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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合同範文合集8篇

合同2.13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礦山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礦山合同範文合集8篇

礦山合同 篇1

用人單位(甲方):

職 工(乙方):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招用(以下稱乙方)爲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年月年

2、甲方在合同簽字有效期限內,有權利因爲以下條款提前終止合同。 ①在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時;

②在定期考覈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時;

③在乙方喪失勞動能力時;

④在乙方嚴重違反企業各項勞動紀律及崗位制度時;

⑤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時。

二、勞動義務及勞動保護

①乙方在甲方企業的生產(管理)工作崗位爲 ; ②乙方必須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③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而制定安排的工作時間工作,不得遲到、早退及曠工;

④乙方須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崗位制度及操作規程,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及獎懲;

⑤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義務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⑥甲方按國有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

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

三、休假休息

①乙方請假需報書面申請經場礦負責人批准後方得休假,未經批准休假按曠工處理;

②國家法定休息日內,乙方有正常的休假日。

四、勞動報酬

①乙方在合同期限內,以計時形式計算工資,計時最小單位爲天數; ②工資由上崗後進行面議商定,甲方不得低於國定規定的最低工資; ③甲方無故不得拖欠工資,以及拒不支付工資;

④甲方以法定的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工資,定於每月 日發放。

五、終止、解除或變更勞動合同

①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繼續招用,應重新簽訂合同;

②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情況變化,調整乙方生產工作任務,有權要求乙方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③若乙方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除此勞務合同,須向甲方提前十五日提出申請;

④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礦山合同 篇2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受讓採礦權的基本情況

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採礦權全稱扶綏縣渠舊鎮弄卜村那當山方解石礦山;

2、甲方轉讓的採礦權許可證號:xxxxxxxx

3、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發證機關扶綏縣國土資源局;

4、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的地理座標以《採礦許可證》爲準。

5、甲方轉讓的採礦權所涉及的採礦區面積是0.0952平方公里。

6、甲方轉讓的採礦權的權屬情況。

二、轉讓方式及轉讓價格

1、甲方自願將採礦許可證規定的全部採礦區塊的採礦權,礦山資產轉讓給乙方,雙方在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後,共同向有關單位審報。

2、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採礦權轉讓金。 該礦區採礦權轉讓金及辦理證照行費用總價爲人民幣壹佰捌拾萬元整(¥:1800000.00元)。此總價包含採礦權轉讓金、辦理有產在證照費用、礦區土地租賃費、礦區青苗補償費、礦區旁約20畝,礦產堆放場地的租賃費及青苗補償費、經濟作物補償費,出入礦區道路使用費。

3、合同轉讓總費用分五次繳納。

第一次: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由乙方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先期付款。

第二次:在本合同標的有關證照,辦理完畢後,由乙方向甲方繳納人民幣肆拾萬元整(¥:400000.00元),並從中扣除辦理證照的費用。

第三次:在第二次繳納轉讓金15天后由乙方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叄拾萬元整(¥:300000.00元)。

第四次:在第三次繳費三個月後由乙方向甲方繳納人民幣肆拾萬元整(¥:400000.00元)。

第五次:在第四次繳費五個月後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餘下的轉讓金人民幣陸拾萬元整(¥:600000.00元),本合同轉讓金繳納完畢。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本合同涉及的證照辦理及過戶、變更等。由甲方負責協助辦理,費用在合同轉讓金總價中扣除。

2、在乙方第一次繳費後,甲方要協助乙方有關機械及人員進場生產。

3、乙方進場後,甲方要協助解決村委及村民關係,不能出現無故阻撓生產的行爲。

4、礦區的界址、權屬必須真實有效,甲方不得有任何隱瞞行爲。

5、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對礦山進行管理及開採,所產生的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合同生效前的任何矛盾糾紛和債權債務都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支付給甲方轉讓費。每次付款以收條或銀行打款單爲依據。

2、及時的提供各相關部門需要提供的有效證件及費用。

3、合同生效後,該礦山全部歸乙方所有和支配。開採、管理、修路、水電安裝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違約責任

1、如果任意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由於甲方的過失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要賠償乙方已付出轉讓金的25%的違約金。

