度規定履行技術和經濟情報保密義務,對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應主動向有關管理部門諮詢、請示,並積極承擔保守甲方擁有的技術和經濟祕密不被他人知曉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不得以個人名義從事與甲方技術和經濟祕密相關的諮詢和服務等活動,更不能利用甲方技術和經濟情報祕密擅自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不準擅自擴大技術和經濟祕密的知曉範圍。

.乙方發表文章、公佈信息、公開展覽時,對涉及技術和經濟祕密的,應經甲方相關技術和經濟情報管理部門進行保密審查,並對技術和經濟祕密內容進行妥善處理。

.乙方對公司以外人員和公司內無關人員提出的涉及技術和經濟祕密的問題應予以迴避,否則由此造成的泄密,由介紹人承擔相應責任。

.乙方離開公司前,須向甲方交回涉及公司所擁有技術和經濟祕密的全部文件、計算機軟件、圖紙、圖片等相關資料。

.乙方因退休、離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其他情況下,離開甲方後三年內(涉外保密期限的遵守其合同約定),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直接、間接參與組建使用甲方擁有相同技術的新單位;

()幫助他人在與甲方擁有相同技術的領域內與甲方競爭;

()在與甲方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的單位內任職;版權所有!

.乙方有權檢舉他人泄密行爲和履行反侵權的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加強保密教育,並在保密期內向乙方支付保密津貼,支付方式和額度爲()。

⒊免責

本協議無免責條款。

⒋違約責任

.因乙方(在職期間)所致的泄密,乙方須退還甲方的保密津貼,甲方處以乙方-萬元的罰款或解除勞動合同。

.因乙方(各種原因離開公司後)所致泄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⒌保密期限

乙方離開崗位後承擔保密義務,自離開之日起年內。

⒍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⒎本協議的解釋權歸甲方。

公司保密協議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由於乙方在公司關鍵部門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和管理上祕密,爲明確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一段合理期限內有關的保密事項,雙方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商業祕密的內容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其中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進度、技術方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等。

第二條 保密規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第三條 保密責任

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四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自離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從事相同職業的工作。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2)如果因爲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爲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3)因乙方的違約行爲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六條 其它事項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爲準。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協議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爲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保密義務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按確定的工作職責,向乙方開放其職責範圍內的技術及商業信息。

乙方同意爲甲方利益盡最大的努力,不從事任何危害安全的行爲,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的行爲。

二、保密的範圍

乙方因工作信任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甲方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未向社會公開或只在一定範圍內公開的任何信息、經驗、技術和資料,包括建設和經營計劃、重要會議內容、重要公文內容、招投標方案、技術方案、財務數據、營銷策略、用戶信息、甲方技術、工程、經營、文書、人事檔案等一切有關甲方商業、技術及經營管理祕密的信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網絡安全的內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務於甲方期間:

1、保證不擅自發表、不泄漏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缺損;

2、在甲方指示和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漏;不得爲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間接參與同甲方競爭的行爲。

(二)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都應及時將所有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和複印的資料、電子文檔等)歸還給甲方。

四、時效及時效期間內應遵守的準則

鑑於甲方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乙方受聘於甲方工作期間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某甲方都有權:

(一)責令乙方停止違約或侵權行爲;

(二)視情節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獎金或其他紀律處分、行政處分直至開除;

(三)要求乙方賠償其違約或侵權行爲而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其可能的尋求法律救助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用、訴訟費用;

(四)觸犯法律的,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七、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我已仔細閱讀過本協議,完全瞭解協議內容,並願意遵守本協議。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標籤:保密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