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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開採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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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礦山開採承包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礦山開採承包合同

礦山開採承包合同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茲就位於高峯採營石灰石開採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願、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標的物:原單位:灰石礦,原開採證號:礦山使用權面積畝,開採範圍約畝,有原來舊廠房辦公室等約3000㎡。

第二條承包範圍:礦體覆蓋層剝離、石灰石開採工程(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只按以下約定繳交承包款)。

第三條承包期限:十年(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四條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20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後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並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備案,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險額爲20萬元/人,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餘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於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臵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採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設備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設備、安全等項)。

第七條承包款單價:每年向甲方繳納承包款萬元。

第八條支付方式:承包款分兩次支付,每年6月內支付萬元;12月內支付萬元。

第九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處臵權、管理權;

2、監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業行爲,並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承包款;

4、積極爲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力爭減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誤工、停工;

5、承擔礦山公路、政府相關部門工作、周邊關係等協調及配合工作。

6、由於該礦山開採證已經過期,甲方負責辦理該礦區全部的開採證,費用由甲方負責;在礦區附近有條22KV的高壓線,影響礦區作業,甲方負責遷移該高壓線。

7、當辦妥開採證及遷移高壓線等甲方原因的事宜,具備開工條件之日起(除乙方自身原因外),承包期正式開始計算(以雙方確認日期爲準)。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工程的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按時、足額繳納承包款;

3、遵守有關法律、施工方案、作業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當地民風民俗,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4、承擔各項承包生產所需要的設備、設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購臵、維修、更新費用以及所產生的人員工資、水電費、伙食費、安全經費、醫療費用等。自行搭建工棚及配臵有關生活設施、用品。

第十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應視爲違約,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20萬元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觸犯法律法規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守約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如屬乙方違約,甲方可從風險保證金優先扣除違約金、賠償金,並由乙方及時補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規調控、戰爭、自然災害、資源枯竭或開採價值低下、地質結構條件變化等)應視爲免責,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終止:

1、承包期限屆滿;

2、雙方一致同意;

3、工程項目違反法律被撤銷(如屬甲方違反法律而撤銷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屆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延長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該積極辦理開採證及遷移高壓線等工作,在合同簽訂後開採證及遷移高壓線工作未能完成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本合同。

2、承包款中不含稅金,由甲方承擔。

3、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可以根據相關安全條例標準進行負開採,但合同期限滿或退出前必須將土地平整交還給甲方。對於甲方下達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委託代理人:

(章)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簽字)

__年__月__日

礦山開採承包合同2

甲 方: 身份號碼: 聯繫辦法:

乙 方: 身份號碼: 聯繫辦法:

甲方現有 米黃玉礦擬承包給乙方開採。爲明確雙方的責權利,實現雙方共贏之目的,確保乙方礦山正常開採和生產,雙方在誠信自願、公平合法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風險負擔辦法:

1、甲方提供礦山(注:開採證號爲 ),不出資,不參與經營,不承擔乙方開採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的任何風險和虧損;協助爲乙方提供炸材(注:炸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及外圍事務的協調,促使乙方礦山正常開採生產和經營。

2、乙方全額承包,即包出資,包開採,包責任,包安全,包所有一切風險和虧損,設備自備,工隊自定,食宿自理,盈虧自負,風險自擔;開採成果歸乙方所有,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承包價款。

二、承包期限及開採範圍:

1、承包期限爲叄年,即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礦山開採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爲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鎢和稀土礦資源,確保全省鎢和稀土礦開採總量嚴格控制在年度配額指標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湖南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制定本合同,礦山承包開採合同樣本。

第一條 甲方根據國土資源部和省廳要求,及時書面通知乙方20xx年度65%鎢精礦和稀土氧化物指標________噸。

第二條 甲方依法保障乙方開採鎢和稀土礦資源的合法權益,加強與工商、稅務、安監等部門的合作,爲乙方提供良好的鎢礦生產、經營環境。

第三條 乙方必須在國家和省下達的配額指標內進行生產。不得超配額指標開採,不得將開採配額指標進行轉讓。

第四條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礦產品銷售憑證制度,不得銷售無銷售憑證的鎢和稀土礦產品,不得將產品銷售給無鎢和稀土礦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不得收購非法開採的鎢和稀土礦產品,合同範本《礦山承包開採合同樣本》。