六、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約定後補充到本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訂後生效,並有相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單):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日:20xx年7月日

礦山合同 篇3

甲 方:x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現就甘肅省酒泉市xx縣生地灣穿山馴xx礦區花崗岩荒料開採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石材荒料開採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指定位於xx縣xx礦區一角平面面積約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開採,礦山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第二條 承包期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開採、取料要求:

1、鋸切開採平面面積計算方式爲:長度按每條鋸路走到的位置計算,寬度按鋸路第一條和最後一條之間的總距離量算,並畫出平面幾何圖形來計算面積。

2、乙方鋸切必須使用¢3.2米片體鋸切,在平臺位置鋸切深度必須達到1.40米以上。每條鋸路寬度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下單生產。

3、荒料開採質量:荒料的開採以四面切、兩面打爲質量要求,按國家建材部頒發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圓盤鋸2部、3#立方空壓機2部、裝載機1部供乙方生產使用,乙方負責對其進行保管、養護、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若有損壞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滿後,乙方應將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如數歸還,並保證該設備未損壞。

2、甲方須提供適宜開採的施工平臺(即施工平臺前期的雜石沙及平臺以外的廢渣由甲方負責清理,施工平臺內產生的廢渣雜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運輸道路。

3、甲方負責供水供電設備安置,將電纜接至開採工作區附近並配備變壓器。生活、生產等所用水、電費應由乙方自行負責,變壓器正常損壞維修由甲方負責,合同範本《礦山工程承包合同範本》。

4、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一期開採工人的住宿問題及地方事務糾紛。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購置開採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設備配套等的採石工具線纜水管,以及相應的人員配備,並負責將荒料運送到指定堆場,由礦山到堆場之間的運輸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人員的現場管理及生產開採進度安排由乙方負責,但必須在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導下開展作業。

2、安全生產:礦山生產開採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乙方應嚴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並按照安全生產規程操作,確保礦山開採安全。

3、合同期內,乙方第一年必須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開採任務。

第六條 費用的計算標準、付款方式、時間等。

1、開採荒料的承包價格按鋸切開採平面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爲人民幣壹佰貳拾元(不含稅)。銷售荒料時,若需要由乙方負責裝車(司機和柴油乙方負責),則裝車費按每立方10元計算。

2、按鋸切開採面積計價後,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荒料的開採、整形。

3、結算方式爲按開採平臺每層結算一次,每層鋸切完成並清理完成層上碎石後,於10天內給予結算該層的承包工程款,除開採第一層的柴油費、電費、水費由甲方墊付(該費用從第一層結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採中人爲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如市場對該礦山的荒料品種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擴大生產量。

第九條 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荒料開採轉讓、轉包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第十條 如乙方變更相關工程隊爲合同主體,則甲乙雙方同意將合同下乙方的全部義務轉爲變更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協議約定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自簽訂後雙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無故罷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後,甲乙雙方應在15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xx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礦山合同 篇4

甲方(用工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

(農民輪換工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提高礦山企業的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發揮農民在礦山生產建設中的作用,保護農民輪換工的勞動權益。根據《 ">礦山企業實行農民輪換工制度試行條例》的規定,甲方從乙方(或招用 _______爲本企業農民輪換工)招用_______名農民輪換工。雙方本着正確處理三者關係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動合同。

  一、招用人數:______名。

 二、招用農民輪換工的基本條件:政治表現好、年滿____週歲的.男性農民(個別工種可放寬到35週歲),身份檢查合格,能堅持礦山體力勞動,家庭有富餘勞動力,合同期間能堅持正常生產。

三、合同期五年,自____年____月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期滿,必須終止,不得延長,農民輪換工返回農村。

四、農民輪換工的熟練期:農民初換工進礦後,根據工種,規定 ___個月的熟練期,農民輪換工在熟練期內,因身體健康狀況或其他原因不能適應生產要求時,經公司同意,可以提前離礦,在熟練期內,企業發現農民輪換工不符招用條件退回的,乙方應作好安置工作,並按甲方要求及時補充缺員。

  五、生產任務與工作安排

家民輪換工一律安排在井下采掘第一線和井上需要進行輪換的生產崗位,不得借調從事其他工作或轉爲固定職工。

被招用的農民輪換工必須服從企業分配的工種和崗位。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六、農民輪換工的工資待遇

(1)農民輪換工工資待遇在熟練期內,與同工種固定工相同,熟練期滿後,應高於固定工的工資的_____ %.