第五條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鎢和稀土礦生產、銷售臺帳月、季報制度,並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鎢和稀土礦生產、銷售情況如實報送當地市、縣國土資源局。

第六條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經批准的礦區範圍、期限、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等進行開採,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充分和合理利用資源。不得以承包等形式擅自將採礦權轉讓給他人。

第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超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生產。每超過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0萬元;

(二)將鎢和稀土礦開採總量控制指標轉讓給他人。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每轉讓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萬元;

(三)將鎢礦產品銷售給無鎢和稀土礦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每銷售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萬元;

(四)收購非法開採的鎢礦產品。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每收購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萬元;

(五)不報送生產、銷售資料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報送資料弄虛作假的,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影響國土資源部門信息通報工作的,交甲方違約金5萬元。

第八條 甲乙雙方違反法律規定,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礦山開採承包合同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投標、議標、定標,將其所屬的礦井交由進行施工生產總承包。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經濟關係和責任,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規和有關安全、技術規定,以及自治區、地、市有關礦業開發、生產、施工、安全方面的規定、條例,在遵法守紀、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總則

1、工程名稱及內容

1)工程名稱:採拓工程

2)工程內容:開拓工程、採準工程、採礦出礦生產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施工、包生產、包設備、包設施、包材料、包人工的大承包形式對甲方項目進行施工生產總承包。

2)乙方對承包甲方的工程項目不得進行轉包或變相轉包。

3)乙方必須直接負責實施礦山施工生產的行政管理、設備(設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不允許“以包代管”。

3、施工、生產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採礦質量要求以及有關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工程施工和採礦生產作業。

2)乙方對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一經簽字,即視爲認可,不得自行變更,並負有施工生產責任和安全責任。

4、工程單價(見附表)

1)表中未涉及的工程項根據實際需發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類工程單價進行計算。

2)除另行要求外,其他設備、材料、製作均含在表中單價內,不再單獨計算。

3)屬於安全檢查特別要求的安全整改支護工程,根據實際發生材料量,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40%。由於乙方原因進行安全整改所發生的工程量,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4)經甲方認可的厚度小於0.7m的需採礦體和已採礦房的殘採作業,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採礦單價。

5)地表設施、設備、建設等,包括堆礦場、擋牆等,均由施工方自行解決,甲方不予負擔。

二、生產計劃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產計劃的制定

1)年計劃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產計劃,作爲雙方下年度施工生產計劃的控制依據。

2)月計劃的制定:在保障年度計劃完成的總前提下,由甲方綜合考慮制定月計劃。雙方在每月各自生產調度會後,及時召開甲乙方礦山工作協調會,以確定下月礦山生產計劃、施工計劃。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計劃的完成,甲乙雙方__根據實際情況商榷,由甲方對月計劃進行調整。乙方無權對月計劃進行私自調整。

2、生產施工要求

1)生產礦量要求:按當月生產計劃執行。

2)礦石塊度要求:由乙方控制進入選廠礦石塊度不得超過400×400mm,超標礦石不予計價。

3)採礦要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術條件下進行開採。

4)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程設計方案、技術要求、時間要求進行施工。

三、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派礦山管理人員進駐礦山,依照有關規定對礦山的採拓施工、生產、計劃、質量、安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代表甲方行使權力、責任和義務。

2、負責編制單體採拓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在施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並在乙方簽收後及時下達施工通知。

3、甲方在單體工程設計中必須明確回採量、回採率、貧化率、出礦最低品位等各項技術指標。

4、負責對乙方工程施工、生產進度和質量的檢查、驗收。

5、協助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並有權督促、檢查乙方進行安全整改。

6、負責按月結算合格工程款項。

7、甲方對乙方在生產、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違章、違規作業和不符合有關規範和規定要求的質量、技術、安全等問題,有責令停工、停崗、整改或按合同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的權力。

8、負責保障乙方能夠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9、甲方礦山管理人員的調整,應及時向乙方書面通知。

四、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負責礦山施工、生產、生活的內部管理,自行解決生產生活所需設備、設施、物資材料、人員、運輸等。

2、乙方接到甲方的單體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後,3天內給予提出異議或簽收。否則,對影響施工生產責任負責。

3、負責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生產質量以及生產、施工計劃的完成,配合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現場檢查、指導。

4、對井口堆礦質量負責,不同質量礦石和渣石按甲方要求分類堆放。礦渣分離,不得混堆。並對未拉運礦石的保管負責,不得發生丟失、污染、混雜。

5、負責礦房房壁的加固、支護處理,防止圍巖廢石塌落混入。負責井壁、想到的加固、支護處理,防止塌方、片幫造成安全事故。

6、配合甲方在礦山的地測採技術工作和探礦工作,協助解決甲方技術工作和探礦工作所需,期間所發生的使用人工費由乙方承擔,大宗材料費(按市場價計),由甲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所下達的各項通知書須簽字簽收,並負責保障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8、對甲方違章的通知書,乙方有拒絕的權利,並及時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見。在礦山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雙方公司協調解決。

9、乙方礦山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的調整、主要設備的更換,應及時向甲方書面通知。

五、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責任

1、甲方負責督促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負責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安全設施、礦山救護等礦山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並建立健全礦山安全保障機構、設備、設施、人員。

2、乙方在礦山必須配備齊全並持有資格證的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整的細緻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保證所有特種工持證上崗。

3、對甲方下達的符合安全生產規定的有關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無條件簽收,並付諸於行動。

4、乙方必須依照國家法規與下屬所有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按有關規定爲員工進行相應保險。保險金由乙方負責,若發生傷殘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保險賠付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5、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產事故、設備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6、甲方人員下井前須通知乙方,並服從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合理安排。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

7、甲方人員下井檢查過程中,乙方管理人員必須陪同。

六、生產月工程驗收、生產驗收、安全檢查辦法

1、每月在甲方財務結算日前(每月23—25日)由甲方組織並會同乙方人員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出礦量、出礦質量進行驗收,同時對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系統檢查。驗收前甲乙雙方確定參加驗收人員名單,驗收後所有參加驗收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

2、對不合格的工程項當月不予驗收,乙方負責返工合格後在次月一併驗收,返工費用自負。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所造成工程浪費或報廢,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由此對甲方的工程安排、採礦計劃、施工進度造成影響,則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沒有施工通知書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書的工程不予驗收。

5、出礦量的驗收:以乙方出礦(含工程礦量)車數摺合噸量計算或以實地測量計算礦量進行驗收,作爲甲方月生產計劃的控制依據和對乙方生產計劃完成與否的驗收,不作爲結算依據。

6、安全檢查執行“一票否決”制,凡安全檢查不合格,對當月所有工程量、生產量暫不予結算,待整改合格後再行結算。

7、工程驗收單、安全檢查表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各持一份,作爲結算依據。

七、結算、付款辦法

1、工程量以驗收單結算工程費用。

2、出礦量以當月礦石拉運到甲方選廠,按過磅實際量進行結算。

3、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將當月礦石運出,按驗收出礦量的50%給乙方進行預結算。由於其他客觀原因造成當月礦石不能運出,按驗收出礦量的40%給乙方進行預結算。

4、附有安裝項目的未安裝完成的單項工程暫按掘進量的60%進行預驗收,待完工後一次性驗收。

5、月結算日爲當月26日—次月10日,結算當月工程施工、出礦生產等費用;年結算日爲12月26日—次年1月20日,進行當年工程施工、出礦生產等費用的總決算。

6、當月工程施工費用結算額按80%由甲方向乙方及時支付,剩餘20%在年終結算後一次性給予支付。

7、結算額的支付乙方須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8、工程礦的結算:如果乙方承擔採準工程施工費用,工程礦計算在乙方總出礦量中;如果甲方承擔採準工程施工費用,工程礦則從乙方出礦量中按月扣除。