(2)獎金、下井津貼、夜班津貼、保健津貼、班中餐、副食品價格補貼等,均應與固定工人相同。

(3)進礦滿一年,可享受探親假待遇,探親假每年15天(包括路程在內),工資照發、路費報銷。錄用後來礦和按合同規定正常離礦的路費,均由企業按規定支付。

(4)農民轉換工年工勤超過250個工日的,每年一次,由企業加發一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於合同期滿時發給。

  七、農民輪換工的勞動保險待遇

(1)農民輪換工患病或非因工鈉傷,停工醫療期以3個月爲限,醫療費和停工醫療期間的生活費待遇與固定工相同,病癒後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或停工醫療期間的生活費待遇與固定工相同,病癒後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或停工醫療期到期尚未痊癒的,企業可以辭退,並酌情發給1-2個月本人原標準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2)因工負傷,由企業免費醫療,按月發給本人原標準工資的生活費,也可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結算,由乙方負責處理。

(3)因工緻殘,不能從梧原工作的,由乙方負責送回所在生產隊安置,由企業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給因工緻殘撫卹費。

(4)患硅肺病的醫療和生活待遇,按固定工辦法處理。

  八、農民輪換工的管理

(1)農民輪換工在礦山工作期間,由企業負責管理。企業應對輪換工進行思想教育、技術培訓,以及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經考覈合格,方可參加生產。

(2)農民輪換工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同工種固定工標準發給。

(3)企業應妥善解決農民輪換工的食、宿及其他生活問題。

(4)企業要按月向乙方交納相當於在礦農民輪換工當月標準工資總額______的管理費,作爲管理農民輪換工的費用。 ">

(5)農民輪換工在礦工作期間的口糧,按國家規定辦理。

(6)農民輪換工要向所在社隊交納本人標準工資_____的公益金。農民輪換工仍享有社員待遇,責任田應予保留。

(7)農民輪換工在礦期間,違反勞動紀律,按國務院關於_________________ 的規定予以辭退或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除名或開除。

被開除、辭退、除名的農民輪換工,由乙方負責退回所在生產隊,並按企業要求及時補員。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有正當理由,並提前 _______月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

  十、爭議的處理及違約責任

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負違約的賠償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經公證後生效,並報甲方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礦山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 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九條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應告知乙方以下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第十條甲方必須爲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十一條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乙方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四條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六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爲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爲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七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九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 元;從事井下作業的,每個工作日井下津貼爲 元。

第二十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一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七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一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五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六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一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礦山、井下行業勞動合同範本》出自:

礦山合同 篇6

甲 方:xx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現就甘肅省酒泉市xx縣生地灣穿山馴xx礦區花崗岩荒料開採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石材荒料開採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指定位於xx縣xx礦區一角平面面積約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開採。

第二條 承包期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開採、取料要求:

1、鋸切開採平面面積計算方式爲:長度按每條鋸路走到的位置計算,寬度按鋸路第一條和最後一條之間的總距離量算,並畫出平面幾何圖形來計算面積。

2、乙方鋸切必須使用¢3.2米片體鋸切,在平臺位置鋸切深度必須達到1.40米以上。每條鋸路寬度必須根據甲方要求下單生產。

3、荒料開採質量:荒料的開採以四面切、兩面打爲質量要求,按國家建材部頒發的質量標準執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圓盤鋸2部、3#立方空壓機2部、裝載機1部供乙方生產使用,乙方負責對其進行保管、養護、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若有損壞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滿後,乙方應將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如數歸還,並保證該設備未損壞。

2、甲方須提供適宜開採的施工平臺(即施工平臺前期的雜石沙及平臺以外的廢渣由甲方負責清理,施工平臺內產生的廢渣雜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運輸道路。