八、甲乙雙方對保障生產計劃完成、保障生產質量、保障安全生產的約定

1、乙方將所承包礦山屬於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設備、設施作爲施工生產和安全生產的抵押保證,其產權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2、凡因乙方安全問題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對乙方罰款元。安監部門要求的停工除外。

3、凡因乙方原因將廢石倒入礦堆,按每噸元計算對乙方進行罰款,並由乙方負責將廢石挑出。

4、乙方沒有及時處理礦房壁或及時支護採場而發生圍巖混入的廢石,乙方負責人工挑揀,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揀,其費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質因素除外。

5、在甲方設計的開採範圍中,在採礦時不能剔除的夾石中的蝕變岩石,甲方負責人工挑揀,如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揀,其費用由甲方支付。

6、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礦品位達不到甲方最低要求或造成開採貧化率10%以上,對所採出的礦石量不予結算。

九、違約責任

1、凡違反本合同條款均屬違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直接經濟損失和其他經濟賠償。若甲乙雙方協商後更改的條款不屬違約,但須有補充協議。

2、因乙方原因連續3個月不能完成計劃生產任務,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其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欠付款額的2‰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延付則不屬違約。

4、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暫停結算,待甲方在一個月內尋找新的承包方來接替乙方工作後再行結算。

5、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一個月後,無論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給予乙方結算所有已經形成的、經雙方驗收合格的工程施工、採礦生產費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後,如屬於乙方的井上設備和設施,甲方有租賃或購買的優先權,其辦法另行協商。

6、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產經營無法進行,不屬違約範疇。

十、合同附件

1、工程合同單價表。

十一、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2、與本合同相關的補充協議、附件,均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有效期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與乙方續訂合同。如因故未簽訂新合同,即仍延續本合同執行。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___年___月__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礦山開採承包合同5

發包方: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茲就_________花崗岩開採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願、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標的物:寧陝縣__________________花崗岩礦(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範圍:礦體覆蓋層剝離、石材荒料開採工程。

第三條承包期限:五年(______年4月~______年4月)。

第四條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20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後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並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險額爲20萬元/人,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餘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於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採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設備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設備、安全等項)。

第七條承包綜合單價(按工程項目計價)

1、土方開挖:6元/m(包括出渣運距<200m的運費)。

2、石方開炸:23元/m(包括出渣運距<200m的運費)。

3、荒料開採:770元/m(包括裝車費)。

第八條計量方式及驗收標準:土、石方工程按自然量方(實方)計取;荒料開採工程按原礦石計取體積(以現場量方爲憑)。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荒料甲方可拒收。

第九條結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結算一次,於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月工程款。

第十條民爆物品的計價與管理:乳化炸藥12000元/T;導爆管(毫秒管、秒管)7.50元/枚。上列單價爲甲方向乙方提供物品的結算價(包括運費),不隨市場進行調價,漲跌的價格風險由甲方承擔。甲方根據乙方每月的實際耗用量與當月工程量一併結算。開工第一個月的民爆物品暫由甲方出資採購,並在當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個月開始由乙方出資採購。

第十一條質量要求:乙方應嚴格遵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進行作業,合理、有效提高荒料的利用率和成材率。如有夾層,應先行剔除;無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廢石應予清理。其它工程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第十二條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處置權、管理權;

2、監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業行爲,並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積極爲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力爭減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誤工、停工;

5、承擔礦山公路、堆場、尾礦壩等工程項目的費用及稅金、資源費。

6、提供照明電源、水源。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工程的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按時、足額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關法律、施工方案、作業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當地民風民俗,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4、承擔各項承包生產所需要的設備、設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購置、維修、更新費用以及所產生的人員工資、水電費、伙食費、安全經費、醫療費用等。自行搭建工棚及配置有關生活設施、用品。