3、甲方負責供水供電設備安置,將電纜接至開採工作區附近並配備變壓器。生活、生產等所用水、電費應由乙方自行負責,變壓器正常損壞維修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一期開採工人的住宿問題及地方事務糾紛。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購置開採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設備配套等的採石工具線纜水管,以及相應的人員配備,並負責將荒料運送到指定堆場,由礦山到堆場之間的運輸風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人員的現場管理及生產開採進度安排由乙方負責,但必須在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導下開展作業。

2、安全生產:礦山生產開採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乙方應嚴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並按照安全生產規程操作,確保礦山開採安全。

3、合同期內,乙方第一年必須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開採任務。

第六條 費用的計算標準、付款方式、時間等。

1、開採荒料的承包價格按鋸切開採平面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爲人民幣壹佰貳拾元(不含稅)銷售荒料時,若需要由乙方負責裝車(司機和柴油乙方負責),則裝車費按每立方10元計算。

2、按鋸切開採面積計價後,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導下進行荒料的開採、整形。

3、結算方式爲按開採平臺每層結算一次,每層鋸切完成並清理完成層上碎石後,於10天內給予結算該層的承包工程款,除開採第一層的柴油費、電費、水費由甲方墊付(該費用從第一層結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採中人爲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如市場對該礦山的荒料品種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擴大生產量。

第九條 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荒料開採轉讓、轉包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第十條 如乙方變更相關工程隊爲合同主體,則甲乙雙方同意將合同下乙方的全部義務轉爲變更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本協議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協議約定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自簽訂後雙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無故罷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後,甲乙雙方應在15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xx內外礦業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簽訂時間:

礦山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就礦山生產系統設備全部承包給乙方安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訂購及乙方安裝的設備規格型號及數量,以及工程概況:

1、設備情況:見附表

2、安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及面積:仁懷市江昊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場地內;

(2)工程安裝項目:主機設備安裝、線路鋪排、支架焊接、運輸皮帶和調試;

(3)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4)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 由甲方負責購進材料,乙方安裝調試,未有甲方驗收簽字,材料、設備不得使用、安裝。

第三條 產品的安裝、調試、驗收:

1、乙方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

甲乙雙方商定:

(1) 年月日起,乙方派出工程技術工人員到達工地現場開始安裝施工;

(3) 年月日止,完成設備安裝及系統的調試運轉;全部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必須甲方到場驗收簽字認可。

2、安裝質量標準按國家規範及行業要求,以及乙方和廠家提供的工程安裝設計說明。乙方於工程竣工當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驗收通知三天內組織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認定工程質量和工程內容符合要求的,雙方代表在工程驗收單(表)上簽字蓋章。乙方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書、材料合格證、產品保修單、日常運行操作程序說明及故障諮詢。產品安裝方案以乙方提出並經甲方同意的設計圖、選型方案爲準;需更改設計方案的,須經雙方協商同意;涉及機型調整的,應簽定合同的補充文本加以確認。

第四條 價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價款:人民幣¥7.5萬元(大寫:柒萬伍仟圓整),設備調試完畢,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責任:

1、工程現場乙方負責人 全面負責安裝施工現場的工作;

2、 除合同規定外,如果乙方沒有按合同規定時間交工,每遲交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總額累計不得超過價款總額的20%。如乙方在達到此限額後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簽字認可的除外。

3、 乙方無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的1‰的違約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 由於安裝不合質量要求,造成的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

1、工程現場甲方負責人 全面負責安裝施工現場的工作;

2、開工前_____天,甲方應爲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騰空場地、接通施工水電;

3、開工前_____天,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已確定的設計方案圖及安裝施工清單;

4、甲方中途終止工程,應向乙方償付合同款的50%的違約金。

5、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支付工程款的,每遲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總額的1‰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款總額的20%。如甲方在達到此限額後仍不能付款,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甲方應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關的法律責任。

6、 甲方如需調整產品型號,應及時通知乙方。

7、 對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經甲乙雙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未按時支付款項和未按時參加階段驗收而造成的停工;

(4)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第七條因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合同附件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礦山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 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九條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應告知乙方以下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第十條甲方必須爲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十一條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乙方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四條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六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爲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爲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七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九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 元;從事井下作業的,每個工作日井下津貼爲 元。

第二十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一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七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七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一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五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六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一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標籤:範文 礦山 合同