5、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應視爲違約,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20萬元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觸犯法律法規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守約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如屬乙方違約,甲方可從風險保證金優先扣除違約金、賠償金,並由乙方及時補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規調控、戰爭、自然災害、資源枯竭或開採價值低下、地質結構條件變化等)應視爲免責,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終止:

1、承包期限屆滿;

2、雙方一致同意;

3、工程項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項目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十五條合同的續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屆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延長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開工時間初步擬於______年4月上旬,具體時間根據天氣、公路工程進度而定,以甲方的開工令爲準(提前15天通知)。開工時間提前或延後不視爲甲方違約。

2、承包單價中不含稅金,由甲方承擔。乙方在購買材料、設備時應以甲方的名義開具發票,交由甲方建賬。

3、乙方負有現場保管荒料的責任,如有失竊、盜採,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與現場有出入之處,乙方有權建議甲方進行變更、調整,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對於甲方下達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4、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力提高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荒料的全年產量不得低於10000m如爲礦體結構、礦石質量、甲方責任等因素,則不受此限)。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公司(章)乙方:(簽字)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

礦山開採承包合同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脈石英礦開採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願、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標的物:平江縣福壽山鎮大和村脈石英礦(證號:嶽預採(20xx)009號)。

第二條 承包範圍:礦體覆蓋層剝離、脈石英礦開採工程。

第三條 承包期限:一年(20xx年6月~20xx年6月)。

第四條 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一月內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後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並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 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餘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於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臵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採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設備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 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設備、安全等項)。

第七條 承包綜合單價:合格礦石36元/噸(包括出渣運距

第十一條 質量要求:乙方應嚴格遵照甲方制定的開採方案進行作業,合理、有效提高原礦利用率和原礦質量。如有夾層、夾石、應先行剔除;無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廢石應予徹底清理。其它工程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第十二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處臵權、管理權;

2、監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業行爲,並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積極爲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力爭減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誤工、停工;

5、承擔礦山公路、堆場、尾礦壩等工程項目的費用及稅金、資源費。

6、提供電源、水源及乙方人員基本生活設施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工程的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按時、足額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關法律、開採方案、作業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當地民風民俗,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4、承擔各項承包生產所需要的設備、設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購臵、維修、更新費用以及所產生的人員工資、水電費、伙食費、安全經費、醫療費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6、乙方承包期滿,甲方所提供的設備應處於良好運轉狀態,如有損壞應予修復。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應視爲違約,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5萬元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觸犯法律法規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守約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如屬乙方違約,甲方可從風險保證金優先扣除違約金、賠償金,並由乙方及時補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規調控、戰爭、自然災害、資源枯竭或開採價值低下、地質結構條件變化等)應視爲免責,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終止:

1、承包期限屆滿;

2、雙方一致同意;

3、工程項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項目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十五條 合同的續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屆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延長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開工時間初步擬於 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根據天氣、公路工程進度而定,以甲方的開工令爲準(提前5天通知)。開工時間提前或延後不視爲甲方違約。

2、承包單價中不含稅金,由甲方承擔。乙方在購買材料、設備時應以甲方的名義開具發票,交由甲方建賬。

3、乙方負有現場保管礦料的責任,如有失竊、盜採,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與現場有出入之處,乙方有權建議甲方進行變更、調整,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對於甲方下達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5、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力提高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礦山開採承包合同7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爲了保證安全生產,提高生產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共同制定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

1、雙方一致同意,乙方獨立承包甲方所屬礦區井下采掘工程施工,實際施工範圍的確定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圖表明的範圍做爲準。(根據實際生產情況,施工範圍經雙方協商可作調整,調整範圍以書面形式確認。)

2、乙方以大包乾的形式對甲方工程進行承包(即:包施工、包產量、包進度、包本協議約定乙方提供的材料、包動力消耗、包施工人員的組織管理、包甲方提供的施工設備使用操作及維修保養),並對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和產品質量全面負責。依法獨立承擔承包範圍的安全生產責任、民事責任。

二、承包工程內容

1、開拓工程:

擴幫、起底按相應工程單價計算。

2、探礦工程:

3、採準工程

4、回採工程:

上述全部工程的工程量及其他技術參數以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圖描述爲準,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圖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計價方法及單價

(一)、計價方法

1、驗收合格的掘進工程,按工程量乘以單價計算總價。

2、出礦量按毛礦扣除廢石和水份之後的淨礦量計算;

礦石總價按淨礦量乘礦石單價計算總價。

(二)、單價

以上掘進費用定額,按掘進工作面涌水量小於40m3/h計算。單工作面涌水量大於40m3/h時,甲方承擔超出部分排水電費。

四、設備、材料供應

(一)、甲方負責提供的設備、材料

1、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設備包括:動力變壓器、配電櫃、牽引車、整流櫃、破碎機及皮帶運輸機、永久水泵、永久提升機、永久空壓機、磁滑輪。詳細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提供設備明細表》。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主要材料:地面井下鋪軌材料、主風水管、主電纜、電機車架空線及配件、絞車首次使用的鋼絲繩及斜井首次使用的地滾等。詳細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明細表》。

(二)、乙方負責提供的設備、材料

乙方承包工程中除第三條第(一)項明確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設備、材料外,其餘一切材料消耗、水電動力消耗、工器具及其它設備的配置等全部由乙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由其承擔。

五、乙方應當承擔的其他費用

1、乙方負責承包礦區、生活區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按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配備足夠的安全管理人員,工程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費用由乙方負擔。

2、承包範圍內的設備、材料運雜費,小型設備的安裝費、貨場管理其他輔助工程費,臨時支護安全措施費。

3、乙方自主負責承包範圍內人員的組織、錄用;材料進購、保管,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自主協調與相關部門的關係,甲方可以應乙方的請求幫助乙方進行協調,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依法向相關部門按期繳納相關稅費,因乙方繳納不及時所產生的罰款或其他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在承包工程後乙方的生活和生產的費用,乙方所有人員的保險及福利待遇。

六、乙方承諾

1、生產任務:全年計劃生產鐵礦石萬噸(淨礦量),各種規格井巷具體安排及採礦作業計劃以當年甲方下達的生產作業計劃爲準。

2、乙方保證實現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產品質量、工程進度、產量、設備完好率等計劃指標。

3、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無因工死亡事故、無重傷事故。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議》、《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執行,完成安全生產目標任務。

4、乙方在承包期內管理和使用甲方提供的主要設備完好率達到95%以上,其他設備、設施完好率達到85%以上。

七、工程進度、質量要求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每月生產的礦石產量和井巷掘進量與產品質量、工程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甲方下達的當月生產任務和設計要求及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本合同沒有約定標準的適用國家標準

2、出礦礦石塊度小於400MM,進入選廠大於400MM大塊由乙方處理,費用乙方負責。

3、回採施工嚴格按設計要求進行,嚴格控制廢石混入,禁止礦石、岩石巖混倒,發現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20xx元,根據情節由甲方確定具體數額。

4、掘進工程計量,以甲乙雙方月底共同驗收的工程量爲準。結算礦量以甲方質檢部計量的淨礦量爲準。

5、乙方完成甲方下達的月掘進計劃任務100%-110%(不含110%)時,掘進單價執行本合同單價;完成甲方月計劃任務110%-120%(不含120%)時,掘進單價上浮10%;完成甲方月計劃任務120%-130%時掘進單價上浮20%;完成計劃任務130%以上時,掘進單價上浮30%;未完成當月掘進任務時,當月掘進單價按照當月掘進完成量佔當月任務百分比乘以約定單價執行。

6、工程款支付以甲方當月下達的生產計劃爲基礎,按照當月進度,次月25日前撥付上月工程款的90%(10%爲質量保證金;礦石及採礦工程不留質量保證金)

7、乙方安全考覈不合格按甲方《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約定標準承擔違約金。

八、工程驗收

1、乙方按照《礦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13-90)》和相關規定及施工圖紙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全部合格。

雙方以上述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工程質量等級。

2、爲了確保工程質量,乙方自購材料必須有合格證、化驗單、否則不得使用,材料代用需甲方同意簽字方可代用。

3、驗收時間定爲每月20-25日,由甲、乙雙方共同參加驗收。不合格工程由乙方無償按期整改,直至合格爲止;

4、驗收隱蔽工程,乙方需要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如甲方代表不到場,乙方可自行隱蔽並做好記錄,甲方應承擔並且予以簽證;

6、工程竣工交付生產使用,乙方施工的工程一年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負責修理或賠償。

7、錨噴巷道的驗收,按《錨杆噴射混凝土支護技術規範(GB50086-20xx)》進行驗收,經甲方同意的噴漿工程,可以按實際噴厚進行結算。

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對礦山進行統一規劃開採方案設計和生產管理。甲方每月初以書面形式向乙方下達當月生產計劃和任務,甲方下達的生產計劃和任務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在甲方覈定範圍內,甲方負責火工材料供應,超出覈定用量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購買成本價格的120%支付甲方費用。甲方有權利監督乙方對火工材料的運輸、貯存、管理和使用,糾正乙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作法。

3、甲方出借現有固定設施(包括辦公室、宿舍、庫房、機房等)、生活設施給乙方無償使用,詳細內容見《附件四:甲方提供生產、生活設施》。乙方接收上述設施後,房屋修繕由乙方負責,修繕費用由乙方承擔。

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產生的其他費用如水費、電費等亦由乙方負擔。

4、甲方有權利對乙方進行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行爲;有權對乙方生產進行安全檢查,提出安全整改指令,乙方應當遵照執行。對乙方的違法亂紀、違章行爲有權制止。

5、甲方有權對乙方產品、工程不合格,完不成生產任務等違反合同的行爲要求乙方給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辦法爲:不合格的產品、工程或未完成任務金額的30%。

十、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1、乙方有按合同約定取得工程款的權利。

2、乙方應當全面負責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管理、確保生產安全和質量。

3、乙方負責承包範圍內甲方提供的主要大型設備的維修保養,確保設備完好率,完好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三:設備完好標準》。乙方使用甲方的設備使用完畢後應完好的交給甲方。如有損壞須賠償甲方損失。

4、乙方必須服從於甲方安全生產管理,嚴格按照甲方設計要求和生產計劃安排生產;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乙方遵照執行。

5、乙方更換項目經理或負責人需經甲方同意

6、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勞動法規的要求,與自己聘用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簽定書面勞動合同,同時要將所簽定的勞動合同複印件提供給甲方,如乙方不履行簽定勞動合同的義務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乙方不得招聘不明身份的人員,並對所要招聘人員嚴格管理。

7、乙方承包工程後要加強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乙方應承擔在生產、生活中因自身安全的措施不力而發生的設備事故、人員傷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十一、合同的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退出生產現場,造成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1)出現乙方以任何方式組織人員圍攻、毆打甲方工作人員,或衝擊甲方辦公場所。

(2)出現乙方拒絕接受甲方安全指令,不服從甲方依法進行的安全生產管理行爲。

(3)乙方連續二個月完不成任務湖當月產量完不成計劃的50%。

(4)本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

(5)由於乙方的各種違約行爲,乙方在接到甲方終止(解除)合同通知書,10日內必須撤離施工現場,如不撤離每日支付甲方違約金萬元人民幣整,直至乙方撤離完畢。

3、合同解除後乙方未爆破的中深孔、存窿礦量按下列方式結算:

1)、符合設計要求的中深孔按總進尺乘以單價計算總價。單價爲元/米。

2)、存窿礦量按照數量乘以單價的方式計算總價。存窿礦量依照甲方的設計和現場實測資料確定,雙方對計算辦法有爭議的由甲方委託有資質的機構依照甲方的設計和現場實測資料重新評估計算,所產生的費用雙方平均分擔。存窿礦量單價爲元/噸。

十二、其它

1、乙方在礦區內建設房屋的行爲需取得甲方同意,具體內容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2、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訴訟。

3、本合同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